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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海城一次性抓捕判刑十余上访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30消息:此前本工作室发布了辽宁马三家受害者石俊梅被以“寻滋”判刑一年的消息(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627/10256.html),消息发布后我们又得到消息,其实辽宁海城和石俊梅一起被抓捕的访民达十余人。
     
    这些人是张洪书、石俊梅、朱建云、仲淑娟、李立勇、孙荣佑、赵丽芬、苏德珍、魏秀、华国库、石桂英、李丽、许素之等。据张洪书的妻子告诉本工作室说,这些人都是3月28日前后从北京押回,或者在海城当地抓捕的,其中有70多岁的老太太,看来是当局的一次统一行动。他们被抓后都被控在北京非法上访“寻衅滋事”。
     
    这些人张洪书、石俊梅、朱建云、仲淑娟、李立勇、孙荣佑、赵丽芬、苏德珍八人几乎都在5月15日前后开庭,6月16日左右宣判。张洪书被判一年半,石俊梅判一年,朱建云一年五个月,仲淑娟一年两个月,李立勇一年半,孙荣佑一年两个月,赵丽芬一年两个月,苏德珍一年三个月。魏秀、华国库、石桂英、李丽、许素之等人现在则被取保候审或等待宣判。
     

  • 辽宁海城周正村强拆开枪伤人十七位村民被判刑

     

