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朱金娣

  • 朱金娣:警方强制医疗我儿子至今不放人

    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我和沈金宝两人来强制医疗所看望儿子,我儿子见到我就问什么时间能出去,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有安慰儿子安心等待,我儿子被关押在强制医疗所巳十四个多月.至今不放我儿子出来。
        2008年我儿子与父亲沈金宝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铺被非法强拆,强拆剥夺了我儿子的生存权和居住权,我儿子没有了生活来源和居住的地方,儿子商铺强拆后未得到分文的安置与补偿。
        儿子商铺被强拆后一直和我居住在一起,因我儿子每天都会背着武术刀出门练武术.2015年1月8日我儿子出门练武术香烟没有了,就到小店买香烟和店主发生了一点口角,我儿子用练武术的刀背吓唬吓唬碰伤了店主,我儿子被浦东新区公安局关押在浦东看守所51天。
        2015年2月27日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因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上访遭到打击报复,就因我在北京最高法申诉,警察就将我儿子关押在强制医疗,朱金娣呼吁立即释放我儿子还我儿子沈佳君人身自由。上访无罪。
     
    来源:博讯https://box1.global.ssl.fastly.net/news/gb/yuanqing/2016/05/201605101748.shtml#.V1rQ09J97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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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金娣沈金宝为蒙冤儿呐喊 立即释放沈佳君并还其自由

    今天是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早上八点五十分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是浦东新区外高桥警所小王,因我多次向人大,纪委,检察院寄控告状没有音讯,今天早上接到了外高桥警所叫小王的电话,小王跟我说;我儿子强制医疗是有公检法三家做出的,我跟他说你们程序违法。小王在电话里向我解释,我叫小王出书面答复,假如我对答复不复可以复议。事情发生之前我就向浦东新区两个街道反应动有关儿子拆迁事项,要求政府尽快解决儿子沈佳君与父亲沈金宝房屋安置与生存权之事。在2015年1月8日我又到街道反应情况,现向沪东街道信访工作人员韩俊反应,得到的回答是我儿子户口不在沪东等月底再说;这一天是星期四是领导接待,李明华接待了我,我向他反应情况,他帮我打电话给政法委书记,书纪在开会李老师叫我找街道管市场的领导接待.这位领导跟我说他不是管我动迁之事,是管市场的,他说帮我反应。

     我这一天的时间就在两个街找领导不了了事。我回到家听说儿子跟别人吵架了被警察抓走了。后来才知道儿子买香烟跟店主发生了口角,(对方买假烟)用练武术刀的刀背想吓唬吓唬碰伤了对方。平时我儿子一直背练武刀练武术。儿子被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我们民警跟我说我儿子关进去就会帮儿子解决安置房。我儿子在看守所关了五十一天因不构成犯罪2015年2月27日予以释放,就因我在北京上访警察不让我的家人接以我不在为由将我儿子送往强制医疗所对他第二次伤害。
        2008年我儿子位于浦东新区陆家嘴商铺被非法强拆,商铺被强拆儿子一直没有居住没有生活来源,本来可以成家了就因商铺被抢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居住的地方儿子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2012年街道给我们看房叫我们写承诺房屋看好不好改变,我们都做到了,后来还是没有给我们,2015年1月8日把我儿子关进监狱警察说安置房会给我们的。果然儿子被关在监狱安置房给了儿子,说好房屋装修好叫我们不要上访将儿子放出,我都做到了至今儿子被关了十五个月不放,我儿子太冤了,别人打我儿子,那个打人的没事.因我是访民所以将我儿子关在监狱,剥夺我儿子的人身自由权,通信权,于家人见面权,为了儿子我会维权到底。
    来源:博讯https://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6/05/201605301531.shtml#.V1rQGNJ97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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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金娣:强烈要求追究制造冤案的法官刑事责任

    2016年4月11日沈金宝到梅园街道信访办,负责信访的李老师一见沈金宝大发皮气,嘴里还带脏话.4月6日沈金宝在北京为被关押在强制医疗所被精神病儿子申冤,被北京警察送马家楼后被驻京办送回上海。到府村路又被浦东新区梅园警所的警察带回派出所用口贷罪将沈金宝行政拘留十天.沈金宝本来就患有严重高血压,警察为了打击上访人,将患有严重高血压的访民送进大牢。朱金娣强烈要求追究违法违纪制造冤案的法官刑事责任。
    来源博讯网:http://ec2-52-50-12-112.eu-west-1.compute.amazonaws.com/cgi-bin/news/gb_display/print_versiOn.cgi?art=/gb/yuanqing/2016/04&link=201604122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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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金娣隔塙探望被非法关押被精神病儿子

