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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雷凤春被寻衅滋事案宣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沈阳雷凤春被寻衅滋事一案,铁西区法院2025年2月12日上午宣判,判处雷凤春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17日止。

    辽宁沈阳维权人士雷凤春,因到国家信访局多次登记,被沈阳市地方政府视为重大破坏稳定分子,强行将他从北京截访回去。回到当地后,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立即于2024年1月19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雷凤春刑事拘留。2024年2月23日,雷凤春被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雷凤春被羁押在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

    十多年前,雷凤春曾是政府体制内人士,因举报领导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被领导陷害开除公职,自此开始上访维权。从2012年开始,雷凤春积极参与营救被关黑监狱访民、现场声援受迫害访民的庭审、参加在京访民纪念“9•18”声讨官僚腐败等活动,屡次遭到当局的打压和迫害,多次被拘留、非法软禁。在维权过程中,雷凤春长期为访民朋友们竭力提供帮助,在访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被沈阳市地方政府划定为重点维稳对象。

    雷凤春本次被抓,恰逢“两会”临近之际,跟往年相比,维稳力度更猛。因雷凤春不愿意配合,沈阳当局干脆罗织罪名,将他关入大牢。

  • 赤壁陈剑雄二审维持原判4年有期徒刑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8日消息】2024年6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院对赤壁民主人士陈剑雄(原名陈进新)被寻衅滋事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6年4月11日止。

    2022年4月12日早上7点左右,陈剑雄在去社区上班的途中,被十多名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秘密带走。当天晚上十点左右,陈剑雄被送到赤壁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陈剑雄被赤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寻衅滋事。同年7月,陈剑雄又被转移到咸宁市下辖的通城县看守所羁押。期间,两名官方法律援助律师到通城县看守所会见陈剑雄,力图劝说他同意二人为其辩护,但被陈剑雄断然拒绝。2023年6月9日,陈剑雄一案在通城县法院开庭,通城县检察院当庭求刑4年。2024年4月8日,通城县法院以陈剑雄通过推特、微信编造、散布严重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虚假信息为由,判决陈剑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后,陈剑雄不服,提起上诉。两个半月后,咸宁市中院未经二审开庭,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陈剑雄被当局认定为有相当影响力的反共顽固分子,属于湖北省的头号维稳对象。整个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凡是与陈剑雄关系密切的家人、朋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恐吓,不许他们替陈剑雄发声,并严禁他们去现场围观、声援。陈剑雄的辩护律师,亦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约谈、警告。显然,当局本次对陈剑雄的审判,毫无公平、公正可言。

    陈剑雄(原名陈进新)简历:1974年出生,湖北省赤壁市人,网名陈剑雄,“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要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

    2013年5月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月13日被取保获释。

    2013年9月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月30日被取保获释。

    2014年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殴打和驱赶。

    2014年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警方行政拘留15日。

    2014年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月17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7月,因再次前往河南郑州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年8月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羁押于赤壁市看守所。2016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同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其追求民主意志弥坚。

    2017年9月29日,因与维权友人袁兵、梁一鸣去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投诉出狱后遭长期监控、骚扰等事宜,终因双方理念不同、争论激烈而不欢而散。同年10月3日,再次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同年11月8日,被赤壁市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赤壁看守所。2019年8月12日,终被湖北省赤壁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年10月28日,经咸宁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后被送至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2021年4月2日,刑满释放。

    2022年4月12日,又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2024年4月8日宣判,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6年4月11日止。

    目前,陈剑雄仍被羁押在通城县看守所,预计很快会移交到监狱服刑。

  • 公民贾小玉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16日消息】2023年11月27日,疫苗受害者的母亲贾小玉,被判四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因注射疫苗造成孩子残障问题发生后,对孩子和家属的补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贾小玉在2022年春节前后和其他疫苗受害者以及家属,继续去国家信访局信访。在2023年2月1日,信访后,被顺平县卫健公安信访相关人员暴力接访回保定顺平县。顺平公安2月2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始行政拘留,到期又以寻衅滋事罪继续行政拘留,到期后不放人。于2023年3月12日以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2023年3月25日批捕,同年11月27顺平法院以贾小玉犯寻衅滋事罪判决四年有期徒刑。指控主要犯罪理由是,5年前,前门月亮湾别墅门前的募捐、乞讨,抗议司法不公等活动。以及2019年3月4日王府井商业街募捐乞讨抗议活动,还有2022年的几次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活动。

    下文是贾小玉,一位妈妈的呐喊!!!请求关注,转发!

