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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秀榕控告琯头镇林春书记违法偷拆房屋拒不补偿

    本人李秀榕,女,生于1966年月,家住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蓬岐村,电话15880090375。

    众所周知,政府开展拆迁工作,应提前在拆迁所在地粘贴广告,公开上级政府拆迁批文,公开补偿安置方案。但琯头镇政府原林春书记趁本人和老公前往美国探亲之机,于2022年12月初,在未事先作出补偿安置情况下,偷偷组织实施强拆房屋,将本人屋内所有财产,包括电器、家具、衣物、钱财等都洗劫一空,其强盗行径的影响比日本鬼子烧杀抢夺更加恶劣。

    本人曾向连江县提出要求依法予以拆迁补偿的信访复查请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连江县应是办理本信访诉求的责任主体。但连江县却在包庇琯头镇林春书记,把本人急难愁盼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面临的无住房问题,又违法转给造成本人无家可归的直接责任人,即本人被告琯头镇办理,属程序错误。更为恶劣的是连江县却慌称信访件已办结,很明显其未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根本就是不作为。

    琯头镇作出的答复,所谓“从2023年1月份至今我镇已多次安排包村干部与征迁户进行协商,因补偿价格未达到对方心理预期价格,未达到一致意见。”根本就没有事实依据。本人曾多次主动到镇政府要求解决补偿问题,可是门难进,脸难看,每次都无人接待。至今本人都不知道房屋遭偷拆,有无经过上级政府批准,更不知道拆迁有关补偿标准。所以以上答复意见,明显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本人房屋在琯头镇辖区内,房屋被违法偷拆,片瓦不存,成为废墟,财产被洗劫一空。具有实际管辖权和实施拆迁的主体,琯头镇却不认账,不以欺压弱势群体为耻,形同强盗。

    琯头镇答复意见书,所谓“经调查,……2013年1月,为了做好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经估算,该房屋评估补偿总价值为107401元。”

    本人房屋被偷拆时间是2022年12月被偷拆,答复意见竟以2013年1月,即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评估而制定补偿,约300平方(琯头镇认定200多平方)总价值才107401元。试问:琯头镇将其擅自评估的10年前房屋价值,作为补偿标准,有法可依吗?如此明显低于当今福州房产实际价值的补偿,强加给本人,对本人公平吗?擅自对房屋单方所作的评估,琯头镇有作出评估的法定资质吗?经过公正吗?

    综上所述,琯头镇如此无补偿偷拆房屋,不但于法无据,而且等同于大白天抢劫。不但让本人和家庭失去唯一的家园,更给党和国家的公信力,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本人及家人现因无处栖身,被逼只得远离家乡。为此,本人特请求上级纪检机关责令连江县依法履责,为本人主持公道,责令琯头镇林春书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依法归还本人被抢走的屋内合法财产。

    控告人:李秀榕
    2024年9月


  • 福建李秀榕被拆房毁田 被迫委身于美国

    【民生观察2023年7月18日消息】2022年3月和7月,李秀榕家位于琯头镇蓬岐村三角围地方,面积分别为2亩和1.6亩的两幅责任田(耕地),被镇委书记林春,以政府征收名义,在无补偿下,强行毁田霸占。

    同年12月3日,李秀榕位于琯头镇粗芦岛,面积约200多平方的房子,也被琯头镇政府半夜三更偷拆。家里的电器、家具、衣物、首饰钱财都不翼而飞。当她和丈夫李振文,于今年元旦后从美国回到家乡过年时,发现老家房子已经片瓦不存,成了废墟。

    为此,李秀榕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规定,逐级向琯头镇政府、连江县政府投诉反映。对于李秀榕提出的要求“依法征地拆迁,依法补偿”的信访事项,琯头镇政府在镇委书记林春把持下,镇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竟有法不依,罔顾事实,公然是非不分。

    李秀榕曾经因为上访维权,和时任琯头镇副镇长、镇长时的林春,就产生过节。她多年来多次遭到地方基层政府人员殴打等不公正对待和打击报复。为此,李秀榕强烈不服琯头镇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琯信【2023】12号答复意见。

