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6消息:徐玉林是浙江省的一位民办教师代表,家住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明天杭州市所辖的各县市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准备到杭州市教育局上访,由于徐玉林老师被认为是活动的组织者,今天下午四点多,顾家村村支书及派出所多名协警就来到徐家中,强行将徐老师带到了浙江海宁路云天宾馆,到晚上徐玉林老师还被看守于此。
徐老师今晚告诉本工作室说,作为浙江省的民师维权代表,他已被当地政府软禁二十多次了,时间算算有七十多天,同时还常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强制传唤。徐老师说他们正常上访,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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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办教师代表徐玉林今被软禁于宾馆中
国内多省数十被辞退民办教师教育部前拦车喊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1消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国各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们近期先后到北京上访,今天有多个省的数十位民办教师聚集到了教育部。
据现场民师、来自河北省的尹老师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人最多时有内蒙、河北、吉林、新疆、山东等多个省、区的民办教师聚集在教育部信访办前。刚开始,没人理睬这些老师们。无奈之下,老师们看见教育部的车子就上前拦截喊冤,老师们前后拦截了二次。每当拦下一辆车后教育部就会有一人出来见下老师们,车子一走来人也就走了。在这种忽悠式的见面中,出来的教育部的人员竟对现场民师说:“教育管不了你们的事,我们只管几个重点大学的校长”。
到晚上,教育部前的大部分民师被赶走、截走了,但仍有数人坚持在教育部信访大厅内。
陕西全省近千民办教师省府上访请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30消息:昨天,陕西全省各地大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来到陕西省政府前上访请愿。据现场民师向本工作室介绍,昨天陕西全省八个地市几乎都有民师过来,人数达近千人。大家继续就他们被辞退、教师身份、老有所养等问题讨说法,。
陕西政府官员和民师代表进行了对话,仍表示将研究老师们的问题,让老师们等答复。到今天,上访活动已结束。湖南离职老民办教师的请求报告
我们是国家承认的、有国家民办教师编制的离职老民办教师。大家依据法规和政策,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讨论,依法推选出了代表后,统一了三点共同请求,现集中向政府提出,请即刻支持!
一、老民办教师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且立下了汗马功劳。
上世纪我国实行“两条腿”走路:公办和民办的办学方针,人民教师也分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两种编制。民办教师是当年跟公办教师并列的一种用人制度。“有编”老民办教师是经国家劳动部门认可、按编制领取国家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国家确认有教师身份的职业教师。所以:
(1). “凡属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都是国家认可的民办教师”。
—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大会上讲话。
(2).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4). “民办教师是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51号。
(5). “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1986年12月31日)不得改变。”—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以上这五条中仅有一条就能充分说明:老民办教师都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
(一) 民办教师“立下了汗马功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2). 民办教师“为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在我国青黄不接的时候顶住了我国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摘自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会上的讲话。
(二)、湖南省教育厅多次错误地否定老民办教师的教师身份。
(1). “原民办教师是指 1986 年…并领取民办教师补助,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 —- 湘教通〔2012〕171 号。
(2). “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对因各种原因离开了岗位的所谓‘民办教师’…”
—2007年3月6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在《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三)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虽已离职,但不能否定人民教师身份和功劳。
(1). 因“僧多粥少” 、“生不逄时” 等原因离开了岗位,只不能享受工资等在岗待遇。但不能否定他们教师身份的历史事实!这就像你爸妈离婚后,没有和你一起生活的那一个,虽已不是这个家庭成员,也没和你一起吃住,但仍是你亲爸或亲妈一样。为什么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呢?
