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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闵世杰举报村支书贪污腐败等问题

    【民生观察2023年8月3日消息】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村民闵世杰,实名举报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张西河乡刘伸屯村村党支部书记杨顺义,利用手中权利欺压村民,侵占村民权益,强揽工程,视生命为儿戏,造成村庄毁损,损公肥私,破坏、变卖村集体财产,变相贪污民生款项,不如实向村民传达国家政策。其保护伞天镇县县委书记王建江,张西河乡党委书记高学东,天镇县水利局,天镇县林业局,天镇县公、检、法司法机关和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包庇贪官村霸黑恶势力,有案不查,政府指挥地方司法部门串通炮制冤假错案,滥用职权,枉法判案。

    2003年开始,杨顺义未经村民同意,私自伙同选矿厂老板侵占村民西北二十亩耕地建选矿厂,矿厂每月不仅给杨顺义发巨额工资,并且每年年底给他2万多元好处费,而村民却因水土流失导致难以种植庄稼。

    2004年建的选矿厂,生产到2011年停产,杨顺义每年都会收取好处费。随后河南老板以480万元买下这个选矿场,在2012至2015年间村霸杨顺义把这个属于集体财产的选矿厂私自变卖,中饱私囊,至今钱款未入村集体账户。

    2014年春天,经村委会申请,乡政府批准盖章,天镇县水利局同意给闵世杰承包本村饮水解困打井工程,闵世杰前后投资八到九万元打成两口井,解决了村民饮水难,浇地难问题,在打井期间,杨顺义竟向闵世杰索要10000元好处费,不然就让他血本无归。

    2014年6月25日夜晚11时,杨顺义出言威胁闵世杰说:“你不给我10000元钱,我就糟蹋你打的水井,整死你,让全村发水灾”。

    2015年春,水利局来接通水道时,杨顺义从中作梗,非得让闵世杰往山上接,不让其往村民灌溉范围接,闵世杰拒绝往山上接。于是,杨顺义利用天镇县委书记王建江的权利指使水利局,强行霸占了闵世杰出资打井的灌溉范围,直接将水引到山上,酿成水患。

    闵世杰无数次向天镇县张西河乡乡镇干部求助,他们不仅不给解决,张西河乡党委书记杨景丽、高学东还让乡干部马杰、郭平、叶翔来闵世杰家数次威胁,说所有事情都是由村书记杨顺义说了算,若再惹杨顺义就一起整死他。闵世杰数次向县里反映,县里一直不作为,不给解决。到现在为止闵世杰自己出资修建的水井,水利局也不给他接水灌溉农田。

    杨顺义为了一已私利,以致村民灌溉时水到处乱流,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雨季还引起水患,全村百姓和农田处于危险之中。紧接着上级政府为了治理洪灾,拨款让村里建新坝加固旧坝,杨顺义为了牟取暴利,和乡干部郭平私下贪污工程款,拆除旧坝,利用旧坝的石头建新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内部土草填充,外表砖石堆砌,以致新坝坍塌数次,加上井水全部引到山上,致使村庄和农田每年被淹,百姓有苦不敢言,这个河坝是村大集体时修建,当时修的很牢固,就是为了预防村里遭遇洪水时避免把村庄和农田淹没,村民时刻担心洪水冲毁家园和良田,担心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杨顺义和乡干部为了贪钱,竟把全村村民的生命和财产置之脑后。

    2015年12月份,国家拨下扶贫买羊款50万元,在张西河乡范围内购买羊分给村民,从外购买每只羊200元,共购买了1400只,张西河乡党委给村民每只羊作价315元分给村民,1400只羊差价是161000元,杨顺义购买羊共花销280000元,剩下220000元全部与乡里合伙贪污中饱私囊。

    杨顺义利用职权,作价售卖村内低保名额,对亲疏远近不同的人收取2000元至4000元不同的好处费,按照先后顺序办理低保,先给他宗族势力和有关系的免费办,剩下名额后给其他愿意花钱的人办。

    闵世杰给母亲办低保花了4000元,不花钱的村民再贫困再难也享受不到国家政策,闵世杰向上级反应这个事,作为村霸杨顺义拜把兄弟的纪检委书记和杨顺义早已串通好,只是敷衍一下闵世杰,并且威胁再告就整死他,就这样国家的好政策成为他们贪钱的工具。

    杨顺义贪污村民粮食直补,危房改造的大部分款项,村里坡地退耕400多亩土地,村民一概不知,杨顺义把村里的学校变卖,售价26000元,款项不知所踪,二十几年来,村务支出与收益从未向村民公示,县、乡、村三级对村民所有补贴层层剥皮,三次退耕还林老百姓一分钱没有。

