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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邯郸杀人案震惊社会引发留守儿童议题关注

    3月10日在河北邯郸发生的初中生杀人埋尸案,震惊了中国社会,成为近日来舆论关注的最大热点。三名中学生勒索并残忍杀害了他们的同学,随后将其尸体埋藏。这起事件不仅因其残忍性而引起广泛关注,而且因为背后隐藏着更深层的社会问题而成为热议的焦点。

    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留守儿童,这一事实揭示了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问题。留守儿童是因为父母外出打工而留在家乡的孩子,他们往往缺乏父母的陪伴和适当的监护。这起凶杀案反映了留守儿童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及中国社会在照顾这一弱势群体方面的不足。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对中国教育制度和户籍制度的批评。留守儿童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以及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中受教育的困难造成的。尽管有些家长希望将孩子带到城市一起生活,但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和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这一愿望难以实现。

    此外,这起事件还暴露了中国社会在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方面的不足。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不少人因为缺乏应有的家庭关爱,身心成长受到诸多不利的影响。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中共建政后实行城市和农村二元户籍制度,中国的公民被分成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两者在福利、医疗、养老等各方面都有不同的待遇。农村户籍的人,即使在城市工作,也还是农村户籍,即所谓的农民工,农民工的子女也是农民,不能与城镇户籍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无法在工作的城市公立学校上学,或者被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如居住多少年、交社保连续性等等。因此户籍制度而产生的留守儿童问题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溃疡”,留守儿童面临教育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社会适应性问题及安全问题,这些儿童由于长期和父母分离,缺乏父母教育和陪伴,往往会出现心理健康障碍,甚至心灵扭曲,走向犯罪。也有的留守儿童面临着威胁、欺凌、虐待、受到伤害及事故等风险。

    中国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的报告中引用2020年中国的人口普查数据指出,留在家乡与大家庭,特别是与教育程度较低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未成年人有近6700万(其中城镇留守儿童2516万人,农村留守儿童4177万人)。另据中国教育部去年8月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是1550.56万。数千万孩子处于和父母长期分离的状态。

    随着河北邯郸悲剧的细节近日来被媒体披露,在网络讨论中,人们再次关注到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以及社会福利部门照顾这些儿童的能力。有微博网民指出,社会对农村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注太少;有人表示“我想这种事会再度发生”。

    有数工作室官方澎湃号“有数”发表文章《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加害人和被害人为何都是留守儿童?》,文章认为,校园欺凌不会平等地“降临”在城市和乡村的孩子头上。一份2022年发表在《Global Pediatrics》的研究中,作者在2014年对贵州农村地区的76名12-14岁学生进行了全球学生健康调查(GSHS),并与北京的1629名相同年龄段学生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比较。相比北京的同龄学生,贵州农村的学生遭受过至少一次欺凌的比例更大,有47.4%,前者是20.3%。

    有数工作室的文章认为,即便同样都是农村儿童,相比有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是欺凌链条里更“底层”的受害者。根据发表在《人际暴力杂志》(JournalofInterpersonalViolence)中一项对象包括2147名中国农村儿童在内的调查研究,大约31.6%的留守儿童反复遭遇过任意一种形式的欺凌。在被故意排斥/忽视、被编造谣言、被肢体攻击等不同的欺凌方式里,留守儿童有此遭遇的比例都比农村中其它非留守儿童更高。

    有数工作室的文章说,滚滚不息的城市化进程中,务工人员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而远走他乡,与此同时,只能把儿童留在身后。过去二十年间,留守儿童规模稳定扩大,从2000年的3009万人增加至6693万人,增幅为122.4%。其中,农村留守儿童从2699万人增加至4177万人,增幅为54.8%。并且,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大约每3个农村儿童中就有1个在留守。如今,则有接近75%的“第二代”农村留守儿童,还没上初中就与父母分开了,而这正是人对原生家庭有着强烈精神依赖的年龄阶段。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留守经历带来的影响深远又复杂。一个明显的现象是:与农村留守儿童遭遇欺凌同时发生的是,部分留守儿童也成为了欺凌者、施暴者。

    作者项栋梁在其微信公众号“基本常识”发表文章《三名留守儿童杀死留守儿童,北上广的学校因招生不足停办》,文章提出,这是三个未成年人杀死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对未成年加害人,应该严惩还是拯救?被有意无意忽视的,则是背后触目惊心的社会问题:这是三名留守儿童杀死另一名留守儿童的血色悲剧,背后更是中国1086万留守儿童(2023年数据)的灰色人生。

    项栋梁的文章说,杀人的三个未成年人,为何扭曲沦丧至此?仅凭常识推断也能知道,这样一桩“毫无意义”的凶杀案,但凡三个小恶魔的家庭里面有一个大人知道,都不可能放任发生。文章指出,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三个孩子已经疯狂到联手杀人的程度,为什么他们的家长(爷爷奶奶)居然一无所知,又或者……是无能为力?

