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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青波不服豫龙派出所治安处罚案 原告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接受董青波的委托,指派段汉杰律师担任其与荥阳市公安局豫龙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经阅卷和参加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豫龙派出所对原告董青波作出的被诉治安处罚,政治站位极其错误,事实认定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程序严重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一、政治站位严重错误

    庭审查明,董青波系反映个别村干部挪用公款且对群众打击报复而积极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汇报。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永续执政的法宝。极少数涉嫌腐败者阻挠群众揭发,是跟共产党作对,是跟习主席作对。

    被告证据显示,只要董青波一买票,豫龙镇政府就收到所谓警情通报,立即派工作人员伙同豫龙派出所民警进行截访。显然,董青波的个人行踪受到监控,而公民行踪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受民法典和刑法的保护。即使是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也必须履行法定审批手续。但本案被告没有提供批准对董青波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手续。面对质疑,被告代理人居然堂而皇之宣称,这是普遍性现象。由此可见,豫龙镇政府和豫龙派出所漠视法律何等自然。

    关于公安机关涉嫌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董青波的公民个人信息遭到非法侵害的问题,原告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控告。“普遍存在”并不等于就是合法的!滥用权力、打击群众就是非法。

    二、被诉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严重不清

    被诉处罚决定书“现查明”部分的表述为,“2023年以来,违法行为人董青波在其所反映的诉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已答复的情况下,仍多次到北京信访,以此给政府施压,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2023年11月28日22时许董青波欲乘坐火车前往北京信访,后被政府工作人员劝返,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这两句话之间的关系不明。第一句话是否属于董青波本次被处罚的“违法事实”?从文字表述上看,“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仅对应“2023年11月28日22时许董青波……劝返”一项。那么第一句话是何含义?

    假设第一句话“2023年以来……仍多次到北京信访”亦列入本次处罚所基于的违法事实,那么,“多次到北京信访”具体指何时、何次、到何地方、反映什么?被告的卷宗固然显示董青波多次购买前往北京的车票,但是否皆属于第一句话所称的“多次到北京信访”?

    又,被告卷宗显示董青波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有8次购票进京记录,但除了2023年11月28日外,只有2023年7月11日这次实际到了北京。由于2023年11月28日这一次是第二句话的评价对象,仅2023年7月11日这一次能够评价为“多次到北京信访”吗?

    如果仅仅买车票就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岂不把人民政府塑造成为极其可笑、杯弓蛇影的形象?扰乱单位秩序什么时候成了行为犯,不需要有结果发生就可以认定?那么“扰乱单位秩序”的法条为何规定“致使工作……无法进行”?

    显然,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严重不清。此处还应着重指出,豫龙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白帅、侯帅对董青波实施了诬陷行为。其所称董青波索要5000元得逞后方才从新乡返回荥阳,纯属子虚乌有。目前纪委已经查明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原告保留进一步控告的权利。

    三、被诉处罚决定证据严重不足

    被诉处罚决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法条表述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可见,被诉处罚决定不但要举证董青波实施了“扰乱机关秩序”的行为(且不能泛泛而言,必须明确到时间、对象、地点、表现形式),还要证明“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但被告首先没有证明董青波实施了哪些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更没有证明“致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被告没有提供豫龙镇政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任何证据,甚至被告连豫龙镇政府因为截访董青波产生支出的证据都没有提供。仅凭豫龙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文字陈述,口说无凭(且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白帅、侯帅亦未出庭接受发问),不能证明董青波实施违法行为且达到应予治安处罚的程度。

    四、被诉处罚决定的程序严重违法

    (一)本案最关键的证据,报案人王柳峰的询问笔录,制作笔录的民警郭根生签名造假。这一点,被告在庭审中已经承认。郭根生同志公然违背警察职责,在工作时间参与地方政府的非警务活动,亲自驱车到北京截访公民,本身即属违法。郭根生在开车进京截访的同一时刻,居然又出现在豫龙派出所对报案人制作笔录,明目张胆造假令人震惊。

