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李淑莲

  • 律师就李淑莲行政赔偿要求立案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30日消息】2009年,山东龙口上访者李淑莲因上访被当地维稳人员抓回,关进黑监狱遭殴打折磨致死,其女李宁为母申冤10年,换来了犯罪分子的重罪轻判,而龙口市有关责任人至今没有得到追究。2021年12月29日,李宁的代理律师来到山东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就李宁母亲李淑莲行政赔偿一案要求立案,遭到法院工作人员各种理由推诿。

    2009年9月2日晚上,李宁母亲李淑莲从北京德庄派出所被龙口市驻京办和东莱街道办的戚洪涛、曲国庆等人抓回龙口,关在龙口龙泉宾馆、东莱宾馆、南山集团地下室,非法拘禁殴打折磨32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龙口市法院副院长王海涛,负责联系南山宾馆订房间对李淑莲办班,并提供殴打使用的电警棍。

    这么多年来,在李淑莲被打死的案件中龙口市法院一直没有给死者一个公道。其女李宁用尽了10年青春四处申冤,这些法定刑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仍然被重罪轻判,量刑最高者仅获8年有期徒刑。而当时共同参与犯罪的龙口市法院的副院长王海涛、信访局的局长刘丽艳以及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等有关责任人员至今没有得到追究。为此,李宁没有停下为母申冤的脚步。

    李宁说:“2021年12月29日我的代理律师到烟台中院立案,他们拿各种理由推诿,自上而下都拿着法律做挡箭牌,没有一个部门来给我们解决问题!一级行政机关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公民时的冷酷和傲慢,他们肆意滥用权力、草菅人命,将我妈妈活活打死,这是前所未闻、震惊中外的丑闻。我不知道何时能妥善解决,能让我妈妈入土为安?”

    李宁认为,“龙口市法院是参与打死我妈妈的单位,他手上还沾着我妈妈的鲜血,我怎么能够相信龙口市法院能够公正的审理这桩案件呢?所以,烟台中院理应对我妈妈的行政赔偿案件行使管辖权。”

    以下是李宁和代理律师前往烟台中院立案的经过,目前他们还在等着烟台中院的回复。全文如下:

    烟台中院理应对我妈妈的行政赔偿案件行使管辖权

    在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的第二天,我的代理律师连夜准备好所有材料,动身前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赔偿提起诉讼。

    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现在山东的法院实行了网上立案的方式,现场的工作人员几乎不收取纸质材料,所有的立案材料都需要自己扫描之后上传到网上,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无奈,我们只能把准备好的纸质材料又变成电子版,传到电脑上,在网络平台上填写了一大堆材料之后终于提交立案成功,但立案状态显示的是“待审核”。

    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系统的原因,我在网上提起的立案申请可能要10天半个月才能审核完毕。我的代理律师立刻给烟台市中院的立案庭打电话,询问我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审核通过,并且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接收材料的当场给我们立案。立案庭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说是我的案子后,急忙向领导汇报,让我们等等,说安排了其他法官下楼到诉讼服务大厅见我的律师。

    就在我的代理律师等待立案厅的法官下楼的过程中,突然有一个法院的保安称在大厅巡逻要检查我的代理律师的证件,我的代理律师很奇怪,为什么已经来了快2个小时都没有人检查证件,恰好是烟台中院知道李宁过来立案,就有保安要检查证件了?当然我们非常配合法院的所有工作安排,给那名保安看了我们的证件和手续。

    大概等了半个小时之后,一位姓陈的法官才出现在诉讼服务大厅,表明来意之后,陈法官告诉我们,赔偿决定书上写得很清楚我们应该要去龙口市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到烟台市中院提起诉讼,显然这位陈法官对我妈妈的案子还不太熟悉,她或许不知道,在10多年前的2009年9月2日晚上,我妈妈从北京德庄派出所被龙口市驻京办和东莱街道办的戚洪涛、曲国庆等人抓回龙口,关在龙口龙泉宾馆、东莱宾馆、南山集团地下室,非法拘禁殴打折磨32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龙口市法院副院长王海涛,负责联系南山宾馆订房间对我妈妈办班,并提供殴打使用的电警棍。龙口市法院是参与打死我妈妈的单位,他手上还沾着我妈妈的鲜血,我怎么能够相信龙口市法院能够公正的审理这桩案件呢?

