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维权人士孙红筝在北京上访,2017年8月5日驻京办1461火车押送回上海府春路救助服务中心,由警察接送到黄浦区南京东路警署,之后被押送进南京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东路112号。以前孙红筝就被政府押送此地并在精神病院关押二年半。她自述:我不是精神病,我是健康人,希望广大社会正义人士救救我!救救我!!!孙红筝电话15821881767。
标签: 正常人
正常人上海维权人士孙红筝精神病院关押二年半
说真话者的代价
话说有一个正常人因为敢说真话,而被独裁者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在精神病院里,他每向院方管理人员证明一次自己是正常人,就会被管理人员殴打一次。到最后他确实是被打怕了,也终于明白在里面所有的自我证明都是徒劳!遂“认命”,从此不再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该打针时打针,该吃药时吃药,只是每次吃完药打完针后都不忘对管理人员说声谢谢。
没想到这样一改变,这个人反倒很快就因为精神“康复”而从精神病院走出来了。获得自由后,他发誓要向周围的人证明自己其实并不是精神病。怎么办?他想只要不断说出一个大家都公认的普遍真理,那么人们就会相信他不是精神病。于是乎,他开始逢人便嚷“地球是圆的!”、“地球是圆的!”…..嚷叫的结果是:人们更加确信此人是精神病!
故事照进现实社会,“精神病人”在上访维权和民主活动人士群体中可谓“发病率”奇高。根据北大孙东东教授研究成果认为:上访者群体中,99%的人都有精神病。从现状来看,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孙教授的观点,因为确实有不少上访者被地方当局送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只不过上访者似乎并不买孙教授的帐,他们纷纷聚集到北大门口抗议孙教授的口不择言。抗议的结果是以孙教授向访民道歉了事。这样一来,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孙东东教授才是如假包换的精神病!而容留孙教授的北大名校则在一夜之间跃升为“精神病被研究中心”!
有一名叫张昆的英俊少年,经常活跃在网络上,发帖转帖,传播真相常识;也曾经周游全国几省市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就这样一位阳光帅气正直勇敢的男孩,却于2014年1月15日后失踪!后经家人朋友律师千寻万觅,才从徐州当地警察那里了解到:警方称正在给他做精神病鉴定,并称如果没病就会释放。可至今未见警方释放张昆,甚至杳无音讯。警方说“(张昆)如果没病就会释放”,而张昆至今仍未释放,当然也就推断出张昆已经被精神病的事实了!
我无法想象,这位阳光男孩在精神病院里是自觉地吃药打针,还是被捆绑在床上强制灌药注射药物?他是否会由于不配合或因为自证是正常人而遭受殴打甚至电击?甚至他已经……我知道,在这个神奇的国家,所有的担心都不是多余的!
除了公民张昆这个案例,百度里还可以搜出数量可观的被精神病者案例,恕不一一列举。这些被精神病的案例中,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对公平正义法治的信仰、对自己或他人权利的捍卫而“冒犯”公权力,遭致权力部门的打击报复。而“被精神病”是权力部门对付“刁民”们最为省事且屡用不爽的前苏联祖传法宝。
如果在这个国度,当充满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不是被送进监狱,便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而人们依然能够熟视无睹一切如常,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国家的人一定是生活在精神错乱的国度里!而这个国家的人,也必定是非正常人类!
如果哪一天,我不幸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里,我一定会按时吃药打针,并不忘每次都对管理人员说声谢谢。只是出院后,我不会揪着人就说“地球是圆的”这些宇宙真理,但我一定会不断告诉人们说“鸟巢是方的!夜色多么白!GCD真善美!”
