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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艳被约谈协商无果托网友照顾孩子

    【民生观察2022年4月8日消息】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公民王艳,因要求痰液检测核酸,拒绝捅喉咙式检测,被杞县警方处于行政拘留,朱孝顶、徐利平两律师将为其代理行政诉讼。随后王艳被有关部门多次约谈协商无果。4月7日,王艳发出声明,愿用7天人身自由换取社会进步,征集杞县热心网友帮助照看其11岁的儿子。

    河南王艳因拒绝防疫人员只做捅喉咙式核酸检测,要求痰液检测,于2022年4月4日被杞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但因为疫情原因,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对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等解封以后再执行,王艳的手机被警方无理由扣押。

    与此同时,王艳已委托朱孝顶、徐利平两位律师,针对杞县公安局对她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认为,痰液检测,是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的核酸检测方法,公民有权利选择核酸检测方法,相应地核酸检测机构有义务,保障公民的选择权利。

    近几日,王艳遭到有关部门人员多次约谈,在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对方却不兑现承诺,之后谈崩。4月7日王艳发出声明说:愿用7天人身自由换取社会进步,期盼有爱心人士在她被拘留期间帮其照顾11岁的孩子。

    王艳在声明中说,这两天,自从朱孝顶和徐利平两位律师全权代理她被拘留七日的案子后,一拨又一拨的也不知哪个部门的人上门约谈,到现在沟通时间已超过20个小时。昨天晚上凌晨一点,达成口头协议:警方同意归还手机,撤消处罚,做痰检。并承诺,在次日中午12点之前解决所有问题,然后要求她不再起诉,不再转发有关内容。

    但到现在为止,有关人员未履行一项承诺,却逼着王艳说出手机密码,要查看内容。被王艳当即拒绝,彻底谈崩!

    王艳称,她已经做好被行拘的准备了,不再接受约谈。剩下的事情交给她的两位代理律师全权处理。她愿意用7天的自由换取全社会对公权力肆无忌惮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关注!

    王艳表示,她担心自己去了拘留所,儿子无人照顾。她不敢让老家人知道,她的母亲有脑梗。儿子不会做饭,现在未做核酸,开学肯定是不让入学的。现在王艳诚恳征集热心网友,帮助照看她的儿子7天,以免孩子饿着了。跪谢网友们帮帮忙,最好是杞县的网友……

    另外,近日上海松江一女子也因类似情况遭上海警方行政处罚。网上一段视频显示,上海松江一女子因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绝做核酸检测而被警方行政处罚。

  • 河南王艳要求痰液检测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2年4月6日消息】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公民王艳,因要求痰液检测核酸,拒绝捅喉咙式检测,被杞县警方处于行政拘留,朱孝顶、徐利平两律师将为其代理行政诉讼。

    河南王艳因拒绝防疫人员只做捅喉咙式核酸检测,要求痰液检测,于2022年4月4日被杞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7天之行政处罚。

    据杞县公安局2022年4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

    2022年3月21日至4月4日以来,杞县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六次全民核酸检测,“我县核酸采集点均采取鼻、咽拭子核酸检测方式,王艳要求采取痰液式检测,否则拒绝采取核酸检测,六次全员核酸检测均未参加。王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发布的决定,不配合参与全民核酸检测,决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拘留七日。

    杞县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网络流传后,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质疑。

    有律师指出:痰液检测,是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的核酸检测方法,公民有权利选择核酸检测方法,相应地核酸检测机构有义务,保障公民的选择权利。

    目前,王艳因手机被警方扣押,她通过朋友转述说:因疫情原因,现在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对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等解封以后再执行,她现在暂时是安全的。

    与此同时,王艳已委托朱孝顶、徐利平两位律师,针对杞县公安局对她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朱孝顶律师在其微信朋友圈表示:国内已有了一大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行政命令决定的涉疫行政拘留案件,但是他们全都搞错了一个法律概念“紧急状态”。原来被称为“戒严”04年被改称为“紧急状态”,是仅此于战争、动员的第三个非正常状态。“紧急状态”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其他机关均无权决定“紧急状态”,杞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为由的行政决定,错的太过于离谱了。

    古人云“杞人忧天”,今天杞县还敢擅自宣布杞县进入“紧急状态”?那是国务院的专属权力,杞县公安局的领导僭越不忠妄为的太离谱了。奉劝,赶紧撤销行政拘留为妙!

