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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武汉市红人集团知名企业家黄辉被重判十七年

    【民生观察2024年4月11日消息】知名企业家、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人集团”)实控人黄辉可能创下了一项中国企业主的历史记录:不足五年内,连续三次被刑事追究。2023年12月18日他第三次被判刑: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法院采取“偷袭式审判”,一审以“构成恶势力犯罪”将其重判,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4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250万元。目前,黄辉已提起上诉,并就五峰法院审判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多方举报。

    1、“偷袭式审判”无辩护人强行开庭并重判被告人

    黄辉涉嫌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一案,由五峰检察院于2023年3月13日向五峰法院提起公诉。经湖北高院指定管辖,五峰法院于是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并于同年9月11日至12日、11月27日和28日、12月10日由法官王志立、王洪、唐亮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审理期间,黄辉最先委托初红漫、彭文泽两位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023年9月11日至12日庭审后,黄辉在庭后解除了彭文泽律师,另行委托刘庆律师担任辩护人。刘庆律师介入后,与初红漫律师共同继续参加了2023年11月27至28日和2023年12月10日上午的两次庭审。“在12月10日上午的庭审中,当两位辩护人及黄辉再次请求合议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还原案件真相时,合议庭仍然违法拒绝。”黄辉的家人称,为此,黄辉以辩护人初红漫、刘庆不能保障其权利为由,当庭提出更换律师,要求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为其辩护,并请求法院保障其重新委托律师的时间,不同意法院指定律师,合议庭据此休庭。“此时,本案还处于质证尚未完毕的阶段,尚未进行到法庭辩论环节。在休庭后,黄辉向法院提交了要求重新委托律师的书面申请。12月11日,我们家属也向法院提交了要求重新委托律师的书面申请。”黄辉的家人说。

    (证据二:黄辉休庭后提交的重新委托律师的书面申请。受访者提供)

    受访者提供本案休庭以后,两位律师离开法庭。“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合议庭又秘密将黄辉带到原来的法庭,继续开庭,并强行推进庭审。”黄辉家人说,黄辉见此情形大声喊冤,五六名法警上前围住黄辉,一人用双手卡住黄辉的脖子,还有一名法警按住黄辉的双腿。黄辉除说了两句“假的,都是假的”之外,没有对补充举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仅持续不到10分钟就被匆匆结束。2023年12月18日,黄辉家属委托的湖南吕方芝律师给五峰法院王洪庭长发送手机信息,要求提交辩护手续并阅卷,王洪庭长回复“正在开会,稍后联系。”然而之后的12月21日,黄辉就在五峰县看守所收到了五峰县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是通过看守所的一位协警转交给黄辉的,没有公开宣判。就这样一份判决书重判黄辉有期徒刑十七年,判决书落款日期正是2023年12月18日。

    黄辉在没有律师辩护且持续喊冤的前提下,被“尚未开完庭即作出判决”,令律师及家属倍感错愕:这是一场罕见的偷袭式秘密审判。

    2、五年之内的三次获罪史

    黄辉生于1965年,先后担任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委员,也是湖北省杰出企业家、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创名牌十大杰出人物、武汉市首届十佳杰出创业家。然却因2012年至2017年期间,跟踪、摘牌、转让武汉市汉阳区米粮村159号地块(以下简称米粮村项目),引发“三案”加身,三次获刑。

    (证据三:黄辉个人及其企业所获荣誉(部分)。受访者提供)

    第一次获刑:2018年5月,武汉市监察委因米粮村项目对黄辉立案调查,但历经2年时间未查出黄辉在米粮村项目上存在权钱交易,2020年1月20日,汉阳区法院仅以黄辉为米粮集团董事长陈必顺在澳门赌博提供筹码,判决黄辉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第二次获刑:就在黄辉被判刑后的同年10月20日,湖北省监察委又因米粮村项目再次对黄辉立案调查,涉嫌罪名为滥用职权罪。后追加指控单位行贿罪。多位法律人质疑:作为一个非公职人员,怎么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呢?但这似乎并不影响法院的判罚。2022年3月,大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辉犯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与第一次判决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5万元,其犯罪所得34798.03万元予以追缴。黄辉上诉后,黄石中院撤销一审判决书中对黄辉违法所得的追缴部分,改判对红人集团追缴违法所得,其他维持原判。(黄辉的这两次判刑经过,详见笔者文章《著名企业家的三次厄运:遭湖北省监委反复调查,其顾问不堪重负跳楼身亡》。)第三次获刑:就在黄辉被送至湖北省陈家山监狱服刑不到一个月,2022年11月10日,湖北省监察委再次通过湖北省公安厅、宜昌市公安局,指定五峰县公安局对黄辉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黄辉还涉嫌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且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辉在法庭上称:“五峰案是黄石案的延续,因为黄石单位行贿案中认定我给徐洪兰(曾任武汉市汉阳区委书记,落马时为武汉市副市长)行贿310万元,完全是湖北省监察委郭清等人一手造出的假案。为给假案兜底,他们利用公安厅的权力再次对我启动调查。五峰案已经是第三次对我进行刑事迫害!”