    该份报案人笔录不仅应予排除,同时本案由于没有合法报案手续,启动本身即属违法,被诉处罚决定应依法撤销。

    (二)姚银玲、郭根生等民警多次参与截访,尤其是郭根生2023年11月29日的所作所为,证明豫龙派出所在配合镇政府阻挠群众行使控告权利上存在密切合作机制,并非是在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之后才介入,而是一开始就“一条龙服务”,所谓报案、移交云云,与事实相悖。

    豫龙镇政府和派出所之间对董青波的所谓移交、接收,恰恰证明董青波的人身自由受限制,董青波被镇政府私力控制,戳穿了所谓劝返的温情面纱。豫龙派出所深度介入地方政府截访,阻挠群众声音传到中纪委,严重违背中央要求。

    综上所述,被诉行政行为政治立场错误,与中央和习主席的要求背道而驰;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严重不足,既未查明和证明原告有何违法事实,更未提供原告扰乱单位秩序造成无法正常工作应予处罚的证据;程序严重违法,仅仅是郭根生同志分身有术这一项就令人拍案叫绝了。

    这样的被诉行政行为必须依法撤销,否则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形象,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对司法和公权力的信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后的昂扬斗志。

    此致
    荥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 刑事拘留变为治安拘留刘兵被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6日消息】早前(4月12日)被东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刘兵于昨日获得释放,刑拘历时二十三天。
     
    据悉,刘兵曾于上个月(4月)10日在广州街头举牌,于12日下午,被东莞石碣分局带走调查,于翌日凌晨四点被送至东莞第一看守所,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到昨日(5月5日)被转为治安拘留,并于上午十点获得释放,6日凌晨回到湖南常德老家。
     
    由于刚刚获释,刘兵称这段时间会在老家休养以及调整心态,暂时没有其他打算,但会坚持自己的立场。
     
    相关报道:
    刘兵被以“寻衅滋事” 刑拘父母相信并支持他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417/15717.html
  • 上海吴玉芬等30余名访民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遭拒

    [访民之声2016/12/1消息] 今天下午,吴玉芬、邓培培等30多位上海访民,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申请游行遭到拒绝。
     
    知情人士江苏访民吴继新告诉本网志愿者;“吴玉芬等人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申请游行,要求依法治国,实现公平正义,抗议党政官员屠杀人民!治安总队让她们以后不要再申请游行,治安总队将要停止这个项目的申请,不在受理。今天只给他们做了登记”。
     
    此外,吴继新还发来多位访民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门前,张打条幅的照片,要求辽宁当局公布陈沈群死亡真相。据悉,陈沈群是11月21日在被截访人员遣返途中死亡,官方称其是发生“车祸”死亡。其家属和访民则认为,是人为制造“车祸”。
     
    今天参加举牌维权的访民有:
    河北杨宗生18210809837
    张翠磊13141309133
    安徽石新红13261574637
    李本才17081041438
    河南陈文惠131463998571
    王金兰18577993907
    张素珍17072780286
    陈秀连17181273417
    上海吴玉芬13166441871
    郑培培021539063826
    吉林闫春凤17744547901
    辽宁杨秀梅13717697035
    张振敏18201384123
    内蒙杨金枝15652636380

    王永凤、丁菊英、石巧珍、刘国芳、韩素芳、唐霞珍。
  • 上海六十余访民北京市治安总队申请示威游行促政改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26消息:今天下午两点,上海60余访民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申请示威游行,抗议上海市政府不作为、乱作为。
     
    上海访民说,多年来上海当局违背中央指示精神,掠夺民财,欺骗忽悠老百姓,造成信访事项空转,踢皮球,还对信访人实施残酷的打压迫害,许多访民被拘留。申请游行示威的目的就是督促政改,做到政令通、法令通,党、政官员不在屠杀残害人民!
     
