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残疾人

  • 残疾人葛志慧行动受控吃不上饭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6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民遭到反人类犯罪集团强拆住宅暴力伤害,造成双腿残疾的女性弱势残疾人基督徒葛志慧、葛红霞姐妹又遭到无端迫害,葛志慧发出视频,公开向社会求救!

    据葛志慧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我葛志慧作为一名残疾人,出行不便,行动受控吃不上饭,红霞你快来救救我吧,我快饿死了。我出去买菜他们都不让,不让我买菜。

    2023年11月3日,葛志慧坐着轮椅出门去买菜和粮食,并说孩子快回来了要吃饭。三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截住葛志慧的轮椅,挡在她的面前不让她出门买菜。

    葛志慧问:你们是谁,你们是哪的啊,你们叫谁啊?强制截着我。其中一名男子说:不能去,就是不能去。葛志慧:不让我出去你们拿出法律依据来啊,家里没菜了,我要去超市买菜,你们是谁啊这么截着我?拿出你们的证件出来。随后三名男子始终沉默不语。

    视频显示,葛志慧居住的地方属于北京市青塔派出所辖区范围。在三人身后停着一辆北京牌照的警车。

    据悉,葛志慧是北京丰台区岳各庄维权访民,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多年前因自家房屋被当地政府指使黑社会人员强拆,随后一直上访维权无果。

    2019年6月20日,葛志慧和同区石榴庄东街195号的被强拆人李美青,到达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驻地反映政府的黑社会化强拆,遭到维稳人员的阻截,后被丰台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2020年4月17日,其案件被起诉至丰台区法院。

    2020年12月15日上午9时,葛志慧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北京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葛志慧否认控罪,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警方以疫情为由拒绝家属旁听,葛志慧的亲弟与儿子孙浩被拒之庭外,只有代理律师马刚权一人参加庭审。

    2021年9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宣判,葛志慧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葛志慧被指控所谓六起犯罪事实:包括去丰台区政府门口上访、去北京999急救中心探望曹顺利、在丰台区郑常庄村委会的换届选举现场发表对选举活动的意见、以及在网上发布有关维权活动信息等。


  • 成都彭州残疾人张作成的悲惨人生

    2005年,成都彭州市年已不惑的张作成,变卖了城里所有可以变现的物品,凭借热情和一技之长,来到出生地天彭镇八一村,建起了一家大型养猪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张作成不顾年龄和身体事无巨细亲力亲为,一次工伤导致股骨折,造成三级残障后果。2012年获得国家肢体残疾证51012619490727561744。此后,更让张作成没想到的是,猪场和家境出现崩溃式挫折。租赁的农田面临工业化征用拆迁,至此开始拖着残疾的身体向权贵、向违约者,讨要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和尊严。不过事与愿违,经历和遭遇的都是比给他残障更加痛苦的人生经历。

    2011年7月,地方政府对养猪场排污增设了指标提高了门槛。再加上村委会驻村干部又来了一些新的人员,寻找理由阻碍猪场运作,不断的作梗刁难,张作成因此与个别领导有了摩擦矛盾。

    2014年9月,与张作成有过节的拆迁办工作人员任绪蛟,把他叫到乡镇办公室,两人为村务问题产生口角,再加上过去一些告状的纠结,任绪蛟非常傲慢的说“我凭什么听你的!你是什么东西嘛?”张作成提醒说“你把村务问题搞得那么多,事情造成极端,你要以事实和道理,把村民摆平。”怒不可遏的任绪蛟失态的说“端把椅子坐在你家门口。出门一次,打你一次。一定叫你人财两空!”就这样先后殴打过张作成三次,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眼睛模糊,生活不能自理。报警后派出所出警送到医院。事情至今没有一个完美合法的说法与解决方案。

    2015年6月,退休的原村委书记沈先宏,使唤一些身份明不明的人到养猪场,见猪敲猪见物砸物发泄一通。在养猪场内撒野几个小时。猪被吓得嗷嗷乱窜叫唤,猪舍内的设施东倒西歪。张作成也吓得躲在自己的家里,聆听外面的一切嘈杂叫唤声。无奈的张作成只好报警打110,但是警察也不敢大气多出几声,主观上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用不了了之的手法大事化小。可是张作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却没人关注。

