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李哲 |
性别: 男 |
年龄:中年 |
籍贯:天津市 |
|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天津市民 |
|||
|
案件发生地 |
天津市 |
|||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天津市公安局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9年3月18日 |
|||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9年6月初 |
|||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医院 |
|||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精神病鉴定 |
|||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多次遭到殴打,其头部等多处被打伤。长期被捆绑,吃药打针打得他经常迷迷糊糊。 |
|||
|
有否联络方式 |
|
|||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李哲接到过几次法轮功打来的电话,并未修练法轮功,但当局一再说他和法轮功的关系。 李哲于2009年3月18日被人强行送到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当时被关进了该院的四科七病房。他被送进病房后,由于不愿吃药与护士(实为警察)发生了冲突,多次遭到殴打,其头部等多处被打伤。李哲还说,在安康医院内,他长期被人捆绑,吃药打针打得他经常迷迷糊糊。李哲这次一直被关押到2009年6月初才获释。 |
||||
|
案件来源: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401.html |
||||
收集时间: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