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无端

  • 北京张宝成被无端取消低保待遇

    【民生观察2025年3月4日消息】北京市丰台区公民张宝成被中共地方政府进行全面的打压,每年的两会和六四必须要他离开自己的家,到外地去被旅游,即便是这样它们并不死心,从去年又无端的取消了张宝成的低保待遇,张宝成向青塔街道办申请了行政复议,但街道办维持原决定不变。也就是说张宝成已经没有任何一分钱的收入!病了没有钱看,只有去等死!

    现年66岁的张宝成系北京市丰台区人,在丰台区出生长大。

    张宝成之妻刘珏帆现年63岁,户籍地新疆,张宝成和妻子刘珏帆均已步入老年,且没有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此有青塔派出所和刘珏帆户籍所在地证明为证。

    张宝成名下以前确实有老房子一套,在青塔匯锦苑2号楼502室,但是,张宝成之妻刘珏帆在2021年被查出子宫癌晚期,并做了很复杂的妇科摘除手术,为了给妻子看病,张宝成负债80多万元。

    因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术后的康复、复查、后期医疗等巨额费用仍需张宝成一家全额负担。不得已,张宝成卖掉了名下唯一住房,以偿还债务和支付后续医疗费用。

    张宝成年轻时曾做生意,导致亏损,欠下大量债务并因此坐牢。从2009年至今,因无法找到工作,一直靠低保金维持家庭生活。直到2023年5月,张宝成一家的低保金突然被停发。

    2024年10月18日,张宝成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青塔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告知书。

    对此,张宝成不服上述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青塔街道办事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青塔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的社救低保确【2024】151183号《停止最低生活保障告知书》,并依法恢复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025年2月28日,张宝成收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出具了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维持“社救低保确【2024】151183号”《停止最低生活保障告知书》的决定。

    张宝成表示,为了自己的基本生存权,他必须继续抗争下去!

    据悉,张宝成,北京人,是一名中国人权活动家,曾参与“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的“教育平权”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声援陈建刚组建人权律师团”、“声援许志永”、“声援郭飞雄”、“抗议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等活动。其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1978年,被中共以“有历史根源的散布反党言论、破坏毛泽东思想传播”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6年,被中国政府以“销毁罪证罪”,判刑3年。2013年3月31日,在北京西单休闲广场进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演讲,被中共政府抓捕,判刑2年。在服刑期间,曾遭受酷刑逼供,获释后多次被拘留、拘禁、拘押调查,家庭长期被监控、通讯被监听,被抄家5次以上。

    2019年5月27日,在北京被中共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张宝成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4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张宝成案延期至2020年5月3日审理。4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应检察院建议张宝成案恢复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5月27日下午,律师卢廷阁打电话给北京第一看守所,问询会见当事人张宝成事宜。看守所答复:疫情期间减少会见的数量,现在只能电话预约到8月11日。若案子开庭,提前2、3日特殊安排会见;或是疫情结束恢复正常会见。律师称已经5个月没有见到当事人张宝成了。

    6月16日,律师接到北京二中院通知:因疫情,张宝成案中止审理。7月14日,卢廷阁律师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7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回复:不予取保。理由: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具有一定社会危害。

    7月29日,卢廷阁律师在北京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张宝成,这次会见,距前一次会见相隔7个月。得知:张宝成每日的放风时间仅仅只有5分钟。

    8月18日,张宝成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律师彭剑、卢廷阁当庭做了辩护,法庭当日未做判决。

    8月25日,张宝成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原因不详。

    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延长审限3个月,到12月29日。

    11月6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律师:2020年11月10日宣判。

    11月10日,张宝成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其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

    2022年3月2日,张宝成被转到位于天津茶淀的北京所属监狱垦华监狱服刑。此前,应该是在北京天河监狱(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中转1–3个月。

    2022年11月26日,张宝成刑满释放。

  • 福州唐兆星在天安门无端被抓 面临拘留将绝食抗议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福州冤民唐兆星因无法忍受福州黑司法,再次到北京最高法等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昨天早上(2017年11月30日)唐兆星路过北京天安门城楼前,遇到警察安检,经刷过身份证,只因身份被黑(访民),就被警察带到天安门公安分局。