    在我们的坚持下烟台中院的陈法官最后还是收下了我们的全部立案材料。我们问她我们提交的材料已经符合立案的条件,什么时候能够给我们立案通知书。但是她告诉我们这个案子不属于中院管辖,能不能立案受理还需要院里讨论决定,她没有权限决定。她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我们,让我们等结果。

    这么多年来,在我妈妈被打死的案件中龙口市法院一直没有给我妈妈一个公道。在最初,对杀害我妈妈的凶手的审判中龙口市法院竟然以故意伤害罪(轻伤)给了打人的三保安很轻的量刑,他们为了掩盖罪行,甚至在尸体上勒出一条细细的勒痕,伪造我妈妈是上吊自杀的假象。在我用尽了10年青春四处申冤,这些法定刑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仍然被重罪轻判,量刑最高者仅获8年有期徒刑。别说当时共同参与犯罪的龙口市法院的副院长王海涛、信访局的局长刘丽艳以及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等有关责任人员至今没有得到追究。我们全家人用10年的抗争只换来真相的一角,我妈妈是被打死的而不是自杀的这一无可辩驳的真相,依然没有被全部揭露。我很害怕,如果这个案件真的要由龙口法院管辖的话,无异于让我们去找凶手讨说法,无异于让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受害者家属直接面对手握司法权力的凶手。让我如何去相信一个凶手能够公正的处理本案呢?

    我认为我妈妈的案件,反映了一级行政机关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公民时的冷酷和傲慢,他们肆意滥用权力、草菅人命,将我妈妈活活打死,这是前所未闻、震惊中外的丑闻。

    从这个案件的影响看,我妈妈的遭遇以及我们近10年来我们为我妈妈伸冤的经过,国内媒体曾多次进行报道,不仅在山东省、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引发了强烈关注和反响,属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从案件情节看,东莱街道对我妈妈采取了非法拘禁的手段,实施了殴打、体罚的行为,最终把我妈妈活活打死,他们剥夺了人的生命,这样的违法行为显然属于最极端的侵权行为,行为性质非常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这个案件是一个“重大案件”没有任何争议;

    从案件进程看,我们伸冤花费了10年之久。在打死我妈妈的凶手最终宣判之前,东莱街道办事处依然对我妈妈的遗体、名誉实施侵害十余年。因此对于我们今天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应当将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所有侵权行为都算作是本次行政赔偿案件法院审理的范围,审理事项的时间跨度长达10年、发生的事项极多,内容非常复杂。如此重大、复杂具有影响力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行使管辖权的案件,我们不知道烟台中院还有什么理由推诿,难道自上而下都拿着法律做挡箭牌,没有一个部门来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不知道何时能妥善解决,能让我妈妈入土为安?!

    我们还在等着烟台中院的回复!

  • 李淑莲十一周年祭日

    2020年10月1日是妈妈11周年祭日,妈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北京讨公道,被打死在国家欢庆60周年大典之际。我从22岁走到33岁,我已经为妈妈伸冤11年了,从害怕,无措,彷徨,迷茫,胆怯,懦弱,一点点变坚强变勇敢。中秋节是团聚的日子,我们母女却阴阳两隔,这个节日是我一辈子的痛,此生不过中秋!