    项栋梁的文章分析,以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现状来看,和父母两地分离,被老人隔代养育的,基本只会管吃饱穿暖,有些自己身患疾病的老人,甚至连留守儿童的暖饱都不一定能管好,更不可能辅导孩子作业,孩子遇到挫折和困惑时做好心理疏导安慰,至于对孩子的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示范,更是不存在的。

    项栋梁的文章说,但凡能让孩子在自己打工的城市读书,又有几多父母忍心把孩子留在农村给老人带呢?文章质问,千万留守儿童的家长不想把孩子带到打工的城市上学?你去问问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广州市教委,哪怕是问问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教委,农民工子弟能在这些城市无差别入学,无差别中考升学吗?文章还说,“最丧心病狂的是某个首善之区,竟连专门接收留守儿童,完全放弃本地中考机会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都要取缔、赶走……”

    作者蕨代霜蛟在其微信公众号“蕨经”发表文章《邯郸留守儿童杀人事件,是这个社会成年人的悲剧》,文中提到,怀疑留守儿童“天然有问题”这个思维方式没错,就像担心孤儿天然更加缺爱、更容易罹患心理疾患一样,这本身没问题。问题是,思考到了留守儿童这一步就戛然而止了?以为问题只在于留守儿童,甚至到最后连是什么造成了留守儿童都忘记了。把所有脏水一盆子全泼向留守儿童,好像留守儿童是半夜里突然出现在半空中的恶魔一样。

    蕨代霜蛟的文章认为,在这由成年人主宰运行、号称文明的社会里,成年人,你们难道从未体验过良心苛责、羞愧难当、看不见自己的猥琐与可鄙?没有想过这个社会的运行方式,那么多年来让多少留守儿童教育受阻、对他们的身心施加过多么巨大的压力?即使经历过短暂团聚,也难以改善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思念和情感依赖,以及由于家庭分离而导致的孤独、悲伤和沮丧感。更不用说,3年的疫情令许多家长无法回家,加剧了留守儿童的孤独和焦虑。河北邯郸留守儿童杀人事件,是留守儿童的悲剧,但更是这个社会成年人的悲剧。

    作者even、黄瓜酸啤在微信公众号“她刊”发布文章《杀人的邯郸少年:死刑困难,更多细节披露》,文章说,从有些恶童具有反社会人格和残忍的天性,走到恶童真的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这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而是一次又一次隐患被忽视、问题被搁置的结果。男孩失去生命,始作俑者是三个未成年霸凌犯,罪魁祸首则是学校和家庭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的漠视。

    文章说,留守儿童成为社会问题不是今天才发生的现象。早在1994年,上官子木第一次提出“留守儿童”这一概念,就呼吁社会各界予以关注这一弱势群体。2020年的数据,我国约有留守儿童6693万人,占全国儿童四分之一,随着城乡差距拉大、城市务工的劳动力增加,留守儿童的增速也是惊人的。留守儿童犯罪率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其原因也不难理解,家人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家庭关爱和引导教育,同时学校也不重视,缺乏最基本的性教育、法制教育等基本教导。社会化失败,有的留守儿童反而在犯罪团伙找到了归属。

    文章指出,与高犯罪率一体两面的是,留守儿童还有高自杀率的特点。他们的生活是不受父母庇佑的丛林社会,不欺负别人就会被欺负,遭遇霸凌,甚至被性侵的案件都频有发生。在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占全国7.18%)的广东2015年至2018年三年内有超过2500女童被性侵,半数在14岁以下。这些数据、这些报道从2014年到现在年年往复不断被提起,已经是社会巨大的隐忧,留守儿童聚集的地方就像是滋生犯罪的培养皿,问题从未改善。留守儿童依然在增加,不去直面留守儿童顽疾和校园霸凌根源,依然还有无辜的孩子成为牺牲品。而我们又有多少孩子经得起这般炼狱?

    作者维舟在其微信公众号“维舟”发布文章《孩子为何如此残忍?》,文章说,孩子就不是“天生纯良”的,恰恰相反,他们需要充分社会化才能控制好自己与生俱来的攻击性——孩子残忍,正是因为他们没轻没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样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于伤害他人又不至于压抑自我,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挑战,也需要长久的教养,经历这样的社会化进程,最终才能成为一个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当下这个时代,许多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这都是缺失的。

    维舟的文章说,毫无疑问,长久不能在父母身边,得到关爱和依恋的滋养,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被充分告知,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也难以产生对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独地摸索。虽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艰难走过来了,但可想而知,势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残忍,不是天生邪恶,而是他们缺乏教养和引导的结果。父母不在身边,就算回家来往往也只问学业而不管内心,校园生活则更枯燥又严厉,对于一些根本不知如何处理自己情绪和攻击性的男孩来说,欺凌弱小就成了他们宣泄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维舟的文章最后说,留守儿童,原本是城乡二元分隔体制的产物,否则父母进城打工,完全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就近入读。这是人为制造的亲情隔离,不管它考虑的出发点是教育资源还是管控人口流动,其结果都是让无数农民工家庭承受了创伤,最终结出了苦果。留守儿童不应该再有了。虽然这一社会解决方案未必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在更多悲剧发生之前,我们至少应当正视悲剧的根源。

  • 河北邯郸三初中生杀人案受害者已做尸检

    【民生观察2024年3月21日消息】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三名初中生霸凌同学,随后将受害者王子耀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受害者家属到事发地维权被警察维稳,网上开直播发声账号立马被封禁。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孩子遗体已经完成尸检,尸检报告还在等待中。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张庄村一学生被同学敲诈勒索后杀害。据网传消息称,三名中学生将王子耀手机里的钱全部转走。随后把王子耀骗进大棚后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

    事后家属和警察曾多次上门询问孩子情况,但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期间还正常上学。直到第二天家属查看监控后找到其中一名主犯初一学生,起初该学生拒不承认,最后在另外两名作案学生的指认下,在主犯家百米外的一个菜棚里找到了尸体。尸体惨不忍睹,脸部血肉模糊。

    之后,受害者父亲和姑姑分别在网上发布了孩子遇害情况。

    王子耀父亲:孩子3月10号下午3点多还活蹦乱跳,在电车坐着的是我家孩子,骑电动车和旁边站着的的就是杀人犯!下午4点10分手机钱被转空,电话还关机,被活活打死,面目全非,掩埋尸体,其家人拒绝调查不配合警察和我们敲门2个小时左右不开门!说不让问怕他们家孩子被吓到!你们孩子是孩子,我们孩子被活活打死你们怎么交代?一命抵一命!希望政府公平,公开,公正,严惩,杀人偿命!

