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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被精神病人张云华访谈录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意见者,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来让维权者及不同观点者噤声。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

    2020年11月14日,本网志愿者应约采访了江西访民张云华先生,他向本网介绍了他因到北京上访,被江西维稳部门强行关押到精神病院整治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张云华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事情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张云华:我是因为劳资纠纷,在2008年6月19日上午来到北京市在全国人大信访处递交信访材料。在递交材料的途中,我被新余市一名高姓驻京办人员拦住说“省高级法院有个副院长正在省驻京办,你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我安排你去向他反映诉求好不好?”我信以为真,就跟着他上车直奔江西省驻京办事处。

    但是,我刚一下车就被我原单位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森林实验中心(简称亚林中心)两名副场长、一名护林员以及多名江西省新余市驻京办人员暴力推进并关押在新余驻京办的四楼,关押到19日19时30分许时,我又被一名警察和三名截访人员乘车押送到北京西火车站,登上了Z133次直达特快列车。次日(20日)清晨抵达南昌后,一出站就被塞进了另一辆警车。20日10时许,警车停在了亚林中心森林公安分局。一下车,我就被几名警察推进并控制在该分局会议室。

    20日16时许,分局长赖发兴叫我捡好东西上车,我以为是送我回家,没想到却被6名警察乘坐一辆面包警车押送到了宜春市精神病院。在门诊部门口,一名白大褂医生与赖发兴局长耳语了几句后,然后我就在未问明病情也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形下,直接推搡进了住院部第四病区强行关押“收治”。

    志愿者:他们怎样强制关押的?

    张云华:就是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不愿意进去,警察和医院护工就强行推搡我进去,把我推到住院部的大铁门里锁住,不让我离开这铁门。我被关进去以后,森林公安分局长赖发兴,还搜走了我身上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不让我与家人和外界通讯联系。我一进病房,就感到这里好可怕,那些真疯子们一拥而上,找我要烟抽、要酒喝、要东西吃,就像花果山群猴一样,各种怪异举动令其毛骨悚然。

    志愿者:你被关押了多久?

    张云华:关了483天,一年多。

    志愿者:入院后,医生是怎样给你治疗的?

    张云华:一开始,我向医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医生完全不予理会,他们拿来了不明药物让我吞服,我害怕药物有毒副作用,就拒绝服用。没想到,医生却叫来了几个男性护工,强行把我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子把我四肢捆绑在床上,再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塞进我的嘴里,再用水灌进去,最后他们还拿来手电筒照我的嘴里,检查我有没有把药埋藏在舌根处,在确认完全吞下去以后他们才离开。他们硬是把我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把我的全身肌肉都捆麻木了。

    志愿者:你被捆绑起来,那吃饭、喝水、上卫生间怎么办?

    张云华:吃饭的时候,他们给我解开一只手,让我用一只手凑合着吃;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常把水杯里的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医院居然让精神病院护理其他病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精神病人本身就是病人,况且他们还有精神问题,万一他们病发袭击被护理的人怎样办?这非常危险,我也非常担惊受怕。还有,这里面喝水的杯子都是医院让病人们混用的,非常不卫生,有的病人有感冒啊、口疮等等疾病也都是共用一个杯子喝水,真不知道卫生监督管理局是怎样监管这家医院的,万一哪个病人得了传染病,然后共用一个杯子喝水就有可能相互传染。我原本不想喝混用水杯里的水,但是我被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期间我让医生给我拿一个一次性的水杯喝水,但医生不理睬,在口渴难耐的情况下,我也不得不喝下这混用水杯里的水。

    我小便的时候,医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精神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并且打湿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生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完了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对你的所谓治疗,就是强迫你吃药吗?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张云华:有啊,他们还多次电击我。电击是相当难受的,就是把我捆绑在床上,然后拿来所谓的电疗仪,对着我的太阳穴,胸口等部位电击。仪器通电后,我的脑袋就嗡嗡做响,身体止不住的抽搐,头晕目眩想呕吐。看得出来,他们这是假借所谓的电疗,对不听话的人实施迫害恐吓,那个所谓的电疗仪,它的电压是可以由医护人员掌控的,而医护人员会对不听话的上访举报人加大电击力度,让他们感到害怕而停止上访。在这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用看到那个病人是用电疗治好病的,这个电疗仪纯粹是用来打击震慑不听话的人的,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让你将来想控告他们都没有证据;还有,在这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都被关在病房里,从不准我出门散步、晒太阳,也不许我的亲友来看望我,对我实施精神折磨。

    志愿者:他们关押你,通知你的家属没有?

    张云华:没有,我辖区的公安分局局长赖发兴搜走了我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还交代医院不许我与外界通讯。我是在被关几周后,同病室的病人亲属来探望时,我央求其帮我打电话告知家人的。我二哥得到消息后,很快找到医院要求放人,但是医院却声称“没有警方的同意不能放人”,随后我二哥又找到辖区警方表示我从来没有精神病,并要求放人,但警方又推脱到医院身上,就这样相互踢皮球不肯放我。

    志愿者:你为什么被关押了483天这么久呢?