    我妈妈被活活打死一案是被从北京派出所签字交给了龙口政府,无论是政府,公安,还是法院,对我妈妈的死亡悲剧的发生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龙口政府提供秘密关押场所,龙口法院为保安打手提供电警棍等警用器械,而检察院、法院、公安袒护行凶者,致使保安轻判、官员开释,涉事人员逍遥法外长达9年。

    在南山集团设定点黑监狱对我妈妈一个妇女,给她戴黑头套、用电警棍、沾水的毛巾抽她臀部,罚蹲地、罚站立,用脚猛踹、用皮鞋狠抽,用电警棍电击脚、强迫写检查,不给吃饭,疲劳审讯。试问: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政府才会允许、放纵如此恶劣的残暴行径!

    二审宣判后,我一度绝望,我没有办法去接受这样一个不公正的判决。我妈妈是被活活打死的,庭审中,打死我妈妈的被告赵焜当庭供述我妈妈不是检察院认定的死法。公检法机关为了认定我妈妈自杀,一起伪造证据,包庇犯罪分子。

    我努力了10年,豁上命好不容易敲开了这一扇铜墙铁壁。以为看到了希望,没料到却是深渊。我妈妈已经死了,你们仍让她死不瞑目。我一直认为,真相是最重要的,它比一切都重要。我咬牙坚持了10年,就希望能要一个起码的公正。本以为可以给我死去的母亲一个交代,让她早日安息,可现实依旧那么残酷黑暗,让我备感绝望和无助。尸检鉴定报告造假,视频录音造假。烟台中院不开庭宣判这一切太令人发指,你们的审判难以服众,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我妈妈被龙口法院,信访,东莱街道政府,一起活活打死,没有任何一家涉案单位向我们家属道歉。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

    我一直要求追究龙口法院院长王海涛,周学军,陈改素,修先蒿,张艳丽,高承盈等人的刑事责任,这些恶魔却继续逍遥法外。面对铁证,公检法机关视而不见,徇私枉法,参与犯罪。我不会原谅任何伤害我妈妈生命的人。

    要一个真相,比登天还难!但寻求一个真相是我的底线,人的一生很短暂,我没有办法决定生命的长短,但我能决定要守住我的底线!

    我一直以为我是铁打的,不会倒下,没想到,我先倒下的是身体,但意志从未改变,让关心我的朋友们担心了。这半年一直往返于医院,我生病了,吃药,养病,现仍在治疗中。

    谢谢所有的朋友们对李宁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努力调整好自己的身体!

  • 山东李宁/李淑莲/李淑芬/宁福良/宁路海

    姓名:李宁,女,出生日期:1987年1月5日
    身份证号:370681198701057247

    姓名:李淑莲,女,(李宁之母)
    出生日期:1953年8月13日
    户籍地: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新村

    姓名:宁福良,男,(李宁之父)
    出生日期:1953年3月8日
    身份证号:370623195303080018
    姓名:宁路海,男(李宁哥哥)

    姓名:李淑芬,女,(李宁小姨)
    出生日期:1967年1月5日
    户籍地: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羊沟营村
    身份证号:370623196701050026

    上访原因: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因对当地有关部门就商铺租赁经营纠纷处理不满,从2002年7月起开始进京上访。
    2009年10月2日,李淑莲因上访被非法拘禁,期间被殴打、虐待致死。官方称其是上吊自杀,家属发现其遍体鳞伤,遂认定是被杀。李淑莲死后,官方还把李淑莲的家人软禁,逼迫其签署赔偿协议。2009年12月30日,在宁福良和儿子宁路海签了赔偿协议后才获得自由。家人自由后,李淑莲的女儿李宁、妹妹李淑芬、丈夫宁福良和儿子宁路海为了寻求其死亡真相开始上访。

    李淑莲维权历程:2009年9月3日被烟台市东莱街道办事处人员非法拘禁至当地宾馆,同年10月2日在被非法拘期间死亡。
    李淑莲上访期间曾被非法拘禁8次,共87天,第9次被非法拘禁时死亡。

