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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沈爱斌的酷刑报告

    【民生观察2020年8月30日消息】沈爱斌,男,1973年10月15日生,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53号202室。沈爱斌原本是无锡当地城管部门的一个大队长,因为听说无锡当地有很多黑监狱专门关押维权人士,出于公义之心沈爱斌多次前往黑监狱救人,因而遭到当地维稳部门打压,工作也被开除,自此成为一名坚定的维权人士。因帮助营救无锡丁红芬的亲属,沈爱斌遭到警方传唤抄家,并被戴着黑头套从家里押到滨湖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在那里他遭遇了法西斯酷刑。以下为沈爱斌发布的酷刑报告:

    2013年6月22日,无锡丁红芬叫我(沈爱斌)去营救她家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的四位亲人,当晚23时许,我和丁红芬召集20余人,将被无锡市政法委联席办和滨湖区政法委联席办以“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在锡山区安镇东效商务宾馆内的丁永金(丁红芬父亲)、丁鸿祥(丁红芬弟弟)、丁国英(丁红芬姑姑)、杨剑艳(丁红芬表弟媳)和周静娟五位访民营救出来。

    2013年6月26日中午12时许,我在小区遭到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4名不名身份的人拦截,并出示刑事传唤证,然后被抄家,为了销毁我们无罪的证据,他们将我家中所有电子数码设备全部洗劫一空,连同我前妻和女儿的电脑也扣押了。

    2013年6月26日13时,4名办案人员将我戴着黑头套从家里押到滨湖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在那里,我遭遇了灭人性、反人类的法西斯酷刑,遭遇了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漫骂。因为我不按4名办案人员(刑满释放后,才从案卷中看到了其中3人的名字为朱向东,吴元超,薛勇,还有一人至今不知姓名)的要求做笔录,他们对我实施“梯刑”,让我站到一张人字梯(是由两个木质单梯顶端用合页连接起来的,单梯约宽80厘米,高250厘米)下,将我的左手伸到高处,用手铐铐到人字梯一侧的上端,再将另一只手用伸直放下,用手铐铐到人字梯另一侧的下端,然后用四名协警将人字梯向外拉,顿时痛得我撕心裂肺,生不如死,汗如下雨,一会儿就麻木了,我仍然不按他们的要求做笔录,我要求他们将我的膀子剁了,他们见我不感觉痛了,就将我放下,解开手铐,几分钟后,我的知觉稍有恢复,他们再对我实施上述酷刑,这个过程痛不欲生,我被他们连续循环着这个过程。

    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正当我被酷刑,痛得死去活来时,有一名办案警察(现在仍不知其姓名)坐在旁边一边打手机游戏,一边慢条斯理地对我说:“沈爱斌,不用急,我们有的是时间,我倒要看看你骨头有多硬,我办了这么多的案件,从没有我治不服的人。”

    在我刚到派出所时,滨湖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朱向东一边拍着桌子,一边对我吼道:“我就是刑讯逼供的祖师爷,只要政府有决心,我就有信心,这次不仅要搞你,让你双开,还要搞你家人。”

    在对我传唤25小时后,又将我戴着黑头套从派出所转移到黑监狱(东绛派出所斜对面的和平宾馆),继续对我实施酷刑,直到7月3日再将我戴着黑头套从黑监狱押到派出所再对我连续酷刑,逼我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六、七份笔录上签字后,才将我刑事拘留。

    因为在传唤期间和黑监狱里对我酷刑得到的笔录仍不满意,2013年7月10日,办案人员又以指认现场的名义,将我从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提出,到案发现场拍了一张照后,立即将我押到东绛派出所,又对我实施酷刑,又让我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六、七份笔录上签了字。

    为了避免我的手在他们酷刑时受伤留下伤痕,他们在实施酷刑时,用毛巾裹住手铐的地方,尽管当时我的手被勒得很深、红肿,整个膀子剧痛、麻木,但都没有破,没有造成外伤,一段时间后就恢复了,没有痕迹。

    以上是我的酷刑经过,同样遭遇上述酷刑的,还有我的“同案犯”沈果冬。其他遭遇刑讯逼供的还有瞿峰盛、施高洪、郑炳元、吴平、许海风(女)等人。

    最终,我被滨湖区检察院赵文清副检察长、公诉科项勉科长勾结滨湖法院王锐审判长、许克兵审判员,将我的见义勇为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枉法判处我一年六个月徒刑,因此,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就是无锡622案。

    该案我已于2019年6月依法申诉到最高法审判监督庭(丁红芬却放弃了申诉权),后分别给最高法党组成员及审判委邮寄近千封信,但至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难道最高法集体失声?还是有其他因素?

    希望这次中央政法委的“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清除害群之马”整顿行动能让最高法醒过来!

    沈爱斌的联系电话:18912369930

  • 无锡周小凤发微博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3日消息】为了实现2020年“零上访”的假像落实,江苏无锡不法官员又一次把逃难在外的周小凤绑架、拘留,强行取保候审,原因是她在微博上发出了家被强拆,全家被殴打一家人无家可归的微博。

    2019年9月无锡政府为了达到“零上访”把周小凤从北京大兴的公交车站拦截、殴打后、绑架回无锡,以她去信访局多次上访为由对其强行监视居住其哥哥家。每天被30多个黑保安骚扰监视,甚至到无法正常吃饭,法院开庭的权利也被剥夺,逼迫离家出走……

    2020年7月30日再一次把周小凤从家里强行带到藕塘派出所关了12个小时,原因是当天下午2点30分周小凤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个案子要开庭,在取保候审期间随时都可以被传唤、讯问,让周小凤无法去北京开庭。

    周小凤说,《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有自由权,控告、举报、诉讼的权利,但是无锡地方政府无底线的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对她进行截访、绑架、殴打、拘留、判刑等一系列迫害。她真心不想变成杨佳、范木根,她只是想讨回被抢走的家而已。

    附周小凤维权简历:

    2015年8月7日,周小凤别墅被强拆,她全家被黑势力殴打,并且关进小旅馆非法拘禁,从此走上维权路。

    2015年8月29日在北京上访,被截访人员截住,驻京办雇佣黑车黑保安13个人对她轮番殴打,被黑保安用脚踩身体,从北京踩到无锡藕塘派出所,被打得浑身是伤,被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刑拘7天,到9月6日强行取保。

    2016年2月24日拘留十天,理由是她在2015年12月24日去南京信访,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2016年4月8日到18日到北京上访,派出所又以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拘留十天。

    2016年4月18日至2017年10月17日冤案判刑一年半。

    2016年2月4日因迎接被非法拘留的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出狱,现场一黑衣蒙面人对迎接人员及沈爱斌拍摄,该黑衣人被群众揭开面罩,原来是国宝邓永峰,公安恼羞成怒,当年4月13日,无锡大抓捕九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四人被枉法判刑,其中周小凤判刑一年六个月。在看守所期间,因拒绝配合公安做笔录,拒绝陷害其他人,在看守所干部的教唆下,她受尽凌辱,同监室犯人对她挑起八次打架,周小凤被看守所严管,手脚锁住十五天。周小凤前后向家人寄出委托律师,需要加帐的信件八、九封,全部被看守所干部扣押。五个月不能开帐买生活用品。

    2018年9月19日,没有任何通知和手续,她家的厂房突然被封,几个穿着城管衣服的人没有任何手续赶走住在里面的住户,口里骂骂咧咧说,谁敢再租这个房子就把他抓起来。

    2019年9月15日无锡不法公安和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把在北京大兴打工谋生的周小凤绑架到北京京华宾馆后,3个大男人把周小凤关在卫生间强行搜身后,用黑车绑架回惠山区藕塘派出所传唤了42小时,罪名是周小凤在8月份去信访局正常上访犯了“寻衅滋事罪”,随后被监视居住在其母亲家里,每天前门、后门、窗户边几十个警察看守。

    2019年11月29日无锡不法公安和雇佣的黑社会分子,再次把去北京求助的周小凤绑架殴打至全身是伤,一只眼睛不能正常睁开,后用黑车绑架到无锡藕塘派出所关押了24小时后扔进了拘留所10天,期满后刚出拘留所,被警方强行一天两度传唤,再次被几十个黑社会人员日夜看守在家里!

  • 无锡王彩霞夫妇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8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王彩霞、潘国亮夫妇,因房屋被非法强拆以及医疗事故致残而上访维权十多年,问题至今未解决,期间还遭到地方政府的打压迫害。近日,王彩霞欲进京上访,被警察拦截后交给地方遣返,回家后随即被“上岗”,不让出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006年6月,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位于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34号两间店面新楼,总面积193.58平米,其中96平米营业面积,两张营业执照,被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除,至今十多年未解决。

    此外,王彩霞的左膝被无锡市原北塘医院无良医生利益熏心乱治导致残疾,并被篡改伪造病历,使用假药劣药,伪造其他患者收费白条等等诸多证据,江苏省三级法院法官为包庇医院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等逃避责任,罔顾法律,枉法裁决!

    因在地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王彩霞夫妻只好进京维权举报腐败。期间王彩霞2次被地方违法捏造罪名拘留,被构陷罪名“寻衅滋事”抓捕,坐老虎凳戴手铐,并被取保候审一年。多次被抓进派出所,关铁笼子里没饭吃;多次被地方政府绑架,雇佣黑社会黑车押返黄巷派出所没饭吃(饥饿押返);无数次被地方政府,公安联手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堵门限制人身自由,连没进京的老公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买米买菜,不能到医院治病,被剥夺最基本的生存权。

    2018年6月27日,王彩霞起床后在家吃早饭时,黄巷派出所几个警察又构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王彩霞刑事抓捕并搜家,且在梁溪区公安分局坐老虎凳带手铐。在王彩霞没有任何寻衅滋事罪的事实证据下,梁溪区公安分局仍继续将伪造的“北京2张训诫书”将王彩霞违法取保候审一年,以达到剥夺举报人,举报腐败的权力!

    2020年3月4日下午1时许,因王彩霞在其他维权人给无锡市委书记黄钦的公开信上签名并转发到微博后,居然再次被梁溪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被关押长达23个多小时,其中关铁笼子18小时。此等行为公然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赤露露的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地方政府拒不解决问题,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江苏无锡一片漆黑!

    2020年7月25日晚上,王彩霞乘坐Z282列车准备到北京,却在天津被该车2名乘警与天津地区2名铁路警察,交给地方3名截访人员,并被带到北京金华饭店驻京办。下午,被地方3名截访人员带到北京南站坐G155车回锡,到无锡后又被带到黄巷派出所做笔录,但遭到王彩霞拒绝,在被押送回家后,家门口马上被6个外地口音的大男人堵住,就连她老公都不让出门,非法限制夫妻俩人身自由。

    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新官不理旧账,造假作秀欺下瞒上做两面人,无数次用极端手段对付夫妻俩,截留给两会代表的信件,无数次被违法截堵,无数次打击镇压报复,阻止夫妻俩进京维权,手段无所不用,问题久拖不决。老伤未愈,又不停的添新伤,问题像滚雪球!