  • 致北京永定路街道办主任王艳龙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王艳龙主任您好:

    继本月13日我向您以短信的方式初步汇报贵办事处王建峰副主任牵头承办的关于对我离开长峰假日酒店所面临的我及家人居住困难问题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后,直至今日,您既没有添加我的微信,更没有对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现我再次针对王建峰副主任给我回复的短信内容中涉及的与我及我的家人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继续向您汇报,恳请您收到短信后,及时对我所反映的事项作出回复为盼,谢谢。同时,鉴于“把一切摊在阳光下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权力的任性和乱作为所导致的悲剧,对权力者最大的爱护就是有效的监督”这种文明的理念(试想一下,如果当初我家被非法暴力黑拆时,能够有有效的监督的阳光照耀的话,作恶的力量还能那么轻易地践踏我的家园吗?!既使它们能够得逞,我的苦难能拖到13年后的今天还看不到任何终结的希望吗?诚然,您曾许诺我“我的好日子就要到来了”,可我分明没有从您们的作为中感受到阳光和温暖,却隐约感到一股寒意!),因此,此短信内容,我会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布到网络公共平台上,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见证者和是非曲直的评判者,让大家的眼睛作为阳光来照耀我和您们,以最终求得一份合乎公理和情理以及法理的解决方案,这也便是对您们最大的尊重和爱护!望您们的文明胸怀能理解和包容民众的这份良苦用心!

    由于短信篇幅有限,本次先就王建峰副主任短信中称“关于拆迁安置和补偿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去推进和解决”一事与您交换意见,其他内容改日我再以短信方式与您磋商。

    首先,我和我的家人非常渴望得到街道办事处代表党和政府对我们目前存在的生存维艰问题予以最大限度的帮助;其次,对街道办事处有意愿为解决我家合法房屋被非法暴力拆除13年至今无周转、无补偿、无安置一事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去推进和解决,我和我的家人先向您们表示一份由衷的谢意!

    但是,谈到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则首先需要对我和我的家人的合法身份有一个明确的认定,贵办事处才好去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致搭建平台,只有师出有名,才好将问题尽早推动和解决,您说是吧?!铁家坟60号的房子是以产权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为由被拆除的,海淀区住建委称拆除程序合法,到今天,开发商的总经理陆顺尧都被羁押在看守所了,海淀区住建委还在坚持称铁家坟60号的房屋属产权不明确房屋呢,试问,贵办事处如何能够把这个平台搭建起来呢?!又如何使我家的问题得到推进和解决呢?!

    我个人认为,贵办事处要想搭建平台或者帮助我和我的家人解决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两个问题:

    1、我和我的家人是何法定身份的问题,即:我和我的家人到底是住房困难户,还是应依法得到拆迁安置和补偿的被拆迁人的问题;
    2、我和我的家人应当得到怎样的安置的问题,即:是应当由政府来来提供民生保障,还是应当由开发商来提供周转、安置和补偿的问题。

    一、关于我和我的家人是何法定身份的问题:

    我家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集体土地上,我的父母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玉渊潭乡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规定批准宅基地建房,铁家坟60号房屋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既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又有合法的权属证明,同时亦有合法的房屋使用人。我父亲于1995年病故,我母亲作为配偶,无论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民法典》,还是按照以前的《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母亲作为配偶,依法对铁家坟60号房屋享有各项法定权利,我和我的妹妹作为子女,更是铁家坟60号房屋的相关权利人,这难道不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吗?!

    2003年海淀区住建委对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之初,开发商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关于被拆迁地区房屋状况及权属性质一栏,也未注明存在有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的记载,开发商于2003年、2006年对我家送达的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明确注明铁家坟60号房屋产权人为我母亲,我和我的家人一直生活在铁家坟这片土地上,我们一没有失踪,二没有出国,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什么时候我和我的家人就变成了下落不明、我家的房屋就变成了产权不明?!开发商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寻找产权人公告,《人民日报》本是政府和企业才能订得到的报纸,我们小老百姓,更是没有机会能够看到《人民日报》海外版,开发商的此一行径,无非是借用貌似合法的形式来达到其非法劫掠我家合法财产的目的,海淀区住建委居然能以政府行政公文的形式违法作出“拆除程序合法”的认定,公然用行政权力干预公安机关独立办案,与开发商沆瀣一气,试问,作为主管城市拆迁建设的职能部门,能不顾事实、不经调查核实,只偏听偏信开发商一家之言吗?!开发商说我家房屋属于产权不明确的情形,海淀区住建委就认同不明确吗?!如若开发商说北京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难道党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也承认开发商说的是正确的吗?!