    张云华:我听医院的人说,原本只想关押3个月就放人的,但是他们在询问我出去后还会不会上访,我就说还想到北京去上访,结果医生把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和社区。不久,维稳部门就通知医院,延长关押我到次年国庆大庆以后再放人,目的是防止我再到北京上访,影响政府举办国庆节大庆活动。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483天,医药费谁出的?

    张云华:我又不是自愿来治疗的,我不会出一份钱,我也没有钱给付这么长时间的医疗费。费用是押送我来的维稳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被抓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有没有给你体检、做精神病鉴定?有没有筛查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收治条件?

    张云华:没有,医院根本就没有给我做体检,更没有做精神病鉴定,我被抓进去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只说是政府让收治的,也是维稳部门缴纳住院费的,所以他们只听维稳部门的安排。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张云华:医院说我的送医、监护人是政府部门,没有政府领导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显然,地方政府和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自残或殴打他人的暴力伤害情况?

    张云华:我的家人和邻居多人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我家也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更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这可以到警方的出警记录中查询到,他们把我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就是想迫害我,阻止我上访维权。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院的?

    张云华:我被关在精神病院一年多,我二哥等人多次尝试营救我都不成,直到09年10月国庆大庆活动结束以后,警方和社区工作人员才来到医院让我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到北京上访才会放我,我迫切希望出院就被迫写了保证书。之后,政府人员就给医院结账,最后开车把我送回家的。

    志愿者:你回家以后生活恢复正常了吗,可以自由出行吗?

    张云华:回家以后,我被警方警告,出行要事先报告,获批后才能前往。

    志愿者:你出院后想过依法起诉他们吗?

    张云华:想过,我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一年多,身心备受摧残,日常工作无法完成,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本想找律师控告警方和医院,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住院证明、病例记录、出院证明等手续,但医院说是政府送医并付的住院费,所以住院证明只能交给政府部门,不会交给我的。最终,由于难以取证,加之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警方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你早日维权成功!

    张云华:谢谢大家关心!

    采访地点:江西新余市仙女湖
    采访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张云华联系电话:13036280341

  • 江西吴赛英家破人亡土地被强占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4日消息】吴赛英,女,生于1972年7月20日,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三庙前乡万安村063号。身份证号:362330197207204183。

    现依法控告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利用其国家公职人员或代为行使国家公职身份,包庇或纵容黑社会人员,依仗其三庙前乡黑恶家族势力,以王新兵、王中杰等为组织领导者,以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为固定的骨干成员,进行有组织地通过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占、抢占农田、故意伤害、弄虚作假、伪造证据、颠倒黑白、大搞逼供、谋财害命、毁坏公私财物、抢劫绑架、故意制造命案至今不查,严重造成控告人吴赛英家破人亡,被非法占用农用地。

    吴赛英反映证据线索如下:

    一、1996年,在万安村村委会会计余先其和原村书记余军林的保护下,余盛举和余庆发丈势欺人借造水沟为名,霸占吴赛英2分8厘农田。

    二、2003年,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再次霸占吴赛英农田,擅自违法建房,面积特别大,在吴赛英不同意的情况下,吴赛英三翻五次的阻止,余盛举和余庆发二人叫来两家人员对吴赛英进行多次殴打,并打成重伤,天理何在。

    三、2005年,万安村原村支部书记余军林和村委会会计余先其以开发新区为由,强征霸占土地,转卖村民土地,与鄱阳县公安局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欺压、哄骗村民,2005年6月8日,余先其指使余盛举(余盛举是余先其侄子)为帮凶,拿着一张无乡镇府的公章,也无村委会的公章的通告到处宣传和造声势,将发展大道几公里田地全部霸占,以最低白菜价给村民补偿,以黄金价卖给开发商,想方设法进行贪污。吴赛英承包的农田也在其中。

    四、2017年至2018年期间,吴赛英刚满22岁的儿子余章会高中毕业后,发现家里承包的农田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侵占,母亲也多次被这三家人打伤,加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颠倒黑白,充当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这三家人的保护伞,反将母亲吴赛英多次拷打,于是就多次到三庙前乡派出所讨个说法,想为母亲讨回公道。后又多次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理论,想帮助母亲要回他们霸占的农田和母亲被打的理由。在此期间,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多次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发生肢体冲突,余盛举、亲庆发、余三千曾多次扬言要弄死吴赛英的几子,余章会也曾经多次扬言:如果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不归还他家农田,恢复原状,早晚要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玩命,杀一个抵一个,杀两个赚一个,至到2018年阴历9月初一晩上10点,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在家拿着一把菜刀正准备再次去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玩命时,被余章会奶奶发现,在余章会奶奶跪地求他不能带菜刀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的同时,余章会只好赤手空拳的走到余盛举家拼命的要农田,余章会不但未要回自家承包的农田,反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活活打死,并将尸体扔进湖城大桥大河里,使余章会丢下性命,再也没有报仇的机会。

