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民诉

  • 五访民诉公安部案代理人林明杰被抓回沈阳刑事传唤

    我于17日上午早8点在北京寿宝庄485车站被沈阳警方控制,我告诉他们我要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是杨兆芳、王振华、姚立新的诉讼代理人,沈阳警方不听我申辩,强行将我押回沈。17日晚9点到铁西区霁虹派出所。
     
    今天上午作笔录,我要求没有警察证的警察回避,同时要求去年10月30日将我刑拘的办案人警察房勇回避,因为房勇去年给我制造冤案,我再三要求他回避,他自己竟然决定不回遐!这就是沈阳警方的办案风格。中午12点30分,一个警察送我一个没有涉嫌罪名的刑事传唤证,让我签字,我要注明疑问,他抢走撕坏。
    沈阳铁西公安分局曹力钧局长的电话:13804050079
     
    沈阳林明杰
    2015/9/18
     
    五访民诉公安部案请见:
    五访民起诉公安部开庭在即 两人遭抓捕三人被警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913/13118.html

  • 长沙4户村民诉国土局案庭审中公民大战法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9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长沙井湾街道莲湖村4户村民为捍卫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诉雨花区国土局案行政诉讼案开庭,法院不准许王全平律师和范标文律师做公民代理,法警要推王全平出法庭,委托人不同意,与旁听公民一起拦在法庭中央,和十多个法警扭作一团,把他从法警手中抢回来。
     
    今天上午,代理此案的王全平、龙中阳律师、范标文律师、谢阳律师、汤星云律师、石文好律师、文铁军律师准时出席长沙雨花区法院第十审判庭的开庭,而法院尽然刁难王全平和范标文两位律师,拒绝他们做公民代理,遭到委托人和旁听公民的一致抗议,并为了阻止驱逐律师和法警扭打成一团。
     
    王全平说“从来没见过如此勇猛的旁听公民。二十多个法警没有佩戴工作证,被律师训斥,庭审中止一个小时,后法院调来两车警察,中午十二点半后,大批警察涌入法庭,把我和范律师从审判席边门推出法庭。庭审继续流氓中”。

  • 两会临近——国家信访局集聚千余访民诉冤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27消息:今天下午,国家信访局院内(俗称三骗胡同)聚集了千余访民,访民歌唱团今天也早早赶来,用凄苦的歌声表达对执政党的失望和怨恨,其他访民也纷纷举牌诉冤,常年流浪在京的访民无法抑制自己的愤怒,高喊“和谐社会,无家可归”。
     
    上海访民今天明显减少,是因为下午5点多,上海400名左右的访民被上海政府从国家信访局强行拉上旅游大巴车遣返,他们的行李还放在旅馆没来得及收拾。上海访民尹慧敏说,其余访民是怕被抓回去误了参加两会才没来。

    其他省份的访民也表示,平常给地方领导打电话都没人接,这几天地方领导在给他们打电话联系,让他们回去解决问题。他们都让骗了好多回了,都知道是政府怕他们两会的时候上访,好多访民也怕被两会前抓回去,都躲着不出来,要不然人还会多。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警方今天显得有些异常,国家信访局门外的马路上只有10几辆警车,失去了以往的“繁华”景象。

  • 湖北省竹溪县鼓楼社区居民诉城管不作为

    我们是十堰市竹溪县鼓楼社区居民,今天向您反映情况,也是实在没有把办法了才向您求助,希望通过你们,从而监督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执法行为。
     
    2009年一家名为“竹溪县春海房地产公司”的购买了原县医药公司位于城关钟鼓楼32号西药仓库,用于开发商品房,该房地产开发商为扩大建设面积取得更大经济收益,进行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乡规划条例)办法》要求的规划设计,七层建筑本应距离10多米距离,开发商财大气粗,地下室挨着我们住房1.5米,地上距我们原有居民客厅6米,建成将会严重影响我们通风、采光,因此一直未能获准县规划局审批,但是春海房地产擅自在2013年底开工建设,县规划局在2013年12月16日对该违法施工报县住建局,作为违法案件移交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理(案件移交登记表为证)。鼓楼社区居民也多次到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春海地产违法施工行为,县规划局答复没有审批这个项目,案件移交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答复已经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属于擅自复工从事建设。半年来各执法单位推来推去,没有一个执法单位制止,任凭违法建筑一天天发展。我们反映情况到成了不安份守纪、无理取闹的人,综合执法局没人搭理我们。
     
