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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公民何宗旺涉“袭警”案12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4月4日消息】近日从福建省福清市公民何宗旺家属处获悉,律师已打电话告诉,何宗旺所涉“袭警”一案,福清法院定于本月12日上午开庭审理。

    何宗旺是于2023年12月8日,因接听福州访民叶钟妻子李美英打来的电话,莫名其妙就被福清警方抓走。何宗旺先是被福清警方行政拘留15日,期满后再被荒唐地指控“袭警”罪,转刑事拘留,从拘留所直接移押福清看守所。

    从来自网络资料显示,去年9月12日,因纪念9.12福州鞭炮冤案聚餐,福州访民叶钟无端被抓,随后叶被活活打死。12月8日叶的妻子给何宗旺打电话,说了叶钟被抓后,惨遭毒打致死有关真相。当天晚上2个自称是福清龙田派出所民警,穿着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下,就上门把何宗旺抓走了。

    当天晚上在龙田派出所,何宗旺被两个民警强行坐在老虎凳上,并戴上手铐做讯问笔录。讯问何宗旺手机藏在哪里?

    次日上午民警继续讯问何宗旺要制作笔录,何宗旺认为他没犯法,质问民警连传唤证都没出示,凭什么采取强制措施给他上铐?一民警就恼羞成怒马上实施报复,强抓他的手铐把铐锁紧。另一个民警见状也上来帮忙按住,何宗旺被铐的手因疼痛难忍,只是条件反射地轻轻甩个手,刚好碰到一民警。

    就这样福清警方随后就构陷何宗旺“袭警”。在何宗旺被行政拘留时的12月15日,警方拿来一份法医学伤情鉴定报告,说民警牙龈被何宗旺打成轻微伤。

    另和叶钟关系密切的福州一访民表示:因福州叶钟死亡事件,其妻李美英在突然被失踪2个多月后的12月8日同一天,从江西娘家给何宗旺等几个访民,都打过电话,诉说叶钟死亡的事,称:“她目前也被控制,失去人身自由“。但其他几个访民,接听电话后都没事,唯有何宗旺被抓去拘留。

    公诉机关福清检察院起诉何宗旺“袭警”,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11个月。

    本案中可以看出福清警方系乱抓人在先,且程序违法,滥用强制措施。民警制作笔录被何宗旺“打”前,着便衣,未依法出示证件。

  • 多人涉侮辱戌边战士被抓 网络言论界线的思考

    宪政民主的核心在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以及对民众权利的保护。政府权力天然会越过界限,侵蚀民众权利,而民众的权利也会因为滥用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会有一定的限制。不过,民众最重要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是得到普遍承认的。言论自由作为最重要的权利一直是社会文明和健康的标志和保证,被视为民主的晴雨表。钳制言论、因言治罪一直是各种专制基本的统治手段和急先锋。我们可以从民众享有言论自由的情况可以看出社会的民主程度、法治状况。近日关于中印边境冲突阵亡官兵的议论重新让人们思考言论自由的界限。

    今年2月20日,中国和印度计划进行第十轮军长级会谈,与此同时,中印边境上两国军队完成现阶段脱离接触计划。这让由于去年两国边境冲突带来的紧张气氛得到缓解。不过,此前一天,由《解放军报》等官媒发布的在去年6月中印边境冲突中伤亡人员名单以及事迹却引发了不少风波。

    官媒报道说,在6月的中印冲突中,三名中国士兵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毫不畏惧、英勇战斗,直至壮烈牺牲”,另一名士兵王焯冉则在渡河前出支援途中,“为救助战友牺牲”。此外还有一位军官祁发宝重伤。中国军方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

    笔者绝不怀疑这些军人牺牲的价值,给与他们的待遇也可以说在基本和平年代算是荣哀已极。因为大家并不知道具体冲突细节,而且就连阵亡官兵的名字也是在事件过去8个月后才公布,不象印度当时就公布了至少20名阵亡者的消息,并且总理和军方高层还前往视察。而中国则是伤亡多少,名字是什么,完全没有透露,留给大家的只是遐想。

    消息出来,自然就会有不少议论。不过诡异的是,议论着就有不少人议论到监狱里去了。最早中招的是南京网民仇某某,网名“辣笔小球”,他于公布伤亡官兵的2月19日当晚就因为“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言论”被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

    2月20日,平安北京微博发布,有人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随后警方将网民陈某强查获,随后海淀公安分局将其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月21日,广东茂名网民田某论也因在微信群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同样是2月2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19岁网民王某也因为在新浪微博评论区“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而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不过幸运的是其人旅居国外,只能网上追逃了。

    这只是其中一些被刑事拘留的。另外还有许多是因为类似言论被行政拘留。2月21日上午贵阳市网民代某因“在朋友圈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南明区公安分局做出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此前已经有4人得到这样的处理。

