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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访民王丽珍因曝光当地强拆被传唤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淄博市拆迁受害者王丽珍因为在网上曝光“淄博开发区强拆事件”,今天下午被潍坊张店区警方传唤。

    据王丽珍介绍,今天下午,淄博张店刑警打她电话让她去刑警队,王当时正在写申诉材料,想过两天再去,但警察威胁说不去就要强制传唤,于是王丽珍赶去刑警队。结果发现事情起因是这样:前几天王丽珍偶然发现淄博开发区的一个村庄正在遭遇强拆的视频,而且是当天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王丽珍本人也是拆迁受害者,看到这样的强拆即将发生,想到强拆被烧死在屋顶的唐福珍,就立即开车找到现场,去证实一下是否属实。

    当王丽珍到了现场后,看到几辆警车停在村庄外的路口上,里边马路两边停满了渣土车和小汽车,民房屋顶上有10个人4个煤气罐,还有好多酒瓶子,他们正和挖掘机司机展开激烈的争吵,村民手拿煤气罐对恃,情况非常紧急。当时,王丽珍走到挖掘机前想通过拍照阻止强拆,很多村民也自发站到挖掘机前阻止,这时过来几个年轻人从王丽珍身边走过,眼看就要出现强烈矛盾,王丽珍立即走到等待灭火的洒水车旁边,对着手机喊请大家高度关注强拆事件,以此故意让司机听见,果然不一会渣土车、喷水车、小汽车陆续开走了,只剩下了村民围观。这起强拆事件就被阻止,随后王丽珍也离开了强拆现场,在回家路上她接到很多电话,都是询问该起强拆事件的详情。

    今天警方传讯的内容主要是问王丽珍有没有接受媒体采访,王丽珍说自己没有犯罪,不做笔录,警方不允许,最终还是做了笔录,实事求是说了当天情况。笔录完成后王丽珍向警察索要《传讯通知书》,警察向王丽珍解释说是山东政法委要调查的。因为这次强拆事件被一个媒体曝光了,影响不好,具体哪个媒体报道的也没让王丽珍看,还提醒王丽珍不要被一些境外势力利用了。

    据了解,家住淄博张店区的王丽珍本人及家属,也因为拆迁问题遭受了诸多迫害。2016年9月18日王家遭遇强拆,家产被抢劫,房屋一夜成了废墟,父母辛苦一辈子的成果一夜全无,父亲王玉杨上访被定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母亲被列为网上逃犯,逃亡在外不敢回家,王丽珍为追回家产去上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现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相关报道:山东王丽珍为父伸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0824/16322.html



  • 黑龙江苗静珍因家庭纠纷被两次送精神病院关押

    苗静珍,女,1972年出生,住在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刘炮沟村,(身份证:230822197301017081)丈夫周怀龙常年在外打工,她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苗静珍丈夫的哥哥)合住三间连脊房,因为房屋争议和法院枉法裁判苗静珍被迫离家上访。
     
    据苗静珍说,她住的房子是和林淑霞、周怀春合伙盖得,共有三间,她住中间一间。各有各的厨房,各有各的通道,中间还有一走廊。 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发生一些小矛盾,从2000年开始,周怀春和林淑霞就打算把苗静珍住的一间房买下来,让苗静珍夫妻搬出去住。苗静珍深知盖房的不易坚决不同意卖,由此导致矛盾加剧,苗静珍被迫搬到外边居住。
     
    2003年10月10日上午苗静珍要封堵原住处的房门被婆婆拦住,还唆使她的丈夫打她。当日晚上,苗静珍夫妻又一同去封堵厨房的门,在收拾厨房期间苗静珍忍无可忍和婆婆林淑霞、周怀春等人发生了争吵、撕扯,苗静珍拿刀欲砍婆婆被人夺下,打伤,苗静珍报案后警方并未依法处理。
     
    2003年12月8日苗静珍一纸诉状把婆婆林淑霞和周怀春等人告到了桦南林区基层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她被打伤的医疗费用等共计1391.5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给苗静珍造成人身损害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苗静珍经常回原住地撒灰、挖坑、怄烟、钉封门,至使老人无法正常生活,婆媳之间的矛盾逐步升级,主要原因在原告,孝敬老人是传统美德,而原告制造事端”为由驳回了苗静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苗静珍负担。
     
