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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访民李树南“寻衅滋事”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8日消息】湖北监利县维权访民李树南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在2022年元月21日李树南刑满释放回到了老家,李树南由湖北沙洋监狱的干部互送回家的。回家后的李树南还要慢慢适应现有的新环境,毕竟有两年多的时间没有自由,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变化,得知李树南回家了,湖北潜江维权伍立娟及时与李树南取得了联系,看到李树南精神状态很好,他说:要感谢关心他的朋友与媒体,他说:如果没有外面的朋友关心他可能难以坚持下去,他请伍立娟转告所有关心他的朋友与媒体,他会继续坚持自己的维权之路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湖北监利维权访民李树南夫妇在2019年9月5号朋友圈留下最后一条信息,发完此信息第二天9月6号被失联,失联大半年后经朋友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树南已经被监利县公安局抓捕。

    李树南夫妇被抓捕后,经朋友多方打听得知她女儿的电话后取得了联系,联系到家人后得知李树南夫妇案件已被检察院送法院起诉阶段,随后朋友帮助为李树南并聘请了湖北武汉律师尚满庆为代理,在2020年6月15日律师尚满庆会见了李树南,同时还到检察院阅卷。

    由于疫情原因,李树南夫妇的案件由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7月3号上午9点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李树南女儿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庭。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至3年刑期。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因举报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李树南判决书上所有“罪证”都是以前处罚过的一些非法处罚,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滥用职权构陷李树南夫妇,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

    法院以: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滥用职权,配合政府构陷打压维权访民。

    李树南判决书中法院意见决定写着:

    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位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位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身裁定。

    法院判决属于枉法判决,维权是法律赐予的权利,法院配合政府制造冤假错案,造成全国各地维权访民入狱,李树南夫妇双双入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与经济损失,给李树南夫妇造成无法想象的永久的伤痛,这种痛是无人能理解与体会的,希望湖北监利当局妥善解决李树南当下的所有问题,让李树南能安全的,无忧无虑的过好春节,李树南老婆陈呈香刑期要到2022年4月份才能刑满出狱。希望夫妇二人早点团聚,祝李树南夫妇新年快乐!

  • 湖北李树南夫妇提起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8日消息】湖北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8月31日对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李树南夫妇案件的辩护词全文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李树南女儿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本人担任被告人李树南、陈呈香涉嫌寻衅滋事上诉案李树南的辩护人。经过会见李树南本人,以及审慎地分析案卷材料,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李树南无罪,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全部都不能够成立。为此,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宣告李树南夫妻无罪,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辩护人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予以重视。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

    本案的起诉书是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指控李树南、陈呈香构成寻衅滋事罪,该款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2011年5月7日中心河清淤李树南、陈呈香阻挠施工事件;第二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陈呈香在信访听证会上寻衅滋事;第三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自焚;第4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2月10日陈呈香缠访柘木乡乡长。可见,这4起犯罪都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本案立案的时间是2019年8月19日。因此,本案立案时候均已经超越了五年的追诉时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本案应当终止审理。

    二、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体到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该起犯罪的犯罪地是北京中南海周边。可见犯罪地是北京,案件与监利县没有任何关联性,故监利县公、检、法无权管辖本案,而且,公诉机关没有提交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本案存在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审判(管辖)更为适宜”的法定情形。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一审法院在毫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审理本案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其审判行为应属无效,二审应当以此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监督一审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2011年5月7日,在没有取得李树南岳母冯田英同意,也没有支付补偿的情况下,柘木乡政府的施工机械就开到了冯田英的田边,开始施工,挖坏了田边的白杨树和田里的油菜籽。为此,李树南、陈呈香要求暂停施工,先解决土地补偿和赔偿白杨树问题,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要求,根本不属于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因此,也就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该事件也就根本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夫妇二人在听证会上砸坏自己的录音机和工作牌导致会议中止事件虽扰乱社会秩序。但是,该事件当时已经被监利县公安局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至少证明以下三点:其一,李树南的行为至多属于轻微的行政违法,不能构成犯罪。否则,当时的监利县公安局岂不是徇私枉法、纵容犯罪?其二,即使构成违法,李树南也已经被行政处罚;其三,即使李树南的行为有些过激,也不能在7年之后,再次被追究。并且,再次上升为刑事案件,追究他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法谚有云:“不能让一个人两次踏入同一条危险的河流”。可见,一审判决将已经进行过行政处罚的同一行为认定为犯罪,明显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极端错误的。

