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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种族歧视还是愤懑无力?

    ——从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说起

    (一)被误解的种族歧视

    今天笔者尝试来谈谈一个敏感话题: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是真实普遍的吗?

    在各种社交媒体,几乎都有网友不辞辛劳地发布有关黑人的图片和视频,不外乎个别黑人说中国女孩是“easy girl”,炫耀在床上搞定了多少中国女孩,或者是黑人成功牵手穿着白色婚纱的中国女孩,抑或是黑人在地铁这类公共场所各种嚣张跋扈。

    面对这些照片和视频的撩拨,在跟帖的评论中,大概率都有“黑鬼”如何如何,如果只看这些内容,你会想当然认为中国人种族歧视很深,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表现有欺骗性。

    笔者以为,中国人这种侮辱性的种族歧视话语,彰显的不是自己的优越感,而是屈辱感,是对政府所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的愤愤不平,是对这种违反基本政治伦理的政策伤害自己却无力改变的愤懑,而屈辱愤懑是需要发泄出口的,而且这种歧视带有一定程度的防守性,是对异种入侵威胁的应激反应,下意识的试图通过贬低“他者”来隔离对方,通过蔑视性评价给自己种群的女性与之接触设置一层障碍,以降低跨种群通婚的数量,将威胁控制在一定限度。

    正因为这种歧视并非产生于内在的优越感,所以它也是很容易治愈的。只要国家走向正常,尊重基本政治伦理,人们能从公共政治生活中获得自尊,能以正当的方式影响政治决策,不再被恣意地伤害尊严和损害利益,能理性地认清种族歧视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利弊权衡角度都是不可取的,以中国人普遍温和的性格,当能顺利克服之。

    自春秋以降,中国的传统文化确实讲华夷之辨,但并不排斥以夏变夷。这足以证明华夏根底上还是一个文化而非种族共同体。一个世俗的族群,其实很难对其他种群产生很深的隔阂,偏见歧视只是理性不及的产物,而一个不具有正常公民权利的人很难理性。

    而且我们都会有个经验性常识,人越卑微,在争执中就会越大声,肢体语言也会越夸张,而有份量的人说话会有一份静气,人们都会侧耳倾听。大多数人们只会关注到两者素质的高低并厌恶卑微者的呱噪,却没看到身份对话语权的加持。卑微的人没有资格优雅地说话,因为你小声说话没人能听见,而一个没有政治权利的人,必定卑微。

    所以中国人这种泄愤式的歧视话语,我从中体会到的是一种无力感,一份无奈和愤懑,还有一份忧虑和恐惧。

    实在的说,卑微的人也没有资本假装自己强大且宽容,否则被损着牙眼连疼痛你都喊不出声,你的生存境遇将愈发悲惨。有人可能会问,忧虑与恐惧还不至于吧?古语有履霜坚冰至叶落而知秋的说法,或许人多多少少有夸大威胁的倾向,而且政治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的人对威胁的感受越强烈,但国人此处对威胁的看法,笔者以为并非是全然虚构的,政府“全天候”的超国民待遇强化了这种受威胁意识。

    (二)羞辱国人的超国民待遇

    在华的外国留学生,不仅免收学费及各种杂费,而且每人每年还有10多万的生活补贴,这个数额足以碾压中国98%以上国民的收入。中金公司202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人口累计13.28亿,占总人口的94.8%。虽然98%这个数字是笔者估测的,但恐怕还是保守了。

    在华的留学生们无一不生活的优游自在,而反观我们的孩子,学费杂费生活费都要依靠父母承担。官方信息显示,我们有6亿人月均收入不足1000元。一般来说国民收入是符合正态分布的,想象一下,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的又会有多少人呢?在校大学生有多少孩子出自这些家庭呢?

    这样家庭出来的男孩子,自负精神枷锁,何敢潇洒的恋爱呢?相对于那些出手阔绰住宿条件又特别优越的外国留学生,他们又如何去公平竞争呢?

    何况一些高校还专为外国留学生推出一种学伴制度,以给予女学伴潜在的各种好处的方式,鼓励女生担任留学生的学伴,现实中虽然发生过留学生试图非礼女学伴的事件,但更多是玉成了女学伴与留学生的恋爱关系。

    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客观效果却是将女生当作“和亲礼物”的学伴制度,无疑是对女生赤裸裸的物化。即便所有参与的女生都是自愿的,即便她们都对批评这种制度的人持敌视的态度,甚至诞生一种不屑一顾的莫名优越感,也无改于她们被物化的现实,这种有组织的作为也仍然是不折不扣的校耻和国耻。

