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海门

  • 海门许建案开庭旁听者被拒绝进入法庭

    【民生观察2024年6月7日消息】近日,江苏南通海门许建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各地群众自发前去旁听学法,均被海门市公安局拒之门外。法院门口的路还被临时进行了交通管制!

    2024年6月5日,江苏南通海门许健被寻衅滋事案在海门法院开庭,刑辩律师李永恒和法官确定了20位亲友旁听。

    下午两点,来自南通、常州、如皋、通州的群众到海门法院安检处,欲进入法庭进行旁听,却被挡在门外,后经律师争取,也只有5、6位家属进入法庭。

    18点休庭期间,刑辩律师李永恒律师出来说:

    1、今天的法院旁听是律师和法官确认好的20位,然而安检却是海门市公安局的人,每一个进去旁听的人必须经过海门公安查看身份信息同意(法院安检处监控为证);

    2、庭审开始,刑辩律师李永恒要求检察院(公诉人)监督,无果。

    3、律师申请法院全体合议庭人员回避,理由:“海门法院的法官连基本的旁听权都无法做主,更不可能有独立的审判权,更别说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法官驳回律师申请,强制推进开庭。

    4、法庭还有10几个座位空着。目前庭审还在强制推进着。

    2023年12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朱培娟因上访维权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网上通缉,带回南通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之后,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被以身体为由拒绝,丈夫许健在网上为妻子朱培娟发声,被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行政拘留8天。代理律师前往通州区拘留所要求会见许健,被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拒绝。

    许健在拘留期满后并未被释放,家属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称许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在被羁押近半年后,许健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要求旁听的群众被拒绝进入法庭。

    据悉,2019年朱培娟的叔父在一次煤气罐爆炸事故中死亡,家属怀疑事故是天然气管道泄露引发,但相关部门至今不给家属公开正式的鉴定结论。朱培娟多年来一直反映此事,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予解决。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填表后回到在廊坊租住的房屋。不久,屋里闯进数十人,自称是海门公安局警察,称朱培娟是海门公安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现要对其抓捕归案。

    在得知上述消息后,朱培娟的丈夫许健马上为妻子聘请了律师。

    12月29日,律师受托到海门区公安局递交手续要求会见朱培娟,接待的警察瞿建超称要领导批准才能安排会见。

    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显示朱培娟被以“寻衅滋事”为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2月31日,辩护律师再次联系瞿建超要求会见仍被拒绝。于是,辩护律师向启东检察院控告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及对朱培娟非法指定监视居住。

    2024年1月2日下午,辩护律师接到启东检察院电话称:根据律师反映的情况,她们查看了监控录像,朱培娟体表无外伤;从26日至今,朱培娟拒绝进食,身体虚弱,不宜会见;因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启东市公安局管辖此案,而朱培娟在启东没有固定居所,因此,指监行为正确。

    1月3日上午,辩护律师再次请求启东检察院继续监督公安机关,督促其安排律师会见。

    与此同时,许健被海门区公安局三星派出所上门带走,随后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所居所地为由行政拘留8天。

    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律师会见。拘留期满后许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许健为妻子朱培娟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 南通海门朱培娟寻衅滋事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4年1月7日消息】燃气爆炸事故5年无结论,江苏南通市民朱培娟反映问题被押,公安机关因其“身体原因”不准律师会见。近日,当事人收到了南通公安出具的《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朱培娟因上访维权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网上通缉,带回南通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被以身体为由拒绝,丈夫许健在网上为其发声,被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拘留。代理律师前往通州区拘留所要求会见,被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

    2024年1月5日,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向朱培娟出具了一份《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据告知书显示,朱培娟反映的城中派出所民警在海公(中)立告字【2022】1437号“故意伤害”案中,明显涉嫌刑法修正案(四)第八条“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徇私枉法情形,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责令城中派出所民警对海公(中)立告字【2022】1437号“故意伤害”案恢复立案,并追究城中所民警徇私枉法的责任,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1项之规定,已转送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特此告知。

    据悉,2019年8月1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海门区复兴新村413栋发生爆炸,朱培娟的叔父朱中云身亡。

    朱中云在南通抢救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海门街道负责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倾向性意见,认为是朱中云使用房间内的煤气罐不当所致。但是,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朱中云使用的煤气罐完好无损,没有任何不规范之处,而鉴定报告至今没有印章,也没有任何责任人员签字。

    当时本地媒体的公开报道指事故即是因天然气管道泄露引发(下图)!相关部门至今不给家属公开正式的鉴定结论。

    朱培娟多年来一直反映此事,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予解决。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填表后回到在廊坊租住的房屋。不久,屋里闯进十数人,自称是海门公安局警察,称朱培娟是海门公安局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现抓捕归案。

    12月26日,朱培娟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前,先被带到海门区人民医院体检,正巧撞见在医院看病的朱培娟父母。朱培娟80岁的老父哀求不要带走女儿,母亲一旁悲怆地说不出话……朱培娟还是被强行押走。