    (证据四:湖北省监委)

    黄辉还称:“更为离奇的是,五峰案所针对调查的事实,早在2019年12月10日就已经由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汉阳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此案已过去一年半之久,在没有任何新的事实和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湖北省公安厅为何突然对此事重启调查?即使要调查,为何不由原来的汉阳区公安分局继续侦查,为何要指定五峰公安局管辖此事?这难道不是重复立案么!”

    3、严重“程序冤案”,开创危险先例

    黄辉的家属告知笔者,黄辉的一名前辩护人称五峰案是一起典型的“程序冤案”,司法程序被严重人为干预:首先,反复使用指定管辖、分案处理,两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其次,严重剥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辩护的法定权利,一起涉恶案件,存在罪与非罪的巨大争议,却在无辩护人的情况下强推庭审,且判决书上没有体现辩护人意见,也没有听取辩护人意见;第三,被告人没有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没有自行辩护和做最后陈述,就匆匆结束庭审;最后,判决书不进行公开宣判,仅通过看守所协警转交被告人。据了解,黄辉三起案件所遭遇的分案处理,实属罕见。无论是汉阳法院审理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大冶法院审理的“滥用职权和单位行贿案”,还是五峰“恶势力案”,每一起案件,都被用尽分案处理,至“五峰案”时,黄辉已有7份生效刑事判决加身。其中:(1)非国行贿案,通过(2019)鄂0105刑初218号《刑事判决书》,将同案犯陈必顺判处刑罚,再用该判决书作为证据作出汉阳区法院(2019)鄂0105刑初39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黄辉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三个月。(2)“滥用职权案和单位行贿案”,通过同案犯宋明干滥用职权罪的《刑事判决书》及徐洪兰受贿罪的《刑事判决书》,将同案犯宋明干和徐洪兰分别判刑,再用两人的判决书作为证据作出大冶市法院(2021)鄂0281号刑初79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黄辉犯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3)“五峰案”,通过同案犯林腊成等人(2022)鄂0529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将同案犯林腊成等人判处刑罚,再用该份判决书作为证据指控黄辉恶势力犯罪,作出五峰县法院(2023)鄂0529刑初1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黄辉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赌博罪,且系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7年。黄辉称,以上各案中,当分案处理的同案被告人已被作出生效判决时,黄辉部分的审理就已经未审先定,诉讼权利也几乎被剥夺殆尽。尤其是五峰案中,同案被告人林腊成等人已经被五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自己也已被认定恶势力首要分子的情况下,再由同一合议庭成员审理自己的部分,必然导致庭审流于形式,有罪判决势在必得。也正因此,黄辉才在五峰案的庭审中,一直坚持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以及同案犯林腊成等人出庭作证,但始终遭到拒绝。一位武汉资深律师称,更为严重的是,五峰法院居然连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都公然剥夺,程序法可以如此玩弄于厅堂之上。当黄辉抗议时,法警们就群起攻之,卡脖子的卡脖子,按腿的按腿,硬是生生将严肃的庭审开成了“杀猪场”,司法的脸面被丧失殆尽。

    (证据五:曾经意气风发的黄辉。受访者提供)