    今年4月初,无家可归无田可耕的李秀榕和丈夫,只能再次越洋到美国投靠儿子。依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身在美国的李秀榕由于无法走访,只得向福州市政府12345便民中心网站(http://fz12345.fuzhou.gov.cn/)提交,提请连江县政府复查。可能是实名制原因,李秀榕登录福州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后,每次操作,提交的复查申请,不知是否身份信息被政府网站锁定,就是无法提交。

    老家唯一房子遭琯头镇政府偷拆,责任田遭毁田霸占。李秀榕表示,她在福州和连江县及琯头镇三级政府,已投诉无门。今年4月初以来,走投无路下的李秀榕,就近多次到美国纽约中领馆陈情反映,希望领事馆工作人员能帮助她解决一家人,无处栖身无地耕种问题。但领事馆的门不让进,也无使馆人员出来接待她。

    以下附:李秀榕不服琯头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于2023年6月16日提请连江县复查的事实和理由

    一、本人于2022年3月30日被征地,未得到依法补偿的信访事项。

    琯头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琯信【2023】12号,罔顾上世纪改革开放初期,在我国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在整个连江县域及其所辖蓬岐村域,依照政策也将所有耕地,以家庭人口为基数实行分片包干“责任田”的事实。本人及家人都是蓬岐村经联社成员,位于蓬岐村,于2022年3月被征收的约2亩耕地,几十年以来都是在本人名下种植和耕种。因此《意见书》第2条中所述:被征地块,“不属于你户自留地,也未承包你户”不符事实。

    此外,这幅耕地在征收时,琯头镇未与本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更未按照《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组织实施安置补偿,或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征地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征地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二十六条“……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一)征用耕地,按同类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第二十九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助”。第三十条“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按下列标准计付:(一)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

    据此,征收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即平均年产值10倍*70%=7倍。支付安置补助费,即每人口(共5口)按平均年产值6倍。支付青苗补偿费,即年产值的一倍补偿。

    从《意见书》可以看出,青苗补助费27835元,即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经计算,征地款合计应为27835元x38倍=1057730元。

    二、关于本人在2022年7月被毁地占用的1.6亩耕地的信访事项。

    《意见书》第4条称“2022年7月无征地,蓬岐村三角围地方不存在你户土地”。事实上,该幅土地原系蓬岐村集体所有,但土地长时间处于荒芜状态,后经本人开荒成耕地,用于种植蔬菜,以维持一家人生计。2022年7月,该幅土地在镇委书记林春指使下,被蓬岐村村干部强行填土毁地,本人辛辛苦苦种植的蔬菜被毁,造成本人血本无归,损失惨重。既然不是政府征地,蓬岐村未经上级有权政府征地批准就改变土地用途,明显是违法占地。甚至连最基本的青苗补偿费都没有支付,更是违法。

    综上所述,本人对于琯头镇针对以上两个信访事项,所作《意见书》表示不服。特提请连江县政府予以复查,请求连江县责令琯头镇依法征地依法补偿,以维护本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李秀榕
    2023年6月16日

  • 福建李秀榕在政府偷拆不认账后无奈以“润”求生

    【民生观察2023年4月5日消息】近日福建维权公民李秀榕在美国的儿子,得知老家房子被当地政府偷拆不认账。儿子眼见父母去年底回国过春节,没想到竟被逼无家可归,沦落到暂居朋友家栖身的惨况后,就帮父母预定好4月3日前往美国的机票。苦劝父母“民不与官斗“,斗不过邪恶贪官,干脆放弃遭琯头镇党委书记林春派人偷拆的房产。

    李秀榕和丈夫李振文虽强烈不服,但在强权逼迫下,无法正常生活,只得离开故土,“润”去美国求生。在即将成行前夕,李秀榕回到片瓦不存自家房屋废墟上,举牌上写:“林春书记形同黑社会,还我土地,还我房子”,不甘地对琯头镇偷拆房屋不认账行径表达强烈愤慨!

