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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青旁听徐光案被法警带离

    【民生观察2023年4月4日消息】2023年4月3日,浙江民主党人徐光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徐光妻子被以“证人”为由不被允许进入旁听;杭州维权人士李青得以进入旁听,后被法官命令法警带离法庭。

    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徐光被指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杭州西湖法院2136法庭开审。

    当天李青和网友前往旁听。当到达法庭门口时,李青发现已有10多人在门口等着,其中民主人士吕耿松的妻子汪大姐也在。大家还没来得及说话时,汪大姐就被两个便衣带离。

    李青和网友也被法警拦着不让进,并说“必须有旁听证才行”。在几人强烈要求见法官之下,法官才不得不允许让几人先登记。最后称“只有8个位置可以进”。而徐光的妻子也以“证人”为由被拦在门外,不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据李青描述:“我进入法庭一看,坐在旁听席上的人都是胸前挂着旁听证。在开始审理中,我在屏幕上看到徐光由于长期绝食而无力的耷拉着脑袋,在断断续续中回答着法官的提问。不知道法官是良心发现还是不耐这’断断续续’的回答?于是就叫看守所医生帮助徐光输营养液。”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此时,李青发现一个法警把登记名单交给法官,突然法官大声问道:“谁是李青?此案中你是否做过询问笔录?”李青回答:“没有啊!”这时法官让李青站起来回答。

    此时的李青,想到亡夫戴国军无辜被杀,还抛尸河道,自己为夫维权十五年,历经非法拘禁、拘留判刑的压抑突然间爆发,竟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政府犯罪,我来旁听犯法吗?”

    说完此话以后,令李青没想到的是,法官竟直接命令法警将她带离法庭。李青只好静静地在法庭外听着庭审。

    此次庭审,由纪中久律师和吴有水律师为徐光做无罪辩护,中午没有休息,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3点左右才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在此,李青希望徐光停止绝食能被无罪释放,因为曙光即将来临!

    据悉,2022年六四前夕,徐光被杭州国保抓捕,后被以“寻衅滋事”拘留。随后家属聘请了律师想去探望,但不被允许。在羁押期间,徐光曾因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致生命垂危。

    徐光案原定于2022年12月1日在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当局却临时取消庭审。估计是因徐光在狱中一直绝食,生命垂危不宜开庭。

    出生于1968年的徐光是浙江人,曾参与八九年民主运动。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9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曾遭酷刑;201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后取保获释。


  • 杭州李青遭派出所便衣殴打

    【民生观察2023年2月2日消息】杭州维权人士李青因核中毒上访维权,其丈夫被谋杀并被毁尸灭迹案至今未果。2023年1月31日晚间,李青在家门口无辜遭派出所便衣殴打,报警后被送进医院治疗。

    据李青说,在昨天晚上20:50分左右,一个自称是派出所的便衣莫名其妙来她家门口对其打骂,报警后,120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做了脑部CT,医生表示颅内没有出血,头部有软组织挫伤,并配了点药。随后她被警察带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目前她在家休息养伤中。

    在休息了一晚上后,今天李青向大家报平安,同时感谢朋友们对她的关注!

    据悉,家住杭州萧山瓜沥镇三岔路村的李青,曾是杭州雅马哈乐器公司的一名职工,被瞒骗从事纳米级核材料及化合物中毒,导致细胞穿孔空变硬化。依法维权却被当局纵容黑社会用钢管匕首击打,而作为监管部门的国家核安全局却监管缺失包庇纵容。

    自2012年以来,因维权李青共被当地警方拘留11次,被判刑5个月,被非法绑架非法拘禁几十次,其丈夫戴国军七窍出血被谋杀抛尸河道,案件至今无果。

    李青电话:17094750647


  • 核中毒女工李青的血泪维权经历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5日消息】原杭州雅马哈乐器厂女工李青,讲述了其在乐器公司遭到“纳米级核材料”粉尘中毒以及自身的血泪维权经历。