    今天是大年初三崔福芳带着她妈妈自己做的烧卖给我儿子沈佳君吃,我说过节是不给探望的,被关在强制医疔所的人过节是他们与亲人是骨肉分离的节日.我儿子被精神病关在强制医疗所是第二个春节.因思儿子心切我和崔福芳下午来到强制医疗所门外探望,我非常感谢崔福芳妈妈.她老人家八九十岁了还很关心我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崔福芳妈妈和我家一样都是世博难民,老人全家至今无家可归,流入街头。

        2015年6月我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要求解决沈佳君被精神病关押在上海段高路2号強制医疗所,将儿子沈佳君放出,我们陆家嘴街道领导叫我们不要到北京上访,帮我们解三件事,第一现解决商铺強拆后的安置,沈佳君放出来有父母照顾,沈金宝养老的事.沈金宝和我从2015年7月1日开始不上访了,街道也答应我们现解决房屋安置,再将儿子沈佳君接回家来.街道拿来一份准备好的承诺书叫我们抄写一遍再签字,我和沈金宝为了被精神病的儿子早日回归家中与父母团聚,早日回归社会让儿子在一个好的环竟下生活,无奈之下

        签了一份在強权下的承诺书.我们也沒去上访.2015年9月25日在街道和区政府的协调下.安置房拿好后开始装修,现在房屋也装修好了,就是不肯放人.我

        在2015年9月7日向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请解除強制医疗申请至今四个多月了浦东新区法院也不给答

        复,2008年我儿子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的商铺被非法强拆没有得到分文的补偿与安置,强拆剥夺了沈佳君的

        生存权与居住权.

        2015年1月8日沈佳君在小区门囗买香烟和店主发生了囗角,被浦东新区公安局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51天,

        在看守所遭到非人道的迫害,在看守所里对沈佳君进行暴力毒打,晚上叫沈佳君直夜班.沈佳君在看守所关

        押了51天

        ,因不构成犯罪,2015年2月27日释放.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去接儿子,警察不让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接,警察

        说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不是监护人.2015年2月27日释放以我不在为由将我儿子沈佳君关押在强制医疗所,被精神病的沈佳君关押在强制医疗.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遭受酷刑从2015年2月27日至4月22日对沈佳君进行酷刑迫害,

        接手的警察医生威胁沈佳君要在强制医疗里搞死沈佳君,现在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生命受到威胁,现在继续

        对沈佳君精神迫害,本来已不上访的沈金宝,沈佳君的父亲冒着严寒到北京上访.为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

        喊冤.是地方政府不讲承信今天是大年初三崔福芳带着她妈妈自己做的烧卖给我儿子沈佳君吃,我说过节是

        不给探望的,被关在强制医疔所的人过节是他们与亲人是骨肉分离的节日.我儿子被精神病关在强制医疗所

        是第二个春节.因思儿子心切我和崔福芳下午来到强制医疗所门外探望,我非常感谢崔福芳妈妈.她老人家

        八九十岁了还很关心我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崔福芳妈妈和我家一样都是世博难民,老人全家至今无家可

        归,流入街头.

        2015年6月我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要求解决沈佳君被精神病关押在上海段高路2号強制医疗所,将儿

        子沈佳君放出,我们陆家嘴街道领导叫我们不要到北京上访,帮我们解三件事,第一现解决商铺強拆后的安

        置,沈佳君放出来有父母照顾,沈金宝养老的事.沈金宝和我从2015年7月1日开始不上访了,街道也答应我们

        现解决房屋安置,再将儿子沈佳君接回家来.街道拿来一份准备好的承诺书叫我们抄写一遍再签字,我和沈

        金宝为了被精神病的儿子早日回归家中与父母团聚,早日回归社会让儿子在一个好的环竟下生活,无奈之下

        签了一份在強权下的承诺书.我们也沒去上访.

        2015年9月25日在街道和区政府的协调下.安置房拿好后开始装修,现在房屋也装修好了,就是不肯放人.我

        在2015年9月7日向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请解除強制医疗申请至今四个多月了浦东新区法院也不给答

        复,2008年我儿子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的商铺被非法强拆没有得到分文的补偿与安置,强拆剥夺了沈佳君的

        生存权与居住权.

