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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李玉之子被关孤儿院近8年

    【民生观察2021年2月12日消息】山东公民李玉因住宅遭强拆走上维权之路,屡遭迫害,因纪念六四25周年、30周年两次被以寻衅滋事罪入狱,分别判刑4年、2年。2014年第一次被抓,襁褓中的孩子被强送枣庄福利院,2021年8月4日出狱后仍要不回孩子。目前,李玉的儿子被关孤儿院近8年,已经快9岁了。

    李玉:“最近网上热议,徐州丰县铁链女,八个孩子的妈妈,让我的内心无法平静,不同的人生经历,遭遇不公,同是一个无奈的母亲,我因上访被地方打击迫害判刑2次,共6年,儿子关孤儿院快8年了。我在狱中曾遭受酷刑共64天,手拷脚镣连在一起不能洗漱,拉屎撒尿受限制威胁拉裤裆里等等非人待遇。”

    李玉:“地方政府打击报复我,曾在2014年把我和儿子刘治党(刘博霖)囚禁在枣庄军转干部培训中心;2014年6月10日,我在培训中心宾馆砸了窗户想跑,听到孩子的哭声犹豫了一下被发现了。孩子刚过一岁生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武连宝从我的怀中抱走了我儿子,接着两个人架着我穿着拖鞋去了永安乡派出所受审!”

    “谁能够理解作为母亲,与襁褓中孩子隔离的痛苦?出狱后,只见了孩子三次,孩子又黄又瘦,那种惧怕的眼神,他才多大呀,才5岁,就懂得看人家眼色行事,第一次听到孩子叫“妈妈”,却又感到如此的陌生,血浓于水的亲情,抱在怀里跟小时候一样,那熟悉的味道瞬间就融化了,儿子那期盼的眼光每一分每一秒都希望自己的妈妈接他回家。”

    李玉:“孩子特别懂事,懂的感恩,跟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小朋友们说,我会回来看他们的!可我一次又一次让他失望!短短20分钟,一别又是三年多,我的儿,妈妈想你,看到你的照片,妈妈不苦!”

    李玉,女,1983年4月8日出生,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黄庄村523号。家有父亲李培学,母亲吕显芬(瘫痪在床),有2个哥哥,大哥李根,二哥是中学老师,李玉本人为本村村民,农业户口。

    李玉自述:我家原有住房600平方米,是个二层楼。还有门市360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蔬菜水果、五金电器、儿童玩具等,已经近30年。还有两亩口粮田,种一家人的口粮。一家人以此为生,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也算小康。

    2007年我家遇到了拆迁,在我家所在的村子基础上,建了多个高档商品住宅小区——东湖豪庭、东湖明珠、金泰御苑等,这些小区内建有人工湖、游泳池、健身馆等高档设施,房价极高。

    其中有一、两栋楼是专为区乡公务员盖的,房价仅为市价的一半;其中区、乡委书记一级的可认购155-200平方米,科级、科级以下、事业单位教师等可认购120平方米。

    在拆迁中,给我家的补偿极不合理,我一家不能同意。为此,有关部门采取了“株连”的方式,即让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家人做“工作”,工作做不通,调离原单位或开除。我二哥大学毕业后,在市中区黄庄中学当中学老师,作为农村孩子能当上中学老师,他很是珍惜。为此有关人员找到我二哥,让我二哥做我们一家人的工作,同意他们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作为家人,我们很是珍惜我二哥的中学老师的职业,一个农村孩子能当上中学老师多么不容易。但是,由于拆迁补偿太不合理,我们实在无法接受。黄庄中学校长殷泽明当着我们全家人、村委会、拆迁办,对我二哥说,如果做不通你家人的工作,就不要来上班了,你就不要当老师了。

    2008年5月14日我家遭强拆,我们一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我姥姥看我们一家人实在可怜,暂时收留了我们。为此我一家人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先后到了村、乡、区、市的有关部门。可是在2年的上访中,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还受尽了屈辱,被打、被骂。

    到了2010年,我二哥对我们说,拆迁方给了三套安置房,一个80平方米,两个105平方米,20万元。我和家人则认为:

    1、这个安置实在是不合理,我们家原有960平方米,才补偿290平方米,我们实在是不能接受。

    2、作为家长,我的父亲李培学一直没有签字,是我二哥代签的,完全不符合手续。

    3、我父母住在80平方米的那套房,我大哥住在一套105平方米的那套房,二哥住在另一套105平方米的那套房,(我二哥应当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认购的120平方米,可是以这105平方米这套拆迁安置房顶替了)。我没有房子住了。

    4、我2007年拆迁的时候25岁,是当村的村民,是常住人员,是农业户口,2亩口粮田中有我的一份。可是在拆迁中,我没有得到一套住房,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

    为此,我个人开始了上访维权之路。先后到了村、乡、区、市的有关部门,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还受尽了屈辱,被打、被骂。为此到省(济南)上访,还是得不到解决,于是不得不来到北京上访,可是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

    为了寻求“包青天”,为了得到路过的“有关的大领导”注意、关注,我写了上访材料摆在街头,曾点过鞭炮,曾在首长路过时“拦轿喊冤”,为此我曾被警告、训诫、行政拘留、取保候审。18大期间,在我怀孕2个月时,曾被关黑监狱,是永安乡夏庄一个被废弃的水泥厂。也许我的做法太傻了,但我不后悔,因为我想只有如此,我的问题才会得到解决。

    但是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有时我十分悲观失望,尤其是我怀孕在身,肚子越来越大的时候,感到没有一点前途,不如一死了之。一天我走到天安门,实在想不开,想跳金水河,被武警救下。我很是感谢这个武警警察,不然我和我的孩子,都不会活到现在。

    没有想到,我想不开要跳天安门前金水河,因为无家可归面临生孩子时到了天安门,等等这些都成了我的罪状,在孩子刚满1岁时,还需要吃奶时,我就被抓,后被判刑4年。

    在狱中4年,我经历了很多苦难。如被带15斤脚镣,并被手铐脚镣连着一起,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多月,只能弯着腰,抱着腿,不能站直,无法走路,不能吃饭,不能自己大小便,夜里还要值班,无法入睡。

    我曾被关单人牢房2次,共64天,没水洗漱,每天只给1个小馒头,不到2两,有时一天一顿都没有。不让换洗衣服,只能坐在小凳子上,不许活动,头痒了都不让挠。

    手脚浮肿,血压低,有病也不给看,曾因晕倒都不给就医,还让接着站立,站不住,别人扶着也要站。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痛苦的是对孩子的想念。在我坐牢期间,孩子被送往山东枣庄福利院。

    我出狱后去福利院看我的孩子,福利院不让我见,对我说,需要找村主任和乡的民政部门开证明,还需要找派出所的警察带着你来。

    费了很多周折,我终于见到了孩子,我发现孩子面黄消瘦,很不健康,我很是揪心。并发现,这里的软硬件条件都不是很好,一个阿姨需要照顾好多孩子,照顾不过来。

    我很想把孩子接走,可是我能把孩子接到哪里去了,我出狱后,依旧是无家可归,自己的温饱都时常遇到困难。我的孩子是生在上访维权的路上,难道还要陪着我一直在上访维权的路上走下去吗。

    上访维权道路可能是一条没有结果的道路,也许我的问题一生都得不到解决,我一生都要走下去,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和我一样。我希望我孩子能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希望有爱心的主内肢体能够收养我的孩子,使他能过上常人的生活。

    多年的上访维权经历,使我对我们这个国家没有一点信心,我希望欧美国家的有爱心的主内肢体能够收养我的孩子。

    李玉电话:13521603545

  • 李玉自述其维权的心酸历程

    背景介绍:李玉,山东枣庄维权访民,在上访维权道路上,先后两次坐牢,共6年。2015年6月12日被判4年,2019年9月13日被判2年。李玉是个单亲母亲,被抓坐牢后,她的儿子一直在孤儿院里。目前,李玉都第二次坐牢出狱了,她的儿子还在孤儿院里。

    李玉电话:15581164964

    往事不堪回事,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已经过来了,曾经的伤痛隐藏在心底的伤疤不忍心再重新揭开,不撕开却无法复原治愈,隐忍着切客斯里的疼痛,回忆着发生在眼前的一慕慕,仿佛这一切又重景再来,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彷徨令人感到窒息,心痛的无法呼吸!

