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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龙口市李春华

     
    姓名:李春华
     
     
    性别: 56
     
    年龄:女
     
    籍贯: 山东龙口
     
    受难者单位、职业
     
    农民
     
    案件发生地
     
    山东龙口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龙口刑警大队长张磊、龙口公安局副局长李建丰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1月7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当年除夕夜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山东莱州荣军医院(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殴打、辱骂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因丈夫乔瑞坤及其他近亲属关于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李春华认为本来属于乔瑞坤的财产被对方霸占,为此告状,谁知法院的判决并未替她挽回损失,迫使李春华开始逐级上访。近8年的上访历程中她多次死里逃生,其中包括和当年赫赫有名的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同时被驻京办带走,李淑莲被迫害致死,而她有幸活了下来,然而,李淑莲的死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并没有使龙口当局在司法方面有所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的迫害其他访民,在李淑莲死后,李春华又被劳教一次,关精神病院三次,丈夫乔瑞坤也被两次关押到精神病。
    李春华,女,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市后乔家村人,现年54岁,农民,因丈夫跟兄弟的财产分割出现纠纷,两审终审均让李春华认为没有给她一个公道的判决,于是开始上访。2006年12月30人,在京上访的李春华被龙口市信访人员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关押至31日下午四时才让其回家,这成为以后随意接回、关押、酷刑、被精神病的开始。
    2007年初,李春华又来到北京上访,4月5日,截访人员再次将她带回,并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拘留10天,从拘留的第五天开始,龙口刑警大队长张磊带人将她从拘留所拉出来,绑在老虎凳上讯问,威胁、谩骂、殴打其上身。
    李春华说“他们先是侮辱、谩骂、威胁我,连我的父母扯在一起骂。还说,我们公机关就是暴力机关,是专门惩罚你这种人的,我们有的是办法整你,中国就是这样,就这么个社会,你告也没用。骂着并命令我抬头挺胸向他们,我不抬头不吭声,这群畜牲便将我的鞋及袜子全部拽下,用电线丝缠在我的十跟脚趾上,接通电源电击,同时用电警棍电击我的手、面及头部等,看到我痛苦的样子,这群畜牲在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李建丰还亲自电击我,并说我叫你不抬头,王守贤、姚素珍(两人均系龙口上访人员)都叫我们整熊了,就不信整不了你!一直折磨我到凌晨3点多,才卸下刑具,戴上黑头套将我送回610基地。
    2012年1月7日下午,在北京上访被抓回来还在拘留中的她,被警察叫到监室,告诉她有人来给她解决问题,她出来看到只有镇政府及派出所的8个人,把她拉上车,开上高速,送到山东莱州荣军医院(精神病院)关押,并向医院谎称是李春华的老父亲委托他们将她关押到这里的。
    2013年9月1日,李春华夫妇在中南海府右街派出所反映问题,被警方收走身份证送到马家楼,交给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她丈夫被送上另外一辆车带走,她于2日凌晨即被送回龙口市,下午被送到拘留所拘留7天。9日7点,拘留期满的当天早晨,镇政府官员、派出所副所长王福良带着人来给她戴上手铐,拖出拘留所拉上警车,送到龙口市黄山馆精神病院关押。
    进入医院后,李春华才知道9月2日跟她分开被带走的丈夫就被关押到这里,9月12日时,三位医生拿了一份关押她丈夫的授权委托书让她签字,遭到她的拒绝,李春华告诉医生,自己是被绑架来的,我连自己也保不住,做不了别人的监护人,谁送来的人,你们找谁签字吧,医生们表示跟他们说这个没有用,但是签字了肯定有一个人能出来,因为不可能夫妻互相签委托书送对方进去,那样的话相当于两个精神病人互相做监护人,并签字送对方进精神病院。
    李春华说“为了两个人能先出来一个,我违心的签字了,出来后身上的1360元现金不翼而飞,多次找镇信访书记,他都说等调查调查,也多次去医院要求释放我丈夫,院方表示只有政府同意才能放人,镇政府说需要市里边说了才算,当他找到市群工部长吕锋申诉时,此人尽然说那是医院的事情,他们说了算,就这样推没人管,后来再次找到吕锋时,他直接说“不放,必须治疗,以免危害社会”。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qi/2015/0106/11653.html