    3月22日,李秀榕在提出“房屋被政府偷拆”信访事项63天后,才收到连江县琯头镇政府作出的琯信【2023】3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写明:“经调查,该房屋坐落在琅头镇粗芦岛蓬岐道2号,属于征收范围,……。2013年1月,为了做好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连江县政府专门研究通过《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琅头镇蓬岐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并对涉及到的30多宗房屋开展征迁工作。……经估算,该房屋评估补偿总价值为107401元。截止目前仅剩你户因不满意补偿费,未签征收补偿协议。关于你所述的房屋被政府违法拆掉事项,经核实,我镇没有组织拆除该房屋。关于该房屋的补偿款事项,镇、村一直在依照相关政策积极努力与你户协调,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共同妥善解决该事项“。

    从以上琯头镇所谓“调查”,可以看出,李秀榕的房屋于2013年1月,即10年前,就被连江县和琯头镇政府列为《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琅头镇蓬岐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征迁红线范围。政府测量的李秀榕房屋共231.67平方米,经评估,补偿总价值107401元。

    李秀榕丈夫李振文,这两个月来,经常跑到琯头镇找主要领导解决房屋补偿安置问题,但琯头镇政府门难进,所见之人个个脸难看,或不接见或干脆躺平,不管事。显然琯头镇所云“关于该房屋的补偿款事项,镇、村一直在依照相关政策积极努力与你户协调”,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欺上瞒下推诿塞责之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连江县政府根本无权批准拆迁房屋。《意见书》也未写明此次拆迁的上级政府批准文件及依据。因此,10年前连江县和琯头镇政府作出的《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琅头镇蓬岐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是滥权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况且,李秀榕的房屋实际被偷拆时间,是在该“实施方案“出台10年后的2022年12月13日,强拆前未作出任何拆迁补偿,未告知当事人,就违法实施强拆的。房屋面积231.67平方米,在当今福州实际价值,难道只值10万元钱吗?

  • 房子被政府偷拆 福建公民李秀榕诉告无门

    【民生观察2023年3月19日消息】2023年3月18日,本应是福建省维权公民李秀榕向连江县政府投诉“房屋被偷拆”信访事项60天办结(转琯头镇)最后期限。60天内,李秀榕都未收到有关该信访事项办理的书面答复及结果。琯头镇政府公然不作为,致李秀榕原满含期待政府能解决房屋安置,有个栖身之地的些许希望再次落空了。

    李秀榕和老公陈振文于去年12月29日从美国搭机回国,本是要回家乡连江县粗鲁岛蓬岐村的家乡过春节,才发现老家约300平方的房子,成了一片瓦砾和废墟,导致一家人无处栖身。

    李秀榕及时报警,但琯头镇派出所警察坦言“属政府拆迁,不予立案,自己去找政府解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琯头镇政府在未经上级政府拆迁批准,更未获得法院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下,是无权拆除李秀榕房屋的。况且琯头镇是在未告知当事人拆迁房屋和事先作出补偿安置情况下,私下偷拆李秀榕房屋,因此其行为明显属于滥用职权乱作为。

    李秀榕夫妇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找到连江县琯头镇政府副镇长陈广栋(兼蓬岐村第一书记),要求解决房屋安置问题。陈副镇长却大发淫威,竟有恃无恐,仗势欺你没商量。只口头说房子经评估,价值仅有27万多元,政府最多赔30万元。并直言如果不服,可以去告!

    李秀榕夫妇强烈不服,就将琯头镇政府偷拆其房屋的违法行为,向上级政府连江县投诉反映,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原则,转给琯头镇政府办理,该镇于1月17日书面告知,已经受理了李秀榕的诉求,并定在60天内办结。

    随后一段时间,李秀榕经过私下了解,一知情人告诉她:她家房屋是被琯头镇党委书记林春擅自下令拆除的,说林春书记要向上级领导邀功,当然还有趁李秀榕夫妇当时正在美国不在家,想霸占她们房产的私心。

    李秀榕得知内情后,义愤填膺立即购买进京火车票,想在中共20大二中党代会和两会召开期间进京上访。但2月24日晚,李秀榕在福州好友家楼下,被琯头镇派出所警察和保安暴力堵截,并限制人身自由。李秀榕被逼交出预购的于次日进京高铁火车票,在保证党代会和两会期间,不去北京上访后,才获得自由身。

