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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展再次被关押进浦东看守所

    【民生观察2024年9月3日消息】近日,出狱不久的公民记者张展因前往甘肃营救被抓捕的张盼成,被上海警方带走失联,现已被关进浦东看守所。

    日前,张展为营救最近被抓捕的甘肃青年活动人士张盼成,从上海只身赴甘肃,突破干扰,终于说服张母签署了委托书。然而,她在当地失联,一度处于杳无音讯状态。

    关注张展的朋友在与国内多位民主人士取得联系后,得知张展被上海警察从她老家陕西咸阳带回了,现被关押在上海浦东看守所。

    在新冠疫情期间,张展因只身前往武汉报道新冠疫情而被中共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在关押期间,张展拒绝认罪,曾处于绝食或半绝食状态,多次传出病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极大损伤。

    2024年5月13日,张展刑满获释。但她仍无法获得人身自由,处于国保的密切监视之中。

    2024年6月11日,张展被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宣桥派出所传唤。同时被威胁:“再碰红线就进去。”

    此次,张展因营救张盼成再次被警方羁押。

    据了解,张盼成,前北京大学保安,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

    因发视频批评中共当局迫害异议人士、以及中共政府对外国提供巨额经济援助等,于2021年2月再度被甘肃警方逮捕,后被甘肃省合水县法院秘密审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4年2月14日张盼成刑满释放,随后一直被软禁在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老家。

    7月13日,为防自己再次失联,张盼成在网上发布了公开声明。

    文中称,自己长期被跟踪,且身份证户口本均被没收,当地多次上门要将其认定为“精神病”,并表示如果自己再次被带走,将绝食抗议。

    7月26日,张盼成在老家被软禁期间读圣经写下一篇文字,并发布在网上,不久即失联。

    7月29日,获悉张盼成已被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称,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且受到威胁恐吓。

  • 季孝龙案将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

    【民生观察2023年6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季孝龙寻衅滋事案将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

    从家属处获悉,季孝龙案件辩护人已经接到电话开庭通知,季孝龙寻衅滋事案件将于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在浦东新区法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

    据悉,季孝龙是江苏省张家港市人,基督徒,曾是上海外资企业的高管。2018年7月,因发动“厕所革命”被判刑三年半;2022年2月9日刑满获释。

    获释后的季孝龙恰逢上海疫情封城,季孝龙发起“上海公民为民请命书”,因此遭到上海警方的多次传唤和关押。

    因致信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对上海前期的过度防疫政策提出问责。季孝龙于2022年8月31日,再次被警察从家中带走。

    2022年9月2日,警方电话告知家属季孝龙已被刑事拘留。9月23日,季孝龙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看守所。

    2023年4月26日,纪中久律师前往上海浦东看守所会见了季孝龙。得知看守所的关押环境糟糕,季孝龙的牙齿疾病得不到治疗,导致吃饭困难。

    会见结束后,纪律师向看守所反映了相关问题,并同时向法官要求阅卷,但遭到法官的推诿。

  • 上海浦东56名失地农民辞旧迎新相聚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日消息】2021年12月30日,在辞旧迎新的日子里上海访民朋友相聚一堂共度年终最后一天,大家都是失地农民,上海的建设与繁荣她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与损失,他们相聚在一起共同探讨学习法律知识,共同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上海浦东外高桥56名失地农民,与法律顾问冯正虎、赵廸廸,上海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黄尧年、周翠花,上海资深访民高信翠、崔福芳、朱云鹤、蔡龙其等等访民朋友欢聚一堂,告别2021,迊接到来的2022年。

    2021年,外高桥与莘庄工业区共计104名失地农民,就信访申诉多年的失地农民问题,得不到法院受理,或受到法院柱法裁判、各级政府行政不作为,故所有申诉的问题久拖至今。