    一、

    2019年9月13日中秋节(两会维稳前期)我和访民杨浩在北京打工赚钱。干了几天活,挣了千把块钱,本想请唐律师和嫂子王玉琴(北京维权人士杨秋雨的爱人)吃大餐。嫂子打电话说想杨哥了,今年中秋节1人过,我说我也好几年没和家人一起过了。今天中秋节正好也没活,杨浩陪他老伴一起在北京过,无衣无靠的我离开通州到丰台嫂子王玉琴一起过中秋节。

    刚到她家后院小平房,打电话告诉她,我到了!嫂子匆匆忙忙赶回来与我相聚!嫂子前脚刚到,负责维稳嫂子的民警,她辖区的蒲黄瑜派出所的民警就赶来了!也没有给我出示警员证,用手指着我,赶紧收拾你的东西跟我走。3名民警,其中1名在屋内翻找我的背包,1名威胁、恐吓我:“你也可以不配合!”妈呀,今天可是中秋佳节,你们老婆孩子热炕头,我过的什么日子呀?情绪失控的我还没来及打电话,就被一名民警双手反扣压在脏乱的沙发上,手机随手被抢走,就这样我被强制带离押解上警车来到蒲黄榆派出所。

    警车进所的同时,地方的警车插车而过,地方来了。“天下井x是一家,你们不是也有据点接待你吗?”,1名民警质疑道,操井x也玩擦边球,进了后讯室。地方市局驻京办事处王兴远,还有乡派出所苗所来了,说是给我买票回家!当时的我情绪激动,委屈的大声哭了起来!失去理智的我,哭喊着:”你们欺负我!我不回去!”北京井X指着我,别给我来这一套,在我这别整这些!你说他们有没有同情心,于是我哭得更大声了,有一个民警试探着给我递了1瓶水,我却不拾抬举大声哭喊着:“我不吃你们的,不喝你们的,在北京打工挣钱凭什么抓我!还这样待我!”

    1名民警解释道:“有地方的介绍信,省厅和北京市局平级,我们只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平安!你是‘网逃’,一点小事了解一下!”“网逃?”这个字眼印在脑海中无法退去,怎么还定了网逃,我问他们要手续!他们随之从电脑中传真打印了出来,于是我更是气愤不已,地方市中公安局刑拘票,这就是所谓的介绍信,直接伸手递过来向我伸张开来,我大眼一瞪,简直无语了!

    民警记录着不语,牛B的讯问笔录,紧接地方的警车开了,气愤不已的我问道:“你们做事还对得起那身井X吗?”1名井X似乎有点震憾:“不是早就告诉你别来吗?小区里都是眼线,你什么时候走的,什么时候来的,我们都清楚!”1名民警附和着:“瞧我们这是干的什么事!本该在家陪老婆孩子过节,去王玉琴家还忘了给买点月饼!”就这样软硬兼施稳定着我的情绪,看我情绪好点不哭了,于是把反扣我的手铐解开放在前面,嘶疼了一下,手腕红红肿肿的,留下烙印很深的圆圈,我居然没感到疼痛。

    这名民警答应我给嫂子打电话,话音刚落地方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小鹏进来了,反扣手铐稍微松点钥匙还没离手,闻声我转头看着,李小鹏大声嗷嗷:“白眼看我干什么,我跟你有仇啊?你们看她白我!”北京井X也被他雷雳风行的声响震撼到了,“不能让她给王玉琴联系,人交给我了归我管!”随之,清点了我的背包,还有钱包,“你干吗?想出国吗?户照都办好了,哪来的钱呀?我铐!”气急败坏的又从所里拿了一个脚链给我锁上,扣得死死的不能走路。

    去厕所,乡派出所副所长在跟前看着,手脚都被扣着,裤子无法褪,我两眼直直的看着苗所,她无奈只得给我褪下看着我尿,尿完又叫人架着我在蒲黄榆派出所办完手续,在门口对着我照完相!直接摁倒地方驻京办后又开进来的商务车。

    押解的途中不给我说话,不给我喝水,不给我吃的,我两眼目瞪口呆,只能直直的看着他们吃,后视镜中的李小鹏,两眼一眯,美嗞嗞的!这是立功了吗?后来听看守所管教得知受表扬了。

    妈的地方支持他这么干!凭什么这样待我呀,我恨得咬牙切齿,问道:“我要上厕所!”他冷眼一瞧:“不是在北京上过了吗?不行!”我又说:“我憋不住,要尿了!”没想到他却置若忘闻,指着我恐喝道:“你敢试试看!”我强忍着对着人若兽心的男人微笑道:“别用手指对着我,上帝说过你用手指指着别人同时,一支手指对着别人,四支手指却对着自已!”

    他似乎有所感应,继续对我喊道:“闭嘴!你们别跟她说话!”身边夹着我的2名年轻小伙,两眼直直地看着我,沉默不语,继续他们吃他们准备好的零食,有面包,火腿肠,还有牛奶,各种西式糕点,吃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妈的,怎么不噎死他们!”心中暗暗地骂道,嗓子哽噎地咽了一下口水。

    就这样针锋相对马不停啼,足足开了九个多小时,直接开进了地方乡派出所,他们才松了一口气,夹着我的2名便衣,双手架着我的胳膊下了车,妈呀,双脚只能迈开一脚脚环处勒出了血红的圈子,一迈一脚疼得心直接发抖。

    我又说我要上厕所,李小鹏似乎松了一口气,拿着钥匙解开反扣我的手铐铐在前面,就这样我一直是反扣手铐夹在两名便衣中间足足坐了9个多小时的汽车回到地方,那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他说我可以这样扣,也可以这样扣!无奈的我只能两眼直直地看着他,其实她们只是嫌我脏,不想伸手给我褪裤子!

    乡派出所只有男厕所吗,真他妈的变态我进了厕所一看,两眼一瞪,2名小伙,闪了一点小门,放心我们不进去!尿完之后,我小心翼翼地提上裤子,被2名小伙架着站在李小鹏面前,他语重伸长地提醒:“不许跟她说话,带到后讯室,配合工作不给你反扣睡一觉,明天我来提审!”

    这时的我已经精疲力疾根本无法动弹,进了后讯室直接扔到硬邦邦约棉板上,墙体板都是海绵包装好的,想撞墙根本不可能,折腾了-天失去了挣扎的力气趴在硬邦邦的棉板上不知不觉居然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白天哭得太久,两眼实在撑不住,上眼皮打着下眼皮!隐隐约约地听他们说,带在我脚上的脚链是花200元钱在北京派出所花钱买的!真他妈的气人,居然让我难受,花钱给我买脚链带,怎么会如此疼人呢?不心疼钱呢?我心里暗暗地骂着睡着了!肚子饿的咕咕直叫,我想着在外面吃的好吃的,哈喇子流着把脸都印湿了,就这样趴着睡了一夜!睡梦中隐隐听看守的2名民警说,“看好了,市局监控!”

    月圆人不圆,就这样一个特殊的中秋节我连一个月饼都没吃上,水也一口也没喝上,带着满肚的委屈与愤怒,度过了凄惨安静一夜!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第二天是八月十六,李小鹏吃饱喝足来提审我,进了后讯室,恬不知耻的问道:“昨晚睡得舒服吗?”我冷眼哼了一声直立着坐着,头发蓬乱披头散发,哭丧着脸直视着他,他长得挺像个人物的,帅气,挺个小脾酒肚,身穿西服却不显古板,两个小眼睛叽咕着直转,人贼精,比5年前审我的张军鬼多了。

    接着看守我的2名民警架着我进了另一个候讯室,这间候讯室装修的更豪华些,中间摆着漆红色的提审办公桌,可以坐2个人,一个人负责打字有一张电脑,还有一个白色的灯可以直接对着你的脸,妈呀,这是审特务的吗?此时的我内心十分宁静,因为5年前曾经历过一次,这种场面已经多见不怪了。

    李小鹏手拿着档案袋直接进入主题,这里的摄像头是市局监控,公开公正?上头都看着你呢?一夜时间想清楚了吗?你出来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你进去这两年没人知道你儿子在福利院?你出来之后知道了,美国之音还打电话问福利院李玉的儿子是不是在这?李玉啊,你很出名!领导安排的,人家都不叫我和你谈,我想试试!你在北京都是零口供,地方井X办案和北京程序不一样啊?一语点醒梦中人,我叫李小鹏,市中公安分局刑警队副大队长,警员证在北京给你出示过看了吧?

    我说没有啊?见我否认,他从兜里拿出来在我面前一晃而过,这个假动作做的真顺手,我都没看清是不是他本人,紧接着他又介绍自己,今年43岁,硕士研究生,分配工作英语考的几级?我忘了当时他说的几级,总之,很牛逼,他引以为傲,他这一生很刻苦努力才取得今天的成绩!

    接着又开始鄙视我开来,李玉啊,你看你年龄也不小了,人也长的不丑,整这些事干啥?怎么看上刘修召了呢?他比你大十来岁吧,离婚了吗?有老婆、孩子吗?係跟他干吗?未婚生子,孩子还撂孤儿院不管不问?你进去这4年管过你吗?一个男人没点担当,爹娘父母不生气吗?你上访就赚个孩子,好好培养他上学!你知道吗?在福利院你儿子做的一件事很让我感动,但我不告诉你!