    控告人:沈贺,男,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农民,身份证号:210381197510261637,手机:15842238005 
    被控告人:项世伟   辽宁省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被控告人:崔 京   辽宁省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曹允志   辽宁省海城市法院院长
    被控告人:张岱刚   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
    控告事项1、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2、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等多项犯罪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案情
    (一)、海城市要建一个“腾鳌西部工业区”,这是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周正村(包括周围的许多村庄)处于“腾鳌西部工业区”内,所以必须实施整体搬迁,为“腾鳌西部工业区”腾出土地。
       (二)、动用枪枝镇压人民,动用刑警抓捕人民,致多人重伤,动用法院判决人民,村民“犯罪”率高达0.4%,我父亲沈云芳因这次强拆死亡,我本人在外逃亡三年
      1、让村委会组织强拆
    2011年7月10日,周正村反复广播,明确通知:“全体村民要立即做好准备,限村民们于7月26日之前,必须全部自行租房,搬迁完毕;如不搬迁,将采取强制性手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村民自负”。
    在此广播通知前,周正村村委会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没有征求村民群众的意见,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
    村委会后来所采用的补偿标准是海城市在2008 年制定出台的政策。(这个补偿文件也是在后期开庭的时候,村民们才知道)。而且,搬迁没有任何补偿,对村民以后的生产、生活没有妥善的安排,甚至于没有基本的说明。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无条件的强制动迁。
    2011年7月26日,搬迁工作全面开始。腾鳌镇政府派出大量机关干部进入周正村。同时,作为周正村党支部书记张岱刚坐阵指挥,怎么补偿?给谁补偿?补偿多少?都由张岱刚说了算。
    据了解,腾鳌镇政府机关干部,只是负责“协助”周正村委会动迁。这些机关干部提供的动迁数据,要拿到周正村委会,由张岱刚本人亲自“审核”、签字后,才能“生效”。
    周正村村委会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欺骗、断水、断电等严重违法手段,逼迫村民搬迁。
      2、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发明以“间谍罪”和“煽动群众闹事罪”对付拒绝强制拆迁的村民代表
    2011年8月24日,周正村8名村民代表,因为不满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和腾鳌镇政府在周正村拆迁中所实行的不合理的拆迁政策,到海城市信访局上访。
    海城市公安局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带领十几名警察,腾鳌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和几名机关干部、在周正村治保主任刘浩的带领下,赶到现场。
    于庆业在海城市政府院内,当着在场围观的海城市政府机关干部和前来办事的群众说:“村民代表杨怀,在海城市信访局门前拍照片,犯了‘间谍罪’,立即把他抓起来询问!”
    警察们一起动手,把杨怀推拉进警车,在警车内把他的相机抢走、摔坏。后来,杨怀被警察推下车摔倒在地,昏迷不醒被送到海城市中心医院抢救。
    2011年8月29日,遭到非法拆迁的周正村村民,因为不满周正村所实行的不合理拆迁政策,集体到腾鳌镇政府去讨说法,村民们被镇政府冠以“冲击政府”的罪名,并且遭到海城市政府调来的防暴警察殴打。
    当时场面非常混乱,村民孙守库、王克福、王长青等几人被打伤倒地,被政府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送进医院(有被打伤照片为证)。此事发生当晚,村民王长友、王成明、王长宇被警察抓走。
        8月30日,上千名村民又聚集到镇政府门前,海城市政府调来大批防暴警察赶到现场。镇长郑孝刚要求村民推选代表到镇政府办公楼里代表村民谈判,村民们担心出头会受到打击、报复,因此谁也不敢出头。村民王长辉担心局面僵持下去,昨天被打事件又会重演,因此出面劝说村民们离开,并代表村民们进入政府大楼,与镇长郑孝刚谈判未果。                  
        9月6日,村民王长辉被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和众多警察,直接带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说王长辉犯了“煽动群众闹事罪”,当场拘留。第二天,镇长郑孝刚带领几名机关干部,在拘留所里,与在押的王长辉谈拆迁事情。
    9月9日,王长辉住宅被拆迁人员扒掉,第二天被拘留所放出,送到鞍山市汤岗子疗养院,监视居住。9月16日,王长辉被正式释放。回来后王长辉认为,自己前边在拘留所签字同意自己的房屋拆迁,是镇政府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条件下逼迫,是被逼签字,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他被释放后,没有接受镇政府给的补偿款。并且回到自己家被扒的废墟上,搭建了一个活动房,又买回来一口棺材,准备长期居住。以示抗议非法逼迁和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
    他没想到的是,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和村主任王迪,赶回村里,把王长辉的活动房疯狂捣毁。
    3、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和他的三个儿子、村主任王迪涉黑
    随后,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以及村主任王迪回到镇上,疯狂欧打了已经60多岁的乡亲王守茂,把王守茂打伤。
    事情发生后,村里没有同意搬迁的20几户村民,害怕受到伤害,大家一起搭建了一个塑料大棚,住到一起相互照应。
    2011年9月中旬,村中未同意搬迁的17户村民,被周正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被告上法庭的村民,聘请了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桂芹为代理律师,进行应诉,庭审现场很多周正村村民参加了旁听。刘桂芹律师已调查取证,证明本次拆迁为非法拆迁。
    经过这次开庭,大多数村民才如梦方醒,知道了这次拆迁是非法行为,陆续有470多户村民,委托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非法搬迁的行政诉讼。       
    4、海城市法院非法支持一个非法强拆
    让人不解的是,海城市法院在2011年10月25日竟然送达裁定书,裁定17户村民在3天内把房屋搬空,而裁定书的落款,竟然是1个月前的日期。
        5、市政府与人民的矛盾白热化、武力化,这不是我们共产党人领导下的政府应有的作为
    2011年10月2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由周正村村主任王迪率领,一支以镇政府领导为首,腾鳌派出所、综合执法、消防、救护等多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强迁队伍,由铲车开道,各种车辆紧随其后,浩浩然冲进周正村,准备实施强迁。