    黄辉的家属称,黄辉在五峰法院审判程序中,一共就提出更换两次律师,第一次是庭后提出,第二次是当庭提出。第二次当庭提出时,五峰法院合议庭也是同意的,并宣布休庭。但无法理解的是,就在被解除的律师离开法庭后,他们接着就继续开庭。“既然同意更换律师,就应当等更换后的律师提交委托手续后再安排开庭时间,合议庭一方面同意之前的律师解除,另一方面等律师走后偷偷继续开庭,明显就是不想律师在场。”而且,继续开庭后,法官并没有让黄辉对证据发表意见,就直接宣布进入法庭辩论。“上次庭审被休庭时,公诉人只是举示完了证据,但黄辉还没有对证据发表意见,合议庭宣布继续开庭后直接进入法庭辩论,导致黄辉的质证权也被严重剥夺。”黄辉还称,继续开庭后,书记员也做了更换,但是合议庭并没有询问黄辉是否申请其回避。五峰县法院这一“不讲武德”的偷袭式审判,黄辉的家属当时并不知情,被解除的律师也并不知情。就这样,黄辉于最后一次强推庭审后,收到了重判17年的《刑事判决书》。黄辉目前已上诉至宜昌市中级法院,其原辩护人认为:黄辉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五峰县法院强推庭审、秘密宣判,已经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发回重审。一位湖北资深法律人认为,五峰县法院的偷袭式审判,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如果不加以制止,将对刑事司法带来恶劣的“破窗效应”。

  • 湖北荆门知名维权人士许光利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16日消息】2022年10月25日,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获刑4年零10个月的湖北荆门知名维权良心人士许光利刑满获释。

    多年来,许光利一直关注弱势群体,不畏#@为社会的不公呼吁呐喊。在追求公义的路上,这是他第二次入狱。第一次入狱是在2012年4月26日在湖南,获刑1年零8个月。两次累计获刑6年半。

    至于许光利为何连连坐牢,说出来都是敏感词,故此,后面省略一万字,懂的的朋友们自然懂。

    许光利出狱当天并未直接回家,而是被相关部门接出来安置在某宾馆隔离了3天才被送回家中,而后在家又被隔离三天。

    回到家,看到阔别五年、体弱多病的九旬父母,他心酸无比,泪往心里流。他说:“在狱中他最怕的是‘子欲养而亲不待’……非常万幸出狱还能看到父母”。

    随后他又给五年中日夜牵挂、远在南宁刚满十岁的女儿通电话,天不怕地不怕,在监狱坚决不认罪、不签字画押,粗线条的老许更是紧张得不敢开视频……他说:“女儿现在10岁,我6年半都在监狱里。在陪伴女儿成长的路上,我是个缺席者,我觉得欠女儿太多太多,不知道该拿什么来爱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许光利为公义献身从来是报喜不报忧,但他目前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赡养、抚养是现状,外加其刚刚出狱需要调养身体却身无分文,所以恳请朋友们关注于他。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以下是许光利的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若有想温暖老许的朋友们,请扫码支持于他。万分感谢!

    最后,许光利表示,感谢律师和朋友们在他身陷囹圄之时对他及其家人的关注与支持!

    许光利电话:18371115001(微信与电话同号)

  • 知名法律人士郝劲松两罪变三罪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0日消息】知名法律人士郝劲松被批捕后,本网曾发文通报过相关情况,很多网友对郝劲松所涉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非常关心,时常有人留言询问是否有新的进展。2020年6月18日,郝劲松的两位辩护律师共同发出了一份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开通报。

    郝劲松案件进展情况通报:

    2月3日代理郝劲松寻衅滋事案并向定襄县公安局递交了代理手续,2月7日向定襄县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

    疫情期间,多次向定襄县公安局了解案情及沟通会见,未果。

    5月19日赴定襄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获知当日上午案件移交定襄县检察院。经沟通,5月21日上午复印到郝案全部案卷,郝劲松共涉三个罪名,当日下午赴五台县看守所沟通会见事宜,未果。

    6月10日与定襄县检察院协调好会见事宜,6月15日李念清律师在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见到郝劲松,会见持续了2个小时。会见中郝表示看守所文明规范,吃住休息就医均正常,每日中午供应开水,每星期能吃到3个煮鸡蛋。唯一的遗憾是不能洗到热水澡。

    郝表示羁押前曾因心脏病和脑血肿住院治疗,羁押期间曾有两次心绞痛,看守所亦能及时提供药物控制。会见期间检察院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全程提供技术支持,看守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派民警全程在场监督。

    郝劲松对各位朋友的关心表示非常感谢,特委托辩护律师转达最衷心的感谢,谢谢各位朋友的关心和问候。

    辩护律师:蔺其磊,李念清“前情回顾”

    2019年12月17日,郝劲松被定襄县公安局传唤,事涉网络言论问题;18日,郝因涉嫌违反《反恐怖主义法》被行政拘留在忻州市拘留所。2019年12月22日,定襄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