    今天参加申请游行示威的人员有,吴玉芬、丁菊英、严峻、丁德元、李民华、李玉芳、陈瑞明、茆智勇、王文平、林国梁、徐仁豪、朱明高等人。

  • 内地建治安数据库 记录追踪精神病患者释囚等人群

     内地省市不时传出精神病患者袭击事件,致人命伤亡。例如,据统计所示,去年广东省发生74宗此类事件,死亡人数达84人。
    据《澎湃》报道,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联同相关部门,公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搜罗及贮存「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资料,精神病患者亦位列目标之一。
    该文件规范登记手续及内容,各级政府需登记患者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等基本数据,以及初次发病日期、肇事记录、治疗情况等。
    中央部门寄望建立共享数据库,方便官员查核和追踪患者,预防袭击事件,防患于未然。各级政府需为资料准确度负上责任,不容马虎登记或捏造纪录,否则中央会层层追溯,追究失职干部。
    对此,网民反应不一,有的予以支持,「鼓掌称赞,要公开透明」,有的却趁机讽刺,重提政府「把上访户强制精神病院治疗」,下一步要考虑怎样「规避『被精神病』」。
    (来源:香港01 http://www.hk01.com/%E5%85%A9%E5%B2%B8/4925/%E5%85%A7%E5%9C%B0%E5%BB%BA%E6%B2%BB%E5%AE%89%E6%95%B8%E6%93%9A%E5%BA%AB-%E8%A8%98%E9%8C%84%E8%BF%BD%E8%B9%A4%E7%B2%BE%E7%A5%9E%E7%97%85%E6%82%A3%E8%80%85%E9%87%8B%E5%9B%9A%E7%AD%89%E4%BA%BA%E7%BE%A4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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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访民第四次北京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

    2015年12月23白下午,120多位上海维权访民第四次到北京治安总队依法游行申请,强烈抗议上海、北京政府、公安警察联手打压在国家信访局每月底大集访活动的上海访民。强烈要求政府“依法治国,”尊重保障人权。
    上海访民国家信访局依照《信访条例》集体上访,控告上海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办事,打压上访人,上访人权益受到严重侵害。2015年7月31目大抓捕以来,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只要在国家信访局的上海访民,都要被强行拉上车送久敬庄,在久敬庄身份证不登记愚弄访民。
     昨天接待警官告知访民,游行申请不被批准。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游行申请是不会被批准的。但通过游行申请向全社会发出强音,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实现“依法治国”。
        上海访民
        2015年12月24日

    参与申请的上海访民们

  • 郭春平诉黄埔区公安分局治安处罚一案7月20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15日消息:2015年3月4日,郭春平在微信上转发《还我蓝天——妇女节口罩集会》的信息,3月7日下午,广州黄埔区公安分局以此举属于策划非法集会为由,对他行政拘留14天。

    郭春平不服广州黄埔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一案,随即将该局起诉到法院,现广州黄埔区法院决定将于7月20日上午9点在该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

    广州黄埔区法院地址: 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地铁五号线大沙东站D出口,往后走约300米即到。公交站: 黄埔区政府。B30,B31,B29,517路,581路。

  • 山东访民刘汝力治安拘留期满又被司法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2消息:山东访民向本工作室反映,山东烟台长岛访民刘汝力7月20日行政拘留期满释放。今天到烟台市政府上访又被法院接回司法拘留。
     
    刘汝力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政府不退还合同金、残联不退还养老金等事上访的。政府为此查封了刘汝力办的公司,给他造成了债务纠纷,被起诉到法院。刘汝力无力偿还被多次司法拘留,还因上访被刑拘,被关押期间身患多种疾病无力医治。今年3月3日因上访被公安局拘留10后又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
     
    据知情人说,刘汝力的债务是因为被工商局和税务局认为偷税漏税,错误的查封他的公司造成的。产品过期失效,损失达几十万元。刘汝力为此把工商局和税务局起诉到法院,迫于压力,经法院调解仅拿到了税务局多收的1万多元税款,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没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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