    镇政府的这种强拆行为遭到了所谓的“钉子户”们和闻讯赶回来的,因为被欺骗而搬迁后又回到村里的村民拦截,并逐步演化成大规模的激烈的武力冲突。
    现场忍无可忍的村民们与强迁车队厮打在一起,愤怒的村民抓起地上的石头、瓦块砸向车辆,有的村民拿起棍棒,还有村民点燃烟花礼炮冲向强迁队伍(有录像为证),冲突中有几名强迁人员被打伤,四辆参与强拆的车辆被砸坏。
    冲突发生后,已经搬迁走的数百名村民自发的回到村里,增援这些捍卫家园的村民们,以免再次遭到强迁和暴力侵害。
    我认为: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剌,既然是周正村集体申请动迁,海规委批准,如何会动用这么多的政权机关介入呢,而且双方已经大打出手了。究竟是村民们出尔反尔,还是当初市政府强奸民意?
      6、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非法劫访和非法拘禁罪
    2011年11月2日,村民沈贺、王岩(女)等几人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向上级反映村里发生的事件,要求制止暴力行为再次发生。
    11月4日又去辽宁省信访局说明情况。辽宁省接访人员说:“你们的情况已了解,但没有国家信访局处理意见,我们也管不了”。
    沈贺从辽宁省信访局刚刚出来,就接到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的电话:“你们为什么去上访?有事跟我说”。
    11月7日,村民杨怀、张家宝、沈素华(女,60岁左右)、田素范(女,66岁左右)和胡文华(女等)5人再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刚走出信访局,在陶然桥头,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带上车拉走,后在某地交由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周晓龙为首的干警,强行带回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其中有4名村民被倒背双手带上手铐跪地,从凌晨2点至上午10点左右,不许睡觉、吃饭、上厕所等。另1名村民杨怀被带上手铐、脚镣严刑拷打,后被送入鞍山市看守所,不许接见。村民沈素华被行政拘留15天。
    7、公安干警公然叫嚣:“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寻衅滋事
    2011年11月8日凌晨零时左右,有两辆大型警车进入周正村,下来很多人,拿着强光手电向村民住宅照射后,投掷石块将村民刘克好临街门市房玻璃打碎好几块,拉响警笛离去。11月9日下午3点钟左右,又有两辆大型警车开进村子,下来十多人走向村民的住宅区(塑料大棚),村民因头天晚上事情感到惊恐,情急之下,用烟花礼炮和棍棒将其赶走。
    11月15日上午,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金辉又来到村里,跟村民刘克余(党员)、刘佳珍(党员)等人说:“我们已向省里申请了,要求派上1千名武警进行围攻,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
        12月15日,村民刘耀武去鞍山办事,被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走。第二天,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让刘耀武用自己的电话给周正村未搬迁的村民刘耀波、关维强、胡春家等打电话,劝说他们签字搬迁,而于庆业也亲自拿刘耀武电话,跟这三人就搬迁问题通话。
    8、残案发生,海城市市委、市政府动用枪枝弹药镇压自己的人民
    2011年12月19日早晨6点,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开着自己的奔驰车(一个村书记,开奔驰,他的钱是从何而来?),还有很多写有辽宁特警的大客车及警车、轿车来到村里,车上下来数百名警察手持各种枪支、棍棒、盾牌及防护服,冲向塑料大棚,并对大棚里的30多名村民进行围攻。惊慌中,村民们拿起准备好护家的刀叉、棍棒及烟花礼炮奋力反抗。村民们被警察用各类枪支击中并打散,有的村民被棍棒打倒抓走。
      村民罗鸿渤被子弹打中后逃出,被家人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手术中从喉咙处取出2粒珠状子弹,还有1粒没有取出。村民王长辉中弹部位有后背,双腿各一处,手臂有一根筋被打断。
    有几名村民伤的很重,被警车拉走。然后利用大型机械,把塑料大棚里面的物品以及外面村民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全部毁坏、焚烧。
    警察把周正村,以及通往其它邻村的各个路口封锁,不允许任何车辆和行人进入。村书记张岱刚,对封锁在外面的村民说:“不许在这里看,马上离开这里”。紧接着腾鳌镇领导和村里领导到各家各户进行逼迁。 
        9、政府公务人员(包括警察)涉黑、致人轻伤或者重伤,也构成犯罪
    2011年12月21日,村民刘明长的媳妇,接到村主任王迪的电话,叫她去派出所。到派出所见到教导员于庆业,于庆业对她说;“你家房子都扒了还闹啥,你家刘明长在沈阳医院呢”。
    第二天,于庆业还有另外几个人,把刘明长媳妇带到沈阳医大二院对她说:“刘明长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这时刘明长媳妇才知道,刘明长被打成重伤,头骨粉碎性骨折,神智不清,正在抢救。十多天后,据刘明长回忆说,当时在周正村被抓时,警察用警棍挨个暴打一顿,然后推进车里。到了公安局叫他签字,他说胳膊抬不起来,手也不听使唤,警察说他装病,又把他打了一顿后,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是同屋的犯人告诉管教,说这人不行了,公安局才将其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就是这样一个,在部队多次立功,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也遭受了这么大的屈辱。
    村民李涛(党员),被抓到公安局后,警察问他:“你签不签字搬迁,如果不签字就打你(典型的黑社会行为方式)”。
    李涛看到那么多村民被打,吓得说:“我签”。
    警察让他马上给家里打电话,于是李涛给家人打电话签字、扒房。然后李涛被放了出来。
    2011年12月25日,有3名被拘留的妇女放了出来,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12月31日,陆续又有十几名被拘留的村民放出来。据放出来的村民讲,她(他)们在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被刑讯逼供,各个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而且释放后拿到的拘留证上面,没有注明被拘留的原因。
    2012年1月4日,村民李明珠、王长祥,也被放了出来。王长祥腿上、臀部被枪击中,取出6、7粒珠状子弹,目前还在敷药,他是在同意搬迁的情况下被放的。
    而李明珠是在被警察用电棍,电击两个大腿内侧,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同意搬迁后,才被释放。
    据放出来的村民讲,被抓的人当中,村民关维强,下颚被打坏了,住了几天医院,又回到看守所里挂吊瓶。
        村民王长辉,脸颊、眼睛伤的很重,但是仍然被捕,2014年1月28日办了保外就医,原因是眼睛已经看不见了,要去沈阳医大做手术。
    其他没有放出来的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现在,还有几户没有被抓到的未搬迁村民,逃离家园、不敢回家,比如沈贺。
    2012年1月17日左右,未搬迁村民李斌,被警察从山东抓回来,被逼搬迁,然后放了回来。
    1月20日,被抓村民刘克付及儿子刘耀勇,同意搬迁,被释放。刘耀勇被打掉一颗门牙、一根肋骨骨折,回到家里继续疗伤。
    同日,未搬迁村民罗评,被海城市公安局警察从瓦房店抓了回来。
    受伤村民罗洪渤的媳妇崔丹,为了讨要医疗费,找到腾鳌镇党委书记闻允,闻允安排一副书记接待了崔丹,这名副书记对她说“你到周正村村委会找张岱刚报销”。