    所有相关的报道都没有描述这些网民干了什么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事情,而且刑拘的罪名不是刑法上除了那个规定的“侮辱英烈”罪名,而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最早被抓的“辣笔小球”的微博截图被有心人保留下来了,也许可以帮助大家了解个中原委。在这篇只有寥寥四五十个字的微博中,他调侃到,“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的个性是飞将+脱兔+血路+强运”。侮辱了谁吗,不外乎有一些调侃似的猜测而已。中国历来的情况就是干死干活的是基层,功劳都是当官的。这个团长在第一线,死的都是士兵,他只是受了重伤,却得到最大的荣誉,不怪人产生联想和质疑。你可以说他这个猜测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谁叫你的官方信息这么惜墨如金含含糊糊呢,再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过错吧,这也是人的理性的一个方面。正如做生意经中说,先小人后君子,你不先把别人看成小人,就大气磅礴,先打货物先打款,不亏死你才怪了。这个“辣笔小球”是这次首先被抓获的,也是被猜测可能被判的最重的,他们将可能面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

    宪法赋予人民以言论自由,这是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中国的法律从来就没有说清楚,以至于诞生了许多因言治罪的案例,许多人仅仅因为一些文字或言论就深陷囹圄。言论自由当然有边界,谁都不可以无所顾忌胡言乱语,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问题是这个边界必须是明确而必要的,否则就是对个人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利益造成最大的危害。因为没有言论自由,也就无所谓思想自由,和社会的进步。对于言论自由应该受到限制的问题,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做出了经典的论述:“问题是言论是否被用在如此场合,以至将造成清楚与现存的危险”。特别是关于政府和政治的问题,只要不是煽动即时的暴力,内容的正确性是不能由他人包括法官和政府来决定的。

    网友们对英雄官兵没有五体投地这不是罪行,他们有一些不恭的言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文明社会不需要用监狱来说服一个人。文明的基本标志就是理性人之间通过交流来处理分歧和矛盾。英雄官兵虽然去世或重伤,但还有部队,还有战友,还有媒体,还有时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澄清事实还原真相解除疑惑。不过就算不能让某些人释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世界上什么事情可以让所有人都认同呢?不认同就是犯罪吗?当初邓小平提出在党内内反右,但主要是反左,可见即使在党内意见分歧也很大,不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之人。不同甚至对立意见的存在是正常的,用法律甚至高压手段消除异见只是将分歧隐藏下来,甚至由此窒息自由思想,给社会长远健康发展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言论自由基于人最根本的需要,也是文明最终的归宿。自从习近平上台以来,言论自由空间不断被压缩,人权团体和国际社会对此极为忧虑。此次以侮辱英雄名义大肆打压网络舆论空间,又是当局践踏自由新的例证。其实英雄不英雄人们心中自有衡量,不是官方发个证书发个奖章就行了的。八九民运被镇压后,当局授予了许多“共和国卫士”,称号不可谓不大气,颁奖级别不可谓不高,但是终难逃镇压自由之名,官方连平暴都不敢提,遮遮掩掩的提一下风波,那些卫士们也就谈不上什么英雄,也谈不上纪念了和尊敬了。

    人必自辱,然后别人才辱之。将正常的质疑猜测当成侮辱英雄,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度,这只是专制的另一表现罢了,只是别把它当成法治的表现。

  • 沈良庆涉寻衅滋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2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1年2月2日上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家属要求旁听遭拒;公诉方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言论;沈良庆坚称自己无罪;法官最后量刑2到3年。

    2021年2月2日早上八点半,沈良庆的家属及两位辩护律师一行来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门口。

    知情人士透露,今天法院内外的情形明显异于平常:院外大门两侧均设有多名警察,左右更远处及对面人行道上也分点各设立数名警察,另有警车数辆;大院内和大厅中亦各有制服警察多名,大厅另有数名便衣。

    沈良庆的家属在通往第二法庭——沈良庆案审判庭的过道口,很快被两名便衣拦住,被告知不得旁听;家属立即表明其家属身份,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却再次遭到拒绝,理由为“不公开开庭”。

    在此之前,律师及家属并未收到包河区法院针对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不公开审理”的通知,律师称,开庭后法官才宣布。

    据悉,公诉方指控沈良庆所罗列的证据,主要涉及其在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中的言论,内容包括其在六四前夕接受日本媒体采访和对张扣扣案件的评论等。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沈良庆均表示并不记得。

    沈良庆还表示,自己在遭到抓捕时被带黑头套,且工作人员并未出示相关证件;当时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却不在法庭上出示,显然是为了掩盖违法;且对自己的审讯过程存在禁止吃饭、喝水、上厕所,和疲劳审讯的情形;审讯人员在每要求其承认“犯罪事实”遭拒绝后都发火、大叫。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沈良庆表示内容并不真实;坚持自己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坚称自己无罪。

    沈良庆的辩护律师指出,本案笔录的真实性存在明显漏洞。姑不论沈良庆受到疲劳审讯时期的笔录时间与真实情况不符,系后期造作;被告陈述的表达方式也有违常理,对沈本人言行的记录中竟夹杂有“沈良庆听了几分钟后说……”这种语句。