    收集时间:2015-4-18

  • 《连云港小鱼网》法人李永新等多人被抓捕,案件三次退侦

    《连云港小鱼网》法人代表李永新、网友朱孔剑、王为相、洪义林等人在被羁押逾7个月后,于4月24日第三次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在整个案件的调查侦办中,同样被抓捕的刘希剧和陈述分别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取保候审。
     
    据了解,《连云港小鱼网》创办于2011年,主要业务是IT服务、广告及进行网站指导建设。网站的运作主要由当地的热心网友和志愿者自发组成。由于网站有开放的自由发稿区,当地民间一些权利受到侵害的弱势个体以此为平台,揭露地方腐败,倾诉遭受侵害的事实。慢慢地,《连云港小鱼网》在当地享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于是,当地的各个政府部门也愿意给付一定的费用,将其作为正面宣传的一个窗口。比如一家医院给付《连云港小鱼网》费用作为医风监督员的报酬,供电站给付报酬作为待业风气监督员的报酬,这些往来费用全部都开发票入账。
     
    然而,2014年9月24日,参与网站建设的朱孔剑突然被控“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随后,王为相、洪义林、刘希剧、陈述相继被以同样的罪名抓捕。同年11月20日,《连云港小鱼网》的法人代表李永新被以同样的罪名抓捕,21日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但是,李永新被逮捕的罪名却变更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近日,李永新等被羁押人员的律师都分别会见了当事人。据律师讲,案件第三次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已经说明办案单位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李永新等人有罪,针对《连云港小鱼网》的打压完全是政府行为,所有的口供都是假口供,这是一场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自导自演的闹剧。
     
    据李永新的妻子介绍,对李永新等人的指控,全部的证据都是由各政府人员做的口供证词,所有被关押人员都没有承认自己犯罪,并要求在开庭时要与证人当场对质。所谓的“敲诈勒索罪”,只是由政府人员的证词中“不给钱就给你们发不利于政府的贴子”等类似的指控。几位被关押者都认为这是无中生有,对网站支持、帮助民间维权的打击报复。
     
    关于涉及到法人李永新的“非法经营罪”,证据都是由各个政府部门提供的发票,数额十万元左右。而在抓捕李永新时,有一个细节更是至关重要:一名警察在抓捕时随口说,先抓人再说,罪名随时可以定。这即是在刑拘李永新时涉嫌罪名是“敲诈勒索”,而在逮捕时又变更为“非法经营”。
     
    李永新等人被抓捕后,案件几经退侦,其中曾被要求作证的一些证人纷纷到公安部门要求证词作废,但警方拒绝撤销口供。
     
    李永新被带走后,他的妻子郭亚萍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大的3岁,小的9个月),还要照顾患有严重糖尿病的婆婆,郭亚萍自己也患有抑郁症,每天晚上靠服药才能入睡。鉴于这个家庭的现状,律师和家属曾为李永新申请取保候审,但遭到办案单位的断然回绝。
     
    目前,被羁押人员的亲属都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办案,查清事实真相,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并尽快还李永新等人自由。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关注《连云港小鱼网》的个案,依法保障公民监督和民间维权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打击迫害。
     
    李永新妻子郭亚萍联系方式:skype:yaping.guo.tiandong 电话:15950735851
     
     
    附:由李永新妻子提供的材料如下
     
    目前李永新非法经营案情如下。
     
    涉嫌金额总共115000元。其中公安那里提供了9张发票,价值81999元。具体的案宗内容请查看附件内容。几个政府做的口供我们这里没有,我可以大概给你。
     
    1,柘汪人民政府有四个人做了口供,其中两个人的口供没有营养价值,一问三不知。另外两个人,一个叫张XX(原柘汪党委镇长),一个叫周X(宣传部长)。周的口供非常不好,大体意思是,给的钱不是宣传费,是为了删除负面影响的,而且李永新收了钱,根本没有给柘汪做任何宣传,全部都是负面新闻,删帖子收钱,给了钱就删帖子,不给钱就不删除。问及删了哪个帖子,周回答模糊,说不出。张的口供稍微有点客观,给的钱,本来是宣传费的,后来也做了宣传,但是删帖子也收了钱,问及删了哪个帖子,收了多少钱,回答模糊,说不出。提供了三张发票 一张9999元 一张20000元 一张9000元。2012-2014三年总收取人民币5万元整。
     
    2,赣榆县人民医院的口供:承认聘请了李永新为医德医风监督员,也发了一个聘书给他,为期两年。然后说本来应该是免费的,但是后来觉得还是给点钱吧。一年6000元。也为了以后删帖子方便。有开票。6000元。
     