    五、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是公民上访权的宪法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辩护人查遍《信访条例》,也未发现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定罪判刑。《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是对政府部门的义务,而不是针对访民的要求。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严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任何国家机关无权认定公民是否非正常上访。

    六、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

    1、训诫书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首先,训诫书没有说明李树南在上访的时候是否有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是否有扰乱中南海周边的公共秩序,同时也没有说明李树南上访时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其次,关于训诫书的实际作用,仅仅是对没有违法但有一定违法可能性的信访人的一种告知和提示,不是对公民具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其作出不意味着被训诫人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08〕5号)这份信访文件第二条也可以看出训诫书只是针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如果说连治安管理处罚都不构成,又怎么能构成犯罪呢?因此,训诫书只能证明上访人有上访行为,而不能证实其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就是说,训诫书证明上访人还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所以,训诫书是上访人行为合法的证据。用训诫书作为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证据,是用证明行为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行为违法甚至是犯罪,这显然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最后,训诫书的作用仅仅是告知、提示,即告知上访人应当到相应的信访部门去反映问题,要依法维权,不要做违法事情。其与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的“此处禁止吸烟”的告示牌并无本质区别,而不是惩戒。《训诫书》的内容仅是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李树南到底实施了哪些行为、造成了什么影响的说明和事实记载。只能说明李树南去中南海周边上访过,根本无法证明李树南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也无法证明造成了何种不良影响。如何能够以此认定李树南构成犯罪?

    2、到案经过、多名接访人员的证言,均不能够证明李树南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李树南实施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情节,只能证明李树南夫妇曾经到过中南海周边上访。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仅仅多次上访就构成犯罪。多次上访也好,一次上访也罢,决不可能因为次数多就使上访本身的行为性质发生了改变,从而构成了犯罪。仅仅是上访,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没有过激行为,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综上所述,从程序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从实体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而非无事生非,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故而,

    最后,辩护人必须再次强调:李树南夫妇确实不构成犯罪!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坚守正义,依法判决无罪。

    辩护人:方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

    本网公民记者得到李树南女儿消息说,李树南已经由看守所下监狱了,陈呈香已经被安排下监狱了,在武汉女子监狱,具体地址还不清楚,李树南在荆州某监狱,因为刚下监狱还没有给女儿打电话具体地址都不知道。最后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入狱后的情况。

  • 湖北李树南夫妇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9日消息】湖北监利维权访民李树南夫妇在2019年9月5号朋友圈留下最后一条信息,发完此信息第二天9月6号被失联,失联大半年后经朋友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树南夫妇俩已被湖北监利县公安局抓捕关押了已经大半年了。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李树南夫妇被抓捕后,经朋友多方打听得知她女儿的电话后取得了联系,联系到家人后得知李树南夫妇案件已被检察院送法院起诉阶段,随后朋友帮助为李树南并聘请了湖北武汉律师尚满庆为代理,在2020年6月15日律师尚满庆会见了李树南,同时还到检察院阅卷。由于疫情原因,李树南夫妇的案件由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7月3号上午9点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李树南女儿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庭。

    李树南夫妇的案件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至3年刑期。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因举报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李树南夫妇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0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身裁定。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的后续情况。

    以上是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树南夫妇俩上诉的“法律依据”公检法、法院不以李树南为什么上访?又为什么长期在北京上访?还有为什么在上访过程中被监利当局多次截访遭到殴打造成后遗症伤痛。因为举报县乡勾结联合贪污被迫害入狱!湖北省当局就在前几天,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召开专题信访会议,要着重解决积压信访老案件,但是下面各级政府领导都虚假汇报解决问题的数据。

