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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崔斌多次遭生命威胁今被约谈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万州区龙都街道公民崔斌,于昨天晚上深夜又遭政府指使黑社会吸毒人员生命威胁,今天中午他接到万州区龙都派出所电话约谈。

    据崔斌对本网讲述,昨天深夜11点11分左右,之前4月底在小区路边将他打伤的那几个黑社会吸毒人员,开着一辆小车又来到他家窗子外面,这几个人一下车,就开始威胁他并叫嚣道:“崔斌,你给我出来,打了你又怎样?你一分钱医疗费也拿不到,你只要出来老子就杀死你。”面对歹徒的嚣张气焰,无奈之下,他只好报警求救,这伙人见他电话报警,遂才开车离开。

    崔斌说,今天中午时分,他接到辖区龙都派出所警察电话,让他下午2点钟到派出所去一趟。到了派出所,警察对他4月26日晚在家附近被打经过做了一份笔录,笔录做完后,崔斌对警察说,要求做一个伤情鉴定,并质问警察为何不抓捕打人凶手。警察回复,他们要进行调查后才能抓人,至于何时做伤情鉴定让他在家里等通知。

    崔斌介绍,他因在网上关注709家属和写了五一是游行节的帖子,而于4月26日在家附近遭黑社会人员暴力毒打长达半小时,从而导致他颈椎损伤、右耳鼓膜穿孔和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当场报警,警察来后不但不抓捕凶手,反而说他闹事,警察将他送到医院就不管了。而他因经济状况拮据一直无钱治伤,每天只能强忍疼痛,在小诊所输液作消炎处理。5月9日夜里12点多钟,施暴者竟公然找到崔斌家,威胁说:“你看我打伤你有事吗?一点事儿都没有。”面对极其恶劣的险境,他拨打了四、五次110,20多分钟后,派出所警察才来人把歹徒带走。

    同时,崔斌认为,当地医疗机构受国保警察干预,对他的伤情有意隐瞒,救治消极。致使他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遂决定逃亡外地。他于5月10日下午由重庆出发成功到达武汉,第二天他和全国各地的朋友们一起前往武汉中院围观和声援秦永敏案开庭,但很快他和其他朋友就被武汉警方抓捕控制,他随后被赶来的重庆警方带回当地。崔斌的处境日益艰难,长期以来,崔斌一直在当地警方的严密监控中,并被以各种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

    据悉,2012年2月29日,崔斌因帮助消防武警官兵救人,施救过程中被武警把膝盖踩伤,从而造成二级伤残。当时《三峡都市报》对此次警民合作救援行动给予了报道,重庆当地老百姓都对他交口称赞,称他为救人英雄。可英雄崔斌因救人受伤后,重庆市政府不仅不承认他是见义勇为行为,还不按照相关法律政策给予奖励和救助,在万般无奈之下,他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期间,多次遭到重庆维稳部门删帖封号、监视居住、非法拘禁、拘留、殴打等一系列迫害。

    现如今,崔斌从一位访民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2015年他因在北京二中院围观浦志强案而被抓进久敬庄,被关押四五天;2016年参与声援郭飞雄签名活动,并在高笋塘步行街广场公开绝食以示声援,后遭警方传唤;2016年3月两会期间,崔斌因在北京拦截两会代表车辆,被打伤后又被行政拘留,但因其残疾严重拘留所不收,后被当地警察押送回家,被万州警方监视居住一年,期间因外出没有事前“报告”,被行政拘留10天;2016年5月26日崔斌因进京上访,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暴力殴打,重庆维稳部门指使黑社会人员用杀猪刀砍断了他双手的八根筋健和三根手指骨,并且全身多处被暴打砍伤;2017年8月,崔斌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的文化衫拍照并在网上传播,随即遭到警方传唤抄家;今年4月26日,崔斌因在网上声援709家属,在家附近遭到暴力毒打,后报警警察不管。

    崔斌电话:15223533336

  • 北京李文元被精神病14年 现生命垂危盼解救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现年66岁的北京朝阳区老人李文元,因家庭不睦被其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近日李文元的身体突发异样,生命危在旦夕,他委托律师刘建军呼吁外界解救他出院。

    据刘建军律师介绍,现年66岁,户籍地为北京朝阳区周井大院东平房112号的李文元老人,被其狠心的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其中在北京通州某精神病关押院8年,现在又在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关押了已近6年时间。目前,李文元身体出现异样,处境堪忧,生命危在旦夕。

    自去年10月开始,刘建军律师与李文元的朋友王素娥女士(北京被精神病人张文和的妻子)曾去医院看望过李文元三次,并接受了李文元的法律委托,代理其投诉和控告。

    经了解,李文元退休前曾是北京公路一局路桥公司的职工,身心完全健康,他的病属于“酒依赖”,据刘建军律师向医务人员了解,治疗“酒依赖”一般为三个月,而李文元被关在医院已达14年之久,这极不正常。

    李文元多年前已离婚,他说女儿李欣为了霸占他的房产、工资、存款等财物,及阻止他找老伴,所以才与医院无良医生合谋,将他长期关押在精神病院内。现在李文元作为一名正常人,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更没有自主权,想出院却出不了。

    据李文元口诉,他的女儿李欣非常不孝,7年前李文元母亲去世,李欣都不允许他出院为其母送葬,已经严重违背基本的人伦道德。对他这个父亲,女儿李欣也是残酷无情,比如说他在医院发生骨折、被精神病人打掉牙齿等,其女儿都置之不理。他说李欣勾结医生将他长期关在精神病院并置之不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早点死在精神病院里,以夺取他的财物。

    为此,刘建军律师曾与王素娥到公安、卫生、信访等多个部门投诉,也曾拨打电话向纪委等部门投诉,可以说是跑断了腿,结果还是无人理睬。

    刘律师见李文元时,他曾小心翼翼地告诉刘律说,他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医院每月可获得国家医保资金8000元,去掉为李文元付出的食宿、卫生等成本约1000元,医院每月可赚取7000元。现实就是,李文元的女儿和医院在沆瀣一气,拿正常人的身体和自由做生意,并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刘建军律师反映,此前李文元还偶尔能用病房的电话和他联系一下,而刘律师打给李文元的电话,医院职工也能找他来接一下电话。但近期状况大变,刘律师与王素娥去医院会见李文元已经被禁止,李文元也已经不能再往外打电话,近日刘律师多次拨打医院的电话找李文元谈事,但医院的职工却诸多借口/百般刁难,就是不让李文元接电话。

    此前,医院医务科张科长曾告诉刘律师说:“已经通知了李文元的亲属,让他们尽快接他出院。”,但目前看来,这是一个骗局。现在律师给医院医务科的张科长打电话,他已经完全变成了说谎和敷衍,而且已经不耐烦。

    刘律师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文元面临被谋杀的命运!

