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生存权

  • 一个女人二十年维护生存权的心酸路

    我又被看在屋里了,今天(3月4日)是我再次被看在屋里的第三天。

    我原准备去北京丰台区洋桥派出所做前年被打伤案件的受案笔录:春节前派出所就通知我去,可昆山政府相关官员不让我去,说留在昆山和他们谈问题的解决,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不仅问题没有解决,我已经被限制在昆山,去不了北京了。

    我是百强县之首江苏昆山的王和英,十九年来成为无房无地无家产的“三无人员”(家中自建别墅和所有财物被灭失、地被征用无合理补偿)。维权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却被政府无数次打击报复,拘留六次,刑拘34天,劳教一年(当时女儿才14岁,因无监护人照顾而被迫失学一年,身体到如今还是多种疾病缠身……)非法拘禁四五十次,约六七百天,2019年2月24日在北京被地方政府派人暴力截访后又故意打伤打残致左耳神经性聋……

    春节前昆山政府派人通过我女儿在北京工作原单位负责人出面谈问题的解决,昆山信访局局长一再表示让我回昆山,政府这次绝对有诚意解决问题。于是我买票回了昆山,放弃了与父母和女儿过年的机会,也不顾父母生病住院及与准亲家谈孩子们结婚等事项……只为相信昆山主要负责人的承诺想尽快解决问题,结束近二十年噩梦般的的悲惨经历。

    可是我回来后的谈判经过让我很失望,包括信访局长同意我请几位律师过来,他会出面主谈,可我请了三位律师过来等了三天不见局长大人的面……

    3月2日开始我的屋外已经有人“站岗”了,派出所所长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过来对我传达市里主要负责人的决定,两会结束前我绝对不可以离开昆山更不能去北京!好在派出所所长一再表示市里主要负责人真的有诚意解决问题,两会一结束就出面与我谈问题的解决,听说市里党政主要负责人都是元旦前后新上任的(市委书记上任一年),都很重视包括我在内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想认真负责的解决这些问题。

    我暂且再次相信昆山市相关负责人的承诺,希望所谓新时代真的能有新气象!

    王和英
    2021年3月4日

  • 当局以剥夺生存权迫害民主维权人士

    据民生观察报道,江西新余民主维权人士、新近出狱的刘萍女士,日前前往自己原来工作的中共管控的国营企业——新余钢厂,要求单位依法发放自己的工资及恢复自己的社保权益,结果遭致单位推诿,社保权利被剥夺。纵观中国大陆最近几十年中共统治的历史,会发现类似刘萍女士这样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判刑迫害,出狱后被剥夺工作、工龄(工龄归零)、工资、社保,断绝生存之路等等情况,可谓比比皆是。中共当局公然以剥夺公民工作权、生存权为手段,来残酷迫害异议人士、民主维权人士的行径,是肆意践踏法制,野蛮侵害人权,因此应该受到严正谴责!

    2019年10月27日才出狱的刘萍女士近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金事宜,但是却被告知“需要等待领导指示”。12月5日上午她又去了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恢复自己的养老保险权利,但是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却百般阻挠,拿出一份20年前的江西省《江西赣2003老社养函》说刘萍被判刑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刘萍说这份20年前的《社养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早已失效。依据《宪法》精神,被判刑期满出狱的人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出狱后只要补交清所欠的社保资金,退休后也能领到自己合理合法的退休金;而医保是当年交费后才能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以前的也不用补交,只要出狱后交清当年费用,即可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医保待遇。

    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公民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养老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对此,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又让刘萍去找法律顾问。刘萍回答说:“你作为行政机关要剥夺公民权利,应由你们提供法律依据,何来让公民自己去找法律顾问?”最后,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借故离开,对刘萍的述求置之不理。

    刘萍(女)生于1964年12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

    2013年4月21日,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当局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10月27号,刘萍和魏忠平刑满出狱。

    出狱后的刘萍面临基本生存问题,于是依法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事宜,结果竟然被告知被剥夺养老金合法权利。

    类似刘萍女士这种因被判刑而遭到剥夺退休养老金权利的现象,在中共统治的大陆极为普遍。只要翻开中共统治的历史,就会发现中共当局对于判刑人员采取歧视性侵害行径由来已久,典型的是“工龄归零”,即当年中共“镇反”时期推行的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归零”的复函,即(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复函。这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未有任何依据、未经任何授权、未有任何程序,就由民政部门一个临时性答复信件,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收益权利的,违法、野蛮、非人道的规定,本来就是中国大陆在最荒唐的年代产生的最荒唐的行政,但却在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年104号)中再次以信件的非规范性答复确认,成为中共当局持续歧视迫害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工具,使中国大陆成千上万人遭受工作权、生存权的剥夺。

