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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南京市涟水县60余村民上访国信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21消息:今天,江苏省南京市涟水县时码办事处采韩村60余村民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土地问题被劝返接回。

    其中一村民说,他们他们村的100多亩土地被政府强占了30多年,一直不还,就到北京来上访,已经来3天了,这也是第一次来北京,原来上访几次,都是到南京的。这回县领导来了说让我们回去,20天后给解决。我们先回去看给不给解决,我们月不愿伤他面子。并告诉本网志愿者他们已经把他们反映的事发到了网上。

    经他指点,本网志愿者在《涟水在线》上找到了一篇题为《时码政府乱占用土地,权钱交易,欺负老百姓》的文章。内中称,我们(时庄队)一直没有放弃要回我们被占用的土地,八 0年签订合同时,我队还没成立村委会,没有委派代表去签订合同,是政府委派他人作为代表来订立合同的。

    老百姓对合同内容是不得而知的,只知道新成立的乡政府急需用地,就在这个背景下,乡里各单位接二连三的把征用土地的手伸向了我们队,前后约占用农民土地一百五十余亩。

    后来,我队成立了村委会(采韩村),有了队长和会计,他们接任后,才了解这样占用我们队土地是有猫腻的,虽多次向乡政府申请处理此事,但是乡政府根本不予理睬。

    迫于无奈,我们委派代表上访,八五年上访南京,政府许诺日后研究解决方案,但是一直没解决。

    随着时间的流逝,占用老百姓土地的相关单位也一个个的不复存在了,闲置的土地,还是不退还我们队,而让不相干的人耕种着。

    一份合同,名义上签订的是合同,标题确用征用一词,但是内容没有提到协商字样及补偿方案,只用经县委、公社党委研究决定,甲方征用乙方土地。而且只有甲方代表签字,没有乙方代表签字。公章盖在上面,没有法人代表出现,难道公章是不经法人代盖的吗,从这份合同上我们不难看出,制定合同的人,把土地法、合同法全然不放在眼里,私立合同征用土地,是不是土地到手就永远归你所有,人民生活要不要顾。



  • 江苏涟水王家骏举报计生站拿抚养费给干部发奖金遭报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31日消息:江苏涟水县东胡集镇村民王家骏,于2013年举报镇计生站用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给干部发放奖金,目前受到严重的打击报复。
     
    据悉,王家骏2013年举报此事后,计生站就以他儿子生孩子超生为由开始罚款,2014年3月9日他被计生站告上法院,3月17日,法院出了裁定书,让交罚款75536元(而别人只要3000块左右)。
     
    2014年11月20日,王家骏的儿子到本地农行提钱,被银行告知钱没有,2014年4月28日法院从卡中的8万元中划去76960元。
     
    据了解,这八万元是王家骏儿子车祸伤残抚恤金,由保险公司所赔,并不属于个人收入,有根有据可查。国家《民事诉讼法》第22章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
     
    经过各级纪委的举报,迫于压力,2015年1月26日上午,东胡集镇派出所所长给王家骏转达法院负责此案的王庭长的话说“现在只能调解。目的是确保政府部门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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