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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藏已下监狱服刑家属未收到通知

    【民生观察2023年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的诗人王藏的最新情况,王藏已下监狱,但家属未收到任何通知。

    据张磊律师消息,王藏已经下监狱服刑(今天才知道王藏后来放弃了上诉,也好,不随体制那套程式玩了),具体哪个监狱家人尚未接到通知,王藏将于2024年5月30日出狱。

    刚出狱一个月的王利芹感染新冠正在康复中,她的状态比一年前开庭时要好太多了。孩子们都很懂礼貌,小女儿最活泼,也最想爸爸。

    张磊律师表示,辩护案件两年多来,第一次得以钻空进入王藏家,接受了他家人的答谢:吃了一顿王藏妈妈做的家常小炒。

    这一家人终于熬过了至暗时刻,开始向着黎明穿越仍然幽暗的隧道,但是隧道尽头的微光已经显现。

    据悉,2020年5月30日,诗人王藏被云南楚雄警察当着孩子的面抓走,妻王利芹(王丽)在网上呼吁释放王藏,于2020年6月17日被派出所传唤,随后也被拘留,成为同案的“煽颠罪”嫌疑人。

    2020年7月3日,王藏被楚雄州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妻子王利芹也被定为同罪,于2020年7月24日被楚雄州检察院批捕。夫妻俩被分别羁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州看守所。

    夫妇俩人被抓后留下四个年幼的孩子,由王藏母亲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受到诸多监控和限制。

    2022年11月11日上午,云南楚雄州中级法院开庭宣判王藏、王利芹夫妇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分别被判刑4年和2年6个月。王藏、王利芹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王藏本人当庭以诗言志申明无罪。张磊、张庭源二律师出庭为俩人做无罪辩护。目前,王利芹已服完刑期获释一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王藏(1985年9月26日),本名王玉文,云南省籍,中国著名诗人、影视编剧及画家、人权捍卫者、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


  • 张春雷案秘密开庭判决未当庭宣布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2日消息】2022年11月29日,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秘密开庭,杨爱清师母未能进入法庭旁听。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判决结果没有当庭宣布。

    11月29日杨爱清师母:众目睽睽之下,拍了张看似清静的照片,以纪念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的不公审。一切都是就关于他的故事,基督耶稣是我主,恩典为我王。

    义人受审是末世的特征,基督将审判每一场不义的审判。

    据会友反映,当天庭审去的都是教会的肢体,会友总的人数在十几人不到二十人,有些会友被限制在家无法出门。而法院人员大概有四十五到六十人左右,法院人员所开的车辆停满了整个院子,大致目测了一下,都是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子。

    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据称,其妻子、儿子受牵连曾遭警方长时讯问且其妻遭虐待,教会多位同工成员亦遭抄家;2021年3月16日——6月1日,其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均受阻,被告知“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件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曾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在经过多次拒绝后,2022年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得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律师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看望了张春雷,得知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视频会见了张春雷,安好。

    2022年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了庭前会议。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 山西刘宇红刑满未释从监狱被带走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6日消息】山西大同公民刘宇红于2018年3月16日因信仰而被当地警方抓捕。2018年12月她被云冈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已满本应于今早获释,但家属称,刘宇红被610人员从监狱带走。

    据悉,2018年3月16日,法轮功学员刘宇红、牛素琴被警察跟踪绑架。牛素琴被非法抄家,牛素琴的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随后,刘宇红被非法关押在灵丘县看守所,牛素琴被非法关押在大同市第一看守所。

    据明慧网报道称,刘宇红此次被绑架,源于她依法信访,向当权者反映法轮功学员身份证被特殊标记,出差旅游、走亲访友、逢年过节回家团圆坐车,都会被铁路或高速等警察无理搜查,甚至非法扣留、判刑等情况。

    在看守所,刘宇红、牛素琴写了申诉控告,开始看守所不给往外递交,她们绝食抗议,最后申诉控告被递出,但都被扣留在国保手里。国保警察刁难律师会见、阅卷,给律师施加压力。

    2018年12月11日,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对刘宇红案开庭前会议,但灵丘县公安人员不允许刘宇红参与,只有她的律师和公诉人张献伟在云冈区法院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据悉公诉人态度非常蛮横。

    12月20日,在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刘宇红、牛素琴被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献伟态度蛮横,之前对刘宇红进行人格侮辱、谩骂,刘宇红提出申请公诉人回避,法官两次休庭后驳回。

    法庭上,公诉人张献伟以非法证据,只允许刘宇红回答“是”或“不是”,刘宇红不答,公诉人就扬言:我是公诉人,我是坐在上面的,你是在下面的。

    针对此案,当律师提出公检法人员办案中的诸多违法之处,比如:先抓人后下通知书,抄家时当事人不在现场,扣押清单当事人没见过,公诉人拿出手机拍的信件图片不能作为证据等。公诉人声称:不能在这儿公开,咱们下去再说。

    最后,刘宇红在陈述事实真相时,法官柳贡余不许刘宇红提法轮功,不让刘宇红说完事实真相。刘宇红说:“你们以(我修炼)法轮功审我,不让我说法轮功怎么回事,让我说什么?”