    2016年,贾耀杰5月18日出生保定顺平县台鱼乡,7月28号去台鱼乡导务卫生院打了脊灰疫苗(口福滴剂),八月下旬出现左下肢麻痹。在北京儿研所确诊急性迟缓性麻痹。后转到北京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康复了将近五个月,然后又转到北京博爱医院康复,同时又在外面北京丰台残联旗下的康复机构,同时康复。2016年12月7日,河北省保定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作出结论,属于疫苗异常反应。二年后2018年12月13日保定医学会伤残鉴定为二级丙等残疾,智力未做残疾评估。后来康复中发现智力也不行,属于自闭症。双重残疾,雪上加霜。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自疫苗致残以来,虽一直坚持康复,但仍伴发有严重后遗症,髋关节脱位,肌肉萎缩,长短腿,大小脚,脊柱侧弯。不穿支具仍然不能独立行走,穿支具也只能走十米20米,出行基本靠轮椅,行走靠双拐。同时,疫苗导致大脑受损,智力低下,伴有自闭症,七岁孩子只有两岁的智力,这还是在这六年多不停康复下才有的结果。连最基本的爬行动作,我们都训练了半年多,从一开始大小便在床上拉屎尿尿,经过一年多的训练能简单的表示,系鞋带到现在都没有学会。生活中的所有自理能力都需要千百遍不停的反复训练,一针脊灰彻底毁了我的孩子,我的生活,我的人生。目前还不能上学,也不能自理,完全依赖护理,不能主动与人沟通,只能听懂简单的指令。医生医嘱目前仍需加强强化康复。

    16年发病以来我们一直忙着给孩子看病,也没有找过县里,到17年我们发现康复太费钱了,是个无底洞,才去找的县里政府,一开始也是百般推诿,连见个卫生局长都费劲,在我们不断反应问题和努力下,17年4月份卫生局在自己系统内给做了一个捐款,有5万多,后来钱花完了,又反应问题和找政府谈,断断续续,有时一个月给过一次治疗费,有时两个月给过一次。就这样维持着一直治疗到2018年11月份,再后来就断了治疗费。2018年12月18号孩子妈妈贾小玉去到前门月亮湾别墅门前(即前门正阳楼南面的月亮湾别墅)募捐抗议,遇到有同样遭遇的其他乞讨募捐者,向人民诉说孩子的遭遇,抗议相关部门放弃孩子治疗的冷漠。没几分钟就被治安警察带走,说此地方不能乞讨募捐,然后被地方驻京的接回来。

    孩子事情一直没有进展,孩子也没有治疗费康复,看着可伶的孩子出生就被yi苗致残,父母心痛。2019年3.4日孩子妈妈贾小玉又到王府井大街拿着孩子的介绍喷绘布在那乞讨,过程也就10分钟不到被警察带走,警察说这地方是商业街不要在这地方乞讨,然后被顺平县疾控接回家。事情过后我们回到县里,等待县里给出解决办法,2019年3月15日,经过谈判,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我们签订了一个承诺书,县里每月支付孩子一定的治疗费(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费治疗费,住宿费,生活费,营养费,路费等反正什么都在里面)。后来19,20,21年就这么一直维持看着病,孩子在不间断的康复下,认知等相关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在此期间,康复费已经涨了两次还是三次我忘了,医院有的项目都翻倍,医院大PT直接从150涨到300一个小时,住院押金也从3万调到5万一个月。22年4月中旬卫生局突然出了信访回复的一个含,没有法律依据继续垫付康复费,我们都很震惊,孩子正在向好的方面进步,我们微小的愿望就是儿子将来能够生活自理,这是一个父母多么绝望后的那么微小的奢望。后来经过争取又答应再给孩子看病,这样看病到22年的10月份正好北京开会(20大),他们要我们配合维稳回县里,这段时间不能在北京治疗,我们配合顺平县维稳人员回到县里,可我们回来3天把我们放宾馆看着,没有谈孩子事情,孩子妈妈和我生气就走了,去到隔壁县朋友家里住了几天,后来公安在宾馆审我三天,我说她生气走的,还骂了我,你们不谈,我也不知道去哪了。后来公安把她找到直接拘留15天,说是寻讯滋事,我不明白就去朋友家住了几天就犯罪了,没有任何理由。

    22年10月份在家一个月也没主要领导谈,和卫生局也没谈好。他们意思就是孩子事情再给补点钱一次就清,谁也别找谁,但是一直也算不出到底补偿多少?我们意思孩子现在腿不能走,又有自闭症,终身需要护理照顾,不能上学,不能结婚,不能工作,再给孩子康复一段时间,不看病以后县里要考虑这种一辈子失去生存能力特殊孩子的客观情况,他们将来护理费,生活费怎么办?我们可以一辈子照顾残儿,但是不能照顾他一辈子。我们终有一天要先他而去,我们死了谁来护理,还有生活着落。当时我们不建议一次性补偿,就想给孩子要个后期保障,没谈好就回北京了。