    王子耀姑姑:肥乡区王子耀被害!同桌同学长期霸凌孩子,三个犯罪嫌疑人合伙骗走孩子后,把孩子微信钱191元全部转走,手机关机抢走,把孩子骗进大棚,三个人分工明确,有人回家拿铁锹,有人在里面控制王子耀,有人在大棚门口望风,有预谋,分工明确,初一的年纪就成为作案团伙,大了更加猖狂,三个杀人小恶魔手段极其残忍,用铁锹把王子耀活活打死,脸部严重碎烂!最后掩埋尸体,杀死王子耀,后我们和警察多次上门询问孩子情况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心理素质极佳,第二天周一三个犯罪嫌疑人正常面不改色去上学,依然拒不承认王子耀下落,就说昨天分开后被一个不认识的小矮个带走了,分散我们和警察注意力,导致我们一直在找小矮个子男孩,直到第二天周一全家一直调监控,铁证摆在面前主犯一个初一孩子依然嘴巴很紧不承认,最后被其他两个嫌疑人指正,找到尸体,掩埋尸体的蔬菜大棚就在主犯家门口几百米处,看到孩子的头部脸部被铁锹铲的面部全非,全是致命伤,如此年龄就如此心狠手辣,心理素质非同常人,面不改色!在学校同桌同学长期霸凌王子耀,估计还会霸凌其他同学,这种杀人小恶魔必须加重,不严惩以后还会危害社会,心狠手辣程度非同一般犯罪嫌疑人!不死难平人心,我是孩子亲姑姑,以后再也听不到孩子喊我姑姑了!他最听我的话了(希望大家转发),引起各级人士的关注,给死去的孩子和伤心欲绝的家庭一个说法。

    3月13日,死者家属在事发地维权,遭到警察维稳。

    3月17日晚,受害者王子耀父亲开启直播,其委托律师向大众介绍目前情况。当谈及截至目前家属依然无法见到孩子尸体时,直播间被突然封禁。

    受害者姑姑通过视频表示,但凡有一点办法,都不会走这种形式发声。她称当地公安部门一直在推诿孩子做尸检。

    3月18日凌晨,邯郸法医对邯郸三初中生杀人案受害者遗体进行了尸检解剖,尸检至18日1时48分结束。王子耀家属介绍,尸检前,王子耀父亲对孩子身体进行了查看,发现孩子头部、背部有明显伤痕。

    王子耀父亲在18日凌晨5:35分发了一张王子耀儿时的照片,并配文“乖孩子,等爸爸给你报仇雪恨”。

    3月19日,邯郸被害初中生王子耀遗体已完成尸检,头部背部都有伤!律师称:尸检报告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作出。我只能简单地说一下,通过见证,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极其恶劣,其行为惨无人道,令人发指。

    3月19日,代理律师臧梵清描述尸检情况:受害初中生身体多处致命外伤,肝脏有出血口,比家属描述的惨!

    律师表示,死者头部血肿,大概有几处钝物击打,脸部从额头到下巴位置大概有十处刀伤,钝器物的伤口,有可能是铁锹铲进去的,伤口有的长有的短,有的深有的浅,一只眼球外翻,非常的恐怖,简直惨无人道,令人发指。颈部七道伤痕,他是不置孩子于死地绝不停手的状态。

    腰部有七八道伤痕,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棍子打击的,后来开腹以后肝脏是有这么大的出血的,前面没有问题,那么很有可能是从后面,有小孔贯穿进去,因为是几个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犯罪嫌疑人在前面,受害人在中间,后面有一个人直接贯穿进去的,然后前面拿个铁锹这样插。

    王子耀的一只手食指肿胀发青,这个手的这个位置断裂,很有可能在事发时,他是用这种方式在挡,任何东西戳脸,他肯定用手挡,他很有可能这么挡,造成两处严重的挫伤,这个过程是我设想出来的。我们应该会在15到20天左右会有尸检报告,然后在15到20天左右可以阅卷。


  • 天津杨松发杀人案再审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4日消息】天津杨松发因19年前一起疑点重重的杀人案获刑死缓,始终拒绝减刑,坚持申诉。2018年12月25日,最高法终于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天津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杨松发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杨松发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翘首以盼。2020年9月24日上午9:30分,杨松发故意杀人再审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吴丹红、赵德芳将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财新网此前报道,因为卷入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年55岁的杨松发失去自由已经超过19年。漫长的铁窗生涯里,他始终拒绝减刑,坚持喊冤,否认自己是凶手。

    2001年3月中旬,天津郊外发现一具女尸,5月底,死者前男友杨松发被警方带走。2003年10月,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认定杨松发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应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松发不服,表示自己没有作案时间和动机。他的律师也表示,该案仅凭口供和证言定罪,办案机关没有对案发现场两个尺码不一的鞋印作出任何解释,作案凶器始终未找到,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指向杨松发的生物检材证据。

    此后十年间,该案历经上诉、驳回上诉,申诉、驳回申诉,申请抗诉、不予抗诉,穷尽了在天津本地的所有救济程序。后来杨松发继续向最高法院申诉,终于在2018年12月25日,最高法院作出一纸再审决定书,认为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让杨家人看到了曙光。然而,再审指令下达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八个月,该案迟迟没有再审开庭。

    杨家有四个子女,杨松发排行老二,随母亲杨宝兰姓。杨宝兰是陕西人,生于1942年,早年在大庆油田工作,后搬家到天津。自杨松发出事,她就踏上了为儿伸冤之路,近20年来不断在天津北京多处往返奔波。年近八旬的她告诉财新记者,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为儿子洗刷冤屈。