    受害人王彩霞、潘国亮夫妻向各界朋友求救,请求关注扩散。

    王彩霞电话:15961781584
    潘国亮电话:138617808719

  • 无锡沈爱斌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沈爱斌,男,1973年10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320201197310154018,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53号202室,联系电话:17348228687。

    被申请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法定代表人:周军,职务:局长。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对申请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进行法律监督。

    事实与理由

    2020年5月17日上午7时许,申请人在无锡火车站5号站台,准备检票上车前往苏州时,突然从身后有一人抱住申请人的背包,不让申请人上车,然后周围又上来3个陌生人,一同拉住申请人,申请人质问他们身份并要他们出具法律手续,他们什么手续都没有。这时,申请人发现其中一人是2019年3月4日在无锡槐古二村带领7-8名身上画龙画虎人员殴打申请人以及陈凤娣、吴兰珍等的首领。

    申请人立即拨打110报警,一会儿无锡铁路公安派出所电话询问报警情况,随后一名铁路公安民警来到5号站台,了解情况后,让我和四名陌生人一起到派出所办公室,到了铁路公安民警办公室一会儿,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广益派出所民警朱海耿带三名协警冲入办公室,对我宣布:“沈爱斌,你涉嫌寻衅滋事,现口头传唤你,请你立即跟我到派出所处理。”我听后也立即向其索要传唤手续,并要求出示证件。朱说:“口头传唤不需要传唤手续。”我说:“口头传唤必须在案发现场使用。”朱海耿却说:“我不跟你讲法律,讲不过你。”随后指使三名协警强行将我拉出办公室,到了门口,车站派出所民警追上来问朱海耿:“你们有手续吗?这个人报警那四人绑架他不让他坐火车,我们要查清情况的。”朱海耿说:“我是广益派出所的,有什么情况找派出所。”然后就把我押上车带到广益派出所。

    上午9点多,广益派出所民警王晓明和梁溪分局国保民警吴伟给我《传唤证》,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然后给我做笔录,他们的理由是他们发现我在微信群发布了“大家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的信息,对此进行刑事立案。

    下午1时许,民警王晓明给我一份扣押决定书,扣押我的手机,是当时在火车站办公室被朱海耿抢走的,然后又给了我一份《监视居住决定书》。

    下午5时许,民警王晓明和张蕾给了我一份《传讯证》,并给我做了笔录,仍然围绕着我是否在手机微信群发布“大家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的信息进行讯问,晚上9时许,我被广益派出所民警押回家,同时被多名不明身份人看住不让出门。

    申请人认为,梁溪公安分局以我(申请人)在手机微信群里发布“大家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的信息为“犯罪事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立案,并对我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行为,于法无据,系被申请人蓄意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理由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条不适用于网络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对网络行为进行界定,但对“寻衅滋事”的主观方面进行了界定。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由此可见,尽管我没有在微信群发布“大家两会期间到北京去上访”的言论,即使有,也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要件),因为我是两个刑事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目前唯一一部对网络寻衅滋事进行界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第五条对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信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作如下界定:
    第一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此条规定的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为“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和“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而本案中,被申请人以我利用手机在微信群发布“大家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的言论为“犯罪事实”,明显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更何况我也根本没有利用手机在微信群里发布过该言论。

    由此可见,被申请人在法律没有规定“用手机在微信群发布‘大家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言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情况下,私设刑罚,凌驾法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枉法对我进行刑事立案,构成徇私枉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被申请人属于累犯,系蓄意歪曲、捏造事实对我进行滥权迫害,其目的就是想在“两会”“国庆”等敏感时期剥夺我的人身自由,阻止我去北京伸冤。

    2019年9月3日,被申请人以我“在推特上‘转发’了17条推文”为“犯罪事实”,同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枉法刑事立案,也对我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其目的是在“国庆70周年”期间阻止我去北京上访伸冤,与这次的情形如出一辙,是相同手法,是相同目的。当时我多次向梁溪区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但依然没有依法对被申请人的徇私枉法行为进行制止,任由被申请人滥权作恶六个月。

    综上可见,本案的真相,是被申请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企图以莫须有的“犯罪事实”进行刑事立案,以追究申请人刑事责任为借口,通过对申请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手段,非法控制申请人的人身自由,以达到“敏感时期”的维稳目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在明知我无罪的情况下,为了达到剥夺我人身自由的卑鄙目的,而以徇私枉法手段刑事立案进行监督,依法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撤销枉法立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无锡的“黑监狱”虽然不复存在,但,现在腐败官员采取的手段,比“黑监狱”更恶毒、更凶残。他们通过徇私枉法手段对维权人进行刑事立案,再通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达到控制维权人人身自由的卑鄙目的,成为中共无锡腐败官员当下“维稳”迫害上访维权人员的主要手段,但这是公然对抗中央依法治国,公然凌驾法律,执法违法,更是蓄意对维权人进行的栽赃迫害,理应“罪加一等”!目前,被申请人的这种迫害手段已在无锡各区全面展开,有多名上访维权人遭此滥权迫害,这是无锡新型的“黑监狱”!

    请求梁溪区、无锡市、江苏省、最高检(四级检察院)和无锡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部(三级公安)领导关注无锡的法治悲状,依法责令梁溪公安(无锡党政领导)停止滥权枉法,立即停止以这种不耻手段谋取“政绩”,以这种残忍手段去谋取“零上访”的“桂冠”,去“荣誉升迁”!

    申请人正被非法控制在居住地梁溪区广益佳苑53号202室,期盼您及时、客观、公正的书面监督结果告知,谢谢!

    此致
    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注:此申请书同时报送下列部门:
    1、无锡市人民检察院;2、江苏省人民检察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
    4、无锡市公安局;3、江苏省公安厅;6、公安部;7、无锡市梁溪区监察委;
    8、无锡市监察委;9、江苏省监察委;10、国家监察委。

    申请人:沈爱斌
    申请日期:2020年5月28日

  • 无锡数十访民向市委书记伸冤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近二十年来江苏无锡市大量拆迁扩建,期间不乏非法强拆,导致该市访民数量大增。这些访民因为维权上访,又被维稳当局以“稳定压倒一切”为由非法截访、殴打、拘禁。4月24日,无锡市49名访民亲笔签名,要求无锡市委书记黄钦纠正冤假错案,归还他们的土地、物资等私人财产。

    无锡访民蒋子春介绍,在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情况下,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掠夺公民个人产权,政府在征迁中有着巨大的自身利益,其陷于自身利益而无法自拔,公民产权与公共利益就此变成镜花水月。并且,当公民的房地产被强征后,政府又以“稳定压倒一切”为由,不择手段的非法阻扰他们为全年上访,当局常以暴力围堵、殴打、拘禁为手段,逼迫上访人停止维权。