    李青说,“我2006年1月3日入厂,2007年6月开始感觉身体不舒服,同年9月身体皮肤开始出现一颗颗毛豆大小红色皮疹,开始在家附近的皮肤诊所配些搽剂、软膏,不见好。2008年全身并发症越来越严重,因家里2005年刚造的房子,经济不宽裕,至2008年6月难受一个星期晚上无法睡觉,在医生的督促下住院治疗!这时我才明白有“职业病”这个概念,即中毒。接下去边治疗,边申请职业病诊断,被工厂和卫生监督部门来回踢皮球两年多,前后提供4次不如实职业史证明,用不如实职业史给我做假鉴定。2010年8月份我拖着病体第一次去北京,边去国家信访局、卫生部、劳动部等上访,边学医学化学寻找真相案列。前后历经五年终于让我明白中毒致死致残的真相,即剧毒‘纳米级核材料’粉尘。”

    “2012年12月5日,在镇政府信访办姓盛的女主任引导下,说冤有头债有主让我自己去工厂抗争。我在工厂门口呼吁要求核医疗鉴定和治疗。2012年12月8日,我被工厂和政府勾结纵容黑社会用钢棍和匕首暴力击打,导致粉碎性骨折和刀伤等,痛彻心扉整整半个月,每一分钟每一天都没法眯眼睡觉。”

    李青说,“本来仅‘核材料’中毒就会和(镭女孩)一样的中毒症状:发生肿瘤等,而杭州雅马哈乐器涂料中必须添加‘硼元素’等使吉他、钢琴不变形、不畏缩、不膨胀,正是这一原理和需要的添加致使工人接触带有放射性核材料、硼等纳米级涂料粉尘,使人体细胞同样不变形不萎缩不膨胀,直接导致心肌活活憋死!”

    “因为核材料中毒被中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控制医院检查!甚至一个每年发生中毒致死致残的企业连最起码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即卫生审查、审核、验收及防护措施的文件都没有,萧山区卫生局称之为商业秘密不予公开。就可以在浙江省萧山区政府及发改委的批示下生产!他们安排没有资质的瓜沥镇人民医院为工人上岗前做一个简单的肝功能,忽悠所谓的岗前体检,目的是让中毒工人无法前后比对体检的数据异常。工作中的在岗体检更是政府、企业、垄断操作不提供(隐瞒),安排和勾结体检单位不允许检查剧毒放射性‘核材料’真相。”

    李青称,“可以说杭州雅马哈乐器厂的放射性核材料粉尘事故比‘镭女孩'事故有过之而不及!因为每一个中毒工人都是白天还能在工厂上班,晚上直接心肌梗死!连诉讼抗争机会都没有!我又花了两年多时间,在2018年找到肯愿意为我辩护的律师,虽然我能给的律师费不多,但是代理律师也在尽力为我辩护,然而律师始终不懂‘核中毒’案件的监管部门是谁?2021年,我又再一次重新向国家核安全局、向国防科技工业局、向核工业部(后来才知道核工业部已经没有行政职能了!改为了核工业集团!)要求他们履行监管职能!”

    2018年,李青通过萧山区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知道了在2018年瓜沥镇政府、工厂、及附近7、8各村委会门口张贴了,没有放射性核检测鉴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像报告,贴上虚假虚设没有实质意义的照片!

    李青表示,“现在中国政府、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技工业局、杭州萧山政府依然继续沦为帮凶,包庇杭州雅马哈乐器公司故意隐瞒使用大量纳米级核材料;钍、铀、钚、铈及其化学物硼、苯、钒等纳米级粉尘,致使好几个20多岁的壮小伙、姑娘白天还在工厂上班,晚上心肌梗死!”

    “从2012年我知道真相以来,被拘留11次,被判刑1次,被非法绑架非法拘禁几十次,致使我家破人亡。我请求全世界人民关注此案,共同监督国家核安全局监管不作为反人类罪的行政行为!”