也不能因为有部分已转正了,就说民办教师问题解决了,就把离岗的否定或遗忘了。
(2).具有尊师重教美德的中华民族早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的说法。为什么主管教师的教育厅却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做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白眼狼。
(3). “1.肯定原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所作的贡献。不管是国家承认的、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还是‘计划外民办教师’,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国家信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室于二0一0年九月八日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
所以“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 所谓‘民办教师’…”和“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这几句都是错误的!必须彻底纠正!所以,首先就应该毫不犹豫地书面承认,所有离职老民师的教师身份;
其次是发退职金(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三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发退养金(教龄补助)。
二、 按原有政策一次性补发离职“老民师”退职金
“退职金”也有叫“离职金”、“一次性生活补贴”、“ 安置费”或“买断”。
(一). 原先已有依据 ,应发退职金。
(1). “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 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对根据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1]8号。
(3). “对解聘人员,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对那些教学多年的民办教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 ——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83] 教师字014号
(4). “凡因超编或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而调整出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各地方可根据需要,另行适当安排工作。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湘人教[1991]60号。
(5). “四、对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未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可按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 ——湖南省教育厅2006年6月23日《对“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
(6). “(三)关于给予一次性补助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辞退人员应给予一次性补贴。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规定,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多数地方已按规定计发了退职补助金。确未发放的,可按规定补发。” ——省教育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7) “三、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群体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凡符合发放一次性生生活补贴政策而没有发放的地区,要限期按标准补发到位…”——湖南省联席办于2010.2.5日召开省维稳工作会议发出的题为《关于做好原民办教师信访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条中仅有其中一条就行了。还有《劳动法》、《教师法》等,就不必再例举了。
“买断了”后,我们才兼有农民身份,没买断,我们就永远还具有教师身份,永远找政府要一次性退职生活补助金。
(二). 原民办教师补发退职金计算公式:“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即得出计算公式是:本人累计教龄乘以当前全省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当前月平均标准工资”可参考湖南省2011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教育行业月标准工资为2825元。
(三). 补发退职金的对象: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2010.9.8.国家信访局、教育部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所以,只要是有编老民办教师,教龄没得到补偿或“买断”的都应补发。包括清理整顿、辞退解雇、行政调离、打击报复、鸠占鹊巢、自动离职、已故死亡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立下汗马功劳应得的。
三、离职老民师到了退休年龄应按月发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
(一) 原先就有规定,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补分,除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福利基金外,要全部发给本人…”“…逐步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资金可以通过从民办教师工资总额中按规定比例提留,从教育事业费附加中提留、财政补助…以及民办教师个人少量交纳等多种渠道筹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解决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健、生育、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费等开支,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老民师”在职教书时,县教育局根据上级精神,已“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留”了一定比例福利基金,学校又还从我们个人的国家津贴费(工资册)中逐月扣留了福利基金,作为年老时的退养金。现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离职老民师,就必按原先已有政策逐月发给“退养金”。 这就像现在交了“社保”,到退休后领退休金一样。不能因部分民师已转正有退休金了,就把离职的应发退养金也遗忘或取消了。
(二)现在又还另有国家政策、法规,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1). “八、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师法》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当前一部分民办教师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已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妥善解决这部分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1988]教计字100。
(3).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同样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没有公办民办之分。”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要真正做到‘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待遇、工作上一样要求、组织上一样管理、生活上一样关心。”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三) 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的计算公式:
公办教师、有编离职民办教师,只是教龄长与短的人民教师,公办教师教龄长些就享受退休金待遇,民办教师教龄短些就享受退养金待遇。按“同工同酬”原则和数学公理,等比推出,老民办教师每月发给的退养金计算公式是:全省公办退休教师当前月平均工资除以公办退休教师平均教龄,再乘以民办教师本人累计教龄。
(四)教龄补助应是在原有养老基础上增加的。
无论是已纳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等其它养老保险,只要是没把民师教龄计算在内的,都应另加教龄补助:即已有退休金基础再加教龄补助。自上访年起,超过退休年龄的部分,应一次性补发。
四、书面答复:支持以上诉求。否则将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承担重复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甭说有点牵强,甭说考虑财政困难,甭说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当然要的是价、出的才是钱。按政策给钱是理所当然。商家搞几折促销,政府为何不可搞“几折促稳”呢?哪怕是微乎其微,老民师这些“渐冻人”也感激不尽!。
《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说:“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且“ 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 秀才遇到兵,道理都讲清。我们依法上访,但接访者却违法久拖,长期精神折磨、煎熬我们这些生命进入倒计时的爷爷奶奶们。所以请按《信访条例》期限,制定时间表,诚心书面答复我们以上的诉求。否则我们随时重复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迅速改正推诿、敷衍、拖延等不作为、渎职违法行为。为此所有一切开支费用和责任均由违法者负责!
