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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广水居民李桂芝北京上访被控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2消息:湖北省广水市访民李桂芝今晚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她近日在北京上访,因一直未有效果,她今天去了中南海。因中南海是所谓非正常上访区,去那儿后李桂芝就被北京警察抓了,随后李桂芝被送到了马家楼。
     
    到今天晚上,李桂芝被广水驻京人员接出控制在驻京机构内。李桂芝说广水驻京人员威胁她说不能到那儿上访,还称要拘留她。

  • 四川德阳中江县李金兰

     

     
    姓名:李金兰
     
     
    性别: 女
     
    年龄:43
     
    籍贯: 四川德阳中江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人
     
     
    案件发生地
    四川德阳中江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中江县公安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无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无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无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害妄想”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无
     
    有否联络方式
     
    有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2006年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老式电脑推在地上。
    后中江县警方把她骗至绵阳第三医院(精神病医院)做出“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害妄想”鉴定。
    2013年6月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金堂县淮口镇在李金兰租住屋向其宣读并递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放声痛哭。李金兰及女儿因此失去了在淮口天地福鞋厂的工作。6月13日,李金兰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到现在,李金兰还在四处上访,希望能讨得一个说法,希望能摘掉精神病的帽子。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http://msguancha.com/a/lanmu51/2013nian7yueyuekan/2013/0807/8076.html
             

     
    收集时间:2013-8-18

  • 被拘留的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向阳  男,1962 年9 月19 日生,家住 山东沂水    
     
    代理人:刘书庆 律师
     
    工作单位: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
     
    住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1108室
     
    电话:13355415256
     
    被申请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地址:临沂市考棚街5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义  局长
     
    申请请求: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 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求:
     
    1.申请确认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2.申请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剩余时间;
     
    3.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4.请求被申请人尽快归还从申请人家里搜走的合法财产并道歉;
     
    5.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对申请人的羁押期限向申请人行政赔偿。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对申请人做出了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违法的。理由如下:
     
    (一)根据宪法,公民享有控告和检举权。所谓控告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所谓检举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考虑到公民自然人的身份,对所控告和举报的事实不可能像国家公权力机关那样有充分的证据。只要基于某些事实,服从于自己内心的判断,觉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或渎职的行为,均可以控告和检举。而且法律法规对控告和检举的方式也没有限制。申请人认为自己在帖子中对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这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控诉是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和检举权。
     
    至于举报和检举的内容是否完全属实,这不是一个公民所能证明或证伪的。是需要负有监察监督职责的相关国家机关来调查核实的。如果属实依法查办,如果不属实,也应该表扬肯定举报检举者的积极性。因为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二)申请人因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认为临沂警方和法院没有恪尽职守,有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嫌疑。曾于不久前向临沂警方申请示威游行,后在临沂市政法委协调下,自动取消了游行示威活动。但因为其代理的杨海龙申诉案一直解决无望,且又屡遭人身威胁,愤怒之下在网上写出了《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文中说如果他因为维权被杀,“鉴于制造杨海龙冤案的官匪黑恶势力已雇用南洋杀手追杀杨海龙冤案代理人李向阳的情况,鉴于临沂市兰山区公、检、 法制 造冤案且是继续把冤案进行到底的情况,李向阳组织复仇大队,以应付被‘消灭’后的复仇行动。我们的复仇行动,在阳光下运行。在阴沟里实施潜规则让我们不齿!”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虚构事实,显然不能成立。申请人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是客观事实;他有自己掌握的事实认定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存在司法不公枉法裁判也是事实。不管申请人自己掌握的事实是否接近最终的客观事实。至少他对临沂市公检法的指控是完全服从自己内心的判断。因此就谈不上是虚构事实。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扰乱社会秩序,也不能成立。申请人这种积极践行公民举报和检举权的行为恰好有益于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
     