    今年初104名失地农民,信函上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就政府、司法不作为问题,失地农民遭遇的土地权益被侵占,拆迁居住面积被侵权,如何化解矛盾,向中共上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并恳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大会讨论。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失地农民的诉求,许多接待人员多口口声声说"问题太大,无法解决"。

    当初改革开放,国家底子薄,拿不出应该补偿失地农民的补偿款,地方政府绞尽脑汁,只能出台或施行一些侵占失地农民利益的地方政策,其中土地不按市场实际价值征收,用拆迁掩盖侵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还违反拆"一还一"公平原则,规定按人口/24平方补偿的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违法攻策。这些问题是政府造成的,理应政府自我纠正错误。至今,地方政府有错不纠,不对数十万失地农民、被拆迁人的损失依法补偿。尤其是,没有对发现政府侵权行为的104名申诉人予以补偿。

    纠正政府造成的错误按责是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一人常会委共同职责,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监督上海市府纠正错误。

    由于上海市委、上海市人大沒有尽责。两地失地农民依照法定程序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致函,将上海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交国家顶层,由顶层设计解决。不知何故,作为顶层的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未将上海失地农民提交的涉及国泰民安的重大问题例入大会议程。失地农民深感遗憾!

    2021年将过去,2022即将束临。新的一年,失地农民希望中共中央不忘初心,牢记农民的恩情,公平对待失地农民,依法按照市场价格、拆一还一公平原则,对地方政府侵占失地农民的土地利益、房屋面积,归还失地农民。希望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重视农民问题,把失地农民反映的问题例入大会议程。

    通过上海失地农民的案例证明上海访民为上海的发展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们被上海当局抢夺了耐以生存的土地,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维权环境残酷的情况下,上海访民的团结在维权群体事件中尤为突出,上海访民的素质之高,心态很好,从上海到北京来回的高铁,动车都畅通无阻的为上海访民打开通道,这些权利都是上海访民努力争取得来的结果。

    上海访民在维权路上的付出是巨大的,上海当局对维权访民的打压也是严峻的上海有很多访民都遭到被拘留被判刑,酷刑,殴打都有,严酷的维权环境没有难倒访民,严酷的环境更加增加了访民的斗志,这两年由于疫情原因上海访民集体维权进京也少之又少了,上海访民在本市集体维权活动风雨无阻每星期一小聚,每个月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大聚会坚持了这么多年,在北京信访局每个月月底周末上海访民大集体维权是一到维权风景线,这一天信访局停止所有访民登记,专为上海访民集体维权服务,上海访民的维权行动为其他地方的集体访做出了模式,其他各地维权访民集体维权活动都无法效仿。

    辞旧迎新的时刻,希望上海访民集体维权活动能得到上海当局的关注与有效的解决问题,换位思考一下他们为上海的繁荣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上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应与国际接轨与国际人权相对平等,尊重宪法,遵守法律,依法行政解决问题,希望上海访民不再流离失所,得到合理的补偿回归正常生活环境中。

    2022年本网祝福上海访民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也将继续关注上海访民的维权活动。

  • 张展无罪!停止迫害!张展回家!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开庭审理被指控“寻衅滋事”的张展女士。至此,因2月初到武汉一线报道新冠病毒疫情,5月14日被上海警方跨界绑架回沪关押的张展女士,已被羁押7个多月,被长期戴脚镣与约束带,且因绝食抗议5个多月而致病弱脱像生命垂危让外界无法相认。在此情况下,中共当局不仅拒绝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与延期开庭申请,而且悍然要将危在旦夕的张展于10日后架上被告席。

    据张展女士的代理律师任全牛于12月17日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会见所述:她(张展)瘦弱的身躯坐进了“老虎凳”的铁椅子里,当然提人的狱警并没有把她双手用铁铐子固定在铁凳两边,原因当然还是她的双手仍在腰间被约束带固定着,不能活动胳膊和双臂!

