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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新老冤民驻京喊冤月余无人答复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9日消息】2020年8月底,成都一些新老拆迁户,携手结伴赶赴北京,就自己多年反应要求的强征问题没有解决,还又新增“非法关押”和“寻衅滋事”等政府滥用司法等行为,再一次来到北京,走访北京相关各部门,投诉举报居住地政府“不作为和滥用司法”等新的违法乱纪事实,给群众造成新的伤害和新的矛盾。

    这次群体去北京上访的群众中,有被“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刚刚服刑届满的陈仁秀、严塔凤等。地方政府对她们既不按照服刑刑满人员给与生活关照,更不管过去违法拆迁给她们造成的各种伤害予以处理。而是继续全当这些人、这些事并不存在一样,不理不问不管不说。

    在北京的20多天中,除了政府的节假日,或者是每周二、周四下午的不接待日,她们一行数人每天朝出晚归,行走在北京中央各大机关的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他们携手相约群进群出,轮番出现在国家信访总局、中共央纪委监察委、中共组织部、中国公安部、国务院农业部、国家土地自然资源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举报投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腐败和对抗中央精神的各类问题。接待官员客气文明,但是对问题的处理却唯唯诺诺不予解答。

    他们几人驻点北京,把上访走访中遇到的政府疑问,和自己的需要间又产生的新问题,将北京作为据点蹲守在这里,再追问成都官员对部委提出的要求和质疑的话语,用连线的方式要求当地政府,马上作出解答或者回复,再把当地政府的回应及时反馈给部委的信访接待处,用这种现场倒逼的方式,督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要推诿责任,采取面对、及时、认真的态度,处理上访中暴露出不负责任,敷衍上访人员的惯用恶习。

    20多天以来,虽然很辛苦,成本也很高,效果也不明显。但是在成都、北京和上访者之间,架起了面对面、实打实,若说空话、假话马上验证当面对质的监督和戳穿政府的抗争效应。让两地的行政部门和接办官员,同时感到棘手、心烦,但又不能简单粗暴的尴尬局面。

    由于每年一度的大假即将来临,他们还是没有放弃驻京抗争的想法,依然乐此不疲的行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争取着法律赋予每个个体的基本权益。

  • 特朗普有精神问题吗?

    这段时间,一直有人怀疑特朗普有精神问题。比如10多名美国国会议员,专门和耶鲁大学精神病专家斑迪·李会见,探讨特朗普是否还有“任职能力”。

    斑迪·李的结论是:特朗普精神确实有点问题,而且很可能会最终崩溃。他说,“频繁发推特,就是特朗普压力之下即将崩溃的一种表征。”

    那么,特朗普到底是精神有点问题,还是有了精神病的症状?概念不一样哦。手中挥舞着“科学”这尊大神的斑迪·李没有说,看来“精神病学”这么高大上的学问也没什么了不得的,也还是“主观判断”嘛。

    精神病专家们好像挺关心总统的精神问题。早在2017年2月,35位精神病专家就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一封公开信,警告说特朗普“情绪极度不稳定”,这表现在他的讲话和行为中,这让他“不能安全地履行总统职责”。他们认为特朗普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NDP),其主要症状如下:

    沾沾自喜,缺乏对他人的关注,需要获得赞美;
    相信自己至高无上,相信自己应该得到特殊对待;
    追求极度的赞美和关注,对批评和失败无法应对。

    按照这个标准,我发现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皇帝,其实都是精神疾病患者,具有“自恋型人格障碍”。现在的普通人中,也是一抓一大把。

    对于斑迪·李和这35位专家的“诊断”,我想引用一位非著名人士的话:成功的精神病专家都是成功地用精神病学把自己弄成了精神病的人。

    当然,在精神病专家的阵营里,也有人对这类“诊断”嗤之以鼻。比如一位叫弗朗西斯的专家就说,说特朗普“有病”,侮辱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他也许是一个世界级的自恋者,可是和传说中的“自恋型人格障碍”完全是两回事。