    五、三庙前乡派出所知道后,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之后,余章会的家属发现头部破伤,鲜血粘满了全身,根本不像三庙前乡派出所说的跳河自杀。另外,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指使不法分子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不到一个小时就将余章会尸体强行带走火化了,根本不让鄱阳县公安局来验尸,也不查明余章会的死因如何,这是不是毁灭证据。

    六、2020年6月22日,吴赛英再次到余盛举家要霸占的农田时,余盛举给三庙前乡派出所打电话后,三庙前乡派出所赶到后,立即将弱势女子吴赛英反铐起来,大打出手,再次打得头部骨折,胸部骨折,全身青肿。由于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万安村不法分子的多次迫害,使吴赛英夫离子散,家破人亡,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危机,根本没有钱住院治疗,更无钱来到医院作重点部位检查,只好在门诊作简单检查,买一些合适的药口服止痛而已,幸好有附近的外乡镇的好人送药治疗,为此留下终身后遗症,致使头部前面两岸高低不平。公安机关作出法医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很明鲜的可以看出,什么叫官官相为?什么叫警匪一家,法在哪里呀!

    七、多年来,万安村在评低保时,为什么搞关系保,人情保,卖低保,买低保。精准扶贫为什么扶富而不扶贫?吴赛英房子还是破房怎么沒人管?吴赛英家这多年家里几个残疾人,至到现在还不知道低保是怎么领的,中央好政策到了下面就变了,完全是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共产党的优越性到了基层一点都看不到。

    八、关于吴赛英家一系列灾难,特别是人命关天,三庙前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王中杰、乡长周同才、分管政法书记吴明良、纪委书记王亮等人,身为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为什么置之不理,难道都没有责任吗?特别是王亮,身为乡政府纪委书记,不但不担当,反而还糊弄吴赛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纯属失职渎职。

    九、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曹权宝失职渎职,欺压人民群众,上下勾结,不但不给弱势群体吴赛英失地证,反而还多次对吴赛英进行威胁,使出欺骗等手段,全村村民都给了失地证,为什么不给吴赛英呢?

    十、三庙前乡派出所所长徐云龙和副所长黄逢超及外勤民警周航不但不将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死亡案件报送或移交鄱阳县公安局,反而还毁灭证据,威胁吴赛英家属,加上派出所的不法警察还对吴赛英进行铐打,还打伤致残,是派出所办的案子不办,不是派出所办的案子越权违法乱办案,包庇犯罪团伙,纯属不作为,乱作为。

    十一、鄱阳县公安局失职,渎职,作为人命关天,不但不到现场验尸,反而压案不查,特别是在2020年6月22日,老案未了,新案又起,吴赛英被三庙前乡派出所打伤致残,鄱阳县公安局不但不立案查处,反而还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弄虚作假,违法乱给吴赛英作法医鉴定,明明吴赛英头部和胸部多处被打骨折,明显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后遗症,却鉴定为成轻微伤纯属徇私枉法。

    为此控告人要求:

    一、请求上级办案机关侦破此案,依法追究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及其帮凶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拆除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违法新建大面积的房屋。

    三、赔偿受害人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赛英电话:13694809412

  • 江西张玉环案再审未当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7日消息】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人案再审在江西高院开庭,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张玉环被继续收押。

    1993年,张玉环被指控杀害邻居两小孩,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一直在喊冤。2017年8月受张玉环母亲张炳连委托,罗金寿、王飞、尚满庆、冷克林、张进华、程广鑫、张维玉等律师共同为张玉环申诉。

    2017年8月22日,辩护律师向江西高院提交了张玉环的刑事申诉书。2018年6月8日,江西高院立案复查张玉环案。立案标志着张玉环的申诉材料离开了高院申诉信访室,进了立案庭,可以阅卷了。这是刑事申诉案的重大突破,很多申诉材料经年累月躺在申诉信访窗口的桌子上,没有任何希望。例如赖和平的刑事申诉书等材料自2018年8月提交到现在,还在申诉信访室。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律师退居“二线”。原以为2020年的春节前张玉环可以回家,与他83岁的母亲团聚,无奈因为疫情,延误到2020年7月9日开庭。

    当天早上9点准时开庭,审判人员、检察官、辩护人入席,所有人均戴着口罩。审判长让法警带张玉环入庭。张玉环身穿便服,状态不错,可能是人逢“喜事”。这一天张玉环已等待9752天,从26岁等到了53岁。

    审判人员宣读原审判决后,张玉环陈述约5分钟。这次他说话比较清晰、有条理。估计准备了很长时间,演练了很多遍。张玉环称没有杀害两个小孩。有罪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起初关在进贤县看守所期间,他没有承认杀人。后来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受到残酷刑讯。1993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应当是警犬),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民警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侦查人员找来一条黄绿色军裤给张玉环,还打趣说比张玉环原来的裤子好。

    王飞律师在法庭调查时也说张玉环受到难于置信的狼狗审讯。张玉环大腿上狼狗撕咬留下疤痕还在。张玉环曾向当年来提审的聂霍根法官展示过疤痕。本次庭审前,辩护人曾向法庭提交伤情鉴定的申请,未得到同意。记得《中国青年报》报道过河南老板杨金德等人被羁押在警犬基地时,带上手铐脚镣与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名为“与狼共舞”。狼狗审讯,凶残至极,毛骨悚然,怎能不出冤案?