    3,班庄人民政府的口供:找李永新做了一个科教文卫的网站(www.banzhuangw.com),但是做的网站根本就不好,经常打不开,而且找他做网站也纯粹是为了以后删帖子方便。要不,我们也不会找他做网站。付了5000元,没有签合同。有开票,5000元的。
     
    4,青口人民政府的口供内容:找他想宣传我们青口的黑陶文化,也在网站上做了广告,找他做广告,也是为了以后删帖子方便。三年内付总金额30000元。双方没有签合同。只提供了8000元发票。
     
    5,供电公司口供:供电公司曾经发生过电死人的事情,在网上曝光过,于是想拉拢和李永新的关系,也是为了以后删帖方便,签订了一份宣传合同,合同内容查看附件。2013年支付了10000元,2014年分两次支付了总金额14000元。总共2.4万元。有开票。两张10000元,另外一张4000元。
     
    郭亚萍 

  • 河北秦皇岛访民李建中县政府门口上吊自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26消息:据在河北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的访民刘海满告诉本工作室,前天上午8点多,青龙满族自治县的访民李建中在县政府门口上吊自杀,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救治。

    昨天,刘海满等人见到了李建中,他处在被控制的状态,手机被扣。据悉,李建中来自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乡,今年53岁,因土地问题而上访。

  • 太原维权人士李茂林遭栽赃隐害 望社会关注律师介入

    我是山西太原维权人士李茂林,长期关注社会时事受打压,参与看望陈光诚,秦永敏等被关押黑监狱,报道强拆爆炸母女死亡事件,山西省委爆炸案,参与公示财产等等社会时事,激怒官方,被十多名国宝打伤,卧床半年。多年来常常被非法拘禁,拘留、黑监狱关押、监视居住、跟踪、限制自由……。
     
    我李茂林还被山西省各个出省关口发布通缉指令通缉,印有我的通缉指令和照片的通缉令警察与相关人员人手一份。 2008年2月4日被党委书记,警察,太原铁路局三家联合迫害、殴打诱发“心肌梗死”手术,堵三根血管,安支架一枚。术后时常发病不能自理,2009年我向单位提出大病退养,2010年2月被单位停工资至今。家人也跟着受到迫害与连累,儿子被人刀架脖子恐吓、警告我。找工作被歧视、阻挠。2014年2月母亲因无钱耽误医治,5月离开人世。2013年10月妻子肠炎无钱医治,2014年10月发展为肠癌中晚期……。
     
     2015年3月2日早晨妻子和我出门锻炼看到国宝在孩子所借车辆前转悠,稍后孩子发现车辆被砸坏、每个车胎侧面和底部被扎四五个铁钉而报废。我出门和监控人员理论,请其出示证件及监控法律手续,车辆被砸坏事情的缘由,国宝说:让你比死还难受!接着被国宝打破手腕,身患癌症刚刚手术完的妻子也被国宝暴打口鼻出血卧床不起。
     
    事隔一个月后的2015年4月1日17点左右,敦化坊派出所齐姓警察給我打手机了解情况后说,我把国宝眼睛打坏了刚出院,过完清明要找我。搞得我莫名其妙,中国又一桩栽赃陷害案件即将发生,望社会关注律师介入…… 
    李茂林
    2015-4-6
    敦化坊派出所齐姓警察手机:15386819688 李茂林手机:18603463881 

    监控、跟踪、控制李茂林的国宝在暴打身患癌症的李妻

    监控、跟踪、控制李茂林的国宝等人。打手机者为国宝李光,走在前面的是社会人员张民(曾经是李茂林同校同届同学)

  • 长期关注妇女权益的李麦子等人半夜遭抓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7日消息:昨天晚上23:30分,北京太平桥派出所突袭搜查李麦子(李婷婷)的住处,居住在她家的大陆女权主义者"小辣"、高磊、徐汀、艾可、韦婷婷都被警察带走,今日只有艾可被释放回家。
     
