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13消息:今天,国内民师发出消息,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上访民师郭焕实,在今年9月10日教师节前突然不明原因死亡。
据来自洛阳市洛宁县的民师代表赵老师今天告诉本工作室,前几天他和洛宁县另二位民师专门到宜阳县见到了郭焕实的妻子、女儿等亲属,当时郭焕实的家人被政府安排在宜阳县一宾馆内,楼下有二辆警车监守。他们是经过多次交涉才被允许见到郭家人的。
郭家人当时压力很大,表示郭焕实是9月5号到的当地派出所,6号早上家人就接到通知说郭焕实已在宜阳县人民医院了。家人赶到医院后郭焕实早已死亡,家人说郭焕实身上有被抽打的痕迹,脸上有血。
当赵老师等人要求见见曾经一起走在上访路上的郭焕实老师最后一面时,遭 到警方拒绝,他们三人不得不很快离开宜阳,而事件发生后宜阳县当地的民师受到维稳与压力,没人敢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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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县一上访民师到派出所后不明死亡
浙江省建德市维权民师徐玉林对枉法判刑的质疑书
我名徐玉林,男,58岁,汉族,家住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是在编的正式民办教师,后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下达的对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各项优惠政策。我们这些民代师们与其他人员对比(他们只帮过人民公社时期,或其他时期的各行各业的人员仅仅帮过很短时间工作过的人,他们每月至少也享有500元。)与其对比真是天壤之别。为此民代教师们为达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 ,又因国家有文件指示在先故而民代师们向政府一级一级的进行上访,我们想讨回应该享有的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一份。为此事我也跟其他民代师们一样,进行过,先到市(县级市)后到省,再到中央的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合乎情理法的上访。
可是我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被建德市公安部门,给我头上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抓捕,我被关进牢房时,牢房边的小卡片上写着徐玉林犯敲诈罪。但是后来对我的判决书上又定我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给予定刑。真是牛头不对马嘴最后我被判刑六个月(在牢中我苦度了183天,)牢中的潮湿与折磨将我们身体折垮。在那儿我得了腰肩盘突出病,平稳的血液成了高血压。
201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后,凡有识之士都说我是冤枉坐牢。现在仔细回想,我对建德市人民法院对我的宣判关押,我提出如下质疑。
一、时间的质疑:我所谓犯的罪是被判关押六个月,为什么检察院于2015年1月6日就已经向法院进行公诉,又为什么于2015年10月22日对徐(我)进行刑拘呢?又于同年11月25日对徐(我)被逮捕呢?再说我的冤枉罪只能判六个月,为什么这期间相隔9个月零10余天呢?(286天)后以法逮捕,恰好这时正又是我到北京上访回家之时,他们其目的也就是阻止上访(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要抓我先来一个杀鸡儆猴的错误行为,想让他们的错误行为有利阻止其他民代师们的合法上访!
疑点之二:判决中的:所谓对我指控的人,共有16人,其中有建德市的何锡潮,松阳县的程叶美、何有梅、贾副清、陈亚勤等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与我一起去省里上访过。没有与我共同一起的上访人怎么能对我指控作证呢?由此可见,此案本身是在弄虚作假,胡作非为,他们对我的这件事,这个案是否有失公平、公正?是否是在冤枉好人????
疑点之三:判我砸国家机关(省教厅25楼)办公室的门。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
这件事确实使我难以想象。我们只不过用手指头敲了几下办公室的门(因门未开)这其实是一种很有礼节的行为,他们用“砸”字放在判决书中,我真不知道“砸”字从何而来?难道我们用石头,用木棒、用铁、以及其它工具去打门吗?那为门一点未破呢?未受损呢?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不用“砸”字就不可以将我治罪,只有用上“砸”字才能将我定为“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才能将我定罪。这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疑点之四:公诉人,又说我是在有一次上访时期,民师们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 ,又指控我是组织者,这正是无稽之谈,这里我先谈一谈我的一点看法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确有此事,但说我是组织者,这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横幅是从温州地区的民师准备好的,我根本也不知道,喊口号,唱国歌,是因为省教厅的负责人很长时间不肯出来接见,有在场的那些民师们,自己自动起来发生的。这些人中极大部份的人我根本不认识,怎么说我是组织者。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徐是组织者”的根据、证据是从何而来!