此致
敬礼!
湖南民师
2013-10吉林全省近千被辞退民办教师省府上访
2013年9月23日,吉林省近千名被辞退民办教师聚集在省政府门前。天,一直下着小雨,仿佛一位慈爱的母亲为她蒙冤的儿女们洒泪。警察用对讲机呼喊:“快调集第二大队来!”,警车一辆挨着一辆,排在政府门前。民师们摆成整齐的阵容,在姜老师的指导下,站在警戒线外,面相庄严,神情凝重。白发苍苍的老民师,衣装褴褛,僵硬的、瘦骨嶙峋的手里紧紧攥着“救命的”文件,身上斜挎着破烂的布兜,里面可能藏有无数的珍宝!我深爱的祖国啊!您可知道?这些为了您的富强奉献了一生的儿女,如今已经坠入悲苦的境地!敬爱的党啊!您的光辉、您的雨露,何时来临!忽然间,狂风裹挟着暴雨 ,怒号着倾盆而下。人们抿着嘴唇,眯着双眸,绷着面颊,昂着头颅,挺着身躯,巍然屹立!这是正义的风暴,这是真理的咆哮!这是积怨的奔泻,这是悲悯的狂潮!这是上苍的洗礼,这是平冤的预兆!
暴雨持续了十几分钟,渐渐地又变成小雨,政府要求选派代表。先由两名代表前去交涉,十几分钟后,代表与一位公安领导出来,组织广大民师前往信访厅。民师的队伍似一条长龙,在街道间迤逦而行。车流被阻断,群众在路旁关切地翘首凝望。
十分钟左右,来到信访大厅,厅内厅外,人声如潮!八个市区各选派一名代表,在窗口实名登记。然后,在姜海清老师的带领下,跟随工作人员乘电梯进入接待室,与接访官员恰谈,提出吉林民师的两点诉求:1、已离休老民师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退休养老待遇;2、年轻民师必须返岗。
中午下班时间已过,会谈仍在继续,人们互相沟通、倾诉。在12时左右,代表们回来,透漏出会谈情况,接待官员都是副主任级领导,没有决定权,还是老声常谈,搪塞推诿,毫无诚意,会谈无果。
我们不休息、不吃饭,也真的不饿,在70多岁的老代表的带领下,前往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见厅长。一百多人登上九楼,那是厅长办公室所在楼层。大部分人在一楼大厅坚守。一群公安人员乘电梯来到九楼维持秩序,经交涉,代表与厅领导见面,我们回到一楼大厅静候。
约一个小时后,代表们回来告诉大家,接待的是教育厅二把手,厅长已经到北京协调解决民师问题去了。教育厅领导郑重承诺,一个月后的今天,10月23日,给出书面答复。大家商定,10月23日的答复若不满意,一定再到到北京上访,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厅领导透露,国家监察部、国家教育部调研民师问题的领导,赶巧于今天来到长春,目睹了民师上访的场面,省里很紧张,副厅长被勒令汇报情况。恳请民师先回家等待。于是,我们满怀胜利的希望,沐浴着灿烂的晚霞,登上回归的旅程。
吉林民师代表
2013-9-24
以下是昨天的现场图片:


山东省民办教师送来锦旗的故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0消息:今天是教师节,而在近日,山东省民师代表给本工作室刘飞跃送来锦旗,以表多年对山东民师维权行动的支持,锦旗由山东民师二位主要代表孙纲领和杨同新代表全省民师签名。
不过在这面锦旗上“刘飞跃”被写成了“刘非越”, 山东民师为此专门解释说,他们是根据2010年9月12日中国国内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参考消息》的报道而写。这天的《参考消息》以《被辞民办教师待遇应获保障》为题转载了德国之声的文章《教师节里被遗忘的人们》。不过《参考消息》在转载该文时故意将“刘飞跃”写成了“刘非越”,也许是“刘飞跃”上不得官媒的版面(相关报道请见: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3/0615/4941.html)。由于平时联系是电话口语,山东民师这次就以《参考消息》为准了。

参考消息2010年9月12日的报道
对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一些思考
中国的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已被各级政府踢了多年皮球,政府有关部门虽曾几番努力,各省(市、自治区)也出台过一些文件,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界有识之士都曾仗义执言,各省原民办教师也奋起维权,形成了一股强大的上访洪流。然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解决。长期研究这一问题的专家邵爱国先生感叹道:“要拿出有效政策,必须厘清问题的根源。”
民办教师 怎么就成了“问题”?