    从这篇网文中可以看出,李向阳是在自己人身安全屡遭致命威胁,感到恐惧的时候所写,尽管某些遣词欠妥,但实则基于一种防卫心理,在文中明确说这一切复仇行为只是在自己被“消灭”之后,一个人被消灭之后如何要求别人替他复仇呢?所以申请人这席话本质是一时泄愤之词。
     
    即便某些用词有所不妥,行政机关也应以教育为主,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被申请人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被申请人先是通过物业给申请人家庭断水,后又谎称自己是物业人员,强行进入申请人家庭展开搜查,行为粗暴。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种,应该满足程序合法的要求,这是尊重人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同时被申请人粗暴的执法方式也与公安部要求的文明执法相去甚远。
     
    (四)被申请人查抄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行为。被申请人是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为依据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帖子在网络上客观摆在那儿,申请人也没有否认是自己所写。又何须搜查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呢?因此这种搜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客观需要。是一种恣意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请求贵局秉公复议,还申请人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临沂市政府行政复议大厅
    2013年8月8日

  • 北京李文海一句玩笑话致丧命 老伴回忆被“坑惨”了

    北京市退休工人李文海住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之内,因为有长年的钳工和电工工作经历,退休之后开设五金小铺,赚钱补贴家用。李文海将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为玩具枪,并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遭人举报并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局抓捕。警方指控李文海图谋抢劫运钞车,两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皆被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成立等原因拒绝。办案警察随后以蒙骗方式,把李文海鉴定成为精神病人送入北京私立的大柳树精神病院“治疗”三年半。离开精神病院之后,饱受精神药物摧残的李文海于2010年6月11日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李文海自杀被发现之后家属报警,前往处理的警察正是抓捕李文海的警察,他们并未立即将李文海送医院抢救,而是在现场问话调查长达三个小时,导致李文海最后身亡。
    7月29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文海的妻子李桂安。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文海的家属吗
    李桂安:我是李文海的老伴李桂安。
    记者:李文海是因为一句玩笑话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吗?
    李桂安:是,我老伴李文海是个钳工,但他又会电工、焊工,手可巧了,那些废铁啊旧工具啥的,经他手一过,就焕然一新了。他把报废的工具射钉枪改装成玩具枪,对人开玩笑说:“我去抢运钞车。”被一个叫刘桂容的小区物业管理给举报了。
    记者:那怎么又成精神病了呢?
    李桂安:他们就是想整他,那个刘桂容,过去跟我们还有来往,我还帮助过她。主要是我们当时把小区的半地下室承包过来,又装修了一下,作出租生意。刘桂容眼红,想把我们赶走,就借此机会整我们家老头儿。
    记者:李文海是什么时候到的精神病院呢?
    李桂安:2006年5月份,那几天,我因为家里的琐事跟他争吵,他就出去了,我去找他,找不着,我就急了,后来听人说被抓了。我通过熟人才了解到,他被秘密关押在沙河那个地方,还听说被人打了,还逼着他说:“我跟你们抢运钞车。”要他老实交代。他一60岁老头,怎么抢运钞车啊。
    记者:当时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李桂安:还没有,关押在公安局,公安局两次要检察院批捕,检察院都不批捕。
    记者:哦,检察院不批捕,就把他整成精神病?
    李桂安:是,2006年7月14号,我们家老头在公安局被关押了两个月,被送到朝阳区大柳树精神病院,那是个私人医院,可黑啦。
    记者:送精神病院你们没跟着去吗?
    李桂安:去了,公安局的预审员王军跟我们说:“去医院住几天就回来,说是到医院作个鉴定。”还让我们替他说有病。我以为他们是好心,还给他们买饭,还买烟,让老伴同学感谢他们。他们还让我买饭的时候,不要买太油水的。结果被他们坑惨了。