    在她摘下口罩的瞬间我看到了一个完全“脱像”的张展!因为我们都是在网路上看到过她的相片,头发浓厚面部肥实,一看就不是瘦小的人,而这一面看她,完全不是同一个人了,面容苍白有皱褶,瘦的几乎就是皮包骨,因她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虽然冬天穿着一层厚棉衣,但仍能看出她瘦的几乎就是走路都打晃,几乎无法支撑自己高大的身体。同时也看到,她的鼻子里仍然插着那个强制灌食的塑料管儿。因知道她身体很虚弱,便也不鼓励她多讲话,不过在谈到她为何这么决绝的选择时,她头脑仍然清晰的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张展女士的心路历程简单总结便是:她作为一名笃信基督的人,在她近些年逐渐觉醒的情况下,她便无法再“岁月静好”下去了,虽然她曾经有很好的收入不错的工作,但她觉得,作为一个人她不能无视身边发生的罪恶与不义,她无法忍受发生在自己所处社会里人们的苦难,她要在坚定对神的信仰之下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她无法接受谎言与欺骗,更不愿意与黑暗共生,她被抓以后,仍然常常祷告,要为那些恶人罪人祷告赎罪,她绝食不是为了争取个人获自由,她觉得抓捕她就是这个社会对好人的迫害,在看守所里,她无法若无其事的该吃吃该喝喝的度过每一天,她要用绝食来表达自己最强烈的不配合罪恶迫害的态度!她甚至表达了只要一天没有迎来她期望的大光明,一天还在被迫害的环境中,她就不会停止绝食。虽然,我也试图用她能理解的方式劝慰她要保重,要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她都是坚定的回答她很清楚自己的所为。

    从律师陈述会见情况可以看出,张展身体病弱得变形,在狱中遭受着强制灌食、戴脚镣与约束带等等酷刑。张展被上海检方指控涉嫌“寻衅滋事”,并被建议重判四至五年重刑。而中共公安与检察院列举的所谓罪证,完全是伪造,已经有被列入的所谓证人之一王定邦先生公开发布声明:“本人王定邦虽然懦弱苟且,但还做不出构陷义人的恶行来…一个政府和它的执法者如果不遵循它所制定的法律,执法犯法,以伪造的‘证言’来审判一个弱女子,这样的政府还有合法性吗?我希望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知耻后勇,不要做出自掘根基的行为!”

    中共当局公然对张展女士伪造罪证构陷迫害,原因就是忌恨张展女士前往武汉一线实时报道武汉新冠肺炎情况,将疫情第一手资料披露给世界,危及了当局掩盖疫情实况与病毒真相的图谋。

    张展女士出生于1983年9月2日,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文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警告、拘押。2018年8月13日,被指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而遭上海虹口公安处警告;2019年4月19日被指寻衅滋事行为而遭上海浦东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2019年11月13日,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出狱不久,张展于2月1日左右赶到武汉,对疫情进行第一手现场实时采访报道。在看到陈秋实、方斌等人纷纷被强迫失踪后,不惧风险,坚持在武汉现场采访报道。

    张展一直在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武汉的现场情况,并尽其所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人维权。她失联前数日,曾向朋友表示自己被人跟踪。张展5月10日的推文写道:“听见两个路人议论疫情舆论:怎么整天播报美国的疫情消息,中国的真实疫情不让人们了解?美国政府给美国人发钱,中国政府为什么给外国人发钱?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人们对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判。”她4月10日的推文内容就简单透露险情:“我旅馆住的人不多,有四个人是监视我的”。她5月13日晚还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进行YouTube直播,但自14日左右友人再没法联系上她。她朋友15日去其居住的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财广宾馆找她,宾馆职员说她已退房,并称“既然你来找她,应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到5月17日,外界终于获悉张展已于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外界普遍认为张展女士到武汉对疫情的报道,只是如实记录情况,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制的行为,但今天却被中共当局指控寻衅滋事,面临重判。究其根本就是一个“真实”,是因为张展将真实的武汉病毒情况告知了外界,所以触犯了中共掩盖真相的图谋,所以就招致牢狱之灾。

    一个公民因为承担关怀社会的责任,践行宪法赋予的新闻、言论自由权利,居然就只能承受坐牢的命运,这就是中国当下的人权现实与法治状况。

    张展是为了报道武汉病毒真相而坐牢,也就是为我们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而坐牢,她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规,却遭致酷刑迫害命运,当此开庭之际,一切有正义心、良知未泯、人性未死的人士,都该大声疾呼:张展无罪!停止迫害!张展回家!