    这种为留学生刻意制造的近水楼台的便利,又进一步让我们的男孩子处于竞争不利的位置。

    笔者在2018年曾发起过一次公民行动,反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当时有49名律师,8名媒体人和作家及240多名公民参与联署,这份公民意见书传播甚广,两次被公众号转载阅读超过10万,其中一次是多年专注于促进女性权益的冯媛教授转发的。一个文本,能两次被转载阅读超过10万,它必定是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共鸣。

    除此以外,笔者当时还向教育部、财政部和山东省政府申请公开如下信息:奖学金年度财政支出总额、享受奖学金的留学生人数以及奖学金的申请标准,但均未获回应。权力依旧傲慢地奉行着“不回应、不反省、不改变”的“三不”方针。此次公民行动虽然没起作用,但我个人仍然为此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当然这个不足挂齿。

    笔者之所以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耿耿于怀,乃是因为我将其视之为对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国人的刻意羞辱和权利践踏,而且它的动机和想达成的目的,也让我一直困惑。这种政策无异于让我们的孩子在嫉妒与怨恨中成长:生于斯长于斯的我们天生低人一等?

    这样如何培养平视外国人的心态?如何培养一种自信平等开放包容的现代公民意识?如何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对国家怀有感情呢?

    平等是启蒙时代以来最深入人心的价值追求,很多人可能无法体察自由所具备的中心性和本体性的价值,但几乎所有人都厌憎不平等,至少在感情上如此。

    如此在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公开的对自己的国民进行歧视,在我有限的阅读和认知经验中,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无论一个人多么进步主义,恐怕也得承认一个事实:一个国家的文化传承是有族群依附属性的。亨廷顿在《我们是谁》一书中对昂撒文化可能的衰落忧心忡忡,其基本论据就在于西欧裔白人在美国人口数量的相对比例下降。

    尽管笔者对亨廷顿身上那份通过学术包装但一不小心就会流露出的白人优越感有点厌恶,也将他在《文明冲突论》中所提出的儒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会联合反抗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前景视为无稽之谈,但我理解他在《我们是谁》中的忧虑。

    笔者一直觉得,totalitarian国家的治理,内在的有一种破罐破摔的精神气质,有一份嬉皮士的玩世不恭,呈现出某种类似于癫痫症患者的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从内部来看,各种荒唐荒诞荒谬的政策不断出现,从对外关系看,其往往在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激进的世界主义之间快速横跳,而不是处在一种成熟理性的平衡状态。

    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优先保障自己国民的权益,因为是国民让渡部分权利组成政府,是国民在纳税供养政府的运转,正常的政治伦理是权力要追问来源并向来源负责,否则政治就不存在了。梁山上有座次有权斗但没有政治。

    性是一种资源,对性资源的争夺几乎充斥了整个人类史,罗马城的奠基就来自于对萨宾女人的抢夺,罗马史将之作为一个开端性事件来回溯,已经蕴含了某种文明大幕开启的象征意义。女性生理上的柔弱,在性活动中的被动,导致在心理意义上就自然地成了被征服的对象,男人进而在文化意义上将性活动的征服意味进行了固化,成为了一种人类共通的文化母题,各国的文学作品都在佐证这一点。

    上述观点乍一听似乎对女性有点冒犯,但实则有一部分来自于波伏娃。我只是在重述一个事实,并无价值判断在里头,我就只有一个女儿,我当然期待一个性别更平等,对女性更宽容的世界。在这里我之所以啰嗦这些笔墨,只是想说明一点,男人内心里都不愿意见到自己种群的女人跨种族跨信仰跨文化传统外嫁,如果种族和文化背景跨度越大,他会越难以释怀。这是一种普遍的感受,所有民族和种族均如此,没有例外,它深植于人性。因为在男人心里,习惯将与自己不同种族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人视为“他者”,他者与自己,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对立并不一定导致现实中的冲突,对立首要的动机是将自己树立为主体,强化对自己种群身份的认同。自己种群女性的外嫁,他会觉得自己的姐妹或者他视为“姐妹”的人被“他者”征服了,他会莫名地感到一种屈辱感,一种连带的被征服感,甚至他会将之隐喻化,视为自己所属种群竞争力的失败,自己种群被“他者”压制的状态。

    特别是当种族通婚性别不对等的时候,更会让男性感觉受伤害。比如在美国,亚裔与白人的通婚集中于白男亚女的模式,而白女亚男很少。当然这与白人身材高大的生理优势有关,但更与亚女渴望进入美国主流社会有关。从个体趋利避害来说,亚女的选择本身也体现了一种理性,也是个体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否认这种现象会给亚男带来内心的隐痛,也实属掩耳盗铃。