    由于目前正处于北京“清理低端人口”的特殊时期,因此唐兆星随即被送去臭名昭著的黑监狱久敬庄关押,等待福建驻京办官员前去接出。中午唐兆星在久敬庄刚领到两个馒头、一根火腿肠、一包榨菜,餐饭还没吃,福州仓山区上渡街道官员即到来就把他从久敬庄接出来。

    据唐兆星匆忙间在微信群留言说:“接访的地方官员已经告诫他,遣送回福州后要被拘留几天”。为此,唐兆星表示强烈不服,他进京上访维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他路过天安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对社会造成伤害,何罪之有?

    唐兆星还留言说,他会于今天下午通过北京到福州的火车被遣返,明天(2017年12月2日)回到福州。唐兆星气愤地表示,按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往常惯例,处理(迫害)凡进京上访被遣送回来的访民,都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先行行政拘留10天。

    据福州冤民林应强介绍,他和其他几个访民于今年3月份进京上访,在乘坐北京2路公交车时莫名其妙被抓,由黑保安惨无人道地用暴力强行遣返。后仓山警方同样对林应强予以迫害,以莫须有的“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被拘留10天,更肆无忌惮地闯进其家里,把林应强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等打官司用的法律原件全被抢走。

    唐兆星最后表示,他上访近20年,小小的一个继承权问题都无法得到公正解决,还陷入上访怪圈,被坐牢,被劳教,被拘留,被关黑监狱成了常态。对于仓山公安分局滥权肆意迫害,唐兆星强烈不服,一旦他这次遣返回再被拘留,他会誓死绝食抗议,拘留几天就绝食几天,以此表示强烈抗议。

  • 上海项文寅等六访民无端被限制自由

    [访民之声2017/7/23消息] 今天,上海维权人士发来消息,上海6名访民在北京市丰台区云岗的马路上走着就被拦截带走,目前6人被控制在北京市接济服务管理中心。

    该维权人士发来的消息称,2017年7月23日清晨6时,上海维权者项文寅,杜青艳,陈燕燕,浦美英,顾建国,谢穗好六人,正行走在北京丰台区云岗马路上,被躲在没有牌照的车辆里的北京警察拦截,查验身份证显示系访民后,即不肯放行直接抓到云岗派出所,无任何手续关押4小时,现被上海市驻京办带走。他们六人这次到北京,原本打算24日前往国家信访局行使公民控告权,然却被京沪警方联手阻断。

    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被关押人员得知,他们目前被关押在北京市接济服务管理中心,估计会被强行遣返。她们感叹,反映多少次都不起作用,国家信访局完全沦落为地方政府残害维权者的工具!他们设下陷阱引诱维权者过来,然后交给地方政府进行残害打压。

    被关押人员联系电话:
    项文寅17099239223
    陈燕燕13472883876

  • 郭宏英:关于郭洪伟母子被无端构陷的求救信

    我叫郭宏英,现住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是现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枉法羁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肖蕴苓的女儿、郭洪伟的妹妹。联系电话: 13756901626 
    我哥哥郭洪伟曾在吉林省吉林市因保护国家财产举报贪腐被吉林市检察官构陷以“挪用公款罪”被入狱5年(刑期自2005年6月4日始),之后我们一家走上了申诉伸冤的漫漫长路…..家破人散…..吉林省高法把已经立案的申诉案件以涉诉信访三级甄别给予终结,从此我们一家踏上去北京上访的路….也因此成了访民…..历尽艰辛、血泪…..
        1、 2015年2月27日,我们一家因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事进京。2015年3月8日,出于对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王局长的信任,在其安排下,由北京返回四平,3月9日早6时许,王局长安排我们乘坐的依维柯刚进四平市南大桥路口就被等候在此的多辆警车几十名警察、国保将我哥哥及我母亲无故强行绑架至四平市看守所。之后我哥哥遭到惨无人寰的残酷折磨,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刑警及看守所有关人员授意被关押的犯人多次对郭洪伟进行惨无人道的群殴,眼镜被打破了,胸部内伤,头破血流,有病不给就医,医务室做一心电图不给出具病况却被强行收费30元,郭洪伟提出异议,就被限制购买营养食品。
    2、我哥哥郭洪伟及年近80岁的老母亲肖蕴苓被枉法羁押公安阶段(37天)限制律师会见,不给任何说法!自2015年3月9日郭洪伟母子被枉法羁押至今,律师多次提交保外申请,均不予被采纳(附件见后)
    我哥哥郭洪伟身患重病(高血压三级,极高危险组,大面积脑梗),随时有生命危险!(诊断见后)人命关天!跪请领导过问、查实,为我病危含冤的哥哥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我年迈的老妈妈拄拐走路、行动不便、年老多病,为照顾含冤多年的儿子奔走申冤,却被为政绩保乌纱的官员谋杀绑架构陷于四平市看守所至今,天理难容!跪请领导过问、查实,救我的老妈妈于火坑。叩谢了!
    【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2010年5月10日 公监管【2010】214号 附后
     此致
              
