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母亲

  • 浙江钟亚芳72岁母亲进京上访被截访失去人身自由

    为救将被无法无天丧尽天良的浙江桐庐县政府、桐庐县公安局的枉法官员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一边非法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社会流氓)联同警察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长达3年多),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至今已长达10个多月),同时封杀申请仲裁、法院起诉等一切救济渠道,“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的病重女儿钟亚芳与其年幼核污染被害外甥女钟知含,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被逼无奈再次进京上访。
    结果今天(2月2日)上午,钟亚芳的母亲到达北京国家信访局时,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跟踪监控,后钟亚芳母亲无奈只能离开国家信访局,不明身份的人就一直跟踪监控她,后已72岁的钟亚芳母亲被3名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到车里(其中2名男的,一名女的)失去人身自由,期间老人曾打电话给女儿钟亚芳,钟亚芳叫非法限制其母亲人身自由的人接电话,其中一名不明身份的男的接的电话,钟亚芳质问其“你们是哪里的,我母亲在北京犯法了吗?凭什么把我母亲劫持到车里不准她下车去上访”,而该男的却荒唐称“我们是哪里的不需要告诉你,你母亲在北京没有犯法,我们是在保护她,有你这样不孝敬的女儿吗?叫72岁的母亲来北京上访”——显然这是桐庐县当局的截访人员,也只有桐庐县当局的截访人员才会说出如此卑鄙无耻之话,做出如此卑鄙无耻之事。
    后钟亚芳母亲又被关到了她上次(2014年12月29日)去北京上访时被截访所关的房间,由2名自称是“杭州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看押,且杭州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说“桐庐县跟他们说事情都已经解决好了,没有人监控,病假工资也发了”。钟亚芳母亲说“如果解决我今天就不来了,女儿还是每天被监控,监控人员就住在隔壁的房子里,10个月的病假工资也没发”,钟亚芳母亲还把身患重病(核污染、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女儿钟亚芳每天被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流氓)联同警察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等证据材料交给了他们。现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仍被控制在那个房间里失去人身自由,而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身患胸主动瘤与高血压等病。
    钟亚芳
    2015-2-2
               
     

  • 南乐牧师张少杰母亲来电称这是“最后一个电话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9消息:今天一大早,河南南乐教案被判刑12年的牧师张少杰八十多岁的母亲致电本工作室刘飞跃说,现在全国在进行所谓的平反冤假错案,可张少杰受这么大冤枉都平不了反,政府还一直监控打压她们家人,连家里的房子都收缴。
     
