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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维权公民举报黑监狱残害百姓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近日,重庆部分维权公民再次到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北京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房屋内涉嫌有涉黑涉恶组织长期盘踞于此,实施绑架、打人、搜身、拘禁公民等违法犯罪活动。

    9月23日,重庆维权公民陈子莲、田世兰、杨兴仪、邓孝碧、向平华、郑孝碧、张廷福、陈明玉、胡贵琴等人,前往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希望公安部依法监督查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

    据重庆维权公民反映,访友们在北京依法维权上访过程中,多年长期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带到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违法建筑房屋内非法关押。有自称是警察的人(无警号、警衔、臂章、胸徽标识),对举报人进行殴打、威胁、恐吓、搜身、扣押身份证、人民币、手机等所有随身物品,不准报警,不准与外界有任何联系,24小时全监控和专人看守,不准出大门,不准大声说话,若有不从就会遭到毒打和漫骂。曾同样被绑架拘禁在此的,还有重庆奉节县的张治发、陈明玉、晏样菊、胡贵琴等,有多名重庆公民在此被打伤甚至被打残(比如:重庆何朝正、周茂淑、周克兰、郭兴梅等)。

    对于上述事实,充分证明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涉黑涉恶团伙作案。他们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规定,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规定

    2018年5月5日、9月29日,其中举报人陈明玉、向平华与有同样遭遇的重庆公民袁志英,肖建芳、郭兴梅等多人,先后到玉泉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报案,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举报,要求北京警方依法查处并取缔长年盘踞在花乡高家场46-3号院房屋内的涉黑涉恶团伙。北京警方告知高家场46-3号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但是并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

    经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核实,重庆市政府无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这个机构。重庆市公安局亦未派驻公安干警到所谓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也没有重庆市驻京办事机构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的信息。

    据此,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并不是什么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涉黑涉恶团伙,私设残害公民的“黑监狱”。这给首都北京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给重庆公民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

    重庆维权公民表示,中央正在进行“政法教育整顿”,“打黑除恶”,铲除“黑恶势力和黑保护伞”的整治行动,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举报人的自身合法权益,为更多的人不再受到伤害,特此举报。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并取缔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的涉黑涉恶团伙设立的残害公民的“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空降兵汪小燚被政委残害成精神分裂

    汪小燚的控告信:关于对空降兵15军44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一营教导员赵玉民捏造事实,报复陷害、残酷虐待战士汪小燚致残事件的全部经过。

    汪小燚,男、1979年12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1999年12月入伍,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人。原空降兵15军44师司训大队一营二连战士,上等兵军衔。

    控告事项:
    1、军队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赵玉民、韩少剑虐待士兵罪;
    2、对因被打,被残酷虐待致肾萎缩、抑郁症、脾肿大并给予积极治疗甲亢等病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积极治疗;
    3、部队主管机关全面训查,依法撤销对我的一切冤假错开处理决定,并给予妥善安置;
    4、部队主管机关责成司训大队向我赔礼道歉,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事实及理由

    2000年6月28日下午,我接到家里父母打来的电话,得知我外婆肖桂芳去世的噩耗,心里非常难过,便到营部教导员赵玉民的办公室请假奔丧。当时教导员情绪不好,不批我假,我便对教早员说:“你批了三连两个同年兵的假为什么就不批我的假”,教员一听火了顺手给了我几耳光,打过说:“你反了你”。我当时心里很委屈,边哭边去街边电话给母亲诉说此事,电话刚通了几秒钟即被教导员派的兵来压断。我又给15军军务处处长魏建华打电话告教导员打人的事,刚拨通又被教导员叫来两名连的老兵把电话压了,不让我反映情况。大约晚上6点多钟,来了两个老兵、两个新兵把我带到司训大队收发室,对我实行行政看管。政工组长张旺雄用手铐把我的双手拷在窗户铁栏上,把我的军衔和衣服扯掉,又叫新兵把我的裤子和鞋子扒掉。同时把我的上装衣服扣全部扯掉。六、七月的武汉气温高达40多度,在看管室内我又气、又渴、又饿,双脚、双手、胸部、头部被蚊子叮咬得难受极了,我大哭也无济于事,只能用头撞击窗户。当晚,即被看管的第一天晚上,2名年轻的士兵走到我面前不由分说用盆子翠在我头上、对我的腰部,头部等部位拳打脚踢,由于我双手被铐,无法躲让,在对我实行看管的前三天,不给我吃饭,不给我水喝,不让我解便、睡觉,直到第四天,我再度昏了过去才给我放了一张床,同时将我铐在床上。由于看管期间被蚊虫吁,虐待、毒打,我连续发高烧,全身发冷,打摆子,我请求要一床棉被也无人理会。从2000年6月28日起至7月13日一共被折磨16天,这半个多月,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庋的摧残和虐待,不到二十岁头发出现大量白发,身体垮了。