    求救人:郭宏英
    2015年9月
     

  • 七旬老母亲无端被殴,行凶歹徒至今逍遥法外

    我是一位身在广州的务工人员,我的家乡是广西桂平,为了生计,我多年飘泊在外,平时很少有机会回家,对于留守在家乡的老母亲也没能尽到为人儿女应尽的义务,内心深感愧疚。去年,母亲在家无故被打,一年来桂平西山派出所非但没有破案,反而一再欺瞒、敷衍我们,给我们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今天我怀着满腔的悲愤,向广大网友细数广西桂平西山派出所的种种不作为,希望能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也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还我全家一份公道,还社会一份正义,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让我们对政府执法部门多一份信赖,多一份信任。

    我的母亲居住在广西桂平市西山村,2013年8月4日,母亲在自家屋里被陌生人(带着头盔 墨镜)进家持铁器殴打。歹徒将母亲打倒在地后,到门口看看没人看见,又倒回来对母亲进行第二轮殴打,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造成母亲浑身多处青於,伤口血流不止。朗朗乾坤,歹徒对一名70多岁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痛下毒手,简直形同禽兽,不可饶恕,其行为目无王法,嚣张至极,对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当地也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事发后,母亲向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民警来到我家,向我母亲了解了凶手的特征(当时就有其中一名民警说“又是他”,可见民警似乎知道歹徒的身份)。后来,120救护车将母亲送去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母亲的头、右胸、腰以及四肢有多处损伤,行走不便。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但家里实在没钱,不得不东借西凑,备齐了6000元,于三天后为母亲办理了住院,然而入院一周后钱很快就用光了,在没有达到出院条件的情况下,母亲不得不提前出院回家休养,出院后母亲在家休养了两个多月,一切生活都无法自理,需儿女照顾。

    母亲一辈子都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母亲30多岁时,父亲就去逝了,留下5个儿女,当时最大的只有13岁,最小的3岁。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境,母亲没有抛弃我们改嫁,而是坚强的挑起生活的重担,又当妈又当爹将我们兄妹五人拉扯大。我们每个子女都从心底感谢母亲。本以为到了晚年,可以让她老人家安享清福,没想到又遭此祸端。如今,母亲被打一事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年,母亲伤情虽有所好转,但留下了明显的后遗症,过去母亲生活都能自理,买菜、做饭这些她都能做。然而,现在她走路上楼梯都感觉比较困难,两腿经常麻木。对于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来讲,她又该如何面对他的晚年。

    俗话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为了给母亲讨回公道,我们一直将希望寄托于人民警察,寄托于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们,希望他们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予以严惩。但是在母亲被打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觉得这起案件不是难案、悬案,而是一起不作为的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一直在拖延、推搪,欺瞒,他们的一些做法让我们甚为不解。对西山派出所的办案,我存在四点疑问,在此一一列举,请大家评判。

    一、为何要编造犯罪嫌疑人?