    当公诉人针对打印机等物品问牛素琴:是不是你的?牛说:“是我的,但没有那么多,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以前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就自己打印资料自己发,告诉人们真相,法轮功让人做好人,不是你们说的×教。”

    最终刘宇红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16日止。

    2022年3月15日,刘宇红家属联系晋中监狱,监狱工作人员居然说他们只和当地政法委、610联系。3月16日早上,去接刘宇红的家属见有610人员将刘宇红从监狱带走。

    家属质疑,刑期已满,为何不放人?信仰无罪!言论自由!

  • 蒋子春房屋被强拆至今未赔偿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8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蒋子春3套房屋被当地政府勾结开发商联合非法强拆、偷拆,家人遭绑架殴打关黑监狱,事发后蒋子春逐级上访维权10年,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蒋子春,江苏无锡人,其位于无锡市南长区(现梁溪区)虞湾里86号的房屋被违法强拆,虞湾里90号后的房屋被非法偷拆,两套房屋共400平方米。另有滨湖区胡埭镇岸前头的祖宅也被偷拆,房屋30平方米,土地200平方,现3套房屋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蒋子春原本家庭富裕,外公曾是无锡著名资本家陈汉文,有家族企业,办过孤儿院,养140多人的孤儿,为无锡做过慈善。

    父亲蒋南松也是共产党党员,解放前是太湖游击队通讯员,为新中国成立立下汗马功劳。父亲蒋南松1920年出生,高中文化,江苏无锡人,1941年在胡埭归山小学任教师,经叶如彬、周宝瑞介绍,加入了共产党。1943年在太湖渔业大队任教,党内是太湖游击队队长薛永辉的通讯员,曾两次被日本人抓捕,被日本人折磨,但是没有屈服,死里逃生。1949年6月任陆区乡长,52年任里下河专区党校校长,54年任省工业厅秘书。

    已故的父亲不会想到为党和国家作出过重大贡献,女儿蒋子春会因土地被商业开发而流离失所,留在滨湖区岸前头的祖宅也未保住,被偷拆,子孙后代流浪在外10年。

    以下为蒋子春讲述的事情经过:

    无锡恒威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看中了我家的土地,勾结地方政府,不经江苏省政府批准,不做任何手续,擅自将该地块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而且恒威公司没有《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没有任何人和本人进行补偿谈判,南长区政府就勾结恒威公司对我家进行了暴力违法强拆。

    2010年4月1日凌晨2点左右,三百名黑社会人员为了毁灭证据不留痕迹,冒着暴雨包围我家实施打砸抢,这群人分别用砸门,砸墙,砸玻璃的方式强行入室抢劫,黑社会份子甚至不顾我一家三口的安危,在楼顶敲开一个大洞。黑社会人员不顾我们的强烈反抗,把我一家三口强行绑架,期间我丈夫倪雄福被黑社会打伤,右眼被打凹陷残疾,缝了三针,鼻梁被打偏,流了一星期血,肋骨被打断,耳朵打聋,暴力殴打后丧失性功能。在我们被绑架时,86号的房屋被非法暴力强拆。强拆过程中我家部分贵重财产遭哄抢,其中我家祖上遗留下来的古书29本、古扇3把、我外公资本家陈汉文开办的无锡市孤儿院绝版照片和1公斤黄金、玉器等贵重物品全部灭失。围观群众被黑社会打成重伤。之后,我们一家三口被绑架到无锡东绛的黑监狱,黑社会同样用威逼、恐吓、体罚、断水断食等暴力手段逼迫我签不平等补偿协议,但是我没有屈服签字。

    在关押期间,我儿子要报考大学生村官,但是看管人员剥夺了我们的政治权利,坚决不让我儿子报考,致使我儿子错过了考试机会。在被整整关押了29天后,我们一家三口才被释放。释放后,我丈夫瘦了15斤肉,我家90号后的房屋不翼而飞,被非法分子偷拆,没有任何手续,财产全部蒸发,现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宪法》、《物权法》出台多年,地方政府为了经济暴利勾结开发商抢劫我房屋,限制我人身自由,请上级领导还我一个公道。

    此次强拆和偷拆不但手段暴力,而且程序也违法。我户持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人位于虞湾里86号的房屋的裁决工作本该是无锡市建设局进行的,但是现在却由一个事业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简称拆管中心)进行裁决,而事业单位是根本没有资质去行政裁决的。

    拆管中心的裁决不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条款执行,而是依据无锡市地方性文件——锡政发[2004]363号文件(已违反上位法被废除),按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裁决,裁决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只是一张评估表,只评估了房屋建造成本,不评估区位价值。如果作为国有土地房屋进行评估,我的房屋应该考虑区位价值,如果作为集体土地房屋进行评估,我的房屋应该考虑土地补偿,况且需要公共利益才能对集体土地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而本人地块完全是商业开发。我的国有土地上的200平方米房屋的评估价值竟然只有三万五千元,其他装饰、附属物一个都没有补偿。如此荒唐的评估表竟然可以被一个事业单位作为裁决的依据,那裁决我的法律程序怎么可能合法。