    说到这里,八十多岁的老人竟痛哭失声地说:“我这是给你打最后一个电话了”“实在活不下去了”。 刘飞跃则劝老人不要做傻事。
     

  • 浙江患精神病儿子为找母亲要钱 砸门窗捅伤他人

      为避免儿子要钱,母亲躲到老乡家中,找不到母亲的儿子砸坏邻居家门窗,并捅伤了前来劝阻者。12月24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
        2014年6月的某天夜里,蒋芳(化名)接到儿子叶俊(化名)的电话后,心情变得很焦虑,她觉得儿子又要来要钱。蒋芳和叶俊都是安徽人,叶俊的父亲已经过世,几年前,母子两人一起来到宁波生活。已经30多岁的叶俊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平时靠给人帮忙赚点小钱,蒋芳的收入也不高,生活比较拮据。
        蒋芳摸了摸口袋,仅剩下几百块,是这个月必须要留下的生活费,所以她想了个办法,趁儿子还没赶来,躲到了附近老乡家里。
        当晚11时左右,叶俊来到母亲家,发现母亲不在,就怀疑她躲在隔壁家,随即去敲门。邻居没有开门,叶俊就拿起石头砸门、敲玻璃。
        这时,住在附近的王川(化名)刚好经过,上前制止。叶俊与王川发生口角,叶俊突然掏出一把小刀,直刺王川胸部,导致王川胃破裂、肝破裂、大网膜破裂、肋骨骨折。后王川被送到医院进行剖腹探查及修补术,10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王川损伤后的残疾程度为9级。
        王川将叶俊及其母亲起诉至鄞州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余元。
        庭审中,两被告答辩称,叶俊系精神病患者,纠纷时如未遭原告击打头部也不会用刀捅原告,现被告母子生活困难,没有赔偿能力,要求法院依法处理。
        2014年8月,叶俊飞经司法鉴定,确认事发时其所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处于疾病发作期,对当时的情景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叶俊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其发病期间不能正确辨认、控制自己行为及其后果,被告蒋芳作为其母亲依法应当承担监护职责,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其侵害他人,但被告蒋芳未尽到保护、照顾责任,反而避至他处,以致被告叶俊伤害原告,对此被告蒋芳应当依法赔偿原告的损失。
        而原告在阻止被告叶俊的打砸行为时与其发生口角争吵,虽有不妥,但与被告叶俊的侵害行为相比情节显著轻微,无需承担责任。
    综上,结合有关证据材料,鄞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蒋芳赔偿原告王川各项损失10万余元。
    (来源:中国日报网 http://hen.chinadaily.com.cn/n/2014-12-24/NEWS73046.html 2014-12-24 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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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手术后死亡 母亲周兰英要求案件重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5消息:2008年8月5日,南昌市周兰英的女儿郑斌在南昌第一附属医院施行一起骨折手术后死亡,周兰英认为医院方面负有主要责任,数年来一直为要求医疗损害赔偿奔走。
    本工作室志愿者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外见到年逾70的周兰英老人时,她正站在法院大门前大骂法院院长判决不公,要求院长出来见她。不知道她在法院门口这样喊了多久,反正一直没有人出来接待她。
    周兰英告诉本工作室,她原本是核工业部下属单位的医生,没想到她女儿竟死于南昌第一附属医院两位医生手里。关于当年她女儿的死因,她认为医院在如下两方面犯有明显的错误,这些错误导致了她女儿的死亡;一,提前嘱咐禁食。预定白天上午8点钟的手术,前一天晚上就嘱咐了禁食,不知何故手术推迟到11:30,手术进行到傍晚,期间将近24小时郑斌没有进食,由此导致血压过低。二、在手术前两天的下午,主治医生雷刚刚、刘虎诚对郑斌折下牵引架,对郑斌进行强边推拉,而郑斌不是脱臼,是骨折病人(有骨屑),不能强力推拉。
     

  • 母亲将女儿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个月被女儿起诉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昨日,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广州市精神病院收治后的强制治疗超过合理期限,有一定过错,需向韩越华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被母亲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今年48岁的韩越华是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的教职工,2005年后因不同事件,多次与同事和校方发生争执,工作也在校内多次调动。2007年3月,她与结婚17年的丈夫石林离婚,韩越华称是受到母亲逼迫,离婚后二人也未分居。
        2007年9月,韩越华长居北京的母亲贾某到广州探望女儿,认为女儿精神有问题。2008年1月9日,贾某、韩越华妹妹和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学校保安、警务室警员到韩越华居住的校内宿舍,将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并为她办理入院手续。
        在广州市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64天之后,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又被继续强制治疗达252天。其间,贾某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成为韩越华的法定监护人。
        一审重审败诉后再次上诉
        2010年11月2日,韩越华向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精神病院和广东商学院,此前,她已经成功申请广州市公证处撤销了贾某为她法定监护人的公证书。3日后,韩越华与丈夫石林复婚。
        2011年5月3日,荔湾法院一审判决韩越华败诉。韩越华不服上诉,广州中院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韩越华在2008年1月9日前的半年内,精神状态符合“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其后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韩越华再次败诉,又再次上诉到广州中院,提出撤销重审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等六项请求。
        [法院判决]
        强制治疗显然超合理期限
        广州中院认为,韩越华母亲贾某感觉女儿行为和精神异于常人,而女儿不愿配合治疗,又担心女儿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主动联系医院,并强制送韩越华到医院治疗,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悖。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贾某是出于非法目的,恶意将韩越华强制送院治疗,因此认定行为不构成侵权。
        对于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持肯定意见。不过2008年3月13日,广州市精神病院以治疗好转为由,将韩越华转往江村分院继续住院治疗。而从住院的病历记录看,韩越华住院期间没有出现暴力和自残等行为。这时仍强制她住院治疗至2008年11月20日,显然超过合理期限。对此,精神病院具有一定过错,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为5万元。重审一审判决同时也被撤销。
    对韩越华其它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4/06/A9A6L42A00011229.html 2014-10-24 0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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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母亲陪同 小孩被扔下楼