    在2010年4月1日凌晨,蒋子春被无锡梁溪区扬名街道原书纪朱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黒社会人员入室抢劫家中财物。抢劫完毕,他们又强拆了蒋位于无锡市虞湾里86号200多平米的房屋,强拆过程中他们还把她丈夫打伤,导致蒋丈夫右眼被打凹陷,肋骨被打断,耳朵被打聋,眼角打破,缝了三针,流了15天血。家中财产全部压在废墟下,同时还非法绑、架拘禁她一家三口在黒监狱中29天,期间不让吃饭、不让睡,还暴力殴打侮辱女性房主蒋子春。释放后,蒋子春夫妇立即报警求救,但公安局却保护街道书记等人,不立案,不查处,致使违法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此后,蒋子春开始逐级上访,但却遭到多次绑架、殴打、拘禁、羞辱。2011年3月7日,蒋子春准备进京上访,无锡扬名街道书纪朱刚,通过非正常手段窃取到了这一信息,就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多名黑恶势力人员及村霸,把她绑架至无锡梅园2号饭店非法关押了8天。在关押期间,蒋子春不能走出大门一步,街道政府还指使多名男性看守人员与蒋子春同宿一室,致使蒋在更衣、洗浴、上卫生间时都被监视、羞辱,蒋子春作为一名女性深感受辱,8天被关押过程导致她身心遭受严重伤害。蒋子春失踪后,家属曾经报警,她获释后也亲自报了警,但警方均不立案,不查处,不履职,公然包庇纵容街道政府违法犯罪。

    无锡访民陶国芬反映,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信访局局长张立新利用访民大肆敛财,2016年6月底陶国芬、李梅芳、过国兴三人在北京举报地方政府贪污腐败、非法强拆百姓房屋,强制抛荒基本农田,剥夺百姓生存权。16年6月30日,三人在上访村睡觉被北京警方清场至久敬庄是晚上10点多,久敬庄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无锡驻京办来接人,可无锡市驻京办人员拒不接人,导致无锡市尤渡里的尤桂凤老人在久敬庄由于空气混浊不流通突发心脏病送医抢救,无锡市锡山区驻京办人员到第二天中午才把访民接进北京京华宾馆。

    锡山区驻京办负责人张振志在临退休之前大肆敛财,他为了收受回扣,不惜花比高铁票高十几倍的大价钱雇佣北京黑车黑保安,车牌为京ED1510,指使七人押送我们回无锡,一到车上那些凶神恶煞的人就强抢我们的手机和随身物品,稍有不从就要打人,在途中17小时不给我们吃饭、上厕所强迫我们在高速公路边解决。

    2020年4月24日,江苏无锡49名亲笔签名致信市委书记,要求市委书记黄钦纠正冤假错案,他们的土地、物资等私人财产。全文如下:

    尊敬的黄钦书记你好:

    今天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给你写信,你在无锡市做领导已经8年,对无锡地方各级政府在征地拆迁以及医疗事故等的违法行为应该有所了解,正因为有地方各级政府简单粗暴的非法强拆、偷拆、打伤房屋被拆迁户,有很多家庭房屋被地方政府非法强拆一夜至贫。依法维权诉讼至法院枉法裁定,枉法判决,有的十几年、二十几年无家可归,百姓伸冤上天无门入地无路,到公安报案一切公权力部门,对如此抢劫百姓财产是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才导致无锡市的上访群众人数居高不下,由此导致冤假错案不断发生,去北京上访回来遭非法拘禁、拘留、甚至刑拘、判刑的,还有堵人家门不让人出门限制人身自由的,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有关学习班的,也有关党校的,还有被栽赃陷害敲诈勒索地方政府的。反正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而信访部门还利用访民大发不义之财,像北京回来为何便宜的513、5元的高铁不坐却要花15000-18500元黑车押送?就是驻京办要收回扣,因为给车子和保安的费用总共不到8000元,其余部分被驻京办和信访局私分,这是不争的事实。如今你从市长高升到一把手位置,应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将我们的冤屈得以改正,还我们财产、土地、早日脱贫。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让我们能安居乐业。谢谢!

    此致

    以下有冤民亲笔签名:
    1、陶国芬13771477853
    2、蒋子春15861430993
    3、王彩霞15961781584
    4、周荣清13818262106
    5、黄菡清15961837819
    6、姚耕13063607878
    7、沈阿珍15358002379
    8、惠雅萍18015354785
    9、朱建新13861830210
    10、吴兆祯13921155881
    11、何秀菊13771156083
    12、徐锦媛13338760956
    13、徐菊英13961798731
    14、黄民菊13338748352
    15、浦炳生13771008069
    16、华惠清15190298918
    17、殷白梅13861462388
    18、尤贵凤 吴士兴13357901780
    19、苏惠娟13814216702
    20、顾银英13771454573
    21、沈耀忠13771329077
    22、李惠才15261630278
    23、毛黎惠13376222228
    24、倪满良13771554021
    25、倪彩英13382200839
    26、陈风娣18961749713
    27、沈志华18015339039
    28、浦梅芬15995251830
    29、倪彩英13382200839
    30、沈琴芬15251422031
    31、支伟忠13906182709
    32、沈泉珍13921522432
    33、王芹香18914128365
    34、孙进良13222898392
    35、周建芬15961753367
    36、陈泉鸿15896223625
    37、丁建英13814218591
    38、尤月芬13616171947
    39、潘国亮13861808719
    40、朱丙泉18961767684
    41、孙静芳18961710265
    42、殷锡金13771032890
    43、顾国清13003380254
    44、顾泉珍13584191255
    45、王明华13826159292
    46、冯康15052271833
    47、严雅言18921134769
    48、王伟俊13382889231
    49、顾建荣13912388357

  • 致中共无锡市委黄钦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黄书记:您好!