    男人的这种心态如果仅仅以狭隘来看待,把它蔑视性地仅仅视作一个有待治愈的病态心理,那除了能满足个别人的某种智识的优越感外,于群体心理并不能改变什么。实则这种心态并非专属于华人。“外国人正是通过女人,力图将一个地区的灵魂据为己有”,“歌德被阿尔萨斯的女人爱上,在德国人看来是阿尔萨斯并入德国的象征”(见《第二性》)。能说这种心态是健康的吗?但它就是普遍存在着。当今这个世界对跨种族通婚更宽容是事实,但群体心理并不会轻易改变。当不断有洋人在社交媒体呼召他的同胞来大陆猎艳,说此地人傻钱多女孩容易上,一个中国人如果对此完全无感,甚至对引致这种后果的超国民待遇置若罔闻,我并不认为他更宽容更值得尊重。

    当一个种群的女性单向输出,必然意味着这个种群的持续萎缩,意味着这个种群行走在被淘汰的路上,这也会挫折这个种群男性的自尊,而一个种群男性的自尊对该种群的存续是基础性的,男性的自暴自弃和自卑对一个种群的瓦解是致命的。自有文明以来,上至苏美尔人、古埃及人、亚述人下到中国契丹人、党项人,有多少种群已经邈焉难寻。不幸的是,现实中几乎所有的政策,都在直接或间接地瓦解中国男性的的自尊,当然我们的女性被当作“和亲礼物”进行物化时,更是遭遇人格凌辱,但有一些女孩却骄傲地指责中国男人嫉妒。本来很简单的道理,自主跨种族恋爱是一回事,被权力当作礼物是另一码事。当然我坚决反对把批判的矛头指向那些女孩。

    如果一个男人不浑浑噩噩,这种自己种群的女人单向输出的状态,必然会让他感到内心的苦涩。但是如果一个人感受到苦涩却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苦涩对他的伤害将尤其严重。

    人不像蚂蚁一样,只是一个生理性的存在,人是一种历史文化文明的建构者,西班牙人殖民南美,杀死印第安男人,占有印第安的女人,生下混血的西班牙裔后代。单从遗传学上来说,混血的后代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统,可这些混血的后代会认印第安人是祖先吗?那些幸存下来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些混血的后代身体里流淌着自己种群一半的血统,会感到骄傲吗?

    现代文明奠基于个体主义的权利观,没有以尊重个体消极自由为核心的权利观念,就没有现代文明。婚姻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从个体来说,一个人想嫁给谁,嫁给哪国人,嫁给哪个种族的人,都是她的权利。但一个正常的国家,永远不会主动鼓励跨种族通婚,原因无它,国家是一个建构性的存在,它的文化特征,它的稳定,它的凝聚力,国民对它的认同感,是与一个主导型的族群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既有的族群生态联系在一起的,原有的族群生态是经历了长期的磨合过程才形成的。现代国家的制度建构固然追求一种价值中立性,以此涵容多元价值的共存。但只有国际主义精神病才会刻意引进他者搅扰既有的族群生态。

    像白罗斯那样将本国美女视为“国宝”,视为“战略资源”进行“出口管制”当然是极端的。但一个正常的国家肯定不会处心积虑为外国人创造机会来接近自己的女孩,如果该国同时存在男多女少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局面,那就更加不可思议。设若在一个民主政体内,这种有辱国格对自己女孩物化,故意羞辱该国男性的行为,不知道会引起多么剧烈的抗议。但在此地,却只有冷嘲和喟叹。

    (三)突破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的超国民待遇强化了洋人在性资源竞争中的优势

    东亚社会现在流行所谓“草食男”和“宅男”,这两类人在男女情感上都表现的比较清心寡欲,不积极不主动,对爱情持无可无不可的态度,缺乏这个年龄段本应具有的活力,给人一种荷尔蒙分泌不足的感觉。这可能是一种后现代的症候,而我们的孩子尚未充分享受现代化就提前展现出了这种病症。

    这种症候可能也与东亚人普遍内敛的性格有关,东亚男性与女性交往大多是温文尔雅的,如果想追求对方,往往经历长时段的情感铺垫。往好了说这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往坏了说就是谨慎胆小。

    相较于我们的男孩子,那些洋人更有野性,特别是那些来自于非洲的小哥,看上去个个都是满满的荷尔蒙气息,仿佛随时要炸裂一样。他们的行为一般比较狂放,较少受道德和规则的束缚,较少遗留那种成熟文明对人的规训洗礼的痕迹,较少在意别人异样眼光的凝视,心理素质超好。在性资源竞争中,这都是优势。

    而我们国家所给予他们的全方位无死角的超国民待遇,更加强化了他们的竞争优势。这种超国民待遇并未停留在单纯的经济补贴层次,而是早就突破了法律的平等适用原则。他们享受的这些超国民待遇,自然会让他们在大陆滋生一种特权意识,让他们有俯视甚至鄙夷国人的心态。如此荒唐非理性的政策,竟然一直得不到纠正,这个族群的男人也的确配得上被鄙夷被蔑视。