    凶杀案与死缓判决

    杨松发1965年10月出生在河北沧州。2000年夏天,35岁的他已经离异,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在天津市原大港区(现已并入滨海新区)中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工作。那年,经人介绍,杨松发与同样离异的刘彩菊相识后同居。据杨宝兰回忆,刘彩菊与杨松发的年龄相仿,二人相识时,刘彩菊正在准备开一个发廊。

    2001年春节前,杨松发与刘彩菊分手,此后结交了一位新的女朋友。杨松发后来对警方表示,短暂接触后,觉得刘彩菊爱唱歌跳舞,不适合自己。

    杨松发与刘彩菊分手约两个月后,刘彩菊遇害。

    司法材料显示,2001年3月16日上午7时许,刘彩菊的尸体在天津市原大港区联盟村青静黄河内被村民发现。根据验尸报告,刘彩菊头部砍创13处,两前臂砍创15处,经鉴定审查,刘彩菊系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作为刘彩菊生前的接触者,杨松发很快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2001年5月30日被刑事拘留,6月13日被逮捕。

    2002年7月,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杨松发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3月2日,杨松发从天津市大港区光照汽车租赁服务部租用一辆红色大发汽车。3月3日,杨松发带刘彩菊开车外出至大港区联盟村南青静黄河北岸土道停车,二人下车后,因故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松发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被害人头、双臂猛砍,将刘砍倒后经拖拉抛于青静黄河内,后逃离现场。

    天津二中院查明,多位证人证言证明了杨松发与刘彩菊交往、同居的情况。杨松发曾经向警方供述,与刘彩菊同居期间,因两人性情不和,不喜欢刘彩菊,不愿意与其结婚,为此曾与刘彩菊发生争吵,为摆脱刘彩菊的纠缠而将她杀死。法院认为,杨松发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相吻合,证明其在刘彩菊提出结婚后,为摆脱刘彩菊遂产生杀害刘的动机。2001年3月3日晚8点刘彩菊离家后一直没有音讯。根据证人证言等可认定,其死亡时间是3月3日晚8时至3月4日上午。法院还查明,3月3日下午4时,杨松发在刘彩菊姐姐家偷拿一把菜刀,后用这把菜刀杀害刘彩菊并将菜刀抛弃。

    天津二中院审理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松发为摆脱与被害人的恋爱关系,持凶器朝被害人要害部位多次、重复砍击,其犯罪情节、后果均属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杨松发尚不属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何为“本案的具体情节”?判决书并未说明。

    2003年10月29日,天津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松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杨松发坚决否认自己有杀人行为,上诉至天津市高级法院。而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则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在二审开庭审理后,2007年12月20日,天津高院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天津高院二审认为,一审对杨松发定罪量刑时已经充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节,故对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不予支持。本案事实有相关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鉴定结论等证明属实,杨松发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二审宣判后,杨松发被送往监狱服刑。他在狱中向天津高院申诉。天津高院审查认为,案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实杨松发杀人的事实。且申诉中杨松发未能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申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11年10月14日,天津高院宣布驳回申诉。杨松发仍未放弃,转而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天津市检察院认为,案件的证据情况不符合抗诉条件,2013年1月14日作出复查通知书,决定不予抗诉。

    至此,杨松发案走完了在天津本地的所有救济程序。

    矛盾的证据

    天津高院当年二审认为,杨松发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然而复盘庭审经过,这个结论可谓疑点重重。

    杨松发曾在接受审讯时供述是自己作案。不过到了法庭上他全面翻供,坚决否认自己杀人,表示出事发当天其没有租车、没有作案时间和也没有杀人动机。他还强调,无论是刘彩菊还是其本人,在短暂相识的大半年中均未提出过结婚。

    杨松发在申诉材料里表示,2001年3月3日当天一早就外出,晚上先去母亲家,接着外出同朋友喝酒,此后又回到了新女友家中。他说之所以能记清楚当天的事情,是因为新女友是广西人,3月3日是广西一个农历节日,加之快到妇女节,新女友希望他送其一个小礼物。

    刘彩菊的死亡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在案发中心现场位于青静黄河北岸西侧,一条南北走向呈“几”字形管道东侧有三处血迹,第一处血迹周围,有两趟成趟足迹,一种呈旅游鞋底花纹,长26厘米(42码),另一种呈皮鞋底花纹,长21厘米(32码)。在第三处血迹向南至水边有5米的拖拉痕迹,痕迹两侧伴有旅游鞋足迹,第三处血迹南侧有一新鲜土坑。

    杨松发的二审辩护律师表示,认定杨松发杀人的证据不足,杨松发否认租车,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车轮印痕。除此之外,两个不同尺码的鞋印也显示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确认杨松发作案用的菜刀是从刘彩菊姐姐家偷盗的,但这个凶器始终未找到。刘彩菊姐姐刘彩凤出具的证言称,家中有两把菜刀,刘彩菊失踪以后,发现家中丢了一把,丢失菜刀为黑色塑料把菜刀。而杨松发供述,作案用的菜刀为黄色木把菜刀。

    从常理来看,32码的鞋通常适合七岁左右儿童穿着。杨宝兰则告诉财新记者,杨松发个头小,鞋子尺码既不是42码也不是32码,而是38码。

    吊诡之处在于,一审判决书和二审裁定书均未对案发现场两个不同尺码的鞋印作出任何说明,也未对供述不一致的作案工具作出说明。在残忍的凶案现场,公安机关也没有提取到任何指向杨松发的生物检材证据。事实上,一审期间,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杨松发指派的辩护律师就曾提醒法庭,本案没有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直接证据,应慎重判处。