(来源:博客中国http://lifei2015.blogchina.com/2649107.html 2015-09-25)张柏岩——我告状就是精神病 不告就是正常人
他是个好人,在前郭县石油化工炼油厂锅炉班当班长,胆小怕事,有时候受委屈憋气也不敢去找人家。人家骂他是精神病,但是我知道他不是精神病。在没出事之前,我们是有口皆碑的老好人,出事后他开始上访,在外面说的我就不知道了。他的事情我不敢参与,也不敢多说什么,因为凶手还都在我们县城生活呢!本网采访受害人张柏岩的爱人王女士时(以下简称王女士),她做了以上的描述。
1991年的2月,位于东北的吉林省前郭县正处在天寒地冻、北风呼啸的月份,7日晚8点半左右,在小卖部看门的张柏岩怎么样也没有想到即将大祸临头,他还跟往常一样靠着火炉而坐,等着客人的光顾。然而等来的是五名疑犯蒙着脸冲进了小卖部,张柏岩还没来得及反映钝器已经打在他的头上,并遭到歹徒持续的暴打,随即昏死过去。后来警方在侦破此案时敷衍了事,致使这种杀人抢劫的案件多年未破,张柏岩因此事上访,也最终被两次关进了精神病院。
张柏岩,家住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郭镇文化街,身份证号:222324194904050413,前郭县石油化工炼油厂职工,55岁时退休,现常年在北京上访。
案发前,张柏岩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老婆贤惠持家,外面还开了个小卖部做点小买卖,有74年、78年出生的两个儿子,自己在炼油厂工作,虽然不是好的工作岗位,但生活比一般人还是强多了。案发后,他再也没有快乐过,并因钝器的砍打造成了长久的头痛及一辈子的伤疤。
据警方登记该案的资料记载,案发的2月7日晚,王某、李某、赵某、吴某、玩扑克到晚8点后,然后去张柏岩副食店买烟,遇到高某,买完烟后5人一起到饭店吃饭,当晚都住在王某家。
王女士说“案发时,我老公自己在屋里,(他们)拿走了我们一箱好烟,当天营业的全部现金被拿走。当时把我老公脑袋上砍了几刀,现在右耳上边都没有骨头,就是当时让剁碎了的。我们怀疑入室抢劫,杀人未遂的这几个人是我们跟前的邻居,因为我老公苏醒后喊出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邻居王某,而且这几个人跟抢劫的人数相等,但是他的话被时任公安局刑警队指导员的刘星(音)、辖区警官王峰齐(音)打断,说不用问了”。
张柏岩家属都以为公安局不让说了是已经确定了嫌疑人身份,所以才不用再说什么了,就每天等消息,后来实在没消息就到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每次的答复都是在家耐心等待,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年也没个结果。实在无奈这才开始上访。
2001年5月8日上午,张柏岩到前郭县刑警队要求复查当时的案犯嫌疑人情况,并说明当时就是王某自己实施的抢劫,并先后于5月18日,6月5日再次前往公安局就以上问题进行反映,结果均被警方拒绝复查。
2002年,经过向各部门的投递诉状,后来告到公安部,终于等来一丝消息,公安部派员下来调查时,前郭县公安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案件给撤了,张柏岩这边根本不知道,也没有家属的的签字,后来迫于上级压力又给把案件补上了。可调查之后一切又恢复平静,并未给他的案件带来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他只能再次踏入上访路。
这种麻烦终于惹起了某些领导的不快,这也决定了张柏岩以后的生活会更加不幸。2003年8月10日,时任前郭县公安局局长许辉指派时任胜利派出所所长耿世英,带人把张柏岩拉到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厅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做鉴定,七、八个人围着桌子坐下,问张柏岩案子的事情,又看了一遍他的上访材料,对他说你不是精神病人,回去吧。侥幸逃过一劫的张柏岩没有改变上访的初衷,继续着他的申冤之路。很快第二次的迫害也临近了。
2004年8月13日,张柏岩上访回家后,被片警叫到胜利派出所,让他在派出所吃饭,等了一会后由派出所所长带来了4个警察,把他拉到四平脑神经医院,医院检查后不予收留,并说张柏岩有其它病,不适合呆在那里。
然而在权力横行的中国,区区医院怎么能阻挡得了强权部门公安局呢?果然,在公安局经过上级的疏通下,8月20日没有再做检查,就把他强制关进了精神病院整整4个月。