    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彻查各地信访案件的问题,湖北长期上访在北京的访民十年以上积压案件太多,湖北潜江维权访民伍立娟维权已经十八年了确得不到解决,连基本的退休都办理不了,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坐在高位解决不了民生问题、你可以辞职让有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官员上任,2020年即将结束,访民积压案件解决了多少,年底访民案件清零,怎么清零的?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把解决访民案件公布出来让人民群众监督。

  • 湖北监利访民李树南案件通报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监利县访民李树南夫妇因维权遭到湖北监利当局的构陷被判刑两年五个月,同时判刑的还有李树南老婆陈呈香被判刑两年10个月、夫妻双方不服判决都已经上诉。

    2020年9月份,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因为上访被监利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五个月,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妻子陈呈香,罪名相同,刑期两年10个月比他还多五个月、律师在监利县做了核酸检测以后会见了李树南。

    2020年10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监利县看守所,见到了李树南。李树南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他说他的心脏有点问题,每天都在吃药,否则就会心慌、疼痛。他说监利县以上访为由,把他们夫妻二人都抓起来就是对他们夫妻的打击报复。2011年,因为他岳母的耕地被占,他们上访过,后来信访终结后,他们就没有上访了。2013年他举报过监利县县委书记等人贪污腐败,当时的县委书记被免职了。2014年到2019年,他在北京治病、打工。2019年9月6日,当时他们夫妻在监利老家,警察找到他们说马上快国庆70周年了,让他们去公安局写个保证书,保证不去上访了,他们到了公安局后,也没有要求写保证书,直接把他们送到看守所了。但是,他表示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无怨无悔。

    2011年至2017年,李树南在北京生活期间,围观过胡石根长老案件、翟岩民案件,声援过709律师和访民徐纯合,在北京无数次围观支援访民开庭、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等、几次去江苏围观范木根开庭等等。

    李树南委托律师感谢外面关心他的所有朋友与媒体,他很好、他在看守所各方面都很好、看守所饭能吃饱、谢谢大家对他们夫妇的关心与支持,他对自己所作所为不后悔。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妻的情况,也同时关注李树南夫妇案件的二审开庭时间,届时本网将报道二审的情况。李树南夫妇属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属于法律赐予的合法权利,李树南夫妇应当属于无罪请立即释放回家。

  • 湖北李树南、陈呈香同被判两年多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9日信息】李树南陈呈香夫妻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爱人陈呈香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宣判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如不服判刑可在当天宣判后十日内通过法院或直接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李树南夫妻都不服本案判刑已经一起上诉。

    李树南夫妻是在2019年9月6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陈呈香因寻衅滋事于2012月7月18日被监利县公安局拘留15日,因扰乱公共秩序于

    2012年11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0日。

    2012年11月26日被监利县行政拘留10日,

    2013年12月1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1月11日被监视居住住。

    2014年2月28日被监利县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6月11日被监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陈呈香所有罪名都是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

    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9月6日被监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

    2019年5月11日李树南带妻子陈呈香去北京治疗看病,在湖南省岳阳火车站,遭到白螺镇两名城管,五里庙村书记及白螺派出所一名不穿制服的民警拦阻。李树南夫妻陈呈香长期多病,因为上访居无定所加之经济困难,多年病体一直无好转,需要及时治疗看病,当地这样野蛮无法律依据,非法拦截严重违背中央信访条咧,上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拦截。

    李树南陈呈香夫妇是湖北荆州监利农民,在2003年为了照顾年迈的岳父母来到监利县石木乡中心村居住,同时承包了彭阮村一百多亩浴池搞种养结合,2011年5月祏木乡在没有招呼,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毁坏田间农物,树木等,乡政府干部为了私分工程青苗补偿款,乡干部朱岳平,文化站长周斯文二人将李树南打伤致残,事发后乡党委书记汤习华,副书记何新春为首龙虚做假,串通中心村主任陈青安及其他老百姓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后来陈青安承认受人指使威胁做假证,在李树南住院期间承包的浴池被人破坏,浴池中的甲鱼,龙虾,桂花鱼,黄骨鱼,还有种植的湘莲岺白因无人管理全部报废,2011年12月进京上访,乡长何新春非法终止承包合同,造成各种损失60万元,乡政府非法伪造李树南的签字领取了7·5万元赔偿款为由终结了李树南的信访案件,在李树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继续北京维权,当地政府派人多次在北京追杀,李树南在北京流离失所无处居住到处乞讨拾垃圾维持活命。