      10、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打击报复举报人
        早在2006年,周正村村民李朝威、王长杰、王长辉等人,就因周正村村委会非法出卖土地问题,代表村民到腾鳌镇、海城市、鞍山市、辽宁省和北京等地,找各级政府上访,反映周正村以张岱刚为首的党政两委班子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的各种情况。而村民信访的材料,很多却迅速地转到了张岱刚的手中。张岱刚在拿到这些信访材料后,利用各种手段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
    几年后,也就是2011年7月26日开始这次的拆迁,同样的打击报复又开始上演。村民王克昌因参与号召村民,集体聘请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诉讼程序,张岱刚指使腾鳌派出所民警,把王克昌以涉嫌盗窃的名义刑事拘留(以前已处理过的,法律规定是:一事不再罚)。被抓后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在提审时说:“如果你能说服一户村民同意搬迁就把你放了”。
    不同意搬迁的村民侯德刚,因跟拆扒人员发生冲突,被行政拘留15天,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用同样手法,告诉侯德刚:“同意搬迁,就放人”。遭到反对后,侯德刚在行政拘留14天后,被转入刑事拘留。而且,每次都是由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人,再由腾鳌镇派出所提审。
        村民杨怀、刘耀武、王长辉、关维强、扬济深、沈景东、罗评、王长征被超期羁押。其他参与上访的一些村民,比如象我沈贺这样的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都逃离家园,浪迹天涯。
      (三)、部分阻碍强拆的十七名村民受到了刑法制裁,村民“犯罪”率高达0.4%(4000村民),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如前所述,张岱刚涉嫌犯罪、部分警察涉嫌犯罪,海城市公安局不抓,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认为这是在立功,为了腾鳌西部工业区的建设,他们敢于犯罪,勇于犯罪的精神和行为,值得表彰,值得推广。而对于农民,他们是如何对待的呢?
    海城市法院(2012)海刑一初字第00188号刑事判决书是这么判决的:
      1、被告人沈景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2、被告人王长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被告人关维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被告人罗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5、被告人王长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6、被告人李明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7、被告人王长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被告人朱长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9、被告人刘耀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0、被告人李明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1、被告人刘克付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2、被告人刘耀武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3、被告人杨怀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4、被告人王克汉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15、被告人王长增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6、被告人杨继申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7、被告人李斌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我认为:法院说上述17人犯了妨害公务罪,我不禁要问,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在执行什么样的公务?
    强拆群众的房屋,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用枪打人民群众,用黑社会的方式刑讯逼供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在这些人眼中,还有刑法吗?还有物权法吗?还有宪法吗?还有党纪吗?还有党性吗?还有人性吗?
    公安部多次强调公安不准介入强拆,海城市的公安局无视公安部的精神,顶风作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我认为:这些村民的行为,都是被逼上“梁山”的结果,而且他们的行为,总体来说,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
    海城市政府无视人民利益,动用武警和大批干部,非法毁掉村民几亿的资产,造成多人重伤,不算犯罪。
    村民砸了他们的车,总共造成只有几万元的损失和一个轻伤,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二、事情发生后,我们村民们从北京请了律师,现在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已经走完了,但是,没有一级政府、没有一个法院支持我们农民。我们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我已经三年不敢回家了,我父亲临死前,要我报仇!
    但是,我该向谁报仇?
    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公民,我热爱我的祖国,热爱我们的党。
    我又确实恨透了这些基层酷吏,我还不能采取非法的方式来报仇,我只有直接向国务院,向中纪委,向所有的中央领导反映我市、我村农民的真实灾难。
    因为我相信共产党,相信国务院,相信党中央!
    三、我控告
    1、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等多项犯罪
    2、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此致
    辽宁省省委王珉书记 

    以下是当时的图片和村民的判决书:

      

     

     

     

     

                
                                           
                                           

  • 辽宁海城公开设立“国家两会”安保检查站进行两会维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2-27消息:今天晚上,本工作室收到辽宁维权上访人刘华发来的图片,该图片摄于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火车站,图片显示在该火车站内公开设立了一个名为“国家两会”安保检查站。据悉,在海城市其它站点也设有同样的“国家两会”安保检查站。
     
    辽宁许多访民表示,这是专设的拦截信访人员的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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