    2019年,杨顺义承接了健身运动场项目,偷工减料,少建了两个凉亭,做豆腐渣工程,质量不行,一片狼藉,至今无人追查。

    闵世杰向县、乡两级政府反映问题,投递10年材料,但地方两级政府始终不作为,充当保护伞。闵世杰于2018年7月6日到北京公安部,反映村霸杨顺义抢夺水井用水权,贪污防洪水坝致使村民生命和财产随时受到威胁等重大问题,被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公安局逮捕,经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公、检、法作出(2018)晋0222刑初26号刑事判决,闵世杰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1月27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作出了(2018)晋02刑终214号终审判决,整个案件办审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也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伙同天镇县政府将闵世杰刑事拘留、逮捕并作出了“敲诈勒索罪”的判决。

    判决书上说,闵世杰通过非访要挟天镇县张西河乡政府索要16000元。

    对此,闵世杰表示:“这根本就是他们故意弄虚作假编造出来的谎言,对我进行报复陷害。当时我提出申诉,但他们告诉我说这是终审判决,不允许我申诉,将我的申诉请求驳回,国家赋予我申诉的权利也被他们剥夺,让我感到司法不公,非常的绝望和无助。

    公、检、法机关没有查清事实,反而滥用职权,与地方政府勾结,仅凭天镇县张西河乡政府的一面之词与天镇县县委违规参与司法就作出错误的判决,严重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司法公正原则。他们不仅没有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反倒和天镇县县委,天镇县张西河乡政府的领导勾结在一起串通炮制冤假错案,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口供就给我定罪,滥用职权迫害我含冤入狱1年3个月。

    他们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司法的公平正义,严重侵害了我的人身合法权益。”

    闵世杰请求高层领导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其反映村民生命和财产随时受到威胁的严重问题,严惩村霸黑恶势力和涉黑保护伞,救全村老少性命,他代表全村老少跪谢高层领导。

    闵世杰同时请求高层领导净化当地政治生态,严惩给其炮制冤假错案的群体涉黑保护伞,撤销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公、检、法与天镇县政府串通炮制的敲诈勒索罪,还他清白,赔偿他的所有损失,将他出资修建的水井恢复原状引水入田为村民灌溉保丰收所用,让老百姓真正有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闵世杰电话:19834070608


  • 湖北倪明香被村支书殴打反被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3日消息】本网站获悉、11月11日下午三点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参加旁听的人员有近20人其中有家属,有村民,还有潜江维权访民等人他们是:潜江访民陈喜珍,刘国安,王荣州,伍立娟,丁元顺,懂家陪等人,有很多村民不知道姓名,三点开庭拖延到快四点才开庭,法院只允许四个人进入开庭现场旁听,其他人安排在观看视频开庭。本案件开庭审判长:陈力,书记员:肖淇,案由、故意伤害、案号(2021)鄂9005、刑初395号、庭审次数1次。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倪明香是一个残疾访民,起因是在2006年潜江市政府一批救灾大米发放到乡村后被村领导扣押不发放给村民变为己有,村民知道后村领导才开始给村民发放,但是给倪明香家发放一袋已经发霉的大米,却要求倪明香老婆签字收到两袋大米,倪明香夫妇不签字,还有村民签字证明倪明香没有收到两袋大米的真实情况,就这样村领导怀恨在心加以报复,使倪明香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残,导致双腿不能走路要使用拐杖才能行动,就这样倪明香多次举报村领导腐败遭到打击报复殴打,多次到北京维权,北京”黑监狱”久敬庄,马家楼经常看到他们夫妇二人。

    倪明香被抓捕批准逮捕到检察院起诉都是属于构陷入狱,他本是受害者,本次事由发生在2021年4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村支书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夺倪明香的土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与征地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群人要强行挖倪明香的土地进行施工,倪明香阻止他们施工,51岁的村支书廖声才指示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对倪明香进行殴打,倪明香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抢夺,拼命与一群人厮打在一起,倪明香是一个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被一群人殴打在地上,从早上8点30分开始直到9点多钟倪明香一直被这些人殴打,最后倪明香用自己的残疾拐杖反击这一群爆头,在自卫保护反击的过程中他的拐杖被爆头抢夺走了,就是使用了拐杖自卫保护反击爆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逮捕,成为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倪明香被殴打后不让家属带他去医院检查伤情,直接被关押到湖北潜江看守所,由狱警带到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没有让家人知道,也没有给倪明香检查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殴打当时有倪明香老婆在现场,在爆头殴打的过程中村民赶到现场都看到倪明香被他们殴打在地,当时倪明香就已经被殴打到不能动了,从4月13日到11月11日开庭倪明香在法庭上说自己脸上还留有伤疤,原告代理律师与公诉方出示的视频没有显示倪明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只看到倪明香的拐杖被一群爆头抢夺在手上。