    在李树南夫妇失联后经朋友多方寻找下,李树南夫妇双双被当局非法抓捕已经大半年了,李树南的微信朋友圈停留在2019年9月5号,多方打听到他女儿电话才知道已经被逮铺现已经关押在监利看守所,程序已经到法院了,随后家人聘请了律师。

    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视频开庭,关于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件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0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李树南夫妻俩被侵权后长期在北京维权得不到合法的解决问题,反而被当局构陷口袋罪入狱,夫妻俩都被判刑两年多,李树南判刑两年五个月,陈呈香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妻共同提出上诉,请求荆州人民法院不再制造冤假错案,以法律为准绳以宪法赐予人民的权利为基本改判李树南,陈呈香无罪,立即释放。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后续情况。

  • 湖北李树南陈呈香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8月9日消息】李树南、陈呈香夫妇寻衅滋事案于2020年8月6日在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旁听两人(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二哥李祖国)。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供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训诫书,以及荆州市、监利县分别对李树南上访案件的终结书,而事实上这个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训诫书纯属伪造。

    关于夫妻二人多次进京上访,当地政府多次截访所造成的费用,公诉人控诉被告人有胁迫、敲诈勒索之意,而事实却是柘木乡政府从案发至案件转移至白螺镇期间,不曾做过任何调解,更没有被告人李树南的亲笔签名借条收条,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是政府办公人员自己手写并盖章的费用单。

    白螺镇同样如此,最后一次进京上访于2019年6月,起因是被告人陈呈香发病,由政府带人前往武汉协和医院治疗,在检查后医生提出需要手术住院,而后遭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拒绝,被告人陈呈香被带回老家,病痛难忍,无奈之下只能去北京。

    被告人陈呈香于2012年12月18日(农历)被截访者带回老家,在到达老家过程中,被政府人员以投毒药,在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数日(整个春节期间都在医院),春节过后,由政府人员带到武汉治疗,因为费用的原因,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留下了后遗症,导致被告陈呈香丧失劳动力,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而这件事情,整个案件不曾提到,事实是有医院的证明,案发时有旁人证明。

    关于事情的原由,2011年5月7日政府官员殴打被告李树南,致使其住院两月有余,期间被告人养殖的甲鱼、虾等被人故意放走,损失不计其数,2012年12月18日(农历)政府人员非法投毒,致使被告陈呈香丧失劳动力,2015年8月政府派人在黑夜殴打被告李树南,这些都有医院的证明,以及当时的出警报告,已属事实。

    2019年6月被告夫妇和白螺镇政府达成口头协议,由政府每月支付4000元赔偿金,一条街道由被告人李树南打扫,且8月份领到了第一笔4000元,而在9月6日被告夫妇无故被抓,当时并没有出示拘留书,被抓11月有余,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有一直提到因为举报贪官被打击报复,上届县领导班子确有换人。

    此次开庭过程中,审判长及公诉人均有私自拿走旁听者李艳华的手机。本次开庭,并没有宣判。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陈呈香夫妇“寻滋案”的后续情况。湖北监利公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维权无罪应当立即释放回家,希望当局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基础,还他们自由。

  • 湖北李树南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5日消息】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据悉,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却并未提及干部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被柘木乡政府人员多次伤害其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

    在此次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其证人证词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80岁的老人),没有任何可信度,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劝诫书,纯属伪造。

    检查官提到2019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

    关于李树南与政府的借款,检查官提出,2011-2019年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政府零星的给予根本不够支撑夫妻二人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夫妻二人已和政府达成口头协议政府每月补助4000元(由被告李树南在街道打扫卫生),且在8月期间领到过一次4000元,在6-9月期间,夫妻二人并未离开过湖北老家,但却在2019年9月6日被抓。