    刘律师说:“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确,李文元属回族,作为一名伊斯兰信徒,他不该饮酒,由此被亲属们讨厌,但这应该成为他长期失去人身自由甚而将丢掉性命的理由吗?曾被强行关进过精神病院,并饱受折磨的政治异议人士宋再民评价说,这些精神病院是公民的耻辱,是中国的耻辱,是人类文明的耻辱,和二战纳粹集中营一样。作为律师,我目前已经无计可施,只能在此向社会呼吁,烦请好心人帮忙救救这位可怜的老头吧!——刘建军律师2018年3月18日”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医务科张科长电话:010—69738501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病房电话:010—69732480
    北京李文元女儿李欣电话:13693233696
    北京昌平卫生局权益保障科电话:010—80106302
    北京维权人士王素娥电话:17718586272
    刘建军律师电话:13501160234

    相关报道:北京李文元关精神病院十四年女儿拒绝接出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siqi/2017/1209/16770.html



  • 北京李文元被精神病14年 现生命垂危盼解救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现年66岁的北京朝阳区老人李文元,因家庭不睦被其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近日李文元的身体突发异样,生命危在旦夕,他委托律师刘建军呼吁外界解救他出院。



     据刘建军律师介绍,现年66岁,户籍地为北京朝阳区周井大院东平房112号的李文元老人,被其狠心的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其中在北京通州某精神病关押院8年,现在又在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关押了已近6年时间。目前,李文元身体出现异样,处境堪忧,生命危在旦夕。



     自去年10月开始,刘建军律师与李文元的朋友王素娥女士(北京被精神病人张文和的妻子)曾去医院看望过李文元三次,并接受了李文元的法律委托,代理其投诉和控告。



     经了解,李文元退休前曾是北京公路一局路桥公司的职工,身心完全健康,他的病属于“酒依赖”,据刘建军律师向医务人员了解,治疗“酒依赖”一般为三个月,而李文元被关在医院已达14年之久,这极不正常。



    李文元多年前已离婚,他说女儿李欣为了霸占他的房产、工资、存款等财物,及阻止他找老伴,所以才与医院无良医生合谋,将他长期关押在精神病院内。现在李文元作为一名正常人,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更没有自主权,想出院却出不了。



    据李文元口诉,他的女儿李欣非常不孝,7年前李文元母亲去世,李欣都不允许他出院为其母送葬,已经严重违背基本的人伦道德。对他这个父亲,女儿李欣也是残酷无情,比如说他在医院发生骨折、被精神病人打掉牙齿等,其女儿都置之不理。他说李欣勾结医生将他长期关在精神病院并置之不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早点死在精神病院里,以夺取他的财物。



     为此,刘建军律师曾与王素娥到公安、卫生、信访等多个部门投诉,也曾拨打电话向纪委等部门投诉,可以说是跑断了腿,结果还是无人理睬。



    刘律师见李文元时,他曾小心翼翼地告诉刘律说,他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医院每月可获得国家医保资金8000元,去掉为李文元付出的食宿、卫生等成本约1000元,医院每月可赚取7000元。现实就是,李文元的女儿和医院在沆瀣一气,拿正常人的身体和自由做生意,并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刘建军律师反映,此前李文元还偶尔能用病房的电话和他联系一下,而刘律师打给李文元的电话,医院职工也能找他来接一下电话。但近期状况大变,刘律师与王素娥去医院会见李文元已经被禁止,李文元也已经不能再往外打电话,近日刘律师多次拨打医院的电话找李文元谈事,但医院的职工却诸多借口/百般刁难,就是不让李文元接电话。



     此前,医院医务科张科长曾告诉刘律师说:“已经通知了李文元的亲属,让他们尽快接他出院。”,但目前看来,这是一个骗局。现在律师给医院医务科的张科长打电话,他已经完全变成了说谎和敷衍,而且已经不耐烦。



    刘律师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文元面临被谋杀的命运!



    刘律师说:“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确,李文元属回族,作为一名伊斯兰信徒,他不该饮酒, 由此被亲属们讨厌,但这应该成为他长期失去人身自由甚而将丢掉性命的理由吗?曾被强行关进过精神病院,并饱受折磨的政治异议人士宋再民评价说,这些精神病院是公民的耻辱,是中国的耻辱,是人类文明的耻辱,和二战纳粹集中营一样。作为律师,我目前已经无计可施,只能在此向社会呼吁,烦请好心人帮忙救救这位可怜的老头吧!——刘建军律师2018年3月18日”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医务科张科长电话:010—69738501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病房电话:010—69732480



    北京李文元女儿李欣电话:13693233696



    北京昌平卫生局权益保障科电话:010—80106302



    北京维权人士王素娥电话:17718586272



    刘建军律师电话: 13501160234



    相关报道:北京李文元关精神病院十四年 女儿拒绝接出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siqi/2017/1209/16770.html

  • 北京李文元被精神病14年 现生命垂危盼解救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现年66岁的北京朝阳区老人李文元,因家庭不睦被其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近日李文元的身体突发异样,生命危在旦夕,他委托律师刘建军呼吁外界解救他出院。

    据刘建军律师介绍,现年66岁,户籍地为北京朝阳区周井大院东平房112号的李文元老人,被其狠心的女儿强行搁置在精神病院长达14年之久,其中在北京通州某精神病关押院8年,现在又在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关押了已近6年时间。目前,李文元身体出现异样,处境堪忧,生命危在旦夕。

    自去年10月开始,刘建军律师与李文元的朋友王素娥女士(北京被精神病人张文和的妻子)曾去医院看望过李文元三次,并接受了李文元的法律委托,代理其投诉和控告。

    经了解,李文元退休前曾是北京公路一局路桥公司的职工,身心完全健康,他的病属于“酒依赖”,据刘建军律师向医务人员了解,治疗“酒依赖”一般为三个月,而李文元被关在医院已达14年之久,这极不正常。