    另外,本案于2018年立案,却在2019年抓人,前一年发现的事,不早加控制,属于钓鱼执法。再者,沈良庆是文人,喜欢说话;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现在不是文革,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新时代,这种自由应当得到理解和保护。

    记者了解到,沈良庆在看守所中写了篇长达十几页的自我辩护词,并坚持在最后的被告人自我辩护部分完整读完。

    沈良庆辩护词最后陈述长达三十分钟。他揭露了国保对他的恐吓和变相的酷刑。他当庭承认自己是一个异议人士,厌恶谎言,追求真相,是异议人士中的异议人士。他历数了建国以来谎言横行给中国造成的饥荒、动乱和人权灾难。他引经据典,论述了言论自由的可贵。

    最后,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法官量刑建议“两到三年”,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下午一点多,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沈良庆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人,现年59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著名异见作家、人权活动家,前安徽合肥检察院检察官。

    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

    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

    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

    12月初(大约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

    64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见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便到淮北市打工。

    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

    不料,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500元救济金维持生存。

    2010年(期间)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本网会继续关注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进展情况。

  • 耿潇男涉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1日消息】今年9月初,中国艺术家耿潇男和丈夫秦真失联多日后,警方此前证实以“非法经营罪”,对两人采取刑事拘留。近日得知,耿潇男已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疑因其长期声援中国异议人士而触犯当局底线,导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拘捕。

    据香港电台10月20日消息,中国女企业家耿潇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据报道,耿潇男已遭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北京市检察机关近日批准公安机关逮捕她,这意味着她可能继续被扣查两个月,或者最多七个月,才进入下一阶段的审查起诉程序。

    耿潇男曾声援因批评时政而遭警方带走的北京清华大学原教授许章润。她和爱人秦真自9月9日起失联,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9月12日证实已将两人刑事拘留。

    警方说,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存在“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在库房中发现“大量非法出版物,涉嫌犯罪”,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耿潇男夫妇失联后,许章润曾发表公开信声援,已故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和被中共中央党校开除“党籍”的退休教授蔡霞,也都在推特(Twitter)上呼吁关注此事。

    据悉,2020年7月6日,许章润被控嫖娼并遭警方行政拘留后,被清华大学以“道德败坏”为由,革除教职和开除公职。随后有消息称,许章润已获哈佛大学聘请担任研究学者,但遭北京官方告知要遵循四则禁令。

    蔡霞曾于8月17日被中共中央党校宣布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的理由,是她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和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9月7日,她在推特发文称,在中国的银行账号被关闭,无法提取养老金和存款。

    公开资料显示,耿潇男是传奇天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无涯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是多家传媒及图书音像公司的负责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不但在文化传播方面有所建树,还积极投身公益和慈善。

    耿的好友蔡霞在推特上表示,“耿潇男善良侠义,多年来悉心照顾帮助政治异见老人,如鲍彤先生、杜光教授、姚监复先生、杨继绳先生等;她的侠义勇敢令人感佩,她曾四处奔波呼吁声援救助许章润、陈秋实等在内的多名公共知识分子和异见人士。”

  • 孟晓东“寻衅滋事案”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商丘维权人士孟晓东(身份证名字:孟跟东)被控“寻衅滋事”一案,2020年9月30日,在商丘睢县人民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庭审内容涉及其在境外推特社交网站辱骂毛泽东;侯帅、岳三、谢静、李丽芳、王玉琴等维权人士前往旁听被拒;河南郑州常伯阳、段汉杰两位律师为孟晓东作无罪辩护。

    此次庭审,孟晓东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外,还被控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其使用“河南.孟晓东@1377618293”的账号,在境外社交网站推特发表推文辱骂国家领导人毛泽东等罪名。

    因庭审内容涉及敏感话题,侯帅、岳三、谢静、李丽芳、王玉琴等维权人士前往旁听时,被法院以“瘟疫问题需保持距离”为由拒之门外。

    上午九时准时开庭。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方指控其“寻衅滋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在境外网站辱骂他人”等罪名,孟晓东坚称自己无罪。

    孟晓东认为,第一,关注河南郑州贾灵敏、谢静等抗强拆弱势群体无罪;第二,对于信用卡管理条例中一人拥有5张信用卡以上便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他认为更是无稽之谈,因为警方从家中搜出的五张信用卡并非属孟晓东一人,而是合租房屋伙伴的信用卡居多。

    律师要求孟晓东的合租伙伴证人到庭作证,法官以“找不到人”为由推诿。

    据知情人士称,孟晓东的合租伙伴目前就在睢县,与孟晓东在同一看守所关押。

    关于公诉方指控孟晓东“推特辱骂他人罪”,孟晓东称,他在推特上只是正确评价毛主席“如果这都可以治罪,我要当庭举报毕福剑毕姥爷,因为他骂毛比我狠多了,但他一点事儿都没有,我何罪之有?”。

    律师称,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11条辱骂他人的推文,实际上真正涉及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只有两条。第一因孟晓东的推特账号粉丝比较少,第二推特是境外社交网站,老外看不懂中文;第三登录推特需要翻墙,国内民众根本看不到。所以,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推文对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根本不成立。关于孟晓东违反“信用卡用卡管理罪”,因警方在孟晓东租屋里搜出来的信用卡属合租房屋伙伴居多,更谈不上其违法。