    综上,我认为,我和我的家人作为北京市海淀区铁家坟地区的被拆迁人,理应得到合理的拆迁安置和补偿,不知王艳龙主任对此问题的认知如何?!请王艳龙主任及时对大是大非的问题作出明确认定为盼,谢谢。

    二、关于我和我的家人应当得到怎样的安置的问题:

    1、如果王艳龙主任对上面第一个问题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我认为,贵街道办事处可以上报海淀区政府,由海淀区政府责成海淀区住建委责令开发商限期完成对我和我的家人的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工作。

    2、如果王艳龙主任认为难以一步到位,请先明确作出对我和我的家人合法身份的确认后,与相关部门及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在我一家人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先行作出合理的过渡性安置或周转方案,过渡或周转期限为我家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彻底解决后。

    3、如果王艳龙主任不认可我和我的家人是铁家坟60号房屋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那么,请出具能够证明您的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对我和我的家人提供合理的基本衣食住行的生存保障,以使我和我的家人依法能够享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享受的待遇,不至于在居无定所、无家可归13年之后继续居无定所、无家可归。

    以上,是我与您此次沟通的主要内容,还请您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及时作出回复为盼,谢谢。

    另:为了证明我和我的家人的合法被拆迁人身份,我会将部分证据上传至新浪微博,以供您及相关领导们核实和确认。

    北京叶洪霞;

    若以书面答复,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南城首府105-5-501鞠帮宇转叶洪霞收,鞠帮宇电话:13703653531

    期待您的回复,顺祝工作顺利。

    北京叶洪霞
    13911872899
    2021年12月16日

  • 甘肃白银王艳梅

     
    姓名:王艳梅

     
     
    性别:女
     
    年龄:66岁
     
    籍贯:甘肃省白银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白银市稀土公司职工
     
    案件发生地
     
    甘肃白银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稀土公司保卫科杨广弟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6年5月8号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8年1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甘肃靖远县长征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捆绑、强行注射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艳梅和丈夫共生育有三个孩子,可以想象年轻时他们也是一个热闹非凡的幸福家庭。然而,后来的一次意外争吵挨打,成为王艳梅思维生活习惯的转折点,也成为她日后争取权益、遭受司法迫害的起点。

    王艳梅资料记载,1989年6月17日,因双方矛盾,被当地魏军家人手持大棒从后脑勺打下,当时住院缝了7针,长时间住院后治疗还是留下脑震荡的后遗症,她老公也被打的头破血流,当时负责治安的厂保卫科不给处理,找到相关领导也不管,起诉到法院后也均不受理。这件事情发生后,给她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压力,也让她意识到朝里有人、司法不公、百姓无处申诉的窘迫。

    她于1993年开始上访,然而一直没有什么结果,不是没人管理,就是互相推诿。上述的事情还未解决,倒霉的事情又来了,1995年,王艳梅被高某等人打的引起脑震荡复发休克晕倒在地上,幸亏被公民万秀凤阻止,要不姓名都危险了。

     受害,投诉,等待处理结果,上访,到北京递交材料,这成了她日后生活标准流程的一部分,全然没有意识到在政绩跟上访挂钩的年代给地方政府造成的障碍,最终被政府下令三次关进精神病院。

    2006年5月8号,稀土公司保卫科杨广弟等人在国家信访局门前,等王艳梅刚一出现就把她强制带走,连夜乘火车送回到了甘肃靖远县,当晚把她送进了靖远县长征精神病院,这一关就8个多月,关押期间给她打毒针、灌药,每次吃药都要绑起来,并强制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毒针的力度明显大,明显感觉到副作用比药物更大。

    王艳梅的爱人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当时保卫科骗我去逼着我签字鉴定,后来保卫科和医院还弄了一个精神分裂症的假证明,我当时就很生气,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有分裂症,所以拒绝配合他们,这都是厂保卫科的某领导做的勾当,你说作为一个国家干部,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他们就这么乱搞,简直无法无天”。