    李文元多年前已离婚,他说女儿李欣为了霸占他的房产、工资、存款等财物,及阻止他找老伴,所以才与医院无良医生合谋,将他长期关押在精神病院内。现在李文元作为一名正常人,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更没有自主权,想出院却出不了。

    据李文元口诉,他的女儿李欣非常不孝,7年前李文元母亲去世,李欣都不允许他出院为其母送葬,已经严重违背基本的人伦道德。对他这个父亲,女儿李欣也是残酷无情,比如说他在医院发生骨折、被精神病人打掉牙齿等,其女儿都置之不理。他说李欣勾结医生将他长期关在精神病院并置之不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早点死在精神病院里,以夺取他的财物。

    为此,刘建军律师曾与王素娥到公安、卫生、信访等多个部门投诉,也曾拨打电话向纪委等部门投诉,可以说是跑断了腿,结果还是无人理睬。

    刘律师见李文元时,他曾小心翼翼地告诉刘律说,他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医院每月可获得国家医保资金8000元,去掉为李文元付出的食宿、卫生等成本约1000元,医院每月可赚取7000元。现实就是,李文元的女儿和医院在沆瀣一气,拿正常人的身体和自由做生意,并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刘建军律师反映,此前李文元还偶尔能用病房的电话和他联系一下,而刘律师打给李文元的电话,医院职工也能找他来接一下电话。但近期状况大变,刘律师与王素娥去医院会见李文元已经被禁止,李文元也已经不能再往外打电话,近日刘律师多次拨打医院的电话找李文元谈事,但医院的职工却诸多借口/百般刁难,就是不让李文元接电话。

    此前,医院医务科张科长曾告诉刘律师说:“已经通知了李文元的亲属,让他们尽快接他出院。”,但目前看来,这是一个骗局。现在律师给医院医务科的张科长打电话,他已经完全变成了说谎和敷衍,而且已经不耐烦。

    刘律师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文元面临被谋杀的命运!

    刘律师说:“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确,李文元属回族,作为一名伊斯兰信徒,他不该饮酒,由此被亲属们讨厌,但这应该成为他长期失去人身自由甚而将丢掉性命的理由吗?曾被强行关进过精神病院,并饱受折磨的政治异议人士宋再民评价说,这些精神病院是公民的耻辱,是中国的耻辱,是人类文明的耻辱,和二战纳粹集中营一样。作为律师,我目前已经无计可施,只能在此向社会呼吁,烦请好心人帮忙救救这位可怜的老头吧!——刘建军律师2018年3月18日”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医务科张科长电话:010—69738501
    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病房电话:010—69732480
    北京李文元女儿李欣电话:13693233696
    北京昌平卫生局权益保障科电话:010—80106302
    北京维权人士王素娥电话:17718586272
    刘建军律师电话:13501160234

    相关报道:北京李文元关精神病院十四年女儿拒绝接出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siqi/2017/1209/16770.html



  • 武汉强拆户胡国宏被围困断粮 有生命危险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江岸区强拆户胡国宏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围困,目前断粮,有生命危险,望社会各界关注他的处境。

    12月24日晚,武汉市江岸区被拆迁户胡国宏致电本网观察员告知,他家因为在拆迁范围,近期拆迁队派来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逼迫他拆迁。这些人员从12月9日开始强行闯入他家中逼迫他签署拆迁协议。他坚决拒签后,拆迁队人员就把他反锁在家中不准他出门,到了晚上,这些人就在他家门外搭起帐篷驻守,每到半夜,他们就在胡家门口燃放鞭炮或用斧头锤门,故意惊扰胡国宏休息,试图让他疲惫不堪,最终妥协签约。而胡国宏妻子程雪接到丈夫的电话通知后,便不敢回家,目前正在四处“逃亡”躲避。

    胡国宏还表示,约十多天前,这些拆迁人员开始驻守在他家门前不让他出门,这些人穿着军大衣,夜间就在他家门前支起帐篷轮班值守,并且,他们还自称是社区派来的,就算报警也没用。上周这些人更是把他家的门窗全都堵死,把他困在家中无法出门、无法购买实物。自12月22日起,他屋内存储的食物已经吃完,目前他已经断粮两天,饥饿难耐,已快撑不住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他曾多次电话报警,但警方却说:“政府拆迁,这事他们管不了”。现在,他紧急向外界求助,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据胡国宏反映,他家的拆迁补偿问题谈了多年,但拆迁方坚持以低于市场价的补偿方案强迫他们接受,并且还多次暴力辱骂殴打他们夫妇俩。为此,他妻子程雪曾多次进京上访,但武汉市的截访人员却一再将她非法截回,并且还多次对她实施非法拘禁、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的处罚。比如在2013年1月22日,湖北省召开两会的第二天,胡国宏夫妇就被武汉市的十多个维稳人员非法堵在了家里不让出门。2016年6月底,程雪与许多武汉访民一起去北京上访,6月30日回武汉后,即在第二天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拘留十天。原因是程雪在6月27日到29日,先后到了中央组织部、国家信访局、国家城建部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胡国宏认为,多年以来,拆迁队多次非法侵入家中,使用各种非法甚至暴力手段逼迫他们拆迁,他们也多次报警处理,但辖区警方都未予抓捕处理肇事方,反而是一再对他们夫妇实施非法稳控,因此他们有理由相信,警方与地方政府和拆迁方有着相当密切的配合关系。胡国宏联系电话:17070221148

    相关报道:武汉胡国宏因反抗强拆被围多日 妻子四处逃亡
    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7/1218/16825.html

  • 陈建刚声明眷恋生命和家人绝不自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3日消息】709案谢阳律师的辩护律师——北京著名人权律师陈建刚今天早上发出声明,强调无限眷恋生命和家人,并希望看到中国社会最终能够建立宪政制度,自己的孩子们能够获得自由健康成长 ,因此绝对不会自杀。
     