    2004年苗静珍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和婆婆林淑霞对簿公堂,苗静珍连连败诉。据苗静珍提供的她公公周殿民和媒人刘XX的证言显示,房子是1992年盖的,盖房时周怀龙(苗静珍的丈夫)已经年满22岁,他(周怀龙)13岁就不上学了,下地干活,房屋应属他的共有。另外苗静珍和小龙(周怀龙)结婚时儿媳妇(苗静珍)要三间砖瓦房,因条件不允许,经媒人刘XX说和,林淑霞答应把九二年盖的房中间一间给苗静珍和小龙,是给她们俩的,不是暂住房。
     
    苗静珍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更何况当时结婚时婆婆也把这间房子明确给她夫妻共有。苗静珍觉得根据这两点,怎么算这也是她的合法住房,“我的房子我为什么不能封?我去封门她们还打我,”岚棒派出所还帮着她们做假证,法院存在权钱交易才听信了一面之词做出了枉法判决,因此开始到各部门上访。
     
    2006年4月12日苗静珍又因为和周怀春父子的斗殴行为被桦南林业公安局在医院带走以“故意伤害罪”刑拘,5月15日被检察院批捕。在桦南看守所关押期间,苗静珍越想越觉得冤屈,她地里的青苗被毁,周怀春父子拿木棒子打了她就趴沟里装死,她被人说成是杀人犯,公安局不分青红皂白就关她,她为此给看守所民警反映,哭闹、绝食。
      
    10月24日桦南林业局法院、公安局把她从看守所接出来送到了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院,做了各项检查之后就开始逼她吃药,每天吃3次药,不吃就要挨打或灌药,吃完药还要用小板把舌头翘起来检查,这样过了162天后,医院重新给她做了检查,确认苗静珍的“精神病”好了才又让她回了看守所。回看守所没多长时间,就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带民事赔偿两万五千余元。苗静珍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她的房屋财产也被侵占。
     
    2012年苗静珍又开始上访,11月9日桦南林业局公、检、法3家联合接访,苗静珍从国家信访局出来经过陶然桥下时被他们抓住,几十个人连拖带拽把她拉上车连夜赶回原籍。第二天早上以她越级上访为由把她送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拘留10天。11月19日上午抓她的那些人拖着她的手脖子、脚脖子,脊背挨地的从看守所拖出去100多米扔到车上,强制送到了七台河市七煤医疗中心精神病康复医院。还告诉大夫,苗静珍发病4个多月了,常去单位和邻居家砸玻璃、伤人,周围百姓为此常去找政府,他们才把她送到医院来的,也没有家属。医院给她做了各项检查,诊断为“妄想型障碍”,留院治疗。
     
    苗静珍的丈夫听说苗静珍又被送到精神病院后找各部门反映苗静珍没精神病,要求释放她,被威胁再管这事就把他抓起来。
     
    2013年1月10日苗静珍的丈夫借探视的机会把苗静珍放走。桦南林业局听说后派20多个人四处找她,最终在七台河市晶海旅馆把苗静珍抓住,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做检查,医院出具结果没精神病才放了她。
     
    苗静珍说,在医院不吃药不行,吃完药头昏脚轻,说昏倒就昏倒,因为她吃不下饭去还把她绑在床上给她做“电蚂蚁”导致她大小便失禁。真正的精神病人几天不吃饭也不给做“电蚂蚁”,一说给谁做电蚂蚁都吓得嗷嗷叫,躲着跑。
      
    苗静珍说,电蚂蚁是一种刑具,就是把电针扎在虎口和两腮过电,电一通就感觉有好多虫子再肉里爬,痒刺的难受,就忍不住咬牙,当时感觉牙响的都要碎了。
     
    在苗静珍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期间,她的丈夫曾求助于维权人士和媒体,各界也曾寄希望与新的《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但新的《精神卫生法》没能阻挡住公权力践踏人权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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