民办教师,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产生。他们以微薄的薪酬、充沛的精力,默默奉献的无私精神,一直活跃在我国农村教育第一线,被公认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主力军。然而,就是这么一支无比优秀的队伍,从何时起,又因何事就成了“问题”呢?
民办教师真正成为“问题”,应该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那时,国家曾两次大规模整顿民办教师。但是,为了改进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把教不了书和教不好书的人从学校中清理出去,这件事不但没错,而且是当时拨乱反正的好事,本不足为怪。只要依法依规办事,怎么能成了“问题”?不过,很遗憾,在整顿民办教师工作中,各省地方政府几乎把国家的相关政策置之于度外了,从而发生了太多的事与愿违的结果。《百姓》月刊记者程立铭从档案管理部门复制的江苏盱眙县一张《辞退民办教师花名册》中记载,一个公社有10名民办教师被同时辞退,只有2人是因为未参加考试而主动弃权的,其余8人有4人的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上,其中3人属80分以上的高分,均不属于“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诸方面有一方面不合格”的辞退范围。然而,他们却都不明不白、莫名其妙地被辞退了。在河南新郑,当时把会教书的、能教好书的辞退了,全县却出现了一个文盲教师群体。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此类触目惊心的事例,当年在全国各地俯拾即是。
其实,通过不透明的文化考核,实际上是暗箱操作,如此辞退民办教师,这在当时还算比较“文明”的行为,而随意辞退民办教师则更是屡见不鲜。
根据相关法规,辞退民办教师要遵循一套严格的报批程序。遗憾的是,当时的很多基层政府和学校没有这样做。那时,民办教师的收入难以养家糊口,工作却要日以继夜,泥饭碗有随时被人敲碎的危险。乡镇教育专干,村里的土皇帝,都操有对民办教师的生杀大权。那怕你是业务尖子、教学骨干、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甚至是人大代表,人家说不要你干了,你就得卷铺盖走人!
显然,当权者把会教书的和能教好书的一脚踢出学校,是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家属子女腾位子,为此后的“民转公”铺路,为以李带桃、鸠占鹊巢奠基。这样,民办教师“问题”便由此开始产生了。
随着民办教师问题的日渐突出,国家相关部门还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便出台了一些文件,如教人(1992)41号,国办发(1997)32号等等。在此前后,国家又颁布了《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平心而论,如果地方政府对这些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切实贯彻执行,那么民办教师问题也就不难解决,更不会发展为如今令各级政府首脑感到烦心的“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可惜,各省地方政府面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文件,不是积极应对,而是消极抵制,甚至明目张胆地对其主要精神加以篡改。比如,在国办发(1997)32号文出台4个月以后,陕西就出台了贯彻国办发(1997)32号文的陕政办发(1998)13号文,把国办发文件里明确指出的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是持有县以上教育部门证件的民办教师,篡改为省上承认的民办教师是持有省教委证件的民办教师。这样,就把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中的90%以上排除在外了。既然不承认你的民办教师资格了,自然就不管你的老有所养问题了。昭然若揭的险恶用心,令人心寒!据了解,全国大多数省份都这样干了。直到现在,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没解决了,更没解决好。
显然,一些地方政府被某些既得利益者把持,他们只图自己贪污腐败,哪管底层百性的生死存亡?他们反复无常,指鹿为马,无视社会的公平正义,利用自己对于政策的解释权、控制权和落实权,剥夺了大多数民众特别是被遗忘群体的参与权、知情权和享受权,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社会悲剧和家庭悲剧。所谓的“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正是这些既得利益者一手制造!