    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了陈建刚律师,确认该声明由他本人所写,完全出于其个人的真实意愿。他坦言自从709事件后,自己和同行律师或多或少存有恐惧感,最近爆出谢阳律师被酷刑事件以及昨晚(3月2日)看到江天勇律师被凤凰卫视采访的新闻后,,更加察觉到有恐惧的气氛逼近自己,所以有必要为家人、同行、朋友和外界提前留下自己的真实想法。 
     
    附陈建刚律师的个人声明:
     
    【陈建刚律师的声明】
     
    1、 本人对于生命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普世价值在中国得到确立,看到中国建立宪政制度,否则死不瞑目;本人对于家人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我的孩子获得自由,健康成长。基于此,本人不会自杀,如果本人出现意外,请相信,绝对是他杀。
     
    2、 本人没有犯罪,本人在意志自由的时候不会配合对我的非法审讯,不会指控、配合指控、构陷其他人。任何书面的、口头的、影视的本人认罪、自污或者构陷指控他人的言辞、视频,绝对是我在精神不自由、被控制、被酷刑、被威胁的状态下被逼说出来的,也都不是真实的。
     
    3、 本人血肉之躯,不敢保证面对酷刑绝不屈服。由于办理刑案,本人深刻了解中国酷刑之严酷和残忍,如果遭遇酷刑,我软弱屈服,所说的一切言辞都是虚假的,都不能作为对任何人指控、定罪或污名的证据。
     
    4、 如果我失去自由,我上了电视提到了哪位朋友的名字,请原谅我,因为那已经不是我的言语,不是我的意志,我只是个道具。请原谅我。
     
    5、 孩子们,爸爸爱你们。
     
    陈建刚 
    2017-03-03

     
    附陈建刚律师《会见谢阳的前后》:
    ★建刚律师:会见谢阳的前后
    https://www.evernote.com/shard/s582/sh/6bb141c9-eb8c-4079-b36c-4c6615c4cd7d/ce2fa9a489712ac9
    有关709案的相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 
    陈建刚律师: 《会见谢阳笔录》纪实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19/15421.html
    陈建刚律师: 《会见谢阳笔录》纪实二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19/15425.html
     