    我叫沈爱斌,48岁,住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联系电话:18912369930。

    今天,我要公开向您举报无锡个别腐败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掩盖、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手段,将我见义勇为的行为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致使我遭到枉法判刑“双开”,详情如下:

    事件经过:2013年6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维稳人员将五位访民(丁永金、丁鸿祥、丁国英、杨剑艳、周静娟)从北京截访后押回无锡,自19日起,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将五人非法拘禁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

    2013年6月22日深夜,我和无锡其他维权人员20余人,将这五位被非法拘禁在东郊商务宾馆内的访民营救出来。

    在营救过程中,因遭到宾馆房间内负责看押的黑保安堵门阻挠,无奈之下,营救人员就采取踢开房门的方式实施了营救,因此,有几扇房门被踢坏。同时,我们还有多人进行了全程拍摄,视频充分证实了被营救的五人当时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状态。

    无锡政法委蒋洪亮书记成立了“622专案组”,指令公安对我们实施抓捕。

    2013年6月26日中午,我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到东绛派出所,经历酷刑逼供后,我先后被非法拘禁到和平宾馆和宝龙宾馆,7月3日晚再被传唤到东降派出所,再次被酷刑后,被刑事拘留到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其他十几人。随后,我和另四人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抢走办班学员”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申请批捕并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时任无锡市委书记的黄莉新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家前来“把关”,在二位“专家”阅卷后得出“此案不能继续,‘政府学习班’涉嫌非法拘禁”的结论,于是,2014年3月18日深夜,即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最后一天,我们五人莫名其妙地被滨湖区检察院强制取保候审。

    从2014年3月20日起,我们五人每周四都去滨湖区检察院控告滨湖公安分局在侦查过程中殴打、体罚、虐待、恐吓、威胁、酷刑逼供、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激怒了穷凶极恶的滨湖公安和检察院,5月15日我们在滨湖区检察院申控中心门口遇见公诉科科长项勉,我们要求他说明为何审查起诉最后一天强制对我们进行取保,而没有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时,项勉科长恶狠狠的对我们说:“你们不要猖狂,我会起诉你们的,你们给我等着!”

    2014年5月29日,在我们第11次前往滨湖区检察院,要求其依法履职,对我们控告的事项进行查处并给我们答复时,再次被滨湖区法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我。

    2014年5月31日,我收到了滨湖区法院送达的滨检诉刑诉[2014]63号《起诉书》。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项勉科长果然说到做到,他以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方式,将我们在营救受阻时踢坏的几扇宾馆房门作为“犯罪事实”,再通过虚抬物价,违法加开税收发票等手段,以5049元(5000元为立案标准)的评估价,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枉法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这是典型的滥权迫害。

    2014年11月27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2014)锡滨刑二初字第0118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我一年六个月徒刑。
    我上诉后,无锡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2月5日作出(2014)锡刑二终字第00140号刑事裁定书,枉法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3月5日,我被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开除公职,同年7月2日被开除党籍。

    故意毁坏财物罪纯属滨湖区检察院和法院勾结,通过滥用职权和枉法裁判的方式,以掩盖、歪曲和捏造事实,以及断章取义的手段,蓄意对我实施的打击报复。

    因为我们营救的五位访民正被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在宾馆房间!正是因此,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专家”才得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成立的结论。

    一、丁永金等五名“学员”被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

    1、从案卷中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制作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即可看到:“学员”是被强制性关押到秘密地点“学习”,期间不准会客,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离开,即在“学习”期间没有人身自由,是被非法拘禁!

    由此得出,2013年6月19日至22日,太湖街道联席办对丁永金、丁国英、丁鸿祥、杨剑艳和周静娟五名进京上访人员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非法拘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从侦查机关提供的其给看押丁永金等五访民的黑保安制作的笔录,也能证实五访民被非法拘禁。

    3、从我们营救现场拍摄的视频(供调查提供),更能全面客观体现五名“学员”被非法拘禁这一客观事实。

    二、我们营救被非法拘禁“学员”受阻而踢门营救,踢坏几扇门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东郊商务宾馆为太湖街道联席办提供非法拘禁的犯罪场所,与太湖街道联席办构成共同犯罪,且营救过程中造成宾馆几扇房门损坏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一、二审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滨湖区检察院赵文清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项勉科长,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明知依法不应当追究我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以滥用公权的方式,恶意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滨湖区法院王锐审判长、许克兵审判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肆意践踏法律,对我进行栽赃陷害。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仍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赤裸裸地充当一审枉法判决的保护伞,这是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悲哀,更是典型的对抗中央,凌驾法律。

    尊敬的黄书记,上述证据足以看出“故意毁坏财物案”系典型的冤假错案!因我与被营救者没有利害关系,我的营救行为不仅属于正当防卫,更属于见义勇为。

    从本案更能看出,十八大以来,无锡腐败官员不收敛、不收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落幕的第二天开庭审理此案,一个月后作出枉法判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恳请黄书记指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纠正此案,严惩滥权枉法的办案人员,还法律尊严,还社会公正,还我公道!谢谢!

    此致
    敬礼!

    致信人:沈爱斌
    2020年4月6日

    沈爱斌简历: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沉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旅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察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犯罪,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察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被刑拘,关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遭受法律非法监视,跟踪,预防和传唤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无锡市再现4·13大抓捕访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无锡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察以涉“寻衅滋事罪”继续刑事拘捕,后被转为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海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月23日刑满释放。

    此前曾被羁押于江苏省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 无锡苏惠娟上访遭绑架殴打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5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访民苏惠娟,家中房屋遭地方官员非法强拆,求告无门无奈上访申诉,被地方部门无数次绑架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至今房屋未得到正常安置。

    苏惠娟,女,现年64岁,家住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和平路17号。1996年3月29日苏惠娟的房屋被当地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强拆强抢。

    苏惠娟说,“我们无锡是周永康的老家,腐败的重灾区。据我了解,无锡当地拆迁公司只要给法院、派出所各两套房子,花6400元钱买下一张强行拆迁通知书,在当时可买8个多平方,拆迁公司和地方官员以及警察联合,就可以肆无忌惮暴力强抢强拆我们老百姓的私房,进而掠夺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在被非法强拆期间,我和家人遭到了暴力绑架、非法拘禁、殴打、恐吓、威胁、胁迫等一系列迫害手段。”