    本人在非法拘禁释放后向无锡市公安局报案,要求抓捕非法拘禁我一家人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抓捕非法偷拆我90号后房屋的人员,但是无锡市公安局既不立案也没有任何答复,我请求上级领导督促无锡市公安局尽快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人同时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既不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也不立案,在本人多次催促下,仍无任何回复,在这10年之间,我共有23个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本人请求上级领导督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我的行政诉讼,履行法院的基本职责。

    本人请求领导解决问题,我逐级上访10年,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地方政府9次将我绑架押回无锡关黑监狱,关押总计170天,还做假材料瞒报上级,欺骗中央,违法终结我的信访权利,但事实根本没有帮我解决问题,房屋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本人请求上级领导依法查处参与暴力涉黑强拆和偷拆的犯罪嫌疑人,还我尊严、还我公道!

    蒋子春电话:15861430993

  • 多人遭拘留或刑拘至今未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有多名维权人士被拘留或刑拘,有的获释后被关进宾馆继续软禁看押,有的至今未获释,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内。

     

    今年两会前夕的2月26日下午,辽宁丹东市的维权人士姜家文在北京暂住地,被赶到北京维稳的丹东市元宝区警察和信访局人员控制在暂住地,到下午17点左右,维稳人员闯入姜在北京房山区闫村镇前沿村三街的租住房内,由五人截访组强行押上警车。

     

    据姜家文发出的信息,房东发现有鬼头鬼脑的人出现后打报警电话,北京阎村派出所来了两个人,但什么话不讲、也不处理问题就走了。过了两个小时,姜又第二次报警,又来了两个派出所民警,警察告诉姜家文要理性配合,北京警察一走,丹东的维稳人员就将姜扑倒在床上,然而押上警车离开。

     

    2021年2月28日,被押回当地的姜家文,被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3月10日拘留期满后,姜家文没有被释放回家,而是继续被稳控在丹东一家快捷宾馆至13日,目前姜家文已到达北京。房东打电话告知姜家文,他的租住房被当地村委领导撬开,房间内所有物品被搬到另一处。

     

    姜家文表示,他明天会尽快去处理,这一定是政府行为,目的显然是逼迫他搬迁。可想而知这些维稳人员已经可耻到了什么程度。

     

    据了解,2001年11月3日,姜家文因被丹东翔宇汽车修配厂厂长张永平带领三名工人一名车主来到家门前将姜家文打成重伤,丹东方元宝区公安分局九道派出所制造了一起十九的冤假错案。三级案件终结后,姜家文于2005年9月进京上访,13天后就被丹东市元宝区公安分局绑架回当地劳动教养一年,在后续上访维权过程中绑架迫害连续不断。

     

    另外,北京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的李美青,在两会期间被当地维稳人员维稳控制,于2021年3月9日被逼喝下大量安眠药,后被送往南苑医院救治。3月10日一早,医院把她从观察室调到六楼的妇产科,李美青感到头晕,恶心难受,要求医生给她打点滴,但没人理她。3月11日,和义派出所的警察带她去做核酸检测,在做核酸检测的地方,被另外一批警察(后来知道是大红门派出所的,因为南苑乡政府属于大红门派出所管辖)抢走,带走李美青的警察说她寻衅滋事。后家属收到通知书,得知李美青于3月12日凌晨1时,已被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内。

     

    据悉,2012年李美青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石榴庄的宅基地被强拆,由此开始上访维权但屡受打压。

     

    还有一位上海的维权人士也被刑拘,他是上海杨浦区的陆立明。陆立明于2021年3月9日,被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其被拘留原因目前不得而知,猜测可能是两会维稳。

     

    据悉,陆立明因祖传私房遭到强拆而上访维权,期间被当地维稳人员多次暴力劫访、恐吓、殴打、戴手铐脚镣、关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关押期间,他被全身捆绑在床上灌药,尿屎都拉在身上、被褥上,医院也不给换洗,受尽折磨虐待。

  • 多人遭拘留或刑拘至今未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有多名维权人士被拘留或刑拘,有的获释后被关进宾馆继续软禁看押,有的至今未获释,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内。

    今年两会前夕的2月26日下午,辽宁丹东市的维权人士姜家文在北京暂住地,被赶到北京维稳的丹东市元宝区警察和信访局人员控制在暂住地,到下午17点左右,维稳人员闯入姜在北京房山区闫村镇前沿村三街的租住房内,由五人截访组强行押上警车。

    据姜家文发出的信息,房东发现有鬼头鬼脑的人出现后打报警电话,北京阎村派出所来了两个人,但什么话不讲、也不处理问题就走了。过了两个小时,姜又第二次报警,又来了两个派出所民警,警察告诉姜家文要理性配合,北京警察一走,丹东的维稳人员就将姜扑倒在床上,然而押上警车离开。