    母亲被打后,我们一直积极配合办案民警,希望能够找出犯罪分子。因为我家曾因为政府扩建公路回建地买卖的问题,与邻居产生过矛盾,当时邻居也扬言过要让公安局的人来打我母亲,说完没几天事情真的发生了,所以我们告诉民警,怀疑案件跟邻居有关系。结果,在案发的第三天,有民警打电话给我母亲声称查到了是谁雇凶打人,当时我们都很高兴。8月19日,我母亲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表示已经查明买凶手打我母亲的人就是我们邻居,但人已经跑了。可是后来我们发现邻居家所有人都在家。根本没有人跑。当我们将这个情况反馈给办案民警时,办案民警只回了一句“是吗?”,根本没有为之前的结论做任何解释。虽然,之后民警曾两次叫我大哥到派出所,让我哥带他们到邻居家了解情况。然而当我哥赶去之后,民警却又说:“我没时间,你先回去吧”。

    对此,我们感到非常的不理解,民警既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何要告诉我们说是邻居买凶打人,难道仅仅因为我们怀疑,就敷衍我们,给我们一个编造的结果吗?既然想去邻居家了解情况,为什么约好了又一拖再拖。我想问这应该是公安机关的办案作风吗?每一个案件都是慎重的,都关系到被害人切身的利益,由得你们信口雌黄吗?这是很明显的敷衍了事!!到底你们有没有把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能不能给受害人一个真相?作为一个办案民警不但没有破案,还编出谎言来欺骗受害人,等于在受害人未逾的伤口上撒盐,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

    二、为何对破案工作一推再推?

    案发之后,办案民警并没有立即进行破案工作,理由是没有做笔录。母亲在住院期间曾要求做笔录,但办案民警以在医院没有电脑不能做笔录为由,予以拒绝,后来我弟弟用轮椅将受伤的母亲推到派出所要求做笔录,民警又说等出院之后再做笔录也可以的。母亲出院后,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曾先后几十次往返西山派出所,反映情况,了解情况,民警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刁难、推搪。母亲,还直言对我母亲说:(你老是来这里干什么?!!查到我们自然会告诉你)听到母受此委屈心里面真的好痛!!直至2014年4月份,我母亲再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民警表示案件太久了很难破案。派出所民警的态度让我们觉得他们在拿受害人当猴耍,一次又一次的搪塞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欺瞒我们,实在是令人心寒。

    我想问,既然民警知道案件过了太久难破案,为什么不早点为受害人做笔录,在破案的黄金时间来破案,而要等到这么久才告诉受害人难破案?我想问,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经过桂平市的多个交通路口离开,每个交通路口都有摄像头,为什么派出所民警不去查看录像?我想问,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登门,提供线索,配合办案,民警为何一次次的置之不理,甚至为难诘问,要我们拿出证据?我想问,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面前,却一拖就一年,你们要偏袒在案逃犯吗,你们要为犯罪分子减刑吗?我还想问派出所到底有没有破案的能力,你们能保一方平安吗,人民警察力量就是如此苍白无力吗?你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哪里。你们这样的办案部门简直就是形同虚设 只是在不停耗费广大纳税人的血汗钱。“人民警察”这么光辉的字眼,用在你们身上简直是糟蹋,是亵渎。

    三、为何办案程序混乱不清?

    在案发三个月后的2013年11月8日,有民警开车接我母亲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之后,我母亲才知道要做伤情鉴定。我们感到非常疑惑,为什么案情发生3个月后才通知做伤情鉴定?为什么不叫当事人带上病历和其它的任何资料?这样的办案程序难道不违规吗?这样的伤情鉴定对我们难道是公平的吗?记得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工作人员说“被打都3个月了,一般的伤都好啦,如何看得出当时的伤情,应该入院时就要来的”可是,谁也没告诉我们要做伤情鉴定。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我们根本不了解办案的程序,派出所难道也不知道吗?