    李青电话:18458134280,17094750647

  • 李青就丈夫不明原因死亡举报控告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3日消息】李青因丈夫不明原因死亡尸体被强行火化而上访多年至今未果。2021年9月21日,李青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三级监察委、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七督导组分别投递举报控告,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两被告涉嫌构成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

    李青:2021年9月21日是我亡夫戴国军遇害第八个中秋,我对他讲了当初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没有我家的户口本,没有委托书身份证,他们也拿不出如此销毁尸体的法律依据!我前几天向中央第七督导组,区市省三级监察委和检察院分别邮寄了举报控告材料,盼着冤案能得以昭雪!

    同日,我又向北京市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投递了,举报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局长陶晶、高炎,请求国家机关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查清事实真相后,依法赔偿我一家人的损失,并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举报控告书

    举报人:李青,女,1973年5月31日生,身份证号33012119730531492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三岔路村振华一组,电话17094750647
    被举报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萧公则不立字(20147号)案的经办人;
    被举报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萧检控申校复字【2015】9号经办人
    控告事项:要求依法追究上述两被举报人涉嫌构成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

    事实与理由:

    一、被举报人徇私枉法,故意毁尸灭迹,包庇他人故意杀人的罪行;
    举报人的亡夫戴国军在没有查清死因的情况下,纵容死者所在的村镇干部抢夺尸体,控制举报人作为妻子身份参与火化尸体,而花钱收买一个与举报人和亡夫没有任何关系,且根本不认识的外村人与村委勾结冒充亲属,在没有不立案决定作出之前便把死因不明的戴国军匆忙强行火化,从戴国军2014年5月3日死亡到2014年5月6日火化,都没有查出死亡原因,而被举报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在2014年12月18日仍没有查出具体死亡原因,且已火化7个多月后,才向举报人告知了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二、违背事实,不履行公务员职责
    2014年5月1日晚约11点左右,控告人李青的女儿戴露丹睡觉了,当时家里还有丈夫戴国军,5月2日早上,戴露丹起床后,发现父亲戴国军不知去向,屋门和院门均已打开,当天大家寻找未果。2014年5月3日,大约中午有人在河边发现控告人丈夫的尸体并报了警,公安局萧山分局刑警队瓜沥镇派出所派员到现场,控告人李青是3日下午4点接到电话于4日凌晨一点从北京赶到村里,当时戴国军尸体已被抬到桥上,控告人看到丈夫戴国军脸色黑紫,七窍流血,三天血流不止,控告人李青和在场见证人视其现状属于他杀。七窍流血,脸色发紫,均可证明中毒身亡和被他人殴打致死的原因,七窍流血也不能排除是脑部受到重创,引起颅底骨折或蛛网膜下腔流血,尤其是带胶皮管的木棍或比较粗的竹杠用力打击头部,头顶部有时从外表看不出伤痕,因力度大,颅脑会受到重创,这些仅仅靠尸表检验验得的结论,存在法医检验程序违法,应该追究法医的法律责任。只能通过尸体解剖才能确定死因,确定了死因就能查清事实真相,最起码可以正确定性,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才能得到一个详尽的解释,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三、采取焚烧,毁灭证据的犯罪行为
    戴国军死后三天,一个叫朱校帆在殡仪馆填写了火化登记表,在控告人戴国军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控告人签字,奇怪的是三岔路村委会给殡仪馆出具了火化的证明,村委会和镇政府都加盖公章,填写了殡仪服务项目免费审核表,目的只有一个,将戴国军尸体赶快火化掉,销毁了是否刑事案件的最重要的也是最直接的证据,后来萧山分局给控告人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声言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而且尸检(尸表)报告没给控告人复制一份,只是给控告人看了一眼,结果是不能排除溺水死亡。从水里打捞上来就是溺水死亡吗?生前打死,毒死,扔到水里或打昏后扔到水里,都不能说是溺水死亡,都必须通过尸检解剖来确定。控告人丈夫从小在水边长大,水性很好,根本不会溺水身亡,后来控告人找到朱校帆,他也承认是受村委会指派,并给了他一些钱,也就是村委会的人叫他去火化的尸体,从以上证据不难看出是萧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政府,村委会有关人员恶意串通,为了使真正的罪犯不受到法律追究,徇私枉法,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应当进行尸检,解剖的尸体极速火化,毁灭了证据,是典型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根据刑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类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四、公安机关存在渎职枉法的犯罪行为
    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也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有关人员已到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检,尸检,集证据,在勘验鉴定过程中对重要鉴定检材要妥善保管,这都是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就本案而言,也就是查明死亡原因,而死亡原因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进行尸体解剖,而上述有关人员对此不闻不问,任由无关人员将尸体火化。销毁了最最重要的物证,使得鉴定工作不能继续,死因查不清。客观事实的真相不明,罪犯逍遥法外;无法给死者家属和社会一个答复,因此控告人只有通过向上级公安部门、检察院、监察委的上访,寻求正义的回归。这一切都是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原因造成的。应当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费任。