    2021年2月28日,被押回当地的姜家文,被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3月10日拘留期满后,姜家文没有被释放回家,而是继续被稳控在丹东一家快捷宾馆至13日,目前姜家文已到达北京。房东打电话告知姜家文,他的租住房被当地村委领导撬开,房间内所有物品被搬到另一处。

    姜家文表示,他明天会尽快去处理,这一定是政府行为,目的显然是逼迫他搬迁。可想而知这些维稳人员已经可耻到了什么程度。

    据了解,2001年11月3日,姜家文因被丹东翔宇汽车修配厂厂长张永平带领三名工人一名车主来到家门前将姜家文打成重伤,丹东方元宝区公安分局九道派出所制造了一起十九的冤假错案。三级案件终结后,姜家文于2005年9月进京上访,13天后就被丹东市元宝区公安分局绑架回当地劳动教养一年,在后续上访维权过程中绑架迫害连续不断。

    另外,北京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的李美青,在两会期间被当地维稳人员维稳控制,于2021年3月9日被逼喝下大量安眠药,后被送往南苑医院救治。3月10日一早,医院把她从观察室调到六楼的妇产科,李美青感到头晕,恶心难受,要求医生给她打点滴,但没人理她。3月11日,和义派出所的警察带她去做核酸检测,在做核酸检测的地方,被另外一批警察(后来知道是大红门派出所的,因为南苑乡政府属于大红门派出所管辖)抢走,带走李美青的警察说她寻衅滋事。后家属收到通知书,得知李美青于3月12日凌晨1时,已被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内。

    据悉,2012年李美青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石榴庄的宅基地被强拆,由此开始上访维权但屡受打压。

    还有一位上海的维权人士也被刑拘,他是上海杨浦区的陆立明。陆立明于2021年3月9日,被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其被拘留原因目前不得而知,猜测可能是两会维稳。

    据悉,陆立明因祖传私房遭到强拆而上访维权,期间被当地维稳人员多次暴力劫访、恐吓、殴打、戴手铐脚镣、关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关押期间,他被全身捆绑在床上灌药,尿屎都拉在身上、被褥上,医院也不给换洗,受尽折磨虐待。

  • 追魂寻滋案至今未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1日消息】据追魂妻子刘立姣消息:中秋黄金周长假及假期结束的昨天,很多朋友询问孩儿爸(追魂:刘进兴)的进展及结果。我昨天下午再次联系了南京玄武法院的主审法官徐海,他回答我这个案子将很快会有结果。

    他本人因长期工作劳累压力大在节前住院治疗,昨天是他生病以来刚上班,病症还没完好,也没办法,积压的事物太多,只能带病工作。让我和他保持联系,有什么要求和他沟通,他会尽量把我的诉求反映给领导、同事,再来决定。

    我问他,你是主审法官,这案子不能由你决定吗?言语略微卡顿后,他似乎有些闪烁:合议,合议我提了关于扣押车辆的处置,他也做了解释和建议。最后,我希望他先治病,早日身体康复,结束了电话。

    今天上午,从南京第三看守所来电,最先没接到,回拨好几次终于通了,通电话的男性声音柔和,我询问他发生什么事了?再次确认我是刘进兴的家属后,告诉我,“是刘进兴要见律师,我已经通知律师了。我表达了礼貌的谢意,想要进一步询问孩儿爸其他状况时,电话在“不客气”的回答中已经挂断。

    这是与南京第三看守所电话沟通中最为流畅,语音语调最让人舒服的一次。

    追魂,本名刘进兴,1972年出生于湖北大冶,毕业于湖北省美术学院,艺术家,现居北京通州宋庄,从事艺术创作。2011年,因策划“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被刑事拘留一个月,罪名为“寻衅滋事”。2012年,因与其他艺术家一道举牌抗议劳教制度,被刑事拘留一个月,罪名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2014年10月,因声援争取“真普选”的香港市民,遭到逮捕,被羁押九个月零两天,罪名为“寻衅滋事”,2015年7月,以“不予起诉”为名获无罪释放。

    六四30周年前夕——2019年5月28日下午,艺术家追魂与宋庄五位艺术家原国镭、贾穹、庞勇、赵金鹤、程延安在“良心运动在中国艺术巡展”途中南京被失联。随后六位艺术家的电话、微信全联系不上。2019年5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对追魂北京的家进行了搜查,带走了追魂的早期创作、书籍、艺术作品等,并对追魂的妻子刘立娇做了询问笔录。后在刘立娇追问下,告知:追魂涉嫌寻衅滋事罪,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被关押在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但却没有给家属相关法律文书。

    另据悉:和追魂一起被抓的宋庄五位艺术家原国镭、贾穹、庞勇、赵金鹤、程延安随后取保获释。追魂妻子刘立姣被办案机关以取保候审措施强制管控一年。

    2020年8月13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严重羁押14个多月的追魂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且南京执法当局以疫情为由,只在法院通过视频开庭。也就是说不许追魂的代理律师与家属到庭直接看到追魂案审理,而只能通过视频观看。该案一直未有宣判。

