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济南市

  • 济南市王华

     

     
    姓名:王华(化名)
     
     
    性别: 男
     
    年龄:
     
    籍贯: 济南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济南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精神病院和妻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4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当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华(化名)是济南市市中区居民,2010年4月的一天,他在家中休息时,济南某精神病院4 名医生闯入家中,将其双手捆绑,要将他作为精神病人带走治疗。他极力辩解自己是正常人,并奋力反抗和呼救,引来了多人围观。后在110民警的救助下,他才得以脱身。后来,他得知是妻子要求精神病院来收治自己,便将精神病院和妻子起诉到法院,认为精神病院和妻子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肉体、心理、精神上的很大伤害,要求判令精神病院赔偿精神抚慰金 50000 元,妻子赔偿自己3000元,并赔礼道歉。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精神病院赔偿原告王华精神抚慰金5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不是经过法定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剥夺别人的人身自由。即使是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由于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精神病院也不能强行收治。在本案中,精神病院仅凭王华妻子的陈述,就通过捆绑的方式对王华强行收治,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该道歉和赔偿。
     
    案件来源: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o/2010-10-14/110718231025s.shtml
             

     
    收集时间:2011-8-26

  • 山东省济南市李文丽

     

     
    姓名:李文丽  
     
     
    性别: 女  
     
    年龄:四十多岁
     
    籍贯:山东省济南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派出所和天桥区街道办事处的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7年始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济南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注射不明药物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李文丽,女,四十多岁,家住济南市天桥区,自二零零七年就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精神病院。天桥区无影山派出所和办事处人员曾对精神病院医生说:李文丽是骨干,不能放李文丽。
     
     
    案件来源:明慧网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detailch.jsp?qid=111236
             

     
    收集时间:2011年5月4日
     

  • 山东省济南市黄敏

     

     
    姓名:黄敏      
     
     
    性别:        女
     
    年龄:四十多岁
     
    籍贯:山东省济南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济南汽车低温启动厂的职工
     
    案件发生地
     
    当地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六一零办公室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7年10月,第二次2011年2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至今没有离开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济南腊山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被精神病院医生强行扭着打针、吃药。黄敏在被关押期间因为炼功而被多次电击。二零一一年二月,黄敏又被丈夫和其哥哥送入济南市精神病院至今。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精神病院医生强行扭着打针、吃药。黄敏在被关押期间因为炼功而被多次电击,凄惨的叫喊声,传遍整个病院大楼。二零一一年二月,黄敏又被丈夫和其哥哥送入济南市精神病院至今。
     
     
    案件来源:明慧网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detailch.jsp?qid=111236
             

     
    收集时间:2011年5月4日
     

  • 山东省济南市李元

     

     
    姓名:李元(化名)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 山东省
     
    受难者单位、职业
    济南市民
     
     
    案件发生地
    济南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李元(化名)的妻子吕秀芳(化名)、济南市某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3月9日,被精神病院的人用捆绑措施欲强行关押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最终没入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妻子谎称其有精神病,给办理入院手续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制入院时,医院四个工作人员对其捆绑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3月9日,李元(化名)的妻子吕秀芳(化名)到济南一精神病院称其丈夫有精神病,并为丈夫办理了住院手续,交纳了3000元住院押金。第二天,精神病院4名工作人员乘出租车到李元家,欲将其带往医院治疗。由于李拒不前往,并极力反抗,精神病院工作人员采取了用约束带捆绑的方式,将其从家中强行带出,欲将其塞入出租车带往医院,在此过程中,李元极力反抗,引来部分群众围观。后吕秀芳打电话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精神病院工作人员解开了捆绑李元的约束带。
    此后,李元将这家精神病院及其妻子告上法院,认为精神病院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采取任何医疗诊断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将自己送往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给自己心理上、精神上造成巨大创伤。法院一审判决精神病院赔偿李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目前,这一判决已经生效。
     
     
    案件来源:新华网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10/15/c_13559026.htm‎
             

     
    收集时间: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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