    你说他气不气人,我反问道:“跟你有关系吗?”我明显感到他的不悦,咬牙切齿却强忍着微笑,典型的笑面虎,紧接着开门见山的列举了我的罪状。

    1.他说杨佳杀井X震惊全世界,我看不起你!我说我不认识,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是人家的保姆,人家去哪我去哪?又问福田公墓知道吗?我说人家去给他外甥扫墓,不知道什么原因带派出所去的!他梗着脖子点了点头!

    2.北戴河去了吗?上海世博会呢?我眨了眨眼没吭声,我说我正常买票犯什么法了?

    3.最高检察院上吊自杀,李玉啊我瞧不起你,上次进去4年,出来又整这一出,高检院里的摄像头是远程的,可以拉进距离,你脸上一丁点细微的表情都拍得很清楚,我两眼模糊,饱含着泪花诉说死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说你那真想死吗?我这有视频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红头转送单!我说我看看,他说该给你看的时候自给你看!

    4.坐公交车不给钱的事呢?李玉啊,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驻京办给你开的旅馆你为什么不住?我说跟两男的怎么住啊?黑旅馆不用身份证谁敢住呀?他说省里对我很有看法!李玉你在省里很出名!然后,手一甩,气哼哼的一拍桌子,李玉你再好好想想,你点完炮炮声想跑去,今天先问到这,一会带你去查体!

    李小鹏拿着档案袋又架着我铵板手印,取指纹,照相,整材料,接着拉我进了警车,拉着我晕头转相,拽着我下车,我一看是精神病院?啥意思?脊椎骨凉嗖嗖的,这是要关精神病院吗?简单做了2项检查,心电图,胸腔CT,妇科都没做.

    我戴着手铐脚链,1个3岁大的男孩指着我对大人喊:“妈妈,你看是坏人!”这种尖锐的声音刺激着我的大脑,在医院走廊里大声哭喊:“冤枉!”押解我的民警手拽着我的手铐链着拉出我走出十几米远,拖到楼梯拐角,叫道:“李玉,配合工作!”我哭喊着拼命的摇头,为什么这样待我呀?

    他们连拖带拽硬生生地架着我塞进车里,直接送进了枣庄看守所!狼狈不堪的我,此时已经心灰意冷,越挣手铐越紧,背包被派出所民警拿走了,办完手读交给看守所民警脱衣服搜身,解开了手铐,脚链,脚环处红肿淤青,一瘸一拐的,我内衣扒去不让穿,我穿着睡裙已经破烂不堪,披上红色马甲,嘎啦着40码的蓝色拖鞋,手捧给了2个红色塑料碗,牙刷只有5寸长,两面针牙膏1支,硫磺皂1块,抱着1床被由看守所民警带到5监区女子监区502室。

    不知道是有意安排的,5年前我就是在这监室,笼罩在内心深处的阴影迎面而来,是啊,我又来了,小所长说来过是吗?应该懂里面的规矩进去吧?里面她们在学习,背弟子规,管生产的再教犯人规矩,接我进来,给我安排碗放哪?指着最后面马眼挨着的床檐说是我的位置,两条钢筋铁板凳,1个有2米长,大家挨着坐着板板凳凳的一,我坐最后面。

    号头问我叫什么?给我一张纸教我背监规,我说跟你有关系吗?叫你们管教给我说话,冷冰冰面孔一副盛气凌人嘴脸着实让人感到讨厌,这时的我已经2天滴水未进,她们叫我起来拉凳子准备干活扒大蒜,一人一大盆35斤,分大中小三级分开,放在厕所里大盆,管生产的负责淘大蒜,验蒜,不能伤皮咬破,扒大蒜十分伤手,时间长了,手就破皮,蒜烧手。

    我刚起身就被铁板凳的三角铁压到,挤了一下,别小瞧这一下,我的脚趾硬生生被挤了一下,奥驰一声我喊了出来,这时引来了女子监区的三名管教,管502室的是苗所长,5年前她只是一名巡控所长,以前的502室归杨所长管,现在女子监区分了8个监室,1、2室归苗所长管,杨、周分管3个监室,老苗手指着我咋呼着你喊什么?我愤恨着大声叫道:“压我脚趾了!”她们说还以为什么大事呢?看看旁边的,旁边有一个5O来岁的大姐,大脚趾血肉模糊的都不成样了,翘着脚趾,点踮着脚走路,连个药水都没给抹,是啊,我傻看着还喊什么呀?

    就这样照样扒大蒜,一人一指定位置挨着坐着,趴在床檐边,一人一盆蒜,大概有35斤,我不干,2天没吃没喝,气呼呼不理人!老苗大声喝道:“谁请你来了!”老杨说你怎么不吸取上次的教训,又来了!我冷眼瞅着看着她们,周所长笑嘻嘻的随声附和着,接着叫我到所长办公室教育一番,周所长说苗所长是502室的管教,叫我给她一个面子,不要顶撞,即来之则安之,我们也不想收,高兴是1天,难过也是1天!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说的多么官面堂皇,义正言词!好像我该他们看守所的活一样!

    我不干,绝食9天,后来老苗叫犯人马真等4人捏着我掀的鼻子,翘着我的嘴巴,拿着一个针管给我打流食,我奋力抵抗着无奈双手被制住,动弹不得,马真是个180多斤的胖女人,按得我死死的!老苗声称曰后你得感谢我李玉!

    这时,刘玉芳站了起来,这是个近70岁的回民老太太,她说我怎么这么傻呀,掀起后背给我看,一个钢板穿插腰间,弯着腰直不起腰来!然后又撸起裤腿,两支腿静脉曲张的厉害,血管都突突出来了!天天夜里莫乱的厉害,疼痛难忍,那怎么办?谁叫咱犯罪了呢?我也是上访的,领着少数民族上访。

    年轻的时候没闯过社会,老了倒成了黑社会老大,说着便从床板檐底下的洞里掏出一本300页的起诉书!原来她就是香港街的刘玉芳,老苗撇着嘴巴嘟囔着说你跟刘老太好好学学,这才是厉害的,老苗一直很宠刘老太,回民有小灶,吃炒菜,刚进来天天一碗面加鸡蛋,所长吃的小本地鸡蛋,羊肉,有啥好吃的都给她留着,这待遇唯独她特殊照顾,谁也不敢惹她。

    所长对她很客气,据她所说,苗所长是懂得感恩的人,哦,后来听说,她家客是所里的“老李头”,不知什么原因调市监管局里了,刘老太很会献好,人很精明,拉过我跟前大蒜开始扒起来,接着管生产的倪文文又说,所里没给刘老太定任务,刘老太都帮大家扒大蒜,这么一说,倒显得我无趣了!我顺手拉过蒜盆,不用她扒,刘老太不愿意了,说我人家干咱能看着吗?早扒完早歇着,说话拉呱曰子还过得快不是!

    这老太说话很强势,但是很讲理!渐渐地我放下了戒备,接着倪文文把她买的方便面给我,洗发水,香皂,洗洁精,卫生纸都借给我用,我被关在所里犯人的善良所感染,感动的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慢慢地我便渐渐融入她们中间来,心中少了芥蒂之心,开始跟她们聊起来。

    刘老太开心地笑着说她取保候审,动完手术钢板还没取,刑井队说老太太委屈跟我们走一趟吧,走走过场就行!这一来就不让走了,哈哈老太太苦笑着!

    倪文文也来1年多了,男人找小三带家里了,娘家弟弟找几个人去婆婆家闹,婆婆的肋骨打断了!连弟弟和朋友全抓了,她给人家生两个孩子,男人借娘家十几万不给,找女人还带家里,婆婆向着儿子说话不讲理!你说还讲理不,听着都挺冤的!

    她们说来时就扒大蒜,去年冬天腊月天蒜在盆里水里泡着,手都冻得红肿肿的,门窗都开着,西北风嗖嗖的冻得手直打哆嗦,冻得睡觉时门窗都不给关,耳朵脸都冻得了,淘蒜时整个脚都泡水里,不能穿棉鞋,只能穿夏天的雨靴,冰得两脚直疼,脚后根都起冻疮,好了还直痒痒,泡蒜床板底下都是湿的,我们都是睡在水里的,第二天铺在最底边的两层都湿透了。

    睡最后边的离马眼近,水管近,上厕所动静大拉屎还臭,整天闻屎味,洗澡时整的床板全是水,每天必须擦好几遍,我一看我不得睡那吗?她们说每个人都是从后面往前赶,从最后一个滚到床前面,差不多程序就该走完了,睡中间杠上边的也嗝得腰疼。

    咱这屋现在人少才18人,1床被叠三层,上面再铺一层,冬天盖一床,家里打大衣的可以盖层大衣,夏天蚊子满天飞,值夜岗的天天用手拍蚊子,不能睡光板床,夏天也必须打被,每天叠好被硬塞进墙上的壁橱里,不管伱几床被,人少时有公用的橱子可以放些公用的衣物,不过公用橱基本上都让老号霸占着,因为她们都呆上年把甚至2年多,她们甚至把这里的生活当日子过,家底丰厚!