    为此,苏惠娟几百次的前往无锡市两级法院,两院院长张正良、王金大直言不讳说: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也没办法。官司在最高院也不给一个说法,至今苏惠娟一家未得到正常安置,家具等物品还放在拆迁公司里。

    苏惠娟过后得知,她位于和平路17号的私房被强拆后,该地块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后被取消了项目,该地块被抛荒搁置长达七年之久。在此期间,苏惠娟几十次到北京上访均无一结果,求告无门,邮寄了几百封举报信和投诉信却石沉大海,因上访,苏惠娟还不断被当地部门限制人身自由。

    苏惠娟说,“无锡有大批的上访人员被拘留,关押,进黑监牢,在北京市丰台区洋桥附近有个‘京华饭店’是无锡市的驻京办事处,里面还有无锡荣巷派出所人员。驻京办故意用数倍甚至数几十倍高于‘高铁’的费用支出雇佣黑车,指使黑车人员多次暴力殴打上访人员,同时又能捞取折扣外快,如此的驻京办接访人员,在危害政府信誉力,为政府抹黑。对此,我们上访人员深恶痛绝,2016年12月25号我被驻京办圈养的打手邓末根,此人住无锡滨湖区太湖镇东群村长旺路123号,绑架暴打至腰椎盘突出,过后我打了一百多个110报警电话,警察到场后不作为。有电话录音和病历为证,之后我又到无锡荣巷派出所报案,副所长赵雪松坚决不给我案件受理回执。”

    “2017年2月2号,我在去中南海寄信后,被驻京办抓去,被关押在京华饭店612号房间,被驻京办周国良等人雇佣黑社会人员6人,手机被抢走了后,被强行拉上牌照京E-F9950的黑车上,后开出京华饭店。3号早上,在回无锡的高速路上这些人对我说:跟你荣巷派出所所长通电话了,就辟头盖脸对着我全身像练沙袋一样打了一阵又一阵,其中一人有近一米八带纹身的,我被他们打得头昏眼黑冒金星,鼻青脸肿,遍体鳞伤,大小便失禁两次,裤子大半湿透,后到医院检查得知,被打至第七根肋骨骨折左肺挫伤。这些人还边打边说:跟我无怨无仇,是你们地方政府叫往死里打,见一次打一次。最后黑车把我送到了荣巷派出所,我看见赵雪松和这些人黑社会人员火热的交谈着,我对赵雪松说:赵所他们把我打成这样。赵雪松他们警匪一窝,反而把我关押了二十七小时,我捂了二十七小时的裤子,我说要求拍照报案,赵雪松坚决不让,还坚决不给报案回执及传喚拘留手续,最后被送去拘留所拘留。”

    苏惠娟继续说,“荣巷派出所实在无法无天,是办了执照的土匪窝,所长王大荣,副所长赵雪松(警号027195),在2014年10起,以执法为幌子,以攫取钱财为目的,同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他们长期分钱,雇佣黑保安,将在北京的举报人绑架押回无锡,我共被绑架押上黑车13次(没有合法运营证的),每次要1.5万至2.5万,我上百次报警求助无门,有时报警根本就不出警,一手遮天。具体黑车车号和每批黑保安我都有照片,还有打手照片、医疗证明等等证据。黑车车号有:黄牌照京EF9950二次, 别克京Q7DQ05三次,京QU8E88、京Q2UZ81、京ED1510、京Q66VT1、鲁N2659M、冀AE98B1等共计被黑车押回13次, 在押回期间还多次遭到暴力殴打, 回到无锡后被拘留共计4次,非法关押不给任何法律手续多次。”

    “每到节假日或敏感期,当地政府就雇佣黑社会人员每天4-6人,分班限制我人身自由共计2OO余天,不让出门,还多次戳我家汽车轮胎(共八只轮胎和多处划痕),往我家门锁里注胶水共计3次,还在派出所门口对我喷射辣椒水共计3次,还威胁要撞断我儿子的腿,不让我正常生活,我被逼无奈只好一直在外租房住,造成我至今无家可归。”

    苏惠娟希望上级领导彻查,打黑除恶,还无锡老百姓一个生存空间,让老百姓能正常生活安居乐业。

    苏惠娟电话:13814216702

  • 无锡周小凤在京旅游遭绑架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9月15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周小凤与朋友在京旅游期间,遭当地截访人员强行绑架回当地,之后被藕塘派出所强行传唤,目前周小凤在家中被监视居住。

    据无锡访民消息,2019年9月15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周小凤与江苏如皋市的孟海霞正在北京旅游时,突然在大兴区中堡路口被十几个人绑架,周小凤被带上京Q5S1G3的七座商务车带走,之后被带到北京京华宾馆关押,进宾馆后,周小凤被关到了卫生间里面,由两个男的守在门外,一个男的在卫生间里对她进行强行搜身,手机被抢。

    当天下午四点,周小凤被一部车牌(京N6PV85)的别克宝蓝色黑车押送回无锡市,回到当地后被直接带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进行强制传唤长达42小时。昨天(9月17日)晚上10点多周小凤才获释回家,但随即又被强行在家中监视居住。当地警方称,监视居住的原因是周小凤多次去国家信访局上访,犯了寻衅滋事罪。

    而在北京被一同被带走的孟海霞,于9月16日凌晨两点被强行送回如皋家中,回家后孟海霞即电话向北京市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和朋友在北京遭到绑架。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庞各庄派出所民警答复孟海霞说:她的被强制行为是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九华派出所谢警官(065477)所为,其他几位也是九华派出所的。报警后至今没有结果。