    律师认为,公诉方指控孟晓东的几项罪名均不成立,所以他们才为其作无罪辩护。法庭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孟晓东。

    最后,孟晓东法庭陈述,我承认,我是一位人权捍卫者,长期关注社会不公、与最底层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比如说,关注声援被政府强行拆迁的老百姓,和反平坟运动等。“如果法庭宣判我有罪,我更愿意承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此次庭审从上午9点钟开始,12点休息一个小时,下午一点钟继续开庭,至三点结束。

    孟晓东简介:
    孟晓东,身份证名字:孟跟东,1972年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廖堤镇。大约2010年左右在本土开始进行农民土地维权活动;此后便在互联网及线下长期关注并声援弱势群体及中国的人权状况;学会翻墙后开始关注良心犯及帮助良心犯家属;河南反平坟运动发起人之一。

    2019年9月6日凌晨,在河南郑州举行“少运会”前夕,孟晓东在其位于郑州的租屋中被商丘睢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又增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境外推特网站辱骂他人”等罪名。

    孟晓东更名趣事:
    据孟晓东朋友介绍,他父亲崇拜的对象是毛泽东,晓东出生后,其父便为他起名“孟跟东”,意在永远跟随伟大领袖毛泽东。孟晓东长大后,特别是中国开通互联网,在看到了一些真相及中国最底层百姓一系列的人权灾难后,他便将自己的名字悄悄地改成了现在的“孟晓东”。“晓”字面的意思是:“知道。使人知道。天亮的时候。”这也意味着孟晓东的觉醒与希望。

    时至今日,九泉之下孟晓东的父亲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今天被戴着手铐,站在法庭上是因辱骂毛泽东而接受审判。

    孟晓东曾经是位农民包工头,他承包的一些工程大部分都是垫资,东借西凑的完工后却要不到工程款,为此他负债累累穷困潦倒,经常被追债的人围困。他曾试图努力还债,但目前他做不到。在律师会见时,他让律师捎信出来说,所有的借款他都承认,只要他人在,等出狱后就会努力工作还清债务,同时感谢债主们曾经对他的帮助与支持。

    知情人士称,就在孟晓东被关押一年的日子里,今年的9月上旬,他的妻子不堪重负到看守所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以下是知情人士提供孟晓东参与维权及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1、帮助贾灵敏,并持续关注声援至出狱;
    2、关注撕毛像四青年,并为被抓的撕毛像青年曹晓东送饭;
    3、为支持南方周末事件,在河南郑州二七广场举牌声援;
    4、河南反平坟运动发起人之一;
    5、关注声援谢静、李丽芳、白老妮被强拆事件,参与解救访民张桂枝;
    6、发起关注中牟开发商强征地压死农民宋合义事件;
    7、关注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为其送饭;
    8、关注声援香港反占中以及反逃犯修例;
    9、声援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女士,及许有臣袭警案;鹤壁巩进军杀黑保安案等
    10、呼吁教育平权活动;
    11、长期关注声援在押良心犯,如刘晓波、陈光诚、许志永、丁家喜、秦永敏、胡石根、屠夫吴淦、江天勇、王默、谢文飞、唐荆陵等等。

  • 从涉土地拆迁上访看信访制度的缺失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并无上访制度,只有信访制度。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维基百科这样解释,信访按照官方定义,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冤情民意,或者官方(警方)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以上这个说法,在历次颁布和修改后的信访条例中都有相同和类似的表达。不过我们可以从官方将其称作信访民间称作上访察觉其细微而重大的差别。官方指出信访的主要方式是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不过是书信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的衍生),在一系列方式最后才用了一个走访这个词。这个走访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上访。排序在最后体现了制度设计者们的无奈与机心,他们既不希望被指摘为剥夺人民的权利,因为中国宣称人民当家做主,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他们也知道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民众捍卫权利的行为很可能是无法完全满足,甚至对政治制度带来无法接受的后果。

    许多研究者对信访制度和上访现象做了较为深刻的研究,并得出了迥异的结论。据我看来,这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信访制度本身就具有它诡异的出身,它就像生物进化论上处于断层和突变的一个物种,你要用常规的分类方法去了解分析判断它,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里我们不再纠缠于制度的缺陷以及存废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更大和争议更多的问题。我认为,理论和制度层面的东西在纠缠不休时,社会学的研究,具体案例的分析也许可以加深我们对该现象的了解,从而为明智的选择提供有益的帮助。

    笔者从《访民数据》这个资料出发,选择涉土地和拆迁上访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是,一,上访的原因和理由很多,包罗万象的分析势必耗时耗力巨大,笔者力有所不逮。二,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土地和拆迁引发社会矛盾较多,上访围绕土地拆迁方面的数量也较其它方面多,适合于作为一个研究对象。三,虽不能以涉土地拆迁上访来完全评价信访制度,但是上访者的遭遇无疑会很大程度上折射信访制度以及在现实中的操作和实效。

