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林应强

  • 福州借疫情防疫非法拘禁林应强、郑伯榕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今天早上,福州冤民林应强无意中打开手机闽政通,点击健康码中的国家码,通过移动通讯商定位行程,查看自己的防疫健康码信息:“您14天内未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确认防疫健康信息“核酸检测阴性,未见异常”。

    当林应强点击健康码中福建码时,不禁愣住了,八闽健康码变成黄码,显示健康信息“存在异常”。查看异常原因,显示“防疫防控说明:经大数据分析研判,2021年11月3日,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江西省上饶市葛仙山,转码条件:隔离满14天,有二次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且最后一次第14天(含)后转绿码”。

    林应强和90高龄老冤民郑伯榕一直都在福州,是于2021年11月3日下午3点50分,乘坐k68福州开往青岛的火车外出旅游,火车中途只停靠三明北和抚州站,在停靠南昌站时,二人就遭乘警和铁路公安劫持,被强制送回福州的。林应强和郑伯榕根本就没到过或路过江西省上饶市葛仙山疫区,显然,二人的新冠肺炎疫情福建健康码被当局做了手脚,说明有人公器私用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假,以达非法拘禁二人的目的。

    林应强和郑伯榕于2021年11月4日是被盖山派出所警察和十几个不明身份青年,强制押进隔离点五星级福州南三迪希尔顿逸林酒店1505房间,进行所谓“隔离”,至今已7天,做过核酸检测3次,结果都是阴性。

    另外无独有偶,福建屏南县公民陆祚钰、李穗财、张贤兰,日前也分别遭屏南政府以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疫区为由,从北京强行抓回送到屏南县寿山隔离点“隔离”,实为变相非法拘禁。同样陆祚钰、李穗财、张贤兰三人的健康码也都显示正常,阴性。

    综上从福州林应强、郑伯榕和屏南县的陆祚钰三人被抓回当地“隔离”都有一个共同点,抓他们的人和他们一样,也都进入所谓的“疫区”,而且双方形影不离,是密切接触者。可抓人的这些人都没有被“隔离”,要是这些人身上真有新冠肺炎病毒的话,岂不造成疫情传播,后果岂不会很严重。从这也能说明当局根本就不管百姓的生命健康。

    当然林应强、郑伯榕、陆祚钰、李穗财、张贤兰5人都是访民身份。从上可看出其深层次原因,当局为了中共六中全会所谓的畸形维稳,就可以肆无忌惮,大搞非法拘禁!

    当局肆意非法拘禁访民是犯罪,这是法律的悲哀,正义的丧失。敬请关注!

  • 福州林应强、郑伯榕旅游被抓回“隔离”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5日消息】2021年11月4日晚上,福州9.12鞭炮冤案受害者林应强和90高龄的维权人士郑伯榕在外出旅游时,被福州当局从南昌抓回福州,以进入新冠肺炎疫区为由强制“隔离”。

    林应强因涉福州9.12鞭炮案蒙冤获刑3年,刚出狱不到2个月。经过这段时间缓冲,想出去走走,调节一下身心交瘁的心情。就和90高龄的老冤民郑伯榕以及正好在福州的屏南县维权医生张长建一起结伴而行。2021年4月3日当三人乘坐的从福州开往青岛的k68火车停靠在三明北站时,张长建无端被3名乘警(为主乘警警号072856,警衔二级警督)带走,移交给正在站台的车站铁路公安。11月4日凌晨时分,当火车停靠南昌站时,警号072856乘警带着南昌站铁路派出所警察,把林应强和郑伯榕强行劫持到南昌车站派出所留滞。早上5点半左右,一个自称是福州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青年带着另外十几个不明身份青年就将林应强和郑伯榕带走,分乘两部小汽车送回福州。傍晚到达福州仓山区三江口公园附近时停下,领头青年告知要将林应强二人送去隔离,当即遭到二人言词抗议拒绝。双方一直谈判,领头青年不断打电话向其主子请示报告,在滞留了两三个小时后,连盖山派出所警察和特警都来了。在得到该林姓盖山派出所警察和领头青年一再用人格保证“只要隔离5天时间,到时北京六中全会结束就解除隔离”的承诺,林应强和郑伯榕在十几个青年和警察的押送下,到达位于福州火车南站附近的五星级三迪希尔顿逸林酒店1505房间接受所谓的“隔离”。

    郑伯榕和林应强乘坐k68火车在南昌站遭乘警和铁路公安联合劫持,原来其目的是福州当局要把二人抓回福州“隔离”。但二人根本就没有进入过疫区,身体也未出现异常状态,而且健康码都显示正常,为什么整列乘坐k68的其他人都没有被抓去隔离,唯独要把二人抓去隔离。况且其他十几个人和郑伯榕林应强二人在这一天时间里都是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不戴口罩同坐一部车,系密切接触者,可他们却可以不隔离。管中窥豹,就可以看出当局借“隔离”之名,是行非法拘禁之实!

