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趁全球石油价格大幅下挫之机,在半个月内,两次上调了燃油消费税。此举引起了一片哗然,在汽车已经成为家庭寻常消费品的当下,一直以来对高油价啧有烦言的公众,纷纷表示不满,质疑和反对之声不断。不过,这些不同意见似乎仅见于微博、博客、论坛等自媒体;在官方媒体和管控日趋严苛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都鲜见哪怕只言片语的质疑和批评,倒是有不少为这次征税解释和背书的文章————诸如:国际油价下降,是燃油税改革的大好时机;燃油税上调有节能减排之效而利于环保;还有专家为这一举措开脱,称燃油税上调后依然在国际上偏低,更远低于欧洲国家。
然而,上述这些支持燃油税上调的理据,并不能令公众心悦诚服。反观成品油税费调整的历程,2008年底国际油价跌入低谷,政府启动了一次大规模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并提出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大幅提高汽柴油的税额。当时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解释与这次如出一辙,甚至还描绘了一个更诱人的前景:未来还将因此而逐步取消高速公路路费,等等。但时隔7年后,事实如何呢?首先,油价越来越高,即使在国际油价猛跌之际,国内油价也敢于不降反升;其次,高速路路费非但没有取消,而且还在增加,甚至许多高速路在还贷收费期满后,又换一个理由继续收费;第三,和燃油税开征时描绘的道路顺畅、环境改善美妙蓝图不同,事实是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堵,空气越来越差,自然和社会生态越来越恶化。这些才是公众所置身的现实,也就是说,曾经的美好承诺无一兑现。尤其可叹的是,粉饰这次然油税上调的说辞,竟然不仅与7年前如出一辙,而且还打了折扣:有关部门和专家甚至不肯花一点心思玩点新花样,连稿子都懒得更换,只是掐头去尾老调重弹————这样当然无法取信于民。如此上调燃油税,招来公众的反感,引起质疑和批评,势所必然。
其实,汲汲于每台车每月多支数十元的燃油税,燃油价格中高达34%的各种税赋,汽车使用者该不该承担,能否承受这一税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重要,反而有可能被误导,纠缠于细枝末节而忽略了关键问题:为何在公共事务上,这类荒谬的事情不断地重蹈覆辙?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这涉及到纳税人的权利,以及征税权的限制,税务开征的程序是否合法等重要问题,是民生和国家管理的大事。
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监督公共事务,支持或者反对包括税务在内的公共政策,是现代民主政体之下纳税人的权利,“无代表,不纳税”这句格言,言简意赅地揭示了民主社会公共事务中,公民在维护自身利益,履行权利和义务时应该秉持的态度和立场。恰好这也是对国家机器征税权加以限制的根本所在,同时也是开征和增加的税收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早在17世纪,英王查理一世横征暴敛,民怨沸腾,英国议会起草《权利请愿书》,谴责国王“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并规定:“今后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人民承担或缴纳贡物、赋税或其他类似负担”。开创了人类历史上征税权从专制强权转移到国民(议会代表)的先河,也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发端。当然这一征税权转移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1649年,查理一世因为践踏税收的宪政原则而作为“人民公敌”被送上了断头台。
反观这次燃油税上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背后的发改委,仅凭一纸通知,征税幅度即刻上调,其中存在的问题可谓昭然若揭,无视纳税人的权利,没有经过正当的程序,征税权肆意妄为毫无限制,可谓历历在目。即使根据中国现行的制度和法律,未经立法机构人大的同意,开征新税种和上调税额,显然也应该承受合法与否的质疑和批评。古人云:苛政猛于虎。在经济不景气的现实中,面对税收增幅高于国民收入增幅2倍以上、财政收入比例远超GDP,公众不堪税收重负,而视之为苛捐杂税,正在情理之中,而无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甚至溃败倾覆,往往是苛捐杂税的必然结果。
就事论事,截止至2013年,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2.5亿辆。其中,私家车占8500万辆,比10年前增加了13倍之多。汽车成为了大众消费品,汽油价格、燃油税的调整,关乎到每一个人,属于不可忽视的重大民生问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道理很简单,即使是无力购车的人,也会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与汽油发生关系,为油价和燃油税的调整付出代价。如此一来,这一项税收的开征和调整,显见牵动着千家万户,涉及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利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不仅涉及民生、是不可轻视的民生问题,还涉及纳税人的权利,事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关涉执政者的利益,是一个政治问题,如不能给对其中存在的致命缺陷加以重视和革新,而是目光短浅、纵容其违背民意、损害公众利益,无异于养痈为患,势必危及国家的未来。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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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从燃油税上调看纳税人权利的缺失及其后果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文艺不应作权力的附庸和奴隶
文艺是人类生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文明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有塑形社会风尚和革新公众观念,带动时代思潮的功效,故而从来都为历朝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无论是封建王朝,专制独裁,新老极权,或者现代民主制度,都概无例外。社会制度和当权者对待文艺的立场、态度和手段,决定了相应制度下文艺的命运和兴衰。在现代史上,纳粹德国和苏维埃通过文艺操控意识形态就是众所周知的经典案例。近日,当局召开了一个文艺座谈会, "文艺不要做市场的奴隶"的说法,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议论。
