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滋案

  • 秦燕、胡燕寻滋案二审审理结束未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3日消息】2023年11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公民秦燕、胡燕被控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现已审理结束未宣判。秦燕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其做无罪辩护。家属认为,秦燕,胡燕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因判无罪!

    2023年11月1日也就是前天,是秦燕和弟媳胡燕俩因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的日子。

    秦燕、胡燕俩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就因为这个原因,她们俩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11月1日开庭审理结束。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表示,他们为秦燕在里面的遭遇难过并愤怒!他们认为秦燕、胡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秦燕、胡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秦燕、胡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前天二审庭审已经结束,这究竟是两个民事个体之间的纠纷案件还是寻衅滋事案件?相信南通中院法官能守住司法的底线,能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此案!

    家属恳请全国的网友共同关注南通秦燕、胡燕寻衅滋事案!

    另外,秦燕的辩护律师王大伟则表示,“作为秦燕的辩护人我始终做的无罪辩护,奈何一审法院还是定寻衅滋事罪刑期一年半,辩护没有成功我也很内疚,一审法院对我的辩护词《辩护词︳寻衅滋事的帽子再大也不应扣在南通秦燕的头上》直接在判决书中未有一句评判,我不服啊,你要说我辩护词没有道理应该评判一下,还让我进步提高啊……”

    秦燕家属电话:18901481099

  • 陈剑雄寻滋案将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民主维权人士陈剑雄(原名:陈进新)涉寻衅滋事一案,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法院定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召开庭前会议。

    出生于1974年的陈剑雄,是湖北省赤壁市人,“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民主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曾经为了公平正义坐牢两次,前后服刑近七年。此次是他第三次被抓捕关押。

    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的民主活动,陈剑雄曾于2016年12月16日,被赤壁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8个月,后于2016年12月31日出狱。

    2017年9月29日,陈剑雄与湖北维权人士袁兵以及广东维权人士梁一鸣三人,前往赤壁巿公安局,要求国保不要骚扰他们,让他们安静生活,不要再跟踪。此外,梁一鸣本人要求返回广东,而陈剑雄则要求国保不要骚扰小孩上学,期间可能言论过激,遭到国保报复。10月3日,公安以“解决要求”为借口约谈,三人一起到公安局后被扣留,翌日,全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其中,梁一鸣在被关押40天后,获得取保候审,后由户籍地国保接回广东。据梁一鸣讲,她在关押期间曾受到20多小时的审问,所以相信陈剑雄和袁兵也受到了虐待。

    2017年11月10日,陈剑雄和袁兵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6月25日,案件在赤壁巿法院一审开庭。2019年8月12日,陈剑雄和袁兵分别被湖北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半及3年。袁兵于2020年年底刑满获释,陈剑雄于2021年4月2日获释。

    出狱后的陈剑雄仍长期遭到当地国保监控,无法自由出行。2022年4月12日早上,陈剑雄被当地国保带走,随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赤壁市看守所。

    友人猜测,此次陈剑雄被抓可能与他的网上言论有关,加之六四临近换届在即,当地政府出于维稳所需不得不提前将其收押。

    2022年4月20日,陈剑雄家属吴七英收到询问通知书,要求她到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接受询问,配合调查陈剑雄寻衅滋事一案。

    2022年5月18日,陈剑雄被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罪名寻衅滋事。

    2023年4月19日,陈剑雄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将在咸宁市通城县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 河南李玉凤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7日消息】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案,于2021年9月26日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彭剑、段汉杰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据悉,2021年9月21日,就李玉凤寻衅滋事一案,辩护律师向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提交了该案调取新证据的申请书。

    9月26日上午09:30分,李玉凤寻衅滋事案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上午,彭剑律师发表了一个辩护意见:控方证据已经证明监狱方对李玉凤实施了约束衣、鼻饲等暴力,约束衣、鼻饲对李的伤害程度明显不低于起诉书称李“编造”的“戴脚镣、带背铐”,故纠缠李是否对他人说过镣铐事,已经没有必要……

    下午,彭剑律师和段汉杰律师均继续为李玉凤作无罪辩护。公诉人当庭变更指控,称起诉书所列第二、三项事实仅是违法事实,而不是犯罪行为;但仍建议量刑四年有期徒刑。

    彭律强调,既然已经上了约束衣,为何不在约束下注射以应对李绝食?为何坚持痛苦的鼻饲酷刑?公诉人坚称约束衣和鼻饲不是酷刑。

    彭律表示,约束衣束缚并不是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的监狱方措施,即是非法酷刑,随后他们将补交书面辩护词。

    法官最后宣布将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宣判。

    简介:李玉凤,女,195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修武县人,基督徒,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1998年,李玉凤在房屋拆迁胜诉后,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从而驱使她走上了维权生涯。

    2004年被焦作当局劳教一年;

    2005年,在北京接触一些维权人士后受到启发,维权路上的她不断提升自己,从而转变升华为一位反抗极权专制的人权战士。多年来,她一直走在街头维权运动第一线。因此,屡遭当局打压报复;

    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间)李玉凤与另一同道在博讯等网站公开发表祭奠六·四和在民主、反腐、维权路上遇难的英烈;

    2013年6月4日李玉凤和几个朋友冒险到长城脚下,合唱一首「六·四屠杀血染中华」的歌曲,以祭奠六·四殉难者;

    2013年7月许志永被抓捕,李玉凤为其奔走呼吁。同年南乐教案发生,她迅速赶回家乡,先后六次前往现场声援。同年子洲教案发生时她又赶赴子洲声援;