    记者:医院出过诊断书吗?
    李桂安:在病历上写着精神病,我现在还拿着病历,还写着他家有精神病史,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他家八辈都没人有精神病。
    记者:李文海住精神病院你去看他吗?
    李桂安:去,每个星期都去,有时还去几次。给他带烙饼,带饺子,就是想安慰他。
    记者:你第一次去看李文海是啥情况?
    李桂安:第一次去看他,见着我就哭,说医院的饭是给猪吃的,还说医院逼他吃药。我安慰他说,王军说了,过几天就回家。
    记者:你们找过医院要求放人吗?
    李桂安:找过,医院说,是公安局送进来的,我们又找律师去,那个院长李文祥说:“我们不跟律师打交道,我们只对公安局。”我们找社区,社区说他回来,对社会有危害,怕他投毒。不准他出来。
    记者:李文海跟你说过吃啥药吗?
    李桂安:吃安泰,还有…..反正都是治疗重症精神病人的药,不吃药就打,他有糖尿病,就一次给他吃5片降糖药,这不是谋杀吗!
    记者:李文海吃了药有变化吗?
    李桂安:变化可大啦,吃了药,皮肤发黑,牙齿全掉了,头发、眉毛都白了,浑身骨头疼,手老发抖,把人吃成皮包骨头。出来就是一骷髅,活死人。
    记者:看他这样,你心疼吗?
    李桂安:心疼死了,每次去看他,看着他哭,我也哭,他说:“我怕,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来。”我就安慰他,说给你带好吃的啦。我为什么去得勤,就是想让他高兴。在医院,真的是过一天当过一年,还不如判刑,判了刑就是干活,也比吃药强啊。他们太不是东西,缺德,伤天害理。
    记者:李文海被关了多长时间?
    李桂安:被关了3年半零19天。出来之前,社区的李朝辉跑家里来,叫我们不要救他,不要管这事儿,还说想好了,就回他话。我说:“不管没有道理,你上我们家作什么工作?他是儿子他爸,我们是一家子,你们没有权利不让我们救他。”李朝辉气得不理我,甩着脸走了。
    记者:李文海是怎么出来的。
    李桂安:2009年底,医院的孙院长跟我说:“你可以把人接走了,公安局放话了.。”
    记者:李文海出来怎么又自杀呢?
    李桂安:我老伴出来的时候就是个活死人,瘦的皮包骨头,走路都只能挪着脚走,手老发抖,筷子也拿不住,出来还不能马上停药,只能慢慢减药,我给他调理身体,慢慢的气色过来了,精神状态也好点。我就跟他说:“完了我们就去找公安局,不能白吃这么大的亏,你不要太着急。”他说:“我一身的病,活着也拖累你们。”我就安慰他会好的。
    记者:李文海是吃安眠药自杀的吗?
    李桂安:是,安眠药是他自己慢慢攒起来的,他老说睡眠不好,时不时的就给他吃一片安眠药。
    记者:李文海自杀时距离出医院有多长时间?
    李桂安:是在2010年6月11日,离出院半年多。那天早上,我们娘儿俩到派出所去了,回来看见老头儿躺在床上,嘴里翻着白沫子,我们报警,110、120老不来,过了40多分钟,110警察和120救护车才来。他们为什么晚来,就是玩儿坏。来的那个警察就是当初抓捕我们家老头儿的派出所副所长杨平春,他们来了就说人过去了,没有生命体征了,逼着我们娘儿俩在死亡书上签字。
    记者:你们觉得李文海已经死了吗?
    李桂安:我们看着老头儿脸上还有表情呢!很快老头儿就被拉到火葬场火化了。这不是烧活人吗!看法医在现场拍的照片和录像就清楚了。事后我们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记者:有人跟你们说过什么吗?
    李桂安:说过,街坊邻居就跟我们说:“你要不报警,这人就有救了。”事后我娘家哥哥也告诉我说,公安局找过他,不准他帮助我们抢救。我也咨询过医生,医生也说,吃安眠药24小时都可以救活。
    记者:你上访过吗?
    李桂安:上访啊,我去过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检察院……去的部门多了,但都是踢皮球。我找律师,律师被他们砍了,说如果代理我这个案子,就要被吊销律师执照,吓得没人敢代理这个案子。找媒体吧,《法制日报》说好给我登,一个字儿两块钱,钱都收了,报社找我说:“你这个案子我们不敢登,如果登了,我们饭碗都保不住。”没办法,我就穿上印有我老伴儿头像的衣服,还写上字儿。
    记者:写得什么字儿?
    李桂安:上面边写的是:北京特大冤案,活人送太平间。左边写的是:依法申诉,长期不处理。右边写的是:作假精神病,强制关押私人精神病院3年半零19天。后面写的是:公安局蛮横无理捂盖子,上级层层敷衍不作为。
    记者:你现在还在上访吗?
    李桂安:还是在上访,还在找三级检察院。我眼睛都瞎了,为了儿子,我都认了,我就是要他们给个说法,就是行政复议一下也行啊,无论如何是被他们精神病了啊。他们让我看好房子(意即出租房子),儿子以后也可以继续看房子。但北京看房子的多了去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还搭上一条人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不明白,没人跟我们认真谈过。还成天派人盯着我们。
    记者:那你们要注意安全。
    李桂安:谢谢记者。
    记者:不客气。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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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向阳获会见将委托律师提行政复议