    而就在相同时间,位于广州新港的女权倡导者郑楚然被辖区新港派出所警察带走,派出所询问两小时后陪同其回家,让郑楚然拿上三八节防止性骚扰的贴纸后继续带回派出所。
     
    北京、广州两地同时抓捕女权活动家,是因为他们本来准备在3月7日做“倡导公交性骚扰防治机制”的活动迎接妇女节,主题标语是:“制止性骚扰,安全你我她”。活动。
     
    艾可出来后在微信说:“今天凌晨四点半被带走。被监视穿衣和上厕所。来不及通知伙伴和处理手机。派出所和市局大型活动治安总队出人。手机聊天内容被全看,包括小组。被要求通知所有能找到的人停止明天的活动。现已返回。”

  • 李碧云多年以来受到迫害经过的公开声明

     我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村村民李碧云,高中文化,专业财务(会计助师职称),身份证号:44062319680913596X。自2009年屡屡受到顺德区政府滥用职权打压,公安机关栽桩陷害、法院枉法裁判、各职能部门使用残忍毒辣手段殴打,让我身体致残,被多次绑架、4次被构陷关押虐待折磨,被关黑监狱、强制打针,被抢劫,家园被夷为平地。
     
    1,从2009年因举报顺德容桂容里村集体7000多亩资产土地物业被官商黑违法侵吞,在2009年7月15日向省级公安厅领导反映实情,被李志堃跨市拦截,受到刑讯逼供,暴打致残(因没有按照顺德预先准备的笔录签名承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后来强行被构陷“妨碍公务”被判罪10个月(2009年7月15日~2010年5月14日)。期满释放(但释放证明书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在2011年我依法参加顺德区人大选举,由626个村民推荐我成为顺德区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人,反被构陷“破坏选举”罪关押7个月(2011年9月20日~2012年4月19日)。2012年4月19日释放后顺德法院对我取保候审12个月,在住院治疗期间,2012年9月12日在顺德区政府的华侨中学站被绑架,2012年9月16日在顺德中医院门口被绑架,两次都被关在容桂街道办维稳中心的黑房里。2012年10月27日因到广州看病,在广州13路公交的文德路站被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到顺德容桂幸福社区派出所,深夜11点多顺德法院违法秘密宣判对我”监视居住”6个月,然后我被戴上黑头盔、黑布袋,秘密关押,强制打针,日夜分别由四十多人看守,至2012年11月30日下午3点多戴上黑布袋弃于容里路口。
     
    3,2013年1月23日我向省检察院投诉,刚出省检察院门口又被顺德容桂公安苏发、吴湛华等一帮人拦截强行拖上车押回顺德容桂南华民警派出所关押,被虐待折磨晕倒,被冷水泼至全身衣服湿透;1月24日晚上我妹带我去看病被卢能业一帮人拦截,并强行关押在容桂南华派出所的黑房里“严刑逼供”,当晚我妹的三个孩子哭着到容里派出所寻找母亲,25日凌晨2点多才把我与我妹放回家。1月25日因我身体被轮流虐待折磨,造成我的内伤后遗症加重病发。又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守住门口不准我外出治病,我按要求写了申请去桂州医院或其他地方看病。2013年2月25日上午我弟弟送我去看病,容桂民警苏发等7-8人把我绑架上车,在车上压住我双手两边肩膀,在我昏迷后把我丢在我弟弟家门口就走了。同年9月9日顺德法院审判长张雪清把判决书丢于桂州医院的病房里,判决书判犯“破坏选举罪”免予刑事处罚(由2011年9月20日-2012年4月19日),我不服判决于同年9月18日提交上诉书给顺德法院。
     
    4,2013年7月21日举牌要求”顺德公安局副局裸官周锡开公开财产“。在2013年7月22日到顺德区信访局反映问题①容桂街道容里新有路8号地是我村4911个股民的城建住宅用地,不能违反民意卖掉(习总曾说:“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②原容里村委会的村委员“何节良”位于容桂镇容里水仙村400方住宅用地的来源?那块地本来是村民的集体用地。③2010年12月21日在省会门口我背包内所有财物被罗志恒抢劫(内有7000元看病钱)还没归还。
     
    5,2013年7月23日我到广州观看横渡珠江,在2013年7月24号零晨1点多,顺德公安容桂容里社区指导员吴湛华带领十多人跨市到广州出租房抓我,强行用铁撬破门冲入,二话不说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双手反锁后面,没有出示逮捕证和其它证件,只说“涉嫌妨碍公务刑拘”,然后5-6人把我拖出房押入一辆车,戴上黑头盔,压住我两边肩头,双手反锁后面,有人用手提录像机拍摄,由广州押运到顺德容桂幸福社区派出所,带入黑房锁定铁凳,威迫要我签名承认在2013年2月25日“妨碍公务”罪,同年8月6日释放(由2013年7月24日~2013年8月6日)。同年8月12日晚上约8点我在顺德的桂洲医院的病房收到顺德公安撤销李碧云“妨碍公务”案告知书和决定书。
     
