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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下岗女工被控“敲诈”关戒毒所后死亡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0日消息】去年,维权二十年的湖南永州市下岗工人刘明华签署了协议,她终于领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这本该是件喜事,但半年后,她就被当地公安以“敲诈勒索”为由逮捕。在家属退还了救助金后,今年11月10日,仍被关押在永州戒毒所的刘明华意外死亡。

    工厂破产工人维权二十年 领取救助金后却被告“敲诈”

    刘明华和丈夫彭振(化名)都是下岗工人,彭振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刘明华调入永州市零陵区商业局下属单位豆制品厂工作。不久,豆制品厂因效益不好破产,当时刘明华刚生了孩子就下了岗。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刘明华开始逐级上访维权,希望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我妻子维权二十年,一开始是市里信访局牵头,多个部门协调,最后转给商改办落实解决。”彭振说,刘明华是个讲道理的人,维权多年没有过过激行动。

    彭振提供了刘明华与永州市零陵区商改办负责人杨文成签署的《息访息诉协议书》。这份协议签署时间是2019年11月11日,协议中称,由零陵区商改办补偿刘明华3万元困难救助款,另报销部分差旅费,共计36491元,刘明华承诺领取救助款后不再上访。

    然而,2020年5月22日,刘明华被零陵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传唤,报案人正是杨文成。次日,刘明华被刑事拘留。2020年6月6日,经零陵区检察院批准,零陵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刘明华并将其关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对于两次拘捕罪名的不同,彭振表示,检方对“敲诈勒索罪”曾以事实不清发回公安局重新侦查,警方随后才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

    寻衅滋事犯人被转移至戒毒所 理由是“医疗条件更好”

    彭振说,妻子在关押期间曾因疾病住院,但公安机关并未及时通知家属,还是因出院办理手续需要医保卡才通知彭振实情。彭振提供了刘明华就诊记录。记录显示,刘明华2020年9月21日因胸闷气促入院,8天后出院。出院后,刘明华被转移至永州戒毒所关押。“警方转移的理由是戒毒所医疗环境好一些。”

    2020年10月20日,彭振退给杨文成现金35514元。同日,永州市烟草公司零陵区分公司办公室收条显示,今收到徐家派出所送来的两张刘明华退还车票费用,共计1491元。

    今年11月10日中午,警察通知彭振有事告知,随后,彭振被带进了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区分局的一处会议室。“进去之后警察说这间有监控,又把我带到另一栋楼没有监控的会议室里。”彭振回忆,在这间没有监控的会议室里,他被告知妻子在戒毒所死亡,遗体放置在殡仪馆。

    当天下午4时,彭振和亲属们见到了刘明华的遗体,彭振发现,刘明华脖子、耳朵、大腿两侧等处有淤青,身上还有一些结痂了的小伤口,“狱警告诉我们是心脏猝死,但是我妻子没有心脏病,只有高血压。”

    11月12日,刘明华的亲属们在永州戒毒所查看了刘明华11月9日晚10时至10日8时的录像。根据家属的观看记录,刘明华晚上11点钟吃了个馒头后,就去上床睡觉,期间还按摩了下肢。凌晨1点多刘明华侧了个头后就再也没动过,早上6点多钟同室友发现异常按铃求助。几分钟后狱警和狱医陆续到来,但一开始都站在监室门口,进入房间后也未做任何抢救措施。随后,刘明华被抬出。“被抬出去后是否有抢救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家属也没有收到纸质的死亡原因通知。”彭振说。

    刘明华妹夫介绍,刘明华一家下岗后没有固定工作,她一直靠做水电工挣钱,日子过得很辛苦。“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签了协议领救助款被说成敲诈!人死了后有公安的人问我们想怎么解决,我们接下来打算尸检追责。”

    11月13日,永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零陵区分局、永州戒毒所的单位工作人员均表示对该事不清楚。“现在还在调查中,我们也不清楚,有结果会对外公布。”永州戒毒所工作人员表示。

  • 辽宁营口刘学波敲诈警察案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0日消息】辽宁营口一位退役80多岁老兵刘春山及儿子刘学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将在2020年11月11日上午营口西市区法院开庭审理。

