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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村民告官胜诉却遭官员殴打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6日消息】四川蒲江成佳镇友助村村民徐成剑,对成佳镇人民政府以修公路为名,不协商、无手续、也不补偿的情况下,强制占用并清除耕地上的茶树和园林,侵占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将成佳镇人民政府一纸诉状告上了人民法庭。

    2020年9月,四川邛崃法院根据属地管理和回避制度,承担了一审法院的公开庭审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成佳镇人民政府)在没有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径行对原告徐成剑的承包地实施强制清表、部分占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确认并支持原告主张,判决如下:被告浦江县成佳镇人民政府对原告徐成剑在浦江县成佳镇的土地承包经营地强制清表、部分占用的行为违法。

    2021年1月21日,成佳镇和大队基层官员,主动提出解决土地附着物,被损毁、占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1月22日上午,成佳镇政府副书记杨大洪、办公室主任罗欣、法制办刘洪、村委会书记沈华寿等四人,先后来到徐成剑的土地承包点。

    成佳镇党委副书记杨大洪对徐成剑说“土地已经毁了,现在不清楚哪里是你的土地”。徐成剑没有好气的说“你带人来强制挖毁我的土地,难道不清楚?我承包了几十年的土地,全村的人都清楚”。为此,杨大洪很不高兴,双方谈话很不愉快。

    当时,徐成剑发现法制办工作人员刘洪,拿着手机在现场拍摄取证,徐成剑也拿出手机进行拍摄。副书记杨大洪暴跳如雷抢夺手机没有得成,办公室主任罗欣不管轻重过来就拳打脚踢,硬性抢走徐成剑死死守护的手机,顺势将徐成剑推到在地,再把手机摔了一个稀碎。

    报警出警的成佳镇派出所,调查完毕回到所内处理。经徐成剑再三强烈要求,政府人员勉强把手机交还给徐成剑。取回的手机除了屏幕破碎,也无法开机修复。更可耻的是心虚的官员先下了手,对手机进行了出厂设置,销毁了政府官员打人、抢手机、挖毁农田的关键证据。想恢复数据目前还是很难的一件事。

    截止今天,官员打人事件过去三天,派出所至今没有对官员“寻衅滋事”和“损坏财物”进行司法传唤。徐成剑对政府的工作作风再添新的不满,发文抨击官员无视党纪国法,败坏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正面形象,给老百姓增添新的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为此,徐成剑呼吁:希望上级领导高度重视,为民伸张正义,清除权大于法的害群之马。

  • 立案登记制实行首周不立案统计 民告官仍难上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12按:5月1日,中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始实行,即法院立案制度由所谓立案审查制变更为立案登记制。为了更好地观察该项制度实施的情况及效果,本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对5月1日至7日一周各地立案情况进行了重点观察,结果经我们不完全统计,立案登记制实行的首周,就有九起案件未能立案。其中上海的冯正虎先生的二起案子均遭拒绝立案。同时,我们还记录了二起最终获立案的案件,但大家从中可以看到获得立案是多么的不易和艰难。
     
    这些未能立案的案件,几乎是清一色的行政诉讼的案件,即民告官案。这一现象表明,立案登记制虽然已开始实施,但法律在权力面前依然是那么脆弱,依然挺不起腰杆, “有案必立”很可能又是句口号而已。如果是这样,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意义何在?能实现统治者缓解社会矛盾的初衷吗?中国司法难道不是继续在原地转圈吗?仅仅从技术层面,而不是从体制上着手,司法改革能走多远?
     
    以下是未获立案的案件:
     
    【冯正虎:投诉上海浦东法院立案庭长不立案】5月4日是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我抵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准备提交二件诉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行政案件起诉状。在法院遇到另一位八十几岁的起诉人刘淑珍,由她女儿崔福芳陪同,亲自来法院提交诉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行政案件起诉状。我从上午9:00一直到下午16:30在浦东法院等候童庭长收起诉状,童庭长足足陪我五、六个小时,不敢离开我,就是拖着不收诉状。
     
    刘淑珍的起诉状也被童庭长的预审刷下了。
     
    来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3/2015/0507/12349.html
     
       【换汤不换药 多张通知书】5月5日,刚刚获得释放的深圳维权公民来到龙岗区法院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违法注销户口的行政行为,结果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最终得到的答复是,行政案件都要庭长决定,但是庭长没在就没办法决定当场登记立案,所以只能先接收材料。汪龙在微博上表示,跟以前的变化仅仅是多了一份《收文通知书》而已。
    来源:http://weibo.com/1680972555/CgqOoivS8?type=comment#_rnd1431246738081
     
    【湖北荆州民师告政府仍不被立案】5月5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民办教师代表,来到荆州市中级法院去告沙市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不解决民办教师转正及养老等问题,结果立案庭夏法官和院领导商量后说:“合格民师没转公办教师,是属于政策没落实,政策和法律是有区别的,因此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应再去找政府,我们不书面答复。”
    来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3/2015/0507/12348.html
     
       【中院高院互推诿 公民维权难立案】山东省龙口市李宁为母亲鸣冤而向龙口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不予公开的答复。后她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起诉龙口市政府,但该院却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的裁定”。根据新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和新的“立案登记制”规定,2015年5月5日李宁来到山东省高级法院起诉,但却又被推到了烟台市中级法院。
    来源:http://weibo.com/2213022734/CgWh79WPc?type=comment
     
    【山东三名军转干部诉烟台公安未立案】5月5日,山东曲世涛、周来生、乔延兵三名军转干部来到烟台市中院,就此前他们同时被拘留一事共同起诉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结果被推到芝罘区法院。芝罘区法院则以不能共同起诉为由,拒绝立案。
    来源: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3/2015/0505/12340.html
     
       【不立案不出文 法院违法乱推诿】律师李金平5月5日在微博上表示,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法院仍是既不立案,也不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并且,起诉县国土局的案件该院居然让当事人到贵阳市中级法院起诉,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县国土局的案件本就应当由县级基层法院受理。
    来源:http://weibo.com/1181680224/Cgp1i67Ys?type=comment
     
       【法院要利害关系证据才立案 网友称“是笑话”】四川内江网友“雾霾总督察”5月6日和内江市东兴区法院联系,对于起诉内江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不回复一案,法院却违法要求原告必须提供与申请信息有关的利害关系证据才能立案。该网友在微博上坦言“这和李克强总理说的证明你妈是你妈一样,证明公民与申请信息利害关系也是笑话!”
    来源:http://weibo.com/1904054713/CgHUyqwOs?type=comment#_rnd1431240885198
     
    以下是艰难立案的案例:
     
       【不死缠硬磨、不拍视频 法院就是不立案】网友“小郭_92056”在5月6日来到湖南省永州市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但经过“死缠硬磨”之后立案庭才允许登记。而河北省唐山市网友“拿手机拍拍”同日到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该院立案庭庭长态度恶劣,从早上交涉到下午最终使用手机对立案窗口进行拍摄视频之后,该院才对他的案件受理。
    来源:http://weibo.com/3580851454/CgLKuyVjP?type=comment
             http://bbs.tianya.cn/m/post-free-5089152-1.shtml?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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