    由于开庭时间的延续直到下午17点30分还没有结束开庭,参加视频旁听的公民都感到不公平,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打伤了反而被成为被告起诉了,视频旁听公民大都离法院远,加之冬天天黑的早,大家纷纷离开了视频旁听室走了,庭审没有结束,也不知道后面双方的辩护意见,开庭当庭也不会宣判结果,大家都期待潜江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

    参加旁听的公民出示了以前受案证据表明廖声才殴打村民、有公安局出示的立案回执单两份,足以证明廖声才以权行恶的犯罪证据。

    最后参加视频旁听的人都说倪明香太冤枉了,被那么多人殴打却成为了被告人,希望潜江法院公正判决,村支书廖声才,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还有其他不明身份的爆头不能逍遥法外,应该把这些人绳之以法,不能再让这些恶霸欺负老百姓,为防止潜江再出现福建欧金中那样报复性事件发生,潜江当局应该将廖声才等人抓捕归案,还倪明香清白,潜江法院应当以倪明香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后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自卫还击,应该依法判处正当防卫,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也不属于伤害他人罪起诉,驳回原告诉求,还倪明香自由释放回家。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情况。

  • 四川一村支书霸占村民林地和宅基地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2日消息】四川省都江堰市大观镇滨江村村民张元忠,实名举报滨江村村支书张述钱霸占其林地,强吞其宅基地。

    张元忠,身份证号:510127194506065519,家住四川省都江堰市原大观镇滨江村三组(现为青城山镇宿仙社区二组)。

    张元忠反映,大观镇滨江村村支书张述钱,采用欺骗逼迫的手段,夺我宅基地217.98平方米,强占我家林地数亩,并且在林地上违规修建住宅。

    我数次要求他归还我家林地和宅基地。没想到却惹恼了这位村支书,他数次派家人,在我儿子、儿媳妇开的理发店闹事,不准客人进入,导致我儿子儿媳经营受扰影响生计,难以继续经营(当地派出所有报警纪录)。我儿子家在申请天然气安装的时候,他也三番五次阻挡天然气公司人员施工,导致我们一家人生活崩溃。他数次找人放话要灭了我们一家人,我们惶惶不可终日,他在当地势力极大,光宅基地都有2057.92平方米。

    1、侵我房屋

    我在大观镇滨江村合法拥有宅基地共计217.98平方米,并建有房屋自行居住。2008年地震后,成都市下发了《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允许农户用自家宅基地吸引社会资金联合建房。张述钱当时作为村支部书记负责帮我办理联合建房手续,但我迟迟未收到产权证,张述钱也从未告知我其中缘由。直至2020年5月,我才在都江堰市房管局了解到,张述钱早在2009年就已经办理了我的房产证。张述钱在办理了我的房产证后,并没有将房产证交与我,对我屡次欺瞒,随后,张述钱利用职权便利将我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以联建的方式非法出售给徐福林、米东洪、王芸、谢笑红四人,并从中谋取利益。了解到这一情况,我们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张述钱这才慌了。

    在我投诉后,我儿子的一卡通上无故多了一笔7万块的款项,张述钱托人告诉我们,他很多年前就卖了我家宅基地。这7万块就是当时卖宅基地的钱,叫我们不准再告。对此,我根本不接受这7万块钱,我想要个公道,村支书难道可以随意处置村民的财产,放进自己的口袋,事情暴露后,随便给点钱就能了事?

    张述钱一系列违法操作让我至今没有得到联建的房屋,又丧失了在村里重新划分宅基地的权利,不仅让我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更让我这么多年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别人地震后都是感恩党的政策,可以住新房,而我直到现在还借居在儿子家里,我儿子、儿媳长期在外打工,张述钱就欺负我一个农村没文化的老头,利用职权大肆为自己敛财。

    2、侵占我林地,违法修建房屋

    张述钱滥用职权,伪造手续,将我合法继承的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到自己及其亲哥张述怀名下,并在该林地上非法建造房屋和堡坎。我发现后,多次向村、镇、都江堰市纪委、林业局及2020年8月成都市来都江堰巡视组反映该情况,要求撤销林权证被张述钱操弄的错误登记。去年8月,青城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找到张述钱调查此事,张述钱同意退还被他侵占的林地,但要求我赔偿他在林地上砌堡坎和修建房屋的费用40万元。我认为张述钱违法侵占我的林地,且违法建设,我根本没有理由对他的恶霸行为进行赔偿。

    2020年12月29号,青城山镇政府毛镇长再次通知张述钱,要求他将林地退还给我,并约定在2021年1月6号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刘宴喜陪同我们到现场确认,发现张述钱仍在林地内大肆修建房屋,直到现在张述钱、张述怀仍未向我交回林地,也未拆除房屋恢复原状,更没有向我支付赔偿。