    此外,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隔离费用需要自理,而林应强屡遭迫害,现在一家人都是饥寒交迫,是福建省最大的特困户,现在被强制“隔离”,全部身家都不够填上五星级酒店所谓“隔离”的费用。

    刚进入酒店房间,医护人员就告知:只要进入酒店,不管是谁?隔离期限都是14天。得知要被“隔离”14天,而不是5天,再对照之前警察的人格担保,林应强和郑伯榕是欲哭无泪。

    隔离的地方充斥病毒,当局把健康的林应强和郑伯榕投进这危险之地,二人都担心到时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

    酒店电话:13164823969

  • 福州林应强唐兆星监狱遭酷刑虐待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3日消息】因涉福州9.12鞭炮案,林应强和唐兆星都是蒙冤获刑3年,从2019年8月19日被押送进武夷山监狱服刑,亲历种种酷刑、虐待和折磨。当天中午约12点林应强提着两大袋行李衣物和唐兆星等共73人一起从看守所被押送到福建省武夷山监狱服刑。刚进监狱大门,由一名警号3517090,警衔三级警司的狱警带着十几个犯人过来,凶神恶煞地对新来的林应强唐兆星他们一个个扒衣服,搜身,收缴行李物品。

    由于这些人在收缴衣物时,不问青红皂白不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做暂扣处理。林应强和唐兆星见状先后都向在现场指挥的那个狱警报告说:这些衣物是我们的合法财产,是受宪法、民法典和监狱法保护的,要求将我们所带的衣物等行李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做暂扣处理。但该狱警听到后恼羞成怒训斥道: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要求,在这我要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服你可以去告!

    形势比人强,不得已只得换穿囚服,后林应强和其他11人一起被带到入监队204监室进行隔离。刚吃完午饭,组长(狱警在每个监室安排一个老犯)就命令我们新来的人列队做下蹲标准动作,经过5分钟左右,林应强因老迈身体不支,坐到地上。组长见状,就冲过来揪住林应强的衣领把他拽住,强行拉到监室外的走廊上摁倒,此时早已在走廊上等候的另外几个组长一拥而上,对林应强拳打脚踢。接着那个狱警手持手铐上前将林应强双手反铐,又掏出喷椒枪对着林应强眼睛和脸各喷一枪。此时林应强全身被打的疼痛难忍,整件囚服都被拽破,眼睛肿辣睁不开,脸上也是肿辣辣的难受,眼睛和鼻子更是受刺激鼻涕流个不停。

    没想到刚到监狱还没一个小时,林应强因为“报告”就遭到酷刑,被当做杀鸡儆猴的对象。林应强和唐兆星在入监队待了两个月,受尽虐待和折磨,后来经过了解林应强才知道那个对他实施酷刑的恶警名叫庄志航。

    监狱没有提供餐具,刚入监卡里有钱的,未经本人同意就被刷钱68元多购买“生活包”。所谓“生活包”,能作为餐具的只有一个勺子,一个跟烟灰缸大小差不多的小杯。要吃饭没有餐具,只能自己去解决。服刑人员的伙食费标准每个人每月才220元,每天的饭菜经过牢头狱霸先捞后,打到碗里的饭菜少的可怜,根本吃不饱。

    在唐兆星所在的207监室,组长是一个贪官,福州原来的副市长时小雨。入监队要求新来的服刑人员要背诵监规38条,唐兆星因为不会背诵每天要受罚。因此唐兆星每天早餐发的一个鸡蛋,都被组长时小雨抢走了,中午吃饭荤菜也没了,而且被罚不让午休。时小雨原来是一个副厅级官员,在监狱都沦落到抢新犯的饭菜果腹,可想而知服刑人员的艰苦。

