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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朱培娟为叔父讨说法“被寻衅滋事”

    【民生观察2023年1月9日消息】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为叔父讨公道,填表后回到在廊坊租住的房屋。不久,屋里闯进十数人,自称是江苏省海门市公安局警察,称朱培娟是海门公安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现在”抓捕归案。”后以“寻衅滋事”逮捕,丈夫许健得知消息后,为朱培娟奔走呼号、在网上公布真相、聘请律师。2024年1月3日下午四时许,许健被三名派出所警察行政拘留,许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一人掏出警官证晃了一下就收回。随后,许健被带走。

    一、事件的起因

    2019年8月16日凌晨四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复兴新村发生一起蹊跷的爆炸案。朱培娟的叔父朱中云习惯早起,一开灯便发生爆炸,老人不治身亡。

    老人亲属拿到一份海门区住建局的《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爆炸情形,认定爆炸系老人自家液化气罐泄露所致。但又称此报告仅为“专家形成的意见性报告,并非最终结论”。

    而现场的消防人员告诉公安:老人家里的液化气罐完好无损,开关也一直拧死。

    老人住房附近有市政液化气管道。那段时间,当地居民一直反映有液化气泄露现象并报警,而南通警方拒绝立案调查。

    爆炸是否管道液化气泄露造成?真相究竟为何?既然叔父家里液化气罐完好无损,开关也一直拧死,那么,叔父被爆炸致死,就存在严重的疑问和蹊跷,作为侄女的朱培娟百思不得其解的同时,走上了为叔父讨说法的道路。

    二,为叔父“讨说法”维权申诉路漫漫

    三年多来,朱中云的侄女朱培娟一直信访,以求揭开真相,为莫名死去的叔父讨一公道。她先后书信申诉、举报到南通市有关部门、江苏省有关部门,还先后申诉到北京信访局、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但杳无音信,她不死心,一直坚持上访,坚持维权申诉。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再次为叔父提出信访申诉,填表后回到在廊坊租住的房屋。不久,屋里闯进十数人,自称是海门公安局警察,称朱培娟是海门公安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现抓捕归案,带回原籍。

    三,朱培娟“被寻衅滋事”

    12月26日,朱培娟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前,先被带到海门区人民医院体检,正巧撞见在医院看病的朱培娟父母。朱培娟80岁的老父哀求不要带走女儿,母亲一旁悲怆地说不出话……朱培娟还是被强行押走。

    得知消息后,朱培娟的丈夫许健马上为妻子聘请了律师。

    12月29日,受托律师到海门区公安局递交手续要求会见。接待的警察瞿建超称要领导批准才能安排会见。而按照刑诉法规定,寻衅滋事类案件的律师会见,无需办案单位批准,警方应尽快安排会见,不得阻挠。

    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以“寻衅滋事”之名,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2月31日,辩护律师再次联系瞿建超要求会见。瞿建超答复:1、现在朱培娟身体不适于会见,不确定何时能够会见;2、本案由启东市公安局管辖,他本人也是办案人员(注:瞿建超没说此案是指定管辖)。3、不会出具拒绝律师会见的文书。

    对于警察的托词,律师不认可,律师认为:1、本案由启东警方管辖,明显违背了有关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2、指定监视居住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贿赂类案件,对朱培娟采取指监措施没有法律依据。3、朱培娟在海门区有固定居所,无需指定居所监居,且启东公安对案件本来就没有管辖权。

    于是,辩护律师向启东检察院控告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及对朱培娟非法指定监视居住。

    2024年1月2日下午,辩护律师接到启东检察院电话回复:根据律师反映的情况,她们查看了监控录像,朱培娟体表无外伤;从26日至今,朱培娟拒绝进食,身体虚弱,不宜会见;因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启东市公安局管辖此案,而朱培娟在启东没有固定居所,因此,指定监管行为正确。

    对此,朱培娟家人高度怀疑:警方拒绝会见,很可能是朱培娟遭受了虐待甚至酷刑。

    案件名义上由启东警方管辖,实际上还是海门警方在办。朱家人质疑:1、所谓身体不适就可以成为警方拒绝律师会见的借口吗?有法律根据吗?2、一个普通上访案件,竟然要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正常吗?3、上级机关就可以不遵守有关管辖的法律规定吗?4、由启东警方管辖朱培娟案,不就是为了让指定监视居住看起来合法吗?

