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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琦母亲蒲文清因骨折高龄入院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2日消息】近日,中国四川著名维权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因骨折高龄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黄琦被抓捕判刑以后,蒲文清长期遭到监控,外界呼吁关注其身体和安全情况!

    中国四川维权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阿姨(91岁)于2025年2月11日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骶尾椎骨骨折。

    蒲阿姨长期遭受监控、骚扰,如今高龄入院,健康与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网友呼吁外界关注蒲阿姨的医疗情况,并敦促有关方面保障她的基本人权和医疗权利!

    黄琦于2016年11月28日,被来自四川成都、绵阳和内江三地的15名警察从家中带走。在失联逾两周后,其家人于12月16日收到绵阳市公安局的书面通知,称他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批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黄琦被抓后,其时年80多岁的老母亲蒲文清到北京去陈情,表示黄琦的健康状况危急,多次申请保外就医但都被驳回。2018年12月7日,蒲文清在北京遭到暴力殴打和阻止上访。

    2019年1月14日,黄琦被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一案,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美国等西方国家外交官前往绵阳法院试图参加旁听,但均遭阻拦。多名赶去围观的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在庭审完后才获释。

    在开庭前几个月,黄琦的多名辩护律师隋牧青、刘正青、李静林等相继被当局解聘。开庭前黄琦的母亲蒲文清被当局软禁。

    2019年7月29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黄琦提起上诉,但被四川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4日,黄琦被转入四川巴中监狱服刑。2021年7月份开始黄琦得了甲亢,变得很消瘦。

    2022年2月以来,黄琦通过狱方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由于黄琦一直拒不认罪,狱方只允许他每月消费一百元。

    2022年11月24日,蒲文清老人远程视频会见了在巴中监狱服刑的黄琦。

    2023年2月8日,宋玉生、藺其磊律师前往四川巴中监狱会见黄琦,遭到狱方拒绝。后俩人在酒店休息时,又遭到巴州区公安分局宕梁派出所便衣警察上门骚扰。

    2023年4月,蒲文清曾向狱方申请会见黄琦无果。2023年12月,年满九十岁的蒲文清身体状况不好,听力减退视力模糊,已基本失能,被管控还跟以前一样。

    2024年1月8日,蒲文清老人给监狱长写信要求去巴中监狱四监区探视儿子黄琦,但监狱方面没有给予回应。

    2024年1月12日早上,蒲文清老人吐血,被送往成都市华西医院治疗。老人家刚过九十岁生日。

    因监狱方一直没有回音,黄琦母亲只好再次给监狱方写信。2024年1月28日,她分别给巴中监狱监狱长、狱政科科长、监区长写信,请求在春节前探视黄琦。

    黄琦有肾功能衰竭、高血压、冠心病、脑积水等多种严重疾病。其母蒲文清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黄琦于1963年4月7日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

    2004年,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因特网自由奖”。两年后,黄琦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其后又获赫尔曼.哈米特奖,中国民主斗士奖等。因坚持从事人权工作,此前曾两次入狱共坐牢8年。

    蒲文清电话:18011463073

  • 王丽清因上访被判刑申请高院重审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日消息】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村民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对王丽清一家进行打击报复,无奈之下王丽清只好去北京反映问题,却被南安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判决,近日向最高院申请重审。

    王丽清,女,1965年5月1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身份证号:350583196505013225,住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温山村后辽门87号。

    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向王丽清一家打击报复,王丽清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没有任何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2020年6月2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以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丽清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裁定结论显失公平,证明原判决事实确有错误、证明案件证词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存在冤假错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她依法向最高院申请重新审判,改判她无罪。

    在依法上访维权的过程中,王丽清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打击报复,具体事实如下:

    2016年,王丽清在自己家的手机维修服务部,被霞美镇政府打击报复,导致其身心受到摧残,后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但这些行为统统被认定非正常上访行为。

    2018年11月27日,王丽清在北京寄信出来后,遇警察查身份证时才知道,自己被列入非访对象,须被送回南安市,王丽清听从了驻京办黄某的话先行回家,但来到南安高速路口,镇政府的人前来接,王丽清却遭到殴打,致使王丽清受伤,又诬赖王丽清是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王丽清被打当日有报警,处理此事时都有录音,对此一、二审法院都不依法进行审查。

    2019年3月份,王丽清去北京找驻京办黄某询问自己被打的原因,黄某说要查了再告之,王丽清又被送回到了省新高速路口,镇政府又找来黑社会人员,将王丽清限制人身自由在南安眉山乡后山村46号棕鹏养殖场,在当地叫黑监狱,在里面认识了好多人都可以做证。当时王丽清的婆婆听说她被限制人身自由关在山上的事,受到了严重的惊吓,病情非常严重,王丽清让家人去求镇书记,后看在她婆婆快过世的情况下,才将她放了,回家后已经是次日凌晨一点,婆婆在当日上午十一点便过世了,故这些打击报复行为给王丽清及其家庭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2019年4月,王丽清去北京反映问题,又被送回霞美镇政府,同样遭黑社会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多月,最后在端午节前一天才得以回到家中。

    2019年6月20日,王丽清接到传唤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才知道自己被诬赖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以上这些事实一、二审同样未依法审查。通过该案南安检察院的《起诉书》描述的基本事实,可以证明王丽清自反映问题以来,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也没有起哄闹事,没有到任何政府机关去闹腾无理纠缠的行为,更没有扰乱任何秩序的具体实际行为。因此,南安检察院指控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没有事实根据,该案系枉法裁判是冤假错案。

    现王丽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再审,恳请申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依法立案再审,改判其无罪,还其清白。

    王丽清电话:180509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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