    曾参加过解决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80多岁的老兵刘春山因在网络上举报辽宁某前高官插手土地纠纷被营口市站前区公安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其儿子刘学波因帮父亲刘春山在网上发布举报信也被抓,之后,警方又以刘学波多年前敲诈派出所所长指导员16万增加一个敲诈勒索罪的罪名。刘学波承认帮父亲发微博实名举报辽宁某前高官,但不认可敲诈勒索的指控,称是警方的构陷。

    本案曾被站前区检察院起诉至营口市站前区法院,站前区法院也于2019年11月份开庭进行过审理,但最终没有判决之。2019年春节前,该案经上级法院指定被移送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管辖。

    本案比较吊诡的是:警察先是以敲诈勒索罪抓了刘学波的老婆,后来刘学波的老婆没事了,刘学波倒成了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其老婆成了指控刘学波敲诈勒索罪的证人。本案在站前区法院审理期间,律师提出申请要求法庭通知刘学波的妻子及几个涉案的警察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出庭,但没有一个人出庭,担当时的法庭没有通知证人出庭,当时法庭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必要。

    这个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这些证人证言牵涉到刘学波是否有罪的重大事实,且该案疑点重重,怎能说没有必要呢?不过,还好,这次营口市西市区法院的法官非常认真负责,通知了涉案的关键证人出庭,希望11日的庭审能还愿本案的真相。

    本案敲诈勒索案是否是构陷暂切不谈,单单警察被敲诈已经超出正常人的想象。这地的警察也太怂了吧,不仅有失警察的脸面,可能还涉嫌渎职吧。期待营口市西市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本案一个公正判决。

    辽宁营口老兵刘春山一个80多岁的退役老兵,因为网上发帖举报遭到打击报复性构陷,并且还珠链儿子刘学波被抓捕构陷入狱以敲诈勒索罪起诉,滑稽可笑的是指控证人是刘学波的妻子,刘学波也是50多岁的人了,手无寸铁就能把派出所所长与指导员敲诈勒索成功16万元?

    敲诈勒索与寻衅滋事罪都是用于对访民(量身定制)的口袋罪,本月11月11号上午开庭,营口市西市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给本案一个公正判决我们拭目以待。

    本网将继续关注刘春山与儿子刘学波本月11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的情况。

  • 青岛村民王书春敲诈政府案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3日消息】2013年5月,山东青岛村民王书春的房屋被强拆,此后王书春持续上访反映诉求,五年后即2018年8月底,在当地政府终于肯为王书春的信访事项召开听证会以后,王书春却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批准逮捕。

    政府批准建设并居住十年的房屋 突然成了违章建筑

    2000年3月,青岛胶州市的村民王书春向镇政府申请宅基地。2002年3月,镇政府批准了申请后,王书春在码头村自建了95.4平米的房屋。十年后,即2012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开展大沽河综合治理工作,认定王书春的自建房屋位于大沽河河道内,需要进行拆除。

    本来,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当初是政府批准王书春建房,现在政府又要拆王书春的房,过错不在王书春,政府得赔偿。但是,胶州市的九龙街道却滥施阴招,将王书春的房屋按照违章建筑来进行评估,欲以极低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合法的变成非法的、应赔偿的变成应补偿的、正常价格变成极低的价格,王书春当然不能接受。

    然而,胳膊拧不过大腿,王书春的螳臂也挡不住街道办的大车。2013年5月23日,九龙街道向王书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两天后,直接强拆。

    五年上访换来的听证会,却成了他的滑铁卢

    从2013年11月开始,王书春多次到北京、山东省巡视组、中央巡视组上访,反映其被强拆的房屋应当按照有证房屋进行补偿。近五年后的2018年8月28日,九龙街道终于肯为王书春的信访事项召开听证会。当时,王书春仍然是拒绝按照违章建筑进行补偿,并要求参照相对合理的胶东机场、青连铁路的标准进行赔偿。听证会后,王书春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9月21日被逮捕。

    王书春敲诈了谁?法院说他敲诈的是政府

    青岛胶州市法院认定,王书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上访为要挟,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要求政府赔偿房屋的价值明显高于其房屋自身价值,非法占有的故意和敲诈公私财物的目的明显,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刑三年半。

    王书春不服,上诉。2019年11月21日,青岛市中级法院认定,王书春到中央、省、市各部门上访要求支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房屋价格,实质上是以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为威胁、要挟内容,达到从政府等有关部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构成敲诈勒索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忍老汉蒙冤,家属委托律师申诉