    1月3日上午,辩护律师再次请求启东检察院继续监督公安机关,督促其安排律师会见。

    四、丈夫许健莫名其妙地被拘捕

    与此同时,1月3日上午,朱培娟的丈夫许健接到海门区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所长高贤伟电话,要求许健去派出所面谈,徐健拒绝。

    中午,高贤伟再次来电,要求许健去派出所面谈。许健回复:如果是我先前的案子,请正常传讯;如果不是,请来我家里。高贤伟称不是案子的事,下午到他家里来。

    下午四时许,许健家突然开来一辆车,下来三人,自称三星派出所警察,不出示证件,要执行2023年6月做出的行政处罚。许健问:去年的行政处罚不是已经撤销了吗?对方答:我们没见到撤销手续。许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一人掏出警官证晃了一下就收回。随后,许健被带走。

    傍晚,许健的妈妈来到三星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告知拘留原因、期限及地点。派出所告知:许健已被送往通州拘留所,拘留8天。拘留原因:许健因它案被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办案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所地到过南京。去年六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恢复执行。许健妈妈要求书面告知。警察回复:对行政拘留,没有家属通知书。

    1月4日上午,许健给家人打来电话,告知他在昨晚九点多被关进拘留所。入所前,为他做了笔录,主要询问他的“微信微博”内容。

    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律师会见。

    许健家人咨询几位资深律师后认为,警方这一非法行为背后,很可能又隐藏着更大阴谋,即:先行政拘留许健,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再安个罪名判刑,以报复其为妻子奔走维权。

    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丈夫为妻子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孟子曾引用孔子之言告诫梁惠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海门某些当权者,既然能将法律玩于股掌之上,能否留存一点仁爱之心?举头三尺有神明!凡事太甚,难免现世报。

  • 南通海门朱培娟寻衅滋事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4年1月7日消息】燃气爆炸事故5年无结论,江苏南通市民朱培娟反映问题被押,公安机关因其“身体原因”不准律师会见。近日,当事人收到了南通公安出具的《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朱培娟因上访维权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网上通缉,带回南通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被以身体为由拒绝,丈夫许健在网上为其发声,被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拘留。代理律师前往通州区拘留所要求会见,被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

    2024年1月5日,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向朱培娟出具了一份《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据告知书显示,朱培娟反映的城中派出所民警在海公(中)立告字【2022】1437号“故意伤害”案中,明显涉嫌刑法修正案(四)第八条“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徇私枉法情形,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责令城中派出所民警对海公(中)立告字【2022】1437号“故意伤害”案恢复立案,并追究城中所民警徇私枉法的责任,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1项之规定,已转送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特此告知。

    据悉,2019年8月1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海门区复兴新村413栋发生爆炸,朱培娟的叔父朱中云身亡。

    朱中云在南通抢救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海门街道负责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倾向性意见,认为是朱中云使用房间内的煤气罐不当所致。但是,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朱中云使用的煤气罐完好无损,没有任何不规范之处,而鉴定报告至今没有印章,也没有任何责任人员签字。

    当时本地媒体的公开报道指事故即是因天然气管道泄露引发(下图)!相关部门至今不给家属公开正式的鉴定结论。

    朱培娟多年来一直反映此事,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予解决。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填表后回到在廊坊租住的房屋。不久,屋里闯进十数人,自称是海门公安局警察,称朱培娟是海门公安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现抓捕归案。

    12月26日,朱培娟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前,先被带到海门区人民医院体检,正巧撞见在医院看病的朱培娟父母。朱培娟80岁的老父哀求不要带走女儿,母亲一旁悲怆地说不出话……朱培娟还是被强行押走。

    得知消息后,朱培娟的丈夫许健马上为妻子聘请了律师。

    12月29日,受托律师到海门区公安局递交手续要求会见。接待的警察瞿建超称要领导批准才能安排会见。而按照刑诉法规定,寻衅滋事类案件的律师会见,无需办案单位批准,警方应尽快安排会见,不得阻挠。

    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以“寻衅滋事”之名,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2月31日,辩护律师再次联系瞿建超要求会见。瞿建超答复:1、现在朱培娟身体不适于会见,不确定何时能够会见;2、本案由启东市公安局管辖,他本人也是办案人员(注:瞿建超没说此案是指定管辖)。3、不会出具拒绝律师会见的文书。

    律师认为:1、本案由启东警方管辖,明显违背了有关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2、指定监视居住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贿赂类案件,对朱培娟采取指监措施没有法律依据。3、朱培娟在海门区有固定居所,无需指定居所监居,且启东公安对案件本来就没有管辖权。

    于是,辩护律师向启东检察院控告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及对朱培娟非法指定监视居住。