    我们的理由:
     
    1、竹溪县春海房地产公司原本购买的是县医药公司位于城关钟鼓楼32号西药仓库开发商品房项目,后增加购买了6户居民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12〕154号)”文件规定,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地面积与改造房屋面积指标要求: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被改造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春海房地产项目总共才占地1374.42平凡米,为什么2013年能够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是否符合棚户优惠政策要求;
     
    2、凭借《竹溪县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在没有获得任何建设合法审批手续施工情况下,就一直施工建设就是违法;
     
    3、县规划局立案后,案件移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什么综合执法局只下达《停工通知书》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任凭违建行为扩大;
     
    4、2012年3月12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溪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建设业主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请开工放线。春海房地产一直违法施工快一年了,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明知春海房地产一直违法施工,周围居民在执法局举报数十次,为什么不能依法办事,就答复群众说:“已经下了《停工通知书》,他们是擅自复工从事建设”就了事;
     
    5、再不制止违法行为,侵害事实形成后,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真的可以拆除违法建筑吗?还是罚点钱,违法就变为合法了?那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权谁来维护?
     
    6、我们提出了听证申请,但听证会没有召开,也没有人打理我们,建设部门态度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有钱能使鬼推磨,春海房地产到底是那来的底气?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明知一个《竹溪县城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是同意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审批表,并不是《新建七层住宅楼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通过,可手握公权力的执法局偏偏指鹿为马,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审批表》作为敷衍老百姓的“尚方宝剑”,任凭违法施工继续,还解释说政府同意了,不让他建是不可能的,不让建他损失有点大,谁负责?综合执法局把法律放那去了!为什么不考虑如果居民和开发商的人发生冲突,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又会是谁的?为什么不考虑“法律”的尊严!

    鼓楼社区居民也多次到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春海地产违法施工行为

  • 湖北随县宁西铁路线被占地农民诉补偿款被克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7日消息:近日,本工作室收到湖北省随州市高城镇龙王庙村民的投诉,反映包括他们村在内,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联络线占了当地农民许多土地,但部分土地补偿被政府克扣、挪用。
     
    以下是村民的联名签名信:

  • 湖北省随州市擂鼓墩小区居民诉十几年办不到土地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7消息: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擂鼓墩小区有居民发出消息说,擂鼓墩小区500多户居民,许多十几年前就买了该小区的房子。现在房产证办了,但土地证却迟迟办不到。
     
    据该小区一居民向本工作室介绍,他们为此找到当地土管所,结果所长告诉他们说办不了,   因为开发商将本来建五层的房子,为了多赚钱加了两层,变成了七层,所以土管所不给办理土地证,即使办的话居民的土地面积也会缩小。
     
    居民们找开发商,一直没有一个结果,就这样事情一直拖了这么多年,大家不知到哪里能讨到一个说法。

  • 石家庄访民诉公安终获立案 重过程不期待结果

    民生观察网2014-4-16消息:近日,石家庄访民邢勇成张翠磊夫妇和鲍润蒲控告长安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案,经过一次当面提交被拒立案、二次特快专递邮寄送达被拒立案、三次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后,终获长安区法院立案。同日,还有长安区访民闫淑云前去法院申请立案。这次,长安法院立案厅未加刁难、很痛快地收了诉状,让其等待回音。
    三位访民的案号分别是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4长行初字第24、25、26号。至此,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已受理了26件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最高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法院的裁判文书都要网上公开。但是,通过浏览中国法院裁判网,发现石家庄市长安法院至今没有一份行政裁判文书上网公示,不知是没有审理完毕,还是像上述访民被拒立案一样,被拒上网公示?而前期石家庄正定县访民赵荣菊因上访被拘留引发的行政诉讼一审已判决赵荣菊败诉,但文书也未上网公开。
    三位访民表示:因为被告是长安区公安局,所以申请立案之初即遭某领导指使不立案,一审判决想必也不会公正,已做好最坏的准备,如果败诉,将维权到底!