    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件是行政案件并未构成刑事案件,休庭中。2020年6月19日律师尚满庆曾会见过被告人李树南。在案件审理期间,旁听人被告女儿李艳华的手机被没收。

    据了解,李树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村民。2003年为了照顾孤寡年迈的岳母,夫妇双双到监利县拓木乡中心村居住,并承包了拓木乡彭阮村100多亩鱼塘搞种养结合。2010年南方几省严重内涝,监利县数万亩农田颗粒无收,李树南夫妻代岳母冯田英打理的两亩口粮田被抢险挡水挖坏,不仅绝收,而且被毁得不能耕种了。水灾消退后,李树南多次找乡村干部反映,要求给一点救灾款平整土地,始终无人理睬。

    李树南认为,这是以县委书记为首勾结乡村干部做假帐截留救灾资金,倒卖救灾物资,贪污工程青苗补偿款,坑害百姓所致,遂开始逐级上访。不仅如此,监利县柘木乡官员为了隐瞒采用重复申报水利工程项目诈骗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揭穿,2011年5月对李树南采取报复震慑性殴打,致使其终生残疾。

    因为上访维权,2012年3月,李树南夫妇承包的鱼塘在地方干部的纵容下遭人为破坏,承包合同被单方废止,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树南妻子陈呈香选择了点火自焚。

    2012年7月18日,在召开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李树南质疑对他信访事项造假并同步录音被制止,劫后余生的陈呈香难抑心中愤怒指责做伪证的人,结果夫妇各自被拘留15天。

    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北京上访被朝阳警方拘留;同年12月15日,陈呈香因在京上访,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3天后在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被宣布劳动教养,后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2013年元月11日释放。关押期间,陈呈香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搐,不能入睡。她经过多次向管教反映,里面的医生才给她服用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但症状并未缓解,自此多病多灾。

    2013年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的情况下,终结了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信访事项。李树南夫妇不甘心被如此欺凌,多次进京上访,其诉求至今无果,却因上访被多次拦截回乡遭限制自由,进京看病都不被允许。

    2015年8月20日,李树南因在京信访反映冤情时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铺,后被移交给监利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又被关进某宾馆式黑监狱,遭到群殴,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9年9月6日,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突然被监利县警方在家中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2020年1月,该案被转正式批捕,案件已被检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院。

    2020年7月3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

  • 湖北李树南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5日消息】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据悉,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却并未提及干部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被柘木乡政府人员多次伤害其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

     

    在此次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其证人证词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80岁的老人),没有任何可信度,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劝诫书,纯属伪造。

     

    检查官提到2019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

     

    关于李树南与政府的借款,检查官提出,2011-2019年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政府零星的给予根本不够支撑夫妻二人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夫妻二人已和政府达成口头协议政府每月补助4000元(由被告李树南在街道打扫卫生),且在8月期间领到过一次4000元,在6-9月期间,夫妻二人并未离开过湖北老家,但却在2019年9月6日被抓。

     

    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件是行政案件并未构成刑事案件,休庭中。2020年6月19日律师尚满庆曾会见过被告人李树南。在案件审理期间,旁听人被告女儿李艳华的手机被没收。

     

    据了解,李树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村民。2003年为了照顾孤寡年迈的岳母,夫妇双双到监利县拓木乡中心村居住,并承包了拓木乡彭阮村100多亩鱼塘搞种养结合。2010年南方几省严重内涝,监利县数万亩农田颗粒无收,李树南夫妻代岳母冯田英打理的两亩口粮田被抢险挡水挖坏,不仅绝收,而且被毁得不能耕种了。水灾消退后,李树南多次找乡村干部反映,要求给一点救灾款平整土地,始终无人理睬。

     

    李树南认为,这是以县委书记为首勾结乡村干部做假帐截留救灾资金,倒卖救灾物资,贪污工程青苗补偿款,坑害百姓所致,遂开始逐级上访。不仅如此,监利县柘木乡官员为了隐瞒采用重复申报水利工程项目诈骗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揭穿,2011年5月对李树南采取报复震慑性殴打,致使其终生残疾。