    《访民数据》中涉及土地和拆迁案例,在访民数据现有的132名访民中,有59人是涉土地拆迁的访民,占总数的44.7%。在由于有些案例中,有些访民由于利益相关,亲属一起上访,所以实际案例只有88个。涉土地拆迁案例36个,占总数的40.9%。由此可见,涉土地拆迁上访不管是案例数还是参与上访的人数都占了总数的四成,成为上访中最大的一块。

    我们同时还得解释一下我们如何选定涉土地拆迁上访案例的标准。一般说来,就是只要一个访民因为土地被占,房屋被拆迁,不管是农村的耕地林地,还是城乡的宅基地,不管是旧房改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及土地房屋而上访的,我们都列为这里所说的涉土地拆迁上访案例。另外,有三个案例,虽然看似跟土地和拆迁有区别,一个是河北滦平县李淑贤案,她上访的理由是2013年村土地配套工程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将她自留地里的四,五百棵杨树砍掉,并且未给与适当的赔偿。虽然,她并无土地被占,但是她却是土地拆迁的受害者。这个案例符合由于土地的开发征收给他人带来侵害而未做合理赔偿由此产生上访这个基本特征。另一个就是河南内黄县冯改娣案,从表面看,这个案子似乎跟土地拆迁没有直接关系,而她的诉求也不是针对土地和房屋,而是她的女儿两次被闯进家里的工作人员吓得癫痫病复发加重,索要治疗费用。但是考虑到两次事件都发生在盖房子和扩建的时候,政府工作人员闯进家里的目的也是跟房屋有关,所以我们也将这个案子收录为涉土地拆迁的上访案子。四川凉山州徐开芳虽自己没有涉土地拆迁方面的利益受到侵犯,但是他作为基层教师和政协委员写了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提案,由此受到打击报复,福利房被扣且被教育局领导殴打,甚至被教育局长以再告就是死相威胁。这个上访案例通过涉及经济适用房提案的遭遇,说明房屋土地拆迁政策的敏感,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弹,民众哪怕是政协委员都不能触碰甚至合法提出意见,更不用说保障权利了。因此我们也将这个案子列为涉土地拆迁案子。至于河北阜城县刘瑞生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而上访,笔者认为虽涉及土地房屋,但跟一般财物纠纷没有区别,所以不将其列入其中。

    我们从《访民数据》可以看出,涉土地拆迁上访的时间跨度很大,最早的是湖北赤壁市的洪运周,他因为库区移民山林被占在1981年前就开始上访,至今已39年,而他的诉求至今尚未彻底解决。上访超过三十年的访民有三人,除洪运周39年外,四川成都新都区的韩永会和山东禹城市的李玉明上访的时间都有31年。上访时间二十年以上的访民有四人,分别是四川乐至县的龙和生23年,四川自贡的刘正有25年,他今年2月已经去世,广东珠海市陈风强、陈风明兄弟20年,上访时间在十年至十九年的人数最多,达34人。上访时间五年至九年的访民有16人。一些访民具体开始上访的时间我们难于从资料中得出,我们会根据他最早受到的处罚和处理来推出,但即使这样我们也难以得出大概的数字。比如云南昆明市的访民王远英,我们只看到公安机关在2018年对她得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描述她当时已经20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上访,26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府右街派出所对其进行训诫。考虑到云南跟北京的距离长达2500多公里,而且可能还有一些上访并未被抓获训诫的时候,因此我们认为她上访的时间应该在十年以上。

    可以想象,这些访民为上访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因为你不但要有专门的时间,这些时间你不得挣钱养家,你还得买车票,吃住都得有开销。现在的信访条例将到北京上访视作违法行为,等待他们的不会是青天大老爷,除生活的不便艰辛,警察、黑监狱也在等待他们。回到家中当地政府也会将其视为抹黑捣乱分子,甚至会采取敏感时期限制自由不准外出的做法。长时间的上访对访民这样底层民众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这个几乎不用列举,点开表内的连接,几乎每个访民特别是那些时间长点的访民,他们的时间精力基本都在上访或无休止的各种拘留、黑监狱、劳教、监视居住或者服刑上。

    《访民数据》里的访民是一个明确界定的访民,不是指采用书信或类似方式,比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进行信访的访民,甚至也不是到所在的县市或省会城市走访,而特指到北京上访这样一个形式。当然,他们在到北京上访前基本都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有些还提出了诉讼,但他们觉得结果不让他们满意,有些特别是土地拆迁很多都是政府主导的行为,涉及此类维权进行起诉很多时候法院会明确告诉不予受理。比如上海陆立眀,2003年6月11日相关部门批准陆立明所在的民星东南小区拆迁。陆立明家祖传私房也被列入拆迁范围。但拆迁房只答应安置陆立明一户,对其他陆氏兄妹继承份额不予安置。对此陆立明拒绝签署拆迁协议,并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院不予受理。2006年1月13日,区政府为了配合上海星云房地产开发商完成拆迁,建设商品房,出面强行拆除了陆立明弟兄6人和母亲共同继承的房产,导致陆立明上访。这个情况跟诸如下岗职工等一样,涉及政府行为以及群体事件或者被认为有害稳定,法院明确表示不会立案。认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们别无他法,就采取到北京上访这条途径,企图高层的关注会解决他们的问题。