    综上,控告人认为萧山区公安分局,瓜沥镇派出所,瓜沥镇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相互串通,毁灭重要的证据,使戴国军被杀一案被迫终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对戴国军的死亡一案,公安机关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并且还采取各种掩盖事实,让罪犯逃脱法律追究的过失责任,萧山区公安局局长李磊,张亮和相关的公安部门、刑事侦缉部门对控告人多年的上访控告置之不理,存在枉法渎职的犯罪责任,故控告人要求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委对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给于督办、核实,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控告人:李青
    2021年9月21日

    附证据:
    1、被谋杀照片一份
    2、盗用姓名火化尸体的录音文字一份
    3、镇政府盖章销毁尸体二份
    4、村委会盖章销毁尸体二份
    5、朱校凡盗用姓名火化登记表一份
    6、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

  • 浙江戴国军/李青

    姓名:戴国军,男,出生日期:1970年9月13日
    身份证号:330121197009136015

    姓名:李青,女,出生日期:1973年5月31日
    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瓜沥镇三岔路村振华1组41户
    身份证号:330121197305314920

    上访原因:李青原是日商设在泒沥镇杭州雅马哈乐器公司的工人。因工作需要经常接触铀、镉、磷、钒、铝、汞、锰、铊、钡、砷等多种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致使李青患上了职业病,败血症。其后,李青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被公司雇人打伤造成她上访至今。
    她的丈夫戴国军则因为工地欠款纠纷遭到有势力一方的殴打,后戴国军被判刑。戴国军出狱后坚持申诉,进而夫妻双双结伴上访。2014年5月3日戴国军疑是被人谋害致死。

    维权历程:
    2012年8月23日被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
    2013年6月被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
    2013年8月被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
    2014年2月1日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
    2014年8月27日被北京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14年12月10日被萧山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2015年2月17日被萧山区警方行政拘留。
    2019年1月10日被萧山区警方行政拘留15天。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出具的拘留证显示:2010年至今,李青到北京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进行上访一百余次,反映对前夫戴国军溺水死亡存在异义。针对李青的诉求,萧山区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其要求立案监督后,检察院认为公安不立案符合法律规定。后李青到多部门上访均以得到答复,李青仍然继续上访,已构成寻衅滋事,属于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行政拘留15天。

    酷刑迫害:戴国军2013年因上访被北京警方打伤,留下严重后遗症。2014年4月戴国军尸体在村边一条水深不足两米的河中被发现,尸体上伤痕累累,口鼻流血,但警方认定是溺水死亡。
    李青因上访被多次殴打,2012年12月6日早上,几个头戴纲盔的不明身份人员持钢管和匕首对她进行暴力击打,造成她手臂粉碎性骨折,腿部,腰部被连扎了4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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