    502室除了刘玉芳以外都得值岗,人少于8人就不用值了,不过看守所从来不缺人,人少了公共卫生反而分担的多了,听着她们的诉说,着实让人感到震惊。

    5年前所里的犯人干的是压锡纸的活,锡纸是有毒的,干久了可导致女性不孕,工具是-张带有横纹的绿板,锡纸每天必须按人称一把用花纸包着,一把锡纸1650张,一块木头压子表面有铁片,每天在放风场的水泥地上磨压子,跟磨刀差不多,压子中间骨尖尖的,一根20厘米长竹签,用砂纸磨的跟剑锋一样锐利。

    2人搭伙干活,挑锡的把锡纸一张张挑到黄纸不能闪边,否则压锡的会挑叱,两人就得干仗,挑锡的可以坐在2米长的钢筋板凳上,压锡的可以劈开双腿坐在床板上,用带有横纹的绿板,挑好的锡纸一张张平整摆放在上面,不能出边,用压子上下来回压三下锡纸和黄纸压得丝丝合缝,压不好的用锡纸补,简直比绣花都难,挑锡的是技术活,压锡的是力气活。

    一捆锡月底算损耗不能少于5个,1人3天4捆锡,1周掐头去尾至少10捆锡,1捆锡260元管教从中谋利,所里规定1人1捆锡,多干的都是管教的,以前502室的管教是老杨,那年她才37、38岁,鞭打快牛,不干活抱镣半个月,先溜镣10个来回,1个来回百十米,无人监区监控屏蔽了.

    何谓抱镣呢?怎么讲呢?就是双手一支手穿过大腿带上手铐,一支手的手铐齿子穿过脚镣两脚中间的大铁链小孔,整个人睡觉时只能保持抱着手铐、脚镣的姿式,身体只能弯曲着缩成一团,动弹不得,不能向戴平镣一样直起身走路,那年我抱的脚镣是从男监区找来的,有15斤重,走路镣咣当直响,别的一听就知有抱镣的了。

    上厕所甚至无法脱裤子,在里面做什么都是人情,人家帮你脱裤子提裤子,我就得给人家订小炒,素菜20元起步,稍带点肉丝的30元起步。

    白天让我坐在床板最中间聚焦的位置,白天夜里保持抱镣的姿势很难受,半个月下来腰都直不起来。那年我留着长发都到腰间那么长,披头散发低着头,刚来的新号被我吓的夜里直嗷嗷的哭,关系好的,可以帮我洗-次头,澡就没法洗了,衣服、内裤更是无法换洗,半个月下来臭哄哄的,就跟和臭水沟里呆过的一样,臭气熏天,来大姨妈更难了,没有卫生巾,只能用纸,上厕所还不方便。

    不认错态度不好,表现不好延长1个月!每个抱镣的先让你体验-下溜镣的滋味,溜10个来回说是锻炼身体,夏天光着脚丫子脚环骨都被镣磨得血肉模糊招苍蝇,她们甚至不给上药,所长不说停你就得溜,不溜让男劳动号架着你溜,就跟溜狗耍猴一样,当然,看守所就是镣多,不干活就抱镣,每次上头要来查,就把压锡纸的东西收拾到大库里,毁尸灭迹,一点痕迹都不留。

  • 李玉凤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玉凤的委托,指派律师彭剑担任李玉凤涉嫌寻衅滋事案李玉凤的辩护人。辩护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出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监狱方面对李玉凤鼻饲、约束衣束缚,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定义的酷刑

    (一)监狱对李玉凤实施鼻饲是不必要的;在李玉凤绝食或禁食的情况下,应当首先进行思想工作、劝说她珍惜自己身体,无果后完全可以采取注射补液措施,尤其是在李玉凤被约束衣束缚的情况下,且进行鼻饲的前提当然是束缚。

    (二)控方证人称因李玉凤袭警故对她进行约束衣束缚。但是,约束衣束缚并不是法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可见,退一步讲,即便有袭警行为,轻则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得施以法外的酷刑。

    (三)鼻饲、约束衣束缚给人造成的痛苦是极其明显的,是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明显的酷刑。

    中国1986年12月12日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为本公约的目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出现酷刑的行为”。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将一切酷刑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该项规定也适用于施行酷刑的企图以及任何人合谋或参与酷刑的行为”。

    因此,鼻饲和约束衣束缚是酷刑。公诉人称其不是酷刑,说明了他没有学习《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证明了我国政府没有尽到公约规定的培训义务。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在可能参与拘留、审讯或处理遭到任何形式的逮捕、扣押或监禁的人的民事或军事执法人员、医务人员、公职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训练中,充分列入关于禁止酷刑的教育和资料”。

    第十三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凡声称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遭到酷刑的个人有权向该国主管当局申诉,并由该国主管当局对其案件进行迅速而公正的审查。应采取步骤确保申诉人和证人不因提出申诉或提供证据而遭受任何虐待或恐吓”。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防止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在该国管辖的任何领土内施加、唆使、同意或默许末达第1条所述酷刑程度的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行为。特别是第10、第11、第12和第13条所规定义务均应适用,惟其中酷刑一词均以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等字代替”。​

    倘若法院不判定鼻饲等为酷刑,必将引起有关人士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等国际机构申诉。一切不良影响,由司法工作人员自负。

    二、公诉人称:“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戴脚镣、带背铐、吊在窗户上、洗凉水澡等情况为不实言论”,实质是欲否定监狱内的酷刑和不良生活条件。但控方证人已经证明监狱方对李玉凤实施了残酷程度明显不低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鼻饲、约束衣等酷刑,系自认存在酷刑,故公诉证据否定了公诉意见,指控罪名明显不成立。

    鼻饲、约束衣对李玉凤的伤害程度明显不低于起诉书称李“编造”的“戴脚镣、带背铐”,故控辩双方纠缠李玉凤是否对他人说过镣铐事、是否被“戴脚镣、带背铐”,已经没有必要。

    鼻饲、约束衣是残酷程度甚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酷刑。控方证据自证存在这酷刑!难道法院要判决:李玉凤遭受了残酷程度甚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酷刑,但是因为李玉凤没有办法找到自己在监狱里“戴脚镣、带背铐”的证据,就判决李玉凤说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控方证人证明监狱规定一周洗一次热水澡,这恰恰证明在监狱里被迫洗凉水澡是常态。难道检察官、法官认为中国妇女都是一周仅仅洗一次澡吗?难道检察官、法官认为中国妇女都是身体不清洁吗?

    三、文责自负;李玉凤不是涉案新闻报道的作者或编辑;作为新闻焦点人物的李玉凤,明显不应当对他人创作、传播的新闻报道负责。且控方也没有确实证据证明李玉凤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并提供虚假信息。

    四、“自由亚洲电台”、“大纪元”等涉案网络媒体被我国政府封锁,上述媒体言论影响力极其有限。

    因为中国大陆居民无法自由登陆涉案网络媒体,能够通过“翻墙”工具登陆涉案网络媒体的中国大陆居民比例极少,所以涉案网络媒体上的言论影响力极其有限,绝对不会实质危害中国大陆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对中国大陆居民来说,涉案网络媒体不是向公众开放的信息网络平台。因此,中国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不适用于本案。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该条款最后一句的“向公众开放”,申明了司法解释所指的“信息网络”须具备“向公众开放的”要件;即向公众开放的信息网络才受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之规范。

    六、涉案电子证据的提取违反法定程序,无法确认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目前无法进行网络在线信息对比,因此,无法确定真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在线提取时需要进一步查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一)需要分析、判断提取的电子数据范围的;(二)需要展示或者描述电子数据内容或者状态的;(三)需要在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新的应用程序的;(四)需要通过勘验行为让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生成新的除正常运行数据外电子数据的”……该规定的存在证明了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被安装新的应用程序的,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被攻击生成新的除正常运行数据外的电子数据。即信息可以被篡改,非原始存储介质的屏幕录像不能单独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开发布的电子数据、境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在线提取时需要进一步查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一)需要分析、判断提取的电子数据范围的;(二)需要展示或者描述电子数据内容或者状态的”……

    涉案网络信息是境外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不在法定网络在线提取范围内,且证据需要展示网络信息电子数据内容,依法应当进行网络远程勘验。

    但是,本案并没有网络远程勘验。

    (二)本案侦查机关收集的电子数据,不是原始存储介质,而是不清晰的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本案电子证据提取不符合上述规定。

    七、被告人没有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更没有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被告人行为不符合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八、被告人没有编造虚假信息,没有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更没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被告人行为不符合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九、本案没有法释〔2013〕21号文第三条列举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而本案没有上述情形,故被告人行为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十、案涉音频是否系李玉凤声音,没有经过司法鉴定。​

    ​公诉人辩称因不具备鉴定条件,故未做鉴定。但是,辩方认为现有科学技术足以做声音同一性鉴定。且没有书证证明司法鉴定机构无法鉴定。

    ​公诉人诡辩称鉴定意见不是唯一的证据形式,但是,正常的法律职业人士都应认同:证人证言不可以替代司法鉴定。如果能让几个证人取代司法鉴定,那么,是不是该取消中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了?!

