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日夜

  • 许艳和孩子被日夜上岗看守出门被跟踪

    【民生观察2025年3月18日消息】人权律师余文生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至今仍被关押。余文生妻子许艳被以相同罪名判刑1年9个月,于2025年1月13日刑满获释回家。获释后的许艳目前处于有限自由状态,楼下日夜有人对其看守,出门就有人跟着。

    2025年3月2日,许艳和儿子余镇洋,离开北京。3月3日在镇江监狱会见到了余文生律师,余文生律师的情况不是太好!3月6日,许艳母子回到北京的家里。

    3月13日,余文生案件的申诉律师何伟,在镇江监狱会见了余文生律师。

    3月14日许艳发文表示:“我和儿子的身体,都急需要一点宽松的环境进行治病,可是楼底下平房里的值班人员白天夜里都在,还经常拍照和跟着。

    我和孩子每天都在努力的活着而无能为力改变生活现状,急的我满嘴起泡,非常疼。”

    许艳现在只有北京石景山一位警察的联系方式,向其多次反映却没有效果。许艳只能隔空请求有关部门和领导帮助,让他们撤岗!

    据悉,2023年4月13日,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及德国外长贝尔伯克访问中国。余文生和妻子许艳在当天下午应邀前往参加北京欧盟代表团座谈会。

    然而,他们在北京搭乘地铁时遭到多名便衣警察的拦截,并被口头传唤。随后,余文生夫妇被带到北京石景山八角派出所。

    2023年4月14日,余文生夫妇均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

    2023年4月15日晚,超过7名警察到余文生的住处,向其刚满18岁的儿子余镇洋宣读余文生及其妻子许艳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不给书面文件也不允许拍照。众警察还对家里进行了搜查,在未出具任何搜查文书的情况下带走一些私人物品。之后夫妇二人疑似被关押在北京市石景山看守所。

    2023年5月21日余文生许艳夫妇被当局宣布逮捕。

    2024年1月5日,余文生夫妇被从北京被转移到苏州关押,案件也被移送到苏州审查起诉。之后,余文生案件被苏州检察院退侦了,案件处于补充侦查阶段。余文生被关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许艳被关押于苏州市第四看守所。

    2024年3月4日,葛文秀律师前往会见了余文生,余文生状态很好,只是关心他的儿子,还有事叮嘱大哥。

    2024年5月3日,余文生、许艳夫妇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至法院。

    2024年8月26日,案件在苏州中院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4年8月28、29日,余文生案在苏州中院开庭;2024年8月30日,许艳案在苏州中院开庭。

    2024年10月29日,余文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24年10月底,许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25年1月13日止。

  • 湖北徐丽君家门被日夜看守阻其上访

    【民生观察2025年3月11日消息】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合法公民徐丽君,在今年两会期间,被武汉市青山区维稳人员日夜看守,防止其进京上访,就连出门走亲戚也是被看死盯牢。其家人拨打110报警,警察就是来走个过场,最后不了了之。

    2025年两会期间,徐丽君家门口楼栋外下有几辆车,日夜三班最多八人,对其日夜盯守。

    2025年3月7日下午,徐丽君冲出家门,外出去往亲戚家,维稳人员滥用刑侦设备对其进行定位,追踪至亲戚家门口楼梯口再次对其进行日夜蹲守。这些看守人员声称是公安派来的。

    亲戚家人拨打110报警,警察来了,只走个过场,也没有进行笔录,不了了之。后经过跟相关部门打电话,那些黑势力闲杂人员仅仅只是退出楼道,又在巷子口停好几辆车,看守人员继续合围蹲守。

    徐丽君,恳请大家关注她的安危。必要时,请帮忙拨打110及北京公安部电话,反映地方政府及法院、公安不依法履职尽责,超期不解决上面督办的事项,还有组织的进行团伙犯罪跟踪、限制徐丽君,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徐丽君是武汉市青山区公民,网名:武汉冤破天。

    其案件被湖北省三层级法院判处连锁冤假错案,多次被最高法、最高检督办要求复核,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纠错改判。六年来一直合法理性走在维权路上,频遭打击迫害报复。

    2024年3月2日,徐丽君的家人被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绑架并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于武汉黄陂清凉寨两日,作为人质,目的是为了控制徐丽君作为交换的条件。徐丽君在丈夫与女儿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的危急时刻,在武汉属地公安报警,却被告知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无奈之下,徐丽君只好于2024年3月4日去到北京,欲去公安部寻求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保护。

    结果刚到北京最高法小红门寺湖北接待处,就被武汉中院徐正武庭长把她递交给时任武汉市青山区驻京办主任刘永清、钢花街道何平,并勾结指派四名不明身份人把她非法绑架在京NDQ996号车上,连夜强制押回武汉。