  • 徐香玉等八名北京市民诉国土局案开庭 百余访民旁听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8消息:昨天东城区法院原定下午2点30分开庭的徐香玉、于琴风、徐庆虎、徐庆国、李宝水、徐建彪、刘志成、许广林等八名北京市民起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开庭,引起众访民关注,从中午1点左右,彭中林、赵广军、王素娥、宁惠荣、郭红、阮积忠等陆续有一百多名访民冒雨到北京东城区法院要求旁听,办领了庭审旁听证。下午1点30分开始,东城区法院进门大厅挤满了前来旁听、声援的访民办领旁听证和过法院安检,八名北京访民起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到下午3点才开始进入开庭、审理。法庭95个旁听位座无虚席,另加了2旁听座席。
    本案八名访民原告聘请了包龙君、叶红霞、王玉民及徐香玉等作为代理人。被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原告申请的关于对他们土地征用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答复告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为由而不予公开,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做了精彩的法庭质辩,几乎一边到压倒被告的诉辩,赢得旁听访民的阵阵鼓掌。庭审到下午5点多结束,访民在法院大门外合影。

    以下是昨天的现场图片:

    徐香玉与前来旁听的访民

     

  • 内蒙牧民诉近千万退耕还林款被侵占

     

     
    2000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该文件明确的阐述了退耕还林还草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对我们农民的退耕还林、还草具体补偿方案(详见附件1)。
     
    2000年10月16日,我们当地农民相应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当地农民共退耕还林、还草2900亩。
     
    2001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了主题词:生态资金计划通知,《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该文件副标题:《关于下达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1年中央第二批投资(占2000年规模)计划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投资的7900元,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谨挪作他用(详见附件2)。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理应给当地930位老百姓补贴,每年每亩240元,2900亩合计:696000。12年共计:8132000元。当地领导却一拖再拖,此款一直没有到位。我们老百姓被迫上访、控告。到底哪位贪官把国家给我们农民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被哪位“贪官”截留了?
     
    我们受广大农民的重托,代表广大农民向政府要本应属于农民自己补助款何罪之有(详见附件3)?却多次遭到政府的打击报复。关押拘留、限制人生自由。甚至枉法把我的土地全部收回。我们也曾经想同过法律解决。
     
    2005年12月12日内蒙高院做出“(2005)内行终字第28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院立案受理。2006年5月23日乌兰察布市中院做出“(2006)乌中法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此《行政判决书》没有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精神。不按事实判决,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说成国家没有给我们农民拨补贴款。这种欺骗我们老百姓说法,不打自招的说明法院在帮助当权者侵吞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退耕还林、还草生活补助款。我们老百姓只好上诉到内蒙高院。2009年8月10日,内蒙高院竟公开违背国家文件、掩盖内蒙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中提到以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拨款7900万元。明知故错,出尔反尔,又做出(2009)内行监字第3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高院执法犯法,不顾事实,保护当权者侵吞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款。罪不可赦!
     
     
    我们作为广大农民的代表,一定要把农民的具体问题妥善解决。而地方政府、内蒙高院却为了保护侵吞国家给广大农民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款的贪官,不顾国家的政策、法律,明知故错、官官相护。把我们遵守国家政策、依法讲理的代表逼上来绝路。我们现今已无路可走,敬请天下网民关注!希望天下网民共同声讨贪官,还广大农民一个公道!(待续)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农民代表:姜艮女、刘存良、赵粉兰、郑利梅、戴高旺、郭千旺。
     
    2013年7月12日于北京
     
     姜艮女电话:15848467429


    当地农民签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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