路在何方?
首先,应该从实际层面上认识原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才能提高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当然,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多文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一些讲话,都对原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现在,我们不妨用更朴素、更真实,也更大众化的眼光分析民办教师在新中国历史上的作用。
从解放初期的扫除文盲到改革开放以后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民办教师扛起了农村教育的大梁。笔者曾接受启蒙的那所农村小学,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腹地,各方面环境和条件相对较好。但在建国初期,也只有1名民办教师。后来发展到3名教师,其中两名是民办。到笔者在该校任教时有10名教师,竟有8——9名民办教师。相对富饶的地区尚且如此,边远山区便可想而知了。据了解,全国的农村小学大致都是这样,农村中学的教师组成也基本如此。现在,民办教师的学生已遍及全国各条战线和每一角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企业老总,绝大多数都曾是民办教师的学生。如果说当今中国的强大是上述这些精英人物的功劳的话,那么他们改变中国命运的聪明才智,难道与教给他们1+1=2的民办教师没有关系吗?可见,当今中国其所以繁荣昌盛,民办教师功不可没!
既然如此,从改革开放的巨额红利中,分一小块给改变中国命运的精英们的奠基者,难道不是非常必要、完全应该的吗?只要明白了这个道理,各级领导干部对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就有了动力,即如没办法也会想出办法。
从文章的结构看,把这段话放到这个位置确实有些牵强附会。笔者其所以坚持要这样做,就是要向读者表达这样一层意思: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各级政府的当家人首先要从思想深处“上路”。只有深刻认识,才能增强自觉。
其实,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应该不会很难。1、《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经从原则上为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指明了解决之路;2、教人(1992)41号和国办发(1997)32号是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经典性文件,为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措施;3、这多年来,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士以及研究民办教师问题的专家学者和各界有识之士,都对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非常可行的建议,以朱永新先生为首的代课教师课题组甚至起草了《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意见稿),其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令人感叹。笔者还拜读过朱永新、储朝晖、李霞、王献玲、韦洪涛、葛剑雄、李锐、邵爱国等专家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专著,也曾拜访过储、李、邵等人。他们对原民办教师问题研究之深入,见解之精辟,分析之透彻,方案之详实,真让笔者感佩和动容。如果政府官员确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再躬身请教一下专家学者,还愁没有办法吗?
再说,我们作为当事人,或者还可以称我们为受害者,对事关自己贴身利益的事情,深思熟虑岂至千遍百遍?政府官员如果真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屈尊同我们谈谈,又能有什么坏处呢?请政府官员不要以为我们都是不顾大局的利己主义者。说句也许会被认为是胆大妄为的话,当年,由于我们的牺牲精神,才有了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也才有了今天如此强大的中国。现在,我们虽然早已被迫离开了教学岗位,但我们的爱国之心和献身精神绝对不减当年!顾全大局、虚怀若谷的思想品德,不会比纳税人养活的公务员差!
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当家人的思想上路了,办法也就有了,剩下的就是资金来源问题。笔者研读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专家学者的学术论文,发现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的观点竟然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国家不应该把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全部推给地方解决,而中央财政一毛不拔。因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本来就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工程,受益者主要是国家,其次才是地方。现在,国家赚得盆满钵溢,却让地方政府去清理实施这个工程时所欠的债务,这样做既不公平,又不人道,更是不科学的,不负责任的。大家众口一词的意见是:这笔债务应该由中、省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甚至中央财政应该拿大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甚至断言:如果把解决问题的责任继续推给地方,那么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无论怎样解决,都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钱在哪里?