        2015年1月8日沈佳君在小区门囗买香烟和店主发生了囗角,被浦东新区公安局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51天,

        在看守所遭到非人道的迫害,在看守所里对沈佳君进行暴力毒打,晚上叫沈佳君直夜班.沈佳君在看守所关

        押了51天

        ,因不构成犯罪,2015年2月27日释放.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去接儿子,警察不让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接,警察

        说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不是监护人.2015年2月27日释放以我不在为由将我儿子沈佳君关押在强制医疗所,被精神病的沈佳君关押在强制医疗.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遭受酷刑从2015年2月27日至4月

        22日对沈佳君进行酷刑迫害,

        接手的警察医生威胁沈佳君要在强制医疗里搞死沈佳君,现在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生命受到威胁,现在继续

        对沈佳君精神迫害,本来已不上访的沈金宝,沈佳君的父亲冒着严寒到北京上访.为被精神病的儿子沈佳君

        喊冤是地方政府不讲诚信。

        朱金娣隔塙探望被非法关押被精神病儿子朱金娣隔塙探望被非法关押被精神病儿子朱金娣隔塙探望被非法关押被精神病儿子
    来源:博讯: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6/02/201602110700.shtml#.VuQrqn197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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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访民朱金娣、沈金宝夫妇儿子沈佳君被强制精神医疗已6个月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时,上海访民朱金娣、沈金宝夫妇与女儿一起到上海市强制医疗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2号)看望被强制医疗已6个月的沈佳君。
    朱金娣和沈金宝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是被非法关押在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的沈佳君。女儿平时没空,这次特地抽出时间到强制医疗所看望弟弟沈佳君。沈佳君的姐姐到了强制医疗所门卫后,因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而被警号005897的警察拦下不让进入。朱金娣跟警察说明其是沈佳君的滴亲姐姐。朱金娣为了证明自己女儿的身份,特地打电话给浦东新区沪东街道的领导,想让领导证明沈佳君的姐姐是沈佳君的姐姐。警察005897故意设置障碍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005897以“沈佳君的姐姐”没有有效证件证明是“沈佳君的姐姐”为由,坚持要将沈佳君的姐姐赶走,并抢夺沈佳君母亲朱金娣的手机。
    朱金娣告诉警察005897:“ 你们这里是医疗所又不是监狱”。这时,站在旁边的一位警察说:“这里就是监狱”。朱金娣答:“我儿子与别人发生纠纷,致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你们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还剥夺了我儿子沈佳君与其姐姐会面的权利”。朱金娣当场表示要把这个警察告上法庭。这位警察恶狠狠地说:“你有本事去告”。朱金娣说:“我会一直告下去”。
    朱金娣表示:在将来公正的法庭上,这些现在欺负老百姓的警察都要绳之以法。据朱金娣说:“我第一次来看望儿子沈佳君,这里警察对我很紧张。我来了他们就开始打电话,上下串通监视我。我儿子沈佳君在里面一直被警察威胁(警号:005897),005897经常找我儿子沈佳君的麻烦。我儿子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再次精神受到伤害”。
    这次是朱金娣和沈金宝第19次看望儿子沈佳君。奇葩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个天大的笑话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
    据了解:沈佳君和父亲沈金宝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陆家嘴金融贸易黄金地段的商铺于2008年11月份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强拆。
    全家赖以生存的商铺被强拆后,剥夺了沈佳君和父亲沈金宝的生存权、居住权,至今未得到分文安置补偿。朱金娣多次到各级政府找有关部门都被推诿。朱金娣逼迫无奈不得不千里迢迢再到北京上访。朱金娣依法上访维权遭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1月8日朱金娣的儿子沈佳军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浦东公安分局局长李贯荣,警察项天阳滥用职权非法将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51天,沈佳军在浦东新区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手臂被打骨头突出,看守所至今拒不提供视频。
    朱金娣呼吁全社会中外媒体关注沈佳君的状况
    朱金娣联系电话:13042111402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jp/2015/08/6.html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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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金娣:请各界关注我儿子沈佳君被非法关押在医疗所的病情