    十一、对政府、司法机关的批评,不构成违法。对政府、司法机关的批评甚至咒骂,只要不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构成犯罪。更何况李玉凤的批评言论事出有因,言之有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纪委网站2021年6月1日消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可见河南地方政法系统腐败的严重性。也印证了李玉凤对河南公检法机关中腐败分子的批评、贬损具有前瞻性。

    十二、应谨慎限制公民批评和网络表达。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司法,有违罪行法定原则,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有违刑法谦抑性精神。

    综上所述,本案控方证据取证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控方证人证言中的鼻饲、约束衣、洗澡次数内容支持了辩方观点,公诉指控破绽百出、贻笑大方,故辩护人请法庭宣告被告人李玉凤无罪。 ​

    以上意见,望采纳。

    辩护人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剑
    2021年9月26日

  • 河南李玉凤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7日消息】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案,于2021年9月26日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彭剑、段汉杰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据悉,2021年9月21日,就李玉凤寻衅滋事一案,辩护律师向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提交了该案调取新证据的申请书。

    9月26日上午09:30分,李玉凤寻衅滋事案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上午,彭剑律师发表了一个辩护意见:控方证据已经证明监狱方对李玉凤实施了约束衣、鼻饲等暴力,约束衣、鼻饲对李的伤害程度明显不低于起诉书称李“编造”的“戴脚镣、带背铐”,故纠缠李是否对他人说过镣铐事,已经没有必要……

    下午,彭剑律师和段汉杰律师均继续为李玉凤作无罪辩护。公诉人当庭变更指控,称起诉书所列第二、三项事实仅是违法事实,而不是犯罪行为;但仍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

    彭律强调,既然已经上了约束衣,为何不在约束下注射以应对李绝食?为何坚持痛苦的鼻饲酷刑?公诉人坚称约束衣和鼻饲不是酷刑。

    彭律表示,约束衣束缚并不是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的监狱方措施,即是非法酷刑,随后他们将补交书面辩护词。

    法官最后宣布将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宣判。

    简介:李玉凤,女,195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修武县人,基督徒,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1998年,李玉凤在房屋拆迁胜诉后,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从而驱使她走上了维权生涯。

    2004年被焦作当局劳教一年;

    2005年,在北京接触一些维权人士后受到启发,维权路上的她不断提升自己,从而转变升华为一位反抗极权专制的人权战士。多年来,她一直走在街头维权运动第一线。因此,屡遭当局打压报复;

    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间)李玉凤与另一同道在博讯等网站公开发表祭奠六·四和在民主、反腐、维权路上遇难的英烈;

    2013年6月4日李玉凤和几个朋友冒险到长城脚下,合唱一首「六·四屠杀血染中华」的歌曲,以祭奠六·四殉难者;

    2013年7月许志永被抓捕,李玉凤为其奔走呼吁。同年南乐教案发生,她迅速赶回家乡,先后六次前往现场声援。同年子洲教案发生时她又赶赴子洲声援;

    2014年3月四律师建三江被抓,李玉凤不顾亲人们劝阻赶往建三江声援被酷刑打断肋骨的律师;

    2014年7月声援郑州十君子,在郑州三看现场拉横幅、绝食连续抗争十余天。同期焦作因截访致一个警察死亡案的张小玉、许有臣夫妇案爆发,她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律师,安排声援事宜;

    2014年9月2日前去河北省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9月5日返回北京参加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

    同年9月30日因声援香港“占中”和迎接北京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刑拘八个多月之久;

    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且大多是疲劳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

    出狱后的李玉凤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刚刚出狱十天的李玉凤不顾身体的虚弱到河南正阳参加一访民的庭审旁听。6月19日赶赴广州声援著名的唐荆陵律师案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交由焦作市当局带回原籍,补充侦查再次被刑拘,后转正式逮捕,被关押在河南省焦作看守所;

    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并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2019年2月21日,刑满释放;

    2019年7月5日,因其与同伴封西霞到北京最高法院申诉,又到河南省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问题,随遭焦作维稳办人员抓捕、刑拘;

    2019年8月8日,被焦作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其案已被地方检察院移送至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2021年7月23日,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2021年,李玉凤与李翘楚女士并列荣获“曹顺利人权奖”;

    2021年9月26日,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第二次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玉凤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不仅为人低调而热情,谦卑而又侠肝义胆,且富有同情心公益心。尽管她生活极其简朴,在北京维权期间她住地下室,以捡矿泉水瓶、在菜市场捡菜叶为生,但看到网上有人为良心犯募捐,她每次都会积极响应。稍有闲暇她便会参与公益,到福利院义务去照看孤儿与孤寡老人。

    为此,人权律师刘书庆曾称她为“中国的德蕾莎修女”。

    二十年多年来李玉凤走的是一条维权抗争的血路。今年六十三岁的她,是在用牢狱代价来捍卫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用生命为代价来博弈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为了中国能够早日实现公民社会,人权战士李玉凤一直在路上!

  • 李玉凤、李翘楚获2021“曹顺利纪念奖”

    经“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发起机构公开向社会征集推荐名单并表决,决定将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女士和李翘楚女士。

    2021年3月14日是曹顺利女士在她被任意羁押期间受折磨而被夺去生命七周年纪念日,该日被大陆维权人士设定为“人权捍卫者日”。

    李玉凤,现年63岁,常住河南省焦作市。自1988年始,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除,虽然其强拆案于1998年胜诉,但法院不予执行判决,她的抗争遭到打压,2004年她被劳教一年,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和平抗争之路。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自2012年始到2015年,李玉凤现场声援各种人权案十多起,包括声援许志永、南乐教案、子洲教案;声援在建三江被殴打的几位律师;援郑州十君子案;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声援香港“占中“;声援唐荆陵案。以及多次公开祭奠六四死难者。2015年10月26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而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不久,2019年7月5日,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李玉凤再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一审尚未开庭。

    李翘楚,1991年出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此外,她还积极参加各种民间自发行动,比如声援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事件中的农民工、反996、MeToo、武汉疫情下的性别暴力问题等。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2019年12月31日,李翘楚在她的男友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由此开始实名发声,声援12·26案。2020年2月16日至6月19日,李翘楚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她根据自己被秘密关押的经历写下了《李翘楚: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系列文章,详细讲述了自己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酷刑及不人道虐待。当李翘楚了解到许志永在指监期间遭受酷刑后,于2021年1月31日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月2日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并对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和临沂县看守所所长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2月6日,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押往临沂,目前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今天,本着“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的宗旨,我们决定把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翘楚女士。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评委会
    2021年3月12日

    附1:历届获奖人排榜

    第一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5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劳工维权人士、公民记者周维林先生。
    第二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6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反强拆普法志愿者贾灵敏女士。
    第三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7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女士。
    第四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8年3月14日公布,共同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陈建芳女士、李小玲女士。
    第五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9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公民律师纪斯尊先生。
    第六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20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张建平先生、王和英女士。

    附2:“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成立公告

    2013年9月14日,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在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学习和观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途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带走,此后失踪、刑拘,在朝阳看守所遭到迫害及非人道待遇,身染重病,被剥夺及时医疗救助,于2014年3月14日在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溘然辞世。这是一起震惊全世界的中国政府报复打击民间人权捍卫者的恶性事件。

    随后,世界各民主国家、NGO人权团体等纷纷表示谴责和抗议,对曹顺利被迫害离世表示哀悼,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也以各种方式纪念曹顺利,并要求政府允许第三方独立查明曹顺利死亡真相,追究相关部门和官员的法律责任。

    但是,中国政府罔顾事实、推卸责任、敷衍塞责,至今没有答应家属和律师关于准许独立调查、追究罪责的要求。

    鉴于曹顺利女士对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和牺牲;

    鉴于曹顺利女士为人权事业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她的生命将唤起世人关注遭受打击迫害的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的人权捍卫者;

    鉴于曹顺利女士生命最后阶段的遭遇,向全世界揭示了中国及世界其它地方人权捍卫者面临的艰难境遇和巨大风险;

    鉴于曹顺利女士已经过成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榜样和顽强抗争的象征;