    接受代理申诉的是山东本地的两位青年律师,淄博的张凯和济南的周云昌。两位律师研究此案后,一致认为:政府作为行政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当然不能成为被要挟、被勒索的对象。敲诈勒索罪中的被敲诈对象要产生“恐惧心理”,政府怎么可能因为产生“恐惧心理”?它也没这个生理功能呀。

    住宅权是公民最基本的财产权,甚至是天赋人权。公民基于对政府的信任,依法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建设的房屋,政府不得说拆就拆,行政法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即信赖保护原则。政府辜负了公民的信赖,并因此造成了公民的经济损失,当然有权利主张赔偿。所以,本案不具备敲诈勒索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

    再者,公民依法提出的赔偿要求、正大光明的在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主张具体的赔偿要求,作为政府,只需依法作出赔偿与否或者赔偿多少的决定即可。岂能将公权和私权混同?

    所以,青岛市两级法院的判决,明显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改判,王书春无罪。

  • 农民被指敲诈官员入狱 判决撤销后要求赔偿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0日消息】在被控敲诈勒索当地计生办主任等人55000元而入狱13个月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台头乡杜甘固村农民杜俊红申诉了3年,终获邯郸中院认定罪名不成立撤销判决。2019年5月24日,杜俊红收到了邯郸中院制发的申请国家赔偿《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于这一结果,杜俊红表示,他还会继续申诉,争取另一起因发帖邀约乡党委书记生死决斗,而被判寻衅滋事的案件也改判无罪。

    农民被指敲诈官员被判入狱13个月

    杜俊红的遭遇要从两年前说起。2015年5月,该县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他们村杜甘固也在实施范围。当时,他因质疑本村的改造工程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行为,曾多次向乡、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未果。无奈之余,略通网络的杜俊红继而通过博客、贴吧、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维权,一时杜俊红在当地成了“维权人士”。此间也有几个邻村的村干部因对蒿某在工作中的不满,主动向他透漏乡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纰漏,杜执笔编辑文字后全部发布于网络。缘于此,时任台头乡党委书记的蒿某为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曾通过多渠道与杜俊红沟通妥协,以息事宁人。但是,杜并未领情。据杜俊红说,正因如此蒿某与我结下了积怨,蒿某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曾对我本家叔叔杜万红放言,我一定要把杜俊红弄到公安局,把他弄毁。

    蒿书记果真是言必行,行必果。“2015年12月8日,注定是我‘因言获罪’历程的开始。杜俊红说,当日下午5点多,在未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20多名公安人员突降而至他家将他强行抓走。罪名为“敲诈勒索”,当晚公安人员就开始对他进行了长达三天的突审。同月17日,魏县人民检察院向其下发了逮捕通知书。

    检方对他指控有5宗犯罪:
    1、2011年夏天,利用在互联网发帖子为手段,敲诈勒索时任北台头乡计生办主任岳某现金30000元。
    2、2012年夏天,利用在互联网上发布魏县泊口乡华营村华某诊所负面帖子进行威胁,敲诈现金3000元。
    3、2012年底,以发布负面帖子为敲诈手段,勒索野胡拐乡民政所所长栗某现金2000元。
    4、2013年7月份,以在互联网上发帖进行威胁,敲诈勒索时任南双庙乡党委书记赵某财物折合人民币1100元。
    5、2013年6月份,利用网上发帖说车往镇车东村曹某家诊所的负面信息,借此敲诈曹某23000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魏县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次庭审,审理期间所涉及的证人无一人到现场。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本案合议庭仍以“庭审质证”为由,对上述的1、3、5起予以认定。2016年8月16日,魏县人民法院对其做出判决结果:一年零一个月的刑期(自2015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8日),并处罚金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2000元返还被害人。

    至此,杜俊红不服一审判决,当即提出上诉。对于本案的第一起指控,他说,其2011年根本就没有发过关于北台头乡的帖子,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中也没有我关于发北台头乡的帖子。对于本案的受害人岳某,我根本就不认识,更没有收过岳某的三万元,这简直是凭空捏造子虚乌有。

    关于本案的第三起指控,杜俊红说,我与野胡拐乡民政所所长栗某从未要过现金,栗某也从未给过我现金。当时栗某确因网上帖子的事经人找我说和,并让我吃过饭,至此事情就和解了。指控我向栗某索要现金完全是栗某的单方之词,之间无任何证据能印证我与栗某有现金交易。