    2015年7月16日,是我和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第13次探望。下午二点来到上海殷高路2号看望儿子沈佳君。自从儿子沈佳君在强制医疗所被查出脂肪肝后一直很痛,我儿子跟本没有得到治疗,我只能安慰儿子把一切苦难交托给上帝,我叫儿子不要多想,要多祷告,凡事谢恩。上帝会与我们同在,我儿子也信靠上帝。
     
    2008年商铺被非法强拆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每到敏感时就派人跟踪,长期以来给我儿子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打缶,被迫害才得的精神疾病。儿子得病后,我一直找地方政府要求解决非法强拆商铺的问题,地方政府找了种种借囗,因没有商铺用货币安置,一定要将我们的商铺钱以政府补助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不了了之,造成我儿子发病的原因。
    至今我儿子未得到分文的安置补偿,因我上访遭到浦东公安非法截访非法关押在看所守对我进行打击报复非法将我儿子关押在上海殷高路2号强制医疗所。我儿子并没有得到治疗,而且加重病情得了脂肪肝,请求各界中外媒体关注。我的电话:13042111402

  • 朱金娣向检察院控告公安局反被检察院把材料寄给被告

    2015年6月5日,上海访民朱金娣分别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寄《刑事控告状》,控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李贯荣(此人现有另一职务: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和浦东公安分局警察项天阳。之前朱金娣已向市和区两级检察院寄材料举报李贯荣和项天阳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被市检察院把材料转给上海市公安局处理,而区检察院不作任何答复。
     
    朱金娣因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面积46.53平方米的商铺在2008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称“人民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拆。朱金娣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一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通知书》的复印件(没有原件)。朱金娣和沈金宝在上访过程中屡遭迫害,对他们的儿子沈佳君更进一步打压,造成沈佳君患了精神分裂症。
     
    2015年4月17日沈佳君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判决强制治疗(其实沈佳君在2015年2月27日已经被关押在上海市强制治疗所)。
     
    朱金娣已于2015年4月22日把复议申请书寄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对被申请人沈佳君的强制治疗决定。
     
    本月4日星期四下午,朱金娣和沈金宝第7次探望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强制治疗所(地址:上海市殷高路2号)限制人身自由已98天的儿子沈佳君。朱金娣和沈金宝在强制治疗所门前举牌抗议对沈佳君进行迫害和限制人身自由。
     
    朱金娣电话:13042111402
     
    附:《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沈佳君,男,出生于1982年10月28日,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系精神病人。现被非法强制医疗于上海市强制医疗所。
    法定代理人:朱金娣,女,出生于1956年7月27日,系控告人母亲,现已退休。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电话:13042111402
    被控告人:李贵荣,男,1960年10月生,职务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
    项天阳:男,出生于19  年  月  日,系浦东公安分局经办控告人沈佳君刑案的主办警察。
     
    控告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两名被控告人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5年1月8日,作为患有严重精神病的控告人沈佳君因发病伤害了他人,被浦东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关押于浦东看守所。控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早在事发后当天就向警方说明了控告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笔录里有相应体现),并向公安出具了有关病历资料,提供了既往相关的医疗线索。控告人法定代理人并及时向受到伤害的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和心理抚慰。警方早就知道控告人患有严重精神病这一事实,但是一直拖延对控告人作出精神病的鉴定结论。直到控告人已被刑拘达51天之久后,才出具法医鉴定结论:控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控告人法定代理人本以为可以将已被刑拘51天的控告人接回家去好好治疗,但是控告人没有得到释放,却被浦东分局未经法定程序直接送入强制医疗所,进行非法强制医疗。两控告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和非法拘禁罪。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刑拘51天已经严重超期羁押,属非法拘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理论上刑拘的最长时间长度充其量是37天,超过这个时间如果检察院仍旧没有批捕,如果还有必要继续侦办的,应该即刻变更拘留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控告人被非法超期羁押(本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至少达14天之久。两被控告人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和非法拘禁罪。
     