    杨松发为何一开始向警方供述是开着租来的面包车到达案发现场?他后来在法庭上表示,因为案发现场路程较远,不可能骑自行车到达。在案件预审过程中,因为遭到刑讯逼供,只好说租车,又顺势胡编曾经租过车的地方。二审的辩护律师也曾明确指出,在租车的时间上,租车公司员工的说法前后不一致。

    二审期间杨松发和辩护律师还表示,在侦查阶段,杨本人遭到殴打、体罚、折磨,每次提讯后身体都有伤痕。讯问笔录显示,杨松发第一次接受讯问的时间是从2001年5月30日下午3点30分持续到6月1日下午4点10分,接近49个小时,期间杨松发没有正常休息。杨松发和律师认为,有罪供述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具备证据合法性,不能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过天津高院二审认为,杨松发上诉否认犯罪的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予采纳。

    等待再审开庭

    服刑期间杨松发拒绝减刑,不断喊冤。在申诉材料中,他写道:曾经遭遇刑讯逼供,自被羁押当天,就遭受到侦查人员的轮番殴打,前前后后共计6至8名办案警察对其实施了暴力,且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和吃东西,身上到处都是伤,两腕受伤、两肋的皮都掉了。不得以承认罪行后,便一直在翻供。

    2017年4月,北京律师吴丹红接受委托,担任杨松发的申诉代理律师。他向财新记者回忆,2017年初,已经75岁的杨宝兰拄着拐杖找到自己。杨母的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我的儿子告诉我他没杀人,他不要求减刑,就是要申诉。”

    了解基本案情后,吴丹红认为,即使以当年的证据认定标准来看,此案也大有问题。“脚印的矛盾、凶器的矛盾怎么解释?而且现场没有任何生物检材证据,定案依据只有口供和证人证言,案件有明显的逻辑问题。”

    吴丹红称,刚开始看不到完整的卷宗,就根据有限的材料向最高法院写了申诉状。2018年12月25日,最高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情形,指令天津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吴丹红说,2019年4月获悉最高法院已经指令天津方面再审,此后才调阅到全部卷宗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然而杨松发案自最高法院决定再审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八个月,仍未再审开庭。

    吴丹红透露,该案原计划在2019年12月召开庭前会议,但因故推迟到2020年1月,此后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又延期了大半年。8月中旬,天津高院办案法官联系吴丹红,称案件的庭前会议正在积极协调,近期将要召开。

    坚持为儿伸冤的杨宝兰已经年近八旬。谈起伸冤之路,她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没有办法”。她告诉财新记者,杨松发出事后,一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儿子的工作受到牵连,自己则靠缝纫手艺到处打零工,生活窘迫。多年奔波给她带来了多种病痛,因为患上肾结石已经摘除了一个肾。

    财新记者未能联系到死者刘彩菊的家属。杨宝兰说,事发以后两家人没有联系过,即使在街上碰到,也没有打过招呼。

    “我一辈子就只有四个孩子,现在最大的意愿,就是希望自己的二儿子能够早点得到清白。”杨宝兰说。

  • 绿叶行动自愿者探访崔斌杀人案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5日消息】2020年9月12日,重庆绿叶行动自愿者李运生、肖真义、雷凤平、唐云淑、赵亮、肖建芳、危文元、陈明玉到重庆万州区看守所看望并了解崔斌为何杀人?但是大家没有见到他,得知其关押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黑龙江路252号13仓(监室)。

    随后大家去了万州区龙都派出所了解崔斌的情况,一位警察说大概是在今年四月底他杀了人,他们已经把此案移交到万州区刑侦重案一大队来办理。

    最后大家去了刑侦大队,有位警察说他当时出了警,去了杀人现场,说崔斌杀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

    有媒体曾经报道:2005年崔斌在上海曾经救下过一位想轻生的男子。2012年2月29日,他和万州消防兵救下了一个想轻生的女子时,被消防兵踩伤了膝盖无钱医治、无人问津留下了残疾,他拄着双拐申冤多年,不但无人解决,反而长期被政府部门派去的所谓的维稳人员打击报复,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曾被砍断手、打伤头、颈椎、耳朵等,崔斌这种舍己救人的行为,本应得到褒奖、弘扬的他,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表彰,反而多次被打成重伤,他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向多次对他施暴的人举起了钢刀,这到底是谁把他逼成了一个杀人犯?值得我们深思。崔斌案办案出警单位:重庆万州区重案刑侦一大队,电话:023-58198567

    另外我们了解到,2019年2月23日,崔斌因屡次遭受维稳人员人身威胁,特意在网上发布声明,声称自己绝不会自杀。全文如下:

    崔斌:2019年2月15日下午我被双河口派出所传唤到万州区国保支队,牟支队亲自审问我并做了笔录,说我在网上骂了共产党,犯了煽颠罪,签字扣押了我的一部手机,说要向他们领导汇报,要我听候处理。

    我是重庆崔斌,2012年因好心帮助消防队救轻生的人被消防兵踩伤左膝半月板后因消防中队推诿责任得不到及时治疗和万州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合理处理导致医疗事故并发症伤残二级而走上维权之路。

    因奔走维权,2016年5月15日被当地的黑社会不法人员毒打被砍断双手八根筋腱和砍断三根手指骨,全身多处被打伤砍伤…2018年4月26日晚因关注声援709案和转发呼吁五月1日上街全民共振的帖子,在住所附近再次被黑社会吸毒人员暴打半小时之久,昏死过去,致使右耳鼓膜穿孔,颈椎损伤,重度脑震荡综合症。并数次被不明身份人员上门进行生命威胁…

    至此本是一个因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受伤,不但没有得到及时医治,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讴歌和赞扬,反而被伤害、被打压、被恐吓,被迫害…却落个身残命不保…

    因2019年2月15日下午在万州区国保支队再遭人身威胁,我崔斌特此声明:

    1.我若还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会自己消失,不会不与朋友联系,如果失联,一定是被失踪…

    2.我绝对不会自杀,如果有任何意外出现,一定是被红光消防中队的指导员军阀兵痞何伟联合公权力的警方强施的!