农村有句俗话说:“钱是瓜(傻)娃子的胆。”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全国每年怕也得八、九十个亿。这么大一块子钱,叫我们的当家人从哪里弄?其实,说难还真难,说不难也不见得能有多难。
1、据全国人大某代表披露,全国每年用于吃喝的公款有9000亿之巨。新的中央核心领导班子组成以后,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吃喝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如果能节约1%,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就够了。
2、据说央视主持人的年薪是近百万之巨,垄断国家资源的企业老板薪酬更高。他们的贡献真就那样大吗?怕也未必。如果把这类人的薪酬缩减一点,用来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也就差不多了。
3、在我国,贪腐和外逃资金的数额惊天动地,据说有些外逃贪官带出境的资金以百亿计。如果能加大查处力度,用此类资金中的一小部分来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不也很好吗?
4、据报载,一位名叫劳斯的美国学者曾当面问一位中国领导人:“你们中国有一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150万乞丐,有90万山区儿童没学上。政府不去解决这些问题,每年却向外国支援几千个亿,难道在你们眼中,中国民众不是人?”此话问得确实有点唐突,但很实际。如果能把此类资金稍微缩减一下,也足够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了。
5、我国持有美国国债9千亿美元,换成人民币,大约6.2万亿,可以打造620艘航空母舰。从这笔钱中挤出600分之一或700分之一,就够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了。
6、据有关文件记载,国家当年发给小学民办教师的补助是12元/月,而地方政府发给我们的只有5-7元,扣了大约50%。据说是用做民办教师福利基金。可是直到我们离开学校时,谁也没有看到福利基金是何模样。那么,钱到哪里去了?当时全国约有470万民办教师,政府每月从我们身上剥下了大约3个亿,一年就是近40个亿。10年是多少?20年又是多少……再加上30—50年利息,用这些钱解决我们的养老问题,岂不是顺理成章、合情合理的事吗?
7、数10年前,陕西曾挪用国家补助给民办教师的几亿元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此类情况在其他省份也不会没有。现在是不是应该偿还此债了?
看来,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法律有依据,政策有规定,理由很充足,资金有来源,就看当家人的良心了。
湖南永州市 邓保华 13422338119
陕西蒲城县 原顺才 13892577961
2013年7月《参考消息》:被辞民办教师待遇应该获保障
中国国内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参考消息》2010年9月12日转载、引用了德国之声9月10日教师节关于中国民办教师的一篇文章,内容如下:
“要不要给老师送礼”似乎成了今年教师节的热门话题。有人解读说,这也是教师节地位提高的表现。不过,在一片对教师的祝福声中,有一群吃了一辈于粉笔灰,如今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老教师却几乎被人们遗忘。而这群人估计有两三百万。
他们曾经是中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主力军,人数估计高达1000万。他们中的许多人曾因为有知识、有文化而受到村里孩子们无比的尊敬。然而,在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教书生涯后,突然有一天他们被学校辞退了。这时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年过半百,没有了工作,也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今年6月13日,在这些被称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人中,有一位老者出于悲愤自焚死去。他叫彭发友,是湖北随州人。
民办教师首先出现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当时,中国农村师资力量匮乏,公办老师尤其少。于是政府便从当地找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让他们去学校任教。后来,他们也被称为代课老师。1979年,中国开始在个别地方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据官方统计,到1990年民办教师有280万人,比1977年减少210万人。1994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也就是试图通过转成公办教师或辞退等方式让民办教师走下讲台。但是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人显然是少数,绝大多数民力教师被辞退,被迫离开讲台。而这些人在失业后既没有医保,也没有社保。
尽管各地出台了一些措施改善这些被辞民办教师的待遇,但湖北一位民间人士刘非越(音)说:“在我们湖北这边,他们让2002年左右被辞退的那批老师参加社保,但前提条件是老师必须被交参保金,每个人大概要补交两万元左右。这对原来工资很低的民办教师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这项政策从去年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还是有许多人交不起。另外我们知道,陕西给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但每个月只有一二百块钱,也非常低。从其他地区我们也都还没有听到解决的消息,也就是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民办教师状况都没有改变。”
如今,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新的民办学校教师也随之诞生。他们虽然比老一代民办教师处境要好,但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仍然是他们面临的问题。