    因为有刑讯逼供行为,辩护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开庭伊始,法官即决定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辩护人申请复议,被当庭驳回。辩护人坚持要向法庭陈述要求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理由。审判长没有同意,直接宣布进入下一庭审环节。

    因递交了书面申诉状,王飞律师和尚满庆律师简要发表申诉意见,虽说简要,用时近1小时。王律师洋洋洒洒,尚律师简明扼要。申诉意见要点如下:

    第一,据以定罪的两份供述是虚假的,是张玉环受刑讯的情况下编造的。

    第二,两份供述在犯罪时间、地点、方式、藏尸地点上均存在巨大差异。

    第三,张玉环供述的作案过程极不符合常理。张玉环供述的其杀人动机是因张家小孩打了他家酱油瓶,藏尸自家哥哥房间,半夜村民到处找小孩时趁黑抛尸,完全不合常理。

    第四,有证人证实在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见被害人向后来发现尸体的下马塘水库方向走去。

    第五,所有的物证与犯罪没有关联。公安机关提取的杀人的麻绳、抛尸的麻袋均没有检出被害人的皮肤、毛发、血迹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提取到张玉环的生物证据。张玉环手上的伤痕不能证实是被害人手抓形成。第一现场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证据。

    尚律师还补充道:“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二十七年前知道案件会再审,而去精心编制谎言,这是违背人的基本生活认知。因此,张玉环只可能是受到了刑讯逼供而做出的自污供述。他一直坚持喊冤就是知道自己被冤枉。”

    “我拿到张玉环案卷宗时,就惊叹这样的证据竟然可以认定杀人,处人死刑。本案的证据状况,原审法官也应十分清楚。张玉环被抓到定案历时八年,原审法院必定有地艰难的选择,考虑某些因素后,作了留有余的判决,判处张玉环死缓。”

    法庭讯问环节,在辩护人的提问引导下,张玉环再次讲述被刑讯的过程。他甚至当庭发誓如果自己说假话,全家死光。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者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某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还有几个不知道名字。我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发现1996年2月的《警察天地》刊载作者为胡星文的文章《为了这片热土——进贤县公安局采访札记》,记载副局长吴某才德高望重,经常与年青干警一道,没日没夜战斗在同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前沿。为侦破95夏季系列抢劫案件,他们35个昼夜没睡一个囫囵觉。《信息日报》报道2005年进贤县李渡派出所原所长付某文涉嫌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支某华2017年被免去进贤县李渡派出所所长。这些名字,张玉环铭记27年。但愿吴局长的狼狗审讯法只用了这一次。

    检察员虽然来了四位,但发言很少,大致两点意见:一是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较大的矛盾。张玉环到过尸检现场,观看过尸检过程。听村民说过捞尸经过。供述与物证关系上是“由证到供”,即办案人员提取了相关物证,再通过告知现场的方式来获取与物证相符的口供。二是本案物证不具有关联性。最后,检察员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

    虽然检察员和辩护人双方意见基本一致,辩护人对出庭检察员关于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的意见还是有异议。王飞律师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是在严刑逼供下编造出来的,完全虚假。出庭检察员的“保守意见”和法院不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决定,意味着有关部门不打算追责。庭审中,张玉环多次说他被从26岁的青年关成53岁的老人,应有人对此负责,特别是对他刑讯者。

    尚满庆律师说:“检察院作出了无罪建议,我认定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本案的造成不能一味的责怪‘八三严打’的两个基本。个案的证据审查是人为可控的。我希望或者恳求再进一步,以绝对无罪认定本案。法律需要活生生的例子来确认。希望张案能推动一点点进步,哪怕就是一丝的进步。”

    此次检察员没有例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也许觉得由他们做有违和感。其实也可以总结一下,警示后人。

    王飞律师却即兴法制宣传和教育。他说张玉环案是十分明显的冤案,闻起来就一种虚假的味道。识别冤案,并不需要多高深的法律知识,凭着常人的经验就完全可以。两份出入巨大的有罪供述,就认定张玉环杀人,判处死缓,当年的公检法各级机关全线失守。如果说守住了线,那就是江西高院留了张玉环一条命。这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刑事诉讼、司法制度错在哪里。作为律师,在代理张玉环这一类刑事冤案时,极其慎重,接案之前,必须仔细研究,必须内心确信他们是冤枉的。我们代理冤案的意义就是减少和防止张玉环这种冤案的再发生。冤案的制造者应当负有责任,必须受到追究,才能防止冤案,减少张玉环这样的蒙冤者。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息20分钟继续开庭。辩护律师认为这种安排,必定是要当庭宣判,当庭释放了。恢复庭审后,审判长即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将张玉环还押。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张玉环案件开庭因疫情影响延误太久,且监狱曾明确告诉律师张玉环提出来开庭,不可能还押。