    劳动者基于工龄的长短领取退休金养老,本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劳保制度的设计。因此,政府对为国家工作的劳动者,负有义不容辞的养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如果政府拒绝付出劳动者已经积蓄在国库里(公有)的养老金,就在法律上构成了毋庸置疑的侵权。

    中共当局无视法制,肆意剥夺公民的权利,利用取消养老金来断绝异议维权人士的生路,这是公然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公然自食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肆意践踏《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条款。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为刘萍办理好退休养老有关手续,足额发放工资及养老金;清查解决全国所有因被判刑,尤其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判刑迫害人士的退休养老金问题;切实启动旨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12月14日

  • 上海洪仙华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30日消息】上海闵行区访民洪仙华在国庆70周年期间,被当地部门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就连出门看病也不被允许,非法剥夺其生存权。洪仙华说,现在她家楼下的看守人员仍未撤离,每天对其进行24小时监视守候。

    洪仙华的血泪控诉:我叫洪仙华,家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我为了维护自己一个农村村民依法享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权,遭到难以承受的打击报复,其中被非法拘禁、投毒、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共7次计110天、非法拘禁90天,结果均以“不认为是犯罪”而释放。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70周年期间,由于是访民身份,政府更是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我又一次迫害:

    一、闵行区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在我家大门前非法安装摄像头,滥用执法权,24小时监视我在家中的一举一动,至今未撤掉,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二、楼下警车两辆24小时守候着,限制我的人身权。
    本为了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而信访,显然,吴泾镇塘湾派出所罔顾法律和良知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对我家居住楼道安装摄像头监控系统,这是对公民权利的恣意侵犯。违背《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原则,滥用职权,这是公害。

    三、2019年9月23日,我儿子带我去医院看病也不被允许,吴泾镇政府官员指派持证警察亲自挂帅,保安无所不为,并用车将出行路口堵死拦截。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吴泾镇政府如此害怕我,报复我,到底是为什么呢?2009年4月29日,在没有任何动迁手续、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三无”的情况下,由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官员,镇党委书记朱国兰与副书记谈国庆打着“实施环保动迁”的旗号,自营开发公司,简称:(吴泾镇开发办公室)利用权贵,官商勾结、层层转包、操纵动用黑恶势力威逼利诱、半夜砸铁门、断水断电、恐吓等手段,将我家永久性私有宅基地和550平方米房屋进行抢拆,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事实与证据如下:

    1、在1983年批准宅基地275平方米,1985年批准建房275平方米总计550平方米这是有案可查的,仅安置180平方米,非法侵占房屋370平方米;

    2、货币补偿款+补助款350万元,我家分文未得,而且还要倒贴购房款33万元,非法侵吞房款353万房款,老百姓吃大亏,钱被谁拿去了?

    3、二户一证全齐,黑恶吴泾镇政府对我家二位老人不安置,把唯一栖身之地养老房子抢拆,逼得我婆婆被活活折磨而死,人老了,到晚年了还不能安享太平,吴泾镇人民政府权贵们是人吗?

    无奈之下我只得逐级维权,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黑恶势力政府)官员权贵之人,都是以权谋私设定种种套路来推诿、扯皮、搪塞不予解决。

    到今天“国庆70周年”已过,但黑恶势力还把守在我家门口,我从10月19日人不舒服,天天求救公安机关派出所和村领导,结果回复:你在监视期间不得外出看病。此前我的拘留释放证上写明不构成嫌疑,却又一次用歹毒的手段陷害一个合法公民。什么“反腐”、“扫黑”都是欺骗百姓的口号。我们拆迁户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法律在哪里?公平正义在哪里啊?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超越职权,他们官商勾结,抢地、抢房,抢财产的违法行为,却无人站出来讲公道话。为什么合法财产得不到保障,相关部门规定安抚和赔偿,却反遭吴泾镇人民政官员勾结有执照保护伞闵行区公安分局与当地派出所多个部门迫害,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打压我的举报,甚至非法剥夺我的生存权,已经成为违背人类道德良知的野兽!他们把我当“杀人犯”对待,是可忍孰不可忍!