    李宁维权历程:2014年3月7日因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

    李淑芬维权历程:
    2009年-2010年间,龙口市诸由政府将排水沟设在李淑莲的果园周围,致使她的果园被淹,成了泄洪区。
    2015年8月26日被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取保释放。
    2016年9月27日被龙口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宁福良、宁路海维权历程:2010年2月间和儿子宁路海一起到龙口市政府要求兑现赔偿协议,父子二人遭到分别地点非法拘禁,两个月后被送回家中监控,不行随意出行。

    2018年12月28日杀害李淑莲的凶手被异地审理,由山东省蓬莱市法院判刑。

    酷刑迫害:李淑莲被非法拘禁期间被体罚、殴打,打时让她趴在床上,有时也让她站着或蹲着踹她的臀部,电警棍电击、用沾水的毛巾抽打臀部。
    多日连续殴打,用脚踹,抽脸打耳光,罚蹲地,罚站立,纸袋套头,抓头发拖着殴打,用皮拖鞋打李淑莲,强迫写检查,禁止她睡觉。
    让她睡觉时一般是凌晨四时许。房间白天黑夜不开灯(李淑莲被非法拘禁的房间是地下负一层,没有窗户),长时间饥饿,李淑莲说身体疼痛也不予治疗。
    法医做尸检时发现,李淑莲臀部有大面积瘀伤,多次被殴打,头部有瘀伤,胃内无食物残渣,肠内有一把钥匙。
    李淑莲生前曾诉说,关押期间均遭受打骂、虐待。其腰部、肋骨、胸骨被打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李淑芬拘留期间被强制劳动,完不成劳动任务不行吃饭,被殴打、辱骂,被多次体罚,强迫其站立,连续站立最长时间是7个小时。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没有足够的饮用水。被迫同患有乙肝、梅毒传染病者同吃住还。因上访被殴打至骨折。

    李宁因上访被暴力劫访、殴打。

  • 律师调查“山东李淑莲被拘致死”一案详情被拒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12月21)“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因信访被非法拘禁致死”一案的代理律师袭祥栋、李仲伟与死者的女儿李宁一起前往山东省蓬莱检察院阅卷,并要求查看及复制案件资料,但却被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据死者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消息称,12月21,她与袭祥栋律师,李仲伟律师一起到蓬莱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蓬莱检察院补充侦查被遗漏了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院法院副院长王海涛、法院庭长高承楹、信访局刘丽艳、公安局张日晖)等人,并要求彻查死者李淑莲的死因及案件真相。但是,山东省蓬莱检察院却未予理睬。

    李宁介绍称,此前该案在山东龙口市公安局进行勘查,但在现场勘查之前,作案现场已经被破坏、毁灭、伪造,整个案件触目惊心,经死者亲属及律师向上级检察机关反应后,上级检察机关烟台市检察院指定了蓬莱市检察院管辖。但是,此次蓬莱市的检察院领导陈彦君却不许律师复制和观看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律师阅卷时还发现,卷宗里有大量的复制粘贴的情况,有些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为此,律师一再要求复制本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的录像,但检察院却多次予以拒绝。对于拒绝观看复制录音、录像一事,律师要求检察院书面答复拒绝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但检察院方面就是不给。

    反复交涉之后,接待亲属与律师的检察人员赵科长、王科长二人便起身躲了起来,而该检察院的分管领导陈彦君也不再见他们了。无奈,死者的女儿李宁只好求见检察院检察长欧大力了。因为找不到欧大力本人,李宁便在检察院内大声呼喊:“欧大力,你在哪?欧大力,你在哪?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找你!”。不一会儿,检察长欧大力就开始让赵科长打电话告诉李宁说:“不会见你们的!”说完赵科长就直接挂断了电话,不容再问。

    而后,公诉科的赵科长告诉律师称,经该院检察长请示烟台市检察院后决定,不允许死者李淑莲的律师复制本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的录像。理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冯律师告知赵科长说:“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检察院有许可权。如果检察院不许可,应该释明具体的理由。你们凭什么不许可?你们不能只有结论,而没有论证”。赵科长回应律师称:“如果你们认为我们的决定有问题,那么你们可以到其他部门去反映。”