    据了解,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的周小凤,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期间多次遭当地维稳部门拦截、绑架、殴打、软禁、拘留,至今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5年8月7日清晨,周小凤家中突然闯进来多名政府雇佣的暴徒,不由分说的把尚未起床的周小凤一家8口人用布袋包裹着绑架走,过程中周小凤拼死反抗,当场遭到暴徒们的拳打脚踢,打得周小凤鲜血淋漓,连包裹她的被子都被血浸透了。并且,暴徒们还边打边有恃无恐的叫嚣到:“不听政府的话,就打死你”、“不签拆迁协议就打死你”。

    其后,周小凤一家人被绑架到当地一家旅馆拘禁起来,此时当地政府就开始对周小凤家的房屋进行了强拆。两天以后,当周小凤一家人被放出时,他们曾经一家8口人赖以栖身的家已变成一片废墟,三代同堂幸福的一家人在公权力的肆虐下成了无家可归的难民。面对政府的蛮横无理,周小凤表示不会屈服,对当地政府强拆民宅、雇凶暴力伤人、非法拘禁等多种违法行径将适时地提起控告及信访。

    2015年8月28日中午,周小凤在北京一家饭店吃饭,突然被不明人员强行抓到北京京华宾馆,然后被无锡市公安局钱桥镇藕塘派出所民警钱涯(警号220094)和10多个黑保安把她和2个60多岁的老太婆强行押上汽车。在回无锡的高速路上,流氓警察钱涯指挥黑保安把2个60多岁的老太婆衣服扒光,之后准备扒光周小凤的衣服时,周小凤拼死反抗,最后被打趴下,3个黑保安用脚踩着周小凤的脖子,后背,腿,一直踩到无锡市公安局藕塘派出所(下车后黑保安向派出所多要5000元人民币,说是周的反抗费,共计23000元人民币)。 在派出所里,周小凤被关进笼子里23个小时后,又被拖上车,在外面转了几圈后再次被关进笼子里22个小时,期间剥夺了她吃饭休息的权利。

    凌晨3点,周小凤被送进无锡市第二看守所,由于其血压高(高210,低120),被看守所拒收。天亮以后,派出所警察王飞勾结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做了假证明,带着2条中华香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把周小凤投进了看守所非法拘禁了9天。事后一直拒绝给周小凤拘留决定书。

    2015年9月6日,无锡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证明书锡公看释字(2015)189号可以证明周小凤被释放的时间。同日,周小凤被强制取保。过后周小凤向公安机关提起过3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给她出具书面的拘留决定书,可警方一直到现在都不给。

    2016年4月7日,周小凤因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北京巡逻警察抓住,后被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4月8日,其丈夫黄旭峰得到信息,周小凤在久敬庄内被无锡驻京办人员拉出,绑架上一辆雇佣的北京黑车(车牌:京Q7DQ05)将其绑架回了无锡市。回到无锡市后,她又被押送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其后就被惠山分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4月18日,被行政拘留十日释放的周小凤,又被无锡公安人员直接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刑拘。

    2016年9月15日,周小凤在没有提供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人或保证金,也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情况下,被惠山公安分局口头告知“周小凤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至于什么原因被取保候审,周小凤本人也是一头雾水,说不出任何理由。而周小凤的丈夫黄旭峰却说:“这次对周小凤的拘留,就是说周小凤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了无锡,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而这个取保候审,更是无稽之谈,周小凤什么事也没做,就因为去北京上访了,这次全国两会召开的日期临近,可能维稳警察知道周小凤要去上访,就先对她下手刑拘,以期到达两会期间稳控她的目的”。

    2018年5月28日,周小凤来到北京探访友人并准备游览北京市的旅游景点。6月1日上午,当她正在游览北京市的部分景点时,却被北京街头的巡逻警察拦住检查身份证。警察在查验了周小凤时发现,她曾经是一位访民,随即就将她强制押送到了北京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下午周小凤又被无锡市驻京办截访人员带离久敬庄,之后失联。据黄旭峰分析,周小凤这次很可能又是被截访人员绑架回无锡了。回到无锡后,周小凤可能会被再次拘留或软禁。

    2019年3月11号上午11:50许,周小凤在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等车时,再次被无锡市维稳官员绑架失联。周小凤被带走之前曾发短信给亲友称“以无锡市钱桥镇信访办主任秦伟金为首的9名不法分子,无视中央政策,践踏法律,无故将我从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拦截抓走。”

    孟海霞电话:17849893706
    周小凤电话:13951512381

  • 无锡倪满良多次被拘终获释

    【民生观察2019年6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无锡因抗强拆遭连续拘留的维权人士倪满良,因进京上访再次遭无锡市公安分局以“倪满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再次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500元罚款,于6月22日获释。

    据倪满良前妻李梅芳称,6月11日,倪满良在北京仅仅是经过天安门周边便又被警察查身份证,随后便被送往马家楼。恰巧在此遇见无锡维权人士支伟忠、浦炳生、胡水珍等5人。

    像以往一样,无锡驻京办维稳人员过来将五人接到办事处,随后又租黑车将他们五人送回本土公安局派出所,其他三人被释放。6月12日倪满良、支伟忠两人各又被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行政拘留十天,于6月22日获释。

    此次锡山公安分局拘留倪满良的法律依据是:“倪满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无锡前往北京。2019年6月11日,倪满良在北京天安门地区被发现。”

    对此倪满良前妻李梅芳表示,倪满良因合法房屋于2018年8月16日夜晚被当地政府强拆后,生活、住房等无人问津,无奈之下被迫逐级向上反映、控告地方政府的黑恶势力抢劫行为。每进京控告就被锡山区驻京办工作人员钱惠良等强行截回锡,随后就无一列外地被当地锡山分局对其强制行政拘留。截至2019年6月22日,倪满良已被拘留第六次,每次都是十天的行政拘留共60天。其中三次是钱惠良连夜雇佣黑保安及没有营行证的黑车送回无锡。一路上黑保安不给吃东西,倪满良每次都是被饿着肚子被送回无锡,其大小便都是在高速公路边上解决。如若他们反抗,那些人就会大打出手。为了不吃眼前亏,只能忍气吞声,求得平安。