    上访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特别是到北京上访被认为是危及稳定和谐,越级上访更是违背法律的。许多人上访的地点除了国家信访局,还会选择在天安门、中南海、中央部委等地方上访,甚至会采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示威游行、散发资料等方式,特别在有重大活动或者接待重要外宾时更是访民上访的高峰期,由此,虽给政府方面带来压力,但同时也被视为高危人群。中央自下一直将是否有来京上访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指标,甚至是一票否决。因此,地方官为了政绩与驻京截访人员勾结,截访也成为一个产业。地方政府付给北京截访者一笔不菲的费用,北京的截访方将截下的访民交给地方政府,不将上访数据上报,不会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不过访民落在截访者手中,遭遇却是很惨,饿饭,打骂是经常的事情。

    《访民数据》里有一栏是是否有被酷刑,这个酷刑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打骂,我们也按照程度将由上访导致的对一般的对自由的剥夺以及严重的处罚两类列在里面,因为上访既然是人民天然的权利,也是法律允许的救济措施,由于行使权利而受到惩罚,哪怕是行政或司法机关作出的,也是一种邪恶。一般的对自由的剥夺主要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非法拘禁三种。许多参与了群体性的上访,被截访后都会受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时间在15天以下。刑事拘留本身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处罚,一些访民由于被认为有过激行为,为了解决麻烦,就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不过许多时候由于证据不足或者其它原因会在刑事拘留期满释放或者改为监视居住,这个也可以视为对不听话访民的一种警告。非法拘禁指的是在截访后关在黑监狱等待接访以及接访后在当地扣留,办学习班,和当地政府在敏感时期,为了避免上访,将访民强制限制在一个地方不准外出,有时这种非法拘禁时间长达几个月或一年多。这种方式访民称作非法拘禁和绑架,因为这期间不会给你任何的法律文件就限制了你的自由。严重的处罚指的是对访民处以劳教和劳改。劳教虽名为行政处罚,但由于其可以处以三年以内的处罚,劳教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只需要公安局自己就可以做出,而且劳教场所的环境更差,访民往往在里面受到更为苛严的对待,所以劳教制度在被取消前一直担当对付难缠访民的急先锋。劳改也就是刑事判刑,对访民主要采用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等等。

    在《访民数据》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在59个涉土地拆迁访民中,有28个访民明确表示自己受到肉体酷刑摧残,有一些造成终身残疾,四川韩永会被打终身残疾,湖北武汉孙春秀被打断五根肋骨。二人(河南南召县贺立顺,辽宁沈阳刘振)在看守所死亡,贺的三名家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看守所宣布刘自然死亡,但儿子发现尸体胸口淤青内陷,提出尸检被失踪。一人(黑龙江贾瑞峰)在服刑期间死亡。一人(陆立眀)在上访中多次被精神病。25人被行政拘留。20人表示自己受到黑监狱,学习班,绑架等各种非法拘禁。6人被劳教。有34人被判刑,其中16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4人以其它罪名判刑,4人的罪名既有寻衅滋事罪,也有其它罪名(不是一次判处的)。需要提醒的是许多访民经历了这数种酷刑。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普遍表示看守所,拘留所,黑监狱和劳教场所是打人和折磨人最厉害的地方。工作人员包括警察经常自己或唆使牢头狱霸打骂访民。经常以罚站罚跪教训人,以及吃不饱不给水喝,冬天不穿冬衣在户外罚站,夏天任由蚊虫叮咬等折磨人。广西天峨县韦亚妮表示,她“在劳教所被用手铐铐起来,然后脚尖着地吊着。被绑在床上,例假期间被扒光衣服,被殴打,给穿束身衣手脚捆绑得紧紧的,坐也坐不了只能站着。广西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蚊子,不给蚊帐,也没有其他祛蚊虫的措施,被叮的全身是包,奇痒无比。因为毒性存留体内,出来一年多后才慢慢不痒了。在里边有多种多样的体罚,面壁思过是其中一种。整天整天让站在离墙壁一米远的地方面对墙壁。”劳教所规定了超长劳动时间和超强的劳动强度,完不成任务就将受到惩罚。韦亚妮表示,她们“全体加班劳动,从早上5点半到晚上10点,有时到晚上12点甚至天亮。伙食很差,有时1年多不让购物,营养严重缺乏导致浑身水肿。总之忍受的是生不如死的折磨。”四川西昌曾广秀表示自己在拘留所多次遭到殴打,在劳教感化期间胸腔颈椎变形,因完不成规定任务被加教8天。这些酷刑很多种,许多都是超出法律之外的,其目的就是胁迫这些访民放弃权利停止上访,比如新疆张建华:“种植的两千亩地因使用伊犁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除不合格除草剂导致药害全部绝收,为此起诉到昭苏垦区法院,可法院在被告没有任何反驳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违法,违纪一边倒的民事判决,举报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申诉都没能得到合法的解决,举报人有寃无处申只好到北京申诉”,为了将其家人逼出办学习班,“昭款垦区公安局的民警穿着便衣估计20人左右把我家团团围住,楼上楼下,楼道里全部都是便衣,进出的人全部都要盘问,24小时守候,把举报人张建华家的水,电,暖全部停了困其三天三夜逼其出来到学习班,被困人员还有举报人的前夫和70多岁的老母”。