    据悉,山东省龙口市访民李淑莲(女),1953年8月13日出生,生前住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新村,2009年10月2日被烟台市东莱街道办事处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在遭受长期残酷虐待殴打后死亡。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成功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2001年后一直进京上访反映龙口市某局领导向其索贿不成,放水淹了她经营的仓库并强制给其店面封门,被封门期间大量商品丢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问题。据李淑莲生前反映,其上访期间被关押过至少8次87天(不包含最后一次龙口市对其长达30天的非法拘禁),在收容所关押33天,在龙口非法关押14天。期间,李淑莲母亲被打,李淑莲上访期间遭受多次虐待,其自述腰部、肋骨、胸骨损伤而失去劳动能力(材料来源:王克勤:国庆节期间两上访女一死一失踪;李淑莲生前2009年3月6日的控告信)。

    2009年9月3日,李淑莲在京期间,被要求到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山东龙口市驻京办把李淑莲强制领走,从此李淑莲直至去世再也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从李淑莲失踪第二天起,李淑莲的家人先后辗转北京、山东龙口寻找李淑莲,甚至找到当时负责强制领走、非法拘禁李淑莲的龙口市政府驻京办、信访局、东莱街道办事处人员,但这些人都推说不知道——李淑莲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直到一个月后传来李淑莲“上吊死亡”的消息。

    李淑莲在非法拘禁期间,至少从2009年9月27日到10月2日深夜,其不间断地遭受了极其剧烈暴力殴打和非人虐待,主要方式包括:(三根)电警棍电击,用电棍打后背,用沾水的毛巾长时间抽打,多日连续殴打,用脚踹,抽脸打耳光,罚蹲地,罚站立,纸袋套头,抓头发拖着殴打,用皮拖鞋打李淑莲,强迫写检查,禁止睡觉,9月30日和10月1日连续不让李淑莲睡觉,房间白天黑夜不开灯,长时间饥饿,身体疼痛也不予治疗。

    除遭到剧烈暴力殴打外,李淑莲还遭受长时间挨饿。李淑莲尸检报告(同上)显示:“胃及十二指肠未检见食物残渣”,这显示李淑莲死前相当一段时间未能进餐。

  • 山东龙口李淑莲之妹李淑芬被以聚众扰序为由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26消息:山东龙口李淑莲因上访离奇死亡案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其妹李淑芬、其女李宁为此至今仍在讨说法。(人大女生李宁天安门广场为母申冤被拘留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4/0310/9504.html)。
     
    今天上午,李宁告诉本工作室说她小姨李淑芬昨天被抓走了,当时她小姨正在自家果园里干活。当晚,李宁就来到龙口市公安局打听她小姨的情况,风雨交加中等了一夜无人理睬。天亮后,李宁来到龙口市政府讨说法,政府人员这才叫来了龙口市公安局刘明军等二名警察。
     
    刘明军说李淑芬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刑事拘留了,李宁问是什么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了,她小姨最近一直在忙果园的农活呀,警察没有作答。

     

    李宁

  • 山东李淑莲案庭前会议召开 家人要求不能耍“司法流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27消息:山东烟台龙口市政府雇佣黑社会打死上访人员李淑莲案件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山东军转干部乔延兵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李淑莲案庭前会议今天在龙口市法院开庭。
     
    随后本工作室联系上了李淑莲的妹妹李淑芬,李淑芬说庭前会议是上午九点开始的,李淑莲案的二位律师都到了场。律师和家人都提出案件要公开审理,并要求大一点的审判厅。法院方面虽然同意公开审理,但称只能给李家一、二个旁听名额,李淑芬说这不是公开审理,而是耍“司法流氓”。
     
    闻听李淑莲案庭前会议今天进行,山东有近百维权上访人和民众赶至龙口市法院声援李家人。以下是现场图片:

     前排左3是死者李淑莲的女儿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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