    6,2013年8月7日至9月30日我一直住院治病,因不服“破坏选举罪”免予刑事处罚而提出上诉,2013年10月12日晚8点多被一帮顺德公安民警绑架(其中警号191051,191228),使用残暴手段殴打我,造成我胸椎骨折等严重身体损伤致残。在2014年2月10日以“妨碍公务”罪起诉,原定于2月24日开庭,2月21日晚上7点53分,收到顺德法院延迟审理通知(无限期);2014年5月4日和2014年8月12日分别退回顺德检查院补充侦查,2014年5月22日、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5日分别开庭审理;2014年5月14日、2014年9月11日分别提出恢复审理决定书;2014年12月10日收到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在此期间被关押在恶劣的环境下,受尽虐待折磨:脚戴20多斤的脚镣,又继续加锁锁死身体手脚固定(
    大小便不准等等虐待);因我没有在笔录上签名承认“妨害公务”罪,被医生故意掐伤眼睛或身体功能系统,昏迷不醒的情况下,在没风扇、没空调、关紧门窗的大热天里,被医生反反复复用3张棉被密盖身体;相反天气冷时,多次把棉被掀开不给我盖;又遭受暗伤打等等。在狱中,我经历了瘫痪过,瞎过,哑巴过的人生悲惨,又2014年12月10日折磨到昏迷,而法院工作员入255仓宣读延期最后三个月期限通知。我身体再无法承受虐待折磨了,危在旦夕时,突然2014年12月18日下午约3点,顺德法院审判长李冰秘密宣判免于刑事处罚,并把我的证据资料全部抢走。然后,看见容桂民警苏发等一帮人把我戴上蒙面的黑摩托头盔拖上车运出看守所弃于容辉路口。我不服顺德法院审判长李冰的枉法裁判,在2014年12月26日递交了上诉书。(但现在还未通知开庭时间)
     
    7,在2014年11月28日早上9点30分所谓执法人员把我十年之久的家园和饭店夷为平地违法强拆,这块地是保留地是我1995年8月合法申请,由梁村长批准。同区内有200多间新建饭店,但容里居委会领导梁敏英主任和罗志恒书记并没有拆除其他饭店,摆明是针对我而选择性违法强拆。
     
    8,我家人也受到株連打击报复,迫害,我弟弟也被打重伤而呕吐血出来,被行政拘留15天,我妹家庭被破坏等等,我們多次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24小时被看守监视,我去看病治療都跟踪看守,阻挠医生帮我治病,投訴无门。
     
    9,从我2009年参与维权,参与人大选举以来,我的生命被残害,尊嚴被践踏,财产被侵占,家园被夷为平地,我会继续坚持依法的维权行动。我绝对不會自伤自残,日后遭遇任何不测都是顺德政府官员伤害我身体的责任,特公布以下职能人员名字:
    1,顺德容桂街道党委书记赖雪晖;
    2,顺德容桂街道副主任兼容桂土地发展中心法定人何开亮;
    3,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罗志恒;
    4,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主任梁敏英;
    5,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派出所所长卢能业,警号192166
    6,原顺德容桂街道容里民警苏发;
    7,顺德,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副主任张耀令;
    8,顺德区顺德公安大队长李志坤(原容桂公安所长)
    9,顺德区顺德,公安局副局周锡开。

    声明人,李碧云 2015年3月3日

  • 一直呼吁为赵紫阳平反的北京维权人士李金平被警方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3日消息:本网刚刚接到消息,北京公民李金平昨天去西客站办事,被警方带走,现在下落不明。
     
    李金平是北京著名维权人士,2000年辞职前是北京朝阳公安分局的警察,从2005年开始一直在家中设有灵堂,纪念已故中国前领导人赵紫阳,每年六四期间,均是被警方上岗看押的重点人物。2008年的3月3日,同为两会期间,李金平到了天安门广场,试图寻找全国人大代表,为赵紫阳平反,被警察带走。这次被抓估计是警方防患于未然之计。