  • 江西张玉环案再审未当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7日消息】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人案再审在江西高院开庭,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张玉环被继续收押。

    1993年,张玉环被指控杀害邻居两小孩,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一直在喊冤。2017年8月受张玉环母亲张炳连委托,罗金寿、王飞、尚满庆、冷克林、张进华、程广鑫、张维玉等律师共同为张玉环申诉。

    2017年8月22日,辩护律师向江西高院提交了张玉环的刑事申诉书。2018年6月8日,江西高院立案复查张玉环案。立案标志着张玉环的申诉材料离开了高院申诉信访室,进了立案庭,可以阅卷了。这是刑事申诉案的重大突破,很多申诉材料经年累月躺在申诉信访窗口的桌子上,没有任何希望。例如赖和平的刑事申诉书等材料自2018年8月提交到现在,还在申诉信访室。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律师退居“二线”。原以为2020年的春节前张玉环可以回家,与他83岁的母亲团聚,无奈因为疫情,延误到2020年7月9日开庭。

    当天早上9点准时开庭,审判人员、检察官、辩护人入席,所有人均戴着口罩。审判长让法警带张玉环入庭。张玉环身穿便服,状态不错,可能是人逢“喜事”。这一天张玉环已等待9752天,从26岁等到了53岁。

    审判人员宣读原审判决后,张玉环陈述约5分钟。这次他说话比较清晰、有条理。估计准备了很长时间,演练了很多遍。张玉环称没有杀害两个小孩。有罪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起初关在进贤县看守所期间,他没有承认杀人。后来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受到残酷刑讯。1993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应当是警犬),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民警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侦查人员找来一条黄绿色军裤给张玉环,还打趣说比张玉环原来的裤子好。

    王飞律师在法庭调查时也说张玉环受到难于置信的狼狗审讯。张玉环大腿上狼狗撕咬留下疤痕还在。张玉环曾向当年来提审的聂霍根法官展示过疤痕。本次庭审前,辩护人曾向法庭提交伤情鉴定的申请,未得到同意。记得《中国青年报》报道过河南老板杨金德等人被羁押在警犬基地时,带上手铐脚镣与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名为“与狼共舞”。狼狗审讯,凶残至极,毛骨悚然,怎能不出冤案?

    因为有刑讯逼供行为,辩护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开庭伊始,法官即决定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辩护人申请复议,被当庭驳回。辩护人坚持要向法庭陈述要求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理由。审判长没有同意,直接宣布进入下一庭审环节。

    因递交了书面申诉状,王飞律师和尚满庆律师简要发表申诉意见,虽说简要,用时近1小时。王律师洋洋洒洒,尚律师简明扼要。申诉意见要点如下:

    第一,据以定罪的两份供述是虚假的,是张玉环受刑讯的情况下编造的。

    第二,两份供述在犯罪时间、地点、方式、藏尸地点上均存在巨大差异。

    第三,张玉环供述的作案过程极不符合常理。张玉环供述的其杀人动机是因张家小孩打了他家酱油瓶,藏尸自家哥哥房间,半夜村民到处找小孩时趁黑抛尸,完全不合常理。

    第四,有证人证实在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见被害人向后来发现尸体的下马塘水库方向走去。

    第五,所有的物证与犯罪没有关联。公安机关提取的杀人的麻绳、抛尸的麻袋均没有检出被害人的皮肤、毛发、血迹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提取到张玉环的生物证据。张玉环手上的伤痕不能证实是被害人手抓形成。第一现场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证据。

    尚律师还补充道:“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二十七年前知道案件会再审,而去精心编制谎言,这是违背人的基本生活认知。因此,张玉环只可能是受到了刑讯逼供而做出的自污供述。他一直坚持喊冤就是知道自己被冤枉。”

    “我拿到张玉环案卷宗时,就惊叹这样的证据竟然可以认定杀人,处人死刑。本案的证据状况,原审法官也应十分清楚。张玉环被抓到定案历时八年,原审法院必定有地艰难的选择,考虑某些因素后,作了留有余的判决,判处张玉环死缓。”

    法庭讯问环节,在辩护人的提问引导下,张玉环再次讲述被刑讯的过程。他甚至当庭发誓如果自己说假话,全家死光。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者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某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还有几个不知道名字。我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发现1996年2月的《警察天地》刊载作者为胡星文的文章《为了这片热土——进贤县公安局采访札记》,记载副局长吴某才德高望重,经常与年青干警一道,没日没夜战斗在同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前沿。为侦破95夏季系列抢劫案件,他们35个昼夜没睡一个囫囵觉。《信息日报》报道2005年进贤县李渡派出所原所长付某文涉嫌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支某华2017年被免去进贤县李渡派出所所长。这些名字,张玉环铭记27年。但愿吴局长的狼狗审讯法只用了这一次。