    民生观察 2020年12月18日

  • 上海浦东失地农民状告国务院总理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7日消息】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他们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申请人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8月20日,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上海市政府接收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至今没有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答复,已超过法定的答复期限。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12月20日,依法集体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市政府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定职责。但是,市政府不予受理。

    因此,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浦东失地农民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仅用一句笼统的话草草打发申请人:“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

    事实上,浦东失地农民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而且,上海人民政府复议工作相当草率,连复议回复告知书的编号都写错。

    浦东失地农民不服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于2020年8月14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EMS:1118759353778)

    兹公开本案,请党政司法领导机关及公众评审,督促司法公正及行政机关纠错,并供同道参考。

    本复议裁决申请书由法律顾问冯正虎代写。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施克华等56人(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夏碧路310弄28号401室
    邮编:200137
    手机:13585572276

    被告:国务院
    法定代表人:李克强总理
    住址:北京中南海

    诉讼请求

    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原居住于川沙县高东乡、高南乡、杨园乡,1991年由上海川沙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了《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56名原告合计: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

    1992年原告所居住的区域列入“浦东外高桥保税区”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之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个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这份霸王协议是不公平、违法的,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利益,安置给原告的住房只有6249.69㎡,少给原告4779.46㎡住房面积。

    原告的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原告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至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乡村组织或开发公司都未对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给予补偿,无偿侵占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浦东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告示注销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至今拆迁人及任何人或单位没有与原告签订变更、租赁使用原告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协商另拨宅基地供原告使用宅基地,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至今合法有效。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原告不服自己的财产被权贵利益集团违法侵占,一直上访,投诉至今。原告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也向法院诉讼,但他们都管不了,不予答复,也不敢对原告的起诉予以立案,只能期望上一级政府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于2018年8月2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并排除妨碍或给予补偿,要求被告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职责。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原告以当然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为权利基础请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合法合理的。

    根据邮局凭证,上海市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21日接收原告的申请书,但至今没有对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两个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属行政不作为。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目前司法不是独立的,法院吃谁的还得听谁的,法官不愿受理此案,认为政府的问题还得由政府自己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项(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也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因此,原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于2018年12月20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同级提出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1、确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要求被告依法保护原告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责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保护原告的合法财产,责令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无偿征用原告的宅基地予以补偿,并补足安置原告的被拆房屋末安置面积(或相应货币补偿)。

    原告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的《告知书》,该告知书回复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你们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你们的陈述,你们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来信,反映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并要求履行保护你们的财产的职责,本机关已将你们的来信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你们如需了解上述来信的办理情况,可以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事实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原告: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上述《告知书》的内容与规范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相同,仅是文件名称不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不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以《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格式,而是以《告知书》的格式回复行政复议原告,伪装成信访答复。

    一个实实在在的要求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财产的问题,一个依法请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的问题,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擅自调包成信访事项。

    我们相信法律,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治国决定,从“信访”走到“信法”,现在又被踢回“信访”。我们的痛苦经历告诉我们:信访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不受法律监督与保护。

    现在,政府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九)项(对“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予立案),法院也会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我们对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告知书》不服,只好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求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原告认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告知书》不符合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其理由如下:1、原告2018年8月20日提出的《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不是信访事项;2、上海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详细论述见原告致被告的《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书》)。

    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了一年多,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经审查,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据此,对你们提出的监督请求,决定不予支持。”

    原告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就用一句笼统的话打发原告,没有具体的说明,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七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那一项?我们缺少哪些材料?