  • 李向阳:我为临沂市八位被拘留维权人立案的经过

    2015年2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三区同时被拘留的八位维权人士被拘留案,我作为他们八人的代理人,向三区的法院递上了诉讼材料,等着给立案与否的答复。
    我是11号到临沂的,先见了被拘的八位维权人士,了解了案情,当夜做了诉讼材料。
    我感到非常的于心不安,不应该这么早地就来见他们。他们经过了十天不等的关押,应该让他们恢复过来见他们才是。
    我看到的卢秋梅,三十来岁应是一身活力的年轻人,是一身的憔悴。她在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不让睡的审讯折磨下,当时就小便失禁,几度晕厥。得到自由才三天的她,低血糖病加重,胃病也犯了,体力精力在低谷中,让人倍生怜悯。
    六十余岁的赵兴荣与范开兰,死灰般的表情、如百岁老人般的动作,让人想象着拘留所给了他们怎样的摧残。
    就说今天的工作,还算是顺利。
    在中国的现状下,虽然有行政法规,是可以告官的,但是,告官的案子与一般诉讼不一样,立案要先经过法院行政庭的庭长审查签字才能立案。大多情况下,行政庭的官长是不接诉讼材料的,让你审查的机会都没有。今天,诉讼材料都被收下了,真是万幸。
    先是到了兰山区法院,立案庭让去行政庭找领导签字,我与姜明利等四位当事人终于找到了行政庭办公楼,门卫把我们挡下,给了我们内部电话号,我在第N次拨打下,终于打通,终于得到了让先把材料放到立案庭的答复。再到立案庭,在立案人员的反复审度下,终于把材料放下了。当时,姜明利要求接材料的法官给个回执,得到了凌厉的吓斥。尽管如此,我还是庆幸放下了材料,招呼当事人离去。
    到河东区法院,是为卢秋梅等三人立案,行政庭长开会,我们终于在上午快下斑时把该尊贵的庭长等到,诉讼材料也放下了。
    下午到罗庄区,是为张红一个人立案。罗庄法院深宫般的衙门,让我们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行政庭。那里庭长不在,一位法管把诉讼材料收下。
    真是想象不到的顺利,真是万幸,八个案子的诉讼材料,都被收下了。
    下一步,立案与否?
    依据法律规定,一星期之内给立案与否的答复。立案,就让去交诉讼费办理立案手续,不立案,应给一纸不予立案的答复。
    我们的材料交下了,等着吧。我不抱幻想,我深知现实,以下的事,定然精采。
    但愿以下精采的故事,让我的生命多一分价值;但愿以下精采的故事,让当事人多一分对邪恶与正义的理解。
    最后还有一份歉疚。我的原则是,为弱势百姓办维权案,不让当事人花一分钱。因为这些当事的人盛情难却,被姜明利及卢秋梅分别招待吃了饭。今天晚饭张红家人的盛情更是难以推拒,接受了盛情待款待。
     
    李向阳
     
    2015/2/13

  • 山东沂水维权人士李向阳被临沂官员威胁要逮捕法办

    我李向阳,诚惶诚恐地向山东淄博“人民公仆”问一下:李向阳是该逮捕么?
    至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淄博的朋友对我说,淄博的官儿说,我应该被逮捕法办。
    我是临沂市沂水人,淄博的官儿为什么这样说?
    我李向阳到底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
    我近期到山东淄博做了两件事——
    其一,是因为淄博访民徐红被官儿们雇用的匪徒劫访,被施以殴打及性侮辱,她为此自杀。几十公民前去问责,我作为问责人之一,淄博官方给了“不予说明”的答复,我为此稍有微词。
    其二,淄博的孙峰被非法拘押,他不服提起诉讼,蔺其磊等律师们为其做诉讼代理人,开庭时,我前去旁听,被拒之门外。此情下,我说这个法庭是黑洞法庭,是非阳光的审理。我反复分析孙峰的犯罪事实,越分析,越认识到这孙峰是响应习大大反腐号召,响应万岁万岁毛主席们上世纪四十年代“建立民主国家”的宗旨。不解之余,我认为是淄博官员做了个恶梦,梦到孙峰奸杀了当官儿的全家,所以才被拘押的。除此之外,拘押孙峰没有理由。
    我李向阳是一介草民,做了如上之事,就触犯了淄博“人民公仆”龙颜了?就违了法?就犯了罪么?就该被逮捕么?
    我要说的是,我的腰就是被打断,也弯不下!
    李向阳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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