    山东临沂维权律师李向阳,因代理临沂杨海龙案,收到恐吓电话及追杀消息。李向阳无奈发布如被杀将复仇的公告。公告发出后不久,2013年8月1日晚9点临沂兰山公安人员停电(修电)为由闯入家中带走李向阳。
    8月3日兰山区公安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李向阳十天。我委托刘书庆律师前往拘留所见李向阳 ,2013年8月5日临沂市拘留所要求我自己去公安局开证明取得探视权,后又以所长出差,全体职工开会学习,视频坏掉修理中等种种原因阻止我和刘书庆律师会见李向阳。
    经过三天的交涉,8月7号上午终于见到李向阳(视频见面),他本人同意委托刘书庆律师为其复议,明天早上我和刘律师去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递交复议材料。
    李向阳妻子孙梅
    2013-8-7

  • 李向阳被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行政拘留10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4消息:8月1日晚,本工作室发布了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被抄家带走的消息(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3/0801/8038.html)。今天,我们收到了李向阳的行政拘留通知书和传唤证。该通知书指,李向阳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现关押在兰山区拘留所。而早前的传唤证显示,李向阳是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传唤的。
     
    上述消息和拘留证是是李向阳的妻子孙梅及朋友杨海龙8月2日上午10点到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时获得的。当时杨海龙还被扣在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24个小时,孙梅则一直扣到8月2日晚8点才释放。

  • 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被抄家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消息:今天晚上,山东维权人士、公民代理人李向阳被山东临沂市兰山区警察从家中带走。
                                   
    据李向阳的妻子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傍晚六点多,现住在临沂市兰山区的李向阳就接到兰山区警方的电话,说让他去一趟。李向阳夫妇感到情况危险,就没有去。随后,李向阳家中的电停了,他们电话找物业后物业说来解决,结果冲进来的是兰山区的七、八名警察。警察进来后出示了搜查证和传唤证,由于紧张李向阳的妻子并未记住传唤证上的内容。
     
    随后,警察就在李向阳家中进行搜查,最终抄走了二台电脑、四部手机。搜查一直到晚上9:18分才结束,李向阳被带走。
     
    李向阳近期代理了山东苍山县杨海龙的案子,杨海龙诉临沂市兰山区警察将他构陷入狱,侵吞其财产。因接手这个案子,李向阳近日收到死亡威胁。前天,李向阳、杨海龙来到兰山区政法委,反映他们的案子和现在的处境。刚开始兰山区政法委无人接待,后李向阳称如果再无人接待的话他要砸了政法委的办公室,最后才有兰山区政法委一副书记勉强接待。对于近期的状况,李向阳昨天还在网上发了《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
     
