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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洲一精神病人在医院玩死病友 涉故意杀人被抓

      新洲区一精神病医院发生惨案:一精神病人竟趁病友熟睡时,用湿纸巾贴其口鼻,又用被褥毛巾捂头脸致其窒息身亡。昨日,涉嫌故意杀人的黄某在武汉中院受审,他为自己辩护称,“这是看电影看书学来的,只想玩玩他没想到他就死了”。
      精神病院凌晨杀人案
      今年27岁的黄某是新洲人,患精神分裂症长达9年,父母于去年底将他送至邾城街刘集精神病医院。黄某与病友方某同住在三楼大号病房,病房住有30多个病人。
      按病人反映,黄某初到病房就惹事,因有病友不给烟抽就罚跪地,还对病友掌掴。
      检方指控,案发前黄某向方某要烟抽未果,怀恨在心。去年12月17日凌晨6时许,黄某趁方某熟睡之机,用被褥毛巾等物长时间捂住方的头、面部,压扼其颈部。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方某系被他人捂住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武汉市精神病院作出司法鉴定,黄某患精神分裂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自称只是想玩玩他
      庭审中,黄某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答非所问,但承认杀死了方某。
    “方某脸上怎么会有湿卫生纸?”公诉人问他,他回答:“从电视上学的,就想玩玩他,没想到他就死了。”
    同房诸多病人的证词,还原了案发经过。
        案发时方某属重症患者,可能是睡着了,黄某向他要烟,见不答话就转身从自己柜子里拿出一叠四方卫生纸,弄湿后一层层贴在方的鼻子、嘴巴上。方某没有动,黄某又拿一条毛巾敷在方的脸上,再用毛毯盖住,又坐在床上压方某。方某就这样被捂了近10分钟,“但一直都没反抗”。有其他病人醒来发现后制止了黄某,并赶紧跑去告知值班护士,但方某已处于休克状态,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认为黄某捂死病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黄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其15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昨日,社会学家、华中师范大学梅志罡教授称,该起惨案给精神病人监护敲响了警钟,精神病医院更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让病人在医院内受到伤害。
    (来源:新浪湖北http://hb.sina.com.cn/news/b/2014-05-20/0923168861.html2014年5月20日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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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新洲治超办重伤司机 家人讨说法遭数十警察围殴(附视频)

    民生观察观察工作室2014-3-17消息:易喜平是武汉市新洲区钟扬村村民,从事沙子运输生意。3月7日上午,易喜平载着满车沙子出行行至新洲区邾城街时,遭新洲交通局治超办的多名人员强行扣押,理由是车子超载了,声称要处罚易喜平。易喜平对此不服,结果竟遭交通局多名人员痛打他一个,造成他脚被打坏、眼睛被打肿,至今还在医院中。
     
    事情发生后,易喜平的家人找到新洲区交通局,刚开始交通局还认错,并承诺承担医药费。可过了几天,新洲区交通局全都不认帐,拒不付药费。无奈之下,易喜平的家人及钟扬村五、六十名村民今天上午十时左右一起来到新洲区政府抗议讨说法。
     
    当局见此状况,迅速调来了约四十名警察,强行驱赶现场村民。双方发生冲突,警察围着村民们进行殴打,造成多人受伤。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易喜平

     

  • 武汉新洲高潮村强拆妇女被脱得精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4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高潮村民吕桂珍、周秀芝向本工作室投诉,她们二家在2006年就共同承包了村里的一处乱泥滩,并交纳了十万元的承包费。随后二家在此开垦、改造建起了水泥制品厂、鱼池、果园等经济体,总面积共29.7亩,承包时间三十二年。2009年吕桂珍、周秀芝的厂房等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后,村里却不承认此地是她们承包的,给的补偿也非常低,二家因此拒绝签字搬迁。
     
    2010年1月4日,三、四百人的强拆队伍突然来到二家的厂区强行拆房。吕桂珍上前阻止时,十几个打手当即将她打倒在地一不动。同时,周秀芝也遭人毒打,她拼着一口气奔向推她家厂房的挖掘机时,十几个流氓上来阻止扯掉了她的上衣,这时一领导模样的人说“把她裤子也脱了,看她是要脸还是要钱”。这时上来几个流氓竟真将周秀芝脱了个精光。
     
    以下是吕桂珍、周秀芝的相关材料:

    承包费收据

    中桂珍的病历
     

  • 武汉新洲区政府非法强拆 唐环梅告状无门

    我叫唐环梅,女,57岁,武汉新洲区阳逻镇医院退休职工。
    老伴张绍春,57岁,武汉新洲区阳逻渔场下岗职工。祖孙三代五人祖住武汉新洲区阳逻街港内。
    我家住武汉市新洲区。在阳逻分别有两处房屋,一栋在港内坡上94号,约500平方米,另一栋在港内土塘湖边152号,约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均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价值数百万元。
    2008年西门子在我们住地范围征地用于建转运码头,由新洲区政府主导拆迁。由于在拆迁前没有公示各家的面积和单价,而是以人情补偿及权钱交易等不平等暗箱操作。我家在拆迁过程中受到了价格不公、克扣面积等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打压。因此,没有同意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09年,新洲区政府利用无拆迁资质的社会黑恶势力,采取停电、停水、深夜打砸门窗、打砸我家的生产工具推土机、短信恐吓等手段对我家人进行骚扰。就连躲在亲戚家中,躲到哪里追打到哪里,亲戚的门窗也遭到破坏。甚至在深夜将追悼死人的花圈送到我躲避的侄女家中以威胁。
    自2009年至2012年12月13日期间,新洲区政府及拆迁部门无任何工作组找我们谈过拆迁事宜,我们也没收到过任何行政部门给我们送达的拆迁或强拆通知书。
    2012年12月13日深夜,在我们全家人出门不在家之时,我家两栋楼房突然被非法强拆。14日中午回家之后发现房屋已被强拆我们便打110报警,阳逻街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后随便看了一下照了几张照片,说这是刑事案件,是政府行为,他们管不了。我们要求立案,追查凶手还我家园。但此后一直杳无音信,我们投诉无门。
    在这一年期间,我们无数次找过阳逻街道、阳逻区开发办、阳逻街信访办、新洲区公安局、新洲区信访局、武汉市公安局、湖北省信访局、湖北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及公安部。也无数次致电武汉市长热线和新洲区长热线。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政府行为,我们知道……”。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应予以刑事犯罪立案追究。我们一直要求阳逻街派出所立案,但派出所所长说,他们不可能立案,也不敢立案,并说这是政府行为。为此,我们找到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以及新洲区公安分局,要求督办立案调查。武汉市公安局也多次向新洲区公安分局下发通知单,要求立案调查,但他们一直不立案。不仅如此,阳逻街派出所甚至和阳逻街道串通一气,拿着“拆迁办”伪造的假拆迁合同讹诈我们,谎称我们在2009年在拆迁合同上签了字。这时我们才发现伪造签字的假合同,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他们把那份假合同从我们手中抢走。试问我们如果真在2009年签了拆迁合同并得到补偿到位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公开拆除,何苦到2012年12月13日深夜将我们的房屋偷偷强行拆掉?
    2011年1月21日起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新洲区政府勾结社会黑恶势力非法强拆。不但未按照上述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而且无视上述《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的规定,在2011年1月21日实施该条例后的2012年12月13日仍然将我们的房屋强拆。
    而口口声声作为保护人民利益的基层公安等部门,也与社会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勾结一起坑害百姓。
    我要求还我公道,还我家园。
     
                      唐环梅  电话13277920307
                          2013年12月31日

  • 武汉新洲二十余人区委上访讨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4消息:今天上午,武汉市新洲区委前又聚集了不少访民。据新洲拆迁户邵莱翠告诉本工作室,来的人中有拆迁户,有退休教师人共二十余人,大家都在这里就各自的问题讨说法。
     
    当上午一名教育官员到此时,现场一名潘姓退休老师拉住该官员不让其走,后派出所人员来后将该老师带走。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湖北新洲拆迁户周大红的申诉材料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曹铺村周家湾6组村民,我家房屋在2010年元月26日拆的。因曹铺村和阳逻土管所对我家房屋强行丈量并且量掉了我家厨房和厕所。我家寻求上级干部为我家解决问题,在我当时不在家的情况下,村里把我家房屋附属厨房和厕所丈量拆掉了,我家50安大电表是用来给农民碾米用的,应该给我家的大电表门子钱也没有给。拆迁时,村里应给每户36000元的户主钱,我家也没有得到,房屋门面钱,村里也没有给我家,外加补偿费和过渡费也没有给我家,这必须从强拆之日起补还原,补偿费和过渡费有多少就要算多少。

    村里干部叫我家往外搬,我家配合他们的工作,这国家修路,我家大力支持,我把家里的粮食和被子等物品都往外搬,我家是最先搬家的,然而,干部他们在我家门都是锁着的,没与我家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把我家住房和附属厨房及厕所用挖土机挖倒。曹铺村和拆迁单位没把我家当回事,把我家当敌人办,不顾我家是困难户,也是双女户。村里干部说我家的房屋不是他们拆的,我要追究他们刑事责任,我家多次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说区政府已为我家解决了,说是一位穿红衣服的妇女为我家办的手续,他问我家参加了没有,我家回答说没有参加,工作人员说不对,难道是谁冒领了钱,我家要一直追根到底。我家女孩2011年高考达到了湖北省江汉文理学院线,由于家长心情不好到处走访奔波,没有为孩子填好学校,导致孩子没有被学校录取,使孩子精神上受到打击,又到新洲复读中心去读了一年,家庭经济上受了损失。

    在2010年元月份农民在看新闻联播时,记录下了中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对贫困户优先安排工作,对困难户优先安排住房。”上面党的政策好,下面的执行却不按政策办事,上级干部您们知道吗?下面的官员都装聋作哑不按政策办事,都是官官相为,欺上瞒下、欺穷欺弱、请黑社会来威胁我们。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旧社会是三座大山压在农民头上,新社会却是三道鬼门关(区、街道、村)。希望我家能有重现光明的一天,希望好心的干部看到来稿能为我家解决问题,使我家能早日见光明。
    周大红
    20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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