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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领馆官员未能旁听卢思位听证会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3日消息】日前,成都市司法局举行“拟对卢思位纪律处分(训诫)”听证会,到场声援人士四十几人,其中全国各地律师同行近三十位以及多名公民人士,另外还有美、英、德、加四国使领馆官员到场准备参加旁听,但最终在当局的百般阻扰之下,仅允许八人入内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于周一(21日)下午两点在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举行,成都市金契律师事务所卢思位律师被指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司法当局为拟对卢思位律师作出惩戒纪律处分举行听证会,听证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半方结束,听证庭并未当庭作出决定,表示将提交惩戒委员会讨论后再行决定。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到场人数众多,包括近三十位全国各地律师同行以及多名公民人士,另外美、英、德、加四国的成都领事馆官员亦有到场。四十几名到场人士在听证会开始前逐一登记身份信息,进入听证庭后,主持人却以“人数太多自己感到不安全”为由,要求将旁听人数限制至五人。

    卢思位律师及两名代理律师随即提出反对,就主持人是否有权利规定旁听人数进行辩论。限制旁听人数一事在扰嚷一个小时仍无法达成一致,主持人据此宣布听证题延期举行。为此卢思位律师当即表示,不同意听证会延期,并表示会在听证办公室等到下班时间,如果律协取消听证的话,一切后果由律协惩戒委员会负责。

    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部分到场人士表示为不阻听证会顺利进行决定自愿选择离开,其中包括上述四国使领馆官员。经协商,听证会最终达成限制八人旁听人数,宣布继续召开听证会。

    据悉,听证参照民事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卢思位律师及聘请的两位代理人北京黎雄兵律师和贵州李贵生律师就调查组所指控的理由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卢思位律师一方首先认为,本案立案程序违法,系成都市司法局指令律协对律师进行调查,不当干涉律师执业权,第二,卢律师接受预先委托并不违规,其持空白会见函前往玉林看守所会见陈家鸿是律师行业的通常惯例,并非私自接案。第三,卢律师认为本案的立案就是律协采取双重标准,不仅没有保护律师的权益,反而是作为了打压律师的先锋!因此要求撤销立案并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公开消息显示,卢思位因受委托为半年前被捕的广西陈家鸿律师辩护而遭受打压,律师执业证年检遇到人为阻滞,造成几个月来无法正常执业。此次是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拟对卢思位进行纪律处分(训诫)一案举行的听证会。

    有到场律师认为,成都司法当局对一个律师的正常执业进行打压明显存有政治原因,这除了卢思位律师代理的陈家鸿案存在官方提出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因素之外,听证会主持人故意编造理由限制旁听人数一事更可见一斑。近几年,人权律师群体普遍受到政治打压,甚至遭受迫害,当局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在对政治反对群体进行迫害时避免因人权律师的介入代理而产生阻碍以及揭露更多黑幕,而如此走过场的所谓听证会亦只不过是政治迫害的遮羞布,同时亦为了起到阻吓的作用。

    相关报道:卢思位因代理陈家鸿案面临处分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1017/19039.html

  • 获释四月余江天勇仍未能自主就医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早前传出健康有异且情况严重的江天勇律师打算近期上京医治的计划遭当地国保驳回,表示可以安排江到信阳市内其他医院检查或治疗,但不准前往北京。

    6月25日,江天勇曾与到访的谢阳律师一起被安排乘坐国保的车辆到信阳市医院检查,但结果显示,江天勇除了尿酸过高之外,身体其他指标并无大碍,甚至还很健康。不过接诊医生始终未对江天勇近期出现的双脚肿胀病症作出解释以及提供相关建议。由于该次检查全程由国保陪同以及安排相关事宜,因此对于检查结果不言自明。

    据了解,6月26日得知检查结果后第二天,江天勇告知一直看守在外的国保人员,称自己打算几天后的7月1日前往北京,到之前熟识的医师处诊询后再作定夺。看守国保在通报后答复江天勇,表示需要静候上级安排。

    由于近二十多天双脚肿胀一直未消,甚至愈发严重,江天勇在7月11日下午再次告知看守国保,表示自己7月13日一定要前往北京诊治,并告知双脚肿胀不消的情况。7月12日上午,灵山镇派出所王姓所长登门劝喻江天勇不要前去北京,信阳市内其他医院可以安排就诊。江天勇指,其他医院自己并不熟悉,因此不多信任,而之所以要去北京,是因为有一位熟识且信得过的中医大夫,让他诊查一下之后再作其他决定。

    该名王姓所长在通报上级后最终答复称,尽量会为江天勇安排此要求,有可能邀请江所称的那位大夫到罗山县专门为江天勇看病。同时,罗山警方再次表示,希望江天勇不要前往北京。

    另外,由于江天勇目前有高血压症,因此日常服用一定剂量的降压药物,江天勇曾怀疑自己双脚水肿与药物有关,但6月25日检查后信阳市医院的医生明确排除了降压药物带来的副作用。不过同样情况亦曾出现在河南另外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贾灵敏身上,贾指出狱后一个月左右亦曾出现双脚肿胀的情况,但维持一周后好转。

    网友刘先生表示,江天勇(包括其他政治犯)出狱后对自己在被羁押期间遭遇的种种酷刑是有清晰记忆和外部痕迹的(图片显示江天勇小腿下部的深色痕迹就是酷刑受虐后留下的),只要有一般的清醒意识和记忆都可以向外界忆述至少大部分的遭遇,而且很多伤痕可以在人体自愈功能的帮助下通过时间进行恢复,但江天勇曾述说,羁押期间每天被迫服食大量不明药物,而在服用之后曾出现记忆力衰退严重等的问题,直到刑满释放后被控制在父母家后情况才慢慢有所好转,但由于不知道之前长时间服食的是何药物,因此无法明确知道它们的副作用,不过从目前双脚无故肿胀近一个月以及国保一直软禁管控的情况来看,江天勇身体出现不良问题的根源应该来自于那些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当局对刑满释放的江天勇一直严密管控的其中一个原因应该是在掩盖某些不为人知的问题。由于未做详细及不受干扰的医学检查,因此或许还有更加严重且表面不易察觉的问题。

  • 70%左右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

    据新华社郑州2月17日专电(记者王烁、宋晓东)近年来,频发的精神病患伤人、“闯祸”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收治问题的关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说,目前,中国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这意味着未经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极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医护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国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在这个专业没人愿意学,工作的时候风险高,就业后待遇还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护士长史丽说。
    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于海亭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此外,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社会危害大等特点,造成长期医疗负担,很多病患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社会普遍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这导致精神病人在及时送医诊治和治愈出院后融入社会等方面存在难题。”于海丰说,“很多病人在出院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能力,但是社区和医院之间没有衔接的过渡地带,经常有病人因为在返回社会后再次受到刺激,病情复发回到医院。”

    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县级以上单位基本上已经设置了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但是目前并未发挥应有职能。于海亭表示,现有社区的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还没有肩负起对精神病人的随访、安置工作,政府应当在每个行政区县设置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监督出院病人服药,观察康复状态,锻炼恢复其社会生存能力,为病人提供一个从医院到社会的过渡空间。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2014年02月18日 08: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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