     10月21日下午,一名6岁女童在浦北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坠楼身亡。据了解,女童疑被其母亲从医院16楼扔下,目前浦北警方已将死者母亲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知情者透露,坠楼死亡的这名女孩刚满6岁,当天,她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浦北县人民医院看病。下午6时许,在医院16楼出了电梯口,母亲突然将女孩抱起,将她从附近的窗户扔下,导致女孩当场死亡。
        警方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电梯口一侧的走廊窗户被打开,窗户未安装有防盗网,地板上,只剩一双女孩生前穿的红色凉鞋。
        据透露,这名女孩的母亲有精神病史,浦北人。目前民警已经将她控制,并将其送到南宁有关单位进行精神鉴定。
        女孩坠楼的真实原因为何?女孩坠楼之前医护人员是否进行阻止?事件发生后,医院有何反应?记者就这些问题致电浦北县人民医院多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均为“不清楚”。
    患者在医院住院部坠楼,医院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南国法援值班律师胡兆富表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小孩是在住院期间发生坠楼事故,与医院未做好安保、防护等措施有关,医院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来源:网易网 http://news.163.com/14/1023/12/A98A1D6S00014AED.html2014-10-23 07: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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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志英:母亲死在河南滑县看守所谁该负责?

    2014年1月26日 河南省滑县公安局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死亡案件,暴露了在押人员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民警麻木不仁、唯利是图、玩忽职守,草菅人命,当地公安局滥用公 权、蛮横霸道、企图抢尸火化掩盖自身过错,谩骂威胁群众;滑县110不出警2次,打郑州110才出警,出警了问了2句走了,穿的衣服和偷尸着一样,当地公 安局、看守所、检察院及相关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无视百姓的冤屈及诉求等种种问题。
     
    2013年8月21日,我母亲因嫌疑非法经营,被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关押在滑县公安局看守所10号监室。在侦查阶段我母亲却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内。
     
    我母亲吴粉菊现年60岁,入监时经全面体检,身体健康。2014年1月26日17点53分,我母亲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内。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为了掩盖事实,利用特权在2014年1月26日18时10分,由公安局警车把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特征的我母亲吴粉菊,送到了河南省滑县人民医院门诊急救室门口走廊,伪造抢救假象。2014年1月27日凌晨4点家属赶到后,经急救室王医生以及120急救工作人员证实,2014年1月26日18时10分送到医院前,我母亲吴粉菊已经死亡。
    我母亲吴粉菊死后被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将遗体放到滑县人民医院太平间5小时后,看守所王所长才通知我“吴粉菊已死亡”。
     
    根据公安部2011年下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管理条例,犯罪嫌疑人死亡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近亲属,为什么我母亲吴粉菊死后,被送往河南省滑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冰冻5小时后才通知其近亲属,家属赶到后长时间跪求看守所所长及相关领导后才被允许见我母亲的尸体。
     
    2014年1月27日,家属要求公安局给出我母亲吴粉菊死亡原因、时间和采取什么急救措施情况说明,滑县公安局曹局长、吕副局长、王监狱长拒绝提供我母亲的死亡原因和情况,并在2014年1月27日晚20点左右,县公安局安排滑县新区公安保安数十人偷抢尸体送往安阳火化,车号为(豫E- K7676)白色中型面包车,被家属及时发现阻止。
     
    2014年1月30日上午10时,近亲属到滑县公安局讨要说法,却被滑县公安局强制拘留近亲属10余人,十几小时,并有多名干警用绳索棍棒对家属进行谩骂威胁,给家属造成了身心以及精神的严重伤害,对我们的伤害雪上加霜。
     
    后经多方求告,省市检察院及公安局无人过问,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我母亲遗体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尸检,如今尸检报告显示;被鉴定人吴粉菊系突发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导致其突发心力衰竭的主要诱发因素考虑其自身精神因素、营养条件及电解质平衡因素和死亡当日静脉输液的因素。
     
    经医学专家提供意见:无论是自身精神因素,营养条件及尸检报告所示自身心脏基础病变都不能成为诱发被鉴定人突发心衰力竭并死亡的直接诱因。而被鉴定人在看守所期间的输液治疗存在明显过错,大量快速输注含钾液体应系造成被鉴定人突发心力衰竭死亡的直接及主要诱因,这与尸检报告描述一致。此外,尸检报告显示被鉴 定人胃内未见任何食物残渣,可知被鉴定人死亡前至少两天以上未进食。
     
    后经查我母亲在看守所期间病历及询问狱警得知:我母亲在死亡前已经病了1个多月,而看守所不但未通知家属,甚至在家属反复要求探视时都予以拒绝,以致在看押的几个月里直到我母亲死亡,家属未见过一面。
     