    李秀榕的房屋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一家人省吃俭用辛辛苦苦才建起来的,是家里唯一的宅基地。虽然房屋没有办产权证,但那个年代,包括所有同村蓬岐村村民都没有办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精神,琯头镇政府所谓:李秀榕300多平米房屋,才评估27万元的说法,明显低于现在社会的房屋价值。既不合法,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面对滥权乱作为的琯头镇党委书记林春,本就是李秀榕的投诉对象,可上级连江县政府又把李秀榕的信访事项转给琯头镇办理,难怪李秀榕是诉告无门。

    李秀榕一家人,这种无处栖身的日子,不知怎么活啊!

  • 福建李秀榕回国过年 房变废墟无处栖身

    【民生观察2023年1月23日消息】目前已是年关,临近除夕和春节。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公民李秀榕和老公李振文,这几天晚上无处栖身,大冬天的,被逼只得到琯头镇政府冰冷的水泥地上打地铺过夜。

    李秀榕和老公,于2022年12月29日从美国搭机回国,本是要回家乡连江县粗鲁岛蓬岐村的家过春节。入境后,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夫妻俩被指定自费在连江县城某酒店,隔离5天。2023年1月2日,夫妻俩才回到家乡所在地,连江县粗鲁岛蓬岐村一看,惊愕地发现约300多平米的自家房子,已片瓦不存,竟成了一片废墟。家里的家具、电器、衣物、贵重物品(如金项链,戒指)等都不翼而飞。

    突然失去安身立命,栖身之所的李秀榕,一下子无家可归,且变成一无所有。经向附近村民了解,李秀榕才知道房屋是在2022年12月13日被琯头镇政府派人违法强拆的。可李秀榕一家人之前都未接到政府拆迁通知,政府也未按规定拆前,双方签订拆迁协议,先安置房屋。

    因此,李秀榕知道琯头镇政府这是暗箱操作,违法强拆。李秀榕当即用手机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后警察声称是琯头镇政府行为,自己去找政府解决,不予立案。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房屋拆迁,要经过政府有权机关批准,并发布拆迁公告。很明显,琯头镇政府官员和蓬岐村村干部是乱作为。

    李秀榕指出,她家所在粗鲁岛上的房屋和土地,早在10年前就被福建省属一重型企业看中。她一家人的人口田先被强行霸占,接着逼迫她搬迁。蓬岐村村干部故意在她家房子周围,深挖坑,强行断水断电,并在房屋外墙上涂鸦等不法措施,致使她和家人无法正常入住和生活。

    李秀榕因为长时间有家不能回,店面无法正常经营,无地耕种,生活没有着落。被逼无奈下,夫妻二人于2021年底,去投靠在美国的儿子。

    经派出所协调,李秀榕和老公应约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到琯头镇找到副镇长陈广栋(兼蓬岐村第一书记)解决房屋安置问题。没想到陈广栋副镇长竟大耍官威,有恃无恐用黑社会套路,反过来威胁李秀榕说:你们要是说房子是政府偷拆的,我不管,一分钱都没有。如果说是拆迁,我可以叫政府用货币适当补偿。陈广栋副镇长接着说,经过评估,你们房屋价值在27万元多一点。政府再给予补贴一点,最多补偿30万元。如果你们不服,可以向上级投诉,或去报警立案!

    陈广栋副镇长的霸道作风可见一斑,却不承认系琯头镇政府拆了李秀榕房屋。

    陈广栋副镇长私自评估李秀榕房屋价值,仅有27多万元,根本就于法无据。李秀榕家房屋面积约300多平方,虽然是砖木结构,瓦顶,可毕竟是一个食杂店,有营业执照。李秀榕经过打听,连江县和福州市的所有旧城改造项目,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标准都是按照住房面积,和建筑年限,折算成实际补偿房屋面积或货币。

    鉴于此,李秀榕试问陈广栋副镇长:按你的评估价27万元进行货币补偿,有何法律依据?为何不公告拆迁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难道习近平新时代说的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像陈广栋副镇长这样强取豪夺,不给李秀榕及家人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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