    2024年3月5日凌晨,天未亮就把徐丽君绑到黄陂红胜寨(后来才知道)私设的黑监狱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到以欧阳波为首的犯罪人员多天、多次殴打致伤,险些丢掉性命。

    在2024年3月12日下午,把徐丽君非因法定手续与事由,送到武汉市钢城办案中心非法采集生物信息并非法审讯六小时,致其生命奄奄一息,之后把她扔到家门口楼下,由其丈夫和女儿将她送去医院进行抢救,才挽回一条生命。

    过后家属拨打110报案,至今没有出具受案立案回执,也没有刑事立案通知书。犯罪分子们逍遥法外,距今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

    徐丽君电话:18908640476

  • 湖北武汉强拆户王云国夫妇被日夜围困

    【民生观察2018年2月4日消息】昨天,湖北武汉被强拆的王云国、蔡莲夫妇告诉本网,他们夫妇因遭遇强拆而多年上访,近期他们被辖区街道办派来的11名社会闲杂人员围困在家中,不许出门。他们多次报警,但是警方却说:“只有把人打伤了他们才会处理。”

    据蔡莲介绍,2014年3月28日,他们夫妇位于武汉市新墩二村66号的两栋楼房,被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建荣商社”派来的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给暴力强拆了,自此,他们一家人所依靠的房屋出租收入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困境。暴力强拆发生后,他们层层上访、逐级举报,但当地政府非但不积极纠错化解矛盾,反而是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政府以他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没收并处罚款”为由,对他们夫妇进行打击报复,多次殴打、拘留、非法拘禁他们,最长的一次非法拘禁了177天之久。

    2016年9月间,他丈夫王云国与另外5位访民在北京上访,9月20日凌晨2点,他们入住的宾馆客房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将他们唔嘴、勒脖子,绑架到一辆车牌号为:京E44918(有相片为证)的黑车上拳打脚踢,致使他们伤痕累累。2017年5月中旬,他们又进京上访,但是又被武汉市硚口区驻京办买通北京黑保安,将他们非法绑架,并长时间的限制人身自由。

    2017年10月间,她丈夫王云国在“十九大”之前被维稳失踪。2017年11月3日,她获悉王云国被武汉桥口区工作人员龙道斌,从武汉市江夏区“鲁湖垂钓宾馆”的非法关押地,转移到了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下甸村老枣山庄继续关押。11月8日上午9点,龙道斌以谈话为由将王云国带出房间,然后指使四名黑道人员将王云国打伤,在被四个帮凶追杀之际,王云国被逼跳进了冰冷的河塘中,报警求助后,急救中心将他送到黄陂人民医院抢救。事发之后,武汉多名维权朋友自发为其捐款并赶往医院探望。期间,蔡莲向朋友们透露,11月7日晚上9点,硚口区长丰街主任龙道斌叫人带话给自己和王云国称:“只有两条路走!要么,你们按政府的方案签字签约;要么就等着死人!政府什么都不怕,拿一个人顶着就是了!”结果,第二天王云国就出了事。

    近期,可能是因为各级两会召开,当地政府怕他们再次出门上访,就派出了11名维稳人员整日整夜的把他们围堵在家中,不让出门。昨天,她试图出门买菜,但却被围堵人员生拉硬拽的推回到屋内。为了获得人身自由,他们多次报警,但警察却对他们却说“只有把人打伤了他们才会处理”。截止今天,那11名维稳人员还盘踞在他们租住的房前,严防死守的围困着他们夫妇,禁止他们出门。

    蔡莲联系电话:13667155271,18207129174。

    【附一】蔡莲诉二诉讼状

    原告:蔡莲,女,1970年6月15日出生,现住址:武汉市硚口区云鹤小区214栋2单元701号。身份证号:420123197006156947。
    第一被告: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法定代表人,张晓红,职务:局长。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19号。
    第二被上诉人:武汉市公安局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88号法定代表人:李义龙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撒销武汉市公安局:武公复决字(2017)82号行政复议决定;依法确认硚口公安分局: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违法,并予以撤销。
    2.公开赔理道歉,恢复名誉,销出不良记录。
    3.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7年5月17日15时许,原告因强拆当地派出所不立案在府右街邮局寄送信件,无任何违法行为。被民警盘查身份后送往久敬庄分流中心,没有受到训诫的行政处罚。18时许,被武汉市硚口区驻京办买通北京黑保安非法绑架限制人身自由强押到被告处,同日被告1作出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425号,将原告行政拘留十天。
    原告不服,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武公复决字〔2017〕52号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7年7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不再执行。

    原告认为:
    1.原告寄信举报第一被告执法不公,符合法律规定,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2.第一被告原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撤销后,作出相同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3.公(韩)行决字〔2017〕425及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实体和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4.第一被告执法行为的实质是为违法拆迁行为保驾护航,打击报复信访人。
    终上所述,被告1在原告没有违法行为及违法实事的情况下,给原告实施行政处罚,属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了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一〉、〈二〉、〈三〉项规定;第二被告不认真调查,歪曲事实,并滥用职权,包庇第一被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合法诉求。