    熟谙美国权力斗争,以及精神病诊断杀伤力的人,当然都明白为什么这些精神病专家喜欢盯住特朗普的精神问题。法国哲学家福柯,就深入地揭露了对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生产流程,那是知识和权力的合谋,本身就是一种病。

    特朗普真有精神问题吗?我赞同弗朗西斯的意见,自恋的心理-行为,和变成了一种精神疾病,是猫和老虎,黄鳝和蛇的区别。把猫看成老虎,把黄鳝看成蛇的人,应该担心的是自己的心智问题。当然,我知道很多被精神病学的“知识”洗脑的人,第一反应肯定是把猫看成老虎,把黄鳝看成蛇的。

    斑迪·李的那句话,本身就是自己低下心智的暴露。拜托,特朗普频繁发推特,不是压力之下即将崩溃的表征,而恰恰是通过表演,去释放蓄积的压力,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自我解压能力。

    我问了很多人,没有几个人能明白精神病专家们的那些术语,比如“自恋型人格障碍”(更不用说“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了)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也不明白他们这里所说的“人格”(personality)到底指的是什么。他们自己知道吗?但我清楚,让“外行”的人不明白,确立一个“专业壁垒”,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德国马普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李峻石说,自然科学的研究,因为远离人们的经验,所以你不“科普”一下,大家是不懂的。可是跟人,跟社会有关的学科,并没有一个可以与周围非学术环境有所区别的研究对象,其话语并不排斥日常语言。从研究经济,到研究人的心理,还有“精神”,这些都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有关呀,为什么要弄得好像只有少数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懂?他们懂的只是那一套似乎跟知识联系在一起的语言,还是跟语言没多少关系的关于人和事物的真实?

    著名哲学家赵汀阳的评论是:把自己搞得很“专业”,不过是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尔的分析是:这是确立知识话语权和利益分配权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造魅”。

    (来源:南风窗 http://www.nfcmag.com/article/7815.html 2018-01-23)

  • 二十名银行断友北京维权被拘留 有人失联

    [访民之声2017/6/22消息] 今晚,银行维权断友告诉本网,6月20日在建设银行总行门前维权被抓的20余名断友已被北京警方拘留,拘留期限是每人5天。另一建行断友今日失联。

    这一断友表示,失联的建行女断友姓杨,她今天一直在联系各派出所和拘留所,准备给被拘留的断友存钱,送衣服。她地方截访人员找到她让她回去,下午她就不方便接电话了,说是和截访人员在一起,今晚她电话打不通,谁都联系不上她。被拘留的断友据说都在西城区拘留所,26号就能释放,当时抓这些断友的是几个派出所人。

    已知被拘留女断友是:王伟、姚春兰、杜英、王敏、陈丽敏、刘红、于红伟、于爱玲、张晓梅、夏雯、崔艳君、朱文俊、张昊;男断友是:闫宏伟、刘振新、陈志平、肖明、高岩、刘、张敬东。

    相关报道:四大银行断友集体维权 数十人被抓走失联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6/blog-post_41.html

  • 二十名银行断友北京维权被拘留 有人失联

    [访民之声2017/6/22消息] 今晚,银行维权断友告诉本网,6月20日在建设银行总行门前维权被抓的20余名断友已被北京警方拘留,拘留期限是每人5天。另一建行断友今日失联。

    这一断友表示,失联的建行女断友姓杨,她今天一直在联系各派出所和拘留所,准备给被拘留的断友存钱,送衣服。她地方截访人员找到她让她回去,下午她就不方便接电话了,说是和截访人员在一起,今晚她电话打不通,谁都联系不上她。被拘留的断友据说都在西城区拘留所,26号就能释放,当时抓这些断友的是几个派出所人。