    宪法要求保障公民合法财产,地方政府却根本不落实中央政令,反而进一步激化官民矛盾。我强烈要求归还我们家的财产!我们会依法追责到底!

    上海冤民:洪仙华
    2019年10月27日
    电话:18917325641

  • 捍卫谢燕益律师全家生存权

    民生观察获悉,居住北京密云区的人权律师谢燕益先生全家连日来遭到中共北京警方严令各租房机构不得出租房屋给他居住的逼迫,致使他全家面临流落街头命运,且这种迫害已经多次遭遇,使孩子成长笼罩在极度不安与恐惧之中。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野蛮践踏谢燕益律师全家居住权、迁徙自由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居住北京密云的“709”谢燕益律师和原珊珊夫妇俩以及三个孩子,原本6月30日到期的房屋租约遭到劝退。房东在大概一个月前提出收回房屋,表示将不再续租,希望他们理解。当时原珊珊正在山东临沂陪同李文足在临沂监狱门前要求会见王全璋律师,在收到房东的电话后不得已返回北京处理。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原珊珊便四处奔波找中介物色住房,但均无结果。最后在某位中介的话语中得知派出所片警向他们施加压力,不准帮助他们寻找房屋。得知原委的原珊珊随即发帖公开消息,指责警方的卑鄙所为。

    6月28日晚,城关派出所张姓警员致电向原珊珊核实帖子内容,并以有网友报警为由,要求原珊珊翌日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而29日上午九点多,正当原珊珊带同女儿准备前往派出所时,发现小区监控室有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正在查看通往她家道路上的监控录像,形迹鬼鬼祟祟。

    原珊珊到达派出所后遭到田姓警员谈话,该警员以原珊珊发帖直指警方干预中介的说法已造成一定影响为由,要求原说出哪个中介以及哪个警员所言,并威胁称要为此说法负责,遭到原的拒绝。原珊珊表示自己发的帖子自会负责,并直言自己还会继续发帖将不公事实说出,希望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认为自己和家人一起在密云已经居住了十几年,但却因为政治原因将导致无处栖身,实在不可思议且无法接受。同时,原珊珊拒绝了田姓警员提出的给两者对话做谈话笔录的要求,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事实都讲清楚了,根本没有做笔录的必要。

    原珊珊表示,由于时间紧迫,距离租约到期仅有一天时间,加上警方的刻意破坏,租房的事情可能暂时无望,目前打算暂时先带着孩子入住酒店,安顿下来再去寻找合适的房屋,而大量各类物品唯有暂时打包寄存在搬家公司那里,希望尽快找到房子。

    事实上,谢燕益律师一家面临这种租房逼迫已非今次,早在2015年7月,谢燕益律师被中共当局抓捕后,妻子原珊珊带着3个孩子(大的11岁,老二9岁,小的刚刚几个月)就遭到警方威逼房东退房与拒租情况,致使原珊珊被迫多次向居委会及当地公安追讨说法。现在,三个孩子尚小,面临上学与成长,急需相对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结果北京当局指使相关部门拒租房屋,导致居无定所,让孩子身心健康遭遇困扰,必然给孩子未来留下阴影,因此严重伤害到全家人的生活与生存。

    当然,类似谢燕益律师全家遭遇租房困难打压的情况,在北京“709”被抓捕的律师中极为普遍,如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女士就不只一次被逼迫退租,并被新租房主拒租,以致使他们母子无法找到安身之所。甚至还出现对这些维权人士家属所租房屋门锁上胶水,堵门道等等恶劣现象。

    从最近几年不断爆出的信息可见,不仅北京警方通过威胁房屋出租者拒绝租房给“709”被抓捕律师的家属,而且全国中共警察当局都在采用这种剥夺他们专政对象租房的方式,来驱赶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宗教信仰者等等他们认为不臣服于权力管控的对象。如自诩开放前沿的广东,也经常出现将外地前往打工谋生的维权人士强行驱离当地,责令那些房主不得出租房屋给维权人士的情况。

    由中共北京当局指使房主不得出租房屋给谢燕益律师全家居住,及北京与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利用拒租来驱赶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宗教信仰者的行径,可以看到中共当局极尽打压迫害之能事,将一切社会控制手段发挥到极致,完全无视法制,肆意侵害公民居住权、迁徙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严酷状况。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谢燕益律师全家租房的干扰与打压;立刻在全国停止一切侵害公民居住权、迁徙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行径;立刻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兑现对公民宪法权利保护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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