    经过2个月入监集训,林应强被下到2监区4分监区,唐兆星下到5监区14分监区。林应强刚下队的15个工作日,晚上吃完饭就要“学规范”。所谓“学规范”说白了就是体罚、虐待和折磨,要立正姿势面壁一直站着,待到看新闻联播和晚点评后,在9点左右才允许回监室洗漱,后还要书写监规38条至少两遍。写字的笔在监狱都是统一管理,而写监规的笔被中队长陈立能故意截断不到一寸长,手抓不住只得两个手指夹着慢慢写,只有写完了才能睡觉。

    在武夷山监狱充满了暴力,每个中队都有十几个“维规组”成员,所谓“维规组”就是狱警圈养的打手。据一台湾籍犯人名叫宋介仁介绍,他因为犯诈骗罪判刑8年,他在2021年7月时遭到狱警赖志煌毒打,还要严管处理,他无处说理,只能忍。

    根据监狱系统8511管理规定,服刑人员每周都要有5天参加生产劳动,每天劳动时间8小时,一天休息,一天上教育课。但在武夷山监狱,早上基本都是6点40分出工,11点半收工。下午1点20分左右出工,6点收工,除了出工路上走花的时间,实际上每天做生产时间大约要9个小时,明显违反8511规定。武夷山监狱主要来料生产羽绒服、皮衣等衣物。在林应强所在的四·1中队,生产羽绒服,他负责打棉工序。林应强每天手拿塑料棍杖打棉,要把棉花打散均匀,一天下来至少要拍几千下,而且棉尘飞扬,如果吸入肺里后果很严重。但监狱连最基本的劳保用品都没发,根本不管犯人死活,林应强不得已只能自己购买口罩防护。

    为了榨取犯人最大的劳动价值,林应强所在四·1中队中队长陈立能作出规定,参加劳动时每天上午或是下午都只有一次集中上厕所机会,其他时间上的晚上都要“学规范”及限制购物予以处罚。为此,许多人只得用装肉松的塑料瓶作为尿壶,备随时就地方便时用,就这样尿壶成了车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当然恶警陈立能反人道做法遭到全体犯人的强烈反对,大家敢怒不敢言,因为监狱设的如监狱长信箱等都是僵尸信箱,几年时间无人打开,反映无门,谁要是敢乱讲,某狱警都公开说了,吊起来打。不得已大家只能用每个月全监狱排名最低产值来抵触。2021年元旦恶警陈立能反而高升调走,但听说没多久就遭人举报受贿被查。

    到了冬季,武夷山滴水成冰,晚上气温下降到零下5、6度,监室前后通透,又没有暖气。林应强唐兆星都被冻的瑟瑟发抖,据已服刑十几年的老犯介绍,监狱除了在刚入监时发过囚衣囚裤外,都没有再发。囚衣囚裤一件件都是补了又补,破破烂烂的,有人刑满释放,囚衣囚裤马上被人拿走穿。想要保暖内衣裤,只能自己购买,当然老犯人也有办法御寒,只是厂家生产羽绒服的材料都被改成棉袄穿上。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林应强唐兆星辛辛苦苦做生产一个月,月薪才三、四十元。更荒唐的是监狱强制将每个人的月薪扣掉三成用于补贴伙食费,所有劳保用品,包括囚服都要自己买,甚至塑料小凳子也要自己买。犯人们不禁要问:每年都有签字领的被装都去哪了?

    2021年9月12日林应强唐兆星刑满,向监狱要求依法归还入监时被抢走的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行李物品时,却遭到拒绝,反而被扒光了囚服,只穿着一条内裤光着身子出狱。

  • 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案开庭情况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著名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于11月22日上午九点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林应强,唐兆星因为在仓山区法院有不公正的案件处理,都要求仓山区法院整体回避,旋即被驳回申请。

    起诉书指控林唐林三人分别多次(七次)伙同其他访民在法院,看守所,国际会议举办地聚集,举行各种维权活动,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这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唐林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无罪,而是权力机关的打击报复。

    辩方认为现场视频是直接证明当时聚集情况,是聚集是否扰乱了秩序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控方只提供了其中的三次聚集现场的视频,即9月12日第一看守所门口,晋安区法院安检门外,鼓楼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在庭审质证播放的这三次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三次聚集都没有影响到现场的公共秩序。控方的辩解是这些都是特殊的公共场所,不能按照通常的标准去判断。