    已知被拘留女断友是:王伟、姚春兰、杜英、王敏、陈丽敏、刘红、于红伟、于爱玲、张晓梅、夏雯、崔艳君、朱文俊、张昊;男断友是:闫宏伟、刘振新、陈志平、肖明、高岩、刘、张敬东。

    相关报道:四大银行断友集体维权 数十人被抓走失联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6/blog-post_41.html

  • 检察官谈借患精神病逃避法办:办案员常盲目采信司法鉴定

    日前,笔者所在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意图借助“患精神病”来逃避法律惩罚的案例。犯罪嫌疑人文某在试驾时将宝马车开走,后以作案时犯精神病为由作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其精神病鉴定系伪造。案件提起公诉后,文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包括其父母、司法鉴定人等在内的6名涉案人员因伪证罪被判不等有期徒刑。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现时社会类似明明没有精神病却装病造假的案例仍屡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要件执行不力。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一般强调两个要件,一个是医学要件,即被鉴定人是否具有医学上的精神障碍,二是法学要件,即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往往基于“精神病是专业医学问题”的认识,而忽视了原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审查监督职能,大多倾向于盲目采信司法鉴定意见的认定,这就给缺乏职业良知的鉴定人和有意造假的犯罪嫌疑人留以空间。二是鉴定标准存在不足。目前我国仍缺乏具体评估精神疾病对个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影响程度的统一标准,鉴定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往往会出现不同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对象持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鉴定意见。而一旦有其他利益因素掺入其间,就必将严重影响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性。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评定精神疾病对个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影响程度的统一标准。执法人员要主动承担起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主体责任,即便对鉴定内容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但依然要对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予以审查,让犯罪嫌疑人意识到精神病鉴定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免死牌”。
    (来源:法制日报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69440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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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析精神病鉴定为何多疑问:有人利用法律空子逃刑责

    对于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南京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宝马撞人案”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之后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官方不得不就网上公众提出的九大疑问逐一作出回应。
      从“邱兴华案”、“杨佳案”以及“邓玉娇案”,精神病鉴定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精神认知障碍,各国法律都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
      而由于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一些人可能利用这一法律空子,伪装精神病来逃避犯罪。前些年湖北涉黑人物杨义勇杀人后,用重金收买了一份精神病鉴定,便叫嚣自己从此拥有“杀人执照”。
      而社会上一些正常人却因为夫妻吵架、兄弟争财等“被精神病”,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也让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精神病目前并没有精确的仪器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临床表现予以认定,相关领域的医学说白了只是“经验医学”,事实证明即便专业医生的经验,有时也并不可靠。
      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假如很不幸你被当成精神病逮进了精神病院,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测试,滑稽的是,急于证明自己正常的人最终都被当成了精神病,反而承认自己有病的人,却被认为是康复了。谁该对精神病“鉴定”的正确性做出鉴定?公众寄希望于法官。
      而事实上,法官也并不能担此大任,虽然各国法律都规定“鉴定意见对法官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防止“以鉴代审”,但是法官对于鉴定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同样是“门外汉”,因此在判决中,法官往往以“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来肯定鉴定意见。而对于有疑问的鉴定,也只能通过 “重新鉴定”来“以鉴定推翻鉴定”。
      与鉴定的重要性相比,“鉴定责任”却失之于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鉴定极强的技术性,即使存在“故意”也很难被发现,而鉴定人马虎大意做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则更是一个“法律真空”。
      曾有精神病学专家提过一个“灰色理论”,认为如果将人的精神正常比作白色,精神不正常比作黑色,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灰色区,社会中有很多人都散落在这一区域内,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亚健康”。对于何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确实是一个有待厘清的问题。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担当。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需要公众正确对待,但这种“正确对待”是要建立在“鉴定正确”的基础之上,而现实中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乱象,让鉴定的公信力如一地鸡毛,引起质疑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网络“公审”鉴定现象,并不能治好精神病鉴定之“病”,非专业人士的“群体鼓噪”同样是一种社会病态。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0910/c136657-27568750.html  01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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