    此敬
    人民法院

    诉讼人:蔡莲

    附: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硚公(韩)〔2017〕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3.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4.武公复决字〔2017〕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5.武公复决字〔2017〕8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附二】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蔡莲,女,1970年6月15日出生,户口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六指石牛湾3号。现居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云鹤三村7号207栋一单元1楼101号。联系电话:13667155271
    被申请人: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事实与理由:
    2017年5月17日15时许,申请人因拆迁补偿矛盾在府右街邮局寄送信件,无任何违法行为。被民警盘查身份后送往久敬庄分流中心,没有受到训诫的行政处罚。18时许,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押回被申请人处,同日被申请人作出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号,将申请人行政拘留十天。
    申请人不服,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武公复决字〔2017〕52号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7年7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不再执行。

    申请人认为:
    1.申请人寄信举报被申请人执法不公,符合法律规定,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2.被申请人原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撤销后,作出相同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3.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及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实体和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4.被申请人执法行为的实质是为违法拆迁行为保驾护航,打击报复信访人。
    十八大的主体是依法治国,在这一届的任期内,申请人将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没有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此致
    硚口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蔡莲
    2017年8月5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3.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4.武公复决字〔2017〕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 河北残疾访民杨宗生遭稳控被人日夜“陪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6消息:今天,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大栅营镇北宋村盲人访民杨宗生,告诉他的老乡他被人“陪着”在一个小旅馆里住。
    杨宗生说,他是10月1号被接回去的,回去就住在一个小旅馆里,有两个人日夜“陪着”。
     杨宗生是因为他的父亲杨贺臣,(原是北京市玛钢厂职工),1962年被下放,政策落实后,北京市玛钢厂和河北省地方政府不按中央规定办理,不解决他父亲错误下放的问题,迫使他进京上访数10年,而因上访被3次劳教就长达4年3个月的时间。
     

  • 河北固安李会民因上访被稳控人员日夜看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4月15日消息:2014年的两会结束后,河北固安县工业园区农民李会民进京上访,被该区的工作人员日夜稳控跟随、阻拦。3月23日在稳控人员的跟随下,李会民到了中南海,被送到府右街派出所送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天黑地时候工业园区工作人员把她接回,24日工业园区新城区派出所,以李会民到中南海周边地区非法上访为由被决定行政拘留10天。也没做体检就被送到了廊坊市文安县拘留所,3月27日获释。但对她的稳控并没有结束。
     
    4月1日稳控人员随李会民再次来到中南海,工业园区派出所在府右街派出所就把她接走,在没做体检的情况下又被拘留10天。这次拘留在廊坊市拘留所执行。4月3日李会民给所长反映病情,并要热水,引发争执,手脚都被拷了起来。几个小时后同监室的人看到李会民病情严重,意识模糊,向所领导求情,所里竟然在李会民意识模糊的情况下逼迫她签字认错后,才给打开手铐、脚镣。从此再没给过她热水,下身也只能用米汤清洗。现在李会民以获释,稳控人员依然白天寸步不离,晚上就睡在李会民家门外的车里。
     
     
    河北省固安县工业园区刘园村村民李会民,2005年响应植树造林美化固安的号召,在自家地里种了共计349棵杨树。
     
    2008年2月25日原刘园村委书记刘金强伙同村民刘金宝把李会民家地里的树偷伐、偷卖。李会民三次求助固安县新城区派出所都没出警,理由是书记办的事他们管不了,郭所长还指责李会民“女人多事”。
     
    在警方的包庇、纵容下,李会民家的树木被偷光,刘金宝还在李会民家的地里违法建房,给李会民造成了严重损失。李会民为此多方反映,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
     
    李会民对此很无奈。她说,她为上访受到过多次打击报复,2009年6月22日 和30日被固安县新城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两次告诫。
     
    2010年9月13、14、日连续2天时间,李会民每去上访新城区派出所都把她强制带回,非法拘禁与所内,傍晚才让她回家。15日又被拘禁,李会民气恼之下砸了停放在派出所院内的一辆车玻璃,被固安县公安局以毁坏财物为由拘留12日,但至今没给她处罚决定书。
     
    2011年1月15日李会民到省信访局,被固安县信访局拦住带到一宾馆,数小时后,固安县新城区派出所来人把李会民围住,她非常恐慌,就把身上携带的一小瓶汽油摔碎,以求自保。被固安县公安局以非法携带危险品为由拘留15日。
     
    2011年1月28日固安县公安局又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把李会民拘留10日。
     
    2011年2月11日廊坊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又以她到中南海非法上访为由把她劳教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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