    8个多月后,放她出精神病院时两腿都不能走路,在家休养多日才慢慢好起来,头脑反应迟钝也是休息了好久才缓过来。然而此次关押打开了她以后被精神病的闸门,因为有先前的精神病分裂症前科,以后就无需在鉴定。2008年9月,白银市派出所又把她关进了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科(精神病院),进去的第三天给她做了体检,通知了她的家人,4个月后白银派出所和她的女儿把她接了出来。

    因为出来修养的稍微好点后,就开始往北京跑。2010年,为了解决这个麻烦,王艳梅辖区的街道办、派出所和厂保卫科联手第三次把它抬进了精神病院,这次关押的地点还是上次的老地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科,由于有前面两次的迫害,她知道药物副作用对她造成的伤害,所以抵制打针、吃药,结果被强行摁住打针,吃药的时候骗她是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她被摧残关押三个月二十二天后放了出来。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erqi/2015/0307/12005.html

    收集时间:2015年4月20日

  • 甘肃王艳梅:三次被精神病都换不来一个处理结果

    笔者在北京第一眼看到她时,见她带着眼镜,穿戴整齐,服饰搭配的得体大方,给人的第一印象仿佛她像一个退休教授,在悠闲的生活,当笔者了解她后才知道在这表面浮华背后,却是一个有20余年上访史、三次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遭受迫害的可悲女人。
     
    她是这个生存环境的象征,更是中国司法缺失的有力见证者。经过20余年的上访,她反映的多起伤害案件,没有一件得到处理,反而先后三次被政府送入精神病院强迫“治疗”。
     
    王艳梅,女,汉,66岁,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西街8单元3—5号,身份证号:620402194812121325,和丈夫共生育有三个孩子,可以想象年轻时他们也是一个热闹非凡的幸福家庭。然而,后来的一次意外争吵挨打,成为王艳梅思维生活习惯的转折点,也成为她日后争取权益、遭受司法迫害的起点。
     
    王艳梅资料记载,1989年6月17日,因双方矛盾,被当地魏军家人手持大棒从后脑勺打下,当时住院缝了7针,长时间住院后治疗还是留下脑震荡的后遗症,她老公也被打的头破血流,当时负责治安的厂保卫科不给处理,找到相关领导也不管,起诉到法院后也均不受理。这件事情发生后,给她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压力,也让她意识到朝里有人、司法不公、百姓无处申诉的窘迫。
     
    在那个尚未改革开放、司法进步的时代,这种事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可对于那些具有权利意识的人来说,“自我”的萌芽已经苏醒。1992年10月30日,因和吴某家属闹矛盾,王艳梅被殴打一顿,还被限制自由两天,加上上一次的被殴打,心力难以承受的压力迫使她去寻求一个公正的说法。于是她于1993年开始上访,然而一直没有什么结果,不是没人管理,就是互相推诿。
     
    上述的事情还未解决,倒霉的事情又来了,1995年,王艳梅被高某等人打的引起脑震荡复发休克晕倒在地上,幸亏被公民万秀凤阻止,要不姓名都危险了。
     
    受害,投诉,等待处理结果,上访,到北京递交材料,这成了她日后生活标准流程的一部分,全然没有意识到在政绩跟上访挂钩的年代给地方政府造成的障碍,最终被政府下令三次关进精神病院。
     
    2006年5月8号,稀土公司保卫科杨广弟等人在国家信访局门前,等王艳梅刚一出现就把她强制带走,连夜乘火车送回到了甘肃靖远县,当晚把她送进了靖远县长征精神病院,这一关就8个多月,关押期间给她打毒针、灌药,每次吃药都要绑起来,并强制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毒针的力度明显大,明显感觉到副作用比药物更大。
     
    王艳梅的爱人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当时保卫科骗我去逼着我签字鉴定,后来保卫科和医院还弄了一个精神分裂症的假证明,我当时就很生气,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有分裂症,所以拒绝配合他们,这都是厂保卫科的某领导做的勾当,你说作为一个国家干部,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他们就这么乱搞,简直无法无天”。
     
    8个多月后,放她出精神病院时两腿都不能走路,在家休养多日才慢慢好起来,头脑反应迟钝也是休息了好久才缓过来。然而此次关押打开了她以后被精神病的闸门,因为有先前的精神病分裂症前科,以后就无需在鉴定。2008年9月,白银市派出所又把她关进了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科(精神病院),进去的第三天给她做了体检,通知了她的家人,4个月后白银派出所和她的女儿把她接了出来。
     