    法庭调查和视频证明,在2018年9月12日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严兴声的那次聚集里,从严兴声出看守所大门,献鲜花,放鞭炮,才五分钟的时间,聚集即告结束,人群散去。这期间并无警察或工作人员过来劝阻。反而是散去离开现场的人在小路出口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堵回聚集现场,聚集人员这样悉数被抓捕。这说明警方在聚集前已经布置好了这次抓捕,而不是根据现场聚集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是否构成犯罪。

    其余六次聚集都是发生在9月12日这次预先布置抓捕的聚集之前。指控这六次聚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是警方在这次抓捕以后才取得的,这也说明警察是先抓林唐林,后再去查找他们的犯罪证据的。

    在最后陈述时,林应强说:“在我这次无端被抓捕后,我算是清醒了,我不再相信法律了。我认为,作为一个福州(中国)人,是可耻(可怜)的。希望法庭多判我几年。”

    唐兆星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认为(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我认命。”

    林兰英说:“我在看守所里,差点死掉(三次病重)。我要求保外就医。”

    由于家属只给二张旁听证,引起大家不满,林兰英的姐姐当场控诉当局欺人太甚。公安口头向声援人士宣布:“今天仓山法院大门范围实行管控”。围观人士大约三十多人,大多被赶到对面街的人行道上。

    庭审于当晚七点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福州法院故意刁难 林应强等上诉遇阻

    【民生观察2018年5月3日消息】昨天(2018年5月2日)早上福州林应强接到一个自称是“鼓楼区法院”的电话(059186320296)通知说:“你前两天递交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上诉状,已转到鼓楼区法院,你们现在要马上把判决书送过来,否则不移交案卷。”

    令林应强不解的是关于林应强、林东进、林龙官等人因“乘坐公交车被拘10天”行政起诉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一案,一审法院福州鼓楼区法院在早已超过6个月诉讼时限情况下,于2018年4月10日才作出判决,却不通知当事人,至今已过15天的上诉期限也未把判决书送达给林应强等当事人。

    为此,林应强、林东进、林龙官在上诉期最后一天,即2018年4月27日早上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后(一审辩护律师告知才知道),在当天下午马上就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书面提起上诉,并告诉福州中院诉讼中心工作人员未收到一审鼓楼区法院判决书,该工作人员已当场接收了林应强等3人的上诉状。

    显然,鼓楼区法院明知未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林应强等人,却借口林应强等人的上诉状没有附上判决书,不移交案卷的做法是蓄意的,公然置法律于不顾,目的就是故意非法阻止林应强等人上诉。有鉴于此,林应强、林东进等人都表示强烈不服!会在今后展开各种维权活动,控告一审枉判的法官谢立红。



  • 福州林应强等五人行政诉讼案今天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2018年2月1日)下午3点,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林应强、林东进、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五人,就“乘车被拘”一案提起的行政诉讼。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刘培福律师(著名的李柏光律师因故无法到庭)受托出庭为林应强等五人辩护。

    据悉,今天的庭审刚开始,审判长谢立红宣布本庭只受理四位原告(谢云天除外)提出的诉讼。此时,原告席上只有三张凳子,原告欧中辉、林龙官只能站着应诉,而被告席上人人都有座位,林应强向审判长要求增加座位。审判长却答说:“要座位自己去搬凳子”,林应强眼见审判长没有平等对待原告和被告等同的诉讼权利,马上提出反对并质疑说:“法庭若不提供座位,那就只能坐在桌面上开庭。”但审判长竟说““我不想替别人开这个庭,如果你也不想开的话可以再等着!”。

    接着,原告、被告身份确认。刘培福律师针对被告(一)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局长潘宣彬)和被告(二)仓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梁栋)的行政主官都没有按《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出庭应诉向法庭表示异议,但审判长明显偏袒被告,在被告还未说明缺席原因就断然不予采纳。

    随后,因四位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基本相同,法庭就以原告林应强的诉讼请求为代表,由两被告说明其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分别进行质证。两被告认定“林应强等六人在全国两会重点时期,携带上访材料,非正常上访,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刘培福律师据理力争质证指出,被告事实认定不清,无管辖权,未依法履行告知业务,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具体表现在:两被告无法当庭说明原告林应强等人被北京警方查获时的具体位置(在公交车上)?原告林应强等人实施了具体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原告林应强所谓“携带上访材料”在哪?原告正常“乘坐公交车”,没有任何违法事实,被告所谓“扰乱公共秩序”真实性?被告所谓“非正常上访”没有事实依据,更与本案没有关联性。“非正常上访”岂能等同“非法上访”?