    2001年7月13日,我像犯人一样参加了600多人参加的除名大会,会后我被押回原籍南部县。南部县武装见我神色呆滞,身体极度虚弱,又见档案内无任何处分材料就除名,严重违反除名规定,便拒绝接收我。遣送我的人随后让教导员赵玉民伪造两个处分登记表,但南部县仍拒绝接收我。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等人采取恐吓,欺,软硬兼分等手段强迫我父母收下我。南部县武装部至今未收我。韩少剑刚调司训大队几天,天刚亮穿便衣在散步,我下岗碰到韩,没认出来是政委,便被韩两拳打肿了双眼,“为什么不给我敬礼”我向44师反映了他打我的经过,韩为此事受到了上级严反的批评,这次对我的行政看管。除名都是韩批的,并亲自遣送我,可见韩政委对教导员工作的“支持”,对我的“厚爱”。

    政委韩少剑深知他同教导员赵玉民无端迫害,残酷虐待我的罪责,利用手中的权力遮天过海、瞒上欺下、上下串通玩弄骗术,在湖北编造谎言“三条”欺骗上级首长。同时,在四川不准我父母上告,恐吓我父母要将我收回部队劳教,给钱,“给我办正式退伍手续”保证等。韩少剑并扬言:“我是中央直接管的,谁也别想告倒我,你写再多的信都会如数回到我手里,我会很快用我的证据推翻你的控告,我要什么证据就有什么证据”。根据上述事实不难看出:

    1、我被行政看管、除名完全是2001年6月28日因与一营教导员赵玉民为请假纠纷,赵的报复行为造成的。赵的目的是剥夺我申诉权、控告权、人身自由权,不准我告他打人。审批表中所填的事实都是赵玉民一手编造出来的谎言,是对我的打击报复,都是欲加之罪。同时,关了我十六天,严重违反了《纪律条令》。

    2、在行政看管期间,我受到了赵玉民法西斯的折磨,受到了侮辱、毒打和虐待。并经成都空军452医院,四川省南部县人民医院,华西医科大学诊断为“肾萎缩、抑郁症、脾肿大,甲亢等病。我是一名体检健状的入伍一年多青年,又经过多次复查各方面都合格青年,我才十九岁,我的身体被他们无端整垮了,我以后怎么活?

    3、遣送我时,我病情严重,一路上他们不停让我吃药、输液。这些情节他们瞒着南部县武装部,瞒着我的父母,他们怕虐待毒打我的犯罪行为暴露。

    4、我并没有违反《纪律》第四十一条除名的任何一个行为。我最多就是顶了教导员一句嘴。我万万没有想到讲句真话,顶了一句嘴,几乎招致杀身之祸。这样的军官那儿还有点人民军队的味道?谁还敢到这样的部队当兵。

    5、在我被看管以前,我从未受过任何处分。我档案里的两张处分卡都是教导员赵玉民伪造的,都是编造的,同时也是赵玉民打击报复迫害我的反证。

    6、既然我2001年7月13日已被除名,已被开除军籍。失去军人资格,而政委韩少剑干事王满为什么又亲笔给我父母出具了“年底给汪小燚办理退伍手续”证明和承诺呢?这不是自相矛盾?

    综上所述,政委韩少剑、政教导员赵玉民因为我举报其打人而怀恨在心,为达到打击报复我的目的,利用职权指使他人编造事实,隐瞒真象,无端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残酷虐待我,毒打我,给我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请求上级主管机关查明事实,依据《刑法》处贾残酷虐待部属的罪犯,支技我的请求,维护一名上等兵的合法权益。

  • 上海当局残害徐佩玲三步曲

    我是上海徐佩玲,1996年我的大儿子因脑瘤八岁去世,1998年我第二个孩子出世,本以为可以逐步弥补创伤迎接新生活。哪知道上海市卫生局与有关方面,又丧心病狂把我打进18层地狱,造成我家破人残……

    1999年我因胆结石入住上海中医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于4月30日实施胆囊切除术,本来这个小手术只要医生摘除我的胆囊几天就可出院,可是阴差阳错医生却剪断了我的胆总管。

    手术差点要了我的命,在曙光医院我肚子上整整插了八个月的引流管,这肉体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肝脏也受到了严重损坏。

    2000年经上海瑞金医院帮我做了补救手术,把我的左右肝管各一剪二接在大肠上,我肝损坏了,人残疾了。当时医生做了两例手术,一例患者没有成功去世,医生对手术成功的我说:我最多还有20年生存机会。

    丈夫选择与我离婚,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现在这个小儿子,我再也不愿意失去,我拖着残疾的身体把孩子留给自己。

    本来发生这不幸的医疗事故又不能叫医生偿命,曙光医院做出应该的经济赔偿让我活一天算一天就是了。

    可是在这个礼义廉耻皆无的社会,这么大的医院竟然对我这个弱女子耍无赖,篡改病历企图逃脱医院手术过错,公然不肯承担责任(我有证据我事先复印了4月30日的手术记录)。

    2004年卢湾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鉴定,这鉴定即体现了医学会的部分良知:鉴定认定了曙光医院操作不当损伤了我的胆总管;目前存在的胆道损伤伴肝功能损害与医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胆道逆行感染目前无法彻底解决等事实。

    但是共字号害民残民的共同点依然存在,这次鉴定医学会公然扣押21张更权威的上海瑞金医院病案的复印资料,和3张病史摄片2张RCP摄片不给专家鉴定,把我因胆道损坏致肝功能重度损坏的客观后果降为轻度肝功能损坏,鉴定结果是伤残七级(应该是三级伤残),医院负主要责任。故意压低了伤残四个级别,甚至荒唐地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我负次要责任,请问我在被麻醉以后上了手术台,完全在无知觉任医院摆布的情况下,我为什么要对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难道我有特异功能破坏了医院对我的手术?