到里面后,张柏岩被强制吃药,不吃药就被4、5个精神病患者按住绑起来往下灌,当然也用此种方法强制打针。 他每天要吃3次药,每天被打一次针。在里面几乎没有吃饱饭的时候。用完药后就老是犯困,躺倒就能睡着。因为医院知道他不是精神病人,所以他在有人跟踪的情况下可以在精神病院里到处走动一下。
家属知道张柏岩被关精神病院的事情后,他儿子就找到精神病院要求放人,医院不放人,并明确表示这是公安局关的人,你们找公安局去。无奈,家属就奔波于公安局和医院之间,经过多次找相关负责人,公安局最后才允许放出,但是警告说“以后上访就关精神病院”。出来时已经12月份了! 在家待了两个月恢复身体后,他又坐上了开往北京上访的火车,紧随着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也如期而至。
2005年3月两会期间,张柏岩在北京人大信访接待室递交材料时,被截访人员带到松源市驻京办,第六天被送回老家,胜利派出所接到他后并没有让他回家,而是直接送往吉林最著名的精神疾病治疗中心——洮南精神病院松源市分院,再没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关了进去。由于是维稳的需要,所以这次没有上次那么迫害的严重,总共关押了20天,每天也就吃2片的药量。两会结束后,家属找到了医院,他被放了出来。
经过这些年的迫害,张柏岩无奈的说:“两次鉴定我不是精神病,鉴定书不给我,我告他们就是精神病 我不告他们现在就不是精神病了,我是不是精神病医院说了不算,而是我们公安局说了算”!


7次强送正常人进精神病院,到底谁偏执?
10年7次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名“偏执型精神障碍”患者,是在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打针吃药半月后,才由县公安局出示鉴定的。2004年开始,湘西州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寨村村民张治,因与矿厂发生土地产权纠纷遭枪击后上访,被镇政府7次强制送入湘西州两家精神病院。
村民张治因与矿厂发生土地产权纠纷遭枪击后向领导反映问题,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倒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更令人惊讶的是,医院并未对张治进行精神鉴定,仅凭当地镇政府的一面之词就收治张治。直至给张治吃药打针半个月之后,公安机关才出具精神病鉴定。读罢报道令人震惊。
从法律上讲,是否做精神病鉴定,应该由张治本人提出。即使张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应由其家属决定是否做精神鉴定、是否进行治疗。尽管《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但是,据当地村民反映,并没有发现张治精神上有任何异常。一个在村民眼里没有“任何异常”的人只因上访反映问题,就被送进精神病院,法律依据何在?当地镇政府三番五次以诱骗、强制等多种方式将张治送进精神病院,不仅无理而且违法。
其实,因为上访被送往精神病院并非一地独有的风景。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就曾公开表示“老上访专业户,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民间流传顺口溜“有种精神病叫上访”更是对给上访人乱扣“精神病”帽子的辛辣嘲讽。尽管官员滥用权力打击报复上访人已经成了新闻“牛皮癣”,但是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7次之多,实属罕见。有关部门不积极为上访人解决问题,不经上访人家属同意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长期限制人身自由,令人恐惧。某些基层官员权力张狂、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压制人民信访权利,由此可以窥见一斑。
《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可怕的是,群众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上访的权利遭到打压,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上访之路被权力堵塞。百姓表达民意的最后稻草被权力掐断,他们还能到哪里申诉?