    其实,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而且,原告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

    原告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相当马虎,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对来自两个不同地方、不同集体申请人分别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发出同一编号的告知书(编号:2018-1080)。原告是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而另一个集体申请人是上海市闵行区的黄尧年等48人。

    被告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明显错误,他们在同一天(4月3日)分别对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上,都记录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书》文件编号是相同的。幸好《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的文件编号不是同一的,原告收到的文件编号是国复【2020】110号,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收到的文件编号是【2020】111号。

    国际大城市上海市政府、国务院的复议机关的执法工作都如此粗糙,不负责任,不作为,中国的法治政府何时能建成?

    的确,原告很无奈。我们有法律的依据,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材料,但有权的审理人(裁判者)可以不看不理,或者曲解法律与事实。我们可以唤醒一个睡着的人,但我们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中国有法律,有法院,有上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或信访部门,也都清楚我们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占受损,但它们都在互相推却,不理不受,不解决,其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失地农民的宅基地被征用而得不到补偿的问题,帮助下级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赖账。

    综上所述,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及不受理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均是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被告国务院(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应当受理复议裁决申请,并予以监督纠正。

    因此,原告于2020年4月11日收到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邮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不服其决定,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秉公司法,支持原告的请求,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黄桂林、杨智忠、顾国荣、顾兴隆、杨德福、顾玉萍
    黄春良、吕金娣、唐宗明、高爱琴、徐东明、顾国兰
    钟雪萍、顾美娣、徐妙新、高爱娟、张友涛、张品荣
    马惠芬、徐成达、印国良、徐友福、叶鹤棋、杨菊华
    林惠兴、徐伟安、施克华、沈家安、施顺泉、黄国华
    徐仙花、陆耀明、陆林珍、陈嘉荣、陆杏妹、唐宝妹
    徐跃进、徐鹤祥、金美琴、瞿素芳、凌爱珍、徐福明
    益慧娟、沈林福、黄长德、张建国、顾祺生、黄美珍
    唐国祥、陈金英、何福娣、黄培德、吴志荣、马金荣
    顾秀珍、王福珍、

    起诉人代表:
    施克华、杨德福、顾祺生
    张友涛、金美琴、黄美珍
    2020年10月

  •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赵文龙卢贤风法官害得我家破人亡

    本人朱金娣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2004年4月政府的协调下将我安罝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质量又差又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我一直居住多年的动迁安置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浦东新区法院法官赵文龙滥用司权利将我的安置房卖掉,害得我家破人亡,父母被逼迫死,儿子被精神病关押在上海殷高路强制医疗所404天,我儿子遭受非人道的迫害。2016年6月15日获得自由。是我们新上任的领导为老百办实事的好领导朱文彪,我儿子今天才从见光明获得自由,我在这里谢榭这位办实事的领导朱文彪,如果基晨领导都儆朱文彪这样为百姓办实事,今天不会有这么多访民,政府才政缑稳经费也不会超过军费。

    上海访民朱金娣
    2017.2.23

  • 李天天被羁浦东新区看守所身体抱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1日上海消息】本网获悉,广州隋牧青律师于昨日(4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会见了新疆籍上海律师李天天。
     
    隋牧青律师称,他受托于昨日上午十点来到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以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已二十日的李天天律师。他称会见未遭到任何障碍,持续近两个小时,形容这次会见是其经手的人权案件中罕见顺利的一次,又称上海警方的整体文明水准胜于其他大部分城市。
     
    根据隋牧青律师公开的消息显示,一向大胆敢言的李天天律师此次被刑拘主要是由于在网上发布政治言论,属于因言获罪。李天天目前精神状态尚好,但由于对看守所环境严重不适应,原有的头痛失眠等症状加剧,血压高达180,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李天天曾出任杨佳案辩护律师而受到打压,“茉莉花”期间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达数月,也因此多年未能正常执业。
     