    3.我本人精神正常,身残志坚,心态阳光,心向光明,若被精神病,被意外死亡,定是当地公权力所为。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斌
    2019.2.23

  • 村支书雇凶杀人 家属要求严惩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5日消息】山东聊城一村支书在任期间雇凶撞死举报者,一审获死刑。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9月14日,被害者许月田的儿子网上发帖表示,家属不接受赔偿,只希望维持原判,令杀人者偿命,告慰死去的父亲。

    遇害者儿子:我是“村支书雇凶开车撞死举报者案件”中遇害者许月田的儿子。目前,我父亲的案件二审已经开庭,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院能公平公正宣判!希望能让我父亲在九泉之下能闭上眼睛,还我们一个公道。

    2016年9月1日,塌天大祸降临在我这个平淡的家庭里,我父亲被村支书刘继法雇凶撞死了。当时我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见到面目全非、满身是血老父亲,这时,我父亲已经死亡,但是那两双眼睛没有闭上,仿佛是在告诉我,他死的冤枉。

    9月1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我父亲许月田在去村委会看分钱榜的路上,在财干东路被一辆无牌照的车辆尾随,被活活撞死在郑坑村支管会门口。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这一起重大恶性故意杀人案!于9月28日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苏杭,苏杭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究其杀人动机:竟是说我父亲在2016年3月阻挡他在郑坑村的拆迁工地上干活打了他两巴掌,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我父亲为人老实本分,从来没有跟人发生过争吵。所以我们一直就坚持认为苏杭在撒谎。

    刑警队、检查院也不相信这个杀人动机,于是案子一次一次的发回补充侦查,苏杭就是不交代,而且在原一审开庭时来了20多个黑社会的混混。我们一直都相信幕后是刘继法指使,但在庭上苏杭抬头挺胸的不交代。刘继法在外面就扬言只要苏杭不供出他,他第一个先办我们村村民左某,再办我老母亲初春荣。

    2018年1月原一审聊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出苏杭死刑,苏杭顶不住压力,于18年2月底交代了我们郑坑村村书记刘继法雇执法局李鹏(公务员)安排苏杭8月中旬开始盯梢我父亲,并且9.1号撞死我父亲的事情!

    2018年7月20号,刘继法、李鹏等12个人被抓。刘继法、李鹏承认了安排苏杭撞死我父亲这件事。此外,刘继法还承认,2014年雇凶在聊城香江童装店里光天化日之下4个人蒙面拿着砍刀、搞把,殴打我父亲,至其轻微伤。直到刘继法被抓,他才承认这件事。

    2019年4月份,刘继法、李鹏、苏杭一审在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刘继法当庭不认罪,而且还一直叫嚣说我父亲污告他,都是我父亲的错。2016年我父亲被杀之后,刘继法一家没有跟我们联系过。最后,法官问他愿意赔偿被害人吗?他都是咬着牙很久才说愿意赔偿。他的律师还说刑警队扣押刘继法的100万元,这些钱足够赔偿我们家了!

    我们家以及我们村村民都要求聊城中级法院判处刘继法死刑,立即执行!2019年10月份聊城中级法院宣判,刘继法死刑!苏杭死刑!李鹏无期徒刑!我感觉李鹏判的罪名比较轻。

    2020年9月3号山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刘继法、苏杭、李鹏上诉一案!刘继法交到法院100万!李鹏50万!说要赔偿我们,刘继法的律师说:我们不管被害人家属接受不接受这个赔偿,我们已经交到法院!

    我父亲被杀害这件事,是一个有预谋目标很明确的雇凶杀人,我们恳请山东省高级法院,判处刘继法死刑,立即执行!所有参与者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院能公平公正宣判!希望能让我父亲在九泉之下能闭上眼睛,还我们一个公道!

    案情回顾: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村民

    2016年9月1日下午14时许,许月田被一辆尾随多时的无牌白色丰田轿车加速撞倒。他所骑的浅绿色电动自行车紧挨着路中间的护栏翻倒在地,肇事车辆逃离现场。54岁的许月田当场死亡。

    家属在事发现场看到翻倒的电动车前留了一摊血迹,车后落下了许月田常穿的一双棕色皮鞋。

    许月田是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坑村村民,经营着一家童装店,平时做建筑工。驾车撞人者苏杭在事发27天后在聊城市一家饭店员工宿舍被捕。

    苏杭最初向警方供述的作案动机是,2013年3月他在郑坑村开挖掘机,曾被许月田“从挖掘机上拉下来打了两巴掌”,因此伺机报复。许月田女儿许娜说,父亲从未去过工地,也不可能动手打人。

    2018年1月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杭死刑。苏杭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供述,开车撞死许月田是受时任郑坑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法和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职工李鹏指使和安排。2018年7月,刘继法等人被刑拘。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8日出具的判决书显示,因许月田持续上访反映刘继法贪污公款、套取国家资金,2016年8月,刘继法指使他人伺机报复,最终导致许月田死亡。刘继法、苏杭一审获死刑,李鹏被判无期徒刑。

    死者家属:希望维持原判

    因家中8亩老宅基地在棚户区改造中被占用而未得到任何补偿,2014年,许月田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依法发放补偿款,并质疑村内拆迁补偿工作不公开、不透明。

    许月田当时便因举报遭到刘继法报复。判决书显示,2014年10月16日,刘继法指使多人前往许月田的童装店。行凶者戴着帽子、口罩,持砍刀、镐等凶器进店殴打,造成许月田轻微伤。此后,刘继法付款10万元给打人者,其中3.5万元用以赔偿许月田。