    我们不知道领导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决定不当庭宣判。但领导肯定没有考虑张玉环恢复自由的急迫,没有考虑张母盼儿归的急切。

    闭庭后,发现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不见,也没见他回来吃中饭,有人猜测他和张玉环可能被有关人员接回进贤去了。后来证实,因某记者在高院门口遇到麻烦,他帮解围去了。

    张玉环回家,还要等。

  • 村民政治学习得分低被列扫黑线索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4日消息】近日,34岁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秆塘村村民陈义平(男),因学习村里组织的政务政策分数低,被列为扫黑除恶线索。

    据陈义平介绍,江西备建的井冈山高速公路项目途径自己的家乡秆塘村,因该项目涉及到本地的征地拆迁事宜,政府领导就要求村民们参加政务政策学习,由于近期自己修建了家中围墙,以及没有时间详细学习而考核得分很低,就在6月11日,因自己分数低被村委会列为了扫黑除恶线索,并且被逐级上报备案了。

    陈义平被被列为扫黑除恶线索后非常苦恼,其名誉遭到了很大损害,不知情的乡邻们都歧视防范他,并且自己的子女上学也会受到影响。

    6月15日,陈义平得知消息后,就找到了村委会领导理论,但是村委会主任袁发根却告知他说“我们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报一条涉及扫黑除恶的信息。6月1日,经6名村委会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一致通过,把陈义民列为此次扫黑除恶线索进行上报,这是形成了会议纪要的,不单单是我个人的意见”。

    至于为何将陈义平列为扫黑除恶对象,袁发根表示“陈义平学习分数低被列为扫黑除恶对象是其中原因之一,他从来不按村委会的要求转发政府的政策,也没有按照要求去做。”井冈山高速公路项目途径秆塘村,该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大家应该支持才对,但是他却做了反面工作;此外,陈义平还修建家中围墙,强行占用道路影响他人通行。”

    对此,陈义平反驳说“我的学习分数目前是190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学习的,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学习。”陈义平还说,自己育有3个小孩,均不满10岁,除了做乡村兽医,他还开了食杂店、喜宴帐篷出租、学做厨师等项目,实在没有太多时间学习,自己也没有法定义务要去参加学习。

    对于村委会主任袁发根提到的修高速公路唱反调等情况,陈义平表示,自己当时仅仅对征地拆迁的田亩数有疑问,就把情况反馈到市政府去了,后来也查清了,自己也认可。另外,自己修建围墙根本没有占用公共道路,至少还有3米远。

    因为陈义平要求取消被列为“扫黑除恶对象”的述求在村委会得不到回应,近日他就找到了三阳镇司法所所长兼秆塘村党支部书记王旭表达述求,但是党支书王旭解释说,之所以把陈义平列为扫黑除恶线索上报,那是因为接到了群众举报,所以要这么办理的。他说,最终结论如何,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至此,陈义平无故被列为“扫黑除恶对象”的问题依然无解。

  • 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开庭再审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0日消息】2020年7月9日上午9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辩护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首先不能证明麻袋系抛尸工具,由本案证人张朋飞等四人在发现尸体的水库旁打捞的麻袋和在张玉环家中提取的麻袋,打补丁的方式不尽相同;且张玉环衣服上的麻袋纤维也不具有排他性;此外,也不能证明麻绳系作案工具,仅有张玉环的第二份有罪供述对此提及,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综上,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据悉,张玉环被羁押的时间总计为9700多天,超过26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张玉环一直不认罪。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称,张玉环在狱中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数以千计。高墙之外,张家人也在持续为其申诉。此后数年,该案经历一次重审和一次裁定,最终维持原判。

    张玉环代理人律师王飞和尚满庆表示,他们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总结出该案存有六大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等。

    王飞指出,依照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经过多年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2019年3月27日,张玉环代理律师尚满庆收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的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江西萍乡朱玉芳等集访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4日消息】日前,江西萍乡维权访民朱玉芳、周爱莲等七人集体到省会南昌信访维权,不过遭到信访官员的推诿卸责,最终以疫情期间不受理为由拒绝接访,并将集体信访登记为个人信访。

    因受疫情影响,从1月至今,各地信访维权人士无法出门为自家冤案奔波求助,法院等部门同样以疫情为由拖延案件,加上2020年“两会”因疫情而推迟举行,省市乃至全国的访民维权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不过最近全国疫情措施在复工复课的政令之下有所松动,除东北地区及北京外,其他地区出行或到达已经基本不受影响。