    2024年1月2日下午,辩护律师接到启东检察院电话称:根据律师反映的情况,她们查看了监控录像,朱培娟体表无外伤;从26日至今,朱培娟拒绝进食,身体虚弱,不宜会见;因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启东市公安局管辖此案,而朱培娟在启东没有固定居所,因此,指监行为正确。

    对此,朱培娟家人高度怀疑:警方拒绝会见,很可能是朱培娟遭受了虐待甚至酷刑。案件名义上由启东警方管辖,实际上还是海门警方在办。

    家属质疑:1、所谓身体不适就可以成为警方拒绝律师会见的借口吗?有法律根据吗?2、一个普遍案件,竟然要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正常吗?3、上级机关就可以不遵守管辖的法律规定吗?4、由启东警方管辖朱培娟案,不就是为了让指定监视居住看起来合法吗?

    1月3日上午,辩护律师再次请求启东检察院继续监督公安机关,督促其安排律师会见。

    正在此时,许健接到海门区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所长高贤伟电话,要求他去派出所面谈,许健拒绝。

    中午,高贤伟再次来电,要求许健去派出所面谈。许健回复:如果是我先前的案子,请正常传讯;如果不是,请你来我家里。高贤伟称不是案子的事,下午到他家里来。

    下午四时许,许健家突然开来一辆车,下来三人,自称三星派出所警察,不出示证件,要执行2023年6月做出的行政处罚。许健问:去年的行政处罚不是已经撤销了吗?对方答:我们没见到撤销手续。许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一人掏出警官证晃了一下就收回了,仅看到姓吴。随后,许健强行被带走。

    傍晚,许健的母亲来到三星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告知拘留原因、期限及地点。派出所告知:许健已被送往通州拘留所,拘留8天。拘留原因:在许健因它案被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办案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所地到过南京。去年六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在恢复执行。

    许健母亲要求书面告知。警察回复:对行政拘留,没有家属通知书。

    1月4日上午,许健给家人打来电话,告知他在昨晚九点多被关进拘留所。入所前,为他做了笔录,主要询问他的微信微博内容。

    于是,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律师会见。

    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丈夫为妻子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 律师要求会见朱培娟被拒丈夫许健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4年1月5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朱培娟因上访维权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网上通缉,带回南通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家属称其遭到海门区公安局殴打,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朱培娟被拒,丈夫许健在网上为其发声,昨日被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拘留。

    2023年12月25号,朱培娟被寻衅滋事网上通缉,廊坊公安和南通公安破门而入,把正在床上休息的她强制带回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办案中心。12月26号早上六点多,朱培娟发出最后一个信息后再也没有声音。

    12月26号下午,朱培娟丈夫许健在海门区人民医院遇上朱培娟,朱说她被带到海门市公安局没有做任何笔录,只有两个民警看着她,下午来人民医院体检,她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准备送往南通市看守所。

    据许健1月2日微博消息称,12月26日晚7点左右,朱培娟被海门区公安局人员殴打后生死不明。

    26日下午,朱培娟在海门区人民医院急诊大厅内,身体很强壮;27日朱培娟变死人了,施平律师两次向海门区公安局提交手续要求会见朱培娟,但民警瞿建超就是不同意。

    在被律师和家属追问的没有办法了,瞿只有说,朱培娟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会见。许健当场就给民警说,海门区公安局是黑恶势力团伙,前2天许健问民警朱培娟的情况,民警曾口头向他保证朱培娟没有出事。现在,许健第一感觉认为朱培娟出事了。

    1月3日网上传出消息说,许健被辖区派出所警察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带走,据说要治安拘留8日。

    朱培娟的代理律师表示,“南通市朱中云于2019年8月在海门区复兴新村爆炸事故中身亡。而有关机关至今未告知事故原因。家人仅拿到一份海门区住房建设局的《关于海门市复兴新村413幢朱中云车库“8.16”燃爆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自己称是“专家形成的意见性报告,并非最终结论”。为此,侄女朱培娟一直信访。却被海门公安2023年12月26日跨省抓捕了!

    抓捕了,还被恶意异地跨区指派办案,如今南通市公安局玩起了‘躲猫猫’,给家属书面通知朱培娟被指定监视居住在自家,可是却是虚假的,人也不知所踪,更离奇是警察开电说身体原因不适合律师会见!朱培娟被关哪里了?什么样的身体原因不能见自己的律师?家人还敢往下想吗……!

    南通公安威武了!刚刚被不知下落的朱培娟丈夫许健也被辖区派出所警察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带走,据说要治安拘留八日!厉害了,南通公安这办案手段十分了得,俄乌战场上派你们的队员去,估计战争早就结束了!”