    许娜说,当时父亲被打后两三个月都不能下地。2013年,许娜还曾听到刘继法给父亲打来恐吓电话,“你如果再老是要你的老宅基地,然后我就60万买你一条命”。

    许月田向有关部门信访多年,直至出事当天上午,还在村内会议上当面向刘继法提出质疑。许娜回忆,“刘继法答不上来,满头大汗,恶狠狠地看着他(许月田)”。

    刘继法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今年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许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刘继法及其辩护律师曾在庭审上要求赔偿100万元,希望轻判,许娜称,“除了严惩凶手之外,我们一分钱也不要,就要求维持原判。”

  • 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开庭再审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0日消息】2020年7月9日上午9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辩护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首先不能证明麻袋系抛尸工具,由本案证人张朋飞等四人在发现尸体的水库旁打捞的麻袋和在张玉环家中提取的麻袋,打补丁的方式不尽相同;且张玉环衣服上的麻袋纤维也不具有排他性;此外,也不能证明麻绳系作案工具,仅有张玉环的第二份有罪供述对此提及,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综上,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据悉,张玉环被羁押的时间总计为9700多天,超过26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张玉环一直不认罪。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称,张玉环在狱中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数以千计。高墙之外,张家人也在持续为其申诉。此后数年,该案经历一次重审和一次裁定,最终维持原判。

    张玉环代理人律师王飞和尚满庆表示,他们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总结出该案存有六大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等。

    王飞指出,依照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经过多年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2019年3月27日,张玉环代理律师尚满庆收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的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福建马尾金门新村精神病人杀人案”背景调查

    2017年12月18日18时10时许,马尾区罗星街道金门新村精神病人陈X敏(男,43岁,莆田人)砍人,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伤,死者三人:吴XX(男,74岁,漳州人)吴XX(女,68岁,漳州人)系夫妻关系,袁X(男,47岁,江西人),伤者一人已送马江医院治疗。袁X是无辜的路人在案发时也在现场附近,为还原杀人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受北京中国精协李秘书长和深圳衡平机构黄律师的委托,笔者作为福建省精协家工委委员长义不容辞接受了这个任务,第二次深入现场实地采访当地邻居,了解新闻媒体没有采访的事件发生的原因。

    今天,笔者一大早嘀嘀打车直接到马尾金门新村,这是一座偏僻的单位新村,门口设有门卫可没有保安员,听说要到夜晚才值班。采访几位邻居了解他们是否知道前几天发生的杀人案,他们都说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精神病人发作杀人,具体什么原因不了解。

    绕过新村到后门,看到一位整理垃圾的老太太,她说是杀人者的邻居,非常健谈,让笔者更多的、更具体的细节。原来精神病人陈X敏父母双亡已多年,他把自己一楼新村租给别人,每月租金800元,加低保补贴400元,每月靠这1200元过生活,被杀的两夫妻是他对门的邻居,平常都有来往,逢年过节两夫妻都会拿些食物给陈X敏,二家关系还不错,前段时间吴XX因家里装修还把家用物品寄存在陈X敏家里,因吴XX跟老婆关系也不融洽,跟陈X敏一样两人都住在杂物间,二人也时常互有来往。陈X敏往年也出去打工过,因病现住新村楼下杂物间,他姐平时有过来照顾他弟,有带他去第四医院取药,可陈X敏时常打他姐,只因他姐劝他不要吸烟喝酒,并说他姐想谋他的房子。听依姆讲陈X敏平常打扮还很清楚,就是想娶老婆,以前有在新村墙壁上乱写:“我爱XXX,我想娶老婆”等字样,在没发生案件前大家都知道他这种情况,也不在意。可自从案件发生后,新村里另两个精神病人马上由政府出面,立送精神病院治疗了。

    笔者从马尾区残联余理事长处得知:陈X敏系精神残疾三级,危险等级0级,平常都有精防医生跟踪服药,平常表现良好,没发生什么症状。关于案件笔者不想多加评论,只想尽量还原案件背后发生的细节提供给大家,让大家对这案件有更深入的了解。

    只是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对精神残疾进行评级,但各地在发放监护人奖励补贴时对精神病人危险评估是不准确、不科学的。笔者认为各地应该向北京学习,将严重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全部纳入监护人奖励补贴范围,不宜再做评估了。

    相关新闻链接:
    http://www.ihome99.com/mip/forum-530-thread-98641513656465429-1-1.html



  • 两精神病人涉杀人案被采取强制医疗

    近日,朝阳法院、通州法院分别对辖区内发生的两起杀人案的被告人做出强制医疗刑事决定书。两人分别砍伤、杀害了自己的室友和保姆,后因患精神疾病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因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最终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据介绍,这两起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均不公开开庭审理。

    大学生砍伤室友

    朝阳法院审理的该起案件中,被告人是休学的学生徐某(化名),2017年4月13日3时许,在朝阳区北京中医药大学男生公寓宿舍中,持菜刀砍伤22岁的同学小张的头部、颈部,造成小张头面部多发皮裂伤,并致颅骨骨折,面部7处创口,累计长9.5厘米,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小张身体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朝阳检察院认为徐某故意杀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并向法院提供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提请法院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对徐某强制医疗。

    庭审中,其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申请机关的强制医疗申请。

    法院认为,徐某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但其疾病尚在治疗期,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综上决定对徐某强制医疗。

    男子杀死保姆

    另一名被申请强制医疗的是38岁的罗某。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6日10时许,罗某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小区的家中,无故持菜刀多次砍保姆小陈的颈部等部位,致小陈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罗某患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及控制能力丧失,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赔偿问题已经和解解决。