我的另一点看法是: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我至今为止,还是认为他们民师们的此举是正义之举,合法之举,请看横幅上面写的是什么,是“还我教龄,申张正义之类的字幅,又不是什么反动之词,喊口号也是同样的内容,关于喝国歌那就更加说明是正义之举了。国歌中的内容是什么凡有知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唱出中华儿女反对压迫,反对不平等择和被剥削的正义内容,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高昂抬头反对一切不道德,不民主,不合情理的正义之声!民师们的此举究竟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疑点之五:我在看守所服刑的6个月,每个月由建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个干警向看守所交纳由他向自己掏腰包每月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给我的 补贴(看收所有)收据的(可参考)我真正不知道为什么我与此人从不认识,那又为什么会掏腰包给我出所谓的生活费呢?难道我被判刑后还要我出钱买伙食费的吗?我至今天也不知道这是法律中的那一条规定?至今为止,这个民警与我讲的这种话,其中究竟是什么?但是可想而知,他就是怕我要上访申诉,怕追查到他的身上(因他是抓我进监之人)。
疑点之六:判决书中判我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请向我在建德市范围内有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吗?答案肯定是“没有的”!那我是在哪儿犯了这个罪呢?答案是“在杭州”。那我倒要请问:我在杭州犯的罪为什么杭州的公安部门、法院部门没有对我进行抓捕、判刑呢?为什么会在建德受抓捕被判刑呢?(难道你们受到了省政府或杭州市政府的委派吗??即便是受到委派,你们的法律程序及方式是对的吗?比如,假设外省人到我们浙江犯罪、被捕以后,仍然要交到外省去宣判处理的吗?那我的事情为什么我没有在建德犯罪,却指控我是在杭州,那建德市公安及法院有什么权利对我进行判刑呢?这是不是建德的这些部门本身就违法的做法!
上级政府的各级领导今日我向你们提出上述的几点质疑是否正确,是否合理、合法须望各级领导给我一个回复,给我一个指路明灯。
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公平、公正的。如果有错,肯定是会改正的。为此我真情地期望,现代的包青天是会有的。也是能为我的事道出冤枉二字的。这样才能使得我“死而瞑目”。
倾吐实情人 徐玉林
2016年7月
徐玉林被枉法判刑的相关情况请见: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被判刑 二年前的上访成“罪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6/0427/14309.html
甘肃宁县民师胡义宁等被拘留 河北曹淑文老师被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8消息:今天传来消息,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胡义宁等三位上访维权的民办代课教师被拘留。据胡义宁的妻子今晚告诉本作室,胡义宁是前天从家中外出买药,在回来的路上被警察带走的。
胡义宁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2月以来,胡义宁多次组织当地民办代课教师到庆阳市、宁县政府、教育局上访。7月4日又到庆阳市政府“缠访”,扰乱了单位秩序,故对其行政拘留12天。胡义宁的妻子说宁县还有另二位老师同时被拘留。
另据河北民办代课教师维权代表伊巧红今晚介绍,今天下午1点半左右,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派出所警察突然来到该镇民办代课教师曹淑文家,说省调查组的来秦皇岛了,想找曹淑文聊聊。随后曹淑文被带走,到晚上还没回家。
以下是胡义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被判刑 二年前的上访成“罪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27消息:徐玉林是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人,1959年5月26日出生。 徐玉林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民办教师十二年,后被辞退回家。和全国各地的民办教师一样,徐玉林认为他为国家工作这么多年后被一脚踢开,未获补偿安置。现在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并逐渐成为建德市乃至浙江省的民办教师维权上访骨干。
2015年10月,徐玉林等六名浙江民师和湖北省二十多名民师,两省民师联合到北京上访。在北京期间,徐玉林说他们一直是正常上访,并未到天安门等所谓“非正常上访区”。当年10月15日,徐玉林被地方人员从北京接回了家。可一星期后的22日,徐玉林突然被抓,并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2016年2月2日上午九点,徐玉林被建德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半年。
建德市法院的判决书指,2013年12月中旬,徐玉林伙同童钿灿等浙江省民办教师代表在杭州召开会议,组织全省民师于12月24日到浙江省教育厅上访。23日,徐玉林提前到了杭州,召开民师碰头会。24日,徐玉林同全省数百民办教师在浙江省教育厅门口、走廊,采取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静坐等方式集体上访。25日,徐玉林再次参与在浙江省教育厅的集体上访,当晚与其它民师一起在教育厅办公楼留宿。26日,徐玉林在教育厅25楼办公区砸办公室的门,后于当日下午被劝返。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这次上访过去近二年后,徐玉林却因此遭受牢狱之灾。