    记者了解到,两个月前的4月25日,倪满良在北京天安门周边也被京城警察查身份证,随后同样被送往马家楼。倪满良每次被送往马家楼接济中心,总是会遇到无锡同样遭拆迁或其他权利被政府侵害而维权的“同道人”。此次他又遇到了孙静芳、沈琴芬、苏惠娟等七人,倪满良等七人被驻京办从马家楼接回办事处,随即租黑车将其送回。倪满良同样被锡山公安分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行政拘留十日。

    从2018年8月16日夜晚祖屋被当地政府强行拆迁,迄今短短10个月内,此次是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倪满良第六次被行拘,因频繁被拘,倪满良因此被坊间称之为“因上访被拘留专业户”。

    据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8月16日夜晚,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白丹山客船巷村民倪满良合法祖屋遭政府强拆,强拆队伍阵容庞大,引来数百名民众参与围观。当晚李、倪二人被强行绑架至无锡市查桥派出所,李梅芳被关押一晚后获释,而倪满良则被秘密转移到一家宾馆被逼迫签订《拆迁协议》,倪满良始终坚决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因此他被秘密关押二十余日才将其释放。从此倪满良便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倪满良抗强拆的相关消息。

  • 无锡周小凤上访遭殴打拘留

    【民生观察2019年6月3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访民周小凤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期间多次遭当地维稳部门拦截、绑架、殴打、软禁、拘留,至今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周小凤表示,她家的问题一天不解决,她就不会停止上访的脚步。

    据知情人士介绍,周小凤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东风社区小冯巷10号,她家的房屋在2015年8月7日遭政府雇佣的暴徒强拆。2015年8月7日清晨,周小凤家中突然闯进来多名政府雇佣的暴徒,不由分说的把尚未起床的周小凤一家8口人用布袋包裹着绑架走,过程中周小凤拼死反抗,当场遭到暴徒们的拳打脚踢,打得周小凤鲜血淋漓,连包裹她的被子都被浸透了。并且,暴徒们还边打边有恃无恐的叫嚣到:“不听政府的话,就打死你”、“不签拆迁协议就打死你”。

    其后,周小凤一家人被绑架到当地一家旅馆拘禁起来,此时当地政府就开始对周小凤家的房屋进行了强拆。两天以后,当周小凤一家人被放出时,他们曾经一家8口人赖以栖身的家已近变成一片废墟,三代同堂幸福的一家人在公权力的肆虐下成了无家可归的难民。面对政府的蛮横无理,周小凤表示不会屈服,对当地政府强拆民宅、雇凶暴力伤人、非法拘禁等多种违法行径将适时地提起控告及信访。

    2015年8月28日中午,周小凤在北京一家饭店吃饭,突然被不明人员强行抓到北京京华宾馆,然后被无锡市公安局钱桥镇藕塘派出所民警钱涯(警号220094)和10多个黑保安把她和2个60多岁的老太婆强行押上汽车。在回无锡的高速路上,流氓警察钱涯指挥黑保安把2个60多岁的老太婆衣服扒光,之后准备扒光周小凤的衣服时,周小凤拼死反抗,最后被打趴下,3个黑保安用脚踩着周小凤的脖子,后背,腿,一直踩到无锡市公安局藕塘派出所(下车后黑保安向派出所多要5000元人民币,说是周的反抗费,共计23000元人民币)。
    在派出所里,周小凤被关进笼子里23个小时后,又被拖上车,在外面转了几圈后再次被关进笼子里22个小时,期间剥夺了她吃饭休息的权利。

    凌晨3点,周小凤被送进无锡市第二看守所,由于其血压高(高210,低120),被看守所拒收。天亮以后,派出所警察王飞勾结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做了假证明,带着2条中华香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把周小凤投进了看守所非法拘禁了9天。事后一直拒绝给周小凤拘留决定书。

    2015年9月6日,无锡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证明书锡公看释字(2015)189号可以证明周小凤被释放的时间。同日,周小凤被强制取保。过后周小凤向公安机关提起过3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给她出具书面的拘留决定书,可警方一直到现在都不给。

    2016年4月7日,周小凤因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北京巡逻警察抓住,后被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4月8日,其丈夫黄旭峰得到信息,周小凤在久敬庄内被无锡驻京办人员拉出,绑架上一辆雇佣的北京黑车(车牌:京Q7DQ05)将其绑架回了无锡市。回到无锡市后,她又被押送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其后就被惠山分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4月18日,被行政拘留十日释放的周小凤,又被无锡公安人员直接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刑拘。

    2016年9月15日,周小凤在没有提供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人或保证金,也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情况下,被惠山公安分局口头告知“周小凤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至于什么原因被取保候审,周小凤本人也是一头雾水,说不出任何理由。而周小凤的丈夫黄旭峰却说:“这次对周小凤的拘留,就是说周小凤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了无锡,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而这个取保候审,更是无稽之谈,周小凤什么事也没做,就因为去北京上访了,这次全国两会召开的日期临近,可能维稳警察知道周小凤要去上访,就先对她下手刑拘,以期到达两会期间稳控她的目的”。

    2018年5月28日,周小凤来到北京探访友人并准备游览北京市的旅游景点。6月1日上午,当她正在游览北京市的部分景点时,却被北京街头的巡逻警察拦住检查身份证。警察在查验了周小凤时发现,她曾经是一位访民,随即就将她强制押送到了北京久敬庄接济中心关押,下午周小凤又被无锡市驻京办截访人员带离久敬庄,之后失联。据黄旭峰分析,周小凤这次很可能又是被截访人员绑架回无锡了。回到无锡后,周小凤可能会被再次拘留或软禁。

    2019年3月11号上午11:50许,周小凤在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等车时,再次被无锡市维稳官员绑架失联。周小凤被带走之前曾发短信给亲友称“以无锡市钱桥镇信访办主任秦伟金为首的9名不法分子,无视中央政策,践踏法律,无故将我从北京市381路公交车牛街路口站拦截抓走。”

    周小凤电话:139515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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