    检察员虽然来了四位,但发言很少,大致两点意见:一是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较大的矛盾。张玉环到过尸检现场,观看过尸检过程。听村民说过捞尸经过。供述与物证关系上是“由证到供”,即办案人员提取了相关物证,再通过告知现场的方式来获取与物证相符的口供。二是本案物证不具有关联性。最后,检察员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

    虽然检察员和辩护人双方意见基本一致,辩护人对出庭检察员关于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的意见还是有异议。王飞律师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是在严刑逼供下编造出来的,完全虚假。出庭检察员的“保守意见”和法院不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决定,意味着有关部门不打算追责。庭审中,张玉环多次说他被从26岁的青年关成53岁的老人,应有人对此负责,特别是对他刑讯者。

    尚满庆律师说:“检察院作出了无罪建议,我认定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本案的造成不能一味的责怪‘八三严打’的两个基本。个案的证据审查是人为可控的。我希望或者恳求再进一步,以绝对无罪认定本案。法律需要活生生的例子来确认。希望张案能推动一点点进步,哪怕就是一丝的进步。”

    此次检察员没有例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也许觉得由他们做有违和感。其实也可以总结一下,警示后人。

    王飞律师却即兴法制宣传和教育。他说张玉环案是十分明显的冤案,闻起来就一种虚假的味道。识别冤案,并不需要多高深的法律知识,凭着常人的经验就完全可以。两份出入巨大的有罪供述,就认定张玉环杀人,判处死缓,当年的公检法各级机关全线失守。如果说守住了线,那就是江西高院留了张玉环一条命。这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刑事诉讼、司法制度错在哪里。作为律师,在代理张玉环这一类刑事冤案时,极其慎重,接案之前,必须仔细研究,必须内心确信他们是冤枉的。我们代理冤案的意义就是减少和防止张玉环这种冤案的再发生。冤案的制造者应当负有责任,必须受到追究,才能防止冤案,减少张玉环这样的蒙冤者。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息20分钟继续开庭。辩护律师认为这种安排,必定是要当庭宣判,当庭释放了。恢复庭审后,审判长即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将张玉环还押。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张玉环案件开庭因疫情影响延误太久,且监狱曾明确告诉律师张玉环提出来开庭,不可能还押。

    我们不知道领导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决定不当庭宣判。但领导肯定没有考虑张玉环恢复自由的急迫,没有考虑张母盼儿归的急切。

    闭庭后,发现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不见,也没见他回来吃中饭,有人猜测他和张玉环可能被有关人员接回进贤去了。后来证实,因某记者在高院门口遇到麻烦,他帮解围去了。

    张玉环回家,还要等。

  • 王红艳律师被控诈骗案至今未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4日消息】2019年12月20日王红艳律师被指诈骗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时至今日,七个月过去了,该案既没有宣判,也没有因“未在审限内结案“而让被告人先行取保回家。

    王红艳是在炜衡杭州所执业的一名70后女律师。其代理律师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李律师及多名了解案情的知名学者均认为,王红艳不构成诈骗罪。

    在观察者看来,王红艳是继吕先三、林小青等律师之后又一因法律事务而失去自由的律师,境遇值得关注。

    那么,王红艳为何被指控诈骗罪?

    事情是从一起民事纠纷开始的。2007年12月,被告人生某以一家公司的名义向其表姐傅某某借款1200万元,但一直未还。2017年夏天,生某与傅某某姐弟俩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该公司和生某要向傅某某归还本息2520万元。

    这笔2520万元的还款,则由生某实际控制的亘某公司及另一家公司作为担保。

    另一方面,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7年10月开始,生某开始以亘某公司名义,参与某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的循环贸易。所谓“循环贸易”,也就是通俗说的“刷现金流”,即上下家签订贸易购销合同,但不流转货物,从而增加各方业务量,便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承兑汇票。

    起诉书显示,律师王红艳卷入该案。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生某因无力偿还前述巨额债务,遂与律师王红艳串谋,商定由傅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查扣打入亘某公司账户的“循环贸易”走款。王红艳还请郑某作为傅某某的代理律师。

    事实上,在本案中,王红艳与生某、傅某某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代理关系。

    生某与傅某某等人的债务纠纷,是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年1月,该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须返还傅某某本息2600.5万元,并约定违约金300万元,生某、亘某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指控的“骗局”此后开始了。

    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8年5月7日,生某与王红艳串谋后,指使傅某某以生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申请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强制执行,并递交暂不查控被执行人相关账户的申请。5月14日,下城区法院执行立案。

    起诉书还称,5月15日,生某明知亘某公司已被强制执行,仍隐瞒真相与前述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签订了金额为4029.075万元的购销合同,进行循环贸易,并将该信息告诉王红艳,王红艳指使郑某要求下城区法院立即查控亘某公司相关账户。过了两天,循环贸易过路款打入该账户,其中2900.5万元被冻结。

    之后,被查扣过路款的公司两次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均被法院驳回。该款始终冻结在亘某公司账户里。