     

    因为上访维权,2012年3月,李树南夫妇承包的鱼塘在地方干部的纵容下遭人为破坏,承包合同被单方废止,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树南妻子陈呈香选择了点火自焚。

     

    2012年7月18日,在召开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李树南质疑对他信访事项造假并同步录音被制止,劫后余生的陈呈香难抑心中愤怒指责做伪证的人,结果夫妇各自被拘留15天。

     

    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北京上访被朝阳警方拘留;同年12月15日,陈呈香因在京上访,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3天后在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被宣布劳动教养,后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2013年元月11日释放。关押期间,陈呈香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搐,不能入睡。她经过多次向管教反映,里面的医生才给她服用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但症状并未缓解,自此多病多灾。

     

    2013年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的情况下,终结了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信访事项。李树南夫妇不甘心被如此欺凌,多次进京上访,其诉求至今无果,却因上访被多次拦截回乡遭限制自由,进京看病都不被允许。

     

    2015年8月20日,李树南因在京信访反映冤情时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铺,后被移交给监利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又被关进某宾馆式黑监狱,遭到群殴,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9年9月6日,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突然被监利县警方在家中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2020年1月,该案被转正式批捕,案件已被检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院

     

    2020年7月3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

     
  • 湖北李树南陈呈香夫妇被刑事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0日消息】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农民陈呈香南夫妇被当局抓捕已经大半年,李树南的微信朋友圈停留在2019年9月5号。经多方打听到他女儿电话,才知道关押在监利看守所,程序已经到法院,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李树南陈呈香夫妇是农民,在2003年为了照顾年迈的岳父母来到监利县石木乡中心村居住,同时承包了彭阮村一百多亩浴池搞种养结合,2011年5月祏木乡在没有招呼,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毁坏田间农物,树木等,乡政府干部为了私分工程青苗补偿款,乡干部朱岳平,文化站长周斯文二人将李树南打伤致残,事发后乡党委书记汤习华,副书记何新春为首龙虚做假,串通中心村主任陈青安及其他老百姓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后来陈青安承认受人指使威胁做假证,在李树南住院期间承包的浴池被人破坏,浴池中的甲鱼,龙虾,桂花鱼,黄骨鱼,还有种植的湘莲岺白因无人管理全部报废,2011年12月进京上访,乡长何新春非法终止承包合同,造成各种损失60万元,乡政府非法伪造李树南的签字领取了7·5万元赔偿款为由终结了李树南的信访案件,在李树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继续北京维权,当地政府派人多次在北京追杀,李树南在北京流离失所无处居住到处乞讨拾垃圾维持活命。

    2011年5月监利县柘木乡政府官员利用国家建设新农村的机会,重复申报工程项目,骗取国家数百万的资金,还贪污国家工程补偿款。在不打招呼、不作补偿的情况下,毁坏她母亲的人头田及长着的油菜籽,树木,当维权要求适当补偿时,其丈夫李树南遭乡干部殴打致终身残废,上访期间,地方官员公开指使百姓破坏她家里承包的甲鱼池,损失60多万元,使她家倾家荡产,2012年3月荆州市委、监利县委还买通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搞假结案,在逼得走投无路时,她只好选择了自焚抗议不公。

    事情发生后,地方政府开始打击报复她。2012年12月13日,陈呈香与一位河南籍的女人结伴去北大医院治病,(腰部遭黑保安伤害)途经府右街时,被警察阻拦,以她是上访人员为由强行带到府右街派出所,胁迫她签训诫书,遭到拒绝,她反复申辩自己今天不上访,并且身上没带任何材料,无论怎样申辩都无济于事,最终还是被送到马家楼拘禁。在湖北省驻京办人员的策划下,由地方公安机关强行押回湖北省监利县。12月15日公安以她“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于监利县看守所。(有刑拘证)三天之后,柘木派出所付所长付红亮拿着盖有监利县公安局公章的临询劳教告知书胁迫她签字,在看守所里呆了十多天她就感觉自己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畜。她多次向管教干部反映,都无济于事,没人管,直到中央政府改革劳教制度,这起由地方官员勾结公安人员精心设计、制造残害访民陈呈香的事情才得到终结。