    为了使曹顺利女士不被强迫遗忘,为了持久地纪念她,也为了推动她未尽的事业,从根本上杜绝其他人权捍卫者再遭受报复、迫害打压,维权网、民生观察、权利运动三家中国大陆民间人权团体,联合发起建立“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旨在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将在每年3月14日“人权捍卫者日”公布获奖人。奖金额度六万元人民币。奖金须用于推动和倡导人权,尤其是推动公民社会监督政府履行其人权义务、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运作,包括消除对人权捍卫者的报复和打压。

    特此公告。

    “曹顺利纪念奖”发起机构兼筹备委:
    权利运动http://www.hrcchina.org/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
    维权网http://weiquanwang.org/

    2014年9月26日

    附3: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简介

    曹顺利,女,北京人,生于1961年,享年53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因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受到单位排挤,最后被迫辞去了工作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曹顺利了解到访民群体人权被侵害和求诉无门的严酷现实,从而开始关注调查上访人员的人权状况,之后为许多上访维权者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最终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

    2006年开始,曹顺利重点关注访民群体的生存权和人身自由权,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活动,带领访民前往国家新闻办示威,要求新闻办给予访民合法上访的权利。

    2009年3月,她与访民一道前往北大抗议教授孙东东有关“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的言论,并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人权行动计划书”。

    由于曹顺利积极投身于维权活动,而遭到当局不断打压。不仅因维权失去工作,而且还经常被软禁、监控,多次被拘押,两次被劳教。2009年4月10日曹顺利被以“毁坏财物罪”劳教一年。刑满后仅十余天,2010年4月29日,她被当地派出所以毁坏会议室玻璃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之后又以“毁坏财物”为名再次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11年曹顺利重获自由后,仍奋斗在维权第一线,继续征集上访人员填写人权状况调查表,还着手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并向国务院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要求参与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工作。

    2012年6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向国务院提交要求“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据和理由、公开联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相关信息;同年10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2013年10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因此曹顺利本人及多名上访维权人士遭到警方的软禁、绑架、传唤。

    在十数次的申请无果之后,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于2013年6月到外交部请愿静坐,14天后遭到北京治安总队的清场。但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仍然坚守在外交部前静坐整整一个暑期。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在北京首都机场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时遭到阻拦、被关检带走,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月14日当天被关进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最终曹顺利在被关押半年中,因身患重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以至抢救无效,而在2014年3月14日去世。

  • 贵州李玉前再审案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8日消息】20年前被指杀妻灭子分尸判死缓,5年前再审,贵州李玉前案终于要开庭了。

    2001年3月19日,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和三岁的儿子失踪。3月21日,经过两天寻找,李玉前报案,报案时称与自己有过感情纠纷的孟瑞红有重大嫌疑。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李玉前家以及孟瑞红住处发现了谢初明母子少量血迹,且有证人看到孟瑞红曾深夜背重物往返于其住处与李家,遂怀疑孟、李有作案嫌疑。突审孟瑞红后,孟瑞红称李玉前杀了其妻儿后,找到她帮忙分尸、抛尸。

    杀妻姑且先不说了,杀死亲生儿子,怎么可能?仅凭这点,足以产生十万分的怀疑。

    李玉前被抓后,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疲劳审讯,被传唤的8天里被迫做出了9次前后矛盾,起因动机、杀人方法、工具、地点、时间,分尸工具、经过,抛尸工具、经过等细节严重不一致、反复的有罪供述。但李玉前离开警犬基地被关入看守所后便翻供,向提审的检察官表示被刑讯逼供。

    尽管李玉前的供述前后矛盾、不稳定,和孟瑞红的供述多处关键细节无法印证,和物证、证人证言有诸多矛盾,李玉前还是被指控“杀妻灭子”,分尸焚尸”,后历经发回重审、四次庭审,贵州高院最终于2004年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缓。

    杀妻灭子,是司法对他的判定;人伦丧尽,是舆论对他的公决。

    判决后,理应尘埃落定,但对李玉前来说仅仅是开始。李玉前、李玉前的大哥李玉山自此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申诉之路,共同迈上这条路的还有庭审之前对李玉前恨之入骨的岳父母。两位老人原本坚决要求判处李玉前死刑,但庭审中,详细了解了案情,听出了案件的问题,不再认为女婿李玉前是真凶,转而替李玉前“喊冤”,追查真凶。这条路一走就是十几年。

    2015年,王万琼律师接到了李玉前从监狱打来的电话,详细了解案件后接受了委托,代理李玉前申诉,阅卷、走访证人、现场后向贵州高院提交了详细的申诉材料。

    2016年5月3日,贵州高院终于决定再审。此前,徐昕律师介入本案,与王万琼律师共同作为再审辩护人,同时也将本案纳入无辜者计划持续呼吁。

    2017年5月,召开庭前会议后,迟迟未开庭。

    2019年7月,贵州高院一度打算中止审理,理由是找不到高度疑凶、同样在案但早已刑满释放的孟瑞红。

    2020年9月14日,贵州高院终于再次召开庭前会议,决定于9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事实明显不清,证据严重不足,有罪判决主要依靠口供,但口供源于残酷的刑讯逼供,且口供与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均矛盾重重,无罪理由充分。相信将改判无罪,成为一起羁押20年而平反的重大冤案。

    一、被害人在李玉前回家之前已经遇害,李玉前没有作案时间

    原判认定李玉前的作案时间是2001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这一时间仅有李玉前的供述,再无其他任何证据,而李玉前有九次内容不一致的供述,其中前四份与后五份差异巨大,无法排除刑讯逼供嫌疑。卷中多份证人证言证实,被害人遇害时间很可能在李玉前回家之前。案发当晚10点半,在李玉前家串门的周惠归家后,留下谢初明母子在家,此时谢初明尚在给儿子洗脚;后龚定军23:00左右来到李玉前家时,多次敲门及大声呼喊均无人。杨焕木证实,孟瑞红凌晨1点在李玉前家搬运物品。陈昌艳、晋心如等人证实,李玉前凌晨三点才回家。因此,被害人在李玉前回家之前即已遇害,李玉前没有作案时间。而孟瑞红凌晨一点被目击到在李家搬运物品,有极大的作案嫌疑。

    二、原判认定李玉前的杀人动机严重违背常理

    李玉前有着大好前途,与谢初明育有一子,并坚决反对妻子的离婚要求,两人和好如初。原判认为李玉前对妻子的怨恨转为杀人恶念完全违背常理。况且虎毒不食子,李玉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原判违背人性和常识,主观臆断、毫无根据地认定李玉前具有杀人动机。而孟瑞红与李玉前谈过恋爱,几次流产,极可能无法生育。孟瑞红要求李玉前离婚,被李玉前明确拒绝后仍然纠缠,多次到李玉前工作及家庭场所公开骚扰,2000年曾报案称李玉前强奸她,也曾向法院起诉谢初明侮辱诽谤。孟瑞红与李玉前、谢初明结怨,有杀人动机。

    三、原判认定李玉前的作案手段自相矛盾,并与鉴定矛盾

    谢初明母子到底是被掐死、被捂死、还是刀斧致死,原判没有查清。被害人到底如何死亡,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李玉前在公安机关前四次供述称谢初明是自己用被子捂死的,后五次又供述称谢初明是被自己卡死。尤其是在3月30日、4月1日、4月2日三天内,李玉前供述的作案手段完全不同。

    辩护人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就公诉机关起诉证据中的血迹证据进行鉴定,分析认为:该些血迹应为谢初明生前开放性伤口的活动性出血,即谢初明极有可能是大出血死亡。而无论是李玉前前五次供述的捂死还是后四次供述的掐死情节,都无法造成这样的大出血,这一关键细节完全否定了原判认定掐死再分尸的作案手法,也否定了李玉前是凶手。

    四、分尸工具、抛尸工具来源不明

    原判没有直接指明肢解被害人的工具。李玉前说是在厨房拿来菜刀分尸,又说用孟瑞红带来的砍刀分尸。孟瑞红一口咬定是李玉前用菜刀分尸。但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将尸体分成6段,需要相当的时间和合适的工具。现场提取的2把菜刀,1把有柄,1把无柄,刃面均无残缺破损。若使用该菜刀实施分尸,较为困难,因砍击骨骼,会发生刃面卷曲、破损,故现场提取的菜刀不可能是分尸工具。且到底是用菜刀还是砍刀,李玉前与孟瑞红供述矛盾。分尸工具是关键物证,但来源不明。

    原判对抛尸工具来源也只字未提。李玉前供述了三种来源,孟瑞红从其家中的衣柜、壁柜中拿出来背篓和编织袋。孟瑞红则称是李玉前拿来的背篓和编织袋,或直接说不知道。抛尸工具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原审判没有查明。

