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汉中

  • 陕西汉中网友颜莉因微信言论遭行拘

    【民生观察2017年8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渔渡镇网友颜莉因网上言论被处以七天的行政拘留,被拘押在汉中市汉台区拘留所。

    据悉,昨日(8月30日)中午,颜莉被镇巴县渔渡镇派出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传唤至派出所,至今日上午家属收到通知书才得知其于昨日被传唤后已被行政拘留。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警方查明:颜莉由2017年年初以来,颜莉通过注册微信号,加入“农村的问题与出路”微信群,发表攻击党和国家、政府的反动言论,散步谣言,并向他人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并强调“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网络微信截图、物证等证据证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

    本网联系了网友刘先生,他表示,颜莉一案属于因言获罪的具体案例,警方只在处罚决定书中笼统陈述了颜莉的所谓“罪状”,却未见铺陈具体的言论或“虚构”的“事实”,并且为了使“因言治罪”更加具有“说服力”,警方不惜使用早已在法律领域废弃不用的“反动言论”(罪状)来突出此案的“依法”性,实属笑话。另外,刘先生还强调,十九大召开之前,当局对言论以及其他维权抗争行为将会加大打压力度,确保十九大的顺利进行,而各地的维稳气氛将会更加浓厚。

    有关颜莉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黄汉中律师会见河北保定致死城管保安案的王双才

    9月19日,河北保定访民王双才在北京朝阳区垂杨柳中街与城管发生争执,导致一名城管队保安王志强重伤医治无效死亡。事发后,王双才被朝阳区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10月26日上午,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黄汉中律师在王双才女儿王瑞和儿子王士龙的陪同下,前往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王双才,律师刚将王士龙签置的委托书和律师证、律所介绍信递交会见窗口,办理会见手续的看守所警员当即问委托人来了没有,律师回复在看守所门外,随即有警员进入将律师递交的会见手续拿在手上,让律师走出大厅将委托人叫进来,一同带入一间讯问室,查验过王士龙身份证后让律师和王家兄妹在讯问室等候大约半小时后,告知律师王士龙因上访,身份证标注了"稳控人员",将交由辖区派出所留置,由户籍地派出所接回夲地,律师表示王士龙目前是因其父亲被刑事拘留,委托陪同律师会见,没有违法行为,不应被限制人身自由,但警员说他无法改变上级决定,很快辖区常营派出所一辆警车三名警员赶到,将王士龙带到常营派出所,此后被户籍地保定市安新县警方接回当地。
     

    因没有提前预约,直到下午三点,律师才终于会见到王双才。这是一个头发花白、干瘦的老人,一见律师,开始半天说不出话来,一急居然嚎啕大哭起来。待他平静后,才慢慢将事件经过向律师说了出来。
     

    9月18日上午,王双才推着卖豆腐的电动三轮车在马路边,碰上城管,以车上的广告牌不合规为由,强制扣押王双才的电三轮车,当时城管人员清点了王双才电三轮车上的物品,一个装钱的钱箱子(里面有1000元左右现金),把现金用塑料袋装上交给了王双才。王双才手里拿着装现金的塑料袋跟着城管队工作人员走到双井城管大队门外,保安王志强在门外支开其他城管工作人员后抢走王双才手上的钱袋,暴力殴打王双才,致其右手手臂受伤,倒地昏迷,醒来后拔打110电话报警,110回复让打城管投诉电话投诉,当时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王双才打了几次城管投诉电话没人接听,无奈只好回到豆腐店。
     

    9月19日上午,王双才骑自行车出门,车前放了两把豆腐刀,准备去城管队交涉要回卖豆腐的电三轮车,走到朝阳区垂杨柳中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垂杨柳校区门前看见城管正在执法,王双才在一边等工作人员空闲了,找到昨天扣车的城管工作人员,对方回复去办公地点处理,此时保安员王志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看到王双才后,怕王双才说出他昨天抢钱还行凶打人的事情,过来威胁王双才,被在场城管领导制止后就上了马路对面城管车上,过了一会又从车上下来朝王双才冲过来,王双才夲能地从自行车上抓起豆腐刀防卫,王志强冲过来,身子扑到豆腐刀上被扎伤后还往前面跑离了现场,其他城管人员随后也离开了现场。