    有关李天天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上海律师李天天失联已14天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403/15656.html
  • 浦东公安分局和浦东新区检察院欲要给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

    2017年2月6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的辩护律师、基督徒戴佩清律师2月4日第5次会见了被构陷“妨碍公务罪”的丁德元时得知,浦东公安分局和浦东新区检察院要给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戴佩清律师感到非常惊呀!她从各方已了解到丁德元从来没有所谓的“精神病”,他的家人也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病史,丁德元是个精神完全正常的人。
    自从丁德元被抓捕后,上海街头的人权捍卫者郑培培、韦开珍、魏勤、吴玉芬、王宝妹、陈国英、彭妙林、王燕亭、周洪宝、徐佩玲、顾学群、丁菊英、张惠仙、陈桂英、唐霞珍、胡伯森、朱金娣、陈建芳等持续不断上街举牌要求停止迫害立即释放丁德元 。
    人格健全的丁德元面临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和检察强制做精神病鉴定,让人回想起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于2009年3月23日在《中国新闻周刊》公开发表《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的文章。孙东东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孙东东的言论,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国内外持续成千上万的访民数月的抗议和外媒的关注,孙东东最终不得不尴尬道歉。
    上海人权捍卫者表示: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和检察院要给精神正常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肯定会激起民愤。如果丁德元犯有“妨碍公务罪”罪,那么应该有法院公开审判。要给精神正常的丁德元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无赖流氓行为,有辱习近平倡导的“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又如何体现?
    据了解:丁德元年轻时在单位里有突出贡献而获奖,市政府有政策,给该奖的获得者一套房子。但是,获奖的丁德元因未获得房子而上访,多次询问市政府信访接待员:“市政府有没有这个政策?请给我一个说法”信访接待员无言以对。丁德元给市政府及中央各有关部门领导寄信,信件有去无回。多年来多次往返于上海和北京讨说法无果。
    丁德元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意识强烈,从不回避政治问题。多年来,他自由写作了几十万字的帖文,在博客和微信等处广为传播,帖文对极权专制制度多有挞伐,不少篇章可以说入木三分。丁德元是从访民群体中走出的意志坚定、认识清晰的反专制斗士。丁德元的家成为上海同城聚餐的固定点以及外地朋友的留宿地,当局多次威胁和阻挠,他都置之不理。
    2016年10月24日是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幕日,丁德元欲去浦西,监控丁德元的10多个人为了达到阻止其去北京上访的目的,一名穿制服的警察第一个施暴拦截,双方发生冲突,丁德元在正当防卫时致警察受伤,该受伤警察经鉴定为“轻微伤”。按法律规定,“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没有刑事责任。而丁德元被政治迫害以“妨碍公务罪”抓捕刑拘。
    2016年11月7日,丁德元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张江地区检察院批捕,随后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目前,丁德元被“妨害公务罪”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张江地区检察院退回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补充侦查阶段。公检部门企图设想把在上海民运圈和访民圈德高望重的丁德元通过“精神病鉴定”送进精神病医院非法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本网将持续关注丁德元被“妨碍公务罪”案、被“精神病鉴定”的事态发展。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7/02/blog-post_74.html  2017年2月6日) 

  • 上海浦东新区访民吴凤华因六中全会被关二十四天

    民生观察2016/10/28消息:访民之声10月15日发布了上海浦东新区访民吴凤华进京上访失联(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6/10/blog-post_40.html )的消息。
     
    吴凤华是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顾三村吴家宅7号人,今天晚上她告诉民生观察人权观察员,她被非法关押二十四天,今天刚刚出来。吴凤华说,10月4日她在北京上访后自己回到了家中,6号村支书打电话让她过去,结果她在附近一车站遭多名人员绑架至上海崇明长兴的一个小旅馆里看押。
     