    事发3个月后,我们先后在西山刑侦队做了两次伤情鉴定,结果可想而知。2014年1月29日母亲到西山派出所要求重新鉴定。当时有办案民警表示我们可以去上一级部门重新鉴定,我母亲向民警了解去上一级部门重新申请鉴定的相关手续,民警表示不需要任何手续,个人直接去广西贵港市相关部门就可以了。母亲再三确认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出据相关的资料和手续?民警也再三表示不需要!!!于是在2014年2月7日,我和母亲直接前往广西贵港市,经过多个部门走访和打听,最后才来到广西贵港市刑侦之队。贵港市刑侦之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个人做鉴定,要当地民警亲自带来才可以做。大年初八,我们母女俩顶着凄风冷雨在陌生的贵港市白白地走了一天。事后母亲曾到西山派出所反映此事,接待民警说,自己刚来警队,也不懂伤情鉴定程序。我们找到派出所黄所长,黄所长告诉我们,由于母亲在当地刑侦队做过两次伤情鉴定,再不能做了。我们质疑黄所长,为什么跟民警的说法不一样,黄所长告诉我们:“他说的是他说的,我说的是我说的”,俗话说:“官字两个口”,原来真是这么回事。

    我们很疑惑,难道基本的伤情鉴定程序,派出所也不清楚吗?这到底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犯错?!要知道办案民警的一个小错误,会给当事人带来偌大的不公平和折磨!!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对得起身上的警服,帽上的警徽吗?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对于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把法律程序当儿戏的行为甚为不满,对于办案过程中是否存钱权交易表示怀疑!!

    四、为何做出的承诺一再食言?

    事发后,对于西山派出所的种种行为,我们深感不满,我曾求助桂平市信访局,然而桂平市信访局却依据西山派出所的鉴定结果,认定此案不构成伤,对于这样的回复,我们不认可!!!自2014年3月份起,我曾在广西红豆社区、天涯论坛、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网上信访站、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等多个论坛网发贴,同时也以信件的方式向国家信访局、中共中央纪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广西贵港市信访局、广西贵港市纪委反映情况,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2014年5月30日,贵港市信访局的一位的同志回复了我,要求我将信件再寄给贵港市公安局长、 贵港市市委书记、贵港市市长、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我一一照做,值得欣慰的是,贵港的部分领导对此事件做出了批示。

    2014年6月10日,西山派出所黄所长打电话让我母亲到派出所,跟我母亲说上一级部门可以补给我们一些医药费,并表示会尽量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扩建的回建地问题,补足我家被欠的70个平方的回建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从而消除不安定的因素,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6月26日,黄所长还曾打电话给我,再次表示,上级部门会补给我母亲医疗费,同时希望我们被害人家属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希望我不要在网上发帖,抽空回老家面对面谈谈。7月2日、3日,黄所长又接连两次打电话给我,声称公安副局长正亲自挂帅侦查此案,希望我停访息诉,并称医疗费问题已经解决,近日肯定会到位,对于征地拆迁回建问题,黄所长表示公安部门没有权利,但会尽力协调解决,而且还拿走了关于回迁地的资料复印件。期间,黄所长还拿出一份保证书(主要内容是让我以后保证不要在网上发信)让我母亲签字,被母亲拒绝了

    当我们满怀信心的期待事情终于可以解决的时候,却迎来了一盆迎头浇下的冷水,2014年7月8日黄所长打电话给我们说:“回迁地的问题我们也没办法,要告你们就告去吧。”,无赖的嘴脸暴露无遗。这就是我们西山派出所的人民警察,你们给出所有的承诺都是欺骗,一文不值,你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安抚我们,让我停访息诉。当我母亲没有在你们提供的保证书上签字,你们的本面目就露了出来,你们骨子里还有一点人民警察的样子吗,跟地痞无赖有何区别。 母亲被打至今,事情已经过去了快一年的时间了,由于案件一直未破,母亲每天都在惊慌中度日,精神一直高度紧张,家里稍有响动,就会怀疑有外人进来。平时也是大门紧闭。作为女儿,我深感担忧!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倡导群众路线,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更应该关心群众,保护群众,而不是不管不问,纵容行凶。我真的不清楚,桂平西山派出所,你们的群众路线是怎么进行的?你们心里还有人民群众吗?我们真诚的希望各界领导能为我们伸张正义,希望广大网友能关注此事、传播此事。我们目的只是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获得一个事情的真相,一个公正的结果。我始终相信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在,还有公理在,我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受害人女儿亲笔:陈衍芬
    电话:1862041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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