    第二,办案警方明知道控告人患有精神病,但是一直拖延精神病鉴定结论的作出,目的无非是尽可能长时间地羁押控告人,以达到报复控告人法定代理人的目的。因为多年前控告人父母位于陆家嘴价值巨大的商铺和房子被政府非法抢掠,控告人父母多年来一直在上访和维权,但是控告人母亲曾多次遭到包括浦东公安在内的公权力机关的抓捕,公安极尽所能地进行打压和迫害。其实,说来话长,控告人得这个精神分裂症,恰恰就是因为政府部门对控告人母亲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的迫害造成的,如果没有官方的迫害,控告人根本不可能得精神分裂症。控告人这次发病出事,成了公权力机关报复控告人母亲的绝好机会,他们明知控告人是精神病,除了超期羁押,还有意拉长鉴定结论出来的期限,用51天才作出平时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做出的精神病鉴定,这样无限期拉长对控告人的羁押期限,无非是想以此达到报复上访人的目的。这也是被控告人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
     
    第三,抛开控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精神因素不说,假设控告人精神正常,也不可能构成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充其量是伤害的范畴。因为,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犯罪,应是出于耍威风、逞能、逞强、耍横或者取乐等不健康的心理动机,无故、无理地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而本案中,控告人并没有这种逞能、逞强的心理动机。控告人认为被害人是要“谋害我们太阳系的人”(当然这是一种精神分裂的心理状态),所以才出手用工具伤人的。刑法学理论上与司法实践中,常常用是否“事出有因”来判断嫌疑人行为是否随意,亦即,如果事出有因,就不是随意;如果事出无因,就是随意。所谓事出有因,是指一般人可以按照犯罪人的理性“理解”、“接受”的原因;而事出无因,则是基于犯罪人的理性也难以“理解”、“接受”的原因。在本案中,按照嫌疑人的理性理解,行为人作出涉案行为显然是“事出有因”的,即行为人幻听幻视,认为受害人要谋害太阳系的人,有严重的迫害妄想。尽管这种“因”在常人看来非常荒诞,非常不可思议,但是在刑法理论上,显然是一种可以区分涉案行为是否“事出有因”的标尺。既然控告人的行为根本不涉及寻衅滋事罪,充其量是一种伤害行为。而浦东公安早在1月22日,也就是控告人被抓14天后,就已经拿到了鉴定机构的受害人伤情鉴定书,结论是“轻微伤”。如此看来,到1月22日,因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控告人的涉案行为因不可能涉及伤害犯罪,所以应当在1月22日就将控告人予以释放。从法律上来讲,已经排除了涉嫌寻衅滋事的可能性,既然如此,行为人充其量是伤害问题,而伤害确定不构成犯罪的时间是1月22日,所以控告人至少被非法拘禁了37天。
     
    第四,浦东公安2月27日精神病鉴定出来后,不得已决定释放控告人(有释放证),实际上压根就没有释放,而是违法将控告人直接关入强制医疗所进行所谓“强制医疗”,这也是被控告人滥用职权犯罪的表现行为之一。
    综上,两被控告人一个作为单位负责人,一个作为主办警察,对控告人实施了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非法拘禁罪。为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进行刑事控告,希望依法立案侦查。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证据1:浦建委房裁[2008]301号
    证据2:浦府强通字[2008]第123号
    证据3:浦东新区精神卫生诊疗意见书
    证据4:拘留通知书
    证据5:释放证明
    证据6: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据7:司鉴中心[2015]精鉴字第35号
    证据8:被沪东街道跟踪的照片一张
    控告人:沈佳君
    法定代理人(签字):朱金娣
    2015年5月14日