    得知消息后,朱培娟的丈夫许健马上为妻子聘请了律师。

    12月29日,受托律师到海门区公安局递交手续要求会见。接待的警察瞿建超称要领导批准才能安排会见。而按照刑诉法规定,寻衅滋事类案件的律师会见,无需办案单位批准,警方应尽快安排会见,不得阻挠。

    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以“寻衅滋事”之名,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2月31日,辩护律师再次联系瞿建超要求会见。瞿建超答复:1、现在朱培娟身体不适于会见,不确定何时能够会见;2、本案由启东市公安局管辖,他本人也是办案人员(注:瞿建超没说此案是指定管辖)。3、不会出具拒绝律师会见的文书。

    律师认为:1、本案由启东警方管辖,明显违背了有关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2、指定监视居住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贿赂类案件,对朱培娟采取指监措施没有法律依据。3、朱培娟在海门区有固定居所,无需指定居所监居,且启东公安对案件本来就没有管辖权。

    于是,辩护律师向启东检察院控告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及对朱培娟非法指定监视居住。

    2024年1月2日下午,辩护律师接到启东检察院电话称:根据律师反映的情况,她们查看了监控录像,朱培娟体表无外伤;从26日至今,朱培娟拒绝进食,身体虚弱,不宜会见;因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启东市公安局管辖此案,而朱培娟在启东没有固定居所,因此,指监行为正确。

    对此,朱培娟家人高度怀疑:警方拒绝会见,很可能是朱培娟遭受了虐待甚至酷刑。案件名义上由启东警方管辖,实际上还是海门警方在办。

    家属质疑:1、所谓身体不适就可以成为警方拒绝律师会见的借口吗?有法律根据吗?2、一个普遍案件,竟然要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正常吗?3、上级机关就可以不遵守管辖的法律规定吗?4、由启东警方管辖朱培娟案,不就是为了让指定监视居住看起来合法吗?

    1月3日上午,辩护律师再次请求启东检察院继续监督公安机关,督促其安排律师会见。

    正在此时,许健接到海门区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所长高贤伟电话,要求他去派出所面谈,许健拒绝。

    中午,高贤伟再次来电,要求许健去派出所面谈。许健回复:如果是我先前的案子,请正常传讯;如果不是,请你来我家里。高贤伟称不是案子的事,下午到他家里来。

    下午四时许,许健家突然开来一辆车,下来三人,自称三星派出所警察,不出示证件,要执行2023年6月做出的行政处罚。许健问:去年的行政处罚不是已经撤销了吗?对方答:我们没见到撤销手续。许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一人掏出警官证晃了一下就收回了,仅看到姓吴。随后,许健强行被带走。

    傍晚,许健的母亲来到三星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告知拘留原因、期限及地点。派出所告知:许健已被送往通州拘留所,拘留8天。拘留原因:在许健因它案被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办案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所地到过南京。去年六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在恢复执行。

    许健母亲要求书面告知。警察回复:对行政拘留,没有家属通知书。

    1月4日上午,许健给家人打来电话,告知他在昨晚九点多被关进拘留所。入所前,为他做了笔录,主要询问他的微信微博内容。

    于是,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非法拒绝律师会见。

    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丈夫为妻子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 江苏南通海门俞庙强


               俞庙强

     
    姓名:俞庙强
     
     
    性别: 男
     
    年龄:1981年12月21日生
     
    籍贯:江苏南通海门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江苏南通海门市农民
     
     
    案件发生地
    江苏南通海门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政府及相关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7年8月25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7年10月31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海门市仁济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不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在2007年7月份的时候,他又来到了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这时,俞庙强接到了冯伟的电话,说他的案子有进展了,还有一些情况需要他补充,让他回去。
     
    返家后,俞庙强去了镇政府,“那天是星期天吧,有四个人,跟我说要了解情况,我跟他们说法律上的事情,他们说不懂,我很奇怪。”“那次过后,在8月25日,冯伟打电话给我说,这案子有进展了,让我去镇政府一趟。”到了之后,镇政府维稳办主任宋云华和村书记张雪峰还有另外两个人要求俞庙强一起去上面。俞庙强对“上面”的理解,是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或人大,就和他们过去了。其实他们把他带到了海门市仁济医院,那是一个精神病医院。“带我到了里面后,就不让我出去了,我才知道那是一个精神病院。我要跟他们出去,他们就强制的把我绑在病床上。我挣脱不出,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有人给我松绑。在那里我遇见一个上访的的老同志,他说我是因为上访了,才被送到这里来。” “精神病院里面关着的精神病人有杀人的、有吸毒的,很恐怖,卫生条件也不好。”“第二天(8月26日),我父亲知道这个事情后来看我,我就和我父亲说,让我们村民给我证明一下我的精神状况。”
     
    俞庙强在精神病院曾遭到殴打、强制灌药等虐待。俞庙强说:“没有相关医生为我诊断,我还遭到了精神病人的殴打。”“他们强制给我吃药,我把药含在嘴里,他们走后,我就吐出来。”“再给他们除草的时候,才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那样才能见到点外面的阳光。”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299.html
     
             

     
    收集时间:2013-8-20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