    刘培福律师和原告林应强还就被告(二)仓山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对原告林应强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告(一)福州市仓山公安分局归还搜查林应强住所,被非法扣押的法律文书等物品”作出行政复议,要求法庭判令被告(一)依法归还。

    大约下午5点,审判长就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如此草草结束,林应强表示目前法院已超过《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6个月的诉讼时限还未作出判决,像这样有法不依的法院能公正执法吗?因此林应强对判决结果不抱任何希望,将会逐级上诉,申诉,死磕到底。今天庭审,唐兆星、何忠旺、陆祚钰、陆惠平、李穗财、邱香英、叶钟、张晓红、郑姐、严煜钊、金姬、伍梅英、林钦、李良玉等二十多位维权公民到现场围观声援和旁听。

    相关报道: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26/16965.html



  • 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福州人权捍卫者林应强、欧中辉、林东进先后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传票,将于2018年2月1日下午三点(在16法庭)开庭审理林应强等5人行政诉讼“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违法拘留”一案。

    2017年7月11日下午,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等5人,在所委托著名的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李栢光、刘培福律师陪同下,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体状告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和仓山区人民政府滥权乱法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折磨凌辱及违法拘留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当场就受理了行政起诉状。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在受理行政起诉状后的6个月内必须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鼓楼区法院在法定审限内,却未依法开庭审理,也不作出判决。林应强等5人为此控告法院官官相护,不作为,经一再督促下,法院才临时变更合议庭成员,发出传票决定开庭审理本案。

    本案发生于2017年3月4日,当时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张秀屏、李秀榕等7人,从北京天坛乘坐上2路公交车时遭随车警察盘查,只因7人身份证无端被“黑”,在北京东城地公交车站被警察带到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后6人(除李秀榕外)被仓山区政府雇请的黑保安用暴力强行遣返回福州,一路上受尽黑保安惨无人道的暴力折磨凌辱。抵达福州后,6人更惨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滥权乱法以莫须有的“企图在全国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违法行政拘留10天。林应强的租住处更是因此被抄家搜查,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拘留书、申诉控告等材料的原件全部被非法扣押,就是不还。

    林东进、林应强等5冤民(张秀屏因“福州大抓捕”一案一直在押)强烈不服,于2017年4月底向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仓山区政府(由副区长潘仰武签字签发)却是非不分,有法不依,作出的复议决定公然维持仓山公安分局滥权乱法行为。因此林应强等5人特地委托李栢光、刘培福律师,将仓山区政府(区长梁栋)和仓山公安分局(局长潘宣彬)告上法庭。

    此外,为抗议福州当地政府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用暴力遣返,及警方违法拘留具体行为。2017年7月12日早上,林应强和其他共17人到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联名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请求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十天期间,每天在福州定时定点举行游行示威活动,以要求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共福州纪委、人大等国家机关迅速采取一切具体措施和必要手段,对申请人在进京时被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城门镇政府及鼓楼区鼓西街道雇请黑保安非法拘禁、殴打,仓山区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林应强等5人和侵害进京上访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受托为本案辩护的李栢光律师系北大法律系毕业,他一向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人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因此得过国际人权奖,以表彰其突出贡献。但从本案未在法定审限内依法开庭审理及作出判决可以看出,鼓楼区法院有法不依,关于这起行政诉讼案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本案,目前林应强感到很不乐观。



  • 林应强被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将于明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0月20日消息: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的福州维权人士林应强明日刑满获释。
     
    今晚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告诉本网志愿者,林应强曾是一名除暴安民的特警,一向嫉恶如仇,为了维护福州市仓山区屿宅村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于2004年发起追讨被当地腐败官员非法截留数千万元征地款的维权活动,坚持抗争三年多以后,林应强被地方公检法部门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四年,特警的工作也丢了,直到2011年才获释出狱。
     
    林应强出犾后看到福州因司法不公、强征强拆等造成遍地冤情,于2013年初倡议非暴力【每周一聚】呼吁当局解决问题,福州访民一呼百应,每周一聚集在广场、公园、省高院、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引起媒体和公民社会高度关注。因此他受到当局雇佣不明身份多人24小时监视。
     
    不甘忍受长期打击迫害的林应强,于2013年11月初,与福州十三维权勇士前往北京,在美使馆外呼吁关注福州访民遭受的不公待遇,再次被构陷“寻性滋事罪”,惨遭“二进宫”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目前林应强被关押在福州市仓山监狱,将于明日刑满出狱。


    林应强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