    2013年元月11日她才获得自由,她在监利县人民医院简单治疗后,摆脱地方公安的控制逃到北京。元月17日晚6点零壹分。他们夫妻用手机电话责问驻京办接访人员韩涛及柘木派出所所长朱正勇,为什么要陷害陈呈香,他们都互相推卸,不肯讲出谁是幕后操纵者。2013年元月28日,她去找府右街派出所讨说法(所谓的训诫书)时,又被强行拘禁马家楼一天一夜,29日,驻京办蔡锋利、韩涛二人强行要她回家过年,在回家途中,陈呈香终因在看守所受迫害过度,倒在了柘木乡政府安排的接返车里,经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朱河)医生抢救诊治、诊断:1、高血压三级高危。2、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速。3、腰间盘突出。4、验血血清降至1.24um01/L。当时有医学专家称,疑是别有用心的人在看守所里用某种药物造成她血液组织破坏,致大脑神经及心脏损伤。(在北京朝阳拘留经医生检测根本无病)一位身强力壮的农妇就这样倒下了,经朱河医院救治一个月无明显好转,被迫送到湖北武汉市协和医院急诊室抢救治疗,经医生诊断:“1、后循环缺血;2、神经官能症;3、脑梗。”医生告知她随时有生命危险(病历附后)。中央两会结束时,柘木乡政府官员开始拒绝交付治病的费用,在万般无奈之下,靠亲朋借点钱,在北京找中医专家治疗半个月过去了,病情未见好转,右手中指、无名指开始弯屈变形,头部时痛、时晕,生不如死。

    李树南电话:1597274299

  • 河北李树霞举报遭威胁恐吓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0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村民李树霞、郭翠英依法控告村镇政府官员滥用职权、非法拆迁、强占土地,违法建设道路,借此工程贪污巨额补偿款,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破坏耕地。而当地公检法部门却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涉嫌充当腐败涉黑涉恶官员的保护伞。李树霞、郭翠英依法举报却遭到黑恶势力的威胁恐吓,扬言要将其活埋。

    李树霞、郭翠英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东荒岭镇杨河峪村村民。2011年1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定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东荒峪镇原党委书记赵玉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搞非法建设。非法批准并伙同杨河峪村主任韩会凤等人在杨河峪村中间修一条长2000米,宽8米的穿村道路。强制百姓以2.8万一亩的低价征收村民土地50多亩,砍伐树木上万棵,捣毁二十多户的房屋,恃强凌弱,同物不同价。

    李树霞家被非法侵占3亩多地,政府只给了一亩地的补偿款,被用黑恶手段强行非法侵占,征地修路宽20米至30米不等,之后高价卖给迁安恒瑞公司非法采矿运输,他们借此工程贪污巨额补偿款。据迁西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冯玉兴说“迁安恒瑞公司在杨河峪村扔了四、五千万元”,钱被瓜分(有录音,需要可以随时提供)。因此村镇政府有关官员涉嫌滥用职权罪,且严重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等刑事犯罪。

    因贪污腐败等多种原因造成此路现在仍然是坑坑洼洼的土石路。路边的杂草丛生,多年来一直被废弃,不仅破坏土地资源,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多年来一直尘土飞扬,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们怨声载道!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却无人理睬,就好像杨河峪村不存在一样。