    江苏南通网友“0点零”表示,朱培娟具体情况至今不清楚,律师会见总是被拒绝,难免家属心生猜疑……

  • 江苏朱培娟因维权被以寻衅滋事刑拘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27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朱培娟因为死去的叔叔讨要公道上访维权,被南通市警方网上通缉,现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刑拘,羁押在南通市看守所。

    2023年12月25号,朱培娟在微信群发出求救消息,她被寻衅滋事网上通缉,廊坊公安和南通公安破门而入,把正在床上休息的她强制带回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办案中心。12月26号早上六点多,朱培娟发出最后一个信息后再也没有声音。

    12月26号下午,朱培娟丈夫许健在微信群发出紧急关注:许健在海门区人民医院遇上朱培娟,朱说她被带到海门市公安局没有做任何笔录,只有两个民警看着她,下午来人民医院体检,她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准备送往南通市看守所。

    视频中,朱培娟的父亲在现场询问为什么事?她姑娘犯的什么法?在这过程中老人被推倒,现在在海门区人民医院治疗。

    随后,朱培娟还是被一群警察带走了。到目前为止,朱培娟的丈夫说家人没有收到任何的法律手续。

    朱培娟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人,有着优越的家庭条件,丈夫做点小工程,她原来在单位上班,后来自己创业,有一个漂亮、懂事的女儿。她在朋友眼里是一位漂亮、知性、贤惠、开朗的女人。

    然而祸从天降,朱培娟说:他的叔叔在2019年8月16号的一场事故中丧生,至今尸体还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朱培娟为了给叔叔讨要一个说法,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在这期间朱培娟被跟踪,被拘留、被打成轻伤一级、女儿在单位被人威胁。前夫迫于压力,另起炉灶。

    朱培娟在其微博中,讲述了其亲身经历的信访遭遇:

    1、2021年10月10日其去北京途中,在河北省沧州境內被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和信访机关带领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拦截,拖到一辆别克商务车(车牌京H.BXXXX)上,抢走随身物品并实施殴打。

    后经海门区人民医院及上海第六人民医院确诊为脚踝处两处骨折、内踝及距骨顶骨损伤、韧带断裂、距腓前韧带损伤、肩关节脱落等严重骨折。在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动的手术。后经海门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海门区公安局在2022年6月8日立案后又在2022年12月8日撤销立案。

    2、2022年7月13日,朱培娟和两个朋友去河北省廊坊市途中,在河北荣乌高速黄骅北主线检查站被一民警拦下,称其三人是当地政府重点管控人员,强行非法扣留三人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时,确认不存在违法行为后放行。

    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从数辆汽车上下来数十个不明身份人员,将他们围堵长达数小时,期间,他们18次拨打110和12345政府热线,无人到现场处置。后来他们的车倒车碰到了这伙儿人的车辆。海门区公安局竟然将此定性为寻衅滋事和故意损坏财物罪。因此,一人被批捕,朱培娟和另一朋友被釆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直到2022年底,因查无实证,朱培娟被撤销取保候审(即撤销刑事强制措施)。

    3、根据朱培娟的倾诉,还有其它众多被非司法机关非法监视居住、被多次殴打,多人团伙到朱培娟女儿单位对其女儿实施威胁恐吓等等诸多情节。

  • 江苏朱培娟遭街办人员暴打、拦截

    【民生观察2022年8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南通市海门区居民朱培娟,因进京上访,被海门区街道办官员暴力截访殴打。8月3日,朱培娟通过视频网站实名举报,控告江苏南通市海门区街道办官员滥用职权、肆意妄为,暴力截访、恶意伤害,致使控告人朱培娟“轻伤一级”,且时至今日仍非法拦截受害人出门维权。

    朱培娟向本网反映:朱培娟,女,身份证号码:320625197308171129,住南通市海门区瑞江南路777号仁恒公园四季3号楼1901室,联系电话:17798873778

    2019年8月6日江苏南通市海门区复兴新村413幢西侧第一间车库内发生的爆炸事故,控告人朱培娟的叔叔朱中云在此次事故中死亡、隔壁邻居两重伤一轻伤,并造成周边较多住户的财产损失。当地政府为了逃避责任,作出片面、失实调查结论,认定此次事故是因控告人叔叔煤气钢瓶泄漏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隔壁受伤邻居、财产损失住户、政府早已给他们赔偿到位了结此事,单单把控告人叔叔的遗体扔殡仪馆至今。