    因为出来修养的稍微好点后,就开始往北京跑。2010年,为了解决这个麻烦,王艳梅辖区的街道办、派出所和厂保卫科联手第三次把它抬进了精神病院,这次关押的地点还是上次的老地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心理卫生科,由于有前面两次的迫害,她知道药物副作用对她造成的伤害,所以抵制打针、吃药,结果被强行摁住打针,吃药的时候骗她是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她被摧残关押三个月二十二天后放了出来。
     
    王艳梅的爱人说“我也没文化,也不懂法律,当初也就是因为我老婆被人打了,厂保卫科看你是普通老百姓不管不理她才上访的。我老婆有没有精神病,我不是医生不能乱说,但是她平时做事非常正常,我现在有心脏病、糖尿病,跟前也没人照顾,所以我特别希望老婆能回来,不要在跑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
     
    经过这些迫害后,她不服的是,多起案件投诉这么多年、都得不到处理,她却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她希望国家单位为她支持公道,依法处理。可是她没想到最让她难过的还在后面。
     
    2013年2月9日(农历大年30),她的女儿席杰是白银市稀土公司职工,被安排在春节值班,等下夜班回单身宿舍休息后离奇死亡。
     
    王艳梅介绍“女儿被绳子绑住吊在屋内最高处,腿弯曲落地,光一只脚,仅穿内衣,面部有明显被打伤的痕迹,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我丈夫发现后报警,保卫科找来两名法医,没见公安局来人。经多次催促,公安机关仍不立案侦查,也不出具法医鉴定,还在没有破案的情况下匆匆忙忙把尸体强行火化。”
     
    王艳梅怀疑保卫科值班人员对其女儿的死有重大嫌疑,然而尸体还没查明真相、警方也未出示法医鉴定就被火化,她女儿的个人现金及工资卡被盗,家里的工作服、跟同事的合影等均被收走,如此众多的疑点,警方不立案,他们也没给出个任何说法!
     
    2014年11月12日,在北京上访的她被政府从久敬庄接回白银市,刚到家半个小时,家门上的锁就被邻居张祥书与保卫科人员搞坏。已67岁的王艳梅对着他们说“请查出我有问题吧,我伏法!上访20年了,那么多投诉件件不处理勉强说的过去,可人命案件是重大案件,你们都逮不到凶手,我还指望你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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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访民王艳梅为女申冤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王艳梅,甘肃省白银市稀土新村人。她的女儿席杰原来是白银市稀土公司职工,2013年农历大年30她女儿下夜班回宿舍休息,被杨广弟、陈志杰等人害死后,用绳子绑住吊在屋内最高处。腿弯曲落地,光一只脚,仅穿内衣,面部有明显被打伤的痕迹。
    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王艳梅的丈夫发现后报警,保卫科找来两名法医,没见公安局来人。经多次催促,公安机关仍不立案侦查,也不出具法医鉴定,还把尸体强行火化。
    在办理席杰丧事时,席杰室内财产被抢,7000元现金和工资卡被盗,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同时王艳梅家中也被盗。
    席杰生前曾对王艳梅说过,厂领导和执法人员很坏,调戏她,还想下毒害死她。席杰死后在不法分子的干预下,席杰的墓地以比别人高出一倍多的价格购得,席杰生前所交购房定金也被扣了两万元。
    王艳梅说,她家出了这么大事不但没人同情,还遭到厂内人威胁、辱骂,说在告就像席杰一样把她弄死。王艳梅说,她虽然没像席杰那样被人弄死,却把她关进过精神病院。
    那是早在1989年6月17日魏军及其家人手持木棒把我丈夫打的头破血流,保卫科送到医院缝了7针,王艳梅和她的3个孩子也被打伤。经多方、多年反映没有处理,医药费还要自己负担,王艳梅开始为此上访。
    2006年5月8号,稀土公司保卫科杨广弟等人在国家信访局门前等王艳梅,王艳梅刚一出现就把她强制带走,连夜乘火车回到了靖远县,当晚把她送进了靖远县长征精神病院,这一关就8个多月,期间给她打毒针、灌药。
    2008年9月白银市派出所又把她关进了白银市精神心理卫生科,进去的第三天给她做了体检,通知了她的家人,6个月后白银派出所和她的女儿把她接了出来。2010年王艳梅再次被关进精神病院3个月。她说她唯一担心的就是不能活着出来。现在虽然是活着出来了,可记忆力不好了,脑袋里总是昏昏沉沉,可难受了。
    她至今不服的是,她的案件多年、多起都得不到处理,她却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她希望中央领导为她支持公道,依法处理。
    民生观察志愿者
    2014-06