    更可笑的是,对于为何侵占我林地一事,在2021年6月9日青城山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人民调解记录上张述钱给出的解释让人目瞪口呆,说是我死去多年的父亲在最苦难的时候,向他借钱,用林地抵押,但他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房产被夺,林地被占,理发店生意被干扰,就连安装个天然气都被百般刁难。这些年来,我和儿子儿媳四处告状,一直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查处,虽然有领导叫他把林地还给我,我也没能把林地拿到手,反而饱受张述钱变本加厉的报复,但我始终坚信公平和正义,相信国家反腐的决心。

    我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恳求各位网友帮忙转发,欢迎各界媒体朋友们采访,希望在大家的帮助下能让张述钱这个利用职权欺压百姓、败坏基层党员干部形象的村霸得到惩处。还我们当地一个廉政清洁的环境,同时落实和维护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如果连你们都帮不了我,我根本不能想象还能撑多久,还有多少日子能看到真相。

    本材料是由我张元忠本人口述,儿媳王忠华执笔!以上均为我亲身经历事实存在,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儿媳王忠华电话:13488904542

  • 四川龙头山村民举报腐败村支书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2日消息】全国性的撤村并村和乡村组织领导换届在2021年春节前进入尾声。四川省南江县广纳镇原有的龙头山村,就是与相邻的青寺垭村,合并之后成立的新的乡村组织体系。

    并村之后,原龙头山村的村书记袁冬,美其名曰的经过“选举”接任了新的龙头山书记。两村村民对这个结果并不认同。结果刚刚宣布马上上任,就被大多数村民罗列数据和人员姓名,递交了一份检举揭发信。信中细数袁冬在龙头山任主任、书记期间,贪污私分恵民项目资金,搞团团伙伙承揽饮水工程,串通部分精准立卡户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还说其人道德败坏,没有走向社会的时候,就是读书不成打打杀杀,在当地是远近出名的农村混混。

    揭发信中主要的内容是:

    一、2017年广纳镇龙头山参与修建国家补贴的“饮水改造工程”,原龙头山村及相邻的梓童街道居民,按照施工标准每户都是十公分的统一管道,而袁冬非常霸气和强硬的逼迫施工老板,给他单独安装30公分直径的专管,还不安规定安装计算收费的入户水表。村民非常愤怒,有村民提醒他“你这样不妥,不能搞特殊化。”袁冬满不在乎还振振有词的说“我当村干部工资低,还交水费吗?”

    二、龙头山村农田水利堰塘护披工程,从预算到划拨资金都是5.7万元。因为工程承包者是袁冬找来的熟人,最后结算的时候袁冬只给赵国祥支付了3万元现金,其余2.7万元袁冬从来不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村民认为不是被袁冬截留挪用了,就是被村委合伙贪污了。

    三、龙头山村有一片集体公益林,2013至2014年上级给这片公益林,转移支付了一万以上的维护补助资金。这笔钱的使用和去向,也是一笔不明的糊涂账。新老村民认为全被袁冬私分了。

    四、龙头山村有个叫王彬的一户五口人家。早在2013年入冬前花钱修建了自己的楼房。还有一户四口人家向聪孝,早在2001年春就建好了结实的平房。但是在2019年的时候,他们两户却成了异地搬迁、精准扶贫的特困帮助家庭。究其根本原因,就是袁冬伙同这两个家庭,申请获取国家建房资金,再用已经建好的房子,骗取国家的检查验收,蒙混达到套取资金22.5万元的最终目的。村民们认为这笔钱最后用到什么地方,是不是属于政绩的一部分,至少这笔钱的来路不是很光彩,是不能公开宣传或者是作为先进经验,广而告之继续推广。

    举报信转而揭露袁冬个人的成长过程和家庭背景。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农村无业者,既不会农活也不想吃苦,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得钱财,后来当上了村干部,每月也就一千多元的工资。如今当了村书记后,经常抽好烟、打大牌(赌博),2020年买了辆20多万轿车一辆。新老村民们不约而同的一起问:这种品质的干部可靠吗?