    李向阳曾是本工作室的志愿者,他虽然有时说些情绪化的语言,但并未付诸实行,而他嫉恶如仇,敢于为民说话令当地民众称道,我们将继续关注他的状况。

  • 李向阳要砸政法委办公室才得到第N副书记接见

    事背件景
    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基础事件:警察与不法商人勾结,为了侵吞杨海龙的公司,把杨海龙构陷入狱。
    李向阳介入:李向阳了解了案情,充分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黑白颠倒的冤案后,作为杨海龙代理人提起相关申诉及诉讼。可是,法院程序违法不开庭、没结论。此情下,李向阳决定为抗议兰山区司法腐败示威游行。最终,市政法委出面承诺一定依法给办案的情况下,取消示威游行。但是,案子不但推进困难,原来构陷杨海龙的不法警察丧心病狂了,杨言雇用杀手对付李向阳,围绕杨海龙的朋友进行威吓,制造恐怖气氛。
     
    当前事件
    2013年7月28日,警察杨栋录梁伙同另两警察来到杨海龙老家苍山县,把杨海龙朋友的朋友(一位21岁的小姑娘)骗上车拉到兰山刑警队,关押五个小时,该小姑娘深受惊吓,直到30日只是哭。
    29日,李向阳与杨海龙前去苍山找该小姑娘了解情况,回来的路上接到死亡电话。接下来到当晚九点前,共接到八个(其中一个没按接听)恐吓电话。
    30日,李向阳与杨海龙到兰山政法委反映情况,当官的拒不接见。为此,李向阳正告办公室人员,当官儿的不接见,就砸了其办公室,被逮捕坐牢,也比被追杀恐吓好。
    最终,一个不知是第几副的副书记出面了草应付李向阳了事。
    2013-7-30

  • 武汉李有珍等多位拆迁户进京找律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30消息:今天,武汉市李有珍等多位拆迁户到北京上访。据介绍,这批上访人员包括李有珍、刘宏勇、李铭、张腊英四人。他们都是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的被强拆户。
     
    李有珍等表示,由于他们的问题一直未解决,这次进京准备去找律师帮助。

  • 高压线距房顶2.5米 大连李宝玉数年要求解决无果

     

     
          我是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崔屯村村民李宝玉,我于1981年建了五间瓦房。
          从2008年瓦房店市电业局从普兰店到长兴岛建了220千伏高压线路,54号铁塔边导线距瓦房2.5米左右,线路铁塔距我家厕所14米(塔高24米),遇到雷雨天气,对我家生命构成严重危害,大雾天气,铁塔会出现大量火花,大风天气,铁塔发出刺耳声音。
          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9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的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54—220千伏: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7)导线和地线:
          通过耕地的送电线路,其接地体应埋设在耕作深度以下:位于居民区和水田的接地体应设成环形。
          电力安全手册(三)安全防范:在雷雨天气,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内。
          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第50条:因建设引起的建筑物、构建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负担责任……。
          如建筑物。构建物的建设在先,供电设施在后,由供电设施建设单位负担建筑物、构建物的迁移所需要的费用……。
           为此事,我先后找到炮台镇政府和瓦房店市电业局相关负责人,炮台镇政府给我的答复是:这种事是电业局的管制;而后电业局负责人给我答复是:这个相关的拆迁款项已经下拨到炮台镇政府,现在此事已不是我们的责任范畴内。所以,到目前为止,双方均未能给我提供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我的要求:电力部门或镇政府将我的房屋迁移。
          在和谐社会/文明社会的大背景下,我相信我的这个请求,一定能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得到圆满解决。
          万分感谢!
          上访人:李青川(李宝玉之子)
          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炮台镇崔屯村村民
          2013年6月
    以下是李宝玉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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