    周二(5月12日),江西省萍乡市维权访民朱玉芳、周爱莲等七人去到南昌市的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反映问题,主要涉及地方政府对信访事务的处理问题。不过江西省信访局工作人员以疫情期间不受理集体信访为由,未将七人的信访信息录入信访电脑系统,只是作了个人信访的基本登记,期间萍乡安源区的姚培江在现场被当地维稳办的截访人员强行带走。

    据相关信访规定,集体信访案件会由上一级政府部门督察督办,因此会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有望解决长期拖延不办的积案,因此维权访民抱团取暖进行集体信访的个案并不少见。

    而朱玉芳等七人反映的问题有两个,第一,萍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造假,在信访平台非法作出虚假的信访办结,导致朱玉芳等七人正常合法的信访渠道被堵死,艰难维权十数年的冤案无法再有解决的可能性;第二,萍乡市委市政府不作为,未对信访积案进行督察督办,多年来每次的信访接待日从未见到市领导踪影,而访民们每次致信市领导反映情况从未得到任何回应。

    公开信息显示,大概十五年前,朱玉芳因拆迁补偿无法落实问题加入维权行动,艰难维权十年而不果。2015年,萍乡警方将坚持维权的朱玉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导致正在北京向多部门反映情况的朱玉芳被北京警方抓捕,后移交萍乡警方,朱被带回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其后被判刑三年,2018年刑满出狱,但仍然坚持维权。

    七人中的周爱莲亦坚持维权多年,早年因计划生育政策遭到当地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迫害,身体受到严重创伤,导致不孕不育,但维权无果,其后周爱莲家还遭遇强征强拆,一度无家可归生计不保,还不断遭受地方维稳人员的骚扰恐吓。

  • 江西女子进京被截访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9日消息】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江西信丰女子施某某多次到信丰县信访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信访,但其诉求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9年7月,施某某与一名朋友约好,一同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19年7月30日,施某某与朋友到达北京。

    刚到北京没多久,二人还没来得及去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就被信丰县政府相关人员“接”回了信丰。

    回到信丰,2019年8月2日,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对这一处罚决定,施某某不服。

    她认为,她是中国公民,北京是中国领土,她有权去祖国的每一个地方,如果不能去的地方,都有警告标示和警卫员看守,当时她去北京,没有扰乱单位秩序,没有做违法乱纪之事。

    施某某说,信丰县公安局以稳控、截访为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

    2019年11月18日,赣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施某某一到北京就被劝回,没有前往相关场所提出信访请求,没有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信丰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施某某进行治安处罚拘留10日,主要事实不清,作出处罚的证据不足。

    赣州市公安局撤销了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的处罚决定。

    2020年2月12日,疫情笼罩下,施某某收到了信丰县公安局的《行政赔偿决定书》,信丰县公安局向施某某赔偿3159.4元,并赔礼道歉。

    【网友留言】

    聚沙成塔:既然不让上访,那就直接撤销信访局。

    心想事成:公安局违法拘留,上级这样处理避重就轻,应该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严重不公平,给你拘留10天你试试,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让纳税人买单,下次他们还会这样做,一定要给他们严重处理,才能有深刻教训,不然公职人员会公报私仇,让他们不敢不作为乱作为。

    BLUE:起来,不愿做奴隶的的人们!

    陈维树:2017-6-4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陈裕咸在北京遭上犹县政府信访局外包涉黑牛力团伙截访殴打致死案后,信丰县依然在截访,刑拘访民。

    无限的无线:法治不是说说而已,法治社会是每一个人的事包括公权力!

    马到成功:无语的世界,无语的教训!无语的拘留,无语的改判!让正义不在流泪,让执著成为勇敢!——海阳市马家大院

    丸:这就是暴政,知法犯法!

    渤海岛主:公安行政复议正确处理,变违法行政过错完全纠正!值得推广!让访民心理平衡!

    黄凤娣18901526811:公安局拘留访民,权大于法。

    彪哥:没有去到国家信访局,就没有扰乱单位秩序!去国家信访局就是扰乱单位秩序,就要拘留。这个概念说的通吗?

    寂寞哥:又有几个人有运气获赔?一万个中的一个吧,黑暗官场老百姓能怎样?

    随波逐流:“这就叫公平正义”留言区还有这样说的,什么逻辑?公民申诉、上访是宪法规定的,公权力肆无忌惮的践踏,限制、非法的使用机器迫害公民(拘留),后有点可恶或迫于压力,用纳税人维持正义的税款为自己违法行为埋单,还未见有人承担责任,就算”公平正义”了,什么逻辑吗?

    上善若水:还是赣州市公安局能主持公道,我们平顶山冤民进京上访的,不管是在火车上,还是在旅馆,还是在田地里,还是在路上,只要被地方政府找到接回来,就是拘留。别说到市公安局复议了,就是打官司到法院,一律不会赢,一个都不会赢,现在就有几十个被错误拘留的民众告法院枉法裁判,但还是没人查处,纠错,为什么呢?