这一次文艺座谈会的即时效应,令许多少有历史常识的人在第一时间联想到70多年前的延安文艺座谈会,毛泽东在会上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也是政治权力为了党派目的,打着虚假幌子,对文艺创作横加干涉和限制,导致文艺长期沦为政治奴隶,中国文艺一蹶不振至今的重要事件。延安文艺座谈会所秉持的策略,概而言之,是无视人性,不尊重人类共同价值,歪曲历史,割裂传统,撕裂社会,奉马列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为信仰,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文艺为政治服务为目的,打着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幌子,达到文艺为一党专政抬轿子的目标。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八个样板戏统领文艺全局,文艺领域一片荒芜,唯有假大空、高大全盛行,而毫无人性、道德沦丧、伦理缺失,落得了一个礼崩乐坏的惨淡结局,遗祸危害至今。极权政治觊觎和操控意识形态,政治粗暴干预公共精神生活,极权强奸文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十年浩劫结束之后,在人心所向的大势之下,拨乱反正成为了全社会的不二选择,文艺三十多年来的历程,是一个管制松紧反复、人性逐渐复苏,形势时好时坏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门洞开,文艺领域虽然离生机勃勃和繁荣茂盛还有遥远的距离,但已经走上了复苏、多元和渐进成长的不可逆的道路,其大势无容置疑:文艺创作一旦获得自由,即可焕发旺盛的生命力,人心向善向美的力量不可抗拒。同时,文艺引领时代风尚,促进观念进步,呈现时代思潮,感召人心的效用正在逐渐累积且日益壮大。然而,文艺复苏和文艺作品的多元化,新事物新观念层出不穷,公众政治态度和立场的进步,权利意识的觉醒,对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渴求等等,威胁着专制的社会基础,统治者感到了威胁。于是,借权力和资源优势,干预文艺,限制文艺创作自由,打击异端,压制多元就又公开出现了。
在一个彰显了公平正义,具有法治基础和契约精神的自由的市场上,文艺就不会丧失主体性和自身的权利,也就只有文艺自由民,而绝不可能有文艺的奴隶。文艺的自由市场,是一个遵循自然律例和市场规律的健全生态,正如百花齐放的花园难民有杂草和稗类孳生,文艺领域也不可避免有低级庸俗的作品出现,但是,历史经验和无数事实证明,人心向上,人性向善,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之下,真善美终究是主流,假丑恶会被摒弃。这才是文艺发展的正道,文艺创作新意叠出的基础。而给文艺贴上"奴隶"的标签,无疑就是不承认文艺自由创作的根本权利。由此可见,"文艺不要做市场奴隶"这一说法隐含的潜台词,无非是要逼迫文艺作权力的附庸和奴隶。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0/31特约评论:中共近期所谓改革信访机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最近官方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的一系列机制,积弊已深的信访制度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始于1951年6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而建立的信访制度,试图在一元权力体系下以非常规、非制度化的渠道来解决社会矛盾。一元权力体系下的司法不独立现状,使信访制度成为民众的权利救济最主要途径。而在2005年1月开始实行的“信访排名”制度因其与地方官员升迁直接挂钩,在利益影响下地方官员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对上访民众截访乃至非法拘禁,而在08北京奥运会后建立的维稳体制在荒谬的维稳逻辑下,黑保安、黑监狱盛行,掮客、打手云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维稳“市场”,访民的公民权利被肆意侵犯,各种恶性案件令人发指,访民的人权困境已成为中国当下不断激化的官民对立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
在官民对立不断激化的社会现实下,民间的政治反对日益高涨,并且越来越拥有巨大的道义性。为了维护统治,官方一方面强化对民间政治反对的打压,同时也试图在不损害一党专政前提下减轻民众的积怨,以和民间政治反对争夺基本盘,这是最近习近平提出维稳即维权的主要原因。官方采取了一些怀柔政策来缓解官民矛盾,废除劳教制度和改革信访机制都是这些措施的一部分。
官方在非政治诉求领域采取怀柔政策除了争夺基本盘外,同时也为了逐步收缩打击核心以保证极权力量的持续运行,以应付越来越大的政治诉求压力。在维稳经费已持续多年超过国防开支的情况下,维稳成本越来越高,但社会态势却呈现越维越不稳的怪圈,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和财政资源,天价维稳成本已令官方捉襟见肘。收缩打击核心,保证资源配置在对付民间政治反对的重点领域成为习体制下的不二选择。
《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处理,强调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但由于司法不独立,司法机关都受制于党政权力,权力支配下的司法不可能解决矛盾,司法的公信力荡然无存。而事实上的公权力对社会利益的抢夺是绝大多数访民上访的原因,地方行政侵权、司法不公构成了上访的主要诉求,地方政府和官员本身就是大多数上访问题的制造者,访民只能象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权利诉求无从解决。
《意见》强调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表示各级政府不能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核,以此遏制地方政府的截访冲动。但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体制下,官方的维稳逻辑是重大活动和公共场合出现上访民众就是地方维稳工作没做好,就会影响地方官员的导的政绩,使地方政府继续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维稳。官员升迁与稳定攸关,只能“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所以截访问题不可能以一纸意见而得到解决,此项提法更多是为了应付来自舆论的压力。
《意见》警告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也体现出官方出台此规定的根本目的是维稳需要,而不是解决访民的权利诉求。《意见》出台后,遍布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为主的法制教育中心、训诫中心照常运行,说明了维稳机器的惯性运作已难以约束,官方已更习惯奉行暴力手段作为社会管理手段。
《意见》体现了官方企图把维稳和维权揉和在一起以继续维系统治的意图,但只要现行极权制度不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对基本的矛盾,一元权力体系下政权与社会的利益矛盾、既得利益集团与普通公民的利益矛盾不可能得到调和,包括访民在内的公民的权利依然被践踏,官民对立的社会矛盾依然继续激化,直到拐点的到来。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