    五、现场勘查笔录、指纹鉴定书、法医物证鉴定书等客观证据皆未指向李玉前

    本案现场勘查提取到的血迹,经鉴定是被害人谢初明的血迹,提取到的血指纹,经比对为孟瑞红的指纹,直接指向孟瑞红作案,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李玉前。

    六、供述合谋细节矛盾,不排除孟瑞红独自分尸、抛尸的可能

    两被告人如何合谋,原判也没有查清。李玉前先供述是3月20日凌晨到304房间找孟瑞红合谋,后称是3月20日晚9点过找到孟瑞红合谋。凌晨与晚上9点的差别极大,且几次供述中有关合谋的地点、方式等细节都不一致。孟瑞红供述关于两人对于碰面时间、方式和谈话内容的说法,均与李玉前不同。

    证人目击孟瑞红9点过和10点过到达焚尸现场,可以推定分尸工作在3月20日晚9点以前必须完成。李玉前3月20日一天的行程、活动都有证人佐证,他不可能抽出时间来单独会面孟瑞红。即使7点天黑后两人取得了联系,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两具尸体的分解。而杨木焕20日凌晨1点曾目击孟瑞红前往李玉前家搬运东西,反复搬运了几次,如果孟瑞红当时从李玉前家搬运的是尸体的话,20日整天,孟瑞红有充足的时间分尸,能够在晚上9点前分尸完毕,之后开始抛尸焚尸。李玉前家提取到的血指纹,经鉴定为孟瑞红左手食指、中指所遗留,没有任何李玉前参与分尸的客观证据,孟瑞红独自分尸、运尸、抛尸、焚尸的可能性极大。

    七、李玉前遭到残酷的刑讯逼供,口供不真实不合法,不能采信

    李玉前庭审时辩解“孟瑞红栽赃陷害”,并表示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我们会见时李玉前也对此进行了详细描述,手段极其残忍。“从3月28日被抓到4月4日天黑被送进看守所,八天七夜,开始不让睡觉,罚站,拿大灯烤;3月30号开始动手,戴着手铐挂在门上,从白天到晚上,遭不住了就承认;检察院提前介入,否认作案,说动刑了,马上被带到夹坪沟的警犬队殴打,手铐吊着悬空挂起,脚完全沾不到地,用枪托打背,用手扇耳光,用脚踢,后来几乎处于昏迷状态,到4月几号都记不清。”李玉前3月31日的笔录中清晰地记载了被刑讯逼供、疲劳审讯的事实。

    残酷的刑讯逼供与其没有作案时间、不存在作案动机等相互印证。李玉前的口供存在大量情理不通、并与孟瑞红供述直接冲突之处。而孟瑞红作为其仇人,供述的证明力极其有限,且供述漏洞百出,根本不可能与李玉前的口供“相互印证”。李玉前的供述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采信。

    八、真凶明显另有其人

    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向李玉前,勘验笔录、指纹鉴定书、血迹鉴定书,大量客观证据都指向孟瑞红,杨焕木等人的证言也指向孟瑞红,李玉前报案时就称孟瑞红有重大嫌疑。孟瑞红对李玉前夫妇心怀怨恨,具有报复心理,并已实施了一些报复行为,她在供述中也承认了对李玉前和谢初明的恨。多名证人曾亲眼看到和听谢初明说过,孟瑞红经常监视和跟踪谢初明,并经常出现在谢初明家楼下。2001年3月19日,谢初明发现304室的灯是亮的,谢初明与周慧在阳台看时,谢初明也告诉周慧自己经常被孟瑞红监视和跟踪,并经常出现在谢初明家楼下。杨木焕笔录证实,3月20日凌晨目击孟瑞红前往李玉前家搬东西。孟瑞红有重大作案嫌疑,但侦查机关却放弃了这么明显的犯罪线索。

    本案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玉前无罪证据充分。李玉前背负“杀妻灭子”罪名十七载,身心俱焚,贵州高院决定再审,让李玉前看到了希望,但迟迟不开庭又让李玉前度日如年。

    如今,决定再审四年后,贵州高院终于决定于本月9月24日开庭审理。

    相信贵州高院、贵州省检所做的大量调查工作和付出的巨大努力不会白费,相信法庭最终将改判李玉前无罪。

  • 山东李玉明/李桂芝

    姓名:李玉明,男,出生日期:1949年6月15日
    户籍地:山东省禹城市新寨镇大李村338号
    身份证号:372426194906155738

    姓名:李桂芝,女,(李玉明之女),出生日期:1970年1月23日
    户籍地:山东省高唐县杨屯乡云庄村122号
    身份证号:372527199001235720

    上访原因:1987年初,李玉明种植了十余亩果树,1989年政府在河道上建造拦河堤坝,导致李玉明的果树每到汛期就会被淹,直至绝产绝收,大部分果树死亡,造成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政府拒绝承担责任导致李玉明上访。李玉明被刑拘后,他的女儿李桂芝为他上访鸣冤。

    维权历程:
    2016年3月1日因到法医门珍处理论被禹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
    2016年6月2日因在公安部门前举状纸被行政拘留7天。
    2016年12月5日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拘留10日。
    2017年1月25日因到中南海附近上访被拘留10日。
    2017年3月5日被行政拘留10日。
    2017年两会期间被非法拘禁
    2017年十九大期间被非法拘禁40天
    2018年2月10日被警方控制,
    2018年2月14日被刑事拘留
    2019年5月8日被禹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5000元,并退还收取政府人员钱款。

    禹州市法院判决书中显示:李玉明在非信访场所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不属于依法维权,经公安机关多次训诫和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反复缠访闹访,使居住地政府耗费人力、财力将其劝返,浪费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李玉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去北京上访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 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送检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知名维权人土李玉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目前卷宗已被移送起诉至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涉及三个内容:1、接受外媒采访,发布不实信息;2、自编自唱戏曲攻击党;3、因围观-刑事案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7月5日中午,李玉凤女士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归途中被十余名黑衣人戴背拷绑架至本土,直接将其送往焦作市看守所后,公安及检察院提审均遭到李玉凤女士的拒绝。而焦作当局在从末成功提审的情况下,直接将李玉凤女士批捕。

    此后,李玉凤家属委托的律师段汉杰于8月22日介入,曾先后5次(8月26日、9月10、9月29日会见;10月17、22日,阅卷)赴焦作阅卷及会见李玉凤。

    经记者辗转调查得知,在此期间,8月28日,李玉凤妹妹李白凤曾因向外界透露其姐姐狱中的信息而遭马村派出所所长传唤、做笔录,后因所长有事急匆匆走掉,继而在8月30日,又被马村派出所传唤,但此次他们给李白凤的确是“训诫书”。

    该所长指责李白凤不应该向外界透露“李玉凤没有提审就将其刑事拘留及批捕,这样说是不正确的”;另外问讯李白凤“律师是不是自己找过来代理李玉凤案件的?”等。

    李白凤称,姐姐被无辜关押、批捕,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为她找律师是作为亲人应有的权力,谁都无权干涉。其次,尽管有关部门有去提审姐姐,但均被李玉凤拒绝,从而没有提审成功就将李玉凤批捕是事实,故自己没有向外界披露不实信息。

    本月22日,律师再次来到焦作马村区检察院阅卷发现,当局对李玉凤女士的指控,占至少一半篇幅是对其服刑期间的“郑州女子监狱”狱警和服刑人员的询问,澄清监狱状况特别是李玉凤本人在狱中的待遇,意在驳斥李玉凤在接受外媒采访中的“不实言论”,最终罗列到起诉意见书上的有三条:其一、李玉凤接受自由亚洲、大纪元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并被多家境外媒体转发;其二、即兴自编自唱一段戏“攻击党”;其三、其陪同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女儿找马村区法院法官和副院长时发生冲突,被认为其扰乱了单位秩序。

    知情人士吴先生表示,焦作当局对李玉凤女士无端指控是赤裸裸地“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李玉凤2月21日出狱当天接受媒体采访,为何到7月5号才想到抓捕?况且,李玉凤讲监狱里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与你焦作当局何干?并且对李女土即兴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说辞更是荒诞至极。他们有李玉凤女士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证据没有?明明是怕李玉凤声援香港,以及对她在党国70年庆典期间的稳控,现在十一也过了,也该放人吧?焦作当局某些领导人太狠,如果一意孤行对李玉凤赶尽杀绝,显然在未来也为自己埋下了隐患。

    李玉凤家属表示,李玉凤被抓捕前夕因心脏病复发救治刚刚出院,出院后仍没有离开过药物。此次其再次被抓捕,李玉凤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令家人担忧。外加其90岁的老母亲年事已高,希望李玉凤能够早日获得自由继续医病,并为母亲尽子女抚养老人的义务。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女士的相关消息。