    2017年2月21日,天彭镇派出所警察李道银,携带天彭镇街道办维稳工作人员李科、薛志德,将正准备去北京举报问题的张作成拦截在郑州的火车上。不管任何理由和不顾一切实际,强行把张作成拖下火车塞进郑州一家宾馆内。第二天上午,天彭镇八一村书记王东和李道银等三人,对张作成进行了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侵犯。警察李道银先是破口大骂、人格羞辱、身份歧视,骂道“我是人民警察,就算日你妈也算执法(13438055118)。”张作成仅仅简单的回应了一句,李道银便大打出手。打的张作成口角出血头昏眼花,准备用手机取证,再被李道银粗暴野蛮的抢夺手机摔碎在地上。

    2017年9月,束手无策的张作成再一次去北京投诉举报。9月29日从北京回来后,成都彭州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用子虚乌有的罪证“扯横幅、堵公路、辱骂政府人员”,于2019年4月判处有期徒刑20个月。在整个诉讼中,张作成化大价钱请了北京的律师做无罪辩护,但是对结果无丝毫作用。

    如今,到了颐养天年的张作成,儿子死了、女儿外嫁,由于债务不敢回家。自己不仅居无定所老无所养,带着病残的身体孤寡的空巢,靠微薄的低保维持生活。这个曾经踌躇满志的养猪场老板活到今天,实实在在的有些窝囊和倒霉。


  • 残疾人致信21城市希望保障无障碍出行权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日消息】今天(8月1日)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八周年的日子,在上午10点多,广东的残疾斗士朱明建向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东莞等21城市交通警察支队各邮寄了一份《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建议交警支队:

    1、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注:朱明建儿时因疾病导致脑损伤,此后引发语言障碍,吐字不太清晰。朱明建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等一系列公益维权诉讼。)

    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

    尊敬的交通警察支队:

    您好!

    我们来自一群特殊群体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的家属。现致信贵单位,建议贵单位为有特殊需求的出行人员,如盲人、老人、小孩、孕妇、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出行方式,巡查占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创造条件提供无障碍服务,保障其平等出行权。

    我们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今年7月10日,天津一位视障男童在练习走盲道时,一辆红色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造成男童无法正常通行,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也触发了社会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反思。以及各地人行道、盲道、坡道、无障碍通道存在被乱停乱放车辆占用,后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残友在日常生活中出行不便,残友多次在人行道的无障碍通道被其他乱停乱放车辆占用不方便出行而摔倒,让我们深感气愤、失落和遗憾。

    我们深切期望贵单位不再发生上述现象,加强监管、及时清理,加大巡查,平等、包容地接纳有特殊沟通需求的出行人员,提供无障碍服务方式。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我们残疾人通过国家立法的合理调适获得无障碍的出行保障。党和国家也三令五申表示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实现。2007年3月30日,我国毫无保留地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向全世界发出郑重承诺要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保障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权益。2008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其中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其中第九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道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盲道设计要求: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注意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置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天津机动车辆司机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却拒绝按照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履行给予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法定义务,这是对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的公然违背,更是对党和国家理解、关心、辅助残疾人的治国理念的挑战,此举让中国近9000万的残疾人情何以堪?不禁让我们怀疑难道国家和省政府的法规只是空中楼阁,仅可远远观望?保护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规定只是一句虚言?

    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1、恳请贵单位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恳请贵单位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

    最后,我们表示将继续关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后续事宜,将尽我们之所能帮助其呼吁更多关心残疾人出行权益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同时,我们也殷切希望交通警察支队能够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落实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合法权益,以此彰显向作为一个“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此致
    敬礼

    残疾人及家属
    2020年8月1日
    联系人:朱明建

  • 湖北省郧西县一级残疾人黄朝意的诉求书

    郧西县县委书记刘学华:
        你好!请你万丈高从低起,领导不解决,请刘书记尽快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落实到位。
    我的基本情况你们都已明白,虽然现在全国的形式、政策大好。但也要看到还有局部有些地方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像我受本县城管局局长邓安新殴打致残一事、修渠沟致使我的房子成危房一事。扶贫像我这样这么穷困伤残一级只拿120元/月,残废补助每个月应该是50元,而我每月只拿了25元之事。中央习主席一直讲对残废人的优惠政策和照顾,而到了我们地方政府确一直打压我们。我们残疾人也就够可怜巴巴地了还克扣我们这一点救命钱,良心何在?
    其实我从村上到镇上,从镇上到县里我分别去过县信访,县纪委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他们不立案,特别是邓安新殴打我致残一事,现在致我每月损失医药费一千多元,这些钱都是我姐每月给我垫付(现在我姐姐的儿子媳妇在十堰人民医院住院,现在家里很困难)。
    2013年11月15日公安局局长接待日反映邓安新打我致残一事,我因公安局长未到我在别人的办公室等候,一名叫陈世军的警察猛然掐住我的脖子向墙上撞致使我昏迷,后又来了七八个人将我拳打脚踢欲将我向外扔。因为目标太大负不起责任,后又把我弄到公安局大门外马路上。晚上十点多钟一个开的士的好心司机将我弄到县中医院治疗。陈世军警牌号04758。
    2015年12月20日,因十堰市纪委叶主任叫我到郧西县信访局解决我被邓安新殴打致残之事,没有人接待,后在县政府大门外,保安主任习强威胁我叫我滚蛋,再不走将我打死到哪。我把反映的情况如实的递交给我们地方县政府,他们不过问,不予理睬。
    残疾人证号:4226231970092095641
    身份证号码:42262319700920956
    电话:13677199372
                         湖北省郧西县一级残疾人:黄朝意
                          2016年1月