    法院认为,罗某持刀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已达到犯罪程度,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精神疾病尚在治疗期,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且其监护人、亲属无法承担有效治疗、监管被申请人罗某的责任,故罗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综上,法院做出对罗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目前两决定已生效。

    (来源:新京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17/10/29/462094.html 2017-10-29)

  • 遇上武汉精神病杀人案怎么办?美国教育机构这样做

    2月18日,武汉面馆发生一起持刀杀人事件。22岁无业青年胡河东(化名)因与面馆老板姚庆(化名)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将其手刃。先前有消息称,口角起因是面馆老板姚某涨价引发胡某不满,后据《澎湃新闻》报道,真实原因可能是胡某试图在面馆找一份活干而不得所致。

    从胡某母亲口中得知,胡某近年来精神时有反常表现,会无端发火,曾在家中因琐事打伤父亲。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胡某患有精神疾病,曾于2016年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接受过相关治疗。经县市两级残联认定,胡某属于二级精神残疾,持有由官方签发的《残疾人证》。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胡某的冲动之举或许会被认定为与其所患的精神疾病有关。

    有关精神病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若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上而言,胡某会被认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然而,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责任认定并不以年龄为依据。

    法律上而言,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有关胡某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依赖于司法鉴定部门携相关卫生机构作出的权威报告,在这里过多讨论并无多大意义。但问题是,若胡某确实被认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从法理上来看,胡某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换句话说,胡某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延续其过去的生活。

    胡某这起事件应被算作极端个案,因为并非所有精神病患者都会在发生口角时做出如此极端行为。但我们也不能假装以为精神病患者不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毕竟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是一项事实。

    有人担心,如果法律无法对这种潜在威胁采取控制,那么它就会升级成一种社会危害。

    作为社会问题的精神病

    据《华商报》2015年的一篇报道,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而住院接受治疗的却不超过12万。次年《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又指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达430万人。

    像胡某这样的群体在中国绝非少数,从数据上来看,重症精神病患者占全国总人口比例已超过百分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分布密度平均,我们每天走在马路上,都会不经意地遇上若干个胡某。与我们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们,也总会有若干个胡某,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而已。

    从《澎湃》的报道中得知,胡某因其母说了一句自己“找不到工作”而离家出走。虽然我们不能把这起事件归因于这样一句话,但这句话可以让我们认识到精神病患者所遭遇的现实境况,即处在一种“被抛弃的”状态中。

    由于缺乏来自公共部门的支持,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往往无力负担将其送进特殊医院的治疗费用。为了防止意外,精神病患者往往会被锁在家中。这既有可能是出于家人的担忧,也有可能是出于家人的保护。由于精神上的不稳定,在缺乏专业指导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通常无法掌握有效的生存技能以养活自己。

    在行为表现上,因异于大多数,他们也无法被主流社会所接纳。但是,长期的外部隔离,非但无法缓解甚至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加重患者的病症——从心理学上来看,这会造成他们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当他们进入公共场所,稍微遇点刺激时,立马就会做出各种强烈甚至难以预料的反应,有时候还会伴以攻击的形式。

    精神疾病种类繁多,相差迥异。造成精神疾病的原因也不确定,既有可能缘于基因遗传,也有可能受后天刺激所致。尽管相关假说众多,但因缺乏理想的对照实验环境,研究者们往往难以达成共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如何面对这样的群体?

    问题是需要被解决的,我们怎么看待问题决定了我们应采取何种解决手段。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和其它所有疾病一样,精神病是不可能被永久性消灭的,任何社会都有各种各样的精神病,只不过表现形式不一样。有些表现为自杀,有些表现为恐惧,有些则表现成自恋。但是,他们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共同特征,比如,患者往往拥有强烈的孤独感,缺乏但渴望来自主流社会的认同,易陷入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想法会过于极端等等。

    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巨大的群体,而非零星的个体,他们有着独立的人格。按照福柯的逻辑,他们是作为社会的一种副现象而必然存在的,之所以被称为精神病患者,只是因为作为多数的群体根据自身标准定义了这些少数者。

    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他们本身是问题,不如说他们所处的状态才是问题。如前所述,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其所处的被抛弃状态。既然如此,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机构建立来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才是正确之道。

    其次,我们必须相信,帮助精神病患者融入主流社会是可能的。关于此,我们可以参考Creativity Explored的做法——尽管和我们所谈及的对象不同,不过可以共享某些理念。

    Creativity Explored是一家位于美国加州的艺术教育机构,他们专门为先天性智力障碍者提供免费的艺术教育,旨在于将他们培养成有独特表达能力的艺术家。该机构通过组织广泛的社会渠道——包括各种公共和商业渠道——销售那些特殊艺术家的作品,获得的资金用于供养他们以及维持机构的运营。通过一系列的巧妙做法,他们创造了一种可持续的生态,并且将那些在大众眼里“无用的人”变成了有创造力的群体。

    近年来,这样的机构在西方社会越来越普遍,有些学者把他们称作社会企业,即旨在于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开发各种尖端技术,以商业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实体。因为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所以即便他们做的是"公益",但也可持续发展。

    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听到胡某杀人事件之时,我们与其忙着各种批判、各种指责、各种道德站位,不如设身处地想一想,胡某到底遭遇了什么。请注意,提出这样的问题绝非为胡某开脱,而是请大家尝试着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我以为,社会企业之路可以用作借鉴。在无法彻底解决精神病问题的当下,唯有想尽办法帮助那些受精神病困扰的人们重新融入社会,而非将他们作为异己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才是正道。我也愿意相信,如果胡某接受一定的专业辅助,能顺利得到工作,从而换取更多的社会认同,这场杀人事件或许也可以避免。

    (来源:凤凰号 http://wemedia.ifeng.com/8670823/wemedia.shtml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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