    对在华洋人,面对他们的违法甚至犯罪,公检法有默契地践行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违法和轻微的犯罪不予惩戒。这里没有任何夸张,完全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这种法律适用层面的纵容,也在激发一些人的侵略性和动物性,有的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已婚外教沙迪德·阿布杜梅纠缠女生小陈,纠缠不成竟然残忍地将之杀害,在受害人身上脸上砍了数十刀。对于这样一个恶性案件,觐州公安分局在抓获犯罪分子后,在没有调查清楚时,竟然单方面采信犯罪分子的说法对外通报“因感情纠纷行凶”。

    为了降低案件的关注度,为了减轻舆论对学校和警方责任的追问,甚至可能想为未来的轻判作铺垫,竟然不惜对一个再也无法澄清的死者,一个毫无过错的花季少女进行泼污。可以说丧失了基本的人性和羞耻感。

    随着案件的进展,后来透露的信息显示,面对犯罪分子的骚扰纠缠,品行端正的小陈曾经向学校举报,也曾经报警。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学校和警方也没有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这种多方纵容包庇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任何民族种族都有残忍的犯罪分子,杀人毕竟是个案,笔者完全无意通过个案来给特定种族贴标签,我之所以不惜笔墨来提及这个案件,是让世人看清这种突破了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的超国民待遇,在现实层面会引致多么严重的恶果。

    杀人这种惨案当然是个案,并无代表性,但洋人在公共场合调戏骚扰欺辱女性的治安案件不断,却也是事实。我同样认为根源不在于特定的种族,而是大陆全方位的超国民待遇所致。

    就在这几天,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一位黑人留学生众目睽睽之下,在公共食堂一楼对着筷子笼撒尿,有人证有视频,后来学校辟谣说非洲小哥并没有真尿到筷子上。而且据传第一时间就把发布视频的同学雷厉风行地给处分了。黑人小哥此种行为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很高。

    同样就在最近几天,社交媒体爆出,广东清远一名黑人在一家便利店内调戏非礼一名女生,当地派出所的回复是“证据不足正在调查”,而便利店内明明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也有人证。

    今年3月份在西安人潮涌动的大街上,光天化日之下,一个黑人竟然一路尾随骚扰一个女孩,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2022年,一名巴基斯坦裔的留学生追打交警的图片一时也传的沸沸扬扬。

    至于在地铁上,一两个黑人就可以霸占车厢车座的照片,更是不断出现在社交媒体上。

    现在大陆社交媒体流行一句话,“千万不要招惹洋人,因为他们背后有你强大的祖国”。这句让人五味杂陈的话能流行起来,本身也证明了一种现实。

    上述这些有侵略性的,带有侮辱性的行为,诸位细想一下,到底是因为适用法律的纵容还是因为种族的原因呢?

    笔者一再强调勿要种族歧视,并非出于一种政治正确的虚伪,而是认为它既是不道德的,也是愚蠢的,在世界范围内,我们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说,国人有什么资格歧视黑人呢?人家穷是穷了点,但在其国内享有基本的政治权利,更被当作人来对待,人家在你的祖国被待若上宾,本身就是人家在自己国内享有政治权利的副产物。人家懒是懒了点,但你这勤快的,省吃俭用也不过购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房屋,欠了一屁股的债务。一株没有政治权利的韭菜,它的勤奋不过是挣扎着多长几茬,方便被收割而已。

    (四)黑人为何成了我们发泄不满的对象?

    众所周知,黑人不是超国民待遇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唯一的受益者,如果理性的看,对黑人的歧视没有道理,为何黑人成了中国人发泄不满的对象呢?我认为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政府以高额补贴引进的留学生中,黑人占比高。非洲国家普遍贫穷,一些国家连温饱都无法保证。来大陆留学顷刻间就成为高收入群体,一人来华甚至可以改善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有这种不付代价的好事,谁不想来呢?黑人来得多,自然就格外扎眼。

    第二,黑人国家的历史都比较短,在白人殖民时代之前,非洲基本上处于部落时期,客观地说文明还处于较低的层次。二战之后殖民体系崩溃,非洲掀起了独立浪潮,但并无形成成熟的民族国家,很多国家内部仍然部落林立,社会发展程度较低。正如笔者在前面分析的,这就使得黑人并未经历成熟文明的洗礼与规训,还比较原生态,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比较自我。优点是心态好,按照渡边纯一的说法就是钝感力强,能对周围人异样目光的凝视免疫,没有入国问禁入乡随俗的那种小媳妇心态,有时会给人一种反客为主的感受,会给既有的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这就容易造成黑人与国人之间的摩擦,从而对他们形成一种不好的观感。