    经咨询律师,律师认为;1.我母亲在拘押期间患病,看守所在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前提下,没有尽到及时通知家属,以及法律规定的保外就医责任,存在明显过错。2. 看守所对我母亲的诊疗存在明显过错,首先:在对病情判断不清的情况下按照胃病进行治疗,其次在未掌握是否存在基础疾病的情况下盲目进行输液治疗,错误的输注含钾液体成为造成无母亲突发心力衰竭死亡的主要和直接诱因。3.我母亲在拘押期间长时间未进食,看守所未给予明确解释,不排除虐待可能。
    鉴 定意见出来后,家属四处奔波向县、市及省级检查机关反映问题,而检查机关让家属与当地公安局及看守所协商解决,当家属找到当地公安局讨要说法,公安局无视 尸检报告,在不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违背事实要求我们家属签字确认我母亲系正常死亡,与看守所及公安局无关,态度强硬不予处理。如此一来,家属四方奔波求 告无门,各个部门机关互相推诿,无人出面解决此问题,特向媒体朋友们求助,希望借助媒体监督的力量,促使有关部门正视自己的问题和错误,还我们百姓以公 道,还社会以正义,让生者释怀,逝者安息.
     
    魏志英18998332170

  • 辽宁杨秀梅前线声援“十君子” 母亲后方受骚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8消息:辽宁省铁岭市杨秀梅到郑州第三看守所声援“十君子”已七天了,她今天下午告诉本工作室,可能铁岭市当局已知道了她在郑州的消息,近日她母亲麻烦不断。
     
    杨秀梅说她母亲刚刚被当局找了,原来当局答应给她家修路的,现在不仅不修了反而把原来的路破坏了,导致她家人现在去农田变得非常困难。
     
    据悉,杨秀梅是因拆迁、粮食直补等问题上访的。

    以下是正在郑州的杨秀梅:

  • 关注第十四次被精神病的辜湘红:母亲市委上访被拖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1消息:5月1日,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从北京抓回湘乡后第十四次被投入精神病院(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第十四次被关精神病院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03/9885.html)。
     
    今天傍晚,仍在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的辜湘红再次致电本工作室说,近期湘乡市当局不断给他的儿子和兄弟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保证辜湘红不再上访,导致她儿子和兄弟压力很大,不敢到医院来看她,也不愿接她出院。
     
    现在,只有辜湘红的母亲徐美姣四处为女儿奔波。今天,徐美姣到了湘乡市政府,要求 见湘乡市委书记,要求释放她的女儿,但湘乡市委保安一直盯着徐美姣,将强行进去的她拖了出来。
     
    本工作室2010年曾专门派人到精神病院探访过辜湘红,当时医院精神科主任刘长礼曾亲口说辜湘红“对,她没精神病”“是信访局送来的”(详情请见:精神病院SOS:救援第九次被关“疯人院”的辜湘红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20/9981.html)(探秘“疯人院”之辜湘红:“对,她没精神病”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20/9980.html

  • 儿子在校“失踪”案数年未破 母亲石芳绸上访被劳教拘留

    我是陕西省兴平市桑镇宋庄村九组村民石芳绸,女,52岁,汉族。
    儿子焦可可,男,1994年11月19日出生,桑镇宋庄小学四年级学生。2005年6月8日正常上学,于当日下午2时20分在该校课前去厕所,而同去上厕所的其他同学回课堂上课,可焦可可不在。
    我知道后亲自报案,历时9年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结果由此逐级上访。
    其一,2011年3月6日—7日县委县政府利用宣传工具新闻电视连续播放数次诬陷我进京上访是扰乱社会秩序,并拘留十日。
    其二、赵凯旋、王西等人把我拉到伤害我儿子的第二现场茂陵,接着赵凯旋、江涛、王西、李勇2011年4月19日将我关押戒毒所十日,2011年7月份的晚上,李菊鸽镇长指认我家,带十多人敲门砸门抬门扭锁撞进我家威胁我受害人,时间是半夜,2011年10月13日李菊鸽令人又把我强行关进拘留所劳教5个月,并无任何拘留、劳教证,作为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疱。给一个在校失去儿子的母亲的身心百般摧残,雪上加霜,造成二次伤害。导致我劲椎曲度变直,压迫神经,脑供血不足,天天头疼,头晕,多次晕倒在地。从此,失去了劳动生活的能力。
    政府部门对此置之不理,桑镇副镇长李菊鸽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我迫于2014年4月进京上访,不但事情尚未得到解决,4月17日下午反被强迫拘留在兴平市戒毒所。敬请新闻媒体关注,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总旨,依法治国的理念,走群众路线,为我伸张正义,为我这个在校失去儿子的母亲做主。 
    石芳绸
    20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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