  • 李玉凤从京被绑后直接逮捕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从上个月(7月5日)在北京木樨地被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至焦作遂遭行拘并逮捕后,今天(8月26日)其律师段汉杰在家属的陪同下到焦作市看守所会见了李玉凤女士。家属称,李玉凤被当局从北京绑架回焦作50多天,迄今未提审过一次,直接遭逮捕。

    据悉,上个月(7月5日)李玉凤与封西霞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返回途中在木樨园遭十余名不明身份黑衣人反戴背铐暴力绑架。这些黑衣人将李玉凤带回本土,焦作当局便将其行拘直接送往焦作市看守所羁押。

    8月9日李白凤在焦急的等待中等来了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邮寄的《逮捕通知书》,获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姐姐李玉凤已于2019年8月8日被批捕。

    今天(8月26日)下午,段汉杰律师受李玉凤妹妹委托从郑州来到了焦作市看守所。据家属称,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首先审查了律师的手续,并打电话找来另一名工作人员商议后做了一番安排,至此,段律师终于会见到了已被关押52天的李玉凤女士。

    李玉凤目前精神状态尚好,并感谢大家对她的关注。其妹妹李白凤称,李玉凤六月底赴京找丰台分局讨要曾被扣押的手机以及要到北京看病,并未上访,但7月5日中午在木樨园桥北,被河南马村分局的几名警察(便衣)带到一辆商务车上。直接拉回焦作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进看守所。当晚曾有分局领导见她,说“你的案子都结了”。

    由于李玉凤拒绝见提讯的人,所以到目前为止她并未被讯问过,便被焦作当局直接逮捕。

    李白凤表示:“得知姐姐又被批捕心里很难过,但更多的是气愤。自从我家被政府非法强拆,我姐这三十多年都在研究中国的法律,她耗尽大半生都在规范、纠正政府的枉法行为,她怎么可能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真不知道他们(焦作当局)怎样才会放过她。现在我妈也知道姐姐的事情了,天天要我带她去找姐姐。如果我姐这次再被判刑,我妈就会豁出去九十多岁的身体去陪姐姐”。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的相关消息。

  • 李玉凤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民生观察2019年7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本周五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在北京木樨地遭十余名不明身份黑衣人暴力绑架后,现得知李玉凤女士已被河南焦作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李玉凤妹妹李白凤透露,得知其姐姐7月5日上午与同伴封西霞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而遭不明身份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后,她便急急忙忙到处打听姐姐的消息,最后查明,当天晚上李玉凤便被焦作维稳办人员直接送往焦作市看守所羁押。因当时天色已晚焦作公安局马村分局办案人员下班,李白凤没有拿到其姐姐的处罚通知书。

    翌日一大早,李白凤便早早赶往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便拿到了姐姐李玉凤的《行拘通知书》,得知姐姐已被焦作马村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当李白凤拿到《行拘通知书》那一刻便忍不住放声大哭“我姐做什么了你们这样对待她,你们不就是想打击报复将她当靶子想把她往死里整吗?想把她整死震慑整个焦作的人都不敢动,你们的乌纱帽就能保的住了?”。

    “以前我姐被抓我没有在他们面前哭过,这一次我实在没忍住哭了。哥哥刚去世,家里老娘九十多岁了没敢让她知道,我姐被判刑四年刚刚出来如今又被抓,让我怎么给老娘交代啊!这个国家哪有法律啊,他们想整谁,谁就是违法的。法律在这个国家早就死了。”李白凤泣不成声地说。

    李玉凤的闺蜜说“听到白凤说李玉凤又被抓的消息我当时就懵了,她在那边哭我在这边哭。凤她啥也没做呀,到了趟最高法和信访局就违法了?我和凤四年五没见面了,前两天她给我打电话说从北京回来就过来看我,我高兴极了,马上到菜市场给她买了她最爱吃的羊肉和她爱吃的菜,就等她来了,没想到是这个结局,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李白凤表示,如果我姐到了一趟北京最高法和信访局就违法犯罪了,那最高法和信访局合法吗?他们开着门营业不就是让老百姓去的吗?焦作马村分局说我姐违法,不就是想证明“最高法和信访局”是非法的机构吗?以前我我姐被抓我都忍了,这次我会不顾一切要为我姐讨个公道!

    【李玉凤简介】

    李玉凤:河南省焦作知名人权捍卫者。1958年3月10日生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1988年,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迁,1998年拆迁案胜诉后,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抗争之路。

    最初她纯粹为自己维权,2005年在北京接触到许志远博士受到启发,便开始帮助他人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她自学法律不断提升自己,认清了中共独裁体制下无完卵的本质,从而转变升华为一位坚强的、反抗极权专制的人权战士。

    多年来,她一直走在街头维权运动第一线,哪里有审判维权人士良心犯的庭审,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因此,缕遭当局打压报复。

    2004年,李玉凤被焦作当局劳教一年。

    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间)李玉凤与另一同道在博讯等网站公开发表祭奠六·四和在维权抗争路上遇难的英烈。

    2013年6月4日李玉凤和几个朋友冒险到长城脚下,合唱一首「六·四屠杀血染中华」的歌曲,以祭奠六·四殉难者。

    2013年7月许志永被抓捕,李玉凤为其奔走呼吁。同年南乐教案发生,她迅速赶回家乡,先后六次前往现场声援。同年子洲教案发生时她又赶赴子洲声援。

    2014年3月四律师建三江被抓,李玉凤不顾亲人们劝阻赶往建三江声援被酷刑打断肋骨的律师。

    2014年7月声援郑州十君子,在郑州三看现场拉横幅、绝食连续抗争十余天。同期焦作因截访致一个警察死亡案的张小玉、许有臣夫妇案爆发,她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律师,安排声援事宜。

    2014年9月2日前去河北省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9月5日返回北京参加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

    9月30日因声援香港“占中”和迎接北京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遭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八个多月个之久,期间被北京警方连续疲劳审讯五十多次,逼她出卖朋友,无果后,拘留所又给她戴上连体链、趟链、头盔等以及疑似被下药,等酷刑刑讯逼供;她虽受尽酷刑,但均被她以坚强的意志予以回绝,保持了难得的“零口供”。

    2015年6月5日,李玉凤被北京警方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

    受尽酷刑身体虚弱的李玉凤,出狱后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刚刚出狱十天,她便不顾身体的虚弱到河南正阳参加一位访民的庭审旁听。6月19日赶赴广州声援著名的唐荆陵律师案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6日时至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再次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抓捕并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

    同年11月26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当日被河南焦作当局强行带回地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再次拘捕。2017年1月18日,李玉凤被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27号下午三点,李玉凤女士开庭这天,她到庭后随即便与其辩护律师坐在了一起,称“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庭判决之前,我还是一个公民而不是罪犯,我与公诉人的权力是平等的,凭什么要我坐在被告席,这是严重的歧视行为,是严重违背司法公正的。”一席话说的法庭上一片寂静,而后是包括法官在内及旁听席上的民众都目瞪口呆,无论法官法警怎样劝说,李玉凤女士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这样,李玉凤女士通过自己的抗争,终于为自己争取了一把普通而有尊严的椅子。

    有网友称“李玉凤大姐为自己争取一把有尊严椅子这件事情,不要说在独裁国度非常难得,即使在全世界恐怕也是属于罕见的”。

    李玉凤出生于一个基督徒世家,她从小就已受洗皈依上帝;她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不仅为人低调而热情,谦卑而又侠肝义胆,且富有同情心公益心。尽管她生活极其简朴,在北京维权期间她住地下室,以捡矿泉水瓶、在菜市场捡菜叶为生,但看到网上有人为良心犯募捐,她每次都会慷慨解囊积极响应。稍有闲暇她便会参与公益,到福利院义务去照看孤儿与孤寡老人。

    为此,人权律师刘书庆曾这样评价她“李大姐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一方面她争取并珍视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她又能以超越的姿态随遇而安,为最坏的情况也做了准备。所以辩护人眼前的她,不放弃不怨尤。体现了一位真正基督徒自我牺牲的精神,她就是中国的德蕾莎修女,是这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北京时间2018年3月5日,美国时间2018年3月4日,李玉凤女士获得了第五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其中的颁奖嘉宾当年六四学生领袖王军涛先生对李玉凤女士获奖发表了感言中说:“今天,我很荣幸在这里将本届奥斯卡自由人权金像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玉凤女士从自己切身经历中体认到自由和人权的价值,自那时起她全身心投入到在抗击暴政的斗争中维护和彰显自由和人权。她的故事和精神极大地感染和激励国内外为自由和人权而奋斗的同仁。她在暴政残酷迫害中不屈不挠的事迹会是我们时代的中国人的象征性丰碑!”

    2019年2月21日,李玉凤女士被“寻衅滋事罪”获刑四年刑满获释。

    2019年7月5日,李玉凤女士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而遭不明身份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到河南焦作后,再次被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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