    第三,因为非洲普遍比较贫穷,有些国家内战频仍,治安环境差,在非洲经商的华人经常性成为被劫掠的目标,今年3月份,9名手无寸铁的华人在非洲被内战一方雇佣的瓦格纳佣军以行刑方式虐杀,财产遭到劫掠,至今也未见行凶者受到惩处。最近这几年,在光天化日之下非洲已经发生多起针对华人的商铺纵火案,不仅劫财而且杀人,因为案件发生频率高,在此不一一列举。华人成为非洲人劫掠的主要目标,在他们来说也是一种理性权衡的结果,因为洗劫华人一般不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会给国人有一种我待你如上宾,你视我如仇寇的感受。

    (五)反对超国民待遇的正确姿势

    反对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有正当性。但是要想纠正这一政策,或许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不排除直到一场宏大葬礼的到来。

    从实体上来说,我们反对给予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不是反对这些洋人享有而我们尚不享有的正当权利,比如在刑事和行政案中每个人本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我们无意把洋人拉低到和我们相同的权利贫困的境遇中,以求得一种更低层次的平等。但涉及到税收的处分,我们作为纳税人自然享有优先受益权,而且从政治伦理角度讲应当有决定权。

    正如笔者在《反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法律意见书中所特意点明的,我们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我们不反对国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对更贫穷的国家提供援助.

    我们也不反对全球一体化的愿景,也乐见国与国之间的商贸往来与人际流动。但同时笔者也主张扎紧篱笆,对于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遣返。

    我们反对的是对自己国民基本权利的无视,同时又给予外国人种种特权,而且这些特权从政治伦理和基本法律来审视都是不正当的,在其他国家也是不可想像的。

    我们的反对必须保持一种基本的政治正确,愤懑固然可以理解,但种族歧视要不得,针对拟议中的外国人永居条例,笔者在2020年曾写过一篇文章《不掺杂种族歧视话语,我们的反对将更有力量》,我在文章中提及,要警惕种族歧视的表达,这不只是狡黠的策略,而是它确实是一种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伦理,如果突破它,没有谁是真正受益的。种族歧视,会让我们处于道德洼地,即便是正当的诉求都会变得可疑,而且恣意呈口舌之快徒然会增加种族仇恨和隔阂。

    在我们反对的过程中,不要让愤懑压倒理性,不要一切以结果导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要将反对奠基于正当的政治伦理之上,时刻以合法性与正当性来审查自己的言行,把反对的过程视为一次权利意识培育的机会,一次启蒙与自我启蒙的契机。

    我们不要排外,一排外我们就输了,不排外并不妨碍守护我们珍视的权益,而且唯有如此,我们的反对才能保持一种张弛有度的状态,才会被认为是理性的。另外我们要切记,我们言说的对象是政府而非洋人,如果对象搞错了,极容易堕入丑陋的排外主义。

    总之,我希望我们在反对的过程中,让世人看到我们是一群有正当权利意识的公民,意志坚定但同时又是高度理性和文明的,言行也是审慎节制的。

    2023年6月21日

  • “林明洁案”开审 控方证据无力、错漏百出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9日消息】连续两日(3月27,28日),已羁押近两年的辽宁沈阳维权人士林明洁涉嫌“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在沈阳市铁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提供证据及证人证言等问题错漏百出,最后该案再次以休庭结束,法院对案审没有进一步的情况说明。该案上次休庭是在2017年8月23日,由于管辖异议等问题而休庭。

    3月27日上午八点多,沈阳铁西法院周边已经聚集百人前来旁听林明洁案开庭,当局出动大量警力和便衣人员在法院附近戒备。法院以法庭座位有限为由,只允许三个名额的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余百位要求旁听者一律拒之门外,多人表示不满一度引起鼓噪,但最终未发生不愉快事情。由于该案上次开庭时因为管辖异议以及法官辱骂辩护律师等原因,该案前任辩护人王秋实律师与当事人林明洁在无奈之下解除委托。蔺其磊律师及常玮平律师接受林明洁委托成为该案最新辩护律师,这次出庭为林明洁辩护。

    在第一天(3月27日)庭审中,双方质证过程主要针对林明洁被指控“寻衅滋事”的几个证据,包括”徐纯合被枪击事件”后民众寻求真相的相关视频;“六四天网”黄琦收到的访民短信;国家信访局门口呼喊“辽宁腐败,沈阳腐败”的视频;住建部附近角落林明洁独处的视频;白马寺地铁口没有林明洁出入的视频等。虽然律师当庭针对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供的系列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中指出,这样的“证据”也能提供到庭审现场,感到十分悲哀和可笑,但庭审继续,法官还是让控辩双方及被告当事人林明洁发表了质证意见。在非法证据排除阶段,律师当庭提醒法官,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优先于其他程序,并对公安机关出庭作证的有组织犯罪大队大队长的信誉度提出了质疑。