    2014年3月四律师建三江被抓,李玉凤不顾亲人们劝阻赶往建三江声援被酷刑打断肋骨的律师;

    2014年7月声援郑州十君子,在郑州三看现场拉横幅、绝食连续抗争十余天。同期焦作因截访致一个警察死亡案的张小玉、许有臣夫妇案爆发,她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律师,安排声援事宜;

    2014年9月2日前去河北省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9月5日返回北京参加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

    同年9月30日因声援香港“占中”和迎接北京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刑拘八个多月之久;

    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且大多是疲劳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

    出狱后的李玉凤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刚刚出狱十天的李玉凤不顾身体的虚弱到河南正阳参加一访民的庭审旁听。6月19日赶赴广州声援著名的唐荆陵律师案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交由焦作市当局带回原籍,补充侦查再次被刑拘,后转正式逮捕,被关押在河南省焦作看守所;

    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并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2019年2月21日,刑满释放;

    2019年7月5日,因其与同伴封西霞到北京最高法院申诉,又到河南省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问题,随遭焦作维稳办人员抓捕、刑拘;

    2019年8月8日,被焦作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其案已被地方检察院移送至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2021年7月23日,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2021年,李玉凤与李翘楚女士并列荣获“曹顺利人权奖”;

    2021年9月26日,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第二次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玉凤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不仅为人低调而热情,谦卑而又侠肝义胆,且富有同情心公益心。尽管她生活极其简朴,在北京维权期间她住地下室,以捡矿泉水瓶、在菜市场捡菜叶为生,但看到网上有人为良心犯募捐,她每次都会积极响应。稍有闲暇她便会参与公益,到福利院义务去照看孤儿与孤寡老人。

    为此,人权律师刘书庆曾称她为“中国的德蕾莎修女”。

    二十年多年来李玉凤走的是一条维权抗争的血路。今年六十三岁的她,是在用牢狱代价来捍卫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用生命为代价来博弈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为了中国能够早日实现公民社会,人权战士李玉凤一直在路上!

  • 公民记者张展寻滋案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公民记者张展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张科科律师已经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据悉,2020年2月中旬,张展从上海前往武汉,以自媒体形式将武汉疫情期间的所见所闻,向社会民众公开,5月14日被捕并拘留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8月18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8日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2020年9月29日,闻宇律师在上海浦东看守所曾会见了张展,得知张展案最快10月开庭,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但张展拒绝认罪,在狱中继续绝食抗争。

    2020年11月23日,张科科律师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张展,张展脸色发白,血压较低,身体健康情况堪忧,并且仍然在绝食中。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证据,张展认为自己没罪。

    2020年12月8日下午,张科科律师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第二次会见张展。张展因在狱中继续绝食,被插了胃管以及上了约束带。问起案情,就起诉书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张展认为“没有编造任何虚假信息”。都是其亲自到武汉的火车站附近的社区、其他地方的药店或超市等,当面访谈武汉市民,了解到的一手信息,包括蔬菜质量、核酸费用等。

    2020年12月11日,张科科律师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出庭通知书,张展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20年12月28日开庭审理。

    附简介:张展,1980年出生,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作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

    2019年初,还曾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关押于上海市浦东看守所,后获释;2019年10月,她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

  • 倪金芳寻滋案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1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8月21日苏州大抓捕受害者倪金芳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苏州市姑苏区法院第13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该案将于8月28日在姑苏区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中称,2012年底以来,被告人倪金芳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与戈觉平(另案处理)等人接触后,深受其“抱团取暖”等言论的影响,与其他访民相互勾连,形成团伙,并成为骨干成员之一。被告人倪金芳为发泄对政府的不满情绪、蓄意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并在信息网络上恶意炒作,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其参与的具体事实如下:

    1.2013年12月3日,苏州市虎丘区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二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倪金芳等人受戈觉平纠集,积极接受戈觉平的分工安排,实施拉横幅、喊口号、参与现场签名、捐款等一系列行为恶意炒作此案。2015年2月,本案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倪金芳根据戈觉平的统一安排,为外地访民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积极配合戈觉平及外地访民在法院门前非法聚集,干扰该案的正常审理,造成地铁口被迫关闭等严重后果。

    2.2013年12月20日,律师刘某某在常熟市看守所会见一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嫌疑人时,因违规拍摄视频经看守所纠正拒不删除,看守所决定暂缓退还律师证。被告人倪金芳虽与此事件无利害关系,仍伙同他人共计20余人在常熟市看守所门口非法聚集,举标语、喊口号、拨打报警电话、唱国际歌,直至看守所被迫归还刘某某律师证,持续时间近两个小时,严重扰乱了现场秩序。

    倪金芳,男,1971年出生,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村村民。2012年房屋遭拆除,承包地被强占,自2013年始,倪金芳被习近平、王岐山的宣传欺骗开始上访、举报、诉讼。

    2016年9月8日,9名苏州维权人士因为G20峰会期间,在网上发表敏感言论被当局拘捕,大部分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等罪名指定监视居住。同年11月,另一批公民包括戈觉平夫妇、胡诚、倪金芳及刑佳等陆续被警方抓走,分别以涉嫌煽颠罪、寻衅滋事等罪监视居住,其后部份人获取保候审。

    倪金芳于2016年11月8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理由是“扰乱法庭秩序”,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酷刑;2017年4月28日被取消监视居住,改为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7日,案件被移交苏州市姑苏区法院,罪名是“寻衅滋事”;2019年8月21日下午2点,在姑苏区法院第13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该案将于8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为段春霞。

    倪金芳电话:134516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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