  • 生命or个人意志?对待精神错乱者的不一致性

    近年来,关于精神病患者的报道层出不穷……比如某天发现某某因患精神疾病而被父母锁在家中十多年,某精神病患者袭击路人,某杀人犯实则精神病患者并自主无行为能力……再比如,一些长期被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折磨的青年不堪折磨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们曾以为精神疾病离自己很远,却在某天突然发觉它已潜伏四周。或多或少,每个都市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而不堪重负者,就可能病入凑股却不自知。
    作为现代社会人的我们,绝对有必要了解精神疾病的相关知识和其背后的社会伦理界定。今天读书君就跟大家聊聊这个有点不开心也很严肃的问题。
    首先,怎样界定精神病?健康和不健康怎样分辨?犯罪和精神病的边界是什么?如何在保护社会免受危险人物伤害的同时,尽量保证每个精神病患者的利益和权力?说到底,这是个标准问题:精神障碍诊断和分类背后的社会与伦理价值究竟是怎样的?
    内容选自牛津通识读本《医学伦理》([英国]托尼·霍普 译林出版社2015年9月)
    精神疾病是什么?40年前在美国同性恋还算精神病
    1851年塞缪尔?卡特赖特医生在《新奥尔良医学和外科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该文章描述了漂泊狂这一精神疾病(摘自赖兹纳克,1987)。这是黑奴的一种疾病:它表现为黑奴要从他们的白人主人那里逃跑的趋势。
    1952年《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一版出版。它包含了美国精神疾病的主要分类。同性恋被作为一种精神障碍列在其中, 并且它的地位在 1968 年出版的该书第二版中被进一步确认。1973年在美国精神病学会内部发生了关于同性恋医学地位的争论。通过学会投票,赞成将同性恋从精神障碍中除去的人以微弱优势胜出。
    20 年后恋物癖还会被当做精神障碍吗?
    标准一直在变!精神病确诊判断有时反映人类价值观
    隐藏在精神障碍的诊断和分类背后的社会和伦理价值从20世纪60年代反传统精神病学运动发起时就一直被攻击。我们所认为的“健康”和“不健康”有时反映了我们的价值观念,这些观念可能并且应该会被挑战。尽管什么是精神疾病能够引起高深、难解的问题,但是我会将这些放在一边。某些情形,如精神分裂症,确实会使人们难以接触到现实并且带来痛苦,基于此,我认为这些情形理所当然是和精神病学的医疗专业相关的。本文我想要研究的是,我们在强制治疗和安全安置那些有或者没有精神障碍的人时所使用的不同标准。我将说明那些有精神障碍的人是受制于双重不公平的。
    大多数西方国家有特定的法律允许违背精神疾病患者的意愿,强迫他们住在医院里并且接受治疗。这样的法律一般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出于患者自身的利益,当患者拒绝治疗时,何时可以将治疗施加于他们身上;第二,怎样才能保护社会免遭潜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伤害。我认为在一个法律体系内试图去做这样两件不同的事情是错误的。
    精神病患者杀人无罪:躯体执行行为,但心理并没犯罪?
    刑法主要针对的是公众保护问题。然而,如果危险和违法行为是由精神疾病导致的,将精神疾病患者当作罪犯来处置是有问题的。在英国和许多其他国家的法律当中,认为一个人有罪必须要证明以下两点:这个人必须有过相关的行为,以及这个人具有为该行为负责的必要的精神状态。第一点就是大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第二点就是大家所知道的犯罪意图。所要求的明确的犯罪意图随着犯罪行为的不同而变化。 比如,谋杀罪行必须有“明确的意图”,必须有杀死受害者(或者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生理伤害)的意图。认为某人犯有过失杀人罪就只须表明这个人表现出重大过失。
    即使一个精神疾病患者有过一个犯罪行为,他也可以被认为是“无罪”的,理由是,因为精神疾病他不必为他的行为负责,这是长期以来确定的自由主义原则。姑且这样认为:一个人的躯体执行了那个行为,但是他的心理并没有犯罪。
    一个关键的英国案例是有关丹尼尔·麦克诺顿的, 他同莎士比亚一样会用不同的方式拼写自己的名字。 麦克诺顿受幻觉所苦,认为英国保守党正着手一个杀害他的计划。 他决定杀死保守党的领导人罗伯特·皮尔爵士。1843 年他开枪射击了皮尔的秘书爱德华?德鲁蒙德,但在开第二枪时被阻止了。鉴于其精神错乱,麦克诺顿被宣告无罪并且被送到了一个安全的精神病院(南伦敦的贝特勒海姆医院,贝特勒海姆是 bedlam这个单词的由来)。无罪宣判激起了公众的愤怒。上议院要求法官们制定法律确定,鉴于精神错乱,某些人在什么时候会被认为“无罪”(现在被称为麦克诺顿规则)。
    讲真,预防性拘禁只针对精神病患者,这是赤果果的歧视吗?
    假如你由于精神疾病而有过一个暴力行为,你可能会被拘禁在一家精神病院里,直到你被认为不会对他人造成一定的威胁为止。这可能会比一个精神正常、有过相似暴力行为的罪犯被拘禁在监狱里的时间要长得多。实际上即使你没有暴力行为,你也可能被这样拘禁着。
    我将会用“预防性拘禁”这个词来指代在下列一个或者两个情形下为了保护其他人而将某个人限定在一个安全环境(监狱或者一家安全的精神病院)里:1.当一个人(还)没有采取一个暴力行为时;2.当他已经有过这样一个行为并且已经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度过了与他的行为相应的刑期时。上面列出的这两个自由主义原则现在能够被重新写为:“一个不应该被预防性拘禁的人。”我所担心的是这将适用于那些没有精神障碍的人,而不是有精神障碍的人。那是不公平的。
    当然,有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问题:社会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具有伤害他人的巨大威胁的人的伤害。英国尤其关注对儿童有威胁的人。我想要做的论证是一个有关一致性的论证。假如有两个人,A 有精神疾病,而 B 在精神上是健康的,他们对其他人有同样的伤害风险。 那么,假如预防性地拘禁A是正确的(因为存在伤害风险),那么这样对待B也是正确的。 反过来,如果预防性地拘禁B是错误的(如欧洲法律的规定),那么拘禁A也是错误的。否则我们就是歧视精神疾病患者。
    我推断,假如我们认为将对别人有一定伤害风险的精神疾病患者拘禁起来是正确的,那么对那些非精神疾病患者我们也应当这样做。反过来,假如我们认为对于非精神疾病患者而言,预防性拘禁是一种不可接受的对人权的侵犯,那么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而言,预防性拘禁也是一种不可接受的对人权的侵犯。
    悖论:精神病人有决策力吗?强制治疗是否合法和公平
    在文章的开头我写道,精神障碍患者受到了双重的不公平对待。他们被区别对待,不仅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也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在医学伦理学和法律上,患者可以拒绝医生和其他人所谓的有益的治疗,这是一个长期原则。一个经典的例子是,一个耶和华见证会成员即使在不被输血有可能死时也拒绝接受输血。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拒绝任何即使是救命的治疗,这是许多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适用于生理疾病治疗。但它在许多国家对精神疾病患者是不适用的。拿英国来说,《精神健康法案》规定了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性治疗。
    根据英国《精神健康法案》的规定,一个患者被拘禁在医院里接受治疗需要依次满足三个标准:
      (1)他必须患有精神障碍;
      (2)他的精神障碍“在性质和程度上使得他应当在医院里接受医学治疗”;
      (3)同意治疗“对患者的健康、安全或者对保护其他人来说是必需的”。
      当考虑保护其他人时,我已经考虑了内在的不公平。 我现在想考虑一下患者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关于《精神健康法案》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在其本人拒绝治疗的情况下,仍会被治疗,即使他有能力同意或者拒绝。假如其他人(如一个精神病医师和社会工作者)认为这是适当的,那么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会被强制治疗。这是不公平的,除非精神障碍患者确实没有能力拒绝治疗。但事实并非如此。某个人是否有精神障碍是一个主要留给医生的问题,并且它包含了导致忧郁的许多心理学问题。一些精神障碍患者会缺乏决策能力,有些则不会。
    自残的精神病人是否该被强制性拘禁治疗?她用绝食抵抗
    问题来自“B 诉克罗伊登区健康管理局”一案(1994)中英国的法律调查。一个被诊断为边缘型人格障碍的24岁女性被接收住进精神病院。她有自残的历史。由于她试图用刀割伤自己,根据《精神健康法案》,她被强制性拘禁。医院可以防止她的这些伤害行为,但是她的反应是绝食,结果她的体重降到了危险的低水平。到 1994 年 5 月,她的体重仅为 32 公斤,医生认为假如她继续这样做的话,她将会在几个月内死亡。医生为了防止她的死亡,打算对她进行管饲。她获得了一项阻止医生如此去做禁令,直到这一案件可以被合法审讯。尽管到那时她已开始进食,但是最高法院仍在考虑管饲是否合法的问题。
    最高法院做出以下几点判定:(1)她有拒绝治疗的能力,但是(2)她有精神障碍,因此,尽管她具有拒绝治疗的能力,但按照《精神健康法案》她可以被强制治疗。这是因为她的精神障碍在性质和程度上应当接受医学治疗,并且这种治疗对她的健康和安全是必需的。
    精神障碍患者与其他人所适用的是不同的标准,这又一次困扰了我。将救命的治疗强加于一个拒绝和有能力拒绝治疗的患者身上也许是正确的,也许是错误的。但是根据一个人是否有精神障碍而改变答案,这似乎就是错的。当然,许多精神障碍干扰了他们拒绝治疗的能力。也许最高法院判定 B 有拒绝治疗的能力是错误的。我们也许需要加深对精神障碍如何以及何时干扰这个能力的理解。但是对我来说似乎不能接受的是,完全绕过这个问题并家长式地对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而给予非精神障碍患者拒绝治疗的自由。这样做就是歧视,又一次违背了精神疾病患者的意愿。
    (来源:搜狐文化http://cul.sohu.com/20161209/n475435406.shtml  2016-12-09)

  • 北京朝阳医院,你还我母亲的生命!