刘非越说:“在贵族学校,老师的工资不算低,现在比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还高一点。但他们也有问题,比如说寒暑假没有工资,校方不一定为他们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而在一些民办学校,例如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老师们的工资就很低。在北京他们每月的工资也就上千块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什么都没有。”
附德国之声:教师节里被遗忘的人们
原文网址: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5994192,00.html
今年的教师节,"要不要给老师送礼"似乎成了热门话题。有人解读说,这也是教师地位提高的表现。不过,在一片对教师的祝福声中,有一群吃了一辈子粉笔灰,如今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老教师却几乎被人们遗忘。而这群人据估计有两、三百万。
他们曾是中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主力军,人数估计总共高达1000万。他们中的许多人曾因为有知识、有文化而受到村里孩子们无比的尊敬。然而,在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教书生涯后,突然有一天,他们被学校辞退了。这时,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年过半百,没有了工作,也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今年6月13日,在这些被称为民办教师,或者代课教师的人中,有一位老者出于悲愤点火自焚死去。他叫彭发友,是湖北随州市人。湖北民间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刘飞跃说:
"他从50,60年代开始任教,做民办教师,做了38年。99年他59岁的时候被学校给辞退了。就是说他交了一辈子书,没有任何养老保障。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完全回到农村里面去。他当然对这个事情不满,说我教了一辈子的书,为什么没有饭吃呢?然后他就上访,但从99年上访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解决。到今年的时候,因为他暂时住在任教的学校里面,那地方强迫他拆迁,不让他在那里住。他想起他上访这么多年的遭遇,结果在那天,在逼迫他从里面搬出来的时候,他点燃煤气罐自杀,自焚,很快就死掉了。"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难解决
民办教师首先出现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当时,中国农村师资力量缺乏,公办老师尤其少。于是,政府便从当地农村找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让他们去学校任教。后来,他们也被称为代课教师。1979年,中国开始在个别地方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据官方统计,到1990年民办教师有280万人,比1977年减少210万人。1994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也就是试图通过转、辞、退等方式让民办教师退出讲台。但是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人显然是少数,绝大多数民办教师被辞退,被迫离开讲台。而这些人在失业后既没有医保,也没有社保。尽管各地出台了一些措施改善这些被辞民办教师的待遇,但刘飞跃指出:
"象我们湖北这边,他们让2002年左右被辞退的那批老师参加社保,但前提条件是老师必须补交参保金。每个人大概要补交两万块钱左右。这对原来工资低廉的民办教师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从去年开始实施这项政策,但现在为止,还是有许多人交不起。有的人甚至因为交不起参保费上吊自杀。另外我们知道,象陕西给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但每个月只有100,200块钱,也非常低。其它地区我们也都还没有听到解决的消息。也就是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民办教师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
教师待遇普遍不高
如今,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新的民办学校教师也随之诞生。他们虽然比老一代民办教师处境要好,但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仍然是他们面临的问题。民生观察工作室对此也予以了关注:
"在贵族学校,老师的工资不算低,现在比公共学校教师的工资还高一点。但他们也有问题,比如说寒暑假没工资,养老保险不一定足额缴纳。在民办学校中,象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老师们的工资就很低。在北京市他们每月的工资也就上千块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什么都没有。"
而即便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收入和待遇也远远不如国家公务员,不如有灰色收入的阶层。教师节要不要给老师送礼?刘飞跃认为,这一现象虽然是一种不良风气,涉及到管理和师德,但它也凸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学校办学经费不足,老师的工资待遇不高。"中国一直说对教育的投入要达到GDP的4%。但这么10,20年一直都没有达到,这实际就反映了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我想,这也是因为教育投入不足造成的一个现象。"
作者: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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