    违法行为人郝某某(男,47岁,定襄县人,无业)因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涉恐言论,且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造成严重后果。2019年12月18日,定襄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依法做出对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20年1月2日下午,行政拘留期满,郝劲松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忻州市五台县看守所。2020年1月17日,郝劲松的家属接到了逮捕通知书。

    涉及到的罪名,也由之前的寻衅滋事罪一个罪名,变为寻衅滋事罪、诽谤罪两个罪名(最新消息是已经增加为三个罪名)。

    2020年1月12日,郝劲松的家属委托北京律师蔺其磊等人为郝辩护。

    2020年1月13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到定襄县公安局提交辩护手续时,被该局拒绝(两位律师提交委托手续的时间不一致,最新的情况通报中的提交时间等都是特指李念清律师)。

    2020年1月13日下午,蔺其磊律师又带着家属委托书到五台县看守所会见郝劲松,同样被拒绝。据看守所所长告知:办案单位口头告知该案仍在侦查过程中,律师不能会见。

    随后,蔺其磊律师针对不能会见的情况,向五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投诉。

    2020年3月23日晚,郝劲松的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在微信中发布“郝劲松案件目前情况”:

    我投诉五台县看守所违法不让律师会见的情况,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腊月二十九电话告知我书面“处理情况”邮寄给我,截止到今天我还没有收到书面答复!联系五台县检察院告知可以当面给我“处理情况”,原先答应的用微信拍照发给我经请示领导不行;但给我念了书面答复内容,意思是定襄县公安局向五台县看守所出具有书面的律师不能会见的材料。经了解,郝劲松案件还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还是不让律师会见,因为疫情原因外地去的人还是要隔离的,目前五台县看守所还处于封闭状态。

    以上是目前关于郝劲松案件情况的完整信息,本网将持续关注郝劲松案的进展情况。


  • 漫话人权·新臭老九

    编按:中国知名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因言论被校方停职并接受调查,但这并非个案。近年来,中国多名敢言教授都遭到停课和解聘等处罚。

  • 知名网络报料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罪”今日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2日消息:知名网络报料人周禄宝,于2013年7月30日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传唤带走。今日上午10:30分,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
     
    据悉,周禄宝长期撰写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文章,来粉刺社会不公正现象,曾以《甘肃扶贫强行向低保户卖“金羊”一只羊羔800元?》一文受到社会关注,还系列的爆料陕西微笑局长扬达才名表门、小金库等事情,受到各大媒体转载和跟进报道,2012年12月5日前后,周禄宝实名爆料称,兰州市市长袁占亭至少佩戴过5块手表,其中包括价值20余万元的江诗丹顿、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等名表后,中央打击大V的活动全面展开,他的微博消息开始删除,外界普遍认为他受到了某种威胁,至此再无多少消息,一直到2013年7月30被苏州警方传唤带走,同年8月的一天,央视的《焦点访谈》节目隆重的报道了三个涉嫌犯罪的大V级人物;薛蛮子、刘虎和周禄宝。薛蛮子嫖娼,刘虎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
     
    网友秀才江湖介绍:周禄宝是我的朋友,我俩多次相见,相谈甚欢。他自从曝光兰州市市长的豪华手表,不久就被抓了。后来上了央视的焦点访谈,成了央视树立的打击网络大V的典型。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打击言论自由。自2013年7月30日被逮捕,已经关了一年半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 知名异议人士秦永敏被押回武汉遭抄家拘留九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武汉知名异议人士秦永敏在河南被抓的消息(紧急关注:武汉市异议人士秦永敏 河南巩义被公安强行带走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3/1231/9035.html)。
     
    今天,本工作室从秦永敏夫人赵女士等多处获悉,秦永敏昨天晚上十点左右和夫人一起从河南被押回了武汉。秦永敏当即被带走关进了武汉青山拘留所,赵女士回到家中没多久,即晚上23点左右,武汉青山公安分局警察即到其家中进行搜查、抄家,抄走扣押了秦家三台电脑和秦永敏许多手稿。
     
    同时,警方向赵女士出示了对秦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指秦永敏违反了监管管理人员附加刑规定,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第60条第4款的规定,决定对秦永敏行政拘留九日。所谓监管管理人员附加刑规定,通知书指秦永敏在海外发表了政治对话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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