    去年春节期间年前年后一个多月,孩子妈妈贾小玉去了几次国家信访局,2023年2.1号出来被暴力接访回去,2.2行政拘留,2.17期满没出来,续上去年欠了7天拘留期,2.24号期满又开出一个行政拘留,3.11号提到办案中心,提审48小时,开出3.12号刑事拘留,3.25号批捕,10.20号开庭,11.27号判决书下来4年。

    时隔5年,顺平检查院指控贾小玉在儿子治疗费没有的时候,在北京前门月亮湾别墅门前的募捐和北京王府井大街的募捐是寻衅滋事,北京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是寻衅滋事,就连2018年被朋友邀请带孩子去葫芦岛散心,也被指控寻衅滋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本就作为疫苗受害一方的我,我认为法律应该赋予我因孩子疫苗致残无人负责的事实情况下,所进行的募捐维权控诉行为的关于事实方面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我孩子疫苗致残是事实,而不是道听途说或捏造,有国家调查诊断报告和伤残鉴定,属于二级重残)。这个社会对控诉者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进步就有多大,毕竟一个法治、文明、民主的社会离不开控诉者的监督。

    没有一个疫苗章程条款敢保证合格的疫苗是百分之百的安全,就像青霉素一样,疫苗也有百万分之一的风险,当发生不良反应时,这个制度是不是可以使疫苗受害宝宝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治疗,进而避免孩子病情再度恶化的结果发生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我的控诉行为,无非是想让孩子活下去,想让政府了解而进行救助治疗,这样他们也就多了一些处理经验不是么!

    如果阻止控诉者发声,实质也是在阻止孩子生命的继续,更是在阻碍这个制度对疫苗的完善立法。因为它正体现了疫苗伤害的本质是灾难,灾难的本质是痛苦,更体现了人性最本质的声音:受害者的控诉声,社会关注者的呼吁声,政府的回应声。当政府把事情真正落实解决到位,就不会有维权控诉行为的发生。

    当孩子疫苗致残后,作为家长,我当然有权参与进来决定自己的生存环境,自由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疫苗致残后的创伤,我们应该抚平啊,而不应该在伤口上撒盐啊,更不应该掩盖灾难、遗忘灾难,而应该正视灾难、重视灾难,进而补偿灾难、预防灾难、改革灾难。这才是这个社会最文明、最人性、最进步、最正确的做法。

    尽管我和孩子所遭受的苦难深重,但我仍然乐观的相信,人性的善大于人性的恶,不信看看前面县里领导对孩子所遭遇的同情和关怀及救助,看看北京警察同情的泪水,看看广大网友和线下路人甲乙丙对我孩子的爱心,就可知道我为孩子争取权利,也是为了你我他的孩子。这个社会不仅仅需要我这样的参与者,更需要我这样的推动者。因为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恐惧疫苗伤害,毕竟每个人的邻居、每个人的朋友的孩子也要打疫苗,谁也不知道疫苗恶魔会砸中谁家。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按理说以暴制暴是人最本能的反应,但我没有这样做,也没有报复社会,而选择的是最合理,最理性的“非暴力控诉”。

    我的曾经活波可爱的儿子,不到3月就被疫苗致残,至今倾家荡产治疗7年多,生活仍然不能自理,患有严重的自闭症,无法沟通和交流,甚至不能理解生他养他的父母是他最亲近的人。雪上加霜的是下肢又瘫痪,还在不断萎缩,髋关节脱位,骨盆上移,脊柱侧弯,这一系列的后遗症更增加了他将来生存的困难,有些人活着是为了追求更高的理想,幸福的生活,而我为我儿所争取的只是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能有尊严的活着,这有错吗?

    俗话说:“宁喝开心粥,不吃愁眉饭”!健康对一个人多么的重要,任何金钱也买不回健康。因为孩子疫苗致残,妈妈又被捕,70岁的爷爷被叫到北京一起照顾孩子,生病了也不能休息,一针疫苗改变了我们全家三代人的生活轨迹,一针疫苗使我们全家的生活完全改变,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生活的意义和方向在哪?