    67岁老母亲,因患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气肿伴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右肺占位(性质待查)到北京朝阳医院就医,先被医生拒收,后在急诊科九个多小时未予患者吸氧救治,被未治病先致病,造成呼吸衰竭、二氧化碳潴留、肺性脑病等重症,伴发深度昏迷。入院30天,病情日益恶化,后被莫名其妙劝出院,次日凌晨死亡。

    2013年1月14日3时22分,我的母亲走了!她老人家带着对生活的眷恋和对亲人的挂念永远地走了!在母亲存活人世的最后几个小时,我一直紧紧抓着母亲的手,轻声呼唤着她老人家,向她述说着昔日往事。但母亲已经没有力气睁开双眼,也没能和家人说上一句话。站在病床边的医生说,你说话她有反应,特别是在我呼喊妈妈的时候,监测仪器上的电波在不停的颤抖。我的眼泪如泉水般夺眶而出,我的心在滴血。作为儿子,我深感对母亲的愧疚,要不是我坚持带她到北京,到这家在全国享有盛名的呼吸专科医院来诊治,也许,母亲今天仍然能够和儿孙们说笑,仍然能够专注地观看电视剧……

    我母亲时年67岁,因患“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气肿伴感染;慢性支气管急性发作;右肺占位(性质待查)”于2012年11月中旬到张家口“251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稍稳定,由于医院对右肺占位性质鉴别不清,治疗效果不好,医生建议到北京朝阳医院作进一步复查。(出院时症状体征转归:仍间断喘憋,喘憋时肺部干湿罗音响亮。辅助检查:检查印象:右肺病变,考虑感染,建议复查,除外占位;肺癌标记物:糖类抗原CA-125 45.72U/mL、细胞角质蛋白CYFRA21-14.12ng/mL、癌胚抗原863.09ng/mL、鳞癌抗原0.24ng/mL、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6.49ng/mL。血气分析:二氧化碳分压46.50mmHg、pH值7.344、氧分压80.50mmHg、剩余碱-1.30mmo1/L、碳酸氢盐24.70mmo1/L。化验4次痰集菌未见抗酸杆菌,3次痰病理未查见癌细胞,肝肾功、心肌酶正常,肌钙蛋白T阴性。)

    在我的坚持下,我和父亲陪同母亲于2012年12月15日中午2时许踏上赴京之路。谁知,就是这一去,儿子及家人的一番好意却将母亲送上了一条死亡之路。我母亲于当日18时许到达北京朝阳医院后,办理了急诊挂号(患者卡号:2518767),在分诊处被系上写有姓名的粉红色腕带标识。本指望这家享有全国一流水平的呼吸专科医院能够治好母亲的病痛,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们一家三口叫苦不迭,追悔莫及。

    一、急诊室遭遇医生拒收,被迫答应无理条件。

    15日18时5分,我送母亲进入急诊室,一位赵姓年青医生过来说,没有床位和氧气,不能接收。我说,我们慕名远道而来,人生地不熟,老人还喘,随车带的氧气也快用完了,再说,我们也办理了急诊手续,你不接收,让我们怎么办呢!赵医生对我们说,又好像是自言自语,“为什么不早一点来,医生都下班了。”(当时我并不理解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母亲被留观后,我在陪床的过程中发现,他所指的“医生下班了”应当是指当日带班的负责医生不在。他对自己调配医疗资源的权威性和处理病患的能力不自信。)在我们的再三恳求下,赵医生说,没有氧气没办法,你要坚持留下,我不保证有氧气,留你就签字。万般无奈之下,我被迫答应了他的条件。但我再三恳求他想想办法,尽快解决病人吸氧问题。就这样,母亲被勉强收治了。

    二、九小时苦等救命氧气,陡添新病,生命垂危。

    接下来,我们在急诊室外过道上向一出租床的河南人租了一个折叠床,留下了送母亲来的救护车上的氧气瓶,但瓶中的氧气只维持了半个多小时就没气了。期间,母亲吃了半碗我从医院外买来的面条,精神状况还不错,母亲一边打点滴,一边和我们聊天,等待医生安排吸氧。当我看到自带氧气瓶没气时,赶紧找到赵医生,请求他尽快想法解决。我让赵医生帮我和医院管理氧气的部门联系,赵医生接通医院氧气站电话并把电话交给我。我再三解释,病人是老人,喘的厉害,急需氧气,请求给予一瓶氧气,高价也行。但对方只是讲没氧气了,不能提供。一个如此规模的呼吸专科医院怎么能没有备份氧气瓶呢!我心里明白,但也无可奈何。到了晚上11点多,母亲仍然没能吸到氧气。父亲看我十分疲惫的样子,让我找旅馆休息一下,他来等。我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下了。16日凌晨4时14分,我被手机铃声惊醒,一看是母亲的手机号,但说话的是朝阳医院急诊室的医生(父亲不会使用手机),他叫我赶紧到医院,母亲病危。我赶忙跑到医院急诊室,看到母亲的病床已经被抬到了急诊室左侧的大型固定式呼吸机旁,人已经昏迷不醒。一名医生说,必须实施插管输氧,否则病人有生命危险。我说,救人要紧,同意插管。也就是从此时开始,母亲虽然有氧可吸了,但已经肺衰竭了,体内二氧化碳指数却一直居高不下,最高时达到129.2(后经查阅病历资料,才知15日20点17分,母亲的二氧化碳分压已经达到71.4,但医生只是在检验单上二氧化碳分压数值下划了条线,没有采取氧疗抢救措施。),母亲心跳加速、呼吸频率加快,插管排气孔中排出的是酸酸的难闻气味,吸出的痰中还带了血(可能是母亲被插管挣扎时造成的)。母亲一离开呼吸机,手、脚趾就发黑紫,呼吸也困难,同时,精神恍惚,眼皮水肿,还经常嗜睡。此症状一直伴随母亲走到生命尽头。后来,父亲告诉我,母亲是16日凌晨1时左右因吸不到氧气出现深度昏迷,父亲多次与医生交涉。后来在4时许,在一名护士提醒医生后,母亲才被抬到这台呼吸机旁接通吸氧管吸氧。邻近病人家属提示父亲叫儿子来,父亲拿着母亲的手机让医生打电话叫我来医院的。我后来才发现,这台固定呼吸机后面墙上有一空闲氧气接口,因有这台呼吸机和旁边一张病床挡着,外人并不注意(后来,在为母亲陪床期间,曾看到另一名重病号也曾以此方式在此插床吸氧。也曾多次看到护士从此处为氧气袋充气)。真不知是该院医生是对本院医疗资源缺乏了解,还是怕麻烦不愿为之。致使母亲原本能够得到吸氧治疗,却忍受了长达九个多小时的缺氧等待,致使旧病未治,却添新病。后来,不经意间我还从一位往急诊室送氧气瓶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他们那里不是没有备份氧气瓶,而是运送氧气的架车数量少,没有架车就不送氧气。我心里恨啊!要是你母亲病了急需氧气,你扛也会把氧气瓶扛去。况且,物是死的,人是活的。把使用的氧气瓶卸下,这架车还可以用来运送氧气瓶。只是这病人不是你的母亲啊!九个小时前,母亲虽有喘病,但基本能够自理,像正常人一样自己动手吃饭喝水。此次来朝阳医院主要是想排查肺部肿瘤,顺便查一下过敏源,谁知入院伊始却遭遇连续九小时无氧气可吸,陡添新病,致使原有病情加重,自始至终地开始了治疗新病——呼吸衰竭及二氧化碳潴留等病症来。自此,母亲昏睡的时间越来越多,身体也日渐虚弱,最后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了。

