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盗窃

  • 女子称家中被"鬼"盗窃:精神病复发出幻觉

    3月8日一大早,南京玄武公安分局红山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一名女子报警称家中被盗。然而现场没有被人入侵的痕迹,而且报警女子声称小偷是“鬼”。

    记者了解到,接到报警后,红山派出所民警便立即赶到了报警人马某家中。见到民警,马某异常激动,向民警反映称,自己当天一早才回到家,结果发现家里总价值约两万元的财物被偷。然而民警勘查后,并未发现有门窗被撬痕迹。民警随后进一步询问马某,当问及最近是否有熟人出入过她家时,她竟然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告诉民警说家中经常进“鬼”,偷走了家里的东西。眼看马某越说越离谱,民警只得通过警务平台联系上了她的母亲李女士。李女士赶到现场后告诉民警,女儿患过精神病。她猜测,最近马某出门了几天,可能未按时服药导致精神病复发,出现了财物被盗的幻觉。

    (来源:扬子晚报 http://news.china.com/socialgd/10000169/20170310/30316442.html 2017-03-10)

  • 女精神病患者入室盗窃饭店老板钱包被判刑罚

    湘潭一女精神病患者陈静偷偷溜入一饭店老板卧室盗得一个钱包,内有现金6000元。因其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陈静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据了解,2013年11月21日上午,陈静在湘潭县某街道,溜门进入某某餐馆四楼餐馆老板冯某某的卧室内,盗得该卧室床铺上女士手提包1个,该手提包中有钱包1个,钱包内有现金6000元、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等物品,后陈静在餐馆门口附近被群众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盗手提包及钱包价值为300元;陈静目前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罚。因其系盗窃未遂,且系初犯,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光明网2014-04-25  http://court.gmw.cn/html/article/201404/25/155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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