    这伙人共八个人,分二班看守她,这些人都是外地的,有东北的、安徽的、甘肃的,9月G20期间也是这些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并关押的她,吴凤华认为这些人是曹路镇及顾三村委会请的打手。这次关押期间的10月20日,吴凤华曾质问他们凭什么关押她,结果遭到一顿暴打。
     
    据悉,吴凤华因为遭遇政府强征强拆没有得到补偿上访,前后被行政拘留10数次,上海世博会与北京APEK会议期间均遭到刑事拘留30天的处罚。

  • 冯正虎:投诉上海浦东法院立案庭长违反党纪国法不立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违法拒收起诉当事人冯正虎二件行政案起诉状、刘淑珍一件行政案起诉状,她坚决抵制《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关于 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拒不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让新的《行政诉讼法》在 实施第一日就形同虚设。
     
    2015年5月4日是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新的《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的第一日。上午9:00,我抵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院,准备提交二件诉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行政案件起诉状。在法院遇到另一位八十几岁的起诉人刘淑珍,由她女儿崔福芳陪同,亲自来法院提交诉上海市浦东 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行政案件起诉状。
     
    我进入立案大厅,领取了二张排号单7004、7005,并填写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材料收据》,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等待提交起诉状。今天,浦东法院立案大厅布置的喜气洋洋,又有摄像,又有采访,为了媒体的宣传又虚假起来,这是中国特色的老套路,欺上瞒下,阳奉阴违。
     
    今天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浦东法院不是进一步,而是退一步。原来的立案审查制,拿了排号单直接向立案窗口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今天却在 立案窗口之前加了一道程序,要由庭长先审核一下诉状是否可以接收,若庭长不同意,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就不会接收诉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立案登记制成了 预审立案登记制。
     
    我的起诉状被童庭长的预审刷下了,那位老妇人的起诉状也被童庭长的预审刷下了,童庭长权力很大,没有理由,就是死活不收诉状。我劝八十几岁老妇人中 午回家,由她女儿留下继续交涉。童庭长态度很好,陪我们聊天,中午还请我们吃法院的客饭。立案二庭(信访)的王庭长也陪着我们,他们把我们留在办公室里, 怕我们去立案大厅坏了他们的“好事”。浦东法院在演戏,如果我们对记者说实话,假戏就拆穿了。
     
    我从上午9:00一直到下午16:30在浦东法院等候童庭长收起诉状,童庭长足足陪我们五、六个小时,不敢离开我们,就是拖着不收诉状。我劝她:今 天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你作为庭长一定很忙,没有必要陪着我们,既然你拒收我的诉状,我也不会硬要你收,我去立案大厅里坐坐,看看你们如何立案,也 就算来搞调研吧。
     
    我告诉她:现在的中央领导人是从地方基层一步一步上来的,他们很清楚下面这些人会怎么混,所以他们出台的法规政策守得很紧,细化易操作,不让执行者 混。新旧行政诉讼法关于立案方面粗看感觉差不多,基本条款过去也有,许多条款是从过去的司法解释并入新法,但新法与旧法有两点根本的不同:1. 条款细化清晰,法官想混也不行,权力者没有干扰的空隙;2. 增加了立案方面违纪违法的具体事项及惩罚条款,违法必究。
     
    几个小时我反复向童庭长宣讲新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我感觉她对这些新法规很陌生,或许新任庭长工作忙得来不及学习。她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耿耿于怀,不适应,总认为立案审 查制与立案登记制没有两样,立案还是要审查的。
     
    她请求我放过她,不要为难她,先到其他法院去立案,过几天再来浦东法院。我告诉她:“我真的没有想为难你,只是想让你收下诉状,没有要求你当场立 案。而且,收下我的诉状不是你开先例,领导不会怪罪你,因为一年前上海搞立案改革时你上面的中院已收下这些案件的诉状并出具收据,你收下诉状,仅是原地踏 步,不会触犯一些不让我立案的领导。”
     
