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检查

  • 关注病重的郭飞雄 请立即送他检查治疗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27按:昨天传出消息,身在狱中的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身体出现严重问题,其姐姐杨茂平探视他后说:杨茂东比2月29日见到他时更加苍白、消瘦,并且面色灰暗。不等开口,杨茂东就说他的身体出大事了,他四月七日住进医院,一年来断续便血或稀水样大便,到监狱后,间断咽部和口腔出血,四月十九日大出血,行走不稳。他要求行相关检查,但看管他的警察说他们管不了。
     
    民生观察要求广东监狱方面从人权、人道的角度出发,立即送杨茂东看病就医,对他身体进行全面检查治疗。为此,特制作此电子明信片以示声援。

    附杨茂东简介:
    杨茂东,生于1966年8月2日,网名郭飞雄,中国维权人士。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独立作家。中国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维权行动多次被中国政府拘捕,曾于2006至2011年入狱五年。2013年8月8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于2015年11月27日被判刑6年。

  • 湖北襄阳访民刘家香被强制检查有没有精神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8消息:刘家香,湖北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笔锋村村民,2008年8月29日进京上访反映村委会和县畜牧局合建禽畜交易市场占了她3分多地没给补偿,反被村委会诬告到法院,被截访人员接回关进法制学习班限制人身自由。
     
    在学习班关押期间政府请了4名精神病院的专家给她强制检查有没有精神病,经检查她一切正常,谈吐得体才幸免被关精神病院迫害。但她却被列为特殊学习对象被延长学习时间,直到10月14日才获自由。
     
    2009年3月9日,她再次被关进学习班,在此期间她经常被打骂,为了表示抗议她连续绝食7天。在她绝食的第7天县拆迁办主任等多人把只穿了一个裤头的她从被窝里拉出来羞辱她,她用尽力气狠狠打了拆迁办主任一个耳光,被众人按在地下。
     
    随后她被抬到一个单独的房间,被警告,在上访一次就拘留你一次,拘两回你再去上访就劳教你。2009年6月12日刘家香因到联合国开发署告洋状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地方政府在北京雇佣了几个黑保安用暴力手段把她控制后押送回原籍,随后南漳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把她拘留10天,之后刘家香又因此被数次拘留。

    刘家香

  • 河北刘艳娥被精神病十八天 “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获释

    河北被精神病访民刘艳娥,是本刊见到的为数不多的被摘除精神病帽子的“精神病患者”。刘艳娥说,是她在精神病医院写下的一份长达10页,题为《一场冤案的始末》的上访材料打动了精神病院的大夫和院长,最终在被强制治疗18天后,医院以“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的一份检查结果,结束了她的被精神病生活。
     
     刘艳娥,今年61岁,家住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吕汗村,因为和家住本村的饶阳县供销社职工刘彦周的果园承包合同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多方反映,要求依法改判。
     
    1998年3月8日早上,刘艳娥应饶阳县政法委书记之约和政法委书记一起去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水中院)阅卷,当时和她同去衡水中院的还有时任乡政法委书记的武晓辉(现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和饶阳县法院的赵俊梅庭长。
     
    到衡水中院后,中院的法官拿出了关于刘艳娥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卷宗,刘艳娥一一翻看并指出了庭审笔录被篡改的证据,即笔录的骑缝指纹位置被改动,在场人员均未作答。在返回的路上,武晓辉说要开车绕道深县去看他的一个同学,到医院门口刘艳娥发现这是衡水地区军人复退医院(精神病医院)。 
     
    赵俊梅把她带到医院的一个小院子里的一间屋子,进屋后,刘艳娥惊奇的发现,她认识的一深县访民李宝代(音)也在这,两人还没来得及交谈,一护士就问哪个是病人,赵俊梅指了一下刘艳娥,转身就往外跑,刘艳娥也随着她跑了出去。到医院大门口的时候,赵俊梅就已经上了还等在那的车上,车开走了。刘艳娥则被追赶过来的由院长带领的8个医生和护士拽胳膊拽腿的往回拖,衣服也被扯破,医院的大门也被他们插上了。
     
    刘艳娥说,我看出不去了就往医院的大门上撞头,当时都不想活了,他们把我拖进病房,把我的胳膊、腿分别绑在床的4个角上,开始给我扎电针,我就感觉撕心裂肺的难受,连续扎了几次后,我就骂他们,你们有没有兄弟姐妹,你们也这样对待你们的亲人吗?
     