    至于本案的第五起指控,杜说,这是正常的民事纠纷赔偿,怎么也会成了敲诈勒索?据杜俊红讲,2000年因为妻子分娩时出现大出血问题,之后留下了切除子宫的后遗症,遂与当时在场接生的邻村乡村医生魏某提起索赔,但遭拒。因此与魏某之间产生了更深的积怨。2013年期间,杜频繁通过网上发布有关魏某诊所存在非法鉴定性别和出现过医疗事故的情况。慑于压力,魏某便通过熟人关系从中调解,最终双方协议,魏给杜23000元作为当时因医疗事故赔偿而告终,并且还签订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017年1月8日,杜俊红刑满出狱。因认为其入狱系被台头乡原党委书记蒿某领陷害,从该年11月1日开始,杜俊红在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等处持续发布网帖、视频等,声称要与蒿某领进行生死决斗。

    4天后(11月4日),魏县公安局以涉嫌威胁人身安全为由将杜俊红行政拘留,11月12日又转为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4日,魏县检察院以杜俊红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为由将其逮捕。

    2018年4月4日,魏县检察院通过追加起诉的方式,对杜俊红发帖要与原乡党委书记决斗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提起公诉。魏县检察院指控称,杜俊红信息网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9月29日,魏县法院一审认定,杜俊红在网上发布题为《河北省魏县一农民与腐败官员的生死决斗书》的内容及视频,先后被13家门户网站转载和炒作,点击量近17万次,其利用网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再上诉获撤罪申请国家赔偿获受理

    邯郸中院﹝2018﹞冀04刑终66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魏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杜俊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10月26日,邯郸中院于作出﹝2016﹞冀04刑终587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6年12月28日,魏县法院作出﹝2016﹞冀0434刑初194号刑事判决,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杜俊红再次上诉。

    2017年7月10日,邯郸中院又作出﹝2017﹞冀04刑终176号刑事裁定,以原判决未通知被害人参加庭审、未公开进行宣判,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在这次重审审理期间,发生了杜俊红发帖要求与台头乡原党委书记决斗事件。魏县检察院遂以杜俊红犯寻衅滋事罪为由,于2018年4月4日作出冀魏检刑追诉﹝2018﹞1号追加起诉决定书。

    2018年9月29日,魏县法院作出﹝2017﹞冀0434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俊红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杜俊红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5000元返还被害人。

    我们注意到,该量刑时限与杜俊红实际被羁押期限相同,即俗称的"实报实销"。但对于魏县法院这一判决,杜俊红仍不服,第三次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公诉人魏县检察院亦不服,提出抗诉。

    这次上诉三个月后,2018年12月24日,邯郸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指出现有证据不足证实杜俊红以发帖为要挟主动向乡工作人员和魏某超(曹某祥妻子)索要财物,认定该三起杜俊红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该项判决。同时,对杜俊红所犯另一项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则予以维持。

    杜俊红说,这一判决作出后,他咨询律师得到申请国家赔偿与继续就另一项判决上诉的要求互不影响的结论后,同时向邯郸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和再审。目前邯郸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受理了他的申请,再审邯郸中院也受理了,但是没给书面回复,因为期限是三个月。

    邯郸中院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的﹝2019﹞冀04委培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杜俊红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该院决定予以受理。

    对于将来,杜俊红说,他希望法院能最终改判他无罪。

  • “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改为接谈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原定昨天举行的“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被当局再三精简,最终改为用“接谈”取代听证会,草草完成该案中的一项司法程序。

    据郭洪伟的妹妹郭宏英介绍,其于年前2月8日接获吉林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称定于2018年2月27日在吉林省高院216法庭召开“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拟由郭洪伟以视频方式、辩护律师在法庭参与听证会的形式举行,并称专门为该案听证会配置了大法庭,到时可以确保更多的人参与旁听。不过,到了2月22日,审监二庭将听证会法庭改为118法庭,并表示会有人数限制。2月23日,郭宏英联系该案法官的王姓助理,要求申请使用大法庭举行听证会,对方以安保由法警队负责为由,要求郭宏英自己与法警队联系洽商。几经周折,最后高院领导同意准许10人可以参与旁听。

    2月26日,郭宏英接到王姓助理的电话,对方称法庭的视频出现故障,未能与郭洪伟所住监狱连线成功,因此,郭洪伟无法参加,听证会只接谈家属和代理律师,其他人则不能入内旁听。2月28日,原定的听证会如期举行,不过最终法院以“因存在客观因素”的说辞,只允许郭宏英一个人进入109室进行“接谈”。

    下午五点,本网人权观察员致电郭宏英,她认为:“所谓的听证会改为‘接谈’,其实到最后就是高院给她做了一份笔录,询问了她对该案的看法,她的回答则是‘本来郭洪伟母子所谓的敲诈政府案就是子虚乌有精心炮制的人为案件,属于典型的打压维权人士的冤假错案’,现在连听证会都不敢召开,政府的诚信已经荡然无存,何来‘依法治国’‘公平公正’”?