    李肖霖律师认为,这是一个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首先,生某的犯罪动机是不合情理的:他面对的是自己的表姐,表姐对他的债务偿还的要求,就是首先偿还完1200万元的本金,剩余的几年以后再还都可以。但生某被指控的做法,仅仅是将自己的债务换了一个债权人,且债务的压力更大。

    一些知名法学学者了解本案案情之后,也认为王红艳并不构成诈骗罪。他们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红艳存在与生某等人进行诈骗的通谋。

    在前述学者看来,王红艳的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民事诉讼中,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二是部分参与债权债务相关协议的起草,三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通过郑某向法院申请查控生某及亘某公司等的银行账户。

    学者认为,这些行为都有合理解释。一方面,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是因为傅某某通过生某要求给其介绍律师,而王红艳曾代理过生某的案件,基于利益冲突,不能再担任生某相对方的律师。另一方面,关于起草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王红艳只是提供了合同模板,并未参与借款分成的讨论和制定。

    与此同时,王红艳笔录始终称,其认为亘某公司的所谓“循环贸易”是真实贸易,生某的笔录也印证地显示,其告诉王红艳该贸易是真实贸易。

    在前述学者看来,也就是说,假设生某行为属于诈骗,王红艳没有与生某等人通谋实施诈骗,也不知道生某要进行诈骗。

    李肖霖律师还解释,5月15日(即:签署循环贸易合同当天)郑某之所以向下城区法院递交“要求立即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书”,是因为法院要求:“现在法院要求一旦立案必须三天内查扣,不得递交延期申请,你必须提交一个撤回延期查扣申请的申请。”

    李肖霖律师认为,该事实表明,要求立即查扣的申请,并不是王红艳要求郑某紧急去做的。

    作案需窗口期,纯属巧合不可能人为规划。本案一审于2019年12月20日进行。李肖霖律师还当庭提出了“窗口期”的概念,在本案当中,也就是用来比喻窗口打开到关闭,可以供人进入作案的时间长短。

    辩护人认为,一方面,法院的查扣行为留给适合作案的时间既不确定又是十分短暂的。冻结银行账号的具体时间,当事人是不可能精确控制。法院通常在执行申请提交得到立案以后,基本上会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集中对立案的执行案件进行查控,开窗时间可能出现在一周之间的任何一天。

    进而,到被相关人员知晓账户被冻结而不会再往该账号汇款的时间,在商界朋友圈里可能就有两天左右的时间,这必然导致窗口的关闭。这是本案的第一窗口期。

    李肖霖律师说,本案的第二个窗口期,开窗时间是循环贸易公司何时会打款,闭窗时间点是款项停留在亘某公司的账户上的时间有多长会被划走。而循环贸易公司在何时签约、何时打款的时间,同样是外人不可能精确控制的,“从该已经发生过的循环贸易交易时间可以看到,签约后,该公司实际打款的时间可以相差20天”。

    相关证据显示,一旦签约决定做循环贸易,亘某公司账号的U盘将交给循环贸易公司,后者会更改密码,然后在适当的时间向亘某公司账号打“购货款”,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

    “要想扣住这笔钱,必须法院事先查扣,等候被害人入套。但对方公司有20天的打款可能性,第一窗口期几乎等不到第二窗口期就会关闭。想恰好两个窗口期都在同一天出现而成功,几乎是不可能事先实现规划准确的。”李肖霖律师说,这完全是一个巧合。

    李肖霖律师通过数学方式计算道,法院冻结账号的时间有7天七种可能性,循环贸易公司的打款有20天20种可能性。根据数学原理,两者同时发生于同一天的可能性就有:7×20=140种可能性。而如果把第二窗口期的开窗期考虑进去,即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1天又有12种情况,那么就是140×12=1680种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还必须加上事先知道法院和循环贸易公司开始行动才可以开始计算的可能性。

    他分析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诈骗是主观故意犯罪,起诉书指控三被告人之间精确谋划进行诈骗,而在面对概率事件时,是不可能发生的。就好比买彩票是不能够进行计划然后购买的,但同样会有极微小的中大奖的可能性。从来不会因为有大奖出现,而反推出该中奖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规划,按预计的思路和行动拿到大奖。人们会说这是运气。本案的这种巧合类似于买彩票中了头奖,但不能反推是行为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计划然后行动的。因为概率问题是随机性的,无法预先精确计划的,中大奖的现象和得奖人智力高低无关。这就是巧合。

    此外,生某还当庭陈述,循环贸易公司汇款之前是非常谨慎的,他们会先在你的账户里转进转出几元进行试探。在这种测试面前,任何窗口期几乎都没有用处。

    李肖霖律师还透露,庭审当天,听完辩护人的辩护之后,公诉人放弃了第二轮辩论。但截至目前,七个月过去了,王红艳案一直没有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显然,王红艳案已超过审理期限。

    在此之前,同样是经常办理民事案件的女律师林小青,也曾引起全国关注。

    据媒体《上游新闻》2019年报道,林小青案起诉书认定,林小青作为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庆幸的是,舆论关注之后,2019年7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林小青的起诉指控。