    最后举报信大声呼吁要求:通江县委组织部何部长,广纳镇党委熊书记还有纪委书记萝军,你们对袁冬是否了解?又是怎么考察的?他的任职资格是怎么审查通过的?我们很想知道你们选拔、考核以及任命袁冬的全部过程。

  • 湖北村支书持刀捅村民

    【民生观察2021年1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12月31日14时许,湖北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一李姓村支书被举报后,当街持刀捅人,并威胁村民说“老子一定要杀了你!”吓得村民们四散逃离。村民们反映,村里面有一片约300亩的河滩树林,是村集体财产,可是却被村党支部书记私自承包给了个人,而且还被私人变卖了,村民并不知情。

    村民觉得此事侵犯了自己权益,找村里反映了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后来便向上级部门反应,村书记怀恨在心。事发当天,村书记的家人污言秽语的辱骂群众,引起民愤,双方撕扯在一起,村支书从身上掏出一把长刀,上去就要宰了村民,后有村民报警,目前村支书已被行政拘留。目击村民表示,持刀捅人男子是该村支部书记,这样做是对检举举报他的村民怀恨在心。

    1月2日,湖北吴律师帮村民反映如下问题:

    1.村支书李某忠(男,59岁)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由公民选举产生,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村支书理应服务基层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但有一些人官不大架子挺大,总想骑在人民的头上,把人民的权利踩在脚下!

    不知道村支书哪来的底气?被压上警车后还发出“老子一定要杀了你的呐喊”,嚣张跋扈至极!村党支部书记可知该行为已经违法?

    2.事发当天,村支书持刀威胁捅人,当时现场有很多群众,吓得群众四散逃离,如果村支书只是想威胁吓唬吓唬群众,没有杀人的意图,这种情况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却违反了治安管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村支书持刀威胁群众,对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情结非常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说村支书当时情绪激动,并不是威胁吓唬群众,而是动真格的,就想捅群众,只是现场混乱,群众逃离及时,民警及时赶到将其制止,村支书才没有得逞,这种情况下,村支书主观上有杀人意图,客观上也实施了杀人行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如果村支书的杀人行为针对的是在场的不特定的群众,对其他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将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够成此罪。根据《刑法》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村支书的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按此规定,刑罚责任也很重。

    4.再看看村支书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私人合不合法。

    我国的林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林地,所得收益归集体成员享有。此次事件中,村支书将集体所有的林地擅自承包给他人,村民并不之情,从程序上讲,这种行为当然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土地的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等属于事关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村民不知道林地被承包出去的事,估计林地承包所得的收益村民也没有拿到,很有可能被私吞了。如果真的被私吞了,私吞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甚至贪污罪,将会被处以刑罚。

    身为村支书,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好人民的公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想靠当官发财,怕是选错了行业。千万不要干中饱私囊的事,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1月3日,又有网民质问此事称:1.村支书是怎么知道的举报人?法律规定要保护举报人的信息,难道接举报的上级部门与村支书是一伙的?应该深挖这些人,依法查处背后的保护伞。

    2.现在很多的村支书平常在村里称霸王称霸惯了,扫黑除恶应该从村支书和村长开始。

    3.村支书持刀行凶,恐吓公众,仅处以行政拘留这么轻?行政拘留最多只是拘留加罚款,如果换做是普通村民,只怕警方早就处以刑事拘留了。

  • 村支书雇凶杀人 家属要求严惩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5日消息】山东聊城一村支书在任期间雇凶撞死举报者,一审获死刑。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9月14日,被害者许月田的儿子网上发帖表示,家属不接受赔偿,只希望维持原判,令杀人者偿命,告慰死去的父亲。

    遇害者儿子:我是“村支书雇凶开车撞死举报者案件”中遇害者许月田的儿子。目前,我父亲的案件二审已经开庭,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院能公平公正宣判!希望能让我父亲在九泉之下能闭上眼睛,还我们一个公道。

    2016年9月1日,塌天大祸降临在我这个平淡的家庭里,我父亲被村支书刘继法雇凶撞死了。当时我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见到面目全非、满身是血老父亲,这时,我父亲已经死亡,但是那两双眼睛没有闭上,仿佛是在告诉我,他死的冤枉。

    9月1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我父亲许月田在去村委会看分钱榜的路上,在财干东路被一辆无牌照的车辆尾随,被活活撞死在郑坑村支管会门口。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这一起重大恶性故意杀人案!于9月28日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苏杭,苏杭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究其杀人动机:竟是说我父亲在2016年3月阻挡他在郑坑村的拆迁工地上干活打了他两巴掌,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我父亲为人老实本分,从来没有跟人发生过争吵。所以我们一直就坚持认为苏杭在撒谎。

    刑警队、检查院也不相信这个杀人动机,于是案子一次一次的发回补充侦查,苏杭就是不交代,而且在原一审开庭时来了20多个黑社会的混混。我们一直都相信幕后是刘继法指使,但在庭上苏杭抬头挺胸的不交代。刘继法在外面就扬言只要苏杭不供出他,他第一个先办我们村村民左某,再办我老母亲初春荣。

    2018年1月原一审聊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出苏杭死刑,苏杭顶不住压力,于18年2月底交代了我们郑坑村村书记刘继法雇执法局李鹏(公务员)安排苏杭8月中旬开始盯梢我父亲,并且9.1号撞死我父亲的事情!