    一些访民对拆迁手续表示质疑,对补偿额太低不满进而上访,会被认为是恶意的犯罪。比如江苏常州市姚宝华,2002年开始,常州市政府以建设开发区为由征用村民土地兴建大批商品房。因征地部门缺乏相关征用手续和补偿额度偏低,姚宝华开始带领村民维权。钟楼区人民法院2014年3月14日开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称:被告人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以获得非法收入为目的,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以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合理为借口,采用阻碍施工的方法,使开发商蒙受停工损失,迫使与其无利益关联的开发商与其进行交涉,强行索取开发商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后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访本是民众用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属于一种行政救济措施。一般说来,上访是民众觉得权利受到侵害,当地政府无法解决,而且这种侵害很可能就是当地政府或者在当地政府官员支持纵容下造成的,民众既不可能从当地政府那里,也不可能从当地法院那里得到他们认为公正的结果,于是才采取上访这个途径。那么上访到底有用吗?我们上面从数据中看出上访对当事人是一个多么艰难和代价巨大的旅程,那么总得有相应的收获吧,不过我们从访民数据中得到的结果却让我们失望,36个涉土地拆迁案例中只有两个案例的访民表示他们的诉求得到部分解决,一个是湖北洪运周表示他们反映得事情得到部分解决,但是他又说:“现政府拿出不管前任的霸道作风,再一次对洪运周的个人权益做出新的侵害行为。”一个是四川乐至的龙生和。所以从严格意义来说,这些上访的成功率为零。即使将两个部分解决案例算作上访的作用,这个成功率按照案件数也只有5%,按照访民人数则只有3.4%。这个数字让人觉得上访真是一件费力巨大成效低微的方式。

    当然,从《访民数据》来研究上访制度难免有自身不足之处,这些我们也需考虑。首先,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特别是当前将越级上访赴京上访视为违法将这些访民视为高危人群,有关访民资料的收集相当困难,案例数量相对较少,由此必将给研究结果带来影响。因此加大收集资料的力度扩大收集渠道,是进一步研究的前提。第二,这个研究不是对上访制度全面的研究和评判,也不是企图改革上访制度。要注意到我们收集的资料带有它自身的特点。一些简单的短期的信访诉求可能由于在早期通过一些方式得到解决,而没有进入公众视线,由此我们也要有足够的警惕,防止以偏概全。当然这些都需要相应的资料和研究来支撑。

    上访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和制度,公正的寻求和对民众疾苦的关心绝不只是法律的规定和宣传口号。上访和访民现象得出现不是偶然,绝不仅仅是刁民无理取闹,也不是天恩浩荡的展示。这个研究只想将上访的某个侧面展示出来,随着资料的收集完善研究的深入,相信我们才可以更为准确的描述以及正确对待上访。

  • 江苏访民沈阿珍被以涉“敲诈勒索”监视居住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无锡访民沈阿珍,在今天被无锡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处以监视居住。

    据无锡知情人透露,沈阿珍(女)是无锡市北塘区被强拆人,今年57岁。2008年6月17日,无锡市北塘区政府强拆了她家的房子,导致其全家生活陷入困境。自此,沈阿珍开始踏上维权上访之路,然而自她上访以来,她就成了无锡政府的维稳对象,每当有重大会议之际,无锡当局都会对她进行稳控,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如:2009年3月28日,世界佛教论谈大会在中国江苏无锡召开,沈阿珍从23号起,每天被24小时的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沈阿珍曾透露,每逢开会等敏感时期,她都就会被非法软禁,她的邻居们也相当反感这些维稳人员的喧哗扰民行径。
    2018年3月初,北京召开全国两会,沈阿珍因担心会被两会维稳,就提前来到了北京上访。前几天,沈阿珍正准备到最高法院去信访,但却在公交车上被检查人员拦截盘查,在查出她是访民身份后,检查人员就把她押送到了一个检查站,到了检查站,检查站的人就对她说:你们无锡市的领导能帮你解决问题的,你就跟他们回去解决问题吧!