    红胡子:既然不应该,就是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实事求是:希望各级部门能够真正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一切按照国家各项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靠关系,如有贪官不作为乱作为查到一个就必须枪毙一个!中国就会太平天国。否则一切不堪设想。

    大爱:执法违法应追究其违法执法者的法律责任,赔偿和道歉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 江西民工被欠薪十年维权无门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5日消息】江西三十多名讨薪农民工遭承建单位和包工头恶意欠薪,农民工代表李瑶明因被欠薪导致家破人亡背负巨额债务,其依法诉讼维权长达十年,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期间,李瑶明还被欠薪方两次报案诬陷其“诈骗罪”而遭警方非法关押一百八十多天。

    55岁的李瑶明是江西省贵溪市东门办事处北门下李村人,高中文化,国营下岗工人,后自谋职业成为一名爆破员。2008年至2012年间,时任队长的李瑶明与爆破技术人员率农民工三十多人,自带爆破机械设备和生产资料及资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在未出任何生产事故的情况下,合格完成了两个国家重点工程爆破和附属工程巨大任务。一个是江西省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鹰潭至瑞金高速》A10标爆破工程及水沟;另一个是江西省金日市公司,鹰潭宏润道路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省靖安县《三爪仑蓄电站》C5标路基爆破及附属工程。工程完工后,李瑶明向江西省交建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求薪,却未讨得一分一毫劳动血汗钱。自此,李瑶明作为代表踏上了长达10年的讨薪之路。

    为讨回三十多名工人的血汗钱,李瑶明同违法的包工头,承建单位依法抗争!于是,一个小小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们的求薪案发生了同公,检,法三家,三十余份法律判决,裁定,审判定罪等文书!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至今没有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欠薪方也没有支付工人一分一毫的血汗钱!而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律师完成的,最终也没能阻止不公平正义的事情发生!

    就在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两人不依法支付李瑶明和工人的血汗钱,李瑶明准备自认倒霉时,两人在2010年和2012年先后两次以“诈骗罪”反而将李瑶明告上法庭,从而导致李瑶明被公安机关抓捕并被非法关押了181天,后在代理律师帮助下,于2012年11月29日不予起诉获释。

    获释后的李瑶明坚持申诉。2019年11月12日下午,李瑶明和工人一起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信访接待室,用了近两个小时,苦苦哀求法官下函促地方法院解决问题,但两位法官无动于衷,根本不关心几十位农民工的死活。

    李瑶明说,“我们农民工的案号是:1.(2016)高检申控访复函字第253号;2.贵检申控案终通[2016]1号;3.赣检刑申控审通[2014]2号,共计七份,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假的法律文书,我们30多名农民工用生命鲜血辛苦劳动,做了无任何事故和原因竣工完成了两个国家重点工程巨大爆破的建设,但至今未见过,结算过,领取过,签字领取过我们的血汗钱。我用了近两个小时,用铁证如山,神仙也推翻不了的原始数据,凭证,现场照片,等等证明用鲜血生命劳动技术创造劳动血汗钱不可能成为负数!试问天下老百姓:出卖生命血汗钱的劳动力亏本了?还用几十份公,检,法三家法律文书把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求血汗钱象斗地主一样,从民事到刑事,从刑事又到民事!”

    李瑶明表示,“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还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组等等的交办函,督办函,督办线索函,党和人民政府的法律援助书,应有尽有地摆在两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几个摄像,录音头面前,却还是不起作用!然而,两位检察官还是无动于衷,根本不关心我们几十位农民工的死活!最后竟然以法律程序压迫我,让我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我李瑶明用生命鲜血,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无任何事故和原因,诚信,守责完成的巨大任务的事,却没有谁同我们结算过,支付过,领取过一分一毫血汗钱及工程款,反而还被江西省最强大的利益集团,江西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私企主黑老大张文木与贵溪市滨江镇何阮村土霸王阮克旺,利用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用诈骗罪逮捕坐牢。江西省贵溪市法院从2009年起多次判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及队长李瑶明一审胜诉,但判决就象放屁一样不起法律效力,且还成就多次诈骗罪被立案逮捕坐牢!罪名从诈骗罪到伪证罪,虚假诉讼罪,同法律援助律师合伙作案罪,恐怖分子罪,扰乱司法罪,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罪,最后有罪推定到妨害作证罪!试问: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哪里还有什么罪啊?尽是用生命鲜血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凭证!谁在玩弄法律?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一定没有这个能力!只有有钱有势的私企主黑老大张文木与何阮村土霸阮克旺有这个能力。共产党的法就是这俩个恶霸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试问:我们农民工下岗工人还有什么能力再同恶霸张文木与阮克旺他们一伙利益集团斗啊!只有死路一条!如今讨薪工人已经被逼死了四个,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一分钱!党中央,国务院督查组领导您们一定要明鉴啊!救救我们底层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们吧!”