    我继续对她说:“若是5月1日之前,你的请求我肯定会给面子,到其他法院去了,因为旧法没有说你拒收诉状的行为是什么。今天不行了,新法明确规定不 接收诉状的行为是违法违纪,而且还要追究。我是一个坚守法律的人,怎么能默认违法行为呢?而且,今天我在你这里的情况,很快会传遍上海的其他法院,大家都 在看,你可以拒收诉状,其他法官也可以,你可以违纪违法不受追究,其他法官也可以大胆地违纪违法。
     
    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各法院都会效仿,肆无忌惮地抵制新法、反叛最高院,漠视中央。一部新法、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只会在媒体上热闹几天,以后迅速死 去,结果还是穿新鞋走老路。法律实施才有生命力。我4月7日致最高院周强的信中写道:“司法改革动真格,就应当处分一些不合格的法官,惩罚一些干扰司法、 徇私枉法的官员,要以反腐败的决心与威慑力来重建法律的威严。”
     
    我在法院办公室里花费大量时间反复规劝,就是不希望她犯明显的错误,不收诉状已是铁板钉钉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什么还要顶风作案呢?她,即使加上支 持她违法行为的这些领导,真的有力量与中央对抗吗?我告诉她:“我真的不愿投诉你,希望你依法收下诉状。若我一旦投诉,就会追究到底,你的领导帮不了你, 除非他也敢违法担责。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已写的明明确确。”
     
    到了下午15:50,她陪着我们聊天,但还是没有收诉状之意。我就对她说:“童庭长,法院马上要下班了,我们也没有必要再拖下去,我给你十分钟时 间,你再考虑一下,是否可以收下诉状。若不收诉状,我就启动投诉程序。”童庭长要求我等一会,她出去马上回来。我说:“好的,等你回复。”或许,她离开办 公室去汇报了。我不相信,她真的能胆大妄为,做与法律对抗的自杀行为,她的背后是否有人在操纵?
     
    一会儿,她回来了。她问我:“向谁投诉?”我告诉她:“向受诉法院或上级法院投诉,我就先向浦东法院纪检部门投诉。”她说:“可以投诉我。”此时, 已过下午16:00,我就向隔壁的投诉中心投诉童庭长不收诉状的违法违纪行为。一位值班的老同志接待我,给我一张白纸要求我把投诉内容写在纸上,他会送到 纪检部门。
     
    我当场写下投诉:“立案庭庭长童凌拒收冯正虎的二件行政起诉状、刘淑珍的一件行政起诉状,违反《行政诉讼法》第5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要求依法依纪追究违法责任,保障当事人诉权。 冯正虎 2015年5月4日 ”
     
    童庭长也在投诉现场。我写完,童庭长帮我复印一份让我留存。我向童庭长所在单位投诉,童庭长不会觉得有压力。违法又怎么了?旧的习惯是听领导的(顶 头上司),对法律没有敬畏感,对中央的政策不当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新法、新政热闹一段时间,还是轮回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 局面,这次也是这样吗?
     
    我4月初给习近平、周强的信及致最高院的司法监督书中预告这点:如果中共中央十八四中全会决定中一条最简单的硬性指标都无法落实,还能实现全面依法 治国吗?如果《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都做不到,依法治官的目标就会落空,贪官污吏就无法从制度上根除,懒政庸政怠政就无法制止。
     
    若不接收诉状是一件小事、小错误,就没有必要作为禁令写进法律,中央深化改革组更没有必要出什么意见。法律的禁令、中央的规定肯定是大事,不可乱作为,也不可不作为。童庭长违法违纪,还是明知故犯,现在该怎么处理?
     
    不出我的意料,第二天我上午去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下午去杨浦法院,已听到法官在议论昨天我在浦东法院被拒收诉状的事,其他法院的立案庭法官也都知 道了,他们在看领导怎么处理这件违法违纪的事,他们也关心我是否向上级法院及更高层的部门投诉。看来,我也没有回转余地,不得不向上级投诉,并公开童庭长不接收诉状的违法违纪行为。
     
    冯正虎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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