    随后,沈阿珍就被北京通州区公安局警员强行押送到了北京久敬庄分流中心关押。次日,沈阿珍又被无锡市截访人员强行截返回了无锡市。到达无锡市后,沈阿珍就被送进了公安局审讯,审讯过后她就被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处以监视居住。
    知情人王先生透露,沈阿珍被关久敬庄时曾致电他说:“我沈阿珍这次被非法拘禁,已经是第6次遭非法侵害了,请大家相互关注!我这次去北京被他们强行押送到久敬庄非法关押,我要把他们告上法庭!现在,我已经电话联系到了律师,我准备出去以后就起诉北京警方,状告他们非法强行押送我到久敬庄关押的违法行为。我被非法关押不久,我的癌症病症就开始发作了,身体十分痛苦,需要及时就医。为此,我从夜里2:40分开始拨打110求救电话,但是110一直没有出警,数小时后,我又拨打了10多次110报警电话,但他们还是不肯出警。警方一直宣传有困难就找110!110是保老百姓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难道他们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这个社会看来还要黑暗下去咯!”

    王先生还透露,昨天沈阿珍给他发来信息称:“谢谢大家的关心!由于我身患癌症,早期已有医生的诊断书佐证,警方见此才把对我的刑拘改为了现在的监视居住,否则的话,他们最少要刑拘一个月。”
    沈阿珍的一位访友分析说,沈阿珍是一位癌症患者,她不惧怕各种维稳打压,此次无锡公安局以她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将她处以监视居住,其目的就是要阻止无所畏惧的沈阿珍继续上访。

    沈阿珍电话:15358002379



  • 两精神病人涉杀人案被采取强制医疗

    近日,朝阳法院、通州法院分别对辖区内发生的两起杀人案的被告人做出强制医疗刑事决定书。两人分别砍伤、杀害了自己的室友和保姆,后因患精神疾病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因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最终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据介绍,这两起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均不公开开庭审理。

    大学生砍伤室友

    朝阳法院审理的该起案件中,被告人是休学的学生徐某(化名),2017年4月13日3时许,在朝阳区北京中医药大学男生公寓宿舍中,持菜刀砍伤22岁的同学小张的头部、颈部,造成小张头面部多发皮裂伤,并致颅骨骨折,面部7处创口,累计长9.5厘米,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小张身体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朝阳检察院认为徐某故意杀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并向法院提供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提请法院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对徐某强制医疗。

    庭审中,其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申请机关的强制医疗申请。

    法院认为,徐某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但其疾病尚在治疗期,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综上决定对徐某强制医疗。

    男子杀死保姆

    另一名被申请强制医疗的是38岁的罗某。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6日10时许,罗某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小区的家中,无故持菜刀多次砍保姆小陈的颈部等部位,致小陈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罗某患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及控制能力丧失,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赔偿问题已经和解解决。

    法院认为,罗某持刀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已达到犯罪程度,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精神疾病尚在治疗期,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且其监护人、亲属无法承担有效治疗、监管被申请人罗某的责任,故罗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综上,法院做出对罗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目前两决定已生效。

    (来源:新京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17/10/29/462094.html 2017-10-29)

  • 因“海祭刘晓波”被捕的黄永祥已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30日消息】民生人权观察员获悉,因“海祭刘晓波”于9月30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的黄永祥(网名:南方老头)今天下午已取保获释。

    据悉,黄永祥被获“取保”后并未获得完全自由,而是被五六个国保接送回户藉地广州花都区。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此之前,黄永祥曾参与多次公民街头活动,他为人低调,做事不计名利,默默为狱中良心犯送饭多年。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2015年黄永祥曾因为声援“709大抓捕”的被捕人士,于8月28日与卫小兵、黄熹和刘亚杰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2017年7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先生因被中共长期羁押而病逝在辽宁沈阳医院,黄永祥与其他8位勇士,在第一时间赶到刘晓波先生病逝医院门口祭奠刘晓波先生。9月30日黄永祥因涉及“广东海祭刘晓波”一案被捕,后被广州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被羁押在广州江门新会区看守所。据悉,其他8位“海祭案”人员均已获释,而黄永祥是“海祭案”的第9位被捕涉案人员。

    今天黄永祥终得获释,至此因“海祭刘晓波”而被捕的所有人均已全部取保。中共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惊心动魄的“海祭案”大抓捕今天也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 名媛涉谋杀 法庭指患精神病毋须负刑责

    多伦多建筑名媛柯兰(Ellis Kirkland)年涉持刀袭击看更被控谋杀,昨日法庭宣判被告因罹患严重精神病,而毋须为案件负上刑事责任。

    多次用刀刺向事主

    现年61岁的柯兰被控企图谋杀、严重袭击(aggravated assault)持武器伤人(assault with a weapon),及以武器危及公众安宁罪(weapons dangerous to the public peace)。法官William Horkins昨日宣判被告因严重精神问题,毋需为事件负上刑事责任。

    被告涉嫌于去年在家中请求67岁看更Markandu Kulasingam帮忙搬箱子,期间以刀多次刺向事主,事主送院救治后无生命危险。

    虽然被判毋须负上刑事责任,不过被告在接受安河评估委员会( Ontario Review Board)有关精神情况的仲裁聆讯之前,将继续接受拘留。

    被告曾任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加拿大协会副总裁,亦曾于1992年当上安河建筑师协会(Ontario Association of Architects)首名女性总裁。

    (来源:星岛日报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613787&target=2 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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