    庭审第二天,林明洁及辩护律师就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未完全履行就进行举证质证提出程序违法,要求检察官回避,遭到审判长直接驳回。于是,律师在获得林明洁同意后决定不再进行质证。律师指出,检察官的回避不应该由审判长决定,而应该由检察长来决定,在律师和当事人的坚持下,检察官请示了检察长,但检察官的回避问题未获批准。最终,法官只是强调已将林明洁要求的将刑讯逼供获得非法证据排除违法一事记录在案。据称,林明洁之所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因为曾在看守所三楼特讯室遭遇了五人对其的刑讯逼供。

    在法官的强行推进下质证继续进行。公诉人陆续举出的证据均为截访公安人员及街道维稳办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及各单位的情况说明。为此,律师当庭指出,所有证人证言惊人雷同,应视为言词证据且达不到应该证明的目的,提醒法官不予采信。同时,林明洁也指出,截访本身就是违法,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截访人员证词出现在指控合法上访行为的庭审上,本来就是荒唐至极。律师进一步提醒法官,应该将庭审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指出,各单位均有监控设备,完全可以一一调取相关视频,可以对林明洁等人是否犯有“扰乱社会秩序”的罪行一目了然,却使用没有证明力的住建部等单位明示为“内部使用”的书面情况说明,是否尽到应尽的取证义务值得质疑。

    辩论阶段,面对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律师做的无罪辩护特别强调,一个公民依据《宪法》履行公民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寻求真相和举报控告,如果得不到法律保护反而受到有罪指控,将来的社会势必发展到令人恐怖的“和谐”。林明洁的行为不但不应受到追诉,反而应当是积极称为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提倡者。

    当事人林明洁面对当局的有罪指控,在最后陈述时特别强调,让无罪的人获罪的人是有罪的。最后,法庭以休庭的方式结束庭审,并没有对案审作出进一步说明。

    有关林明洁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辽宁沈阳上访维权人林明洁再次被刑事拘留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6/0909/14891.html



  • 河南王金考无力缴纳公粮遭拘留 上访再被精神病

    王金考,今年72岁,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固城乡李郭村人,用他的话说,他遭遇了一起特大官吏贪腐和政治迫害连环案,自己的合法财产被抢夺霸占,他被屡次非法拘禁、拘留、劳教,妻儿被吓疯,儿子又被失踪,他还被关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1个多月。
     
    他案件的起因是1982年中央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当时村里分成了4个生产组,每组、每人1.78亩土地,考虑到人口变动,王金考所在村组约定3年调整一次土地。但在分地的时候王金考一家十口却少分了1亩多地。王金考说他应分得的责任田被时任村书记的王自钦和组长也就是他的堂兄王进考霸占。
     
    王金考一家苦等了3年后还是没有按照规定分地,还是想给谁多少就给谁多少,但征收的公粮依旧超过了他分得的地亩数,王金考一家无奈只好用打工的收入来补贴缴纳公粮,使这个已是16口人的大家庭整天弄得入不敷出。
     
    1997年和98年,因为干旱,造成土地荒芜,収打的粮食远不够缴纳公粮,无计可施的王金考多次找到乡政府和村委会要求不再种地,都被拒绝,反映到县委县政府也没人管。
     
    1997年农历11月4日,乡政府和村委会来了大批人马,逼交公粮,还把他和父亲、弟弟绑架到乡政府非法拘禁26天,期间被不断的打骂,他和弟弟家的财产也被没收。
     
    获得自由后,王金考带伤逐级上访,但问题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朝着好的方向发展,1998年,乡政府给他下了缴纳公粮通知,没多久清丰县法院也给了他个通知书,上边说他不交公粮违法,他不明白怎么回事到法院咨询遭到司法拘留16天,也没给他拘留证。在拘留期间法院强制执行扣押了他家的财产。
     
    王金考为了说清自己的冤屈被迫进京上访,1998年12月29日濮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决定劳教他两年,当地电视台以他不交公粮为借口连续播出曝光,同年的5月,他家的小麦被政府抢劫一空。
     
    王金考不服输和儿子一次次进京上访。2004年,由于精神压力太大,他儿子彻底崩溃,得了狂躁症,他的妻子也出现了精神异常的症状,因为他儿子的症状严重,不得不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王金考则独自一人踏上了漫长的上访路。
     
    王金考说,因我屡次进京上访,2004年大概在农历8月初,乡党委书记和县信访局局长骗我让我到河南省南乐县精神病医院结账就没让我出来,几个人摁着我给我打针吃药。过了5、6天后我爱人来看我儿子发现我在医院就赶紧告诉了我哥、姐,我哥哥、嫂子、姐姐都赶到医院给医院闹,闹了好多次后才让我走,在里边住了1个多月,和我儿子一块出的院。
     