    控告人朱培娟对调查报告提出的质疑:在事故发生前该处居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事故发生地经常有燃气刺激性气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仍有刺激性气体,后经燃气公司检查发现地下管道泄漏后偷偷在半夜更换新的管子,以及受害人朱中云的煤气阀门自始自终都完好无损,从未处于打开状态等问题当地政府从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针对性回应,申请人为了查清事实、寻求真相,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回应关切、解答质疑,在向各级部门一再反映无果的情况下被迫进京诉求,遭到了地方政府的封杀与围堵。

    2021年10月10日,控告人朱培娟乘坐大巴去北京途中被海门区公安民警严建斌带领区信访局人员严忠、街道办人员王李锋、成锋锋、张洛兵等人拦截,强行将控告人从大巴车上拖到一辆别克商务车上(车牌京H.BX235)并将身上东西全部抢走。大约在早上七点半,车子停到了一服务区,大家都下车了,控告人站在车旁向他们要回手机给家人打电话报个平安,遭到拒绝,没有给反而被王李锋、成锋锋、张洛兵三人围起来,一人恶狠狠的踢控告人脚踝处(事后确认是王李锋所为)致使控告人当场倒地不起。然后三人合力将控告人拖上车驾车离开。在车上控告人疼痛难忍,忍着剧痛回到海门。到了海门控告人强烈要求报警,秦永春等人认为控告人的伤情是“装”出来的,勉强同意将车开到海门区城中派出所报案。

    后经海门区人民医院及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确诊控告人为左踝及结节骨折后,内踝及距骨顶骨挫伤;左踝胫腓前下韧带撕裂,距腓前韧带损伤,左肩锁关节脱位等严重骨折。控告人感觉病情严重要求对伤情做司法鉴定,经海门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控告人为“轻伤一级”,控告人成为了海门街道办下粗暴、凶残官员拳脚下的受害人。

    控告人朱培娟告知街办工作人员: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国家倾听百姓呼声、了解民情、维护民利、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控告人是在地方政府不予复查、复核、逐级信访无果的情况下被迫进京,怎么就成了地方官员眼中的“不稳定分子”,成为了眼中钉、肉中刺,千方百计的阻挠、封堵,打人凶手王李锋作为基层干部说打就踹,下手狠毒、不留一丝情面,暴露了怎样的嚣张跋扈、凶残残暴,这样毫无品行的人又是怎么混进公职人员的队伍?
    当地政府不惜重金雇佣黑车不远千里对信访人进行围追堵截,到底是“维稳经费”的过剩还是为了掩盖不作为、乱作为的丑行,为了架空中央、让信访机制空转?控告人向中央如实反映问题怎么就成“不稳定对象”?成了连最基本的人格权、人身权都不受保护、可以肆意迫害、虐待的对象?“维稳”不是侵犯人权的理由,更不是施暴的借口!这些扭曲的信访生态正是上访不断、屡禁不绝的直接根源。

    控告人的伤情鉴定出来后海门街道非但不是对打人凶手进行停职、问责,反倒是错上加错,一味的对控告人进行威逼利诱、安抚,企图通过金钱来息事宁人,企图将国家的法制碾压在强权之下。百般狡辩,企图制造控告人受伤是个意外,来逃避责任、包庇真凶。控告人被当地拦截上车时身体无恙(有两名同行人员作证)、被打后在车上没有一丝的停留直接到海门区城中派出所报案(原受案民警为施健警号:068231、在我毫不知情下案件转交现受案民警蔡德双警号:068039)、公安机关给做了伤情鉴定(见鉴定报告)、海门街道给垫付了医药费,前因后果相互印证、环环紧扣,铁证面前不容抵赖、国法面前更不容狡辩。

    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信访条例》也规定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控告人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会为自己讨回公道。控告人也诚恳请求领导彻查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事实,肃清党组织中的害群之马,还民以公道!
    以上内容如有任何歪曲、捏造、诬蔑、陷害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月3日,朱培娟通过视频网站实名举报,控告江苏南通市海门区街道办官员滥用职权、肆意妄为、暴力截访、故意伤害、掩盖罪行、架空信访体制违法事实。

    控告人:朱培娟,女,身份证号码:320625197308171129,住南通市海门区瑞江南路777号仁恒公园四季3号楼1901室,联系电话:17798873778
    被控告人:原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街道办主任(现任三星镇党委书记)殷亮
    被控告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街道办信访科王李锋、成锋锋、张洛兵、秦永春、(派出所提供)
    控告事由:被控告人在对控告人截访过程中暴力踢踹、恶意伤害,致使控告人“轻伤一级”,事后恶意抵赖、掩盖,打人者逍遥法外,架空信访体制、封堵百姓合理诉求、百姓深受其害至深。
    控告诉求:一、严惩打人凶手;二、对指使操纵的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严肃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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