  • 陕西汉中王余

     
    姓名:王余
     
     
    性别: 男
     
    年龄:40
     
    籍贯:陕西汉中
     
    受难者单位、职业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何家村
     
    案件发生地
     
    陕西汉中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县法治学校和镇政府的有关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6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近四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一天吃三次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有4000余亩的土地被征收以建设灾后援建的项目,其中有1亩是王余的耕地,但土地征收补偿费没有下发,县有关部门也没有说法。王余无奈之下选择进京上访,被拦截回宁强后,他先后被关押至宁强县的看守所和法治学校(县司法局办的上访学习班)。在县法治学校时,王余遭受了县司法局某领导的虐待和殴打。2009年5月,被打伤的王余入院(汉中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9月出院后,王余因土地征收补偿和自己的两间土房被砖厂占有未得到补偿一事继续上访,结果于2010年6月,被县法治学校和镇政府的有关人员强行送至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关押,目前仍然在医院接受所谓的精神病治疗。
      那么,王余之言是否属实呢?
      3月27日下午,在高寨子镇何家村,王余的母亲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明确表示:王余没有患精神病。据她反映,40余岁的王余因上访被关押,至今没有成家。2010年6月,在没有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有关人员主动送王余进精神病院,办理完相关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家属才知情。因王父瘫痪在床,王母行动不便,在他母亲仅有的一次医院探视中,王余告诉她,自己住院后,在医护人员的监视下,必须一天按时吃三次药(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否则会挨打。
      那么,王余是否患精神病呢?
      3月28日上午,在汉中市委宣传部的同意下,通过汉中市卫生局的联系,记者实地采访了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男病区赵主任。据赵主任反映,2010年6月,王余被镇政府送至本院。当时,镇政府认为,他们已经下发了土地补偿费,并处理解决完王余的上访问题,他仍然继续上访,加之临床诊断,镇政府和医院一致确定王余患偏执性精神病,但院方没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同时,王余治疗的开销,统一由当地政府和“新农合”共同支付。
      在回答关于王余什么时候可以康复的问题时,赵主任表示,为防止精神病患者伤人,王余出院的条件必须是直系亲属有能力监护他,或者是地方政府主动联系医院要求接走他。面对现实,王余的回家时间仍扑朔迷离。

     
     
    案件来源:中工网
    http://edu.workercn.cn/196/201403/31/140331124521940.shtml

  • 陕西汉中王余

     
    姓名:王余
     
     
    性别: 男
     
    年龄:40
     
    籍贯:陕西汉中
     
    受难者单位、职业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何家村
     
    案件发生地
     
    陕西汉中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县法治学校和镇政府的有关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6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近四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一天吃三次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有4000余亩的土地被征收以建设灾后援建的项目,其中有1亩是王余的耕地,但土地征收补偿费没有下发,县有关部门也没有说法。王余无奈之下选择进京上访,被拦截回宁强后,他先后被关押至宁强县的看守所和法治学校(县司法局办的上访学习班)。在县法治学校时,王余遭受了县司法局某领导的虐待和殴打。2009年5月,被打伤的王余入院(汉中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9月出院后,王余因土地征收补偿和自己的两间土房被砖厂占有未得到补偿一事继续上访,结果于2010年6月,被县法治学校和镇政府的有关人员强行送至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关押,目前仍然在医院接受所谓的精神病治疗。
      那么,王余之言是否属实呢?
      3月27日下午,在高寨子镇何家村,王余的母亲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明确表示:王余没有患精神病。据她反映,40余岁的王余因上访被关押,至今没有成家。2010年6月,在没有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有关人员主动送王余进精神病院,办理完相关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家属才知情。因王父瘫痪在床,王母行动不便,在他母亲仅有的一次医院探视中,王余告诉她,自己住院后,在医护人员的监视下,必须一天按时吃三次药(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否则会挨打。
      那么,王余是否患精神病呢?
      3月28日上午,在汉中市委宣传部的同意下,通过汉中市卫生局的联系,记者实地采访了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男病区赵主任。据赵主任反映,2010年6月,王余被镇政府送至本院。当时,镇政府认为,他们已经下发了土地补偿费,并处理解决完王余的上访问题,他仍然继续上访,加之临床诊断,镇政府和医院一致确定王余患偏执性精神病,但院方没有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同时,王余治疗的开销,统一由当地政府和“新农合”共同支付。
      在回答关于王余什么时候可以康复的问题时,赵主任表示,为防止精神病患者伤人,王余出院的条件必须是直系亲属有能力监护他,或者是地方政府主动联系医院要求接走他。面对现实,王余的回家时间仍扑朔迷离。
     
     
    案件来源:中工网
    http://edu.workercn.cn/196/201403/31/140331124521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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