  • 山西大同残疾人景山诉举报遭打反入狱一年

    我景山这个残疾人被两个四肢健全的姐妹殴打后判刑一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篡改证据,景山是被殴打人而吕氏姐妹才是故意伤害景山的行为人,景山的三个证人合法有效,都证明景山被打,而法院采信吕氏姐妹亲属而且是殴打景山的当事人作为证人,亲属是不可作为证人的,法官应该清楚。
    2012年7月份大同日报登载了廉租房人的相关情况,并要求广大市民对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租房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规定了公示和举报的时间,景山见报后,出于一个市民的正义职责和良知,于2012年8月14日向耿市长实名书面举报了吕月英、吕玉英姐妹二人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一事.被城区副区长人大代表田培山出卖实名制举报材料,吕月英和其姐吕玉英知道景山举报其违法骗取廉租房一事便心怀不满,寻找机会对景山打击报复,后与2012年8月16日下午5点40分.姐妹二人在振华南街昆仑饭店西侧找到景山,吕玉英首先抢走景山的助残手杖(因景山是残疾人)使其不能站立行走,吕月英上去就抓扯景山的面部,吕玉英 便把手杖给吕月英,吕月英用手杖殴打景山的头部和肩部,还用脚踢景山有钢板的左残疾腿,景山因站立不稳根本无法动弹, 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当时吕玉英从后抓住景山 的裤腰,吕月英在前面抓住景山的衣领扯 打,后吕玉英猛放开景山的裤腰,吕月英和景山同时捽倒在地,景山在上面行动不便,吕月英就用手猛抓景山的生殖部位,疼的景山快要窒息,景山为了自身生命安全情急之下才给了她一拳,两个四肢健全的人先出手殴打一个残疾人,难道残疾人就不能正当防卫吗?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景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原审法院认定:“本案起因系双方对于琐事不能冷静处理互相撕打所致,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城区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本案起因并非琐事,而是因景山举报其非法瞒骗政府租住廉租房一事,而对景山存心打击报复。法院对打击报复之人不作处罚,而是对举报人判决有罪,那么以后谁敢举报违法犯罪之事,那么举报人只能被动挨打,而且不能反抗。试问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审法院判决举报人刑事附带民事承担赔偿责任那就变相助长了被举报人嚣张气焰,践踏了法律的公正性。
     
    山西大同 景山
    电话13994401633


     

  • 武昌70多岁残疾人遭强拆 拆迁办称不是他们干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13消息:今天早上,武昌起义门石灰堰社区37号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事主是一位名叫蔡文焕的70多岁的聋人。
     
    蔡文焕街坊下午向本工作室介绍说,今天一大早,众多人员来到蔡家,其中许多人拿着棍棒、羊镐把,他们来后即强行将蔡家房子拆掉。当时蔡家人不在家,回来后即发现房子没有了,衣服、被子全埋在土里了。
     
    蔡家人报警并找到当地拆迁办,拆迁办竟否认是他们安排人拆的。由于无处安身,到下午,70多岁的蔡文焕正准备在拆迁的原址处搭房住下来。
     
    据悉,石灰堰社区拆迁是因为修建鹦鹉州大桥而起的,现在还有房主拒绝搬迁,如陈翠华家也面临强拆。
     
    以下是今天强拆的图片:


     

  • 湖北潜江数十残疾人政府请愿堵门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2消息:从昨天到今天,湖北省潜江市政府门前就来了数十名残疾人请愿抗议。这些残疾人都开着代步车,他们一度将政府大门给堵上了,当局则调来了大批特警应对。
     
    据参与抗议的人士向本工作室介绍,这些残疾人此前都是靠代步车载客谋生。现在政府禁止营运,断了他们的生路,他们为此不得不找政府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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