    郭宏英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在笔录的最后,她让书记员写下了“关于不准肖蕴苓(郭洪伟、郭宏英二人母亲)保外就医一事是违反国际人权法第65条”的字句。郭宏英称,由于整个接谈过程只有她一人,现场没有人作证,因此当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其签字时被其拒绝。

    据公开消息显示,郭洪伟、肖蕴苓母子被指“敲诈政府罪”一案,最后在2016年4月25日通过终审维持原判,郭洪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郭洪伟母亲肖蕴苓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有关肖蕴苓、郭洪伟母子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肖蕴苓、郭洪伟母子终审维持原判 多人声援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6/0425/14297.html

  • 新疆姜志林被以涉嫌敲诈及寻滋罪逮捕 其母获释

    [访民之声2017/6/20消息] 昨日,失联多日的新疆访民姜志林母亲来电称,政府人员将她非法拘禁在一家宾馆多日,并限制她通讯自由,姜志林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罪逮捕。

    姜志林母亲表示,姜志林4月24日被新疆警方抓捕,她4月29日被软禁在博乐大酒店内,多人看管,还把她手机拿走不让与外界联系,近日刚刚回到家中。但政府人员为了阻挠她与外界联系,将她的手机卡注销后特意给她办了一张新手机卡,并告诉她姜志林是被以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罪逮捕。

    对姜志林敲诈勒索一罪的来由其母表示不解,她认为姜志林是在合理合法诉求,并不存在敲诈勒索一说,至于以前给姜志林一些钱也是政府给的补贴,姜志林没有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也不会寻衅滋事。

    相关报道:新疆访民姜志林被批捕 其母遭软禁失联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0613/15984.html



  • 内蒙古访民刘廷文赵艳波因敲诈政府罪被判刑一年两个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16日消息:内蒙古访民刘廷文、赵艳波夫妇被以敲诈政府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8月16日刘廷文赵艳波夫妇的儿子刘横飞告诉民生观察网,上周代理律师前往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看守所会见赵艳波时得知,她和丈夫刘廷文都被以敲诈政府罪判刑一年两个月,判决书是在上周五邮寄出去的,目前家属还没有收到判决书。
     
    据刘横飞介绍,2005年当地政府征用了他家12亩多林地,但只补偿了六千多元,且这笔钱被保存在当地政府部门,后来钱也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随后刘廷文赵艳波夫妇开始为此事上访维权,长期奔走于北京等地,多次遭到内蒙古当地政府行政拘留,二人还被分别劳教一年。
     
    2014年两会期间,当地政府为了让刘廷文赵艳波夫妇离开北京,就给了他们一万多元钱,加上其他几次支付的款项共计30500元。2015年7月27日当地警方突然以涉嫌敲诈政府罪将刘廷文、赵艳波夫妇抓走刑事拘留,关在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看守所,该案曾于2016年4月份和5月份两次开庭审理,至近日做出一审判决为止,二人已被关押超过一年时间。
  • 河南项城市农民李志洲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7月22日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13日消息:河南周口项城市农民李志洲涉嫌敲诈勒索政府、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在周口市郸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郑州姬来松律师担任辩护律师。

     
    7月13日李志洲儿子李明举先生告诉民生观察网,他父亲李志洲2015年10月22日被项城市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项城市看守所,至今已经被关押了八个多月,今年该案被移交给周口市郸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昨天该案代理律师姬来松和李志洲家属分别接到郸城县法院电话通知,李志洲“敲诈勒索政府、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在郸城县法院开庭审理。
     