    三、病房16天疾患未愈,莫名其妙被劝出院。

    2012年12月27日中午,母亲被转入呼吸科病房(病案号:1427608)。进入11层呼吸科病房后,母亲心情好了一些,脸上有了些微笑,但呼吸衰竭、二氧化碳潴留等病症一直紧紧跟随着她。其后,有一个女主治医生来过二次,询问了一下病情,后来还有一名内分泌科的医生来,让我到院外一家指定药房去买“诺和针”胰岛素注射器。接下来2013年元旦放假三天,每天只是有护士来挂瓶输液。元旦假期结束后,有一男医生(胡医生)来说,换主治医生了,过后又来问过一次使用消炎药过敏情况,1月5日,其为母亲进行过一次雾化治疗,造成母亲呼吸困难,脸面黑紫,昏死过去,后经抢救,暂时脱离危险。过后,病房张主任找我说,我母亲肺部是肿瘤,不能手术,即使进行放、化疗,生存期也是一样的(现有检查尚未证明肿瘤说,我不知其出于什么目的这样说)。1月11日(星期五),张主任又把我叫到她办公室,先为我提供了一家专卖呼吸机的老总和业务员的联系电话,让我找她们买呼吸机和制氧机。然后对我说,病人现在的情况不能进行肺纤镜、穿刺等检查,你们还是接病人回家养一养再说吧,等过了年再找我联系,我会给你们留床。她还说,像我母亲这样的情况,一般早就让出院了。并对我说,下星期二、三或三、四,让我们办理出院。就这样,母亲在专科病房待了十多天,病情日趋恶化,糊里糊涂地被劝出院。看到母亲在生死线上挣扎,身体情况一天不如一天,医院也拿不出有效的治疗方案(我曾要求进行专家会诊,但医生给否了)。1月12日晚上,我找值班主治医生,询问母亲出院后是否还需输液,医生明确告诉我,必须输液。后来我因联系的张家口医院的病房一时没有定下来,去找王医生寻问是否可以晚一、二天再出院时,那医生苦笑了一下,低声说,我怕你们来不及(指母亲病危)。鉴于此,我没有到那家呼吸机专卖公司去买呼吸机。看着母亲身体每况愈下,我们一家绝望地匆忙为母亲回家做着准备。由于过于匆忙,出院时连在护士站冰箱里保存的胰岛素也忘拿了,陪床用的折叠床也忘拿了。

    四、又是一个九小时,坚强母亲用生命呐喊。

    1月13日中午2时许,我和妻子与父亲一道带着母亲乘坐救护车踏上返家之路。6时许,母亲进入张家口251医院ICU病房救治,14日凌晨3时22分,母亲停止了呼吸。母亲从进入病房到停止呼吸有九个多小时。巧合啊!又是一个九个小时,这是母亲的暗示吗?是她老人家以这种方式向我述说在北京朝阳医院的灾难性遭遇吗?我的心碎了!

    母亲去逝后,妻子说,妈妈在11层的病房里曾以无力、沙哑的声音问她,“来对了吗?”。我的母亲呀!她老人家内心虽然对此次朝阳医院之行的灾难性后果有所警觉,但她仍然尽量避免自己的言语有可能打击了儿子的一片孝心。母亲住院期间,在我这个儿子面前总是一副坚强和勇敢的样子,那天,她虽然戴着吸氧的面罩,但还是面带微笑对着我说着什么,我把耳朵凑到她面前仔细地听。她平静地说,你们的妈妈是英雄妈妈!我把眼角膜捐了……,也把身体捐了,让他们研究研究我这病到底怎么治!那一天,母亲还曾对我说,我一定要把病看好,我还要抱重孙子呢!我强装笑脸应付着母亲,但心里已经充满了悲痛的泪水。母亲是个坚强的女性,住院时,我发现母亲的十个手指尖长了一层厚厚的茧子,当时我十分纳闷,过后我才明白,那是母亲用手指给自己按摩穴位时留下的,日子久了每个手指便生出了茧。母亲对健康是那么的渴望!生存意识是如此强烈!但现实却……

    妈妈!我亲爱的妈妈!如果您地下有知,请您倾听儿子的忏悔吧!儿子知错啦!我们去错啦!

    可恶的北京朝阳医院,可恶的九小时,你不仅加重了母亲的病情;使母亲呼吸衰竭,夺去了母亲的生命,也让我和家人永远背负了终生难以忘却的愧疚和悔恨。

    母亲的逝世太突然了,我们完全没有任何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准备。来之前,我和父亲及妹妹商量过,如果是癌症就保守治疗,不让母亲受开刀手术之苦,如果是肺结核或一般炎症,在北京彻底治疗一下,顺便再把过敏源查查。母亲在张家口住院治疗期间,精神状态还不错,虽然医生不让她下地,但其坚持自己料理个人大部分事情,我们感觉她老人家不像得了绝症。谁知一到北京朝阳医院,这罪恶的九小时……

    把母亲送走后,悲痛之余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以下内容,慢阻肺患者长时间缺氧的危害:1、造成机体代谢效率降低呼吸系统反复感染,加重病情;2、引起心脑血管系统病变,加重高血压,造成心律失常,引起心衰,脑梗塞;3、引起其他组织器官出现缺氧性病变;4、使得整个身体状况进入一种相互影响的恶性循环状态。

    看到这些文字,我的心很疼,眼泪总是模糊了视线,母亲死的冤啊!我懂得这样的道理,人总是要死的,可以是寿终正寝,也可以医治无效,终年而去。但决不接受母亲在医院,由于医务人员背离法定职责和义务,无视患者疾痛,违反救治原则而损害了健康,剥夺了生命!