    就在当年,王金考的案子被省市县三级终结,省市县还召开联席会议专门对王金考提出的信访事项作了专题研究,研究认为,电视曝光不侵权,法院执行合情合法,劳动教养定性准确,批准程序合法,同意结案。
     
    王金考不服他们的研究结果,进京上访2006年7月19日再次因进京上访被濮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劳教1年,还被多次行政拘留。2007年十七大召开,政府为了防止他儿子上访,把他儿子强制送到了精神病院。
     
    但这并不是让王金考最痛心的事情,他的儿子因受惊吓精神出现异常后经多次治疗有了好转,2007年进京打工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王金考在北京和地方连续报警求助,并提供了明确的线索,遗憾的是警方的时间并没有用在解决百姓危困的事情上,而是致力于打击所谓的像王金考这样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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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力医治 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被关进铁笼子黑屋子

    关注精神病人救助上篇
    救助渠道不少 救助额度有限
    临桂县男子张某在1998年杀人后被鉴定患有精神病且在发病期,被家人关进一个铁笼子已有16年(本报3月22日A15版曾报道)。现在,当地民政部门将张某从铁笼中放出来,并送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治疗。而在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精神病患者潘如升发病时砍死祖父,寡母孤儿生活困难。在得到良庆区残联帮助后,潘如升被送到那马精神病院,接受住院治疗(见本报3月30日A4版报道)。同样是较重的精神病患者,经本报报道后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了救助。那么,精神病患者获得救助难不难?政府救助幅度有多大?
    现状
    无力医治 病人被关铁笼子
    黄秀开是潘如升的母亲,为了儿子的病操心了10多年,如今终于可以稍稍喘口气。今年31岁的潘如升,自幼丧父,后来又精神失常,与病母、祖父相依为命,靠低保维持生活。去年,潘如升发病时砍死了祖父,虽被免刑责,但需接受强制医疗,高昂的治疗费用令黄秀开放弃了为病儿治病的想法。
    媒体介入后,良庆区残联提供帮助,将潘如升送入那马精神病院。4月24日,黄秀开还在忙着补办各种证明和手续。她说,儿子在医院里很好,有人照顾衣食无忧。残联告诉她,潘如升得到的资助是有名额的,费用全部由政府包完。
    在此之前,潘如升能得到的救助有多少?黄秀开说,家公去世前他们一家3口的低保是每月280元,儿子去医院看病有新农合报销,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可以报40%,到那马精神病院则能报80%。此外,逢年过节,有关部门会送一些棉被和粮油等物资。
    在那马精神病院,即便是自己支付的20%医药费,每个月也要700多元。显然,患病的黄秀开无能为力,好在如今残联出面,为她解决了难题。而在她居住的村子,除了潘如升,还有4名精神病患者,他们仍然面临困境。其中一名20多岁的病人,被家人关在离家200多米外的小黑屋里,不给出来。家属说,这也是没办法,放出来怕伤人,送医院医疗费太高又住不起,只能委屈孩子了。
    残联
    名额有限 救助如杯水车薪
    潘如升所获得的名额,是怎么回事呢?南宁市残联康复科的张科长告诉南国早报记者,针对精神病患者,残联能够提供的救助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免费服药救助;二是住院医疗救助。免费服药救助的金额是每年600元,由政府拨款到定点精神病院,患者申请并获得救助后,到医院免费拿药,签个字就行了。而住院医疗救助则是每年4000元,勉强够一个疗程3个月的治疗费用。但如果患者出院后再次发病,必须重新申请。两种救助的指标名额都是根据人口比例制定,就整个南宁市而言,免费服药救助名额是3000个,住院医疗救助名额只有120个,这些名额被分到各个县级残联。
    张科长说,南宁市的精神病患者数量庞大,且各个部门的统计标准和口径不一,多的说有7万多人,按残联统计是2万多人。但即便是按照2万名患者来计,120个名额只能说是杯水车薪。
    卫生部门
    医疗保障 各地尝试新做法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有关负责人卢贵基说,外界对精神病患者多有歧视和误解,其实应该用平常心看待。“精神疾病就是一种病,跟高血压、糖尿病一样,需要长期服药。”卢贵基说,只要坚持服药,病人就跟正常人没什么分别。从这个角度来说,精神疾病患者并不可怕,关键是让他们得到及时的治疗,确保长期服药。
    目前,卫生部门对于精神病人的救助,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卢贵基说,国家已经把精神分裂症等6种严重精神疾病列入新农合的重大疾病报销范畴。农村精神病人只要是参保了新农合,医疗费用大部分就能得到报销。这个报销的幅度,由于每个地方财政支付水平不同,会有高低,高的地方能达到95%。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点,病人住院时,只需要承担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也就是说,不用倾家荡产四处举债去住院,病人住院时报销的那部分就不用自己先垫付了。据悉,宾阳、武鸣、横县等地采取这一做法后,效果良好。而那坡、乐业、容县等地,已经能够做到精神病人门诊用药免费,更是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国家为救助精神病人,还启动了“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卢贵基说,广西有南宁、桂林、柳州、梧州、来宾和钦州6个市获得了中央“686”项目拨款。这笔资金是专款专用,为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2000元的补助,主要由医院来运作。
    医院
    病床不够 有人好了不出院