    然而,刘艳娥的斥骂并没有唤回他们人性的复苏,刘艳娥被强行注射不知名的药剂,任凭她怎么呼喊、制止也无济于事,特大号的针管还是扎进了她的身体里。刘艳娥逐渐感觉意识模糊,但她没有松掉她一直提在手里的装有材料的袋子,在护士过来抢她的袋子的时候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那是我的证据。
     
    刘艳娥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她越想越觉得冤屈,便开始绝食抗议,护士长见状赶紧给她松了绑让她自由活动并劝她吃饭,但此时,刘艳娥已经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大夫和护士还在一味的劝她吃药。
    或许是武晓辉等人听说了刘艳娥的情况,赶到医院劝刘艳娥好好在这呆几天,把她的情况写出来交给领导看。这句话激起了刘艳娥心中的悲愤,她挣扎着写出了一份长达10页的上访经历《一起冤案的始末》。
     
    《一起冤案的始末》中记载,1986年元月,刘艳娥和丈夫贺足与本村3户村民承包了本村100多亩荒地用来培植果园,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这份合同还经过了饶阳县公证处公正。
     
    1994年,刘艳娥夫妻披星戴月开荒栽树投资达20多万元种植的3000多颗桃树已达产果盛期,由于家庭矛盾刘艳娥夫妻无暇管理果园,刘彦周借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取得了代管果园的权利。刘彦周取得代管果园的权利后,不但不履行协议规定向刘艳娥夫妻缴纳果园收益分成,还伪造了一份假的《果园转让协议》将刘艳娥夫妻告上了饶阳县法院,饶阳县法院判决刘彦周胜诉,果园归刘彦周所有。
     
    刘艳娥夫妻不服判决上诉至衡水市中院,在开庭之前刘艳娥在律师处发现,那份假的《果园转让协议》又换成了一张假的《承包合同》,由于法院和刘彦周等多方造假,篡改庭审笔录,阻挠刘艳娥方证人出庭,最终,刘艳娥夫妻再次败诉。
     
    医院的大夫和院长看到她写的这些遭遇后,表示了理解,在院方的督促下,在被强制治疗18天后,与3月25日武晓辉等人到医院把刘艳娥接出来扔在了路上。刘艳娥联系记者后返回医院,医院给她出具了“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的一份检查结果。
     
    2000年10月,怨气难舒的刘艳娥又找到了省电视台,经省电视台《就案说法》栏目组记者调查发现,刘艳娥夫妻1985年就承包了村里的50亩荒地用于培植果园,承包期是14年。1986年正式和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规定承包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家庭继承权,没有转让、出租的权利。
     
    1994年,由于各种原因,刘艳娥的丈夫贺足便与刘彦周协商签订了一份协议,签订协议时的在场证人证实,协议规定是在原合同不变的基础上,由刘彦周代为管理果园,收益双方分成。
    2010年7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改为“审查”)认为,在贺足签订合同前后共收取刘彦周4400元转让款,刘彦周也依约继续向吕汗村委会缴纳承包费等等理由认定贺足和刘彦周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效,故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刘艳娥夫妻的再审申请。
     
    现在,穷尽法律程序的刘艳娥还在上访,她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民事裁定是个无效的冒牌货,因为她在法院的档案里发现她的案件没有结案日期,没有结案方式。对此,刘艳娥认为这是那些既得利益者层层造假的结果。
     
    案结事未了,对于执法者来说或许并无大碍,但对于执法公信力却是一种严重的损耗,对于此类既不涉及个人隐私,又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是否可以网上公开晒卷,公开评查,给公众,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交代呢?  当然,这一切只能取决于当权者所作的决定是否经得起推敲,有没有自我揭丑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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