  • 上海访民朱金娣、马美珍儿子被关精神病医院 精神遭受折磨

    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海市强制医疗所(上海殷高路2号)的儿子沈佳君。
    朱金娣和沈金宝提前来到强制医疗所门口排队领《探视证》时见到一位与朱金娣同一个浦东新区沪东街道老访民马美珍,马美珍因上访遭到打击报复,其儿子被关在上海市殷 高路2号强制医疗所已多年,因儿子被关,马美珍眼睛也哭瞎了,而无法认出朱金娣。当朱金娣把自己的姓名告诉马美珍时,老人才叫出“小朱,我认识你”。
    这次探视,朱金娣的儿子告诉母亲:“在里面压力很大,晚上睡觉不好。”朱金娣叫儿子不要多想,她对儿子说:“要心靠上帝,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上帝必不丢弃你,也不劈下你,必与你同在直到永远。主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圣经》马太福音第11章第28节)。”朱金娣又跟儿子说:“妈妈如果没有信靠上帝,我晚上睡觉不好,我现在天天祷告,睡觉睡得很香。” 朱金娣叫儿子多做祷告,把一切苦恼交托给我们的主耶稣。沈佳君跟母亲朱金娣说自己的零食被停了,问他为什么?沈佳君说他吃了药小便了,朱金娣让儿子以后吃药前先上卫生间。
    据了解:沈佳君和父亲沈金宝的户籍及居住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房屋面积46.53平方米,是自己开饭店的商铺。在2008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称的“人民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拆,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看到一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2015年1月8日,沈佳君与邻居江国勇发生纠纷,沈佳君伤害了对方。当天,沈佳君被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2月27日,因不构成犯罪,经浦东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江国勇的伤势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而2015年2月27日沈佳君没有得到释放,被失踪一段时间后,沈佳君的父(沈金宝)母(朱金娣)才知道其被关押在殷高路2号“上海市强制医疗所”。朱金娣和沈金宝因房屋被强拆一直在上访维权,因上访维权遭政府打击报复,将他俩的儿子沈佳君关押在“上海市强制医疗所”已84天,沈佳君共被关押已134天。
    朱金娣表示:我多次提出自己承担费用带儿子去治疗,但是当局不肯释放我儿子,这是对我儿子肉体和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强制治疗对儿子沈佳君的精神迫害太严重了,要求停止剥夺儿子沈佳君的人身自由。
    沈佳君和马美珍的儿子的精神迫害、非法关押、非法强制治疗(关精神病院)属于酷刑。
    本网将持续关注朱金娣的儿子和马美珍的儿子被关精神病医院的境况。
    (来源:维权网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5/blog-post_295.html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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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朱金娣申请信息公开案开庭 代理人遭刁难退庭

    上海陆家嘴街道被拆迁受害人朱金娣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之后,将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建设交通委员会告上了法庭,法院将朱金娣诉该建设交通委员会的两个案件违法合并审理,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开庭,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于上午9:30之前陆续到该院13法庭。朱金娣的诉讼代理人是具有基本法律知识的上海居民张国安先生和韦开珍女士,他们两位都是朱金娣的老邻居,得知朱金娣生活困难(无钱委托律师代理),就义务为她代理。经过沪东街道伟业三村居委会的合法推荐才参加庭审。开庭之前,原告朱金娣递交了授权委托书、推荐函和相关证明,两位代理人也出具了各自的身份证。而主审法官胡玉麟似乎对原告代理人的身份证特别感兴趣,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然后和同审法官刘媛媛商量之后说:“原告代理人张国安在推荐函上是后加上去的,不能作为代理人,原告代理人韦开珍的身份证住址和原告不一致,不能认定是同一个居委会的,也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该二位原告委托代理人不能参加诉讼,立刻退出诉讼代理人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公民参加行政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而该案主审法官偏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来剥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委托权,企图将既无文化知识又无经济来源的朱金娣置于绝境,法官的理由居然是:“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句话本来没有错,但前提是“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而行政诉讼法至今也没有失效,同时该法第29条清清楚楚的规定了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权,何来“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之说??
    同时,主审法官胡玉麟对诉讼代理人身份证的住址审查之严用心良苦,认为社会团体推荐的情况下还要给原告设置一个门槛————就是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住址要和推荐团体及委托人住址在一个社区。这就变相的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此胡法官错误适用法律,违法剥夺朱金娣诉权就是事实。
    胡玉麟法官违法办案由来已久,早在10多年前,本案朱金娣的另一个案子就在他手里,他通过威逼和欺骗等违法手段要朱金娣撤诉,给朱金娣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如今的朱金娣在法律意识上也有一定的提高,因此提前准备了一份《回避申请书》,哪知这胡法官还是故伎重演,硬把朱金娣逼上梁山。所以在开庭后的回避告知阶段朱金娣就顺手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回避申请书》,要求主审法官胡玉麟回避,致使今天的庭审提前结束,法官将把《回避申请书》交给院长决定是否回避,法院将另行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今天的开庭,旁听人员也不少,特别是浦东新区对朱金娣重视有加,还特别在该法庭配备了几名法警。通过现场旁听,广大民众对司法黑暗深恶痛绝,请各界人士关注该案的后续发展。
    今天参加旁听人员有:韦开珍 张国安 沈金宝 王永凤 丁秋菊 李维琳 范桂娟 张灿杰 冯助良 谢金华 金妹珍 李卫青                 +
    作者朱金娣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                                                         
    2013年10月16日

    以下是今天到法院的声援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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