    2018年7月20号,刘继法、李鹏等12个人被抓。刘继法、李鹏承认了安排苏杭撞死我父亲这件事。此外,刘继法还承认,2014年雇凶在聊城香江童装店里光天化日之下4个人蒙面拿着砍刀、搞把,殴打我父亲,至其轻微伤。直到刘继法被抓,他才承认这件事。

    2019年4月份,刘继法、李鹏、苏杭一审在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刘继法当庭不认罪,而且还一直叫嚣说我父亲污告他,都是我父亲的错。2016年我父亲被杀之后,刘继法一家没有跟我们联系过。最后,法官问他愿意赔偿被害人吗?他都是咬着牙很久才说愿意赔偿。他的律师还说刑警队扣押刘继法的100万元,这些钱足够赔偿我们家了!

    我们家以及我们村村民都要求聊城中级法院判处刘继法死刑,立即执行!2019年10月份聊城中级法院宣判,刘继法死刑!苏杭死刑!李鹏无期徒刑!我感觉李鹏判的罪名比较轻。

    2020年9月3号山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刘继法、苏杭、李鹏上诉一案!刘继法交到法院100万!李鹏50万!说要赔偿我们,刘继法的律师说:我们不管被害人家属接受不接受这个赔偿,我们已经交到法院!

    我父亲被杀害这件事,是一个有预谋目标很明确的雇凶杀人,我们恳请山东省高级法院,判处刘继法死刑,立即执行!所有参与者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院能公平公正宣判!希望能让我父亲在九泉之下能闭上眼睛,还我们一个公道!

    案情回顾:村支书雇凶撞死举报村民

    2016年9月1日下午14时许,许月田被一辆尾随多时的无牌白色丰田轿车加速撞倒。他所骑的浅绿色电动自行车紧挨着路中间的护栏翻倒在地,肇事车辆逃离现场。54岁的许月田当场死亡。

    家属在事发现场看到翻倒的电动车前留了一摊血迹,车后落下了许月田常穿的一双棕色皮鞋。

    许月田是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坑村村民,经营着一家童装店,平时做建筑工。驾车撞人者苏杭在事发27天后在聊城市一家饭店员工宿舍被捕。

    苏杭最初向警方供述的作案动机是,2013年3月他在郑坑村开挖掘机,曾被许月田“从挖掘机上拉下来打了两巴掌”,因此伺机报复。许月田女儿许娜说,父亲从未去过工地,也不可能动手打人。

    2018年1月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杭死刑。苏杭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供述,开车撞死许月田是受时任郑坑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法和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职工李鹏指使和安排。2018年7月,刘继法等人被刑拘。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8日出具的判决书显示,因许月田持续上访反映刘继法贪污公款、套取国家资金,2016年8月,刘继法指使他人伺机报复,最终导致许月田死亡。刘继法、苏杭一审获死刑,李鹏被判无期徒刑。

    死者家属:希望维持原判

    因家中8亩老宅基地在棚户区改造中被占用而未得到任何补偿,2014年,许月田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依法发放补偿款,并质疑村内拆迁补偿工作不公开、不透明。

    许月田当时便因举报遭到刘继法报复。判决书显示,2014年10月16日,刘继法指使多人前往许月田的童装店。行凶者戴着帽子、口罩,持砍刀、镐等凶器进店殴打,造成许月田轻微伤。此后,刘继法付款10万元给打人者,其中3.5万元用以赔偿许月田。

    许娜说,当时父亲被打后两三个月都不能下地。2013年,许娜还曾听到刘继法给父亲打来恐吓电话,“你如果再老是要你的老宅基地,然后我就60万买你一条命”。

    许月田向有关部门信访多年,直至出事当天上午,还在村内会议上当面向刘继法提出质疑。许娜回忆,“刘继法答不上来,满头大汗,恶狠狠地看着他(许月田)”。

    刘继法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今年9月初,此案由山东高院开庭二审,目前尚未宣判。许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刘继法及其辩护律师曾在庭审上要求赔偿100万元,希望轻判,许娜称,“除了严惩凶手之外,我们一分钱也不要,就要求维持原判。”

  • 安徽滁州民师郭义金进京 村支书车站打人一路尾随至京

    今天傍晚6:55分,安徽滁州全椒县马厂镇岗杨村民办老师郭义金等二人来到滁州高铁站准备进京上访时,岗杨村村支书方凯明等人在高铁站内强行阻止郭义金上车。郭义金不从并准备对其进行拍照时,方凯明即对62岁的二级残疾的郭义金头部猛击。
     
    在郭老师的坚持下,他还是上了车,方凯明也买票上车,就坐在郭老师旁边进行监控。
     
    晚上十点左右,郭义金老师告诉民生观察人权观察员,他现在只想吐,感觉是脑震荡了。火车十点半到北京站,方凯明就在他身边。郭老师说他认为他即使到了北京,恐怕很快会有麻烦。
     