    而吕先三案看似没那么幸运。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0月,合肥律师吕先三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一审因诈骗罪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目前吕先三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今天正在召开二审庭前会议,我们期待好消息。

    王红艳案走向又会如何?王案的辩护人及家属表示,希望法院能依法尽快作出公正判决。

  • 河南幼童投毒案至今未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0日消息】2019年3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萌萌幼儿园小班老师王某,在孩子们加餐吃的八宝粥里投放亚硝酸钠,导致中班23名孩子中毒,5岁的小俊熙成为最不幸的受害者。2020年4月13日,萌萌幼儿园中毒受害者王俊熙的妈妈张女士悲愤交加地表示,“儿子被幼儿园老师投毒,孩子遗体至今存放在殡仪馆,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通知我们办火化手续,火化后法院就可以开庭审理了。但是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有些事还没处理,为啥就急着让家属先火化孩子遗体,作为家属我们想要一个说法为啥这么难。”

    据华商报报道,3个多月前,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小儿重症监护室躺了10个多月之后,已脑死亡的小俊熙不幸去世。“孩子是大年初四(1月28日)走的,他爸把他的遗体送到了焦作市殡仪馆……”

    张女士和丈夫极度悲痛,5岁的独生子小俊熙陷入深度昏迷,鼻子里插着氧气管,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医生之前就跟我说过,孩子的心跳比以前慢了,但是没想到会恶化得这么快,大年初四晚上进行了最后一次抢救,没有救过来,孩子心跳停止了……这一年来我们全家都在煎熬中度过,我的儿子还是没有坚持到最后,他再也没能醒来看我一眼……”

    据了解,事发幼儿园带小班的王某,因为孩子难管、工资待遇不如中班,为此和带中班的老师发生矛盾后投毒报复。

    “她(投毒幼儿园老师王某)应该是37岁,已经结婚,也有一个孩子……”张女士表示,为严惩投毒的王某,去年10月,有关部门曾做家属工作,要求给孩子拔管放弃治疗,“要我们家属先签字,同意给孩子拔管,说是投毒致人死亡和投毒致人重伤在量刑上差异很大,要求走法律途径,通过尸检来确定孩子的死因,然后通过诉讼得到赔偿。”

    看着面无血色的儿子,让她这个当妈的下手拔管,她真的做不到。这是他们一家最揪心的时刻,他们不同意就这样亲手结束儿子的生命。媒体报道后,当地有关部门又突然改口,说可以不做尸检做活检,按照重伤二级来追究投毒者王某的法律责任。

    张女士表示,儿子在重症监护室里抢救这10个多月,所有的救治费用都是解放区卫生局出的,“整个救治费用我们没有算了,都是区卫生局支付的,估计花了有100万吧。但孩子遗体送到殡仪馆后3个多月的存尸费,说是要让我们家属自己出。”

    而令他们一家人非常失望的是,从幼儿园投毒到医院抢救,再到2020年1月28日小俊熙去世,幼儿园老师王某的家人从未露面,更别说道歉。

    “而且至今都没有说这个事该怎么处理,我们多次去焦作市法院询问什么时间开庭,法院只是说“快了,快了”,就是确定不了具体日期。”张女士说,法院之前说是受疫情影响,要等疫情结束才能开庭审理,“最近一次是4月初,我们去问,法院还是说快了,我们一直等着开庭审判。”

    张女士说:“2020年4月13日,焦南分局通知我们去领要求火化的文件,就是说让我们办理火化手续后,法院才会考虑开庭审理。”

    张女士提供的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给焦作市殡仪馆的证明文件显示,“尸体已经法医检验完毕,不需要继续保留,可以火化处理。”

    张女士表示:“焦南分局说火化以后把这个当成资料,然后再交到法院才能开始审判,还说这是个大事。”

    张女士说,之前解放区政府有关部门告诉他们,建议起诉幼儿园。他们也知道,事发后这家无证幼儿园已关闭。他们希望按法律程序办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一定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和合理的经济赔偿。再说,给多少钱能换回我儿子的命吗?给多少钱能让孩子再喊我妈妈吗?”

    张女士表示,他们最不能理解的是,有些事还没处理,为啥急着让家属先火化孩子遗体,“事情还没有解决完,我作为孩子的妈妈,怎么忍心让孩子不明不白地就这么走了?我们一家人真的是走投无路,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希望媒体能帮帮一个无助的母亲!”

    张女士表示,她如今已经28岁,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在家卧床静养。30岁的丈夫在当地一家轮胎厂打工,“我们现在全家的经济压力都在他一个人身上,儿子的这个事情还没有结果,我身体也不好,我们现在没有心思再要二胎……”

    “案件在去年7月8日就已经立案了,但什么时间开庭还没有排期。”

    对此,张女士表示,一家人一直在等法院开庭,但是每多等一天,想起失去的儿子,内心就会增加一份痛楚,他们也不知道这样的痛苦何时是尽头。

    张女士说:“以前他们说过:‘你们放心,会好好处理,给你们一个满意答复。’现在是我们打电话,就说让我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法律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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