    我养儿大,他却养不了我老,更加不寒而栗的是,父母可以一辈子照顾患儿,但不可以照顾残儿一辈子啊!如今他已失去了正常人创造财富的劳动能力,一直是家人疲惫不堪的照顾,包括普通的医疗门诊和柴米油盐及衣服鞋物等日常所需,将来的苟且都是难以自救!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 李昱函案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六年半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6日消息】被超期羁押6年多的李昱函律师被控寻衅滋事一案,于2023年10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法院周围戒备森严任何人不可进入。李昱函律师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2023年10月25日早上9点,已被羁押6年17天的李昱函律师案件,在沈阳和平区法院开庭,姬来松律师和何伟律师参与庭审,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参加了旁听。

    王宇律师欲进入法院旁听,被拦截在法院外不能进入。法院四周有铁栅栏围住,任何人不可进入。中午没有休息,连续开庭至下午5点结束。

    法院当庭宣判李昱函律师有期徒刑6年6个月。李昱函律师不服判决,当庭要求上诉。

    2017年10月9日,李昱函被沈阳警方带走后刑拘。11月15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8年3月1日,律师前往会见后得知,李昱函从2018年2月24日开始绝食,原因是看守所拖延给她必服的药物以及超期羁押。

    2021年10月20日,李昱函案开庭,当局在原来“寻衅滋事”的罪名上,又增加了一项新的罪名“诈骗罪”。该案庭审完后,一直未做出判决,直到2023年10月25日再次开庭宣判。

    李昱函已被超期羁押6年多,身患七种疾病,当局曾多次拒绝律师提出的保外就医要求,并多次延长羁押期限。和平区法院朱姓法官、叶姓庭长等中共法官多次非法强迫李昱函本人认罪认罚,并非法强求辩护律师要求李昱函认罪认罚。

    李昱函是辽宁省沈阳市人,出生于1949年。2006年,曾因举报沈阳市一黑社会头目,遭到沈阳市和平区警方的打压报复。

    2009年李昱函前往北京,执业于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并坚持维权举报沈阳黑社会及其保护伞对自己的迫害。

    李昱函曾为法轮功、基督教人员进行辩护,还曾担任709大抓捕中王宇律师的辩护人。

  • 郝劲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民生观察2023年7月20日消息】2023年7月20日,被超期羁押超过1200天的著名法律学者郝劲松,被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具体详情有待家属、辩护律师进一步了解。

    据悉,郝劲松被判处诈骗罪8年,寻衅滋事罪1年9个月,数罪并罚为9年有期徒刑。

    郝劲松当庭没有表示上诉,若有进一步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

    出生于1972年的郝劲松是山西人,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制人物”荣获者,维权代言人,知名公益法律人。曾诉铁道部火车无发票和春运涨价均胜诉,因常介入法律维权事件,遭当局打压。

    2019年12月,郝劲松在3次被山西省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后,12月18日起被定襄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处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忻州市拘留所。

    2020年1月2日行政拘留期满后,郝劲松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遭刑事拘留,转移至五台县看守所。

    2020年1月13日,郝劲松的辩护律师蔺其磊前往要求会见,遭到看守所拒绝。案件在5月中旬侦查期届满后,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及的罪名除了原有的寻衅滋事和诽谤,还增加了一项诈骗罪。

    2020年12月10日,郝劲松案在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11月下旬,该案再次开庭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辩护律师常伯阳通过研究控方所提供的案卷材料,通过会见郝劲松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结合法庭调查所呈现的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郝劲松实施了所指控的三项犯罪(诽谤、诈骗、寻衅滋事),依法应当判决郝劲松无罪,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2023年6月中旬,据可靠消息称,郝劲松在看守所内被另一名关押人员殴打,并将其眼镜打碎。家属在得知该情况后,亦向有关部门控告投诉无果。

    2023年7月20日,郝劲松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


  • 孙大午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8日消息】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 刘飞跃案二审维持5年有期徒刑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3日消息】日前,本网创办人刘飞跃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由湖北省高级法院在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二审裁决书,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有期徒刑5年以及剥夺政治权利3年。辩护律师曾与湖北高院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进行接触,但未获任何回应。

    据悉,周五(7月12日)家属收到湖北省高级法院直接下达的刘飞跃案二审裁定书,上诉被驳回,法院坚持维持一审判决结果。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对刘飞跃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刘飞跃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主机以及手机。

    据了解,刘飞跃及其辩护律师在一审宣判后不久便提出上诉申请,期间辩护律师多次试图接触湖北省高院,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早些时候,辩护律师曾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与湖北省高院交涉,不过法院始终未作出清晰回应,令辩护律师和家属感到无奈。

    此次刘案二审在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定,令人震惊诧异。辩护律师指出,这种随心所欲的操作已然是目前中共司法部门的惯用手段,特别是针对敏感政治案件,用以迫害异见人士时更能得心应手。

    身为前教师的刘飞跃于2006年创办民间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十余年来该网一直致力于记录和传播中共极权统治下不断发生的诉求维权、群体抗争、政治迫害、司法乱象等等的不公案件与残暴罪行。2016年11月17日,刘飞跃被当局以“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拘捕,36天后的12月23日,刘被批准逮捕,罪名改为“煽动颠覆政权罪”;2018年8月,刘案一审;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刘飞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和手机,刘飞跃随后提出上诉;2019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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