    2015年5月,东荒峪镇村村通公路《西长路》把杨河峪村2011年违法建设的道路规划在内,也只批准修路宽4.5米(已经证明其是违法建设)。又因此前一次修路时,韩会凤利用职权把国家给的好水泥掉包,换成了次水泥,从中贪污瓜分水泥的差价款,造成道路成了豆腐渣工程。因此事引起村民们强烈不满,纷纷向上级举报控告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说法。造成《西长路》在2016年别的村早已经竣工,而杨河峪村路段至今仍未动工。前次修路的次水泥,豆腐渣工程早已破烂不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东荒峪镇政府及相关官员渎职侵权,行政不作为,拿百姓的房屋和土地作买卖交易,不给村民解决生活问题,并指使迁安恒瑞公司用大型机械强行捣毁李树霞、郭翠英家没有被征用补偿的房屋、土地、树木和附着物等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合法私有财务,严重侵害了她们一家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李树霞、郭翠英家仍然持有合法的房屋手续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但事实是失去了唯一的房屋和3亩土地以及各种附着物。民以屋为业,以地为生,由于非法征地拆迁修路,给其全家生存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村民阻拦强拆遭到镇政府官员的恐吓、被殴打住院。因此事李树霞曾逐级多次向县国土局、市国土局、河北省国土厅、中央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中央领导人反应控告,但无人制止非法拆迁,非法征地。且在十九大之后的2019年3月,破坏耕地仍在继续。现任镇政府党委书记李孝平,明知道此路属于违法建设,还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

    中央政策依法拆除违建,且大张旗鼓在大街上张贴着标语“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攻坚战”。在只有160户的杨河峪村由镇政府人员和村干部唐宝增、镇长、组织部长和公安派出所人员带队,利用大型机械“依法”捣毁了120多户的“违法建设”。他们不仅没有拆除杨河峪村非法建设的道路,反而指使韩会凤和村书记及镇政府人员用大型机械再次大肆破坏耕地,李树霞上前阻止,遭到黑恶势力的恐吓威胁,并扬言要将其活埋。

    镇政府某官员纵容包庇韩会凤等利益团伙破坏选举,独揽大权非法采矿,官商勾结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为名实质上是卖矿交易贪污腐败等犯罪事实,此事引起公愤,村民们纷纷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控告。曾有118户签名的联名状,但不但没有任何结果,反遭到镇政府某官员的打击报复。2019年3月,杨河峪村160户人家,就有120户被村镇政府以违法建设为名遭到捣毁破坏。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把人民逼到党的对立面。李树霞、郭翠英家的猪圈、厕所,柴房是祖宗历史遗留下来的,杨河峪村经历过多次拆除违建,都没有被拆毁,一直到现在才被捣毁,这就说明是因为举报控告遭到了打击报复。

    另外,当地公检法部门涉嫌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涉嫌充当腐败涉黑涉恶官员保护伞。公安机关滥用职权,对李树霞多年来的举报控告违法建设和涉黑涉恶犯罪事实拒不依法立案查处,反而把举报控告人的身份证信息非法设置,并列为网上逃犯。使其不能正常乘车出行旅游,严重侵犯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李树霞还被政府指使黑恶势力多次绑架,殴打,多次致其昏迷不醒,才打120抢救,住院后也不给付一分钱费用。

    2016年10月2日,东荒峪镇派出所所长马钊指使派出所人员,用警车把身患重病的李树霞拉到高速公路上强行拽下,目的就是欲致她于死地。还勾结检察院和法院以李树霞多次在北京上访为由构陷迫害判刑。因多次被绑架,遭遇到不法分子公安人员抢劫手机和钱物,李树霞要求拿回自己的手机和钱物,却反被诬陷“妨害公务罪”,公检法联手制造刑事案件判刑。此案的证据是公安提交法院的视频资料,李树霞在网上发布后,却一再被删帖,网警删帖充分证明了法官枉法裁判,充当腐败官员保护伞。

    一个枉法的“妨害公务罪”,给李树霞家造成十多万元的损失,现在她家负债累累,生活拮据,她本人重病缠身,精神上的打击和病痛的折磨已经使她无法生存下去。而杨河峪村则到处大肆宣扬李树霞的案例,其目的是要达到杀鸡儆猴,杀一儆百,妄想息事宁人,使她和举报的村民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李树霞表示,现在迁西县政府拒绝解决她的生活问题,只解决反映问题的人,这是迁西县政府一贯的做法。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将用自己的生命维护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同时恳请中央相关领导、中央纪委监察委立案依法查处,还底层老百姓一个公道!

    李树霞电话:15930503902
    郭翠英电话:1523267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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