2016年4月21日,徐玉林刑满获得释放。他告诉本工作室,2013年12月26日他在浙江省教育厅时,只是轻轻敲了几下办公室的门,没要砸门,更没有将门砸坏。事情发生当时没处理,说明他根本没有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当局在事隔近二年后以此事对他进行处罚是欲加其罪,真实目的是为了阻止他继续组织参与老师们的上访行动,是为了杀鸡骇猴。
无独有偶,2013年12月和徐玉林一起组织参与这次到浙江省教育厅上访,上文提到的来自浙江省慈溪市的童钿灿老师也因为这次上访,在事隔一年多后被判刑半年。
以下是徐玉林老师的判决书


以下是童钿灿老师的判决书


国内民师上访不断遭殴打 当局至今不处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20消息:近日,国内各地民办代课教师上访行动不断增加,当局对他们的防范打压也越来越厉害,湖北、江西有上访民师被打伤。
4月12日,湖北省孝感市开发区11名民办教师代表来到孝感市信访局上访,孝感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给了一份信访不予受理通知书。老师们对此不服,就坐在信访大厅不肯离开。下午五点左右,除了各村维稳干部到来,四、五十名特警突然冲了进来 ,对老师们暴力相向。万人孝老师当时手被打得流血,腰也被打了。万人孝老师告诉本工作室,直到今天他和其它老师找到当地警方要求惩处打人凶手,被推说派出所正在解决,但未见处理一个人。
近期,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民办老师们上访时,袁江萍老师被宣风镇副镇长打伤,老师们近期到芦溪县拉横幅上访,对此进行强烈抗议。
江西民师抗议副镇长打人
被打伤的湖北万人孝老师
辽宁建昌县上访民师县政府被打昏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17消息:昨天上午,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被辞退的民办教师韩海华一行四、五人来到建昌县政府,要求见陈姓主任反映他们的诉求,结果县政府保安不仅不让进,还对老师们大打出手,造成韩海华老师当场昏谜。
据建昌县李老师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韩海华老师今天还在建昌县医院内,不过情况好些了。湖北广水被拘留民师吴克忠告公安案仍败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22消息:吴克忠是湖北省广水市的一位被辞退民办教师以代表,2015年6月2日,正在武汉的吴克忠被抓回广水。随即,吴克忠被广水市公安局宣布拘留十日。
可是,这次拘留的事由却发生在2014年10月8日,当天湖北有上千民师到湖北省教育厅上访请愿,吴克忠也是其中之一。拘留事由是吴克忠等堵住了教育厅信访办的大门,扰乱了教育厅办公秩序。
拘留期满获释后,吴克忠将广水市公安局告到了广水市法院,在今年法院系统所谓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背景下,该起民告官案获得了广水市法院的立案。庭审期间,吴克忠及其代理人认为,2014年10月8日吴克忠没有参与堵湖北省教育厅大门的行为,他也不是这次行动的组织者。当时部分老师们自发地坐在湖北省教育厅信访办的台阶上,从情节和后果上根本没达到扰乱教育厅办公秩序的程度,教育厅也未出具这方面的文件。从程序上来说,该案已过了数月,应过了诉讼时效。从案件管辖上来看,该行为发生在武汉,理应由武汉法院受理。
可是就是这样一起无事实依据、处罚不当的案子,2015年12月10日,广水市法院作出判决,吴克忠败诉。
本工作室注意到,虽然在今年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背景下,民告官的案子获立案的多了些,但结果却大都是民败诉。这种情况下,所谓司法改革能达到其目的吗?以下是判决书部分内容: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在册民师梦断“民转公”的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九三年在册的合格的“非公办(民办)”离岗教师。在此,我们感谢您在百忙中能读完这封信。
我们这批廊坊市的民师有着鲜明的特殊性,与全国各省市乃至河北省其他区县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有着极大的区别。因此我们才不辞艰辛和万般的危险走上了遥遥无期的维权之路。
我们与其他地区离岗人员区别在于:他们是代课教师或是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老民办教师,是自动离岗的。而我们廊坊市的离岗民师是廊坊市分别在九一年和九三年两次根据河北省教委文件精神,对具有“中师、幼师、中小学幼教师合格证书,职业高中幼师班,以及高中毕业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转为的“非公办(民办)在册教师”。同时为我们颁发了“非公办(民办)”教师证,“教师资格证”和“聘任书”。教师证上注明了“可转公”,文件上标明的“同原民办教师一样的待遇”,而且香河县教育局领导也口头承诺到2000年给我们“自然转公”至使我们放弃了“花钱买教师”的机会,到2000年,我们被非法清退。
同受廊坊市政府领导,在2000年的代课教师清退中,廊坊市香河县九一年在册的民师根本都没被清退,其它的县市的九一在册的却被迫下岗。到目前为止,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廊坊市大厂县、三河市、广阳区等地,无论九一在册还是九三在册的民师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这些也得到了有关政府的调查和承认。现在廊坊市只剩下我们几个县的民师无人问津,仍奔波在维权的路上。最可气的是,在廊坊市的固安县与我们同等教龄、同等学历、同等条件的也有人转了正,那他们又是凭的什么转公的呢?怎么他们就符合省市县三级在册的转正条件,我们就不符合呢?