  • 黑龙江穆棱市徐德山王艳清夫妇就非法挖沙的举报材料

    举   报  人:徐德山(王艳清丈夫),男,农民,住: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平村玉祥路46号。联系电话:13946319892 身份证号:231023195104270015
    举  报  人:王艳清(徐德山妻子),女,农民,住:同上。联系电话:13946319892。身份证号:231023195304190028
    被举报机关:穆棱市水务局。
    被 举报 人:穆棱市水务局法人代表:付(姓)局长。共产党员。
    被举报机关:穆棱市河道管理站。
    被 举报 人:穆棱市河道管理站法人代表:站长,佟学军。共产党员。
     案      由:被举报机关和被举报人为牟取暴利,单方毁约,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非法采沙、毁坏护堤农田、破坏防洪大提。
    举 报 证 据
    1,1997年1月24日,穆棱市河道管理站将河堤外土地承包给徐德山的须知。
    2,1997年12月1日,穆棱市河道管理站给徐德山发出提前缴纳1999年河堤外土地承包费的通知。
    3, 2008年1月8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2008031)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4,2009年3月25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040)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5, 2010年1月8日,穆棱市水务局与徐德山签订了《穆水河字(017)号》50亩河堤外土地占用协议。
    6,举报人承包的护堤农田被毁约和河堤被挖沙破坏后的照片
    请  求  事  项
    请求实施督办,派专案组亲临核查被举报人上下勾结,毁坏农民承包粮田150多亩,无证非法采沙的不法行为,要求依党纪政纪国法严惩被举报人,要求恢复农田原状,恢复植被,赔偿因毁约给农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事  实  与  理  由
    在我们穆棱市城区西侧500米处有一条名叫穆棱河的大河。该河即是城区的防洪河,又是向城区供水的水源地。1997年1月份,穆棱市水务局按照国家和市政府保护河道,保护水源地植被的指标精神,决定将穆棱河堤外围无人管理的土地承包给我们农民种植农作物,以防水土流失。为了履行承包协议,我们付出全部精力和投入大量金钱。多年来,我们通过辛勤的劳动,不但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河道堤坝的安全,还获得了一些经济效益。这本是一件政府、河道管理站、农民几方都得利的大好事。
    被 举 报 人 毁 约 违 纪 行 为
    2011年,自从佟学军当上河道管理站站长以来,他与穆棱市水务局付(姓)局长(一把手)上下勾结,强行毁约,将我们农民承包的农田毁坏,用于非法采沙,牟取不当利益。仅仅两年多时间,将我们投入巨额金钱修复平整的河堤外农田和大堤破坏,累计毁坏农田150多亩。大堤被挖的坑坑洼洼,整个大堤根基损毁严重,严重威胁了防洪大堤的安全,其主要问题如下:
    1、防洪固堤,保护水源地水质清洁是穆棱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而被举报人擅自毁坏农民承包的土地和青苗,取土挖沙,导致水土流失,显然是倒行逆施,与党的三农政策和市政府的水源地保护政策背道而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9条: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规定。
    2、被举报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未有采砂许可证擅自损毁岸堤采沙,以每年立方米70元的价格卖给建筑工地,牟取巨大利益,而上报给市政府的报告却是河道清淤工程。每年还要让纳税人承担虚报的巨大河道清淤费,这是典型的违法乱纪行为,应该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依党纪政纪予以严惩!
    3、目前,贪婪的采沙者将采沙地点、挖到了河岸,坝根的底下,岸堤出现塌方,坝底常年积水,存在严重水灾隐患。国家应高度重视被举报人目无党纪国法毁约毁堤行为。
    上述事实有照片、录像为佐证,被举报人的行为和做法不仅违法违纪侵权,而且违背党中央一贯倡导的“权为民所用,情系人民群众”的执政理念,违背中纪委规定的“坚决打击特权,保护群众利益”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由于被举报人在地方有权有势有关系网有保护伞,导致我们举报无门,无奈之举。只好向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部门检举揭发,请予以立案核查,依党纪国法予以严惩毁约挖沙破坏护堤农田相关人员的责任,支持举报人的请求!
    证据附后
    举报人:徐德山、王艳清
    2013年12月

    徐德山王艳清夫妇

    挖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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