    李瑶明电话:13970179712



  • 江西资溪数百教师集体讨薪

    【民生观察2020年1月7日消息】近日,江西省资溪县教师集体讨薪风波持续扩散,讨薪浪潮此起彼伏。2019年12月25日,当地网络疯传该县第一中学的教师集体讨薪消息。微博、微信、QQ等网络,传出教师集会讨薪的视频、文字、照片等消息。当地官方媒体保持沉默。

    2020年1月6日,知情人“关水玉”反映,周一政府工作日,又有大批教师集体来到政府办公大楼门前讨薪,数百名教师要求政府主要领导接见谈判,但政府人员百般推脱,部分教师因此坚守在政府大楼前直至寒夜9点才散去。

    1月7日,资溪县教师集体讨薪事件的文字、图片、视频被全部网监部门封杀,但是此前网民“关水玉”及现场市民拍摄的现场内容仍在私下流传。

    网民“关水玉”介绍,资溪县的众多教师,周一在县政府前面的广场集会静坐表达讨薪意愿。从早上9点开始持续到晚上9时许才陆续散去。

    数百名教师以大型集会、站立、喊口号、直至静坐的方式表达讨薪述求。教师们很希望自己的呼吁,能引起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和关怀,落实教师的法定工资待遇,给予教师发放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年终奖金薪酬待遇。

    当地教师说,公务员的年终奖有绩效奖励性工资、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而教师不能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奖金待遇。教师们引用孔子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翻译:“我听说,对于诸侯和大夫,不担心贫穷,而担心财富不均;不担心人口少,而担心不安定。由于财富均了,也就没有所谓贫穷;大家和睦,就不会感到人少;安定了,也就没有倾覆的危险了。因为这样,所以如果远方的人还不归服,就用仁、义、礼、乐招徕他们;已经来了,就让他们安心住下去。”

    然而,在资溪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到年底,会得到一笔奖金。作为教师,年终不能得到与当地公务员的同等的奖金,心里产生了一种不公平的感觉。并且,近期物价普涨,又逢春节临近,教师现有的月收入不足以安稳度日。

    近年来,全国各省多地教师,为争取教师法定工资待遇的呼声此起彼伏。教师们要求落实法定工资待遇的强烈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引起了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

    近日,国务院督导办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在年终为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以及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务必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保障问题。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代世界的竞争,主要是现代科技的竞争。确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刻反映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教育优先发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和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享受的各类奖金、补贴等,是属于工资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根据以上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教师提出要求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各类奖金工资福利,是有法律条文支持,有政策依据支持。教育部陈部长说: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陈部长还说:提高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荣誉感,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确保政策真正落实,落实到教师的心里面去,让他们脸上充满笑容!依法治国,何时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何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全国教师翘首以待!

    据悉,2018年以来,由于物价普涨,各地爆发多起教师集体讨薪事件。2018年5月27日,安徽六安市近200名教师因待遇问题,集体前往当地政府讨说法,结果遭到警方暴力殴打、拘捕;2018年6月6日上午9时许,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部分教师在“田家炳中学”大门口,拉出红色的横幅讨薪,并打出标语:爱党爱国爱教育,平等享受二万四!期间,众多教师聚集校门口齐声高呼口号;2018年6月8日,安徽铜陵市各区县教师推选出了多名代表,预备在6月9日至10日到市政府和教育局上访讨薪,但当日这些代表及部分教师即被维稳控制。

  • 江西杨霆剑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1日消息】日前,江西资溪籍维权公民杨霆剑(真名:杨微)刑满出狱与家人团聚。杨霆剑2018年3月被捕,被控“买卖身份证件”罪成,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悉,杨霆剑于9月19日被刑满释放,由资溪县警方和司法所等人员将其接走 ,例行交代后将杨送回家中,并叮嘱下周会有派出所及司法所跟进,届时再知会。

    2018年3月20日半夜,正在厦门探望女友的杨霆剑被江西警方跨省抓捕,警方当时以杨霆剑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为名进行抓捕,翌日,杨霆剑即被带回江西抚州资溪县,资溪警方将其拘留后改为刑事拘留,罪名是“买卖身份证件罪”和“偷越国(边)境罪”,羁押资溪县看守所。2018年12月,抚州市中级法院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杨霆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而之前附加的“偷越国(边)境罪”则被删减。

    据了解,杨霆剑早年曾活跃于广州,曾参与多起公民活动,积极声援各方受政治迫害人士以及宣扬自由民主理念,亦曾多次上街派发“公民运动”宣传单被打压;2017年曾因声援广州隋牧青律师“被吊证”事件而遭警方禁锢毒打;2018年被捕后,警方以其多年前经营手机店铺时曾开设代办电讯业务为据,指控杨霆剑“买卖身份证件罪”。

    杨霆剑表示,现阶段会以陪伴父母和孩子为主,顺便休整一下身心,至于其他事情以后再作打算,但初心不变,还是以前的那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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