    我不服一直在艰辛的抗争,2008年由徐汇区卫生局负责人密继红招集卢湾区法院,卢湾区检察院,湖南街道,居委会有关人员开协调会,在会场承诺按“三级伤残医院负全部责任”以帮困方式解决76万元,上报到市卫生局,但是卫生局信访办主任王家军以无伤残依据推翻了上述部门的协调结果。

    2009年,王家军亲自召集上述部门人员在卢湾区法院召开协调会。要求我自己去找司法机构做伤残鉴定。并承诺按照伤残鉴定的结果赔偿化解。

    我根据会议精神,在北京华夏鉴定所做了伤残鉴定【2009】第202号司法鉴定结论三级伤残医院负全责。

    但是酷吏王家军拿到三级伤残鉴定后又耍赖,不认可三级伤残医院负全责的司法鉴定。最后王家军提出要开听证会,我当即表示同意,可是一直拖到2016年上海高院才主持开了听证会,主持法官金铭当庭表示,医院存在问题,承诺三个月内会给我书面答复,可是至今我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连半个字的答复都没有。

    我向法院要答复,法院回答:卫生局架子大,法院叫不动卫生局。

    天啊,共产党又创造奇迹了天下竟有这么荒唐的事情,法院叫不动卫生局。

    他们对卫生局没办法,可是对我有的是办法,为了解决这医疗事故,我被拘留了多少天我自己都不记得了。2014年,我还被判刑八个月。上海中院法官打电话对我说:你徐佩玲确实够不上犯罪,按照我国的法律也套不上你犯罪。但是我们为了吃饭养家糊口,我们必须判你有罪。

    我的悲惨遭遇甚至都打动了看守所,拘留所与多方面公安人员的同情与气愤,2014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支队书面通知我,卫生局同意一次性补偿我30万,我不同意这个数目,当时我的要求是人民币100多万。

    听说我街道派出所和政府,对我的事情每年上报上级部门要求尽快给我解决。可是由于王家军的破坏我至今没得到一分钱的赔偿,现在王家军虽然退休了,但是他的阴魂还在。他的儿子用中国人民的民脂民膏,早就在美国留学。

    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我珍惜自己最后的短暂生命,想选择得到赔偿早点安静休息,争取多活一年半载。

    但是我找卫生局,卫生局说应该由法院解决。我找法院,法院又说他们请不动卫生局。现在卫生局信访处的门特别难进,门口有很多特保,他不让你进,你还真进不了他们的大门。

    事情已经将近20年了,我受够了他们的耍赖互相推脱与抓捕的三部曲。我的生命已经不多了。如果再不给我解决,难道一定要逼我到卫生局门口自焚以示抗议吗?用我最后的残生向全世界控䜣他们的罪恶……

    如果他们一定要让我绝望,我又何必吝啬我最后几天的生命,我只能用我的死向全世界暴露他们的罪恶。

    但我不清楚我应该选择在卫生局门口还是选择在法院门口,或者选择在人民广场。

    我知道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在这些贪官污吏的眼睛里是一文不值的,但我不这样做又有什么选择呢?古人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他们总有一天逃不了人民的惩罚!

    徐佩玲
    2019.3.2

  • 重庆陶大华:我被北碚区公安分局残害十八年

    我叫陶大华,女,汉族,无业,1963年11月16日出生,住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班竹岩廉租房3单元4-1号,联系电话1573046718。
     
     陶大华的冤案为何得以发生?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北碚区公安分局非法取证,是自造冤案的真正“真凶”,其次这个案子之所以当时北碚区法院在认定公安机关出示的北碚区第九人民医院签发的(92)22号伤残司法鉴定书,(1998)碚刑初字第78号判决书,以鉴定书是司法人员采取包括刑讯逼供等手段取得所谓的“证据”,仅凭孤立的孤证,把我陶大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案件办成了所谓的“铁案”,而支撑了伪造的鉴定书,判我劳改两年零六个月,我上访申诉喊冤,却没有揪出刑讯逼供,(苏秦背剑)这一真正的“元凶”,由于北碚区多级部门合谋舞弊,公守同谋,造成这个冤案不散的冤魂,司法是维护社会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殃及社会上的每一个乃至我们的子孙后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陶大华受北碚区公安分局的残害诬陷十八年,上访路还要走多远?                 
     我对这份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陶大华电话:157304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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