    民生观察 2016/11/10发布

  • 河南辉县村支书光天化日被打死 公、检、法共同庇护杀人犯

    我叫李玉萍,女,1963年9月20日出生,汉,住河南省辉县市北云门镇大花木村,身份证号:410723196309201609,联系电话:15237348801。我们全家怀着无比激愤的心情向您控告我丈夫赵子江在任村支部书记时被暴徒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活活打死,我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被重金收买,办金钱案、关系案,公开制造假证,包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杀人犯的重大徇私枉法案。漫漫上访路,受害人家属十几年来无数次奔走呐喊,未能唤醒人们对本案的关注!

    登峰造极的黑社会犯罪分子

    我村是有名的不稳定村,多年来村霸猖獗,结党营私,组成帮派体系,号称“十大爷们”、“四大娘们”等,横行村里,为所欲为,企图控制村政。几年来,对历任干部家爆炸六次,放火四次、投毒二次,门口放花圈,贴白春联,放死小孩,盗窃、殴打、放火、家门口放子弹,寻衅滋事更是家常便饭。镇、市工作组曾几次进驻我村,工作组成员也被漫骂殴打、放火、投毒、爆炸、故意伤害等数十起刑事案件均石沉大海。

    由于村霸横行,历任村干部无法正常工作,无奈中途辞职。1999年11月镇党委动员我丈夫赵子江任村支书。上任后也坚持原则,带领两委大刀阔斧的开展工作。村霸们把他视为眼中钉,不仅公开和他吵闹打骂,还于2000年10月1日晚上对我家实施第一次爆炸,2001年7月对我家实施了第二次爆炸。两次爆炸案及我村多起刑事案件均未侦破,使得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冯法森、冯法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更加为所欲为。面对血淋淋的危险,我丈夫赵子江在2000年、2001年2002年多次亲笔写信给时任辉县市委书记朱书记、新乡市李书记、连市长反映残酷的现实。

    光天化日之下,我丈夫赵子江被活活打死,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

    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森、冯法新、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多次对我家威胁,对我丈夫威胁,我丈夫并没有被其吓倒。他们更加丧心病狂,在街上公开贴漫画“赵子江死初一中午”“不怕死你就干”。2003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一)上午10点左右,我丈夫赵子江到村中其他干部家去拜年走至辉(县)—吴(村)公路口时被迎面而来的歹徒冯法军、冯法队、冯法政、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当街拦住,一起蜂涌而上,歹徒冯法政用胳膊卡住赵子江的脖子,冯法队、冯法军、刘桂风、郭小心、刘树琴对赵子江的胸部、腹部、头部拳打脚踢,赵子江当即昏死在地,又被这些暴徒拖到马路另一边,继续一齐猛打,村民冯XX见状上去劝说,恳求抢救治疗,遭到拒绝,并扬言“今天非打死他不可!”冯XX见状危急,不顾暴徒威胁和阻拦随即拨打了“120”急救世主电话,当市里急救中心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暴徒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新、冯法森、刘桂风、郭小心、冯娟、冯海珍、冯海明、冯松山等十余人围堵救护车不让医生上前抢救,当赵子江被勉强抬上救护车时,以冯法政、冯法队、冯法军、冯法新、冯法森为首的人暴徒又不让司机掉头,致使救护车不能启动,暴徒冯海明、冯松山、冯娟、冯海珍等冯氏家族成员拦车谩骂:“要赵子江死,不能抢救,赵子江你死,死了也杀你全家!”“就是要让赵子江死在大年初一”“谁敢为赵子江说话也是同样下场”“谁作证杀死谁”“谁作证炸死谁”在场围观的数百人无一人敢出面救人。救护车出村时,赵子江已窒息死亡(有据为证)。这是一赵典型的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

    辉县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徇私枉法,伪造证据,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

    辉县市公安法医、伪造鉴定

    辉县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于11时50分将赵子江拉到医院,12时20分即下达“最后诊断:窒息死亡”(有据可查)。辉县市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记录》中记载:“头面部、颈部均呈青紫色,两手背有多处损伤出血”有五位医生签名。