    李志洲儿子李明举还向本网讲述了该案的起因,李明举说,几年前李志洲与自己的哥哥发生一些纠纷,后来事情闹到法院,项城市法院判李志洲家败诉,李志洲多次向周口市司法部门投诉此事,后项城市法院决定赔偿李志洲人民币20万元,其中10万由项城市法院支付,另外10万由李志洲户籍地的王明口镇政府支付,上述20万款项已于去年之前支付完毕。不曾想去年10月22日项城市警方突然将李志洲抓捕,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政府”,又以李志洲曾在镇政府拉横幅为由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李志洲被以两项罪名刑事拘留,并关押至今。
  • 河南内黄县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在安阳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25日消息:河南内黄县维权人士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长达六个小时,来自全国各地数十位维权人士前来声援冯改娣,但法庭只给冯改娣儿子冯磊发放了5张旁听证,当地警方在法院外安排大量警力维稳,该案今天开庭结束为止并未判决。
     
    当事人冯改娣儿子冯磊25号晚间告诉本工作室,5月25日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寻衅滋事案”从九点开庭到下午三点才结束。早上八点半左右冯磊和代理律师李方平来到安阳市北关区法院,门口有特警、法警、公安便衣、保安等几十人在执勤,前来旁听的外省公民和当地公民几十人也在门口等待旁听证。
     
    冯磊在5月17日已经向法院递交了50张旁听证的申请书,就是希望能满足前来旁听的公民,今天冯磊问邢庭长,申请的50张旁听证可以发放了吗?她说只能给5张,如果旁听席还有空位置再给发几张,这个法庭是可以容纳60人左右的,但是都被安排给了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九点钟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就出示证人证言,所有证人证言三次笔录,三种说法,前后不一,冯磊和李方平律师要求之前申请的15名证人出庭质证一下他们之前所做的证词是否属实,审判长说之前已经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所有证人出庭了,但是今天没有一个人出庭作证,李方平律师指出作证是公民的义务,这些证人全是公务员,更应该起个带头作用,经法院通知不到庭的证人,法院要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的,也可以强制证人出庭的,这15个证人没有一个出庭作证的,那他们前后矛盾的证言怎么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针对冯磊出示的六份视频证据,审判长说法庭没有播放光盘的设备,但冯磊认为这是法院故意刁难的一个借口,冯磊坚持把视频证据里的关键内容译成文字当庭宣读了一遍,也揭穿了内黄县官员在县委大院预谋用车祸或者医疗事故谋杀冯改娣母女二人的犯罪录音,就在他们的阴谋被公开以后,谋杀未果,才采用了用刑事立案的卑鄙手段来构陷冯改娣“敲诈政府”被重判了十一年,他们的阴谋在律师的死磕下,媒体的曝光下,全国网友们的关注下再次失算,在60万的救助金不能定为敲诈勒索案的情况下,他们还不甘心,又罗织出了一个“寻衅滋事罪”,此外,公诉人还试图用六年以下的刑期来构陷冯改娣。
     
    冯磊还说,他母亲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很好,自行辩护也很不错,冯磊感谢李方平律师今天的精彩辩护,感谢前来旁听声援的公民,感谢网上关注声援的朋友们。


    图为法院门口大量警力维稳

  • 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开庭当日突然被延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17日消息:原定于5月17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河南内黄县维权人士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今天早上被北关区法院延期审理,北关区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法院女法警突然被市里紧急抽调、无法前往看守所提人。
     
    本工作室志愿者得知这一情况后采访了当事人冯改娣儿子冯磊,冯磊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又出新花招,原定于九点半开庭审理,八点半时说限制旁听人数,九点钟又说法院没有女法警无法提人,想延期到下周三开庭,经过沟通后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杨某出来接待辩护人李方平律师,以“女法警被市里紧急抽调”为由,没有法警去看守所提人,决定将案件延期到5月25号即下周三再行开庭审理。

    冯磊以及辩护律师和前来声援冯改娣的各地维权人士对法院给出的理由表示十分荒唐,难以接受。案件被延期后,各地维权人士在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举标语抗议法院愚弄公民、随意延迟开庭时间。

     
    此外被羁押将近两年的冯改娣今天经律师送出一封感谢信:今天是2016年5月17日,是我冯改娣开庭之日,非常感谢李方平律师的代理辩护,感谢来自吉林、辽宁、北京、山东、河北、湖北还有河南本地公民和网友的关注与声援,让这么多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受累了,冯改娣诚心感谢大家。
     
                    冯改娣于安阳市看守所
                    2016年5月17日上午


    图为各地维权人士在法院门口举标语抗议法院随意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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