    对精神病患者,国家的救助体系已经基本完善了,只是有的人不知道如何去获得救助。而另外有的人,则有过度依赖国家之嫌,住在医院不出来。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专门治疗精神疾病的医院,南宁市的“686”项目就由该院负责实施。该院医务科副科长招俊华说,医院核定499个病床,住了700多个病人,可谓“人满为患”。患者还陆续来,医院又不能拒之门外。
    精神病患者在五医院的住院费用每个月将近8000元。黄秀开曾经将潘如升送到五医院,没住几天就吃不消了,新农合只能为潘如升报销40%的医药费。而对于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病人来说,报销幅度就大得多了,通常可以超过80%。招俊华说,五医院里就有许多病好了不出院的“病人”,数量大概有50多个。
    这些病人,大多数是有单位、有家庭、有医保的。单位、家庭愿意出钱,养着他们在医院里,反正大头是医保出。而病人自己,也习惯了里面的生活,不愿意出去,有的出去一段时间又主动回来。据了解,住院最长的一名病人从1987年五医院建成就住了进来,2008年才被转移回家。
    4月18日,记者走进五医院,四面高高的铁丝网,围住了两栋大楼,这就是精神病人的病区。铁丝网里,人们聚集在球场,有的打球,有的听歌。招俊华说,这些病人,其实很多都已经康复,与正常人无异,可以出院了。
    为了帮助病愈患者自食其力和融入社会,兴宁区在五医院设立了一家日间康复中心。康复的患者每天可以来这里“上班”,做一些串珠等工艺品,由厂家负责出售,计件付酬,一个月有几百元的收入。关键是,他们在这里可以平等地交流,也不会担心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招俊华说,这个像“俱乐部”一样的康复中心,很受出院病人欢迎。
    关注精神病人救助下篇
    广西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相关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救助方案预计5月交由政府审议
    近年来,各地频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惨剧。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中央要求地方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据了解,我区的相关实施意见正在起草中,但在征求各部门意见时,各有想法难统一
    1、多部法律保障精神病人权益
    一名多年致力于维护精神病人权益的朱姓律师说,跟社会上其他难点问题一样,在保障和救助精神病人方面,政府也存在着“九龙治水”、多头管理但少有人管的局面。
    在立法层面上,我国《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都有保障精神病人权益的条款。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全面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时代到来。新法有一些具体规定,如“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但一些涉及到操作性的层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就无相关条款表述。朱律师说,强制医疗程序兼具司法特点和行政特征,保留了较强的行政性色彩,最终费用也多是行政部门,也就是公安部门埋单。
    2、广西正设计救助详细方案
    去年6月份,各省市都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
    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综支一处覃副处长说,中央要求各地迅速落实相关文件,拿出详细的方案,加强对严重精神病人的救助。今年3月,自治区综治办起草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先内部征求各部门意见。
    广西原本已有《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暂行规定》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覃副处长说,相对于以前各自为政的做法,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比如对于精神病人的数量,由于各部门统计标准不同,口径不一,一直无法确切掌握,从维稳方面考虑,也是一大隐患。据介绍,目前全区评估为危险3级的精神病人有7000多人,这只是公安部门掌握的,不一定完整。
    3、征求意见各有想法众口难调
    据了解,自治区综治办拟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涉及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11个部门。覃副处长说,各部门的反馈意见都很多,比较集中在针对“推进救治救助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这部分。
    比如意见草案中要求“大力推行县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确保常住人口在70万以上的县都有1家公立的精神病院”。而自治区民政厅的修改意见为,希望“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每个县设立有1个救助管理机构”。有的部门则表示财力有限,希望这个门槛能更高一些。
    覃副处长说,整个草案经过多次修改,众口难调。总的感觉是,各有各的依据,各有各的难处,都希望责任少一点,尤其是在涉及到物力财力上,分歧比较大。据悉,综治办力争在4月底将所有的反馈意见收集完毕,并预计在5月底将最终定案的意见交由政府审议下发。
    (来源:广西新闻网2014年04月28日 07:07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40428/newgx535d8d9a-10181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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