    下午2点多,辉县市公安局法医张小让、牛玉禄和另一记录人员对赵子江进行尸检,在场的有受害人家属、数十名群众,其中包括干部。张小让持刀解剖,口述检验结果,让另一名记录,牛玉录在一边观看,一会儿后离开。张小让口述的内容是:头部有肿块,有淤血,咽喉部淤血,肺部出血,心脏淤血,结论:窒息死亡。和医院的诊断结论相吻合。岂料,2003年2月6日,张小让等人又通知受害人家属:第二次进行尸检。我们感到极为反常,我和女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们竟凶狠地说:“这是执行公务,不同意也要尸检!”哪里是尸检?而是重新打开尸体提取器官。我们跪地哭着哀求把心脏、大脑留下一部分,他们哪里肯听?!在我们多次催问后,2003年2月28日辉县市公安局给了我们一份《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该鉴定书第一页竟歪曲事实,编造赵子江“途中遭到他人拦截,并被殴打;之后赵子江走到一朋友家,在走路过程中曾多次拨打手机,但始终未讲话,到朋友家后,他的朋友看到他躺在沙发上,象似活不多久……”???,结论“死者由于与他人发生殴斗、争吵,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发作而死亡。”该结论与人民医院诊断及第一次尸检结论截然相反。明明是当场被打致死,为什么定为“殴斗、争吵诱发冠心病?。我丈夫赵子江从未患过冠心病(见2002年12月19日辉县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图报告单:正常心电图,身体健康。在案件诉至法院后,我们对该鉴定提出异议,要求对被鉴器官进行DNA鉴定。经公安部鉴定,结论是:无法比对。为啥?该结论足以说明:送检的器官不符合鉴定条件不能确认是受害人的器官。谁在调包?在公安部鉴定时辉县公安法医不仅不回避,反而,寸步不离,竟直接和鉴定人见面。为了这次鉴定,他们竟让受害人家属拿2万元费用。

    2、辉县市检察院定性错误,将故意杀人案定为故意伤害案,企图包庇杀人犯,违法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这起典型的蓄谋已久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杀人案,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适用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起诉。按照该款的规定,最高量刑也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仍然无权管辖。我们多次向辉县市人民检查院提出异议,强烈要求将此案移交上级检察院。辉县市检察院对此合法要求不答复不说明理由,不予理睬。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明显在包庇故意杀人犯!

    辉县市法院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这起典型的重大刑事案件,辉县市人民法院明知无权管辖,却硬要管辖。承办人说:是上级法院委托审理的。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不得委托下级人民法院。

    我们对辉县市公安局辉公技鉴(法鉴)第030201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提出异议重新鉴定,辉县市公安局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寸步不离,直接和鉴定人见面。且承办法官向我们索要2万元费用。

    庭审时,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九份证据,并提出管辖权,重新鉴定等意见,法院不仅违法不予答复,且对提交的证据在判决书中论理部分只字未提。是受害方提供证据,还是提供了不予采纳,理由何在?判决书未提及。

    六暴徒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在被害人生命弥留之际极力阻止抢救,案发后相互串供、造假,不具实供述,法庭上百般抵赖,蛮横之极。在实施犯罪时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根本不存在主犯从犯之说。

    一审开庭时,被告方的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这三位证人显然是编造谎言,不能自圆其说。我亲眼看到法官在中午给每位证人100元饭钱。

    我方向法院提交的《辉县市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等重要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方提供的公安法鉴定是虚假的,是存疑的。辉县市法院竟以此虚假、存疑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对六杀人犯做出畸轻判决!

    另外,本案中的积极参与者冯法新、冯法森、冯娟、冯海珍、冯海明、冯松山等暴徒至今未缉拿归案,逍遥法外。

    2003年2月3日(大年初三)我村一带纷纷传言,冯氏家人要花20万元买一心脏病心脏……。

    综上所述,辉县市公、检、法个别办案人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国法于不顾,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共同包庇杀人犯,放纵犯罪分子。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重案轻判,包庇杀人犯

    这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不是偶然的,是蓄谋已久的,且发生在2003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一),光天化日、众人围观之下,足见暴徒之猖獗,民愤之大。暴徒屡次作案,受害者屡次报案,为什么罪犯得不到应有的打击?根源何在?十几年来赵子江的尸体仍然存放在辉县市人民医院,正义得不到伸张,暴徒杀人犯不能就地正法,他死也不瞑目。人民期盼着还原本案真相,人民期盼公平正义!

    信访人:李玉萍
    身份证号:410723196309201609
    联系电话:15237348801

  • 北京苏庄村支书家人违规占地 举报人张廷义遭烧房报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9消息: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苏庄村村民张廷义今天向本工作室介绍,苏庄村村民委员会书记赵杰的父亲赵树兹,于2003年开始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建设70多间房,村民多次向各级人民政府举报反映情况。2012年5月8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认定赵树兹所建之房未获政府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属于违法用地。案件后被交给李桥镇政府处理,可数年过去了,赵树兹的房子不仅未拆,还租给别人做家具厂了,现正在装修,每年的承包费五万元。
     
    几年来张廷义及苏庄村许多村民实名举报该事,结果招致报复。张廷义说他家曾被人放火烧房,至今多间房子只能空着无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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