1997、1998、1999-2000年国家三次下达“民转公”(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指标和地方配套指标,廊坊市教育局及各县教育局,特别是香河县教育局矢口否认有指标和配套指标,那上面所说的那些人转公,指标又是哪里来的呢?且香河县政府自九四年至九九年违背国家“民转公”政策,三次公开收费(5000、8000元、12000元、20000元不等),面向社会“卖”教师指标,采取谁交钱谁上岗的原则,招收大批初中毕业生及初中没毕业的,甚至一些家庭妇女,经过所谓的培训就上了岗。由于他们给政府集了资,政府对他们有所谓的承诺,所以他们一上岗就把我们这些持有“教师证”“教师资格证”和各种荣誉证书的没给政府集资的合格民师清退了。按省文件精神顶替岗位的应该是“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学历达标的优秀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但实际充实到教学一线的是那些交钱买到教师身份的人,直至现在他们都不是真正的公办教师身份。而且河北省文件中有“严禁县级职教中心举办或变相举办师资培训班”的规定,但是在廊坊市各县的教学一线大部分是各县职教中心为了完成给政府集资,培训或短期培训的那些花钱买的老师们,甚至还有工作关系在其它企业部门的合同工们。这些政府违背了政策,又应该由谁来管呢?
在2000年廊坊市代课教师整顿中,省市县三级文件明确指出清退86年以后使用的代课教师和经考核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还有合同到期的和逾期的合同制人员,而实际清退的却是我们这些持有廊坊市教育局颁发的“非公办(民办)教师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合格教师(当时我们的考核都是合格)。在维权期间,廊坊教育局人事科刘广进科长也和我们说:“只要当时拿着我发的民师证的都不是代课教师”我们既不是代课教师,又是考核合格的民师,那为什么不按当时政策把我们按地方政府的“配套”指标无条件转公而是把我们清退了呢?何况我们的聘期还差2年,就提前把我们清退了。而我们却把各级政府机关应该下岗的合同工的指标也给顶替了,我们冤啊!那对我们的承诺又应该由谁兑现呢?
尊敬的领导,我们在国家教育最困难的时候,撑起了中国教育的一片蓝天,从每月工资48.5元直至下岗时工资100元左右,兢兢业业十几年,二十几年,贫穷而无怨言。现在我们的学生都成了干部、教师,成了国家栋梁,而我们却成为了社会上最贫穷的人(下岗后不会干农活,上班打工嫌我们年龄大)。而那些政府对他们有过承诺、给政府集过资的,借助香河县迎来的又一次学生高峰上岗了(只不过把关系放到教育部门或教学一线,却不上班)。而论学历、论教学经验、教学水平比他们一点儿都不差的我们是不是更有资格回到我们真心热爱的教育岗位呢(我们有教师资格证)?
尊敬的领导,我们涕泪给您写这封信,多年的维权,各级政府把我们当做皮球踢来踢去,更把我们看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阻扰我们维权反应问题,甚至对我们多次的拘留,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这些过后相关政府都不承认做过),以达到当地政府没有上访案例,社会和谐稳定的功绩。同事为了断了我们维权的念头,地方政府不惜花钱买通上一级或更高一级的接访人员,给我们与地方政府相同口气,甚至一字不差的口头答复。河北省教育厅,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给予信访终结。
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官官相护,无处伸冤。因此,我们代表河北省廊坊市所有没有解决的民师们,只有通过写信的形式庄重地请求您给予我们这个弱势群体高度关注,请领导明察,明察再明察。还我们教师身份,还我们热爱的事业:还教育一片纯洁的蓝天,还我们按国家政策应得的教师待遇。
此致
敬礼
廊坊市香河县民师首席代表:王春英158304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