    我要抗争!我要向世人述说母亲的悲惨遭遇,为冤死的母亲申冤。万恶的北京朝阳医院,你们良心何在?医德何在!对一个老年肺疾患者来说,九个多小时不给吸氧意味着什么!

    我要愤怒声讨你们—-北京朝阳医院!你们要对我母亲的死负责!

    逝者之子 文馨
    联系电话:13315305696

  • 漠视生命践踏人权缺乏民主是上海踩踏事件和哈尔滨火灾的祸根

    2014年12月31日夜,临近跨年时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与此仅隔两日的2015年1月2日午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陶瓷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10个多小时仍未扑灭,仓库所在地的居民楼突然的垮塌,致5名消防员死亡,多人受伤。
    这两起恶性公共事故,激起了巨大的反响。网络上下,热议鼎沸;特别是事故原因、责任、以及政府部门处理事故的方法,都是舆论议论的重点对象。这两起事故中的死难者,绝大多数为40岁以下的青壮年,甚至还有正处花季的少年,这尤为让人痛心。痛定思痛,反思灾难,天灾抑或人祸之问又一次横亘在人们面前。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惨祸?这样的恶性事故是否能够避免?以及如何避免这种令人心寒的事件会重演?如此这些都是生存在当下社会的人应该关心的问题,本来也理当是负责公共事务和公共安全的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回答和解释的问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从两地政府部门目前的表现看,这些关键、重要而且紧迫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他们应对举措,倒是更像在回避这些问题,在千方百计的掩饰错误、粉饰太平、推卸责任。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当局的应对方法,一如既往地简单而粗暴:将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大型活动一概取消,外滩由武警组成人墙保护行人横穿斑马线。一幅惊慌失措的荒诞图景,显而易见,这种懒政而不负责任的做法,是毫无诚意和自信的矫枉过正,不像是解决问题而更像是赌气,丝毫没有将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放在正确的位置。难怪有网友质问:这种取消和封锁的办法,能持续多久?可逞一时之能,但真能保证悲剧不再重演?哈尔滨火灾则呈现了官方同样陈腐颟顸的事故处理方式的另外一个面向。将因经验、技术不足死亡的5位年轻的消防员树立为英雄,用歌功颂德,掩盖导致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根本原因,试图通过利用公众情感和转移公众视线,逃避问责。
    诸多针对上海踩踏事故的原因分析,从它们有意无意回避触及以制度为根本的缘由这一层面观照,几乎可以断定这些分析多数止于表面。这些林林总总的分析所指,包括城市中心观光区规划的缺失、城市管理的疏忽、节日庆典项目信息的传布不力、事故发生地的警力配备、封路和疏导措施不足等等,都不无道理,但并非要害和关键。同理,哈尔滨火灾频发,消防监管和消防技术、设备和能力的不足等等,虽然也都是显在的事实,但究其根本,依然是一种止于表象而回避深层次根源的浅表陈述。
    那么,导致以这两起死伤者众的恶性事故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灾难原因何在?答案很简单,这是特权阶层侵害公众利益,缺乏民主、人权不彰、漠视生命、视百姓为草芥的结果。这些事故,正是社会腐败、权贵嚣张、民生艰难的真实写照。其中的道理也不难辨析:现行公共管理体制,僵化死板,依旧秉持日渐难以为继的“稳定压倒一切”的荒谬原则,网格化维稳手段日益严苛,只为维护现行不公的社会秩序,而根本不把公众利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到应有的高位。这种不尊重国民生命和尊严的做派,由来已久,也正是导致至事故的主要动因。
    无论是上海市罔顾元旦前夜有数十万之众的市民会前往外滩欢度节日这一事实;还是哈尔滨以及全国的消防体制,延续落后愚昧的军事体制,而拒绝消防职业化,将年幼无知、缺乏基本技能的义务兵役者推向熊熊烈火,都是依据同一个维稳逻辑。即使是在事故的善后处理中,漠视和不尊重死难的现象依然触目,事故处理不透明,封锁新闻,压制报道,严控死难者家属,将生命代价换取的赔偿抚恤,强行转化为其“德政”,粉饰太平,也再同一蛮横逻辑的轨道上惯性运行。换言之,没有人权至上的宪政民主制度,公众及个体的生命和权利就无法保证,公共事务就必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类似上海和哈尔滨这样的人祸,就难以避免悲剧重演;而只会进一步瓦解政府的公信力,持续的危害社会和国民的未来。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5年1月8日

  • 武汉拆迁户程翠红表示生命不息维权不止

    武汉维权女子程翠红家中唯一用于经营激光美容和出租的226平米私房,在2012年11月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强拆后,至今未签任何协议!
    为了讨要有合法国有两证的财产和控诉地方政府的抢产暴行,她被逼多次进京到各部门上访!今年四中全会期间她在京被政府连夜赶来的三人“盯管跟”式的维稳,无法去京各部门交材料;在湖北省召开中央政法会议之际,在洪山礼堂被洪山区各部门五人围住并截回洪山街忽悠式的协调,她愤然于第二天赴京,在北京站被洪山区驻京办领导“接”走,再次被维稳式的限制。
    为了申冤她只得匿名入京,先后在国家公安部、国际人权中心和玉泉山庄、香山公园、天安门及人民大会堂前留念,今天她去了国家住建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登记并控诉武汉市洪山区政府的抢产暴行,并来到中南海门前,最后在府右街9号门前被府右街派出所一女警官劝返!在此,她表示生命不息,维权不止;哪怕维权路上多艰险,她也要武汉市洪山区政府还她公平正义,赔偿她全部财产和损失费等等!
     
    供稿:程翠红
    2014/11/19

    程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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