事实表明,除了少数人无理取闹、不明真相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说,疑难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上访。那么,有关方面为何如此害怕群众上访呢?在我者看来,这一方面说明当地有关部门心虚,涉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太大。基层信访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害怕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揭了违纪违法的老底。在部分官员眼里,公民上访就是刁民“告状”。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把制止越级上访纳入了官员政绩考核指标,对越级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有关。“一票否决”本是为了督促有关方面部门把矛盾消化在基层。然而,有的地方、有的部门把“一票否决”错误理解成滥用权力压制信访、对上访者“围追堵截”。
没有家属签字,没有检查确诊,仅仅因为张治上访反映问题,就把邻居眼里的正常人当精神病人强制收治,毫无道理。张治如果真有精神病,她在接受采访时为何思路清晰,邻居为何说她“没有任何异常”?本该坚持公正立场,为民治病的精神病院竟然黑白不分,甘心做权力的帮凶,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上访人患上流行性精神病,精神病院医生集体“精神失常”,令人恐惧。
既然媒体已经曝光,笔者期待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查清事实真相,还公民张治公道,赔偿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精神病”的损失。而且,“偏执型精神障碍”成了某些人对付上访人的法宝,上访人屡屡“被精神病“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值得一查到底,看看是谁如此害怕公民上访,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从长远来看,给滥权者戴上法律“紧箍咒”,把权力关进笼子,保护上访人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来源:光明网http://guancha.gmw.cn/2015-04/03/content_15279739.htm22015-04-03 10:28)在精神病院里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前不久,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去意大利采访了三个特殊的人物。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最后,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对甲的采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雷‧贝克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来源:腾讯教育http://edu.qq.com/a/20140124/012542.htm 2014-01-24 16:00)在精神病院里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前不久,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去意大利采访了三个特殊的人物。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最后,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对甲的采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雷‧贝克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来源:腾讯教育http://edu.qq.com/a/20140124/012542.htm 2014-01-24 16:00)国外(美国)如何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规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设精神科门诊。草案还新增了精神障碍患者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规定。
俄国作家契诃夫在其小说《第六病室》中曾塑造过一座阴森恐怖的精神病院。就连小说中的医生,也因为同情病人,和病人交谈,而被上司认定为患上了精神病,最终被强制关入院中,悲惨死去。只不过,契诃夫作品中对精神病院的阴森恐怖,其实并非只是想象中的虚构,也绝不仅存在于小说之中。由于对精神病认知的局限,甚至是精神病之外的因素,最终却导致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悲剧,现实中其实仍在上演。
近年来,一些正常人仅仅因为上访等原因而被强制收治进精神病院的情形,仍然屡屡发生;甚至仅仅因为家族财产纷争,而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的,也并不鲜见。对于精神病院的收治乱象,及其对公民权益所造成的威胁与伤害,当然不应变相纵容,而理应加以治理并使之规范化,至少不能让“被精神病”成为悬于公民自由与财产权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番精神卫生法草案的出台,明确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无疑充分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被精神病”的冤假错案,也该很大程度上得以遏制和规避才是。
诚然,把正常人也当作精神病人收治的情形,当然需要杜绝。但是,精神病人住院究竟如何实行自愿原则,是否意味着收治精神病人一定要经当事人的同意,恐怕同样值得商榷。有统计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风险比正常人高4~7倍,那么,要保护公众的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在充分尊重精神病人权益的同时,的确也需要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治疗与行为限制。而重症精神病人连自己的情绪和行为都不可控,发生了暴力行为都可以无需担责,是否住院这事儿,全由精神病人的自愿来决定,是否足够理性,又是否能够为可能的风险担责,自然也就需要被打上个问号。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就无需获得关注与保障。在这方面,作为世界上精神病学最为发达的美国,尽管100年来有关精神病患者权益的争议也层出不穷。但经历了诸多黑幕与争议之后,对于精神病人入院治疗的规则,也逐渐达成了共识,即只有在精神病人病情极为严重,不进行治疗会危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时,才能对病人采取强制入院治疗。此外,美国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性治疗还形成了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并有相应的监管机构。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必须向审查委员会递交治疗机构资料、诊断证明、病人意见书(无论同意或者拒绝)、监护人、家属意见书,经过审查委员会批准,才能对病人进行强制性治疗。而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包括精神专科医师、心理医师、护理师、社会工作者、病人权益促进团体代表、法律专家等。通过不断立法调整相关政策,不但减少了正常人“被精神病”的可能,还促成了精神病患的权益保障的不断提高。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 吴 江http://finance.jrj.com.cn/opinion/2012/10/25100814568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